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

《脚印——宜宾文革造反派领袖谢英富回忆录》(四)

七、煎熬:“九一三”抓大小鬼 新刑法实施前的急判,申诉无门
    黑牢里的生活真是度日如年,外面的阳光特别吝啬,总不肯照进这个阴暗的角落,潮湿腐烂的气味,笼罩着这几平方米的石砌牢房。外面关的小偷扒手不是吹嘘“手艺”,就是讲如何享受吃和色,没得吹了就逮虱子混光阴。我一个人在里面听到的、看到的都是恶心事。而且,我自关进去后就无人过问了,好象是人间消失了样。三十来天独守“空房”呀,无聊至极。他们真的把我遗忘了?不可能!别人处心积虑地找我的岔,能轻易放过我么?
    经过月余的精心策划(不知他们耗费了多少人力财力),八方收集,编造、罗织罪名,一台精彩绝伦的好戏开场了:
    一九七0年十月底的一天早晨,天气晴朗,早早地公安就给我送饭来了,与往常不同,一个馒头一碗稀饭,外加几片咸菜。我正想今天怎么对我这样好?送饭的公安就发话了,叫我赶紧吃,吃完后将我私人的东西收拾好。我边吃饭边想,既然叫收拾东西,说明这个黑牢我不坐了,但不会放我回家的,他们费了那么大的心血来对付我(从北京学习班开始),决不只是关我个把月了事了的,唯一只有抱定逆来顺受的思想准备,看他们到底要搞啥子名堂。
    吃过饭不到十分钟,一队解放军全副武装地进到公安局的坝子里,门外的嘈杂声也越来越大。在一个军官(军管会的)的命令下,公安才将两重门锁打开,叫我只身徒手出来。我走出来一看是“市中队”的解放军,领队的是原市中队的司务长李某某(是在我进京学习期间被提升为中队长的)。我问他是带手铐还是要捆?他露出很难为情的样子,叫我上车坐下就是。公安局大门外停着一部大货车,我向货车走去。
    突然听到我最熟悉的声音在喊我,我急忙打量四周,寻找分别近年的妻子,我朋友的妻子李淑芬接着喊:
    “谢英富,你爱人和娃儿都来看你来了。”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泪流满面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差点我的眼泪就要流出来了。但我不能哭,硬着心肠叫她们回去,带好我们的儿女,不要管我。
    上街一看,到处都牵有横幅——“打倒反革命分子谢英富”——贴着标语。看来他们太抬举我了,为我一个人兴师动众,召开万人大会来公捕我。捕就捕吗,有什么了不起。趁时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看到晴朗的天空,兰兰的,真美呀,心中在想,要能自由地飞翔该有多好啊!
    “将反革命分子谢英富揪出来!”随着这声吆喝,一个兵抓我一支手,我被弄来站在台下后,听到台子上宣布:由城区公社系统的工农兵医院的徐文都上台揭发控诉反革命分子谢英富的滔天罪行。隔了好一会(冷场),才听到徐文都发言。原来他是上台后竟当众在向当时宜宾的当权者作严正声明:稿纸是你们事先写好硬要我上来念的,我是党员,只有组织服从,但不是我对谢英富的揭发控诉,今后概不负责。这可是解放以来,前所未有的奇闻吧?!哪有揭发控诉罪犯的人不仅不愤怒,反而当众声明他是被逼上台扮演揭发控诉人的,也许这场闹剧的编撰和导演做梦都没有想到的负面效果吧?!
    徐文都发言后,就宣布对我的“逮捕”。解放军给我带上手铐,押到台子底下坐着。我刚被押进台子底下,外面就开始念“逮捕通告”,即给我编造的“十大罪状”,并发至全川张贴公示。此时,天色突变,瓢泼大雨从天而降,将参加万人大会的人群淋得铺山的跑,我在台子底下差点大哭狂呼“老天有眼啊”!心想,连老天爷都知道我冤枉啊,真是应了“天怒人怨”的老话了。原来听说过《窦娥冤》,老天爷为抱不平发怒,夏日六月竟飞大雪示愤。难道今天能是“巧合”?深秋近冬的天气下雪没什么惊奇,可瓢泼大雨的景象则不多见了,而且,早不落,迟不落,叫把我押下去,进入淋不到雨的台子底下就大雨倾盆,人世间的事就有那么怪,不然为啥这泼大雨把会场冲散后,一会就雨过天晴了呢?过了若干若干年,至今我都没想通“公捕”我时出现的天象(也许冥冥中……)。万人公捕大会“胜利”结束了,在押我进宜宾市看守所的途中,看到满街被雨淋得稀烂的横幅和标语,心里真不是滋味,老天爷也太不给人家的面子了。
    一进看守所就见到我的老对头,红色派“政法兵团”的头头王明(对立派的一个头目,看守所所长)。他一见我就阴阳怪气、皮笑肉不笑地说:
    “谢司令,没想到吧?我们又见面了啊,可惜在这种地方见面,真是难为你了。”
    我深知此人仗势有点文化,做事说话都很刻薄,人到矮檐下了,你能把他怎样?要依我以前的脾气,我肯定会回他一句“龙游浅水”什么的来反唇相讥他的,现在,则只有忍气吞声算了,不搭理他是最好的无声抗议。他见我不理睬他,一下子他的幽默感也没了。
    我被关进了“东三仓”。里面先就有七、八个人,一进门就闻到一股屎尿味,我没理睬原来关的人些,对直就走到最里面的角落,倒头就睡。听到有人发音了:这人(指我)咋个不懂规矩,一进来就跑到里面去睡了,喊他出来挨着甑子(即便桶的俗称)睡。另有两人(可能其中一人是仓头)叫发音那人少屁话,叫其他的人不要惹我,说我是造反派的大头头,原来还管过“群专”,对进闷子(这是黑话,泛指关押人的地方)的人比较讲理,不乱打人的。我仍闭眼憨睡,根本不理睬他们。人就是这样,没被定性前心里总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加之恶劣环境,再困也睡不着,一旦被定性了,心里反倒平静不少,毕竟知道人家要用什么罪名来整你了,既来之则安之,干脆好好睡一觉再说。
    不知睡了多久,正在云里雾里酣睡,突然有人在推我,说叫我出去。我翻身起来,看见牢门大开,任某某(也是红色派的公安人员)横眉恨眼地吼到:“30号出来!”(那时进了监牢的人,不仅失去自由,就连姓氏名谁都失去了,又号码来代替)
    一时我还没弄清楚他在喊谁,坐着望着他。他用手指着我吼到:“喊你出来,听不到呀!”
    这下我明白了,“30号”就是我,他在喊我出去。于是我穿好鞋,几步就往外跨,突然牢门迎面向我砸来,好在我反应得快,两步避开,不然脸部或脚就要被砸伤或夹住,这可比以前传说中的“杀威棒”还厉害,根本就不把人当人对待,我也没好气地吼到:“做得那么凶干啥子!”
    “进出仓门要喊报告你都记不到啊?这是什么地方?不是茶房酒店,你给我弄清楚点,哼,你还那么嚣张,我看你还嚣张得到好久。”他边说边又把门打开,叫我出去。
    在看守所办公室对面的一间提讯室里,又遇到一个对头罗由海(也是对立派的)。他一副严酷的面孔怒视着问我:
    “你叫什么名字,性别,年龄,民族?”
