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4日星期六

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四)

(1) 15岁少年的抗议信
 
  
  1958年元旦,姚/立/法出生在湖北省潜江龙湾镇的一个农民家庭。因为解放前家有几亩薄地,勉强能养活全家老小,全家被划成中农成份。那时,成份最好的家庭是祖辈务农,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贫农。

  穷日子过够了,爸爸妈妈希望儿子未来能过上好日子。所以,他们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姚立发”,希望他“立即发达”。

  和那个年代大多数人一样,姚立发吃着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在半饥半饱中,快乐懵懂地成长。12岁的时候,全中国批林批孔,搞儒法两条路线斗争。姚立发的父亲紧跟时代的步伐,把儿子的名字改成了“姚/立/法”。

  姚/立/法的故事,我将从他15岁那年开始说起。那年,这个胆大的乡下少年竟然给邪党中央写了一封措词激烈的抗议信。

  1973年,15岁的姚/立/法初中毕业。

  荒谬的岁月里,上高中实行的是荒谬的“推荐制度”,推荐的标准不是成绩的高低、道德品质的好坏,而是家庭成份。姚/立/法虽然成绩不错,但因为家庭成份是“中农”,所以,没有被推荐上高中。

  其实,村里和姚/立/法一样的没有被推荐的学生一共有10个人,其他人都没什么意见,只有他一个人表示强烈的不满。

  “认命吧。”庄稼人说。

  姚/立/法不认命,他很生气,觉得太不公平:为什么自己成绩名列前茅,反而被剥夺了上学的资格?

  于是,也不和爸爸妈妈商量一下,倔强的少年开始自作主张的写抗议信反映情况,层层上书,从区一级一直写到省里,最后写给邪党中央和敬爱的毛主席,要求国家让他读高中。信件写了一封又一封,但是每一封都是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15岁的姚/立/法根本没有意识到,他写的并不是简单的抗议信,他是在向不合理的制度提出质疑和挑战。

  那个年代,全中国人民都争先恐后地向毛主席表忠心。大家举着小红本,高喊“毛主席万岁!”,很少有人敢质疑伟大领袖制定的政策。

   50年代初,一个叫马寅初的人质疑中国的人口政策,立刻被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60年代,年轻的遇罗克发表了一篇题为《出身论》的文章,反驳那副享誉中 国的对联“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为此,遇罗克被有关部门指控为现行反革命,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死的时候,年仅27岁。

  这个连县城都没去过的乡下少年,胆子实在太大了,竟然敢向邪党中央、向毛主席指出“高中推荐制度”的种种不足。

  不久,姚/立/法的爸爸妈妈终于知道了这件事。忠厚老实的夫妻俩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连忙阻止儿子疯狂的举动。这对农民夫妇收缴儿子身上的每一分钱,把家里仅有的几元钱全部锁起来、藏起来。拿不到钱了,姚立法就买不成信封和邮票,信自然也寄不出去了。

  无奈的少年,反抗无效,只好回家种地。

  随后发生的一件事情,再一次让这个少年倍受刺激,并且再一次过早的体会到来自社会的不公。

  8月的一天,天气很热,气温高达40度,社员们大都收工回家歇着了。

  生产队的队长为了抢种一季农作物,驱赶一头水牛热汗淋漓的耕了一上午地。中午时分,又把牛拴在被太阳暴晒、没有任何遮挡的河堤上。下午,社员们发现,水牛死了,热死了。

  这头水牛虽然是公家财产,但归姚家喂养。姚家不仅要负责牛的温饱,还得负责牛的死活。

  小队长指责姚家早晨没有喂饱牛,牛饿死了。姚家坚决不认账,因为这不是事实。

  这时候,村里最大的官大队书记出面了。他让几个社员把姚立法的父亲强行关在一个小屋子里,说,如果姚家不赔偿公家的牛,就报告县公安局治他的罪,因为姚家这个中农家庭,故意损坏公家的财产。

  当年,一头水牛价值三、四百元人民币。那个年代,全中国的农民都没什么额外的收入,即使卖一只鸡或卖个把鸡蛋,也会被人揪出来“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和所有的农民一样,姚家依靠给生产队干活挣工分,换点有限的零花钱用。

  潜江一个壮劳力一天挣一个工分,一个工分值三毛钱。除去没有农活干的日子,一个劳力辛辛苦苦挣一年的工分也挣不到100元钱。300元钱,对于姚家而言,是一个天文数字。姚/立/法的父母挣了好几年的工分,省吃俭用,才把这笔钱还上。

  本已经很清贫的姚家被彻底拖垮了。

  姚/立/法几乎每天都能听见父亲唉声叹气,而母亲则常常以泪洗面。

  这件事情发生后,姚/立/法曾经瞒着父母,向大队书记抗议过。但是小小少年的愤怒,在年过半百的大队书记眼里,就像是一条有眼不识泰山的小狗,“汪汪汪”地叫了几声,是个小笑话。

