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论坛跟帖中经常看到"5毛帖",这是什么意思?
5毛最先的含义是政府部门为了引导网络舆论风向、改良社会风气而聘请的一批网络评论员简称网评猿。据说发一帖的薪水为RMB 0.5元而得名。
我是一个MBA,曾经任职财富五百大公司的物流经理,历任香港上市公司/美国上市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的部门经理。做好面对任何事情的准备。为了替我老母亲复仇,为了我心爱的儿子能有成长的自由和尊严,为了我自己的尊严和自由,我愿意面对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果我坐牢了,或者死了,我的良心就可以平静了。所以我买了六十万的人寿保险,足以让我儿子成长和自立了
2009年3月3日星期二
永远都是肮脏的政治
五一将至。据传,许多学校已经接到如下紧急通知:
"接上级通知,为防止国际反华势力阴谋操纵,破坏社会治安与奥运会准备工作,任何学生在五一期间参与围堵家乐福属于破坏社会治安,如被警方拘捕,将遭勒令退学处分。"
呵呵,与达赖对话你们觉得意外吗?我觉得是意料中的事情。你们以为萨科齐的特使为什么那么快就来了?还有萨科齐的道歉?有没有读到萨科齐谈来参加奥运开幕式的条件?不就是要政府同达赖对话吗?于是现在对话啦。呵呵,这就是政治交易啊,呵呵。一群傻蛋被人卖了,还群情激昂地抵制。执政党这头还挑动民粹主义,那头就达成交易了,呵呵。
傻蛋被人利用完就该扔了,不但要利用你们,利用完以后还要乖乖地滚回家去,呵呵,不然就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来惩罚你们。国内民众嘛,是要适时地镇压一下的,不然你们跳起来不是有抢我江山的可能性?外国爹是要侍奉一下的。
萨科齐肯定来奥运会开幕式,呵呵,一赔一千我都敢赌。
政治永远都是肮脏的,利益是唯一的考虑因素,当需要愚民们的时候,就挑动他们,爱国主义是最好的题材。但这场政治游戏一开始就是注定了结果的,当局要开一个前所未有的、盛大的、成功的奥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是最重要的,他们需要每一个大国的元首参加其中一个。所以,无非是各种政治交易而已,各自有各自的筹码。所以默克尔、萨克齐之流可以端架子,要条件,因为他们都明白政治游戏是怎么玩的,所以萨科齐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在法国他又捞到了自己的政治声誉和资本。接下来看看默克尔能捞到什么了,也许不会公开,萨科齐这个太明显了,明眼的一下子就瞧出来了。
可怜的是我们那些曾经热血沸腾的愚民们,五一你们还打算去闹腾吗?领头的那几个,当心要坐牢呢,当局是来真的。民意算什么玩意?万一你们闹腾开了,成功了、习惯了,奥运那几天你们也来这个,当局的脸不是丢大了?所以他们会来真的,所以你们还是三思而后行吧。
"接上级通知,为防止国际反华势力阴谋操纵,破坏社会治安与奥运会准备工作,任何学生在五一期间参与围堵家乐福属于破坏社会治安,如被警方拘捕,将遭勒令退学处分。"
呵呵,与达赖对话你们觉得意外吗?我觉得是意料中的事情。你们以为萨科齐的特使为什么那么快就来了?还有萨科齐的道歉?有没有读到萨科齐谈来参加奥运开幕式的条件?不就是要政府同达赖对话吗?于是现在对话啦。呵呵,这就是政治交易啊,呵呵。一群傻蛋被人卖了,还群情激昂地抵制。执政党这头还挑动民粹主义,那头就达成交易了,呵呵。