    “谢英富,男,30岁,汉族。”我一一作答,他也逐项在记。
    “你知道你犯的是什么罪?”他又问。
    “我就是还没搞清楚我到底犯了什么罪。”
    “逮捕通告上指的那么多罪,你还敢说没搞清楚到底犯了什么罪,看来你是要顽抗到底喽,我现在告诉你,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从前那些派头给我坷倒(收拾的意思),你的罪行严重得很,为啥子要开那么大的会来公捕你?你是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分子,你只有老实交代,低头认罪,可能还保得住命,否则只有死路一条。我是专门办你案子的,是受军管会指派来办案的,你要搞清楚。进了看守所,就得好好反省自己的罪行,办案人员来提讯你,就得如实交代,不能像你刚才那种态度,连犯什么罪都说搞不清楚,你确实嚣张(可能任启富把刚才我与他对吼的情况告诉了他),还以为你是司令、常委?老实告诉你,你是罪犯。你不要认为不交代就定不了你的罪,我明确告诉你,你不交代,没有口供我们照样要重判你,我们可以认定,懂不懂?就是不一定要你承认,我们认为有就是有。今天看来你的态度还没端正,先要把你的态度整端正再说。下去好好想想,过了此店无好酒,过了此渡无好舟哟。”(看来他的诗性发了)审讯序幕就此拉开。
    回到“仓”里不少人问我挨打没有?我说他们敢吗!(其实他们有什么不敢,好戏还在后面呢)有人给我说,刚才来提我那个叫任干事(其实我连他的名字都早知道)恶得很,千万别惹他,其实他是个监内管伙食的,他来提人要特别注意,谨防手脚被铁门夹伤。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个没完,都表现出一种关心我的样子,俗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们说他们的,听不听由我,反正不伤害别人就是了。
    第二天就弄我回城区公社系统去批斗,这次押送我的兵动真格的了,用绳子捆得我像五月间的粽子,痛得我钻心透骨,不一会手就肿起很高。事情到了这一步有啥办法呢?只有咬紧牙关硬撑着。至于批判斗争我些什么,一概不知道,随便人家说去好喽。一声“打倒反革命分子谢英富的嚣张气焰!”把我从恍惚中唤醒,啊!原来是在打我的嚣张气焰,看来他们配合得还可以吗。
    最大的一次批斗会是在宜宾市川剧院开的,由于捆得太紧(前次捆破皮的地方再经绳子一勒,就伤上加伤了),痛得我尿都快流出来了,到了川剧院实在憋不住了,只好向押我的兵哥讲,我的尿憋不住了。有个战士向另一个战士说让我去解手好了。可另那位战士都不准我小便,我硬是憋不住了,再向他们说明,再不让我解手,尿就要流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先同意我解手的战士才带我到厕所门外,将两手交叉处的绳子解开让我去小便。由于手被捆得麻木了,行动很是不方便,差点尿就真的洒在裤子上了。解完小便那个战士又用绳子捆我,另外那个战士嫌他捆得不紧,他就来捆。他真下得了手,绳子在我手上勒了又勒,交叉好后还用肩顶着我两手往上抬(紧绳子),直将我手提到后颈窝下为止,痛得我钻筋透骨极难忍受,真恨不得地下有条缝让我钻进去。特别是绳子解开后又捆,血液刚流通又阻断是最难受的,那个痛比死还凶,要不考虑到“不明不白”,我真想一头碰死了事,免得受这些活罪。更可恼的是他边捆边骂“老子看你有多嚣张”。解放后从我当儿童团长起,看到的镇反、肃毒杀人不少,就是对执行死刑的犯人,也没有这么狠心对待的,这肯定又是罗某某造的孽,我和这个军人无冤无仇,他真会那样恨我?天才晓得。
    所谓批斗,都是些不伦不类的东西,甚至有人将社会上江湖艺人编唱的“百子歌”拿到批斗会上批斗我。该人是我原公社革委的一个办事员,为表示他与我划清了界限,竟搜肠刮肚,无中生有地编造“百子歌”来批判我,尽管他搞笑了会场,由于“反戈”有功,他竟从一个不学无术之人提升为某单位的领导(不少饱学医务工作者骂此人是靠假文凭当官的)。他编的歌词大意是:头戴瓜皮帽子,身穿绸马褂子,架副墨眼镜子,杵根文明棍子,腰上插支盒子(枪)……惹得全场大笑,连我听了都差点笑出声来。这哪是在揭发批判,明摆着是在折磨我的肉体。凡后,只要审讯我我不承认或顶撞了他们,第二天肯定挨捆出去批斗或游街。而且每次游街我总是被捆来站在第一辆车的车头方,简直成了游街的领衔人物。
    “一打三反”运动一开展,罗由海更加紧了对我的审讯,内容几乎概括了社会谣传的一切,什么盗卖军筏呀,枪杀人命呀,贪污浪费呀,强奸杀胎呀等等等等,“通告”上十大罪状罗织的“罪名”翻来覆去的逼我承认,目的就是要把我造成一个青面獠牙、血盆大口、杀人不眨眼的十恶不赦的魔王,进而需株之的反革命。我就不相信中国共产党提倡的“实事求是”会被某些蛀虫们毁灭掉。
    “盗卖军筏”,这本是我在追查的事件,怎么会反扣到我头上了呢?1968年底(或69年初),我城区公社水运队承接了涪陵某军工厂木材的水运业务,即将原木扎成筏子从水道放运,由刘某某负责承运。在运途中由于晚上停航打扑克消闲,刘某某与组员李某某结了怨,当木筏快到涪陵时,被“红贸军”(涪陵一派群众组织)劫持,说木筏由他们接收了(因当地武斗,他们都带有枪来劫持)。工人们找他们讲理,说明我方要将木材运交到厂方返回单位才能结算工资,否则脱不了手。结果“红贸军”打了张收条(盖有大红印),发了点路费叫工人返回宜宾。这些交涉均由刘某某出面办理的,对方有枪有炮,又是武斗非常时期,刘当时也只好同意。回宜后,李某某为报复刘某,就造谣说是刘某某盗卖军筏。我知道后即到水运队调查,为慎重起见,我还亲自找李某某调查了解,包括全组放筏到涪陵的工人。调查证实确系李某某因输了钱(打扑克牌)还遭刘的奚落,为报复编造的“故事”。我只说了李某,私人恩怨不能乱造谣言报复。为此,又得罪了李某。在别有用心人的唆使下,他就到市里到处告状,进而说我是刘某某的后台,袒护了刘某某。此时正值市革委人保组有人要找我的岔,竟以人保组的名义直接插手此事,名义是办“学习班”审查此事,实际就是隔离逼供。当时革委就有人提醒我,这中间有阴谋,有人想加害我。心中没鬼,我很本不怕,有红贸军的收缴证据,事实胜于雄辩,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去挖空心思好了。故我根本不理睬,把人些交给人保组审查了事。没想到现在要变成我的罪行,真是岂有此理。
    “枪杀人命”,在《蹉跎》章节已详述,这里不再重复。
    “强奸杀胎”更为离奇。重庆有一大学女生,因参加“反到底”(重庆最大的一派群众组织),被对立派抓去关时,遭看守强奸怀孕,眼看要毕业分配了,若校方发现不仅不予分配,还有被学校开除的危险。为此,她在重庆引产不成(因那时引产得单位开介绍信证明原由方可引产),到内江医院同样因无证明遭拒。正在她走投无路准备自杀时,护她同行的妹妹找到重庆反到底的头黄廉求救,老黄了解情况就叫她姐妹俩同他一起到宜宾想办法。因为我与老黄关系很好,听了他的介绍我也同情那个女生,于是我找我下属医院革委设法解决。“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医院革委听我讲明情况后,决定免费为其引产,为某某同学解了大危。哪有我做好事反成罪过之理?咄咄怪事。
    “贪污”更为可怕。那时候的人对贪污二字是讳莫如深的,哪怕是贪污几十元都不得了。我在八八团时,曾到市委工人接待站领有六百元钱的活动经费,用来买纸墨笔等文革用品开销,实际开支超出过大,一时没地方报帐,故票据全保存在我家里(因我垫了几百元进去),叫罗干事到我家去取来对质他又不干,这就是贪污罪行?
    总之,他们是尽量在搜旮旯角角里对他们有利的东西,置我于死地是他们的宗旨。特别是要借助死刑权力下放到地方(不再经中央部门批准)的有利时机除掉我。后据政法部门内部田某某曾某某等人对我透露,宜宾曾两次向省报批我的死刑,即一九七一年借“一打三反”之势,一九七二年借镇压“五一六”分子之机,皆因省党领导小组组长、省革委主任、成都军区第一政委张国华(解放西藏的名将领、十八军军长)不同意而未遂。
    那时的犯人被判死刑事先不得告知,要到判处(执行)那天在会场上宣布才知道确切生死命运。不过事先也有迹象,那就是先被叫出去,捆得最凶、大扎加小扎绊锁喉绳的,甚至打倒在地上捆的,基本都是死刑。故到开公判大会那天,全监狱的气氛特别紧张。有两次公判大会前晚才抓进监的人就议论过:明天要枪毙谢某某了(这是因为全城头天晚上都会嘈动,连我家里听到消息都作好了收尸准备)。
    我也深知,他们下那么大的工夫来整我,不外乎是想要我的命(即杀鸡吓猴罢了)。就连罗干事都左一个罪不容诛,右一个想保命都难喔。不是明摆着要把我往死里整吗?特别是自贡市杀王某某的布告在监狱中学习,就是一种开杀戒的讯号。事以至此,怕是怕不了的。古人云: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抱定了“成仁”思想,虽不说要慷慨激昂那样视死如归,但也不能死得窝曩,所以我常准备了一套干净衣服放在枕边,一旦喊到我赴刑场,我就要穿着整洁、精神而干净地上路。
    好不容易捱过了七一、二年的镇压高峰,我算逃过了一劫。可是死罪虽免,活罪难逃啊。一天吃过夜饭我在监房内踱步,值勤的武装兵突然叫我到仓口,问我在监房里闹啥子?我简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明明我腔都没开在静静走动,怎么说我是在闹呢?但我还是好言回答,我没开腔,更没有闹。武装兵一反常态,大声吼到:
    “你还狡辩,明明我亲自听到你在闹,你不敢承认?”
    “我真的连一句话都没说,怎么会闹呢?不信你问仓里的其他人”我说。
    “我亲耳听到的,要问哪个,你真嚣张,你等着,看我不收拾你才怪”,武装兵边说边向外走(真是欲加之罪喽)。我以为他要去喊公安来体罚我,心想公安来了会有理说得清。可是,做梦也没想到,一会儿这个武装兵又跑了进来,把冲锋枪(可能是个班长)往背上一背,用手中提的(一串)钥匙把门打开,恶狠狠地叫我出去。我想我没做错什么事,出去就出去怕什么。走到提讯室外的坝子里,没见到一个公安,只有两个空手的武装兵在坝子里站着。我刚走进坝子不远,背后就是一拳打来,伴随着“老子就不信你有多嚣张”的叫骂声。我仍忍气吞声地说我真的没有闹,连话都没说一句。他又从后踢我一脚后,将冲锋枪取下来拿给站着的一个武装,并叫另一个把绳子拿来,二人不管三七二十一硬要捆我,我就大声责问他们:
    “我犯了什么?你们讲不讲理?你们凭什么捆我?”
