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5日星期三

《脚印——宜宾文革造反派领袖谢英富回忆录》(十四)

请注意学生和工人造反派的差别 老田
    一、学生处在相对年少的阶段,思前想后的意识较为薄弱,与工人相比这是政治上的一大缺点,特别是中学生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更差些,武汉文革期间拿枪打死人的几起事件,都是中学生干的,这是年龄和个人心里成熟与否,在政治上的不同表现和落差。
    二、大学生处于相对不稳定状态,在搞完运动之后注定要分配,挪地方,因此对当权派的对立和冲突有一个调和与缓冲余地,在政治竞争意志上前期往往很激进(因为较少考虑后果),后期往往要相对软弱或者右倾(因为实现冲突有转移与缓和的可能空间)。这是当权派说工人有野心的依据所在,工人和当权派的冲突发生之后,多数人还要在物理空间上继续与当权派共存,这是工人在运动早期要求稳重(看重后期风险),在运动深入之后坚定要求足以与个人政治安全相适应的主导权的原因(要求适当的政治保护)。
    工人和大学生的政治分化是全国性的。重庆处在分化的一个极端上,而且分化很早发生,也很深刻,学生因此被当权派利用,政治裂痕一经产生,就会形成竞争态势,敌对程度会自动放大。在另一个极端是武汉的情况,工人和学生合作是比较好的,基本上没有发生表面分裂,武汉钢二司和新派学生组织,都在政治上跟随和支持工人直到最后。但是政治上的落差还是存在的,在1969年反复旧运动期间,学生领袖普遍在私下不赞成这个运动,因为在清队期间主要受打击的是工人造反派,而且当权派这么做也是出于现实政治考虑,学生终究可以通过毕业分配和下乡运动分散和离开本地,在本地的政治影响最终会“自然”消失;而对付工人造反派只能是从政治上硬性清除。这个在感受上的落差,也明显体现为政治分化,武汉钢二司和新派学生领袖对反复旧,只是一种道义支持,私下里并不赞成。
    学生和工人在政治上的落差,全国都有体现,长沙最后发展到“湘江风雷”要在政治上批判和教育“长高司”的地步,长沙工人组织和学生组织的分化程度,可以说是处在武汉和重庆中间的位置上。
    对本身政治处境和安全的体会,当权派对学生和工人的不同处置,是工人和学生在政治上分化的客观条件,全国都是存在的。
    三、至于当权派能够利用学生与工人中间的落差,制造事端,最终把一派拉过去,这一个方面说明当权派在政治上的成熟,政治手腕高明;更重要的是他们掌握党政军人财物,和优越的历史背景,多数是为人们所普遍尊重的老革命;以及与革命经历相联系的政治经验和手腕;此外当权派普遍政治竞争意志十分坚定,这是他们队自己地位和既得利益受冲击的强烈不认同,以及对自己把握局势、动员人力物力资源的信心,政治经验和智慧也明显会强化他们对造反派的蔑视和对自身优越感的强化。
    而在群众组织中间,工人想要主导学生运动是极其困难的,黄廉的感受是符合现实的,至于重庆的武斗,我个人的看法,反到底基本上没有落太大的下风,反到底的谨慎是对的,如果反到底急剧升级武斗,肯定军队要组织民兵甚至正规军参战的,这个不能低估当权派的政治竞争意志。换言之,这个问题的确不是反到底能够在重庆解决的,反到底的谨慎最终是减少了两派群众在武斗中间的牺牲的。
    在重庆案例的个别处置上,周恩来的“和稀泥政策”前提是给军队出路,等待他们回头,如果军队不回头,这个政策就是有错误的,开始就应该象1968年315指示那样态度鲜明,最终要达到足以瓦解815的程度。确实在重庆的案例中间,周的政策一个方面无助于学生改正错误回头,一个方面助长了54军的骄横气焰,无法收拾,最后是在1968年底,把54军换防云南了事。结果重庆武斗的进攻一方,没有得到中央的有效抑制。
    在四川50军是起义部队,虽然人马早就换了多少遍,但是政治上的谨慎传统确保留着,他们基本上是支持造反派并执行中央政策的,因此成都地区的武斗就不是特别突出;54军是一个英雄部队,第一任长官是黄永胜,在政治上也是一支骄兵,他们与继任的成都军区司令员、战功卓著梁兴初一样,都更多的是随心所欲行事,自认为是有藐视中央权威的资格。54军的早期首长后来进入军委办事组,更是有所依仗。