傻蛋被人利用完就该扔了,不但要利用你们,利用完以后还要乖乖地滚回家去,呵呵,不然就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来惩罚你们。国内民众嘛,是要适时地镇压一下的,不然你们跳起来不是有抢我江山的可能性?外国爹是要侍奉一下的。
萨科齐肯定来奥运会开幕式,呵呵,一赔一千我都敢赌。
政治永远都是肮脏的,利益是唯一的考虑因素,当需要愚民们的时候,就挑动他们,爱国主义是最好的题材。但这场政治游戏一开始就是注定了结果的,当局要开一个前所未有的、盛大的、成功的奥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是最重要的,他们需要每一个大国的元首参加其中一个。所以,无非是各种政治交易而已,各自有各自的筹码。所以默克尔、萨克齐之流可以端架子,要条件,因为他们都明白政治游戏是怎么玩的,所以萨科齐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在法国他又捞到了自己的政治声誉和资本。接下来看看默克尔能捞到什么了,也许不会公开,萨科齐这个太明显了,明眼的一下子就瞧出来了。
可怜的是我们那些曾经热血沸腾的愚民们,五一你们还打算去闹腾吗?领头的那几个,当心要坐牢呢,当局是来真的。民意算什么玩意?万一你们闹腾开了,成功了、习惯了,奥运那几天你们也来这个,当局的脸不是丢大了?所以他们会来真的,所以你们还是三思而后行吧。
文摘并评论:当官员立志要成为千万富翁之后
一个官员,立下了“也要成为千万富翁”的壮志,当然要心理失衡。权力总是令人发疯着魔。
刘洪波(资深媒体人,知名杂文家)
《民主与法制时报》4月6日报道了一个贪官故事,主角合肥市瑶海区区长王广玉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14年
王广玉受贿的事迹很多,但一个也不必在这里讲,大家都想象得到。
王广玉为何成了贪官,报道给出的线索是出身农家的王广玉最初是好的,随着职务升迁,思想就发生了变化,跟老板接触多了,心理开始失衡,就开始贪婪,最后被捉。王广玉上了法庭,也少不得一番痛悔:没抵御住金钱的诱惑,愧对党和人民的信任。
读这样的贪官故事,其实味同嚼蜡,一点意思都没有。前些时开两会,哪方面议案提案都不少,但遏制腐败方面的,我几乎就没看到,大概也是因为实在没什么新意可说。不过这一回,我弘扬了一下新儒家返本开新的精神,果然就从老套故事中看到了点新东西。
“出身农家”,常常在贪官故事中出现。这个说法意味着什么,是贪婪的官员更多地出身于农家,还是出身于农家的官员贪婪了以后更加容易被捉住,我不知道。现在我有了这个疑问,也不知道谁可以解答,我只知道人们今后大概还是会看到很多贪官出身农家。
又一个问题是王广玉怎么贪起来的。报道说,王广玉是随着职务升迁贪起来的,常被老板拉去娱乐、休闲,看老板出手阔绰,心理开始失衡,就开始贪起来了,期望自己也成为千万富翁。
我很怀疑这个线索的可信性。虽然现在梳理贪官的人生线索总是这样说,好像官员贪婪,完全是被老板拉下了水的结果,老板是贪腐的源头。我想,这是站在官员角度思考问题,如果要由老板来写贪官堕落记,一定不会说老板就是腐败的引子。