    “就凭你这个嚣张劲就要捆你,还要好好收拾你一下,看你今后还敢不敢嚣张。”主罚我的那个武装兵说。
    真没想到两个武装兵不分青红皂白,边打边扭我手杆,把我五花大绑起来不说,还把我吊在房檐横担上,拖到我脚尖着地的程度,再将他们练武用的石锁(好几十斤重)穿上绳子吊在我脖子上,最后用从我身上脱下来的棉衣蒙到我头上,再用冲锋枪托把打我头部,边打还边骂“看你给老子还敢不敢打人家的脑震荡了。”
    开始我还吼叫抗议,与他们论理,后来竟然话都没气力说出来了,这种上拖下拉的刑罚怕是旷古一绝喽,三魂七魄都跑到天堂去了。
    天多两天后我醒了转来,只知头昏痛得要爆了样,满脑袋像浆糊、昏昏然然又恶心,全监室没有一人开腔,都用异样的眼光注视着我。可能是仓头(即牢头,每间仓房都由狱方指定有一个)写条子出去报告我醒转来了。看守所头王明,提着一串钥匙,面带让人捉摸不定的特殊微笑,打开监房门叫我出去,我不知所措地昏昏然然跟他走进了办公室。他叫我坐下,然后假猩猩地给我倒了杯水,递给我后坐回藤椅才开腔:
    “你是咋个的吗?你谢英富都是顶聪明的人,你咋个要去惹武装啊?那天碰巧我们不在,你何苦吃这种眼前亏呢?我已给狱医说了,拿点跌打损伤的药给你吃。”……
    他这一番挖苦带讽刺的拙劣表演,猛然引发了我的深思。王明一定是这场恶毒剧的总导演。其一,我与武装兵无冤无仇(只有对立派政法兵团才视我为死对头),他为什么无缘无故找岔(造岔)来狠毒收拾我,还开口一个嚣张闭口一个嚣张地叫骂,这不摆明了是派性的仇深似海么?!其二,看守所是严禁看守武装拿钥匙提关押之人的,武装兵的钥匙从何而来?其三,看守所是严禁公安善离职守的,必须二十四小时值班监控,何来王明说的“碰巧我们不在”?按规定任何时候都有公安值班,能碰巧吗?其四,即最露骨的武装兵怎么会知道罗由海提讯我时,曾张冠李戴指责我打对立派的“脑震荡”(可能什么叫脑震荡这个武装兵都不知道)?
    他们真狠毒,明的判不了我死刑来整死我,就用这种假手武装兵来整死我。要是我命不大死亡了,就连伤形都勘验不出来,他们就可用正常(病)死亡四字结论通知家属,灭了他们心腹之大患。
    好在我命大,活过来了,但头顶被打凹下去的一块骨头至今仍在,那是法西斯专政的罪证,是任何人也抹杀不了、消除不掉的铁证。难怪一九七四年(大约)周恩来总理视察监狱后严正指示:废除一切法西斯专政手段;要把关押的人当人对待。说明了党中央还是能洞察秋毫的。(阎)罗王所造之孽虽然狠毒,但只能说明他们无能,故才想出这种下三滥的方法整人,也是他们在道义上的灭亡!我在看守所关押长达九年多,看到听到的都不少,但他们对真正的反革命也从未像对我这样残忍,这是为什么???至今难解!就此,我也落下了经常头昏痛和晚上做恶梦的后遗症(这种刑罚也可能是“空前绝后”吧?!)
    王明管看守所确有一套,尽用那些刑事犯罪人员来监督我们这样的人,而且挖空心思来整治人。一会开展监室挖“妨碍改造的绊脚石”;一会发动监室“找大小鬼”(每间监室都要找出一两个人出来批判),反正要弄得被监押的人心神不安,睡卧不宁他才心满意足。当然,他最终的整治目标始终是我们这号人。“9.13”事件在外面传达都公开了,他还在监狱里大搞追“谣言”大学习,明确追查谁在监内造谣说林副主席叛党、叛国投敌?这是严重扰乱监狱秩序的、最严重的反革命行为,必须严肃追究。其矛头同样指向我们这号人。
    到一九七四年,他们在看守所大搞法西斯专政,不仅给被监管人员的饭菜质量低劣,而且经常克扣。看守所经常养着些猪,杀后好的猪肉全由他们三、四个公安管监员分走了,剩点头和脚爪子及烂心肝五脏,才杂烩来给囚徒们吃,而且有时还要抵“牙祭”。他们美其名曰:猪本是他们凑钱来买的。那么,人工和喂食又从何而来?那时,我们也无法同他们计较这些,我们要的是人之待遇,要的是看病就医、废除体罚、学习政治等权利。当时看守所有病很难找医生看,大不了给点小伤风感冒的贱品药了事。报纸是想给就给,而且是过期的,凡有重大时事的报纸就休想看到。查仓更是霸道,毛主席语录、诗词乃至毛选,均属没收之列,整个监舍被造(抄)得乱七八糟,比鸡窝不如,他们的皮鞋可在被盖上乱踏一气,加之环境恶劣等等,在周总理视察监狱后严正指出要把犯了罪的人当人看待,严禁采用法西斯手段虐待犯了罪的人之消息传出后,引发了宜宾的所谓“闹监”。
    开始是由罗太安等人要求看病就医,将文革人员与刑事犯罪的分别关押,实际是反对用刑事罪犯监督我们(我是一直被监督的重点,甚至王明专门培训伪县太爷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反对体罚等非人道待遇。看守所老工人王某某(厨工,三八式的革命者,新四军转业)人尊称为王伯伯,是专门给我们送饭送水的。由于他在社会上看到的和听到的很多,也对看守所一些做法不满,于是他常去买些报刊杂志,趁中午休息拿到监内训话室大声朗读给我们听,使与世隔绝多年的我们这些人,了解了党的新政策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指示和时事政治,加之个别武装兵看报学习和听辩论,了解了党内路线斗争和宜宾文化大革命的一些情况,也将一些带政策性的或时事政治的报刊摔进我们监舍来给我看和学习。这时王明早已溜之大吉,让周会祥所长来收拾这个摊子。周是个比较本分,只知执行职责,不懂整人害人的老实公安员。其实,所谓“闹监”我们也从未乱闹,大部分问题都是有理有节地向看守所、公安局反映。后周所长将我们十多人集中到两个监室,允许学习书报和家属送来食品药物及唱革命歌曲,就是不让到医院检查治病。主要是怕我们与外界接触,据说那时外面的战友与当权者斗争非常激烈,主要是为我们长期羁押得不到公正解决的问题,要求当局严格执行党的英明政策,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于是,罗太安和一些人商量用绝食来力争。可能出于尊重或原职务关系,他们征求我的意见,我当时病重(近四年的残酷斗争整得我死去活来,非人待遇将我关pa了的),认为只要不影响监所正常秩序,要求合理(因为大部分人都被关了多年,肯定病痛不少、不轻,不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后患无穷),大家都认为有必要,我随大流好了。
    所方为稳定我们的情绪,特意弄很多肉出来(不是对全监,只是对我们),大家就是不吃。后来公安局任逢畅局长出面,说我们要求正当、合理。人们才恢复进食。白天放我们到外面大坝子学习或适量劳动,爬房检漏,帮武装中队整墙添瓦,定时看病或会见家属。这个结果与外面的“战友”同张敏、冯振武、张玉清等地市书记的谈判有一定的关系。但看守所仍在正常运作,秩序井然(提审犯人照样在进行,从未受我们的干扰)。久押不决,本身就不合法不合理。我爱人曾找到地委冯书记反映我的问题,他当众公开表态:我了解谢英富,就凭那个“逮捕通告”就该给他平反。
    由于地市委的介入,宜宾市由公安局卢德铭局长担任组长,再由宜宾两派干警参加成立复查组,全面调查因文革问题关押的人员,并陆续放人。我的问题经过认真仔细复查,到毛主席治丧期间,才由公安局领导深夜到看守所释放我,当时对我讲我的问题已查清,没事了,因为操办毛主席丧事太忙,来不及办正式通知,让我先回家养病,等候正式通知平反。
    因被长时间羁押,身体极度虚弱,回家中后就卧床不起,医生到家里来看病,我自己是四门不出并谢绝来访,算是静养了个把月。可能是我劫数未尽,打倒所谓“四人帮”,又由公安局秦秀中局长带队,半夜三更来家将我从床上又抓进了看守所关押(既不说理由,也不出示任何手续)。
    这一关又是三年多(合计九年多了)。奇怪的是我的罪名在九年多的时间里,随着政治气候在变化,开初是“反革命”变成“五一六分子”,又变成“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再变成“四人帮爪牙”。到一九七九年底,所谓涉嫌“四人帮”的人都判完了,眼看新刑法要实施了,罗由海跑到看守所过问了我一下,就急急忙忙以“打砸抢”罪名内判我有期徒刑十五年。罗称他是代表宜宾市法院宣读判决书的。当时我就觉得他这个判决三不像:新刑法要一九八0年才实施,按新刑法就得公开开庭审理,庭辩质证,何以能内判?为何罪名竟是新刑法新增罪项?当时不懂什么叫法律溯及力规定,只晓得原来打虎无罪,总不能等十年后保护野生动物法颁布了才将以前打虎的人弄来判罪的道理。更主要的是定罪事实莫须有。所谓的三条人命(前面“蹉跎”章节已详叙述,此不重复),仅就判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冤。什么“下令张志荣看守,致田明贵被张枪杀”,叫看守与叫枪杀有天渊之别,况且田根本不是被张杀死的;什么“下令孔庆银非法抓捕……付万全……致使付万全被他人非法审讯后枪杀”,纯属欲加之罪。事发时我远在几百公里远的成都出差,从何下令?既然判决词都载明了“付万全被他人非法审讯后枪杀”,那罪责也在他人而不该罪我;什么“指使钱某某刑讯逼供宜宾市小五金厂董永昌……活活将董逼死”,完全是不实之词。钱某某(实际叫钱兴华,公社革委委员,不管“清阶”事)根本就没审讯过董永昌,何来受我指使?如此等等,通篇判词都在玩文字游戏,何来事实依据?
    我是无罪之人,只为响应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参与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当了个造反派头头,这是党的路线斗争使然,为什么我要受那么大的冤屈和摧残?我当然不服,我要据理上诉。
    可是,那个年代,哪里有真理?谁还在坚持党的实事求是原则?在那两大阶级大搏斗的阴影笼罩之年代,有权就是真理。个月左右,罗由海摇身一变又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宣布“维持原判”。看守所立即将我解送劳改队。
    喊天天不应,喊地地无声。冤枉呀!青天何在?哪有申冤之门!!!