    四、造反派在政治上的成熟和组织严密性,达不到足以主导地区形势或者运动形势的高度,不要说无法主导对立面,就是主导组织内部也是困难的。黄廉谈到他们组织内部的分歧,就是这样一个在组织成本方面难以克服、当时没有解决前途的困境。造反派一方面无法在觉悟和政治意识上统一,也无法采取强制管理手段来整合内部,所谓的无政府主义不仅仅是一个思潮,更是在现实中间无法建立政府管理秩序、或者在内部使用强制管理手段,借以引导或者消弭各种内部分歧和冲突,从而实现一致对外。
    这实际上也是客观政治条件决定的,如果造反派是革命时期那种“哀兵”――造反的风险和成本为零,则这些问题都能得到解决,问题恰恰在于造反派的造反风险和成本不为零,因此造反派中间的大多数,不感觉到有把个人目标放弃掉、把个人努力100%融入集体奋斗的需要,而这恰恰是平民阶层能够完成政治整合的前提,也是毛泽东革命为什么能够最终战胜强大敌人的原因。因此文革期间造反派实现高度政治整合的客观条件确实没有,在难以运用各种强制管理手段的情况下,组织内部的整合也是无法完成的;这个政治现状转换成为外部条件,或者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当时的当权派并没有达到让造反派和老百姓彻底绝望的程度,这个政治形势的客观存在,决定了文革无法演变成为一场真正的政治革命,也决定了造反派内部整合的困难。
    实际上直到今天,在重庆的造反派内部,当年的政治分化还在起作用,815派的一些人士所写的文章,一看就知道他们还是当年的815。815战报主编周孜仁的《红卫兵小报与我》,反映的其实就是对政治完全没有感觉,对过去所作所为完全无法反省的政治无意识状态,这个政治无意识状态,反映的是他不认为自己非要主导政治、并有独立把握自身政治命运的需要,是一种“可以仰仗官老爷”意识的不自觉状态,所以他那个长文章基本上还是处在“生命不息,派性不止”的层次上,停留在当初与反到底进行政治竞争时期的感受上,这个文章可以在网上搜索到。这个人的存在和表现,是客观政治条件所决定的政治现实的一部分。815无法控制政治局面、没有政治主导意识的结果是:他们自己是从否定文革初期的资反路线起家造反,最后是他们自己成立815革委会后,也走到批斗管制教授才能标榜自己革命、以执行资反路线结束,政治上的无知导致政治上的自我否定,更重要的是他们自己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处处表现出一种毛泽东把他们从襁褓中拖出来的强烈怨恨。读一下周孜仁的文章,也是很有价值的。
    五、对于四川和重庆的现实
    在实际的重庆武斗中间,反到底即使没有全力进攻,也大致上处于略占优势的程度。牺牲要多些,这是军队支持815和武器分布情况决定的,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就是缺少子弹,因为生产子弹的长江电工厂控制在815手里,这也与他们没有全力进攻有关,防守的牺牲总是要大一些。总体上他们并没有完全消极坐等。
    周家喻这个人也做过访谈,没有充分展开,他也没有授权上网,他本人的情况比上海的安文江一流要好些。815还真谈不上很特别的收买,他们早期是很正宗的造反派,大致上可以看作是政治无知者加上了一点自己的私心,误入重大历史关头的事实起了决定性作用,无法按照事态的长远发展去主导自己的政治站队过程。一经站错队之后,系列事实错误都是早期一点点小错误的僵持和发展。
    确实如你所言,百万雄师之类的危害有限,而815的问题仍然在于他们认为自己很无辜,因此“死不改悔”的程度就很高。周家喻说他们夺权也没有实际上掌权呀,但是他至今没有看到他们支持了谁掌权,他们参与了压制什么人,他只觉得自己很无辜,得不到理解,这其实就是为什么学生组织容易误入歧途的原因。缺乏政治远见和实际的政治家素质,在重大关头无法做出明智的选择,在事后也缺乏调整错误的明确政治意识,一切跟着感觉走,这样的人如果不被利用,还有谁是被利用的理想对象呢?815里面如熊代富这样的人,可能是有问题的人,根据我个人的判断,周家喻和周孜仁这样的人,大概还不是接受收买的人,粉碎四人帮之后,周家喻也被判刑15年。