看老板出手阔绰,官员心理失衡。我以前一直没有对这个说法往深处想,现在我要问一下,老板出手阔绰,官员为什么会心理失衡?老板就是老板,官员就是官员,你要出手阔绰,就做老板去啊,但你既不想冒破产跳楼的险,尝向衙门点头哈腰的味,岂不是好事占全?何况做官的手面也阔绰得很,公款吃,公款喝,公款配车,公款出国;何况老板出手再阔绰,还得给你装孙子,你一分钱不掏仍然气势如虹。
一个官员,立下了“也要成为千万富翁”的壮志,当然要心理失衡。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现在是不行了,现在说的是提高“养廉银”,似乎也不无道理,但离千万富翁的心理价位还是差得远,再高的薪水你还是要失衡,还是不会撒手。有权在手,心理就是这么容易失衡,说这是发疯着魔,没什么不妥吧。
“由于自己没有抵御住金钱的诱惑,成了一名可耻的贪官”。最见不得的就是这种鬼话。在街上见过悍马车,没几个人会心理失衡,栽倒在地;见过银行林立,没几个人觉得那是需要抵御的诱惑,上前打抢。官一当上,心理就要失衡,金钱就成了犯罪的诱惑,岂不是太怪了吗?这并不奇怪,权力总是令人发疯着魔,而奇怪的是,直至今天,贪官报道仍然是诱惑和失败的抵抗的解释模式,而不是讲述擅权机制怎样生产出疯魔行为。
博主评论:
说到底,贪污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有毛病,官员极权、政府极权、党派极权,这样的没有任何制约、监督的极权,就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孵化器。靠官员的道德水平自律办不到,因为官员的道德水平最多也就是大众水平吧?甚至低于大众水平。靠抓、靠惩罚还是无力的,这是中国历史证明了的。因此,只能靠体制改革,靠司法独立、靠权力制约、靠民意监督。
最近看到拍马屁的犬儒的文章,说中共的大力审查、打击之下,腐败势头得到有力的遏止。可笑得很,这个结论是从哪里得出来的?有统计数字吗?原来想贪腐的官员有多少?现在贪腐中的官员有多少?经过严格查打之后不敢贪腐的官员又有多少?这些有可能被统计出来吗?能统计出来,就全部治理好了,所以犬儒的马屁拍得实在不高明。
实际上靠抓、查、关、杀,基本上毫无大用。民怨之沸腾,无以复加。经济发展向上走的时候,这种贪腐对大众来说是可以忍受的,但是经济不可能永远向上发展的,因为经济发展绝对是有周期性的。一旦经济发展停滞,民不聊生的时候,他们还会乖乖地容忍执政党的腐败不堪吗?
刘洪波(资深媒体人,知名杂文家)
《民主与法制时报》4月6日报道了一个贪官故事,主角合肥市瑶海区区长王广玉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14年
王广玉受贿的事迹很多,但一个也不必在这里讲,大家都想象得到。
王广玉为何成了贪官,报道给出的线索是出身农家的王广玉最初是好的,随着职务升迁,思想就发生了变化,跟老板接触多了,心理开始失衡,就开始贪婪,最后被捉。王广玉上了法庭,也少不得一番痛悔:没抵御住金钱的诱惑,愧对党和人民的信任。
读这样的贪官故事,其实味同嚼蜡,一点意思都没有。前些时开两会,哪方面议案提案都不少,但遏制腐败方面的,我几乎就没看到,大概也是因为实在没什么新意可说。不过这一回,我弘扬了一下新儒家返本开新的精神,果然就从老套故事中看到了点新东西。
“出身农家”,常常在贪官故事中出现。这个说法意味着什么,是贪婪的官员更多地出身于农家,还是出身于农家的官员贪婪了以后更加容易被捉住,我不知道。现在我有了这个疑问,也不知道谁可以解答,我只知道人们今后大概还是会看到很多贪官出身农家。