八、结局 劳改队岁月 牢底坐穿及贫困生涯 无法了结的了结
    一辆破烂的货车,两名武装兵加上公安任某某(对立派的)荷枪实弹将我押送到离城几公里的“宜宾矿山机床厂”(劳改队的对外名称)。几公里路虽不长,由于是老式公路,再加上又脏又烂的大货车,我又被强迫坐在车厢地板上,甩过去甩过来的摇晃颠簸,似要将我的五脏六腑翻转来一样难受,明摆着是对一个长期关押在牢笼里的人的一种折磨。可是,事已至此,我也只有咬紧牙关忍受着,看他们下一步又将以什么方式来折腾我了。
    在矿山机床厂的“入监队”,半天学习半天劳动。由于我行走都困难,犯人头(组长)去向管教(公安)报告实情,希望管教同意我留队不参加劳动。负责管我的管教姓高(也是对立派的),他向犯人头吴某说:“我晓得这个谢英富,不要管他那么多,发把锄头给他,叫他杵着锄头也要给我上工地,叫他坐在旁边看劳动总可以嘛,不能松活(便宜之意)了他。”吴某回来很遗憾地对我说高管教不同意我留队不上工地,看来很恨我样,叫我要多加小心,谨防挨他收拾(整的意思)。于是,每天劳动我就杵着锄头到工地,在旁边坐着看那些人平整地基什么的。一天收工回入监狱,我杵着锄头走得慢,总是掉在队伍的后面,犯人头吴某就专门跟着监督我,一路上姓高的管教都要吼我几次“走快点,脚杆还没断吗。”我也不理他,让他吼个够。又一天收工刚进入“入监队”围墙,姓高的就叫住我,指着我的鼻子叫骂“谢英富,你跟我放明白点,这里是劳改队,不是你当主任、常委的革委会,你还在吹嘘周总理接见过你什么的,你知不知道你说这些就是违犯了监规……”他这是明摆着无理找茬借势教训我给大家看的,我没等他叫骂完就火了,同样大声武气地给他吼了转去。我说:“吹嘘?我吹嘘什么了?对谁吹嘘的?周总理接见我那是铁的事实,宜宾哪个不知?你否定得了吗?何况我自进你‘入监队’从不与人些多谈,除吴某跟我说过话外,我没同其他任何人有过交谈的事,你身为劳改队的管教干部,你得讲究点实事求是,少拿这一套来吓唬我。”当时他没想到我敢当着百多号人顶撞他,气得脸青面黑,无言以对,最后只好吼着骂道:“你太嚣张了,你会倒大霉的,走着瞧嘛。”我也想横了,鬼门关我都去过两次的人,还有比这更大的倒霉吗?大不了他把他腰间的手枪抽出来一枪把我打发了,但我量他不敢!事后有人主动悄悄地给我说:“你咋个要惹他哟,他是机床厂最出名最凶的管教,听说是红色派的一个干将、红人,你以后要多躲着他点,多加小心,谨防他要想方设法来收拾你。”这也许是我命中注定的,走到哪里都会碰上冤家对头想收拾我。也有人给我说:写信喊家属来接见,悄悄告诉家属回去找关系与机床厂头头疏通疏通,走后门留在机床厂,离家近,有啥事家里也好照顾着点,这样就吃不了什么亏。好些留在机床厂的都是通过疏通这个办法的。可是,我偏偏不吃这一套,相反,我是想离家远点,远离这个喧嚣的是非之地,越远越好,到远点地方免得拖累家属。九年多的磨难已经把我爱人拖得精疲力尽了。她在家上要照顾老人下要拖扯几个娃儿,够惨道的了,我还能给她增加负担吗?更何况家里根本无钱,她也不是那种走歪门邪道的人。俗话说的“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最好的办法是认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看他们要把我怎么个吃法好了。
    其实我也应该想得通。自“12·25”批示一出,一夜之间所有革委会都被推倒重来,在“上了林彪贼船”的四川梁陈谢(即四川军方巨头梁兴初、陈仁琪、谢家祥)枪杆子的支持下,换成清一色的一派掌权,下面有权的都是清一色对立面人物,造反派的统统被镇压,一个不留,这不正应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吗?尽管它严重违背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强调的中国共产党只能是“党指挥枪,决不容许枪指挥党”的原则!有时,我也想不通:在中共中央两个文件(即“平反通知”和“中共中央解决四川问题的决定”红十条)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级“革命委员会”,为啥别人想干扰就干扰,想反就反?在我们掌权期间,从未动用过专政工具来抓捕或审判过对立派的人,包括武斗期间杀过我们和平民百姓的人。而一个“12·25”批示下达后,一夜之间起来的一派掌权你想反也反不了?当然,他们掌握了强大的专政工具后,在对付造反派时,只要觉得你不顺眼或有点私怨,那是绝无宽容的,即便是在他们本派之间,对那些因权力之争而不听招呼的,如宜宾县红色派思想兵的头罗某,也会遭受随便动用的专政工具而被整垮整倒的厄运。这些人简直是把无产阶级的专政机关变成了保护当权者,镇压“刁”民的工具了。
    幸好,我在矿山机床厂只呆了一个月。一九七九年快年末的一天,凌晨四五点钟,突然通知我们开饭,并宣布念到名字的吃完饭就收拾好自己的所有物品,听候通知,我也是其中一员。大约过了一小时,天还未亮,我们被念到名字的在坝子里集合,狱方宣布并强调若跳车逃跑,一律开枪击毙、格杀勿论。接着我们就被押出“入监队”,在荷枪实弹的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监视下登上了汽车。
    在前后均有架设着机枪的武装军车押运之下,我们直达了兴文(县)劳改支队,即对外所称的“新华硫磺厂”。新华硫磺厂的公安再将分给各自管教的劳改人员带回自己中队。我被分到六中队。这个中队地处半山腰,是新华磺厂地理位置最低的一个中队,又是就业人员与犯人混合的中队。看守中队大门的都是就业人员,其他中队则是武装兵看守大门。我们被带进中队坝子里坐下,听中队长训话和管理干部分配工种。我被分在锤矿石的组里。这时老有一个面容严肃的干部在我身边转来转去的看我,当时我很反感,为什么老在我身旁晃来晃去的好象看稀奇样?心想:难道在这偏远山区都也遇上冤家对头了?过了好一会,他转到我侧面问我是否叫谢英富?我听了心里立时一惊,我与此人素不相识,何以他会知道我是谢英富?想来我肯定猜对了,要遭!不过,反正该来的都会来,躲是躲不过的。我回答道:是的,我是谢英富。他听了二话没说就走了。不一会,来了个拿听筒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干部)叫我跟他走。没想到他带我进入了中队医务室。进去后,他很客气地叫我坐下,并自我介绍说他姓刘,是就业员,中队的医生。然后他说,刚才问我话的那个干部是中队指导员,叫张维舟,在全厂都很有威望,为人很正直,是个很重政策的干部,就业员些都佩服他,是他叫给我好好检查一下,看我有些啥子病,并惊奇地说:“你在看守所就被关了九年多,真不容易哦。张指导员说了,若有啥病就立即送你到厂医院住一段时间再说。”我介绍了我的伤病,目前最主要是身体虚弱痔疮长期流血。他说仅凭这点就该住院治疗了。随后,他叫我就在医务室坐着,说完开了张住院通知单到中队办公室,张指导员提笔就批了,并叫刘医生喊个犯人帮我挑行李到了医院。
    到了医院,办公室门口站着一个小老头给刘医生打了个招呼就指着我说:“你是谢英富吗?看守所就关了你九年多,命真大。现在好了,到我们医院好好住一阵子把病养好。”我觉得很奇怪,在这偏僻的高山上也有人认识我、了解我被关的情况?不过仔细一想也不奇怪,在看守所一关近十年的确实叫奇闻,我创造了宜宾的吉尼斯记录,当然会出名。刘医生见我很诧异的样子,就给我说:“这个老头是我们厂医院的孙院长,善菩萨,医院管行政的,他肯定接到张指导员的电话才到门口来看你这个程咬金的。”孙院长叫刘医生送我到四病房去住就是了。
    第二天上午,由袁院长带两名犯(人)医来查房。到我床前,袁院长就指着我鼻子说“好你个谢英富,咋个跑到我这里来住院了?”我又很诧异,怎么又有人认得我了?他见我迷惑就直言道:“我们是中学时的同学啊,只不过我比你矮两班,你当然不记得我了。你在学校还是点名人,当然我还认得你。我出学校就读医士校,毕业后分配到新华来了。你给我的印象很深,你在宜宾的情况我都清楚。”他虽然也是对立派的,可能因为是中学同学,故他与雷医生(泸州名医雷济川的大儿子,不知何事在此劳改)交代先让我养十天半个月后再动手术。我这也算是得到了同学的一次“恩赐”了。
    我手术后刚拆线不久,张指导员找我谈话,他说中队正缺一个荒棚记录(即井口锤矿的工棚),就业员些闹得凶,说张某某(就业员)老昏了,经常记错他们的账,反映好久了,昨晚就业员开会时向他们表态说要调个好的记录来管,他们很高兴。为此,张指导员要我提前出院回队,他说这个工作不重,也不怎么劳累,就是记记算算进度、产量、填写报表就行了。我说我懂不起呀!他说,“有什么能难倒你的?井下出来多少车矿、多少车煤,炼磺炉日产多少硫磺统计出来就行了,肯定你能干好的。只不过这些就业员很刁,经常会找你扯皮,只要你做得公正就不怕。张某某搁不平,我想只有你去镇得住,这才叫你提前出院,帮助把下关。”我想我一到新华磺矿就受到他的恩惠,现在他需要我了,我能不同意吗?