    王茂聚攻打泸州是支持造反派的,后来说他是“刘张王国”的人,泸州的驻军是支持保守派的,把造反派都打出去,跑到宜宾等地,三次武装支泸主要力量都是宜宾的造反派,正规部队基本上没有去,有一个54军(该军驻广元的一个师是支造的)的作战科长张竟参与造反派指挥工作。王茂聚自杀的原因是周恩来不肯承担责任,当时的说法是周恩来指示给造反派发了三百条枪,武装支泸之前周恩来也是同意的,省革筹也同意。在北京会议上,省革筹和周恩来都不出来说话,他才感到自己非自杀不可的,这个时候全国的大背景是要开始恢复秩序,各地当权派都借消除混乱的时机,开始系统清算造反派。四川在北京学习班自杀的地委书记级别的人,还有陈沐,他也是真心支持造反派的干部。
    也确实有武斗控制局面的现实例子,例如郑州,根本原因也是有刘建勋等人能够掌握住局面,上面是武汉军区改组。即使是在这个现实下,二七公社内部的“火线指挥部”(就是主张文攻武卫的人)一派代表人物,在1968年反对多中心、反对分裂势力的时候,就被抓入狱。
    在政治上永远存在一个“树荫效应”,在相对前锋的位置上的人,多数在现实政治中间总有大批坚定的对立面,因此他个人就常常是政治整合的一个障碍,是管理成本上升的刺激因素,常常难以被体制吸纳,处于受排斥状态。总是有人选择站在树荫下,最后反而是这些人掌握局面,受到扶持和栽培,所以投机分子在政治上永远有市场。
    所提工人造反派和学生造反派的差别也许并无典型意义作者:李宪源日期:2004-09-2512:35
    当然我们可以不排除这一很有创意的、有待各地更多老造反同志举例验证的假设。
    但就无锡和江苏的情况看,是非被军方成功收买的界线,却根本不是按工人和学生来确定的。
    27军镇压无锡造反派的初期,很精明地把两个嘴有威望的学生老造反派组织拉在一起;每砸一个“红色造反总司令部”(工人造反派)下面一个“主力军”基层组织时,“长征大学(无锡轻工业学院)六二六兵团”和“抗大(无锡无线电机械学校)红色造反团”的大旗迎风飘扬,为杀气腾腾的镇压作包装。
    后来越砸越厉害,“六二六兵团”的大学生们就不干了,提出“严正抗议”,指出这是“带枪的刘邓路线”,是“二月资本主义复辟逆流”。“红反团”的中专生们,却一头扎进“枪杆子”的怀抱,积极扮演起重庆八二五的角色来。
    27军还拉拢了几个默默无闻的“红总”基层工人“主力军”组织,作重新集结保守派队伍的旗帜。
    可见,这跟工人学生身份之差没关系。据我所知,著名的新疆红二司,也是以新疆大学红二司为主干,依托更多的工人造反派跟“军内走资派”鼎力对抗的。
    把上述接受分化和拒绝背叛的差别,归结为“学生处在相对年少的阶段,思想意识较为薄弱”,或“自控能力更差些”,也说不通。事实上,无锡这两个学生组织背后,都有成年老师在拿主意。无线电机械学校的那名老师,在1967年就干脆跳到了前台,后来还当上了“九大代表”和市革委副主任。如要进行具体分析,各自都有非常复杂的历史原因和深刻背景。
    事实上,当时“六二六兵团”的大哥哥就专门写过“抗大红反团”小弟弟为何背叛造反派的长篇大字报,至今我还有印象,例如无线电机械学校(为新兴电子军工产业培养人才)入学家庭条件很严格,容易接受工人中“造反无好人”的“四一四思潮”典型观念,从而一开始就难免对曾经鼎力支持过他们的“红总”内心有疏离感;造反起家时又是全校一哄而起,没有经过“六二六兵团”从孤立少数经数月苦斗逐渐成长壮大的革命意志磨练等,至今看来还是挺有道理的。
    这些情况,大部分我都改写入《干枯风流情》书稿中了,看来真得抓紧改完贴出来,以供朋友们跟各地文革情况作对比。
    南京的情况,也是一部分大学生造反派组织坚决不认同许世友在“二月逆流”基础上搞的“大夺权”,称之为“好个屁”,自命为“屁派”。
    学生和工人在政治上的落差,在全国范围都是“重庆模式”还是恰恰相反,需要做更多调查研究。你对我错我对你错都有可能;还是老话,不要匆忙作结论。
    同意“当权派在政治上的成熟”之判断,也同意“工人想要主导学生运动极其困难”之判断,在无锡,明显就是造反派文人在主导工人运动。
    至于重庆的武斗,造反派在54军不敢相信情况下有能力把嘉陵大桥打下来,如有决战决心,弹药厂同样能够打下来。
    关键要搞清支持造反派的几个军,是什么时候入川的。如果是在“大武斗”时期,即使“反到底”急剧升级武斗,54军要直接参与的可能其实并不大。“组织民兵”之类则更谈不上,武斗一起,所有的民兵,就以各自组织归属身份参加武斗了,不存在统一的组织形式可以另起队伍。
    54军的骄横气焰根子还在上层,叶剑英"孙女"之死和几大卡车军队紧急出动就是一个注解。