又一个问题是王广玉怎么贪起来的。报道说,王广玉是随着职务升迁贪起来的,常被老板拉去娱乐、休闲,看老板出手阔绰,心理开始失衡,就开始贪起来了,期望自己也成为千万富翁。
我很怀疑这个线索的可信性。虽然现在梳理贪官的人生线索总是这样说,好像官员贪婪,完全是被老板拉下了水的结果,老板是贪腐的源头。我想,这是站在官员角度思考问题,如果要由老板来写贪官堕落记,一定不会说老板就是腐败的引子。
看老板出手阔绰,官员心理失衡。我以前一直没有对这个说法往深处想,现在我要问一下,老板出手阔绰,官员为什么会心理失衡?老板就是老板,官员就是官员,你要出手阔绰,就做老板去啊,但你既不想冒破产跳楼的险,尝向衙门点头哈腰的味,岂不是好事占全?何况做官的手面也阔绰得很,公款吃,公款喝,公款配车,公款出国;何况老板出手再阔绰,还得给你装孙子,你一分钱不掏仍然气势如虹。
一个官员,立下了“也要成为千万富翁”的壮志,当然要心理失衡。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现在是不行了,现在说的是提高“养廉银”,似乎也不无道理,但离千万富翁的心理价位还是差得远,再高的薪水你还是要失衡,还是不会撒手。有权在手,心理就是这么容易失衡,说这是发疯着魔,没什么不妥吧。
“由于自己没有抵御住金钱的诱惑,成了一名可耻的贪官”。最见不得的就是这种鬼话。在街上见过悍马车,没几个人会心理失衡,栽倒在地;见过银行林立,没几个人觉得那是需要抵御的诱惑,上前打抢。官一当上,心理就要失衡,金钱就成了犯罪的诱惑,岂不是太怪了吗?这并不奇怪,权力总是令人发疯着魔,而奇怪的是,直至今天,贪官报道仍然是诱惑和失败的抵抗的解释模式,而不是讲述擅权机制怎样生产出疯魔行为。
博主评论:
说到底,贪污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有毛病,官员极权、政府极权、党派极权,这样的没有任何制约、监督的极权,就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孵化器。靠官员的道德水平自律办不到,因为官员的道德水平最多也就是大众水平吧?甚至低于大众水平。靠抓、靠惩罚还是无力的,这是中国历史证明了的。因此,只能靠体制改革,靠司法独立、靠权力制约、靠民意监督。
最近看到拍马屁的犬儒的文章,说中共的大力审查、打击之下,腐败势头得到有力的遏止。可笑得很,这个结论是从哪里得出来的?有统计数字吗?原来想贪腐的官员有多少?现在贪腐中的官员有多少?经过严格查打之后不敢贪腐的官员又有多少?这些有可能被统计出来吗?能统计出来,就全部治理好了,所以犬儒的马屁拍得实在不高明。
实际上靠抓、查、关、杀,基本上毫无大用。民怨之沸腾,无以复加。经济发展向上走的时候,这种贪腐对大众来说是可以忍受的,但是经济不可能永远向上发展的,因为经济发展绝对是有周期性的。一旦经济发展停滞,民不聊生的时候,他们还会乖乖地容忍执政党的腐败不堪吗?
无我之境界-梁启超
佛说法五十年,其法语以我国文字书写解释今存大藏中者垂八千卷,一言以蔽之,曰“无我”。