    回到中队,蒲干事(原是管教,很有文化,文革被贬成管生产的干事的)带我到记录室叫张某某与我办移交。张确实很大年纪了,故我称他张老师,请他多关照着点。他见我尊重他、有礼貌,也就很客气地把记录每天应做的事给我交待了,他还告诉我特别是就业员每月完成生产任务的数据要搞准确,否则找你扯皮闹得头昏。
    第二天一上班我拿上记录夹子到荒棚里去看,轻轨两旁倒满了矿石,外面坝子里有两堆煤炭。在矿石堆里显然有两堆小很多,我找班长(就业员)问那两堆矿是谁运的?班长问推车斗的就业员都不承认。我就只好对班长说:“你清不出是谁我就很难记是谁短少的矿石,那就只好在你们班的总车数里扣除一车矿上报中队(因那两堆矿石合拢正好一车左右)。”班长叫我马虎点算了,我说不行,大家都是人,人家炉子上拖进不够数量的矿石,就炼不出那么多硫磺,你们任务是完成了,可别人的任务呢?这样公正吗?班长被我说得哑口无言。他们车班的人聚拢悄悄议论起来,我只听到有人说,这个记录眼好尖喔……最后班长对我讲,他们多打一车出来补起。这样,我算是闯过了一个杀着(刁难之意)。
    那个荒棚不仅有判刑的人锤矿石,还有些干部的家属也在计件锤矿石。我在记录之余也自动拿起榔头一边检查改小一些不符合规格的矿石,一边帮一些年纪大的敲几块,静坐在荒棚里也很无聊,活动活动筋骨反而会有好处。但对待干部家属我一视同仁,不管他家的干部大小,我不去巴结她们,但有难处我照样能帮就帮,只要她不盛气凌人、歧视于我。几月下来,我与人们都相处得好,特别是经过李某某(就业员)与我闹事之后。那是李某某有一次半车硬要我记一车,我不答应他就与我闹,还骂说“你这个劳改犯有什么了不起?”我反问他:“你怎么叫就业员的?”他无言以对,就耍横来吓唬我,抓起一块煤炭要来打我,我也火了,骂他太不懂事了,一点不讲道理,要动手不会现学?我也从矿石堆上抓起一块矿石向他走去,他一见状就怔住了,其他几个就业员赶忙过来两边劝,拖走了李某某了事。至此以后再没人敢来欺负我了。后来这个人反而对我很好,冬天到了还帮我选挑好煤到记录室生烤火炉。
    有一天,徐管教到荒棚检查,他把我叫到一边路上对我说:“谢英富,你知不知道你是因祸得福才到六中队的?”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楞住了。他说:“你们没来前支队研究从矿山机床厂来的人分配问题时,介绍了你最不服管,很刁,一点不认罪还敢与管教对嘴。新华知道你谢英富的人不少,所以各中队都不想要你(包括严管中队),张指导员就看中了你,原来他只在宜宾看到过你一两次,你一来他就认出你来了。晓得你吃了不少苦头,看你走路都恼火才叫送你进医院。支队有领导讲了,你的问题我们是清楚的,但我们是执行机关,管不了你的案子,只要你遵守我们这里面的规定,协助维护劳改队的秩序,你是不会吃亏的。你到我们六中队是全厂最轻松的一个队,好好干,平安度过这几年算了。”
    我不甘心。为什么响应共产党中央的号召参加政治运动还要被同为共产党的专政?我要是反革命、刑事犯罪分子,就得有我犯罪的确凿证据呀,仅凭逼供信搞出来的所谓证言判我的刑,于理于法都是讲不通的吧?!我据理向党中央、省委、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无人问津。正在百感交集之际,宜宾市公安局的王家声到新华六中队找我调查李良的问题。我问他要调查什么样的材料?他说要实事求是的材料。我问他:“你们还要讲实事求是啊?”他说:“当然要讲实事求是的。”为了表白他的实事求是,他竟以我案的黄舣事件作佐证说:“比如你那黄舣事件就是我亲自到黄舣(泸县)作的调查,确实你到成都去了不在黄舣事发现场,我就如实结论黄舣事件与你无关。”他不提此事还好,一提黄舣我的火就串上来了。我一边起身一边指着他说:“你等倒。”我跑进记录室拿起枉判我的“判决书”回到中队办公室,“乓”的一声将它拍在他面前吼道:“请看看,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实事求是啊,为何你亲自调查我不在案发现场的罪名非要安在我身上,这是哪门子实事求是!”当时却吓了他一大跳,站立起来满脸滥贱出声不得。我见状就缓和了一下,叫他仔细看判决书第二款主罪是怎么定的。他看后做起很吃惊的样子说:“怎么会是这样呢?我回去一定向市委反映,问问罗由海是咋个搞的。”说完转脸向杨管教说“今天就谈到这里,以后我们再来。”随后就急急忙忙提上皮包走了。他走后杨管教对着我说:“看不出你谢英富平时都文文雅雅的,一气得来发火就吓人,把来调查的都吓住了。”我说:“我哪能吓住公安干警哟,是他们做的伤天害理之事被暴露出来太丢面子了而逃之夭夭的。”至此,以后就再也见不到这讲“实事求是”的人来找我调查了。其实这个来调查的王家声也是对立派的骨干,宜宾地区改市后,他还升迁至翠屏区检察院(司法局?)的主官了。
    荒棚工作搞好了,可是中队新的矛盾出现了。据烧炼硫磺的班组反映,产量下降的原因在煤的质量和数量上,火力达不到就炼不出磺来。原来,煤班的记录也是就业员,在就业员之间打不开情面,有人就用矸石渗进煤中抵数量,严重影响了硫磺产量。张指导员反复考虑后又找我作工作,要我下井作煤井记录,一定要把煤的质量数量抓上去,不然完不成生产任务。
    说实话,到新华磺厂我最怕的就是下井。矿井还好说,因巷道和行间都比较高,煤井就霸道了。以前常听人说煤洞里的人是埋了没死的,一不小心就会死在煤洞子里。可是想到六中队上上下下对我都好,特别是指导员和管教些,反正我也是几次差点就死了的,何必把死看得太重?为保六中队的先进,我答应了。
    由于做荒棚记录就跟煤炭打过交道,基本分辨得出煤和矸石的区别,故大部分就业员和我相处得比较好,一旦我发现煤中夹带了矸石,他们都会捡开过磅,总的来说工作是顺利的,就是从主巷道进入煤井就得弓腰或爬着行进,是有点不舒服,若要到采煤行间掌子面那就更低了,不过我过磅记录的平台是在几个行间的总出口处,虽站不直身子,但坐在小凳子上还是满可以的。
    这样干了有月余,一天,我正收捡记录夹准备出洞,突然灯灭了。我又没配备矿灯,看不到走路,只好坐在地上慢慢往下滑行。好在我平时比较注意矿井的走向和岔道的区别,大约公里多的坑巷道,我竟花了个多两个小时才摸拢洞口,喊了很久黄师傅(就业员看守矿井的)才来给我打开矿井的大铁门。他说煤班的人都说井下没人了才关的电灯锁的铁门,咋个你还在里面呢?
    我回到中队都快成煤黑子泥人了,跟采煤的没有两样,大家看着我都在笑。指导员问我咋搞的?我将情况如实给他说了,他断定是有人故意收拾我搞的恶作剧。这天晚上,他集合就业员开会,黄师傅就是不敢说是谁跟他讲井下没人了的。指导员只好训斥了一顿,严正指出:若再出现这种情况就将停产追查,严肃处理。因为这不是对哪个人的问题,而是对整个中队不满,破坏生产的问题,所以不管花多少时间(指停工),都一定要追查到底,但任务一斤不减。事后,他又通知保管室每天都发个电瓶矿灯给我,以防万一。由于他在就业员中威信很高,向来说话算数,故这种事情后来就绝迹了。
    一九八二年全厂大调整,犯人必须进入大围墙(新建成的,将各中队小围墙也圈在内了),严格与就业员分开。我被调到八中队。由于是紧急调动,八中队将我编入掘进工班,新开巷道。好在班长王殿扬叫大家关照着我,班上的人都对我不错,推斗车都另分配一个力气好的与我一道,除上坡我要帮着推斗车外,基本上都是站在车上滑行至倒渣处。全班都是年轻人,对我都很好,那时我也比较开心。
    没干多久,中队的胡管教找我谈话,说他们了解我的情况后,决定调我到内保管室,专门保管犯人的财物。每天下班后两个小时犯人些来存放或取东西,顺便登记帮他们在外商店的购物。其中最主要的是出大围墙到厂部家属区的邮政代办所拿报纸取信件和寄信(主要是犯人经审阅同意发的信件和干部们的信件)。回队后就将报纸信件全交中队部。胡管教还交待我说,由于我要经常进出办公室办事,就不必依那些犯人到队部要喊“报告”的规矩了。其实,喊声报告也并不失格,军人进队部也得先喊报告嘛。不过,既然胡管教交待了,我就照办好了。
    不巧有一天,我拿报刊信件回来进办公室,厂管教科丰大科长正与刘中队长谈话,因有刘中队长一封信,而干部的信件按要求是必须交到本人手中,我就喊道:“刘中队长,有你封信。”不料丰大科长借势发挥(因他也是对立派的),吼道:“你谢英富好嚣张,难怪不少人都说你是特殊犯人。”我也没好气地反问他:“我怎么嚣张了?”他说:“你进办公室为啥不喊报告?”我也懒得给他解释,反问他:“嚣张,你懂不懂什么叫嚣张?”他被我问住了,气得脸青面黑说不出话来。这时刘中队长赶忙打圆场说:“仅倒说啥子,快出去。”既然中队长出面招呼了,我也不想太让人家下不了台,只好闷声退出办公室。但心里明白大科长会记恨我,不会善罢甘休的。
