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2日星期日

关于司法制度的讨论及其他

网友:
不是还没二审吗,着什么急!中国的法制正在不断健全中,相信法律!
博主:
关键是为什么盗窃金融机构罪名成立就是无期徒刑?法律不过是让他们玩的工具,是他们的意识的合法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你好象是律师啊,这种法律合理吗?

网友:
这应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争议的案件。我个人认为成立盗窃罪是有些牵强的,这里有民刑转化的问题,还是看二审能不能争取最高院出一个司法解释吧,如果那样的话,案情就可能出现转机,当然也要看二审法院法官的素质了,为许霆祈祷吧
博主:
至少司法相对独立才能称得上法制健全吧?否则有再多的法律条文有什么用呢?合同有霸王条款,原来法律也有霸王条文。
原来以为民意被强奸而已,现在才知道法律也被强奸了。司法权力难道不应该独立于行政权力?

网友:
这就是中国的政治体制问题了,而不仅是司法制度的问题
博主:
对,是体制问题,也是司法制度问题,这种体制注定是不会尊重法律的。不会视法律为最后依归,简单说就是没有法制精神。这是最落后的政治思想,也是未来的最大隐患,这样我们光发展经济又有什么用?一次内乱足毁掉所有的经济成果。

网友:
这应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争议的案件。我个人认为成立盗窃罪是有些牵强的,这里有民刑转化的问题,还是看二审能不能争取最高院出一个司法解释吧,如果那样的话,案情就可能出现转机,当然也要看二审法院法官的素质了,为许霆祈祷吧
博主:
我觉得还是立法机构的问题,我们的立法会就是橡皮图章,任由执政党颠龙倒凤。法制健全中吗?我不太相信你的话。法律是力了不少,但是司法系统是官员用来玩弄的东西。

网友:
确实是这样,至少现在的法律空白和漏洞越来越少。立法与执法是两回事!
博主:
我当然知道立法和执法是两个不同的系统,但是条文上的漏洞少又如何呢?不受监督的权力很的程度上并不接受法律的监督,行政系统一套全部搞掂,尤其是党大于天,再多的法律也还是徒然。朋友,要知道现在的行政系统干预法制根本不需要法律的空白和漏洞,很多根本就是赤裸裸的。象前向那个被网络上骂了一句的市委书记,直接就抓人了,还没听说有什么处罚呢,大概也就不了了之了。说句话就可以把你抓起来,关半个月,看你还敢不敢说,呵呵,这里有法律空白和漏洞吗?没有。

网友:
是吗?我去看看!这么黑暗,你还能和我一样的嘻嘻,不简单哪!
博主:
我们应该是一边揭露黑暗,一边发出不同的政见,然后一边可以欢笑的。我认为这才是正常的人生,我们看得深刻,却不妨碍我们享受生活,同时我们又是祥和的、充满爱心的。

网友:
过年了,要和谐,要高兴!歇会儿吧,别太累!
博主:
呵呵,你的头像真可爱。和谐?有不同意见就是不和谐吗?也许你不相信,我的个性是非常随和的,与周围的人相处也很好。但是这不代表我们不可以发出不同的声音,首先这是公民全力。其次这本来就应该是正常现象,不对吗?难道压制不同意见,使用高压来维持政权才是正常的?和谐的?
这才应该是错误的,天天都听到不同声音的发表,甚至反对意见,这才应该是共和国的常态。朋友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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