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

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十)

(13) 书生意气的代表
 
 
  1999年元旦过后,刚刚当上人大代表的姚/立/法接到一个电话,通知他去开会,讨论《潜江市政府工作报告草案》。参加会议的有潜江市领导、部门一把手和一百多名市人大代表。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每年人大会议的规定动作,审议的内容包括人民政府前一年的工作状况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此时,距离市人大会议的召开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在人大会议召开前,请市人大代表先看看政府工作报告的草案,并说说自己的想法,这种做法表明政府官员在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上,表现出了“诚意”。

  前往会议室的路上,姚/立/法心情激动。 第一次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参加会议,第一次参政议政,他暗自憋了一股劲儿,决定好好“表现”一把。他要证明给大家看,他这个自荐竞选成功的人大代表,绝对尽职尽责。

  “人大代表的梦,我做了十多年。为什么?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为老百姓做些事情。现在,机会终于来了。”姚/立/法说。

  “丑媳妇终于要见公婆了,心情激动又紧张?”我问。

  “不是。是战士要上战场了!”

  从姚/立/法的神态中,能感觉到几年前,他是怎样“磨拳擦掌”地去参加会议的。

  据会议室的一个女服务员回忆,当时,“主持人”刚刚说完请代表发言这句话,她看见一个男人立刻“腾”的站了起来,很迫不及待的样子。他个头不高,说话的速度很快,很厉害,好像谁都不怕。

  “我当时很奇怪,觉得这个代表不一样。后来我悄悄打听,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姚/立/法。”女服务员说。

  “哪儿不一样?”我问。

  “别人都是被点了名之后才发言,都不太愿意讲话。可是姚代表好像特别想说话。”

  “你过去听说过他吗?”

  “听说过,他名气很大。我上初中的时候,他就开始竞选了,我还看过他发的竞选材料呢。只是一直没有见过他本人。”女服务员说。

  事实上,迫不及待站起来发言的姚/立/法并没有作好充份的准备。抢先发言,一方面是生就一张毫无顾忌的大嘴巴,另一方面是害怕轮不上自己说话,“一大屋子人呢”。据他回忆,站起来发言的一刹那,他紧张得说话结结巴巴,舌头在嘴里总也转不过弯来。

  怎么会紧张到这种程度?姚苦恼的说,《政府工作报告》过去只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到过。这份报告包括哪些方面?讨论什么内容?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他毫无经验。

  事实上,不只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姚立法不懂的东西还有很多。他有热情和潜质,但是缺乏技巧和必备的常识。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很少对人大代表进行职业技能的培训。人大代表们必须天生就是合格的代表,必须天生就懂得如何当好人大代表,应该精通各种政策法规、立法程序、统计方法、调查研究的方法等等。

  据了解,在一些议会制度相对成熟的国家,设有专门的培训机构,议员们在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完全可以通过培训加以了解。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甚至还对议员的妻子进行必要的培训。

  “刚当选代表的那段时间,我非常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当代表。哎呀,不懂的事情很多很多,说都说不完。”

  据姚回忆,当初,他这个人大代表甚至连建议案和议案是“什么样的书写格式”这样最基本的代表常识都没有,这使得他在履职的过程中“笨手笨脚,像是刚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什么都是新鲜的,什么都不懂。”这是后话。

  由于不懂,姚立法“摸着石头过河”,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一名代表,一名他理解中合格的人大代表。

  对于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草案》这件事情,姚/立法这么理解:“既然政府诚心诚意请我们来提意见,那就一定要发言,而且要说真话。如果不懂,别不懂装懂;如果有意见,就说出来。这是我的理解。”

  当年的会议上,姚立法一张嘴,人们就感觉到了他话里浓浓的火药味儿。

  “《政府工作报告草案》里说,要坚决打击黄赌毒。我想问问,潜江有个这么大的红灯区为什么没人过问?”姚/立法质问道。

  话音刚落,全场突然鸦雀无声。所有的人大代表和官员都定定地看着他,表情复杂。

  “红灯区开在家门口,老百姓骂得很厉害。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是不是有责任?”姚立/法继续问。