  后来,姐姐把姚/立/法从龙湾乡下接到自己县城的家里来。于是,愤愤不平的少年每天替姐姐烧火买菜带孩子。

  “因为有不满,所以我一定要说出来。我是直筒子脾气,从小就这样。”姚/立/法接受采访时说。

  “你当时不害怕吗?”我问。

  “初生牛犊不怕虎嘛。”

  《南风窗》杂志说到他的这段经历时写道,“这事已足见他遇到挫折不肯轻易低头、好争是非公正的耿直性情。”

  其实,每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不公平、不高兴的事儿。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姚立法那样,如此强烈的表达自己的不满。

  这个有着“叛逆天性”的少年,以后的人生之路会怎样?少年时代的经历对于他的未来究竟有多大的影响?他又是怎样一步步走上人大代表自荐竞选这条路的?



(2) 一份民主作业
 
  姚/立/法经历人生中第一次人大代表选举,是在1978年。

  1978年,中国发生了三件意义深远的大事,这些大事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走向。

  这一年,安徽小岗村几十个不懂政治,只懂饥饿的农民,冒着生命危险,商议如何把公家的土地和农具大包干到各家各户。几年后,曾经“偷偷摸摸”的“大包干”政策,发展成为中国农村的基本土地政策“土地承包制”。这个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这一年,《光明日报》刊发了历史雄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尖锐地批评了“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的遵循。” 此后,经过艰难的博弈,中国迎来了第一次思想解放的春天。

  这一年,中国共产邪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提出了改革、开放、搞活的重大战略方针。从此,中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这一年,20岁的姚/立/法身上也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个替姐姐烧饭带孩子的乡下青年“鲤鱼跳龙门”成功,他考上了潜江师范学校。对他而言,学校的一切都是新奇的。

  最为新奇的是,这一年的冬天,他第一次听说,凡是满18周岁的中国人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老师通知他去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

  潜江的冬天,霜花遍地,阴冷无比。姚/立/法和同学们穿着大棉服,集体到学校的大操场排队领选举票。同学们伸出长着冻疮的手,从老师的手里接过选票,仔细地听着老师的交代“填某某的名字”。

  从老师嘴里说出来的名字,大家觉得很陌生,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模样,是男是女?是胖是瘦?把这个人选举出来以后,是干什么的?他和同学们究竟有什么关系?大家一概不知道。

  不过,听老师的话肯定没错。

  所以,大家都很认真的一笔一划的填写老师指定的那个名字。投完票后,没有等选举结果,姚立法和同学们就陆陆续续的回教室了。

  “我当时的感觉,这一项活动还没有参加学校一个文艺演出、一项体育比赛那么重要。”姚/立/法回忆。

  “有没有一些神圣的感觉?”

  “没有。选完,我们就忘了自己填的是个什么名字了。”姚/立/法说。

  “那么,对你而言,这次选举意味着什么?”

  “不意味着什么。我觉得自己像是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一份作业。”姚/立/法说。

  “选举完了以后,同学们有没有议论一下?毕竟是一件新鲜事儿。”我有些不甘心的问。

  我总以为,这个二十多年后,因为“人大代表”四个字而著名的姚/立/法,在经历人生第一次人大代表选举的时候,不应该和同学们一样:懵懂、茫然。

  “好像没有。就像做广播体操一样,做完就作完了。”

  1978年的这次选举,是1979年《选举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前的一次试点选举。当时,在全国选取了66个地方进行试点选举,潜江就是湖北省的一个试点。

   年轻的姚/立/法和同学们不知道,他们不经意的一次选举行为,意义非凡,他们是在和祖国一起“学习民主”。因为这是十年浩劫践踏《宪法》、摧毁选举制度 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选举人大代表;是中国的老百姓在生不如死的政治灾难之后,重新恢复自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一身份的重要象征。

  潜江师范毕业后,姚/立/法被分配到当地部队的农场学校教书,1982年,响应援藏的号召,到西藏格尔木一中教书。1983年底回到湖北后,他被调入潜江县教育局上班,每个月的工资是47元。

  其间,姚/立/法娶妻生子,妻子在城关小学工作。一家三口人就住在城关小学低矮潮湿有霉味的平房里,这种房子夏天蚊蝇恣肆,冬天的时候屋里比屋外还冷。由于窗户太小,如果在屋里生炉子取暖,满屋子的烟,熏得人直流眼泪。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

  那时候,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在清贫的生活里打滚挣扎的男人,将来的某一天,能做出震惊中国的事情来。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





草泥马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治安大队!王八蛋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