    特别是在“武汉事件”后的情况(黄廉的口述似乎缺了这极为重要的一大块,应该请他详细补述),在北京“声讨大会”开过后,“反到底”仍然“保持谨慎”的政治愚钝,虽然“减少了两派群众在武斗中的牺牲”,实际上却是错失了瞬息即纵的、54军根本不敢轻举妄动的20-30天之天赐良机,全国造反派似乎均丧失了极为宝贵的二十多天一举扫荡已处于分崩离析状态之“新保守派”的历史机会。
    最终代价,则是造反派在全国范围被逐步排斥清洗,为走资派重新掌握实权扫清道路,并导致当今工人阶级利益的总牺牲。
    二七公社内部的“火线指挥部”(就是主张文攻武卫的人)一派代表人物,在1968年反对多中心、反对分裂势力的时候,就被抓入狱,是因为全国造反派就总体而言,大势已去的必然结果。
    你最后这段话讲得很深刻:
    在政治上永远存在一个“树荫效应”,在相对前锋的位置上的人,多数在现实政治中间总有大批坚定的对立面,因此他个人就常常是政治整合的一个障碍,是管理成本上升的刺激因素,常常难以被体制吸纳,处于受排斥状态。总是有人选择站在树荫下,最后反而是这些人掌握局面,受到扶持和栽培,所以投机分子在政治上永远有市场。




来自四川宜宾基层群众的申诉与求助
    我们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在文化大革命特定历史条件下被打成“现行反革命”的一批干部、工人、农民,只因观点不同,就被抓捕判刑劳改,自判刑那天起一直不服,几十年有理有据的申诉未得解决,今年三月我们十一个“反革命”到京上访,被宜宾市当局接回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我们说:省高等法院讲:“不能开这个口子”。
    ’我们党历来的政策是有错必纠,对以上中院告知我们的那些话又怎么解释呢?市辖各县“文革”的案件全解决了,只有翠屏区没有平反纠正,这都是事实。
    案例一:去年10月翠屏区法院审理复查”文革”中彭光荣一案,就是审鉴庭李忠如法官亲自审理后并写出终结报告。彭光荣无罪为什么法院依旧维持彭光荣,有罪判决呢?下面是当时的中央文件摘要,按文件规定就必须纠正冤假错案给我们平反和生活出路。
    宜宾市受害人:邓耀光、李顺伦、吴鸿东、谢英富、邓子云、
    周福全、李世金、方腾霄、彭光荣、陈元中
    中央文件摘要:
    中发[1987]78号
    中共中央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
    ……认定反革命案件,必须遵照毛主席教导:‘要完全合乎规格、货真价实、硬是真反革命、不要冤枉好人。因出生不好文革中说过错话、做了错事或与干部群众打架斗殴被当作阶级报复而被判刑的案件。
    ……对申诉有理由,经调查确实属于冤假错案的不管是什么人批准的,也不管是什么时候处理的,都应平反纠正,不要留尾巴:抓辫子。”
    中发〈1982〉9号
    “要判刑的,只限于对参与谋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和叛乱:直接策划,亲自参与阴谋篡夺省、市、自治区或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权的野心分子,直接策划、亲自参与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迫害干部群众,造成严重后果,罪恶昭彰,不判不足以平民愤的极少数人”,要防止以感情代替政策,防止派性干扰。
    (中办发号1983)9号
    一、转发公,检,法三党组《关于进一步复查平反政法系统经手办理的冤、假、错案的意见的报告》
    二、凡是:据以判决、处理的主要事实失实的,或者定性错了的,都要平反。
    三、对于‘文史’?的案件,要进一步彻底复查,不要半途而废。至今还没有平反纠正的冤、假、错案,要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方针政策,逐件复查,坚决平反纠正,留有尾巴的要坚决去掉……
    四、历史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都必须实事求是地平反纠正?”