  会场上安静极了,气氛很凝重。女服务员说,她吓得连开水都不敢上前去倒了。

  姚/立法所说的红灯区是指潜江市江汉大市场,距离市区两三公里,占地几十亩,规模很大。

  市场里的商贩,一部份从事烟草批发和药材批发,绝大部份则是做发廊生意,鼎盛时期据说达到近千家,来自全国各地的上千个小姐公开在发廊卖淫。

  为了“繁荣”江汉市场,潜江市政府给了市场一些特殊的照顾和政策。某市领导公开的说“人家千里迢迢到我们这个地方做生意,不可能带上老婆。开放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1997年8月4日,潜江市召开千人大会,宣布“设立江汉大市场、潜江宾馆、和平街、红军路封闭管理区”,全部实行“管委会封闭管理,除出现刑事、消防案件或安全事故外,公安部门不得直接进入执行公务。”,“除枪支弹药、毒品外,其它全部放开经营。”

  有市政府做“坚强”的后盾,一些发廊店主招揽生意时,肆无忌惮地对客人说:“我们这里是政府办的红灯区,公安不让进来查,在这里你们会玩得很爽的。”

  不仅如此,市委市政府还组织省市电视台对这个市场进行宣传报导,称江汉市场是招商引资的模范市场,是潜江市经济实现腾飞的一个保障和骄傲。

  每当看到这样的宣传报导,潜江的百姓骂声一片。但是,百姓的骂声在社会的最底层,上面的领导很难得听得见,或者装着没听见。

  就像安徒生童话中那个揭穿皇帝没有穿新衣的孩子一样,姚/立法大声的质问,发廊女在市场里公开卖淫,这是不是要打击的“黄”?如果是,为什么市政府不仅不打击,反而想方设法袒护呢?

  姚立/法滔滔不绝,列举江汉市场的诸多弊端。并严正指出,如果政府现在不及时治理,迟早有一天,这个市场会成为心腹大患。

  几个月之后,不幸被姚立法言中。

  这一年夏天,一个七十多岁的老汉,心脏病突发,死在了市场的按摩房里;这一年冬季,潜江市某副镇长在市场里和发廊女一起洗鸳鸯浴,由于缺氧,两人窒息死亡。

  一个“模范”市场,一年之内出了两起命案。如此咄咄怪事吸引了众多媒体探寻的目光。某著名媒体在报导中用了这样一个标题《封闭管理究竟封住了什么》。

  可是,当人大代表姚/立法提出质疑的时候,悲剧并没有发生。所以,此刻,他的发言,显得很刺耳。某些领导甚至听不太习惯,平日里敢于这样公然“唱反调”的市人大代表实在不多见。

  关于红灯区市场,姚立/法发了十多分钟的言,没有任何一个人大代表接他的话茬。当他发完言后,会场上竟然出现了难挨的几十秒静默时间。

  大家面面相觑。

  在场的十多二十个领导,没有人表一下态。再后来,与会者不约而同的频频上厕所。

  姚立/法似乎并没有觉察到会议出现了“反常”状况,在察言观色方面,他天生麻木。看见没有人说话,他重新站了起来,开始说别的问题。

  姚/立法手里举着《潜江市政府工作报告草案》说,这样的工作报告他根本看不懂。比如政府的财政预算才短短的半页纸,对于他这个不是学经济的人大代表来说,简直就和看天书一样。他希望政府能把预算写的再详细一点,以便于人大代表的审议。

  姚立/法试探着问其他的代表,是否能看懂。没人吭气儿。

  一个旨在讨论的会议,因为姚立法“激烈”的发言而沉默起来。

  在会议上,姚立法还说了很多其他“不中听”的话。

  会议在主持人略显尴尬的语气中宣布结束。姚立/法独自一人匆匆离开了会场,没有注意到身后是一大片惊愕的眼光。离开之前,他把自己杯子里的茶水喝得滴水不剩。

  “茶很香的,过去没喝过,浪费太可惜了。”姚立/法说。

  “你对自己的表现满意吗?”我问。

  “比较满意。我把自己和选民的意见反映上去了。但是,开会通知得太突然了,准备不充份,我应该事先去选民中间做一些调查。”

  “说完意见,你有没有考虑过说几句好话?给领导们一个台阶下?”

