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2日星期日

与网友的交流

网友:
首先,我是个无党派人士;也不是官员,小职员一个;
民主是甚么?
1.任何民主体制都有不健全的东西,美国的三权分立,两党执政就一定是最完美的民主嘛?
2.少数服从多处就是民主嘛?那么少数人的利益(至少对于整体不冲突的利益)又如何保证?
3.国家与个人的关系是甚么?不错,国家是由一个个单个个人(利益)所组成,国家应该保障个人,但同时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是否允许牺牲个人(或者少数人, 即使他们是正确的),如同,库尔斯克号,为了俄罗斯的核潜艇的机密不被外国窃取,是否应该拒绝外国的救援?让一百多名英雄的船员去送死呢?
4.如果真正的乌托帮确实存在,那么它应该是怎样的?是否它的国人就如中国的国民一样的素质呢?是否的制度就是完美无缺的呢?这个世界上有完美吗?
5.腐败问题是机制问题?人性问题?党性问题?还是民主问题呢?
6.是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应该来个戈尔巴乔夫式的休克疗法,然后出现不可控的后果,导致无法预期的结果?还是应该循序渐进,运用民主的自我修复机制缓慢改革呢?
7.现在最需要的是甚么?是发展?提高生活水平,国民素质,国家实力?还是"民主"?
8.不要去评论你根本就不了解的事情
PS:我是很认真的看了搂住的文章,很认真的回复的,也希望搂住认真的思考上面的问题,这种东西不要情绪化
博主:
呵呵,看来这位小兄弟还是经过自己大脑思维的。那我也谈谈自己的观点
1.我从来没有说过美国的体制是完美的,世间本没有完美的体制,只有更好的.在我看来,美国的民主也不是唯一的方式其实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民主制度大多都有一定的区别。比如说英国、日本都是君主立宪制,美国是总统制,制度上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是,其原理是相近的,就是民主的一人一票的选举。
在中国目前情况下,专制制度下的相对民主是最具有可操作性的,革命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我是主张改良的。比如说人大代表职业化,民选化。我记得二十年前我们搞过,但是因为内定的人选基本上都被选掉了,才终止的。可见人心思变。
2.西方政体对少数人利益的保护绝对比中国好得多,如果你多注意国外的新闻,这可以是一个结论。首先他们的行政机构权力受到充分的约束,官员做事情顾忌多,所以很多事情不可以妄为的.而且他们的司法制度是真正独立的,平民随时可以告政府.我们的行政诉讼法搞了这么多年,有几个能告赢政府的?前几年做刑事的律师坐牢的据说有百分之二十.
3.小众利益与大众利益发生矛盾时的选择,这个问题太泛了,据我所知都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没有一个可以遵循的定理,所以不谈了。
4.如果你说的是共产主义乌托邦,恐怕没有任何人能够给你一个肯定的答案,据说是世界大同了,没有国家,没有疆域,大家一体共和了。呵呵,大概同基督教的天堂,佛教的西方极乐世界差不多吧?
5.我觉得腐败是人性问题,人的天性是贪婪的、自私的,免不了铤而走险的时候。党性我不谈,基本上我也没有见过什么党性。所谓机制,就是通过一些制度的建立使权力得到监督、制约,于是将腐败的土壤变得贫乏一点,没有那么多的机会,成本(就是代价)弄得高一点,官员有所顾忌。其实专制制度也可以做到的,虽然效果差很多,至少比没有好。所以我主张改良,这样制度转换的成本低一点,也不会没有转机。
6.我记得休克疗法是叶利钦搞的吧?也许我记性不好。我是不主张来这一套的,呵呵,有前车之鉴啊。再说基于执政党对国家控制之严,发生的可能性不太大,可以忽略。
7.你说的发展经济、国民素质、提高生活水平等等与民主是矛盾的吗?至少我觉得不会。我们不是通过经济改革才将经济、生活水平提高的吗?谁说通过政治改革不能使我们的生产力大大改进呢?
我觉得你还是进了当局的圈套,这是一个伪定理。似乎要民主、要人权,我们的国家一定会乱套、生活水平会下降、经济一定会滑坡。这个定理具有十足的欺骗性,谁说我们保留生存权、发展权的同时,不可以追求言论权、选举权的?这纯粹是概念偷换。
8.这句话毫无意义,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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