    四川省宜宾市落实中央政策上访五人小组
    2005-11-10




2006年宜宾审判工人上访代表一案
    日期:2006-03-2221:09
    近日四川宜宾即将开庭审判上访代表,希望媒体界的良知人士能够给予关注,力所能及地给那些弱势的曾经为国家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工人群众一点帮助。谢谢。
    谁能为人民说真话
    ——国家信访局川访[2005]55号文上访纪实——
    ——这是讨要工龄补偿招来的横祸——
    ——宜天工诉[2006]0312号
    国家主席:
    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
    人大吴邦国委员长:
    国务院温家宝总理:
    中共中央纪委吴官正书记:
    中共中央政法委罗干书记:
    国家公安部周永康部长:
    《天天读报》文传:2005年大大小小不如人心的对抗性事件,全国有八万多起,就在我们宜宾2005年11月29日发生了,动用干警,“打手”1200多人和四太推土机强占五香村耕地和抓捕农民27人的事件。我们讨要“身份补偿金”的事也上告了几年,现在抡到我们要蹲监狱了;不得不向你们最高层反映。并且请求:法理大师贡献田教授和这一类的志士仁人,以及一切敢于坚持真理的舆论和媒体帮我们说一句真话:刑侦大师李昌钰专家和这一类敢逗硬的、正值的法警进行调查,替辩方举证;请在中央和他们的调查基础上:重新处理。
    一、基本情况
    我们这个案子,是老板,2005年全国劳模罗云在收买宜宾天原化工厂过程中,制造的冤假错案。据文件,宜宾市委2004年已经批准把工厂卖给了罗云集团。天原化工厂,现名天原集团,天原股份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了。全民所有制。2004年的固定资产10亿多;产值15亿多。
    二、肆虐工人的依据
    “宜宾市委发【2003】26号文件”,是罗云肆无忌惮的靠山。其核心内容是:
    (1)国有资本百分之百的退出企业,管理层持大股(即曲线MB0);今后不准再建设国有企业。
    (2)百分之百的转换国企工人身份为合同工身份;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工人称它为工龄经济补偿金)。
    (3)实现企业法人(老板)治理。根据该文件,市经贸委另作规定:天原下岗工人拿了生活费,就不准再拿工龄经济补偿金。
    三、罗云2004年的镇压手段
    (1)不签内退协议的工人(即争取工龄补偿金的工人),扣发2004年5月1日至11月份,共7个月的生活费(后来在11月底补发了。)有天原公司【2004】255号文为凭。
    (2)2004年3月22日,以阻碍交通,抓捕提过意见的6名工人,分别关押7-12天;并指使工会、保卫处威胁在押工人家属交出《上访材料》;
    (3)2004年6月将敢于讨要(扣发生活费)的两名下岗工人关押数日。
    (4)不签内养合同的工人作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宜宾天原7.26事件真象
    (A)市委四位主要领导集体签名下令抓捕工人
    ●2005年4月11日,四川省委信访办【2005】第103号“文转”国家信访局用访【2005】55号文“请宜宾市委查处:罗明忠等上访未拿到2003年改制工龄经济补偿765元/年的待遇问题。
    ●2005年5月11日,在未作任何查处的条件下,宜宾市委即以“突群办【2005】24号文”上报四省委信访办和国家信访局:“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责成企改小组调查处理;现已结办。”
    ●2005年5月17日,罗明忠等持“国家信访局”访转用字【2005】4号文;回到宜宾请求解决。市委信访办李主任回答:“没有收到国家信访局文件。”
    ●2005年6月14日,市公安局局长成富明接见6名工人代表说:“天原罗总很重视。愿意把钱拿给大家,已经准备号了两千多万元……”
    ●2005年6月27日,在市委信访办,李秘书长主持国资局长,社保局长,市工会领导,太原付总邓敏,工会主席谢支明等出席的会上,罗云当众表态:“一定把经济补偿金发给大家。时间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即:发钱期限不超过7月26日。会后,公司即核对下岗工人工龄,登记造册,作发钱准备。
    ●7月20日左右,不断有人传出:“厂里变卦了,不发钱了!”人心惶惶,有人说:“不发钱,就堵厂!”罗明忠等指出:“我们办事要有理、有利、有节;不可授人以柄!”⑶保卫处长冯、工会主席谢立即向罗云反映:“不要变卦,要考虑大家生活困难和心情……”
    ●7月24日,整天见不着领导。
    ●7月25日,工会主席叫罗明忠到办公室,借与其他工人谈话为由;让罗明忠空等半天。当天下午和晚上都有人守在、睡在西大门右侧。
    ●7月26日早上,有十多名工人抬着“还我工人合法权益”的横幅,去厂西大门办公楼,找罗云讨说法。9:00左右,公安局防暴警察200多名进厂,并各处拍照;同时追赶东、西厂门拍照工人,拉出胶卷曝光;用以销毁工人证明自己清白无辜的证据。整个上午,罗明忠被公安付局长堵在家里。13:40宣布市政府公告:“为维护正常生产,决定抓人。”其混乱残暴情景惨不忍睹。看究竟谁人酿成【7.26事件】?!工人无依无靠敢对抗吗?!