佛何故说无我耶?无我之议何以可尊耶?“我”之毒害,在“我爱”、“我慢”,而其所由成立则在“我见”。何谓我爱?《成唯识论》(卷四)云:“我爱者,谓我贪,于所执我,深生耽着。”我爱与兼爱不相容,对于我面有所偏爱,则必对于非我之“他”而有所不爱,如是则一切世界不成安立。我身、我妻子、我家族、我财产、我乡土、我团体、我阶级、我国家,如是种种,认为是即我或我所有,从而私之;其他身、他家族、乃至他阶级、他国家以非我故,对之而生贪、嫉妒、怨毒、欺诈、贼害、斗争,以是之故,一切世界,不成安立。何谓我慢?《成维识论》云:“我慢者,谓倔傲,恃所执我,令心高举。”万事以我为中心,以主我的精神行之,谓环乎皆宜受我支配,供我刍狗;其浅狭者,如个人的我慢、阶级的我慢、族姓的我慢、国家的我慢,且不必道;其尤普遍而深广者,则人类的我慢,谓我为天帝之胤,为万物之灵,天地为我而运行,日月为我而明照,含生万类为我而孳育。以五官所经验,谓足穷事物之情状。以意境所幻构,谓足明宇宙之体用,故见自封习非成是。陻覆真理,增长迷情,我爱我慢,其毒天下如此。至其为个人苦恼之根源,更不必论矣。而其所由起,则徒有我之见存,故谓之“我见”。不破此我见,则我爱与我慢,决未由荡涤,此佛所双无我之为教义之中坚也。
所谓“无我”者,非本有我而强指为无也。若尔者,则是为戏论,为妄语。佛所断不肯出。《大智度论》三十六云:“佛说诸法性常自空,非以‘空三昧’令法空。”佛之无我说,其所自证境界何苦,非吾所敢妄谈。至其所施设以教吾人者。则实脱离纯主观的独断论,专用科学的分析法,说明“我”之绝不存在质言之。则谓吾人所以为我者,不过心理过程上一种幻影,求其实体,了不可得。更质言之,则此“无我”之断案,实建设鱼极隐实、极致密的认识论之上。其义云何?即有名之“五蕴皆空说”是已。今当先释五蕴之名,次乃述其与“我见”之关系。
蕴Khandha,旧译阴,亦译聚,亦译众。《大乘广五蕴论》云:
问:蕴为何义?答:积聚是蕴义,谓世间相续,品类趣处差别色等总略摄故。如世尊说,比丘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胜若劣,如是总摄为-“色蕴”。
(今译)问:什么叫做蕴?答:蕴是积聚的意思,将时间的相续不断之种种差别现象,分出类来,每类作为一聚,这便是蕴。例如世尊告某比丘说,所有的一切物质(色),现在的、过去的、未来的,内的、外的,粗的、细的,远的、劣的,远的、近的,总括起来,成为一个“色蕴”、
蕴训积聚,故凡有积聚义者皆得名蕴(例如篇名亦谓之蕴,《发智论》、大毗婆沙》皆分八蕴,即八篇也。旧译取梵音名八犍度)。此所谓蕴者,专就意思活动过程上之类聚而言,凡分为五。
一色蕴Rupa物质物态=感觉之客观化
二受蕴Vedana感觉.........................
三想蕴Sanna知觉、联想、印象.......
四行蕴Sankhara执意,思维............所认识之对象
五识蕴Ninnana了别,集起..............能认识之主体
以上所释,尚有未明未惬之处,更分释如下:
(一)色蕴《增一阿含经》(二八)云:“此四大身,是四大所造色,是故名为色阴。......所谓色者,寒亦是色,热亦是色,饥亦是色,渴亦是色。”《大乘广五蕴论》云:“云何四蕴?谓四大种及大种所造色-无表色等。”
说明:四大种指物质,四大所造色指物质之运动,此二者不容混为一谈。最近倡相对论之哀定登A SEddington已极言分别之必要。“所造色”分三类。第一类五根,即《杂阿含》所谓四大身。第二类五境,即五根所接之对境。第三类无表色,分为极略、极迥、定所生、遍记所起等。极略、极迥,皆微之意。“极略”谓将木石等有形之物质,分析至极微,甚与现代物理学得分析相似矣。“定所生”谓用定力变成幻境,如诸大乘经所说“华严楼阁”等。“遍计所起”谓由幻觉变现,如空华第二月等。合以上诸种,总名色蕴。
