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

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二)

法律规定,表决的时候,人大代表既可以说“我反对”,也可以说“我赞成”

前言一   
  我很土,相当于网络文盲。昨天在伊栏读简、2可器等网络大侠的指导下,才战战兢兢、笨手笨脚的开了这个“处女”博。

  我写了一本新书,名字叫《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想请大家一起看看、评评,谢谢大家别拍我板砖,朝我脑袋上砸鸡蛋。我刚学会,胆小。

  《我反对》说的是一个曾经的人大代表姚/立/法的故事。这本书我准备材料花了三年,写作费了一年多,很刻苦,很吃力。朋友纷纷嘲笑我手太慢,说什么如果我这样的人去杂志干活,非把主编气得消化不良、天天犯痔疮。

  书十月份由海南出版社出版了。拿到样书后,我心情那个激动啊。跨进楼道的电梯,电梯阿妹瞅着我手里的书,念叨:“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

  我立刻眼睛放光地问:“阿妹,这种书你会喜欢看吗?”

  阿妹拨浪鼓似的摇头:“没兴趣,人大代表是干什么的?和我没什么关系吧....我喜欢看武打的书。”说完,她还抱歉的朝我笑笑。

  我像是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很气闷。

  不过话说回来,过去,我也一度这么想。

  很惭愧,我在殃视做了7年的政法记者!在人民大会堂现场报导过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选举权的公民做了也十来年了!可是从来没有选举过哪怕一回人大代表,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通知我去选举。一直以来,我也不知道代表我的人大代表贵姓?是男是女?是否有同性恋倾向?是胖乎乎,抑或是矮墩墩.哎呀,一概不知。不知道也就不知道吧,反正这个代表我的人和我也没什么关系。

  有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

  北京某朋友住的是回迁房,后来发现整幢楼房家家户户都被开发商克扣了五十平米以上的房屋面积。发现问题后,朋友找开发商论理,死活见不着开发商的面儿。有高人出主意,说是可以找找人大代表,让他替大夥儿伸张一下正义。艰苦寻找的结果是,那个坑蒙拐骗、避而不见的开发商竟然就是个人大代表,是那个代表回迁楼住户的人大代表..朋友平时也算个温婉的淑女,但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不免咬牙切齿:“这狗日的世道。咱穷人被人卖了,怕是还得乐颠颠帮人数钱呢。”

  这件事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就算我不求那个人大代表为我做什么好事,那我至少也不能让一个可能会强奸我、欺骗我、玩弄我、掠夺我、霸占我的混蛋来代表我吧。

  也正是出于这么一种自私的、阴暗的、不可告人的甚至是不利于安定团结的心理,我开始了解人大代表的事儿。后来,就认识了《我反对》一书的主人公姚/立/法,并深深地被他感动和折服;再后来,就有了这本书;再再后来,又有了这本书的盗版。

  听说盗版的消息后,一些朋友狂晕,十二分的不理解:“天哪!盗版商疯了。一本中国民主政治的图书竟然也被盗版。靠!谁看哪!俺们现在不看排毒、就看美容,偶尔也读读易中天,小资呢。哎呀,那个盗版商一定亏本亏死了。”

  哎,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们怎么想,我也管不着。

  呵呵,谢谢盗版大哥。谢谢您让我的书被更多的人看到。

  从明天开始,我将在这个博客小屋里连载《我反对》。

  感谢光临。恭喜各位出名、发财。 有机会相见,在暖融融的冬日, 请您喝咖啡。


前言二
 
  “我弃权”、“我建议”。

  既然有这么多种态度可供选择,咱亲亲的人大代表就说话了:你姚/立/法爱说“我反对”是你的自由,我们爱说“我赞成”是我们的自由。

  这话乍一听也没什么不对。

  诸君,咋亲亲人大代表有个别号叫做“三手代表”,您一定知道吧?也就是说,当代表举举手、领导发言拍拍手、见了面握握手。

  由于咱亲亲的人大代表只知点头,不知摇头;只说赞成,不说反对。一些性格急躁、火气很大的选民就骂粗话,说什么他们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朵朵洙批评一下,这话也太“那个”了!怎么能这么评价咱亲亲的人大代表?!再怎么说,他们不是一品要员,就是渊博书生,要么是富商巨贾..他们代表了邪党和国家的形像,都是谦谦正人君子,入得厅堂,不下厨房。

  不过,朵朵洙也觉得,如果咱亲亲的人大代表开会的时候总不说话,光点头;在任何事情上,不说话,光点头那似乎也不好吧?那不成稻草人了吗?哎有损形像。

  先不管赞成、反对的事,原谅朵朵洙掉个书袋:《幼学琼林》有诗曰“圣人出则黄河清,太守廉则越石见。”传说黄河五百年变清一次,甚至还有“千年难见黄河清”的说法。

  咱中国几千年文明,出过圣人吗?当然出过!第一个便是孔子,第二嘛,是咱亲爱的魔头毛。诸君,您说什么?得把位置颠倒一下?对!对!第一圣人是魔头毛。

  魔头毛,圣人哪!他为人民很忙、很操劳,所以一辈子没刷几次牙,牙都变绿了;他很简朴,一双鞋从年头穿到年尾,直到鞋穿烂为止;他和咱百姓心连心,连说的话都一样。有一次开干部会议,他生气的指着彭德怀说:我操你妈;他和咱农民一样身体好,二万五千里长征,吃草根、啃树皮,他竟然能让当年的贺美女几次怀孕、几次流产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为了实现伟大领袖、中华圣人魔头毛“黄河清”的心愿,将“黄河清”变成现实,一穷二白的中国决定勒紧裤带、花费9亿多元人民币建造三门峡水库。