    ●7月27日,厂区一片阴森。下岗工人如惊弓之鸟,纷纷外逃。有10多人去市公安局请求放人。有美联社向公安局采访26日捕人情况。李秘书长说:“看你们里通外国。美联社的电话都打到这里来了!”美联社是在中国注册的合法新闻单位,他们找公安局了解情况,又没有找工人。政府发言人尽可理直气壮发布消息!何来“里通外国?!”官小了,没有材料,想通还通不成,谈何容易?!
    ●7月28日上午11:00左右,在上江北捕获罗明忠。
    (B)刑拘所里的苦难
    抓捕与搜捕共进行了三天,共捕23人,拘押时间不一,宣布逮捕4人。关押时间长短不一。罗明忠、詹先富二人从2005.7.26被关押至2006.01.25。共同待遇是:承认扰乱秩序、破坏生产;承认罗明忠领头;承认不翻案;统统被勒令在《悔过书》上按指纹。这种逼、供、信、在法律上有效吗?唯独罗明忠是强项转业军人。那就特殊待遇,给你开单份。
    ●治安尹大队审讯罗明忠:“罗明忠!你以为你还能放出去?休想!国安局整你里通外国!我们整你聚众扰乱治安!你还要告我们公安局,公安局是告不倒的!刑事犯!做死你!审讯下来,唆使牢头,毒品犯马XX多次毒打罗明忠,叫吃“穿心连①”;吃“回锅肉②”。最后马XX看到那伤痛处说:“其实,我是不忍心打你的。”出刑拘所时,罗明忠面黑黄瘦,体重减轻25斤(12.5kg)。
    ●骆惠全拘押37天,10多天被扒光衣服,享受“淋水观音③”洗礼。骆惠全从刑拘所出来,就申请困难补助金,用来吃药。至今未痊愈。
    (C)“破坏生产”做成了,聚众扰乱秩序罪自然水到渠成
    《起诉书》退回公安局两次。在罗明忠等“取保候审”放出来之后,才把《原始生产记录》、《产品进库单》等做好了。这是全厂尽人皆知的,于是《宜翠检刑诉(2006)90号起诉书》出笼了。近日,三八妇女节左右,工会支部书党委委员得意忘形地对XXX说:“谁敢找人出来证明没有停产?!”试问:政府没有错,为什么要买单?!这是罗云灵魂的自白。其实罗云心中早就有鬼。从小事看大节:连下岗工人XXX的姐姐住医院也要送礼。给这个或那个下岗工人私下送钱。生活费扣了又补发。“破坏生产犯”牢中伙食全包了。尤有甚者,还沸扬着:要送XXX,XXX套房。阴风吹:用三十万元摆平。这难道是红色资本家的菩萨心?!抑或是延安老干部的爱民如子?!今天这一类部题不是腐败,而是腐蚀。
    (D)这是一着败笔
    11月份有人泄露天机:“没有停产,也要判罗明忠五年劳改,判詹先富三年老改。判错了五年后政府来赔偿。”好大的口气!这是拉大旗,蒙虎皮吓唬老百姓。你怎知政府要买单?!可真是把我们吓坏了。2005年12月我们飞奔北京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说:“你们天原的问题不是已经解决了吗?!要找去找省委信访办!”省委信访办听说是国家信访局的指示,无可奈何地把2005年5月11日宜宾市委突群办发的“联席会议【2005】24号文”连同附件全给了我们。文件赫然写着:“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责成企业改制问题工作小组调查处理,现已办结。”这个败笔说明了瞒上欺下和包藏的祸心。五我们可怕而光荣的结局
    ●公安局强迫我们“停访息诉”还没有宣判;我们又上诉了。肯定是罪加一等!
