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过后,穿上昨天准备好的白色T恤,我走出了家.
既然参加了"白衣运动",总该宣示一下才是,不然就没有意义了.于是我到了广州的英雄广场.
在四九年以前,这里是广州的刑场,有很多当年的共产份子都是在这里被杀的,包括上过课本的周文雍陈铁君夫妇.也许这名字已经不为人熟悉了,但是提起"刑场上的婚礼",很多人都会有记忆的,以前曾经拍过一部以他们的故事为题材的电影,应该是二十多年前的老电影了.
四九年以后,这里被辟为"广州起义烈士陵园".我小的时候在附近住了十几年,可以说是在这里长大的.公园前面的一块地方,是我小的时候躲猫猫的场 所,那时候是一大块"葵树"林.后来建成了英雄广场,我选择这里因为这里是祭奠"先烈"的地方,那么我就在这里祭奠一下我们的六四英雄吧.
今天不是休息日,人不多,稀稀落落地分布着.有一两年没到过这里了,居然新树立了十尊塑像,是我以前没有见过的.于是走上前去看看,原来都是一些粤籍中共"英雄",如叶挺,叶剑英等等.正在打量的时候,突然一个警察朝我快步走来.
莫非是那话儿?于是我也朝他走过去.大概看到我似乎并无畏惧,他马上低下头走开了.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今天这个日子,在这样一个地方,当局不可能没有准备的,何况我穿的是"白衣服"?于是我开始作不经意状四处逛逛.
原来不注意也就不注意了,注意看看,小小的广场四周居然有十几个警察在,这只是穿正式制服的,想想不穿制服的肯定更多.广场四周散落着很多树木,很多花坛、雕像、喷泉之类的,想必那后边都有潜伏着的。其中一个角落上,一个制服警察居然牵着一条硕大的狼狗。
我喜欢狗,于是上前搭讪,问问狗的来历。原来真的是大狼狗,体重超过一百斤的,比我以前见过的一条藏獒还要大。那狗的眼神,完全是吐露着极端暴烈的凶光,有一头小驴那么大。而且精力十足的样子,不停地绕着它的主人打转。看那架势,咬死一个人跟玩一样。
大约逛了二十分钟左右,看看也没什么事,就回来了。一路上,看到的穿白衣服的也不少,但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在“白衣行动”,也不好问。
于是打道回府,路上买了一包白蜡烛。晚上,点上蜡烛,斟两杯红酒,算是对二十年前的英灵的问候了。我想关键的还是在心意,心意到了,形式不是重要的,遗憾的是我没能去天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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