以上吾人常识所计,此所谓色者,全属物理的现象(除无表色种一小部分)。何故以厕诸如理现象之五蕴耶?须知认识之成立,必由主客两观相对待,无主观客观不能独存,外而3山河大地,内而五官百骸,苟非吾人认识之,曷由知其存在?既已入吾识域而知其存在,则知其决不能离吾识而独立,故佛家之谓此为识所变。论云:“云何色由识变,谓识生时,内因缘力变似眼等色等相现,既以此相为所依缘。”(《成唯识论》卷一)又如经所说寒热、饥渴等骤现似纯属生理的事实,其实对于此种外界之刺戟,心理的对应先起,而生理的冲射乃随其后,特此种极微细的心之状态,素朴思想家为察及耳,故吾总括此造种“色”,名之曰感觉的客观化。此义在《毗婆沙》、《俱舍》、《瑜珈》、《唯识》诸书,剖之极详,得近世欧美心理学者义部分的证明,更易了解。
佛何故说无我耶?无我之议何以可尊耶?“我”之毒害,在“我爱”、“我慢”,而其所由成立则在“我见”。何谓我爱?《成唯识论》(卷四)云:“我爱者,谓我贪,于所执我,深生耽着。”我爱与兼爱不相容,对于我面有所偏爱,则必对于非我之“他”而有所不爱,如是则一切世界不成安立。我身、我妻子、我家族、我财产、我乡土、我团体、我阶级、我国家,如是种种,认为是即我或我所有,从而私之;其他身、他家族、乃至他阶级、他国家以非我故,对之而生贪、嫉妒、怨毒、欺诈、贼害、斗争,以是之故,一切世界,不成安立。何谓我慢?《成维识论》云:“我慢者,谓倔傲,恃所执我,令心高举。”万事以我为中心,以主我的精神行之,谓环乎皆宜受我支配,供我刍狗;其浅狭者,如个人的我慢、阶级的我慢、族姓的我慢、国家的我慢,且不必道;其尤普遍而深广者,则人类的我慢,谓我为天帝之胤,为万物之灵,天地为我而运行,日月为我而明照,含生万类为我而孳育。以五官所经验,谓足穷事物之情状。以意境所幻构,谓足明宇宙之体用,故见自封习非成是。陻覆真理,增长迷情,我爱我慢,其毒天下如此。至其为个人苦恼之根源,更不必论矣。而其所由起,则徒有我之见存,故谓之“我见”。不破此我见,则我爱与我慢,决未由荡涤,此佛所双无我之为教义之中坚也。
所谓“无我”者,非本有我而强指为无也。若尔者,则是为戏论,为妄语。佛所断不肯出。《大智度论》三十六云:“佛说诸法性常自空,非以‘空三昧’令法空。”佛之无我说,其所自证境界何苦,非吾所敢妄谈。至其所施设以教吾人者。则实脱离纯主观的独断论,专用科学的分析法,说明“我”之绝不存在质言之。则谓吾人所以为我者,不过心理过程上一种幻影,求其实体,了不可得。更质言之,则此“无我”之断案,实建设鱼极隐实、极致密的认识论之上。其义云何?即有名之“五蕴皆空说”是已。今当先释五蕴之名,次乃述其与“我见”之关系。
蕴Khandha,旧译阴,亦译聚,亦译众。《大乘广五蕴论》云:
问:蕴为何义?答:积聚是蕴义,谓世间相续,品类趣处差别色等总略摄故。如世尊说,比丘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胜若劣,如是总摄为-“色蕴”。
(今译)问:什么叫做蕴?答:蕴是积聚的意思,将时间的相续不断之种种差别现象,分出类来,每类作为一聚,这便是蕴。例如世尊告某比丘说,所有的一切物质(色),现在的、过去的、未来的,内的、外的,粗的、细的,远的、劣的,远的、近的,总括起来,成为一个“色蕴”、
蕴训积聚,故凡有积聚义者皆得名蕴(例如篇名亦谓之蕴,《发智论》、大毗婆沙》皆分八蕴,即八篇也。旧译取梵音名八犍度)。此所谓蕴者,专就意思活动过程上之类聚而言,凡分为五。
一色蕴Rupa物质物态=感觉之客观化
二受蕴Vedana感觉.........................
三想蕴Sanna知觉、联想、印象.......
