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异见人士刘晓波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逮捕。
新华社星期三(6月24日)称,刘晓波在星期二经检察机关批准后被逮捕。
报道说:"据公安机关侦查掌握,近年来,刘晓波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报道还说:"经初步审查,刘晓波已对公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53岁的刘晓波在2008年12月被当局拘押,7个月来一直处于"监视居住"状态,据人权组织说他一直被扣留在北京郊区的一个酒店里。
刘晓波是在他参与起草的中国民主派文件《零八宪章》发表前夕被捕的。
《零八宪章》要求保护人权,公开选举官员,言论和宗教自由,以及结束共产党对军队、法庭和政府的一党控制,在中国实行民主宪政。
共有300多位律师、作家以及学者和艺术家联名签署了这份文件。《零八宪章》在世界人权日(12月10日)发表。
刘晓波是中国著名作家,前独立中文笔会主席,曾因参与六四事件以及呼吁为六四平反和要求中国当局进行民主宪政改革而多次被捕。
博主评论: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结社的自由权力,却没有规定“除试图(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以为”的字样,则公民享有一切言论、结社的权力,包括“试图 (涉嫌)颠覆国家现政权”的言论、结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现政权存在的合法性的依据,任何与之抵触的法律,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相关法律无 效,刘晓波无罪。
假如公民不拥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权力,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非法的存在。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建立自颠覆中华民国,建立自颠覆国民党政 府,假如颠覆政权是非法的,则现政权为非法。假如现政权是合法的,则公民拥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权力,则刘晓波无罪,张怀阳也同样无罪,还有所有以此罪名被现 政权审判的公民全都无罪。
天下本无姓,唯有德者居之。假如现政权有德,则何惧颠覆?何从颠覆?假如现政权不是民怨沸腾,不是天下滔滔,不是风雨飘摇,则何由颠覆?刘晓波者,一书生 耳,有何可惧?08宪章者,一文章耳,有何可惧?难道现政权竟如此心虚?如此没有自信?一穷书生竟必反复押之,而始得心安?
一政权者,若治国以德,使民以德,即便天道不得而颠覆。否则必将颠覆,是为天道所在,是天道赋予国民的权力。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