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

中华新乱政2——选择性失忆

邓玉娇事件过去的时间并不长,大约只有两个月左右,可是现在在任何媒体甚至网络上,已经基本上看不到她的名字了。她被选择性地遗忘了,主要是被执政当局“选择性失忆”了,如同之前的杨佳一样。因为杨佳已经不仅仅是杨佳,邓玉娇已经不仅仅是邓玉娇了,他们是大众反抗暴政,并取得一定胜利的象征,是大众的图腾。

假如邓玉娇仍然活跃在现实社会,无论到了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情,都会吸引大众的注意力。让大家回忆到当初如何替邓玉娇说话的,如果替邓玉娇活动的,如何拯救邓玉娇的。大家如何在邓玉娇事件上取得了也许是中国五千年以来,舆论战胜暴政的开天第一次。于是,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自己的邓玉娇,都有一个自己的杨佳。当大众受到来自专制独裁的迫害的时候,大家心里的阿娇会复活,甚至发酵。她复活在为四川死难学生家长的心里,复活在结石宝宝家长的心里,复活在反抗暴力逼迁的钉子户心里,复活在潭作人、许志永、黄琦、艾未未的心里,并将复活在中国三亿网友的心里。

于是,这样一个邓玉娇,就成了当权者最大的威胁。于是,他们将她幽禁起来,让她消失在大众的眼里。当局想的当然是希望从大众的心里将这个人彻底抹掉,前一个月,还出现过一个据说是阿娇的博客,后来被揭发出原来是巴东当局伪造的,于是她就彻底消失在公共空间了。

同时“被消失”的,还有一个当时鼎鼎大名的人物,他叫做“黄德智”。也就是邓贵大的同事,当时也在现场对阿娇施暴的,并被阿娇刺伤的那个人。他有被回忆起的必要吗?当然是有的,假如我们的当权者是一批说话行事讲究逻辑,而不是妄言妄行的人,就没有道理忘却他。

逻辑是这样的:邓玉娇接受了法院的审判,最后的判决是“防卫过当”。也就是说,司法机关认定阿娇的行为是“防卫”,那么就是合法行为了,只不过程度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既然阿娇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邓贵大的行为就肯定是非法的,是犯罪。既然邓贵大的行为是犯罪,那么他的帮凶黄德智的行为当然也是犯罪。

邓贵大死了,没有办法接受法律的审判了,但是黄德智并没有死,他还活着,那么他当然要接受法律的审判。即便最后法院最后判决他犯罪行为比较轻微,免于刑事责任了,也必须要经过判决的。这是明摆着的逻辑,他不应该“被选择性失忆”的,更不应该“被消失”的。

可惜的是,我们的执政者只相信权力的游戏,不相信有正义、公平、公正、公开、法制这些价值的存在。所以福建石首“被自杀”的厨师才会先有政府赔偿“自杀”者家属,然后又逼迫“被自杀者”家属自首的荒诞情节。所以那些结石宝宝家庭被拒绝赔偿,所以才有四川被死难的学生家长被拒绝公开调查事件真相等等荒诞剧。

在面临权力与公义、暴政与法制、人民利益与政权利益的选择的时候,当权者总是会忘却他们应该伟大光荣正确的,他们选择猥琐、黑暗与错误。因为,选择的权力永远在他们手上,而不在大众手上。这样的悲剧,会永远持续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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