  “这个会议本来就是徵求代表意见的,我说好话有什么意义?”姚立法反问我。

  第一次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会议,姚/立法充当了一个“进谏者”的角色。就和那个湖北老乡、古代著名的进谏者屈原一样,满怀忧思,而且书生意气,性情耿直。

  这种书生意气的发言和举动,贯穿了姚/立法五年代表生涯的始终。使他看上去和别的人大代表不太一样,似乎很“另类”。

  在一个需要政治技巧甚至权术的环境里,书生意气究竟是好是坏?

  一方面,书生意气,意味着在政治上很稚嫩,不成熟。中国政坛有自己的一套行事规则,吴思称之为“潜规则”。一个不懂官场潜规则、从政技巧几乎是零的人,却要在政坛里“混饭”吃,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

  另一方面,书生意气,意味着不懂得变通,不会见风使舵。无论在任何场合和环境里,想说就说,“想唱就唱”,毫无拘束。这对于混浊的政坛,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此后,在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上,人们不断的听到姚/立法执著、激动、喋喋不休的发言“不合理。不合法。我反对”他的发言经常把一些程序性、仪式化的事情引导成为一场场具有实质意义的讨论甚至争论。

  一个选民这么评价姚立法,“他总是这么精力充沛,这么敢发言。可以说,他改变了潜江的政治气氛,让它活跃起来了。”

  另一个选民则说:“虽然他提的很多建议,有很多并没有被采纳,但是对于政府的某些官员,却是从来没有过的刺激,对于潜江,是个好开端。”

  多年后,媒体评论道:姚立法总是所有质疑者中最先发言、最咄咄逼人的那一个。这位“另类”代表的出现使会议出现了不少尖锐的反调。

  因为书生意气,性情耿直,好争是非公正,“另类”的姚立法为自己赢得选民喝彩的同时,也让他在无意中得罪了不少政府官员。这完全不同的两种结果,使得姚立法的代表生涯充满了是非、争议,也因此充满了悬念。 这是后话。




(14) 我的发言,我做主
 
  1999年1月17日,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如期召开。

  1月,阳光稀薄,正是南方最寒冷的季节。人们穿着厚厚的冬装,跺着长着冻疮的脚,诅咒阴冷潮湿的天气,渴望春天的到来。

  17日早晨七点多钟,潜江市的章华大道上,急促的警笛声突然响起来了,街道上的行人和车辆不由自主地开始避让。

  可以想象,行人中一定有挑着菜筐的农妇、牵着孙子小手的老大爷、背著书包正准备去上学的学生和挺着大肚子的孕妇

  人们看见端坐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车队来了。前面是警车开道,后面跟着一长溜至少十多辆小轿车,再后面是几辆豪华的中巴车。这个浩浩荡荡的车队呼啸而过,腾起一阵阵烟尘,绿灯行,红灯也行。

  在注目礼中,车队经过了一条条标语横幅“向人大代表学习致敬,祝人大代表身体健康!” 然后,径直开进了市委市政府的大院,开到潜江市人民大会堂的门前。会议将在这里召开。

  就在车队开进市委市政府大门的同时,姚/立法骑着自行车的身影出现了。他没有搭乘威风的两会专车。

  姚立/法说,他的家住在市委市政府大院的斜对面,骑自行车比较方便。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羞于搭乘这样的特权车队,因为老百姓对此早就有意见了。

  两会特权车现象,不只是潜江,全国各地都一样。

  2004年,东北的一个网民发帖子质问“为什么总是让百姓为两会车队让道?开两会究竟是为民还是扰民?这些人大代表究竟代表谁?”

