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

国家的囚徒--赵紫阳回忆录(十)

二、非法幽禁岁月漫长

在对我的审查结束后,他们仍然长期对我实行软禁,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在审查期间,把我关在家里整整三年,现在既然宣布审查结束,当然应该基本上恢复我的自 由。在乔石、宋平找我宣布停止审查决定时,我就提出恢复人身自由问题。他们当时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讲逐步扩大,逐步淡化,实际上就在宣布结束对我审查时, 很快就作出了限制我行动的六条规定。

开始他们一方面作了六条规定,另方面,可能是有点心虚吧,怕被外界抓住什么把柄,怕国际上或舆论界曝光,所以一直不公开拿出来,不和我见面,只是让中办警 卫局和我这里的工作人员来执行。当然在我这里工作的同志只能按上面的指示办,但又不好说是上面的规定,总是找一些理由和我纠缠。所以有一段我和他们常发生 一些摩擦、矛盾。因为他们这样做没有道理。后来我也看出这不是他们的事情,而是上面有交待。但我觉得他们应该把规定告诉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让我明 白。比如解除审查后,我就提出冬天去广东休息一段。因为我气管有毛病,北方冬天干燥,咳嗽很厉害,到南方会好一些。但他们说彭定康【93】正在香港搞扩大 民主选举的范围,形势非常微妙,去广东不方便【94】我觉得很可笑!彭定康在香港搞什么是外交的问题,与我到广东有什么关系?他们说你不要去广东,可以到 广西、云南、贵州。于是我决定去广西,但临走的时候他们说,到广西只能到南宁。这就奇怪了,原说可以去广西,现在变成了只能到南宁,事实上我到南宁后,他 们千方百计不让我到其他地方去。

我从广西回到北京后,想到昌平高尔夫球场打一场球,结果不让去。我问这是哪里规定的?他们也不说,只是说不能去。我把警卫参谋王统海找来,我说我要发一个 声明,声明内容是:今天警卫局阻止我去昌平高尔夫球场打球,甚至连去年12月允许去的顺义球场(也是日本搞的球场)也不让去了。我认为这是警卫局一种越权 的行为,是违反中央精神的。还说什么让我顾全大局,不知此话从何说起?去年十四大期间,乔石等四位领导同志找我谈话时,我明确表示审查结束应恢复我的自 由。至于行动,我会注意到影响的,中央领导有什么建议,我也会尊重。但限制我自由的任何硬性规定我绝不接受。当时四位领导同志对我的表态没有提出异议。今 天我不知道警卫局根据什么阻止我去打球。今后再有这种阻止行动我绝不接受。我让王统海原原本本向上面转达我的意见。另一次,我要去养蜂夹道【95】打台 球,开始他们不同意,我坚持要去,他们又说司机不能开车,我说我可以坐公共汽车去!这样闹了一下,他们就答应我去了,但规定每星期只能有两个上午可以去。 我去了两三次,但没有见到任何人,后来搞清楚了,这是他们清了场,不让别的同志来玩,变成了我的“专场”。为什么要这样?养蜂夹道俱乐部是老干部的俱乐 部,他们就怕我见到那些老朋友、熟人。当然他们也不会幼稚到以为我一见到这些人就会发表煽动言论、组织串联。所谓怕影响就是希望我不要再出现,让人家忘掉 我,让我慢慢地无声无息地消失。他们怕所谓的不稳定影响,似乎一听到我就不稳定了。

因为老在这些事情上摩擦,和我打交道的服务人员、工作人员老是劝阻我的活动,又不能说是上面的意见。大约他们觉得,老是这样也不好办,不如把事情说明了 好。因此派中办党委的孟宪中,大概是党委副书记或书记,向我传达中央办公厅几点意见,就是限制我活动的六条规定。其中四条是明确限制性的:

(一)可以在家接待客人,但不接待记者和外国人。

(二)外出活动要警卫局派随卫人员,可以到郊区公园散步,如要到繁华人多的地方,警卫人员可劝阻。

(三)考虑到北京地区高尔夫球场都是外资或合资经营,打球的都是外国人或港澳人士,建议近期不要到这些地方去打球,可到顺义农民办的高尔夫球场去打球。这就是说,我只能到一个地方,即顺义农民办的高尔夫球场去打球。