四行蕴Sankhara执意,思维............所认识之对象
五识蕴Ninnana了别,集起..............能认识之主体
以上所释,尚有未明未惬之处,更分释如下:
(一)色蕴《增一阿含经》(二八)云:“此四大身,是四大所造色,是故名为色阴。......所谓色者,寒亦是色,热亦是色,饥亦是色,渴亦是色。”《大乘广五蕴论》云:“云何四蕴?谓四大种及大种所造色-无表色等。”
说明:四大种指物质,四大所造色指物质之运动,此二者不容混为一谈。最近倡相对论之哀定登A SEddington已极言分别之必要。“所造色”分三类。第一类五根,即《杂阿含》所谓四大身。第二类五境,即五根所接之对境。第三类无表色,分为极略、极迥、定所生、遍记所起等。极略、极迥,皆微之意。“极略”谓将木石等有形之物质,分析至极微,甚与现代物理学得分析相似矣。“定所生”谓用定力变成幻境,如诸大乘经所说“华严楼阁”等。“遍计所起”谓由幻觉变现,如空华第二月等。合以上诸种,总名色蕴。
以上吾人常识所计,此所谓色者,全属物理的现象(除无表色种一小部分)。何故以厕诸如理现象之五蕴耶?须知认识之成立,必由主客两观相对待,无主观客观不能独存,外而3山河大地,内而五官百骸,苟非吾人认识之,曷由知其存在?既已入吾识域而知其存在,则知其决不能离吾识而独立,故佛家之谓此为识所变。论云:“云何色由识变,谓识生时,内因缘力变似眼等色等相现,既以此相为所依缘。”(《成唯识论》卷一)又如经所说寒热、饥渴等骤现似纯属生理的事实,其实对于此种外界之刺戟,心理的对应先起,而生理的冲射乃随其后,特此种极微细的心之状态,素朴思想家为察及耳,故吾总括此造种“色”,名之曰感觉的客观化。此义在《毗婆沙》、《俱舍》、《瑜珈》、《唯识》诸书,剖之极详,得近世欧美心理学者义部分的证明,更易了解。
文摘并评论-行贿者连任法院院长 反腐不过逢场作戏
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但据记者调查,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行贿15次的何涛仍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多次行贿的李松涛也被选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青年报》3月31日)
受贿者“东窗事发”后牵连出行贿者,这现象在近年来的反腐战场上屡见不鲜,可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虽然《刑法》对于行贿罪有明确的规定,但行贿者却总是受贿罪中被忽略的大多数。可事实上,早在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或者检察院在办理受贿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其中特意提到多次行贿、向党的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情形。
完全符合严肃查处标准的何涛、李松涛,非但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反倒另谋高就,着实让人大跌眼镜。如果说“重受贿,轻行贿”的司法具体操作原则,是因为在现行的条件下,严厉追究行贿罪可能会加大受贿罪的查处难度,必须容忍的一种“必要之恶”的话,那么这种由受贿罪牵连出的行贿罪,则完全不存在这样的逻辑前提。更何况,这两起行贿罪的主体都是司法工作人员,属于典型的“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安徽省政法委编撰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中,何涛是行贿的反腐反面典型,可他依然连任法院院长。这种颇具讽刺意味的现象,说明在一些地方,反腐教育仅仅停留在走过场上,不论开会、下发文件还是宣传教育等,都只是一种“把形式当成目的”的反腐秀。否则,哪怕动一点真格,列入反面典型的当事人也不会仍居高位。
自上而下的反腐不动真格,自下而上的案件查办自然就会“点到为止”。按理说,办理三任院长受贿案的相关检察机关,根本不需要顺藤摸瓜,只要拿着“如山”的铁证对当事人的行贿罪另行立案,行贿的当事人就会落入恢恢法网。对此,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查处行贿受贿的检察机关,要么其检察机关自动放弃其法定职责,要么检察权受到行政权力的不正当干预不深究下去。但不管如何,自上而下的反腐风暴就这样被“分解”得支离破碎。
不过,最令人失望的是任命两名行贿者为法院院长的两地人大。相比于受贿罪不被追究的问题严重性而言,犯受贿罪者被任命为法院院长,无疑是法治最大的悲哀。在众多举报材料已经反映至人大常委会的前提下,人大虽然无法直接启动检察权,但完全可以以“不通过任命”来行使否决权,进而启动对检察院的“个案监督”。可两地人大在任命上的拙劣表现,加快了反腐的堕落速度。