  1955年,在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上,三门峡水库工程获得了全国人大代表的一致赞成,并热烈鼓掌通过。

  可是,在历次关于三门峡水库建设的研讨会上,无论有多少专家学者乃至当权人物赞成,总有一个人坚决反对,并声称“三门峡水库修不得,修了会有大灾难。”这个“不识相”的人就是著名的水利专家黄万里教授。几年后,黄万里教授被打成“右派”。

  半个世纪过去了,三门峡水库几乎每年都给沿岸地区,尤其是陕西关中带来大大小小的灾难,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以致天怒人怨。于是,这座“中华第一库”的存废问题成为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们也开始回味和怀念当年黄万里教授那一声孤独的“我反对”。

  有人说,如果当初人大代表都勇于说出真话,敢于说“我反对”,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可是,历史没有如果!

  历史没有如果阿

  借用一句话“宁要烂民主,不要好专制。”那么,是否可以考虑“宁要烂反对,不要好赞成。”

  各位亲亲的人大代表们,尝试着说一次“我反对”,好不好?

  您说什么?亲亲的人大代表!声音大点行吗?阿....听清楚了。您说既然大家伙这么强烈要求,您决定说声“我反对”。阿...谢谢了... 真的谢谢了。您真是咱亲亲又亲亲的人大代表。

  为您一声“我反对”,我们送您



前言三
 
  河北的一个农民曾经写信给姚/立/法。

  信中说:“我真是仰慕潜江的老百姓,有您这样一个人大代表为他们打抱不平,为他们说话,唉,谁来为我们说话呢?”

  说实话,我也仰慕。很仰慕。

  我仰慕潜江的老百姓能轻易地得到姚/立/法的电话,一个人大代表的电话。

  当选为人大代表后,姚/立/法在潜江市的大街小巷到处张贴自家的联系方式,他还在房门上用粉笔写了这么一句话:“姚代表请您把材料从门缝里塞进来。”似乎生怕选民找不着自己。

  诸君,您知道要得到一个咱亲亲的人大代表的电话有多难吗?由于工作的原因,最近我想联系一些人大代表,可是,哎..

  咱有全国人大代表两千多个。可是,我一个都不认识,不认识那个、那些代表我的亲亲的人大代表。

  我发挥自己曾经是殃视记者的淫威,四处请求朋友给我寻找、提供全国人大代表的电话。朋友们哭丧着一张脸,说:“祖奶奶,你让我上哪儿去给你找?”

  被逼急了,我上百度,上google,搜索全国人大代表的电话。可是,联系电话找不着不说,却总是被电脑屏幕上飞来飞去的应召女郎的信息干扰。

  应召女郎在屏幕上袒胸露乳,不断性感的朝我眨巴眼睛,告诉我她的电话,殷勤的表明她一定随叫随到,二十四小时优质服务。

  我不知道别的女人看到这样的信息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而我,竟然对她──一个应召女郎!产生了好感!

  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对应召女郎有好感的女人吗?!而她,可能会勾引俺们的老公和男朋友。

  真的。我在想,无论如何,应召女郎的服务意识无可挑剔。如果咱亲亲的人大代表有应召女郎50%、30%、10%、1%、0.1%、0.0001%.的服务意识,那我这个选民就不会为找他的联系方式愁眉苦脸、焦头烂额。

  亲亲人大代表,其实,我的要求不高啊。我不要您的家庭联系方式,我只要您一个单位电话,我不会打扰您的私生活的。我只会在您您工作不忙的时候给您打个电话,我绝对不会“无理”地要求您二十四小时为我们这些选民服务的。我保证!

  和我有同样苦恼的选民大有人在呢。

  前两年,一个律师起草了一部和反对公款吃喝有关的法律,想请30名全国人大代表在法律建议案上签名,然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可是,这位律师大哥遇到了和我一样的问题,他也不认识几个全国人大代表。没办法,他只好自费在《北京青年报》上登了个寻找全国人大代表电话的广告。

  逼急了,我对咱亲亲的全国人大代表说句气话:你们应该向应召女郎学习!学习他们全方位的服务意识,学习她们尽职尽责的职业精神。

  如果咱亲亲的全国人大代表看到这篇文章后,不断地把您的联系电话发到我的博客里,我一定收回我的那句气话。一定!

  另外,我还要惩罚自己,打自己几个大嘴巴!

  如果咱亲亲的人大代表不相信,不相信朵朵洙会打自己嘴巴,我保证视频直播打嘴巴现场。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能做到的。

  只要,只要您们把您们的联系方式发到我的博客里。

  我!就!一!定!打!嘴!巴!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




草泥马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治安大队!王八蛋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