(四)如果要到外地去,目前可以安排到内地省份,不要到沿海或敏感地区。具体方案报中央批准。

由于这是中央限制我个人自由的正式规定,所以我就给江泽民和政治局常委写了一封信,信中说:

(一)6 月25日中央办公厅党委副书记孟宪中同志向我宣读了经中央批准限制我行动的几项规定。我才知道自去年我的问题了结以后,仍对我个人行动有诸多限制,是按中 央批准的规定实施的。但我认为这一规定是不符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的,也是违反“党内不准用超出党的纪律和违反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的原 则的(见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条”)。因此,我要求中央重新考虑撤消这一规定。

(二)规定中不准我近期到外资、合资所办的高尔夫球场打球,不准我目前到沿海地区行走。我不知道这个“近期”和“目前”的含义是什么?这一规定是在去年10月作出的,现在已过去了8个月,难道“近期”、“目前”的时间限制还有什么意义吗?

(三)就半年来对我行动的实际限制而言,也超出了这一规定的范围。比如规定不去沿海地区,为什么今年初我去广西时,只准在南宁一地,不准到其他地方去?又 如,规定在北京不到繁华人多的地方去,为什么我去养蜂夹道打台球也要限制时间呢?难道老干部俱乐部也属于繁华地区?实在令人无法理解。


当然,这封信发出后没有下文,一概不予理睬。

这里还要说一下,他们对这类事总是非常紧张。派孟宪中来宣布六条规定,我要求看一下文字的东西,他说只能向你宣读,文字规定不能给你。我要秘书记一下,他 不好说不让记。记录写出来后请他看一下,他说他不看,你怎么记是你们的事情,我不看。总之怕将来万一曝了光,泄露出去,他就会说这不是他们的事情。所谓防 止出乱子,防止后遗症。这很不正常。

他们说在家可以会客,除了记者和外国人。但实际上凡事先没有联系的来人,一概不让进,也不向我通报,统统让人家走人,所以什么人来过,我根本不知道。有些 人是我知道告诉他们的,但要经过同意,要看身份证,要登记,尽量加以限制。我这里本来就是多是多非的地方,加之要有那么多手续,有些人嫌麻烦也就不来了。 所以我这里是门庭冷落。

到外地更没有人找我。除管接待工作的人和省市主要领导以外,都严格保密、封锁,不让人知道。比如广西我有个老熟人贺亦然【96】同志,大概是政协主席吧, 要见见面,但不让见。又如安徽有个老朋友刘正文【97】,现在去世了。我到合肥他第一次打电话要求见我,回答说我到外地去了,第二次打电话,又说我已走 了。总之怕我见人。有次到四川,有些市、县的同志知道了,要来看我,此事反映到中央,中央批评四川,为什么不好好保密,那么多人去找赵?

这些年除1997、1998年冬春外每年冬天都外出。为了去广东,我大约写了七封信给江泽民和政治局,但从无下文。他们不回信,只是叫办公厅告诉我不要去 广东,可以到其他地方去。1993年1月去广西南宁,回来时路过长沙;1994年去贵州,后来到四川成都住了一个时期;1993年到黑龙江呆了一段; 1994年去长春、哈滨;1995年到江西、安徽;1996年去了江苏无锡、镇江;1997年去了杭州,后来又到四川;1997年冬、1998年春没有外 出,呆在北京;1999年先到杭州,后到烟台;今年即2000年1月,先到桂林,后来又到了四川。外出活动范围在逐步扩大,除了每年要求去广东、海南未获 得同意外,1995年要求去无锡、苏州也不同意。1999年冬、2000年春我本来要求去广东、海南、福建,都不允许去,于是去了广西,回来时又到四川。

所以我想,他们说不要去沿海地区,实际上是为广东作陪衬,只说不许去广东,那不是太突出了吗?烟台、杭州不也是沿海吗?但可以去,就是不让去广东。为什么怕我去广东,我也不知道。

1995年春天【98】,陈云同志去世,我当时在北京。听到这一消息我很悲痛。尽管在改革开放方面他的一些主张我并不赞成,但我觉得他在很多方面是值得人 们尊敬的。当时我很想到陈家去吊唁,表示我的心情。当我向中办提出来,不久中办答复说不方便去,结果没有去成。事后得知在我提出这个要求后,中办曾与陈云 同志家属联系,想借家属的意见阻止我去。但家属表示同意,中办没办法,只好直接告诉说不方便。这些事情他们总是不允许,又不愿意让外界知道对我的限制。