    没过几个月,厂部决定设专门严管队(即集训队),由八中队杨指导员负责(他是少数民族干部),和其他抽调的三名管教组成队部。杨指导员指名调我到集训队和其他中队调来表现好的值星员(犯人),由我当组长负责给集训人员送饭送水,掌管大小监房的钥匙。办公室要提讯某人,我们就开门将人提出送到办公室,完事后又将人从办公室门口接回关进监室内,晚上轮流值班,保证监室内不出任何问题就行了。除每天两次在监门外监督他们学习讨论外,就是到各中队去收集训人员的伙食费、粮计划(我们的工种粮是40多斤,根本吃不完,一礼拜两次肉,每次半斤。而集训人员只有基本口粮20多斤,半月吃次肉)。
    一晃半年多过去了。我在集训队也干得不错,指导员和管教都满意。一天,集训队某管教对我说,队部根据我在六中队、八中队、集训队干得很好的情况,现在又是年终总评的时候了,他们准备给我写个减刑材料上报。我一听就急了,忙说:“某管教,你们千万不可这样做。我从未犯罪需要减什么刑?你们的好意我领了,我会铭记在心的。”某管教也急了,但还是耐着性子劝我:“你脑壳怎么转不过弯?早回去一两年在外面也好找法院申诉呀。你在这里面写了那么多申诉人家不理你,你也无法亲自去呈述嘛。”我说:“没关系,大不了我把牢底坐穿出去再找法院扯。我就不信共产党的英明政策得不到落实。”后来,不少干部都为我叹惜。
    由于我的性格爱打抱不平,为一次抱不平加之从前与某些人结下的积怨,厂部强令退我回中队参加劳动。中队只好将我分到拖运矿石的班组下井拖矿。那里的行间巷道是上坡,拖个空船子在滑行的泥道上行进不难,难的是装好矿石出来一路下坡,从船子后拖不住船子下滑的惯性,人只能在船子前撑住船架子后退着往下滑行,若力不能胜就有翻船打伤压伤自己的危险。开初一个星期我每天是1000斤矿石的任务,按单船200斤计我得跑五趟,其他人是一吨多的任务,放双船还得堆尖也得跑五六趟。我一身伤病哪里挡得住上百斤矿石在溜滑的船槽里的滑行冲力,几次差点压我在船子下。班长张老幺看我真的不行,每次拖矿叫我拢下坡就等他来帮我放下去,有时还帮我往船子里装矿,这样才勉强完成了任务。一星期后给我的任务加到一吨,开初两天张老幺还能帮我完成,但俗话说的“长工无力汉”,这也不是长久之计,万一再给我加码他也就无计可施了,特别是张老幺看到我为了不拖累他,竟不在下坡处等他,直接取下背带(拖板)从船子后面将船子推下滑槽,让它自行滑下,由于无人掌控,有的在转弯处、大部分到了下坡尽头就翻了,我又慢慢将矿石装进船子,尽全力拖到平台。我这样干确实太危险,他只好将实情向张干事汇报(张干事很重视张老幺,多年来他带班完成任务出色,所以在干部面前能说得起话)。其实张干事也有难处,知道张老幺讲的是实情,一时他也想不出解决的办法,只好叫张老幺让我再干段时间再说。由于我的原因,班组任务完成得不怎么好,张老幺又不敢强令别人帮我。其间也有好心人帮我拖过,但这都是不可能长久帮的,唯一的办法还是只有找张干事。由于张老幺反映强烈,张干事就叫张老幺让我在平台上计数和堆码矿石,我的任务班里每人增加一船就摆平了。有了干部的指示,张老幺就好办了,班里其他人也没意见。可是不到一个月,一次,有个小青年的矿石拖不上堆子去倒,我见旁边有根拖带就拿起来勾在他船子的挂钩上,他在后面推,我在前头拉,快拢堆顶了,我想鼓口气将矿拖上顶,不料此时拖板(带)却突然断了,我的身子一下就向后倒去,正好掉进平台下等装矿石的斗车里,屁股先着斗底,一下就摔晕了。小青年吓呆了,不断大声喊“出事了!出事了!”张老幺等人赶来二话没说将我抬出了斗车,他背上我就往洞口跑。在中队门口碰到陈指导员,听说是我出事了,叫赶紧背进中队医务室。刘医生(就业员,医术较高的)一检查就断定是尾椎骨的问题,又叫人赶紧抬我到厂医院。经徐医生照片证实是尾椎骨骨折,住院治疗。每天给点七厘散或止痛药之类的,名曰“保守治疗”。后某医生透露,凡被判刑的人出了事故,都不可能花很多钱给你动手术认真医治,所以只能美其名曰“保守治疗”了事。住院月余,我基本能扶着拐子走路了就叫回队休养。
    回队后无人管我,我就在饭堂一角打了个地铺,拿饭用水上厕所都方便。此时,劳改队又来了新犯人,其中有一个小青年见我打水洗脸、倒水都有点困难,就主动在吃完饭后帮我打水倒水洗碗等。和他交谈得知他是宜宾食品厂的子弟,因斗殴被判刑的。我觉得这个娃儿单纯,没啥文化,为了不让他在大染缸里染上更多恶习,就以教他写家书开始学习文化知识(这个小伙确实是连家书如何写都不懂,可见文化程度之低)。由于没有外因干扰,他静得下心来学习,不久他亲笔写出了第一封家信。劳动之余他就看报,不认识的字就问我,或抄练写字或我教他学查字典,这也算是我们的互相帮助了。他学习文化知识很努力,进步也就很快。
    这时,全厂脱逃人数上升,厂部要求各中队成立监督岗,以防范逃跑。陈指导员叫我领两个伤病不能劳动的犯人成立监督岗,由我负责,并在中队坝子上方讲台上搭个小房房,安张床我住。这样,不管刮风下雪都能监视到坝子两旁监舍的动静。三人轮班,每班值四小时,基本制止了越狱逃跑事件发生。
    数月后的一天,小曹(就是我教他文化的那个小青年)跑来对我说,陈指导员读报(即由省劳改局主办编印出版的“新生报”)并宣讲一个青年犯就是因为哥们义气走上了犯罪道路,在监狱很抵触,不愿参加劳动,认为他这一辈子都完了,经过干部的耐心细致的教育,认识了犯罪根源,振作精神积极劳动,最终由于表现出色,立功减刑,提前获得了新生。小曹认为这个人就很像他,别人做得到的事情,自己能不能作到呢?他将这种思想向指导员汇报,陈指导员很高兴,鼓励他向好的榜样学习,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去与家人团聚。我听他讲得很生动、诚实,就鼓励他把给我摆(讲的意思)的真实思想写出来,投到“新生报”编辑部去。开初他认为我嘲笑他,说自己是“连封家信都才学会写不久,怎么能写文章投报的哟。”我对他说,“刚才你就讲得很好嘛,就照你给我讲的用笔写出来,一次不行两次,直到你写来与你刚才讲的差不多了就行,有什么弄不懂的来问我,写不起的字就按我教你的方法去查字典,多学多练,没有学不会的。”于是他照此办理,写了改、改了又写,不几天就写好了。我再次给他作了修改和讲解,最后抄写好来给指导员看。陈指导员看了也很高兴,鼓励他向“新生报”投稿,开创新华磺厂服刑人员上报的记录。半月左右,小曹的文章在“新生报”上发表了,厂部为他发了奖金和表扬稿;中队为他记了一功。指导员问他文章是怎么写出来的。他竟照实说了“就是那个谢老者慢慢教我写作的。他还说要写真实思想和想法,咋想就咋写,并照想法去做就行了。”
    没多久,陈指导员找到我,说曹某某投稿的事他很受启发,特别是做政治思想工作的干部,更应多学习、多研究,抓活思想教育人,感想颇多。他说他也想写点东西,就是组合不拢,又有点怕,新华磺厂还没有干部上过报,自己文化不高,怕没被采纳人家会笑话。我说“你在部队就是带兵的,转业到劳改队也是作思想教育工作的,你只要确立一个典型事例为主题,逐步展开,把你见到的、听到的和你的感想及做法归纳拢来,用文字真实地反映出来就是一篇文章了。眼下你可先将教育曹某某转变这个实例,联系上你对改造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今后的想法(打算)照直写出来,可能就是一篇好文章。首先不要考虑人家采不采用,只要功夫深,没有做不成的事,更不要去考虑别人笑话不笑话的问题。”后来他真写出了稿件发表,成了新华磺厂干部上报的第一人。他特别高兴,同时也很感谢我对他提供的支持和帮助。
    由于八中队的地形关系,矿渣必须要运到大围墙外倾倒,故在大围墙上开了道门,由专人看守,监督倒矿渣人员的进出。上班则将铁门打开让矿车进出,并看紧推矿车人员,严防脱逃事件发生。晚上则从墙外锁上铁门,住在大围墙外修的一间小屋内作监督岗哨,有情况得及时报警。所以下班后没有干部命令是不能开启这道大铁门的。为此,看守铁门的也必须可靠、有责任心才行。由于原看门的满刑了,经中队研究让我去顶替看守铁门。这样,我就搬出了高墙过独立生活了。有天张干事、王干事到我处来察视,张干事(其实他也是对立派的,但一直对我都比较好)喊着我说:“你谢英富在集训队干得好好的,何苦去惹啥事嘛,你得罪得起哪个?厂部严令下来要我派你下井劳动,我也是没办法护着你了。你看,这下安逸了,在井下摔来杵着拐子走路,你这可怪不着我喔!”我说:“怎么会呢?你对我关照得够多的了,我感激都来不赢,咋个还会怪你呢?”从此,他和王干事经常到我岗棚来坐坐、喝喝茶、聊聊天,总带有种亲和感。
    * * * * * * * *
    一九八五年下半年,我坐穿了牢底,回到了宜宾城。家,已破败不堪。我爱人含着泪将我蒙冤后家中的变化如实告诉了我。
    一九七0年我被抓后,家庭遭灾不浅,一家人生活只能靠我爱人微薄的工资,难以养活四个娃娃,故只好将老二谢艳抱养出去了。老大很争气,几岁的娃娃看到家中困难,自动背上背篼到灰包上拾煤渣。可是,房 产公司又趁势抢夺了我家住房一间(约30平米),甚至最亲的亲戚也落井下石谋夺我家房产。娃儿些受歧视遭欺负成了家常便饭。我爱人还被下放到工班参加重体力劳动。为了不增加我的思想负担,这些重大变异她都不敢对我讲,为的是要我坚强地活下来还申冤雪耻。她这才叫真正的爱人、贤妻良母啊!