    ●出了狱,还会不服气:那就该“做死你”了。这种事还少吗?就在宜宾市,2001年1月22日就出过这类事:宜宾建筑机械厂付厂长卢文庆抵制集体资产流入私人腰包,被杀在离公安局门前100米处。还挖去一只眼,割去双耳,挑断双足足筋。这是告诉人们:“今天,谁胆敢反对,老爷,这就是样板。”该厂党、政、工、团和职工签名,按上指纹,写上家中电话号码,申请缉拿杀人犯。几年过去了谁人认真理睬?!至今苦难无处申冤。罗明忠你太认真,太顽固,太不识时务了。要谈就谈钱的事,胡扯什么国有资产流?!你知道多少?在私有化的潮流中,你告得准谁?!你和詹先富,周少芬,骆惠全等这么一折腾,万一错过了国企私有化的浪头,老板没有买到工厂;你就不怕卢文俊的下场?!如果你不怕死,那你就做好“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准备吧!如果老板真没买到这十几亿的工厂,那是全民的喜庆事!人们会感谢你们的:象感谢宜宾大塔电站保卫者、五香田保卫者、黄山茶场保卫者一样,尊敬你们!当你们从监狱里走出来时,我们会齐放鞭炮欢迎你们!因为这是对资产阶级自由改革派的胜利,是马列主义原则、科学发展观的胜利!!此致
    敬礼
    宜宾天原下岗工人
    2006.03.13
    四川宜宾“7.26”事件——是地方官僚权贵特殊利益集团镇压迫害工人的大冤案
    我们是四川宜宾天原集团,天原股份公司1千多名内退下岗职工,因反对地方特殊利益集团“国企改制不评估资产,截留、侵占职工经济补偿金”,多次依法逐级上访却遭到地方特殊利益集团的联手镇压与迫害。
    ●2004年3月18日,宜宾市经贸市体改办主任刘宗勤代表市政府在天原公司向内退职工宣布:“资产评估不适合天原公司”,遭到与会职工强烈反对,一职工(罗明忠转业军人)当场做了“保卫国有资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演讲。第二天就被公安局传讯告之,市直属分局国保向大队长直言不讳地告诉该职工:“你的演讲工人们拍掌欢迎,但你要知道,这是政府行为,要枪打出林鸟。”(此后两年来大量便衣盯稍、跟踪、摄像、监视。被剥夺了权益的工人成了1924年国统时期的地下党)。3月22日,出动大量便衣公安,光天化日之下,像土匪绑架一样,四处强行抓捕向领导提过意见,表示要上访的6名职工分别关7-12天,并威胁家属交出上访材料给公安局成局长:“不交资料不放人。”其中一位便衣警察在把抓捕的女职工推向看守时说:“抓了一个卖淫婆,把她丢到男监去。”直接侮辱我被抓女职工的人格和清白,被抓职工统统被诬为“妨碍交通罪”。
    ●2004年6月,将前去讨要因拒签“霸王协议”被停发生活费的2名职工强行关押7-12天,被诬为“冲击厂门,造成停产”罪。
    ●2005年3月10日,将中央“两办”通知,责令地方政府和天原公司签字承诺:“人要接回,问题要解决处理好。”后接回的5名上访职工代表关进拘留所,先关人,后发传票,又强行办了该5名职工的“守法学习班”2天,说是北京警方通知宜宾关押的,此事后来为我被关押职工再次上访北京,经国家信访局证实,系宜宾公安局伪造北京警方通知实施的非法关押。
    ●2005年5月20日,我内退职工根据上访代表归来后国家信访局和宜宾市委信访办指示,欲回公司退委会集中学习“新信访条例,事前经请示退委,社区主任和公司保卫部长同意,表示届时出席指导,但却遭到公安局出动大批人马强行干预,不许我内退职工到场,公开扬言要以非法集会来镇压,并于当天有意安排布置大批运货车辆停堵厂门外公路,做实内退职工非法集会堵塞交通。
    ●2005年“7.26”事件,是典型的钱权勾结,地方官僚权贵特殊利益集团对工人进行的政治迫害。
    ●2005年7月26日,天原公司管理层临时反悔,拒绝兑现发放内退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承诺,对前来领钱,要说法的职工不理不问,领导不见职工的面,不答复职工的正当诉求,利用运料汽车停堵,炎炎烈日酷暑,群众都在家中午休,无人看见,出动防暴警察200多人,大打出手滥施淫威——
    ●抢去我内退职工相机两部和拍摄现场的胶卷,销毁他们施暴抓人的证据。●强行抓捕内退职工23人关押,取保候审7人。
    ●将我上访职工罗明忠等2人刑拘关押1月后又转为逮捕关押半年之久,于2006年元月25日取保候审,限制自由。
    ●所有被抓职工统统被诬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强迫签字承认堵了厂门,影响生产造成损失,并被强迫写了悔过书,保证书。“安处理正确,自愿停访息诉。”