邓小平同志逝世的时候【99】,我在杭州休息。听到这个消息后我非常悲痛,立即打了个电话给中办同时让他们转告中央领导人,一是表示我的哀悼,二是要求立 即回北京参加吊唁。中央很快答复我,说现在不搞什么遗体告别仪式,要我不要回北京。1997年5月份,我从成都回北京的路上听到彭真同志逝世【100】。 一回到北京,我就给彭真家里打电话,说要去吊唁,我又给警卫局打电话,说要去彭真家。中办知道后,立即派孟宪中到我家,劝阻我去彭真家吊唁。盂说:“彭真 家里没有设灵堂”,又说了“要顾全大局,注意影响”。我对孟当面撒谎的做法非常生气,当时发生了争吵。老同志去世了,去悼念一下,有什么不可以的,有什么 可怕的呢?

现在谈一下我给党的十五大【101】写信的问题。

1997年9月12日,我把给十五大的信,通过中办秘书局转给九个人,请他们转给大会。除七个常委【102】外,一个是杨尚昆,一个是万里,因为他们是当 事人。这封信是通过中办秘书局转送的。事后得知,至少九个人中有两位没有收到,一是杨尚昆,一是万里。至于七个常委我想可能是收到了,我是请他们转交大会 的,结果完全被封杀了。

现在,我把信的内容说一下,因为外面有些传闻,说我写了这个写了那个,有的还并不确实。原信如下:

十五大主席团并转交全体代表同志们:

这次召开的十五大,是我们党在二十世纪最后的一次代表大会。再过两年多时间,就将进入二十一世纪。值此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刻,我衷心祝愿大会取得 圆满成功。请允许我向大会提出一个对“六四”事件重新评价的问题,请予以审议。令举世震惊的“六四”事件已经过去了八个年头,现在回过头来看,有两个问题 应该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回答。

第一,那次学潮不管存在什么偏激、错误和可指责之处,但把它定性为“反革命暴乱”是没有根据的。既然不是反革命暴乱,就不应该釆取武装镇压的手段去解决。 当时的武装镇压虽然迅速地平息了事态,但不能不说人民也好,军队也好,党和政府也好,我们的国家也好,都为当时的那种决策和行动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其消极 影响直到今天依然在党群关系、台海两岸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关系中继续存在。由于这一事件的影响,还使十三大开始的政治改革中途夭折,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 后。以至在我国经济上改革开放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出现种种社会弊端迅速滋长蔓延,社会矛盾加剧,党内外腐败惩而不止、愈演愈烈的严重情况。

第二,对那次学潮当时是否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办法,既可以避免流血又可以平息事态呢?我当时提出“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就是为了争取这样的结 局。我现在仍然认为釆取这种方式是可以不流血地平息事态的,至少可以避免严重的流血冲突。大家知道,当时学生中的多数是要求惩治腐败和促进政治改革的,并 不是要推翻共产党,颠覆共和国。如果我们不把学生的行动视为“反党反社会主义”,而接受他们的合理要求,釆取耐心的协商、对话、疏导,事态是可以平息下去 的。这样就不仅能够避免流血冲突所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而且能够在执政党、政府和人民之间建立起一种新型的沟通和互动模式,促进政治体制的改革,使我们的 国家不但在经济改革上取得丰硕成果,在政治体制改革上,也将会出现一种新的局面。

对于“六四”事件的重新评价问题,迟早是要解决的。即使时间拖得再久,人们也不会淡忘掉的。早解决比晚解决好,主动解决比被动解决好,在形势稳定时解决比 出现某种麻烦时解决好。现在全国形势尚属稳定,思稳怕乱成为多数人的共识,人们当年那种激动情绪也逐渐趋于平静。我们党如果能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提出重新评 价 “六四”事件问题,并主持进行这一工作,是可以排除来自不同方面极端情绪的干扰,而把解决这一历史难题的进程引向理性、宽容、和解以及严格遵照解次历史问 题“宜粗不宜细”、“着重总结经验教训,不着重追究个人责任”的正确轨道上来。这样就既可以使历史难题得到化解,保持国内局势的稳定,同时也可以为我国的 改革开放争取一个更好的国际环境。

希望我们党审时度势,早作抉择。以上建议,供大会审议。

赵紫阳
199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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