    出狱后,为申冤,我找了枉判我的罗由海,他说他现在管不了我的事了,叫找他领导。我找了覃淑珍院长,公安局秦秀中局长,她(他)们都说管不了我的案子,甚至说什么就是宜宾地市委的领导都没有哪个敢解决我的问题。这不就表明了问题的症结还在上面吗?于是我就不断地给省委、高院、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写信投诉,每月一次都石沉大海,无人过问。找房产公司还房,落实政策办公室的王炔子一呼二赫,说落实政策早结束了。他说的早结束是指1982年落实私房改造政策还我家的五个多平方的房一事。此前因我家见一孤老婆子住街边可怜,故将一小间房无偿给她居住,房产公司由此断定为出租而将房屋划入经租房而收走了。而所谓落实政策还我家五平方房一事也是一纸空文,房产公司照收房租不腾还,恨着(霸道之意)我吃,我也把他无法。以后,为求生活去帮工无人敢雇;做生意办不到执照,也无资本(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哪来资本)。这样一来,我就成了一个无业游民,全家仅靠我爱人微薄的工资维持生计,负担十分沉重。
    尽管生活十分困苦,但从一九八五年到二00二年,我一直都在申冤的马拉松跑道上艰难地行进着。成百上千的申诉信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石沉大海。中央和省里的官员们知不知道一封信将是我一家人一天或多天的菜金?这是我从全家口中抢夺来的邮资啊!申诉喊冤无人过问,但一有政治风波他们是决不拉下我的。一九八九年的“六·四”事件,政府动用公安八方调查我是否介入或外出,经居委会主任陈友良(老公安退下来的)证实我确实在家中,四门未出,才没能把我怎样。但是,即便这样,他们依然不放心,叫陈主任对我要严加防范。此后的“法轮功”流行,官方又搞忙了,到处调查我是否加入了“法轮功”,结果他们又瞎忙了一场。我饿肚子官方从不过问,一有政治风波他们就会第一个想到我,我简直成了个“特殊”而又最低等的公民了。政治上的歧视充其量当个下等公民,但它渗入经济生活领域时,其能量比硬刀子还凶。
    二00一年至二00二年宜宾市的政府工程“拆迁”(逼迁),差点要了我的老命。拆迁刚开始时,我看了布告还想主动积极配合政府这一为民办“好事”的举措。可是,接下来打着代表政府搞拆迁的“拆迁公司”在我问了一句是执行国务院拆迁条例还是执行地方的拆迁政策后,他们就给我这个曾经是“政治犯”的低等公民来了个下马威。他们声称是代表政府来办差的,只按政府出台的政策办,并处处为难我,扬言要叫法院来把我房子给我推(倒)了就是。这伙人蛮不讲理,一心只想霸着吃我。我在政治上受压是大气候所致,为啥这么多年了还要在经济上打压我?党的“实事求是”到哪里去了?气极了,也想横了,反正我也是差点死过几回的垂暮之人了,我能要求依理依法办事还怕你强权逼迁不成?反正都活不下去了,何苦在“人民的国家”里过非人生活呢?!我抱定了与房屋共存亡的决心。当他们动用推土机退垮我屋下堡坎时,我自巍然不动。几晚上屋后堡坎跨塌将我爱人吓醒起来坐着哭到天亮,几成精神病了。我到市里几大班子告状无人理,只有管段民警站出来说过公道话仍不起作用。想到老伴为我吃的苦太多了,跟着我没过上几天好日子,让她与我陪葬,我实在于心不忍。加之她劝我“老头子算了,古话说得好,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争嘛,脚肚子拗不过大腿的”。管段民警徐加金、国保警官张某某也劝我“先保住命再说,只要人活着总会有讲理的地方来解决,要是你与房屋共存亡了,谁去找人评理去?”最后我想也有道理,于是将我蒙冤和房产被占等写信向党中央汇报。这次中央发函并将我写的材料批转给宜宾,南城街道也只得叫居委会来过问一下了事。我找到居委会,王主任说他们已向上级写了报告,冤案问题只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实在有生活困难社区可以帮助解决,从此居委会就不管了。
    既如此,我开始找证人取材料。有人说法院不会承认你私人取证的,但找律师人家又都不敢接我的案子。后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联系到一家法律事务所的执业法律工作者帮我调查取证,费用上千元给我降为数百元。我借贷六百元缴费后,两名法律工作者展开了调查取证。正在此时,任泽鑫告诉我说张志荣很早就在找我了,尽管他也蒙冤,但他顾不了那么多,只就要出面来为我洗清冤屈。我问任,张为何不伸冤?任答:“张志荣说他都快80的人了,家也没有了,孤身一人在民政的养老院里,申了冤还不是一个孤苦伶仃的,何必费那个心,但不能因为他而让我蒙冤一辈子。”听他这一说,我才想到以矛之子攻彼之盾,以法院的判决上定的主要当事人的证明材料来否定法院之判决。为此,我要求法律工作者以主罪定的三个主要当事人和相关的知情者为我作证,形成证据锁链来推翻枉判。正好此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2002)13号文“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意见”。二00二年取证结束,我写出申诉(附全部调查取证材料)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可是姓郑的法官(据说是立案庭关火的)连诉状都不接不看,一听说我是申诉三十年前的冤案就开吼:“都几十年了你还扭啥子扭!”我也有点起火了,问他共产党的“有反必肃、有错必纠”怎么解释?“你们是人民法院就得为人民作主,主持公道为民申冤是你们的职责,有的省市解放初期的冤案都可以申,现在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2002)13号文件,难道惟独你们就能因年限久了不能申冤吗?”他被我问得哑口无言,问什么最高法院文件?幸好我复印有该文件,立马将该文件给他并讲明我是按文件第十条一、二、三款之规定才申诉的。他看后语气才缓和点问:“你有没有新的证据材料嘛?”我说当然是具备了才申诉的,并将判决两份、申诉状、调查取证材料一并交给他。他说放在那里看了再说。后来我再去找他时,他又说要把我的案卷调出来看了再说。又过了段时间再去找他,他说:“你那案卷那么厚几摞,我们搞都搞不赢,哪有时间来看哟,准备给你转到审监庭,你回去听候通知。”
    一晃就到了二00三年下半年了,审监庭才通知我去面谈。开始是姓何的法官和另一某法官,说是作个了解性的谈话。当何法官问我家庭成分和父亲伪保长身份问题时,我自然得把我和养父的关系讲清楚,涉及我是何年被谢家抱养,养父是小商,和善多病,是挂有伪保长之名,从不作恶,实际是副保长唐炳高在行使该职务,解放后党和政府实事求是,镇压了唐而没理麻(追究之意)我养父。1956年养父病逝,从未受过党和政府任何处分,等等情况。这时,在我讲述中进来的一个人(可能是个头,不然何以敢在法官与我谈话时蛮横地跳出来训斥我呢)凶暴暴地对我大吼大叫起来:“没喊你说那么多,你只答你父亲是还是不是伪保长。”一看就知他们不是真的在司法,他们只是想在我养父身份上作文章来维护他们对我的枉判。于是何法官只好草草收场,说:“今天就谈到这里,有什么问题今后再找你谈。”
    时隔两个多月后的二00三年十月,中级法院竟以判我的依据是中共中央1978年48号文件,因此说我申请再审立案不符合“刑事诉讼法”204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他们的解释是,新刑法实施前的案件按当时法律、法令、政策认为是犯罪的或不是犯罪的,就按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处理。简直荒唐至极!明明判决书载明是一九六八年,那时的法律、法令、政策均无“打砸抢”罪,十年后的一九七八年八月中央48号文件规定的是四种人,即“清查和打击的打砸抢对象应是:行凶杀人的刑事犯罪分子;搞阶级报复的地富反坏分子;一贯搞打砸抢、情节恶劣、累教不改的分子;搞挟嫌报复,后果严重,不处理不足以平民愤的分子”,我哪种都不沾边,更何况该文件的头子就标明“慎重处理”,何以该文件都出台一年后来判我此罪?于是我问何法官,这样拒绝我的再审立案是他的判定还是别的什么意思?他被我问呆了,过了很久他才难为情地说:“你可以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嘛。”
    我找到省高级法院,仍是劝我息诉服判。明明白白的冤案,党中央三令五申叫复查平反文革中的冤案,何以四川和宜宾就敢拒不执行?甚至最高法院(2003)13号文件规定的他们也敢不执行?症结何在?我看还是四川省和宜宾派性的根深蒂固,阴魂不散呢。例如,原中院丁院长就说,造反派是斗争过他的;翠屏区法院覃院长就扬言造反派要申冤,她首先就通不过,除非“四人帮”平反了,否则休想。从这些,不难看出我的认为是有依据的。
    说白了,文化大革命是中央发动的,也公开表明承担责任。我是响应中共党中央号召,中央也三令五申复查平反文革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也以(2002)13号文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了的,宜宾不解决,那我就只有上北京告御状了。
    二00四年在无数好心人的支持和捐助下,我北上进京了。在中央和国务院接待室,接待人员听了我的口述后,要我回地方找省市委和法院解决。我问中央关于文革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文件是否作废了?他们回答说中央没有出文件宣布作废的都是有效的。我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法官答复只要(2002)13号文件规定的,地方法院都得受理,还说“最高法院在接待大厅就高悬着大字抄写的该文件,就是叫你们对照自己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款规定,用不着非找到北京来,你回去找地方法院解决。”我认为四川和宜宾不执行党的政策和最高法院的规定,是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为此,我应向党中央纪委汇报。后来我又写了封信准备告四川和宜宾当局,径直找中央纪委去了。
