我是一个MBA,曾经任职财富五百大公司的物流经理,历任香港上市公司/美国上市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的部门经理。做好面对任何事情的准备。为了替我老母亲复仇,为了我心爱的儿子能有成长的自由和尊严,为了我自己的尊严和自由,我愿意面对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果我坐牢了,或者死了,我的良心就可以平静了。所以我买了六十万的人寿保险,足以让我儿子成长和自立了
2007年6月7日星期四
不要给贪官污吏利用国有资产流失谋利的借口
最近在报纸方面看到很多关于贱买国有资产的质疑,而辩护方所持的最多的理由就是出卖价格高于企业的净资产.我认为,这颇有偷换概念之嫌,净资产真的是衡量企业价值和价格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吗?
所谓净资产,其实就是企业的资产减去负债得到的净值,也就是企业的家底.但是,我们在出卖企业的时候,仅仅就是在卖企业的家底吗?例如,前一向出现大量贱卖国有资产质疑的某酒厂,在其业务正在大量赢利的情况下,其主持者的辩护理据主要就是出卖价格为净资产的1.5倍.
那么,出卖企业的唯一价格根据就是企业的净资产额吗?据我所知,并非如此.比如,雅虎买Skype的价格,大约为三十亿美元,而Skype的净资产也许是负数,顶多就是一千万以下,那么如果按照净资产估价的话,这个公司的价格应该是多少?据我所知,skype至今未实现赢利.
也许可以推测雅虎看上的是Skype的商业模式,或者数百万的客户群.那么,是否可以说净资产就不是出卖企业的唯一参考数据了?
而且,净资产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不精确的值. 我们知道,会计上入帐的价值就是购入时的价值,也就是资产的成本,而资产价值是不断变动的.比如食品公司的存货都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超过两年的存货基本上就等于垃圾了,但在会计的账上的价值是没有变动的,因为只有固定资产才允许折旧.两年前买的一块地皮,价格现在也许上涨了十倍,但是只要没有实现交易,在帐面上的价值就是原来入帐时候的价值,因为地皮是没有折旧的.那么溢价1.5倍实际上可能是折让50%,也可能是实际溢价两倍.所以净资产根本就不是一个有价值的参考标准.
因为我们出卖的是一盘生意,而不是一堆资产!在企业正在大量赢利的情况下,就不应该急于出卖.除非公司需要重组,而所出卖的业务不是集团的主营业务,出卖目的是为了将其剥离.如果出卖的就是主营业务或者根本就是出卖整家公司,跟净资产就没有肯定的逻辑关系,除非这是经重新评估过的.但是,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同样有非常多的文章可以做.毕竟虚假验资和虚假资产评估都是行内公开的秘密而已.而且据我所知,企业的价格根据之一就是未来二十年的赢利预期.这种预期的主观性就大了.
出卖企业也是一种买卖,绝对没有唯一的价格参考标准,尤其对于急于进入中国市场又愿意从头开始新建一家公司的国际企业来说,溢价好几倍绝对是不难的.
当然,如果其中牵扯到主持者的私有利益,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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