  2005年,一个北京的网民在网上发帖子表示自己的不满:“某日看新闻,殃视的播音员还说,对社会车辆的放行时 间由以前的30秒增加到40秒!是一种进步!我靠,这是什么事儿啊!广本、奥迪、奔奔等各色高档车停满了一大片,估计有五十多辆车。这到底是开人大会?还 是开车展会?”

  百姓不满的嘟囔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偶尔有那么一两个城市取消了警车给两会车队开道的做法,新闻媒体说这是中国两会的“崭新风尚”。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在嘹亮的《国歌》声中,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开幕。会场庄严、肃穆,就和人们在电视屏幕上见到的一模一样。

  在审议《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时候,姚立法发现了问题。

  办法规定“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的候选人,主席团各提一人,如果没有1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的新的候选人,或者联合提名人要求撤回提名以及新提名的候选人不接受提名,可以进行等额选举。”

  姚/立法认为,这个选举办法与国家相关法律的精神是相违背的。办法中额外增加的“撤回提名、不接受提名”等等字样,给了一些想方设法干预选举的人以机会和理由。大多数情况下,“撤回提名和不接受提名”并不是自愿的,而是被领导强迫的,可是,办法对此却毫无界定。

  这个选举办法,既给干预者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也给干预者提供了一个合法干预的理由。

  所以,在审议选举办法的时候,姚坚决表示反对,强烈要求去掉“撤回提名、不接受提名”等等字样,以保证选举中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有史以来第一次,潜江市人民大会堂里,庄严肃穆的人大会上,有个人大代表毫不犹豫的站起来,说“我反对”。

  别看“我反对”三个字写在纸上很简单,甚至小学生都会写。但是,一个人要在这样严肃的政治场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声把这几个字说出来,还是很需要勇气的。为什么?因为你不是在反对一个人红绿搭配的着装,你是在反对一部地方法规,反对一级组织的重大决定。

  听到“我反对”这句话,会场内所有人的目光同时“唰”的集中到了姚/立法的身上。目光很复杂,有难以置信,有紧张,有认同,也有疑惑。从这些目光中,你甚至能感觉到个别代表正倒吸一口凉气。

  从地势略高的主席台往下看去,黑压压一片坐着的人群中,身高还不到1米7的姚立/法,应该很不显眼。如果不仔细辨认,很难看得出他始终是站着说话。可是,这个小个子生就一幅大嗓门,所以,他发言的时候,每句话都象是有个“重锤”砸在会场的每个角落。

  当姚/立法大声表示反对的时候,会场内响起了试探性的、犹犹豫豫的几声掌声。也许是受这几声掌声的感染,全场突然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据说,距离主席台越远的地方,掌声越热烈。

  掌声过后,原本沉寂的会场明显活泛了起来。一些始终紧绷着面部神经的代表,表情逐渐变得生动了。 会场上竟然能断断续续的听见一些小声的讨论声;一些从走进会场那一刻起就枯坐着的人大代表,开始活动自己的脖子和腰

  大会的执行主席咳嗽两声,说话了:“姚代表,我们这么做一是按照惯例,二是和省里的选举办法保持一致。”

  姚/立法据理力争:“难道为了和省里保持一致,就可以违背国家的法律规定吗?”

  “嘿嘿这个”执行主席的话里透出了几分尴尬,顿了顿,继续说,“潜江有句土话,挨级领导。得一级一级往上来,市里怎么能越过省里的规定呢?”

  争辩没有结果。大会继续进行。

  执行主席说:“对《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表示赞成的代表,请举手。”

  话音刚落,会场呼啦啦地举起了一片如森林般的手臂。手臂举得很整齐,也似乎很坚定。让人无法分辨,为姚立法的发言鼓掌和举手赞成,这两种行为,究竟哪一种更能体现代表们真正的心意。

  执行主席说“对选举办法表示弃权的代表请举手”。

  没有人举手。

  执行主席说“对选举办法表示反对的代表请举手。”

  大家再一次把目光投向了姚/立法,姚立/法举起了自己的手臂。

  表决的结果是,1票反对,0票弃权,317票赞成。《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以绝对压倒多数的赞成票通过。