    人山人海的访客,几天都将我从前排挤到队后,再起早去排队,一开门我仍被挤到最外面去了。一天,一个像离退休的老人见我年岁大无法挤进中纪委接待大厅,就过来问我是哪里来的。他说他都观察我两天了,问我反映什么问题?我说我是响应中央号召参加文化大革命的工人,被打成反革命三十多年了,党中央三令五申复查平反冤假错案,四川和宜宾就敢不执行。我都快古稀的人了,连饭都没得吃。综观党内路线斗争,从没有这样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范例,只好来向中纪委反映了。我要求不高,还我清白,给我饭吃就于心足矣。他问我有无文字材料,我说只有这封短信,想等接谈后请接谈人帮我转给中纪委的最高领导,使中央了解民情民苦。他说:“原来你冤情太深了,我劝你不要再在这里来排队了,你挤不赢,挤进去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若你信得过我,把信给我,我会有办法帮你交上去的。”一听就知是好心人,我能不信这样的老年人吗?于是我就拜托他帮助我了了心愿。第二天专门去毛主席纪念堂拜别回川。
    到省高院仍是爱理不理,叫把材料给他,回家等待。找宜宾中院,钟副院长竟称文化大革命申诉的是一批人,只有中央专门指示或发新文件下来才好解决。我再找中院要求按国家信访条例召开听证会,法院只要能拿出我犯罪的铁证,从此我决不申诉了。若拿不出铁证证明我犯了罪,而我能拿出证据证明我根本就无罪,法院就得给我平反昭雪。骆副院长说:“老同志你何苦要这样将我们呢,你的目的我清楚,何必这样嘛。只要上面同意我们就着手办理你们的案子就是了。”
    二00四年十月,正当我一筹莫展之际,接到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电话,通知我到法院有要事找我谈。当即我就赶到区法院,刘姓法官和姓向的法官接待的我。刘法官很客气地倒杯水给我后说:“你给中央的信批转下来了,我们院领导非常重视,命我们先找你谈谈,了解你的诉求,好向院领导汇报,看领导最后给你怎么解决。”我将怎样蒙冤三十多年及申诉无门被逼进京上访等详情谈了后,他们要我重写份申诉连同判决书交给他们,他们好向院领导汇报请示解决。说来他们也就是奉命接谈,就跟医院的挂号室一样,最后解决问题那就是院领导的事了。当时我还是很高兴了一番,以为不枉北京之行,中央还是重视老百姓的问题的。同时我也非常感激北京那个好心人,毕竟是他帮了我个大忙。
    同年十一月,我再次到翠屏区法院,范院长接待我并亲口对我说:“你的案子是经过中级法院二审的,应由中级法院解决,他们硬踢给我们区法院简直没道理,所以将督办函退还中院了。你直接去找中级法院,要中院给你解决。”我又去了中级法院,钟副院长竟说她没见到过中央发来的督办函,叫我找区法院。就这样中院叫找区法院,区院又叫我找中级法院,我竟成为了皮球被他们踢过来踢过去的玩弄了两个多月,后来竟不知中央那个督办函到哪儿去了。
    每月15号是宜宾市中级法院院长接待日,我们这些被钟副院长划成一批特殊的“反革命”,不管刮风下雨或烈日当头,都会不约而同地去接受院长接待。最终我们越聚越多,真的成了一批了。我们要求见正院长阮世伦,无数次的寻找或登记约见,最后找到了阮院长。他只接见我们派出的代表,在接见时竟问文革中的冤假错案是不是该他们解决?代表们举例由中级法院在八十年代复查平反文革中冤假错案的案例,甚至宜宾中院不愿纠正的在宜宾与泸州分家后,别人回泸州申诉就得到了正确解决的案例后,阮院长叫我们收集几个宜宾中院解决了的文革冤假错案案例(法律文书),只要有几个样板他们就照样解决我们的冤案问题。我们听了还是高兴的,大家随即分头去找“样板”,有的人不顾长途跋涉到百里之处的区县寻找。真是工夫不负有心人哪,月余,我们收集到了十多个案例材料,即法律文书复印件,而不是阮院长说的只要几个。可是,等我们拿着这些材料到中级法院,就再也找不到阮院长的影子了。托郑法官转交并亲投法院内阮院长信箱无回音。再托钟副院长转交同样得不到答复。问郑法官,他说院长到哪里去了是不会给他们小办事员说的。我们又找钟副院长并讲了阮院长的承诺,钟副院长则说,“阮院长怎么表态的我不清楚,阮院长也没给我说过。既然是他表态有样板就给你们解决,你们就找他好了。要我表态我还是那句老话:要等中央新发文件下来指明具体该怎么解决我们就照办。否则我无能为力。”郑法官(此时已提升为法院信访办负责人)给我们说:“老实说我们法院是很同情你们的遭遇的,大家都愿意帮你们复查纠正。平反并不难,难的是善后事太多,如补发工资、国家赔偿、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等问题就来了。我们法院只管断案,没有经济来解决善后事宜,所以拿着你们的问题很难办。”
    这就是人民的法院;这就是法院办案的原则!
    三十多年,对一个个人而言,是个多么漫长的概念呀?!可是,我们的国家机关,根本不考虑蒙冤者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怎么生存、怎样个过法!
    其实,我们的冤屈早在一九七二年经毛泽东批发的中共中央(1972)14号文件批转四川省委成都军区党委的报告中业已指出:这是一些人利用“一批双清运动把斗争矛头指向持有不同意见的群众和干部,混淆了阶级阵线,转移了斗争大方向”造成的冤案。按照党的政策我们应是共产党的忠实臣民,是跟共产党走的革命群众,而不是反对革命的罪犯。按照法律,没有事实根据(铁证),仅凭逼供信得来的材料出入人罪就是枉判。不管从哪个角度来审视,我都是清白的。
    法院不讲理,申诉无门,冤情难申,看起来简直成了无法了结的了结了……
    二00四年修改稿





谢英富:刑事申诉状(2006年9月)
    具申诉人:谢英富,男,67岁,中学文化,……
    申诉事由:因原宜宾地市两级法院严重违反“实事求是”原则,致其判决事实失真,且适用法律不当,造成我蒙冤15年(含冤三十六年),致我生存权丧失之严重后果。现依据“刑诉法”204条提供新证据,按最高人民法院(2002)13号文件之规定提出申诉,要求人民的法院本着党的“有错必纠”原则,以“实事求是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治国大纲,再审立案,还我清白,给我饭吃!
    理由及事实
    一、“刑诉法”204条之规定,如有新的证据应立案再审。故贵院于2004年以不符合“刑诉法”204条之规定拒绝立案再审是不合法的。
    二、我依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2)13号文“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即司法解释)第七条之规定:“对终审刑事裁判的申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之一、二、三款,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的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巨头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受理”之一、二、三款规定的申诉,是依法有理的。
    三、贵院2004年拒申以“新刑法”实行前的司法解释:“新刑法实施前,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认为是犯罪的……”是牵强的托词。判决书载明的事情是1968年的事,而1968年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均没有打砸抢犯罪。1970年是以“现行反革命”公捕我的(有军管会出的十大罪状的“逮捕通告”可证)。到1979年判决能叫当时?更何况用十多年后出台的文件治十多年前发生的事之罪,严重违反了刑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好比是从前打虎不犯法,总不能等若干年后“保护野生动物法”出台了,把从前打过虎的人弄来判罪啊?!事隔十余年能叫当时?这个“当时”的概念难道无限期么?
    四、贵院2004年拒申通知称:判我的罪是依据了中共中央48号文件是站不住脚的无力辩解,其理由不能成立。中共中央48号文件标题就有“慎重”二字提醒不说,文中还明确(第三条)“清查和打击的打砸抢对象应当是:行凶杀人的刑事犯罪分子(我没行凶更未杀人);搞阶级报复的地富反坏分子(我是工人,学生成分);搞挟嫌报复,后果严重,不处理不足以平民愤的分子(我无嫌可挟,与人无仇怨可报复);一贯打砸抢,情节恶劣,屡教不改的分子(我打过谁?砸过什么?抢了何物?谁有屡教过我?)。”我根本不属上述的四种分子,何以要断章取义、生搬硬套来强词夺理?
    五、判决严重失真,就事论事足以说明我无罪。现仅就判决定的三大主罪而论:
    1、观音事件:判决书认定的主要当事人张志荣证实,我不仅没下令他看守田明贵,而且我根本不在事发现场。有张德建、任泽鑫等相关知情人证明,构成证据锁链是铁证。
    2、黄舣事件:判决书认定的主要当事人孔庆银证实,我到成都出差去了,根本不在泸县黄舣,也根本不是他带人去抓的付万全。有付文琪、邓跃光等相关知情人证明,构成证据锁链。更别说两院判定时间竟相差一日和判决已载明了“致使付万全被他人非法审讯后枪杀”的,也非我杀人,事实根本就不清。
    3、董永昌事件:判决书认定的当事人钱兴华证实,他从未刑讯逼供过任何人,根本就不存在受我指使逼供致死董永昌了。相反,为此事军管会和对立派为了逼钱承认此事,竟弄他到水上派出所船上,刑讯逼供了他七天七夜,但他始终没有承认过。此事有相关知情人张德建、卢兴隆证明,构成证据锁链为我作证。由此也可见到底是谁在搞逼供信。
    六、我被判罪,据原宜宾市法院判决书称是宜宾市公安局公诉我的,根本不是事实。2005年4月宜宾市公安局成局长在他办公室公开否认说:“说我们公安局公诉你是不符合事实的。众所周知1979年检察院早已恢复,公安局的公诉机关资格早已取消,何以硬要说公安局是公诉机关公诉的你?”成局长说的这点,我个人认为是有道理的。办理我“案”的主要人是罗由海,据说以前是法院的书记员。而且,判我一案自始至终直至终判,基本都是他在审我。其间也曾有个叫王家声的办过我案,调查过黄舣事件。1981年他到新华磺厂找我调查李良时就承认是他亲到泸县黄舣调查我的,而且他自己也说当时我在成都出差,确实不在事发地,故他的结论是黄舣事件与我无关。不知为何罗由海要定我此罪。因此,说公安局公诉我是没有道理的。
    综上,敬请人民的法院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党的英明政策,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立案再审我三十六年之冤案,还我清白,给我饭吃,维护党纪国法之尊严!
    此呈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冤民
    谢英富亲笔
    后附法律事务所执业法律工作者调查取证材料17页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揭露真相,抨击恶警!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
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