事实上,反腐既是一个理念问题,也是一个具体操作问题。只要其间有一个环节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行贿者当院长”这样的闹剧就不会出现。一个“作奸犯科者”一路青云直上,映衬的是一群人在反腐上由于制度约束乏力所导致的集体无意识,而这,也许是一些反腐风暴总是虎头蛇尾的原因。
博主评论:作者的看法是行政机构、执法机构、立法机构的不作为导致了违法官吏得到晋升,恐怕不是太完全。众所周知的事实是,行贿者不会只对一个上官行贿的,而是对一批上官行贿,所以倒了一个上官,还有很多上官,过去所行的贿赂,依然有效。行贿受贿已经成为执政党内部的一种文化了,无官不受贿、无官不行贿。执法机构是受控的,立法机构也是,于是官僚们可以胡作非为,毫无顾忌,这不是人力所能遏止的。必须引入民主机制,引入民意因素,才能有效地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执政党的数千万成员不都是无知的笨蛋,只是权力在手上,不愿意与任何人分享而已,更不愿意自己受到监督制约,于是尾大不掉。但是,能抓住改革的机会才是对执政党有利的,否则将来所有的机会都会丧失的。
受贿者“东窗事发”后牵连出行贿者,这现象在近年来的反腐战场上屡见不鲜,可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虽然《刑法》对于行贿罪有明确的规定,但行贿者却总是受贿罪中被忽略的大多数。可事实上,早在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或者检察院在办理受贿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其中特意提到多次行贿、向党的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情形。
完全符合严肃查处标准的何涛、李松涛,非但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反倒另谋高就,着实让人大跌眼镜。如果说“重受贿,轻行贿”的司法具体操作原则,是因为在现行的条件下,严厉追究行贿罪可能会加大受贿罪的查处难度,必须容忍的一种“必要之恶”的话,那么这种由受贿罪牵连出的行贿罪,则完全不存在这样的逻辑前提。更何况,这两起行贿罪的主体都是司法工作人员,属于典型的“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安徽省政法委编撰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中,何涛是行贿的反腐反面典型,可他依然连任法院院长。这种颇具讽刺意味的现象,说明在一些地方,反腐教育仅仅停留在走过场上,不论开会、下发文件还是宣传教育等,都只是一种“把形式当成目的”的反腐秀。否则,哪怕动一点真格,列入反面典型的当事人也不会仍居高位。
自上而下的反腐不动真格,自下而上的案件查办自然就会“点到为止”。按理说,办理三任院长受贿案的相关检察机关,根本不需要顺藤摸瓜,只要拿着“如山”的铁证对当事人的行贿罪另行立案,行贿的当事人就会落入恢恢法网。对此,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查处行贿受贿的检察机关,要么其检察机关自动放弃其法定职责,要么检察权受到行政权力的不正当干预不深究下去。但不管如何,自上而下的反腐风暴就这样被“分解”得支离破碎。
不过,最令人失望的是任命两名行贿者为法院院长的两地人大。相比于受贿罪不被追究的问题严重性而言,犯受贿罪者被任命为法院院长,无疑是法治最大的悲哀。在众多举报材料已经反映至人大常委会的前提下,人大虽然无法直接启动检察权,但完全可以以“不通过任命”来行使否决权,进而启动对检察院的“个案监督”。可两地人大在任命上的拙劣表现,加快了反腐的堕落速度。
事实上,反腐既是一个理念问题,也是一个具体操作问题。只要其间有一个环节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行贿者当院长”这样的闹剧就不会出现。一个“作奸犯科者”一路青云直上,映衬的是一群人在反腐上由于制度约束乏力所导致的集体无意识,而这,也许是一些反腐风暴总是虎头蛇尾的原因。
博主评论:作者的看法是行政机构、执法机构、立法机构的不作为导致了违法官吏得到晋升,恐怕不是太完全。众所周知的事实是,行贿者不会只对一个上官行贿的,而是对一批上官行贿,所以倒了一个上官,还有很多上官,过去所行的贿赂,依然有效。行贿受贿已经成为执政党内部的一种文化了,无官不受贿、无官不行贿。执法机构是受控的,立法机构也是,于是官僚们可以胡作非为,毫无顾忌,这不是人力所能遏止的。必须引入民主机制,引入民意因素,才能有效地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执政党的数千万成员不都是无知的笨蛋,只是权力在手上,不愿意与任何人分享而已,更不愿意自己受到监督制约,于是尾大不掉。但是,能抓住改革的机会才是对执政党有利的,否则将来所有的机会都会丧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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