    ●抓人第二天,有美联社记者电话向公安局了解抓人情况,公安局成局长和市委李秘书长对在场要求放人的内退职工讲“电话都打到这里来了,给美联社通消息,是里通外国。”
    ●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尹贤杰对被关押的职工罗明忠说:“你以为还会放你出去呀,休想,你还想告我们公安,告诉你我们公安是告不倒的,国安整你的里通外国,治安整你的扰乱秩序,做死你!”这话出自公安的口,暴露的都是宜宾官僚权贵特殊利益集团的“良苦用心”。
    ●对不服其无理逮捕关押又取保候审,表示要上告的职工(罗明忠等4人),公安和天原管理层勾结,共同完成了修改生产原始记录,原材料进出库单,生产报表等一系列假证、伪证后,于2006年3月3日起诉到法院,3月7日送达本人,叫等候开庭判刑。
    ●此前一直爆出官僚权贵利益集团的旨意(大众皆知)。没停产,也要判罗明忠五年劳改,判詹先富三年劳改,判错了,五年后政府赔偿。
    ●真是岂有此理:和谐社会是靠镇压迫害工人来打造的吗?“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是这样来体现的吗?对法律的监督严重缺乏,中央政令,国家法律被地方官僚权贵特殊利益集团肆意践踏,还谈什么法律的严肃性和神圣?司法人员的终身负责制岂不就是一句空话?!人权,生存权,话语权,我们都被剥夺殆尽,这难道也是“三个代表”应有的体现?
    ●我们要问:(1)天原自2004年以来,抓捕关押工人的系列事件,完全是因为总裁罗云等企业管理层贪污腐败,被工人告发,心怀不满,去年6月在市委当众表态要发“补偿金”后又反悔,严重违反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稳定和谐的一系列政策;本应追究罗云的刑事责任,为什么反抓工人,审判工人群众呢?
    ●(2)罗云调动电石车堵厂门反诬工人堵厂门,难道工人有权调动电石运料车吗?工人是去见领导要钱,要说法的,罗云等25号,特别是26号根本就一直不见职工的面,不出来解答职工的问题,这职工们在厂门口不愿离去,越聚越多,本就是罗云们的责任造成,要抓就该抓罗云,追究罗云们的刑事责任,为什么反抓工人坐牢,要判工人的刑呢?
    ●(3)罗云等下令修改生产分厂生产原始记录报表,制造伪造假证,并威胁相关人员不准泄露其“秘密”,诬陷内退职工,已触犯刑律,本应逮捕罗云,追究罗云的诬陷他人罪,为什么反抓工人坐牢,要判工人的刑呢?
    ●(4)本来是人民的公、检、法,但如此枉法审判工人群众,把宜宾公、检、法变成了罗云们的私家“公、检、法”,请问宜宾市委,市政府的掌印官们,何时将宜宾的“公、检、法”改制卖给了罗云,使其成了罗云操控的私人公安局,私人检察院,私人法院?现在的审判究竟代表了谁的利益,是代表了人民群众?还是代表了罗云们的官僚权贵特殊利益集团?!
    ●宜宾官方一贯维护官僚权贵特权阶级的利益,瞒上欺下,与胡总书记和全国“两会”的精神背道而驰,公然审判无辜工人,肆虐弱势群体,这只会更加激起我们工人的愤怒与仇恨,把人民内部矛盾搞成敌我矛盾来镇压只能说明他们自己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成了人民的敌人!
    ●开庭在即,我们拼死一呼,啃请党和国家最高层派员调查四川宜宾天原“7.26”事件真相。
    ●欢迎一切舆论媒体前来参与开庭,调查采访、曝光。
    ●我们也曾向胡总书记,吴委员长、温总理、中纪委员吴官正书记、最高检贾春旺检察长反映和举报过地方特殊利益集团的腐败,均如石沉海,无人问津,问题没有解决却遭到地方权贵势力的合力镇压与迫害。于今,不法分子们的违法行为被人为合法化,我们岂敢希望——谁执法律公平、公正的牛耳?还我工人清白、人权?!只不过,在我们重新戴上脚镣、手铐、穿上劳改号服时,能让社会诸公玩味一下我们工人的“小康”(普通职工干一百年抵不了罗云一年的收入)、“和谐”。虽囚徒、乞丐也与官太爷大富翁们共享这“改革开发的成果”。天可怜见我们死难瞑目。注:因每次签名上访被批转,遭受地方打击报复,请媒体暂不要发放签名。
    四川宜宾天原工人
    2006.3.16
   





揭露真相,抨击恶警!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
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