  据姚/立法说,在他做人大代表的五年时间里,几乎每年开会,每一项表决,都是这样的结果:除他之外的所有人大代表无一例外的都投赞成票。

  根据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有权提出议案、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对议案、报告和重大事项进行表决。为了让人大代表们在履行权利的过程中,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法律还专门作出规定,人大代表们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受法律保护。

  这么说,好像有些拗口。通俗点讲,也就是,人大代表们在人大会议上说任何话都没关系,法律会保障他“信口开河”甚至“胆大妄为”地发表见解的权利。

  可是,即便有了这样的保障,潜江市很多人大代表仍然只赞成不反对。这种现象,很耐人寻味。

  如果一个人大代表在任何问题上都表态赞成,那么意味着他在任何问题上都没有自己的主见,也意味着在太多的事情上,他很随便,很人云亦云。

  实际上,不只是潜江,翻开全国各个级别的人大会议的纪录,人大代表在表决过程中,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简直就是凤毛麟角。

  1986年,北大教授赵宝煦先生在《中国法制报》上发表文章称,一部份代表将其代表职务看作是“邪党和国家对自己的信任”,将参加人大会议看作是政治荣誉。出于感激和报答的心情,他们只会“举举手、鼓鼓掌”。

  2005年,某省一个人大代表接受《学习时报》采访时说,据他了解,几年来,人大会上始终一言不发的人大代表占40%左右。也就是说,40%以上的人大代表是“代而不表”。

  有人说,与投票表决一项决议相比较,某些人大代表似乎更关心自己的孩子能否考上名牌学校,住房的面积有多大,自家的冰箱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

  一些观察家认为,苟且和懦弱使得某些人大代表不仅丧失了政治勇气,而且也丢掉了最起码的责任心。所以,对每一项决议,他们都随波逐流地投赞成票。

  以我个人不太成熟的观点来看,我更愿意这样理解“永远赞成”和“代而不表”的行为。我以为,这既是人大代表无法超越这个特定时代的一种特定行为,也是他们在复杂微妙的社会转型期的一种无奈和无力之举。

  能够超越这个时代,超然于社会转型期种种潜规则之上的人大代表,少之又少。所以,一旦“反对票”、“弃权票”这样惊世骇俗的凤毛麟角出现,立即会成为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民众关注的对象。

  2001年,审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的时候,绝大多数的人大代表一反常态,没有投赞成票,而是投反对票。法院的工作报告未能通过。这件事情,被媒体和宪法学家们认为是“中国民主政治和宪政建设中的标志性事件”。

  当年,姚/立法的反对票就是这凤毛麟角中一枚闪光的鳞片。这枚鳞片改写了潜江市人大会议代表们光“点头”不“摇头”的历史,也第一次彰显了潜江市人大代表的独立气质。

  随后,在潜江市老百姓不厌其烦、津津有味儿、口耳相传的故事里,姚立法竟然被描绘成了一个力战群儒、天不怕地不怕的“孤胆英雄”。

  “其他人大代表都投赞成票,你即便投反对票,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于事无补。这么做还有意义吗?”我问姚立/法。

  “我改变不了什么,但是我至少可以保证自己的一票表达的是真实的意愿。”

  “大家都赞成,只有你一个人反对,是否怀疑过自己的决定可能是错误的。”

  “我投反对票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每一次都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或许是由于姚/立法在第一次人大会议上的独特表现,或许纯属巧合,从潜江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开始,他的座位每次都被安排在最后一排比较靠边的一个位置。

  每当大会执行主席说,反对的代表请举手,姚/立法所处的那个偏僻角落,总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后来,潜江民间有传闻说,每次召开人大会议前,相关领导总要嘱咐工作人员“这个问题,你们要琢磨琢磨,想想人大代表姚/立法可能会问什么问题。针对他可能提出的问题,想些应对措施。”

  我没有刻意向有关领导求证这个传闻的真实性,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因为,这至少表明,潜江市的某些领导开始重视和在意一个人大代表的意见了。

  这,终归是一件好事。也算是一种进步吧。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



草泥马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治安大队!王八蛋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