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星期日

蒋中正文集(110)2013-10-05 06:26:20

令徐景唐、雲瀛橋馳剿雲浮股匪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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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17頁
〔第217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八月十九日於長沙——
 江門十三師徐師長、肇慶雲團長均鑒:據雲浮縣局劉少剛霰電:「灰日,有軍隊式股匪千餘,@集雲霧山,聲稱取道鐵場,直撲縣城,當即電請劉縣長協同 督率團警千餘,進駐鐵場堡,交戰八晝夜,彈盡力竭,銑日午被攻破,焚劫數十鄉,現在人心皇皇,抵禦無術,懇迅撥大兵進剿,以救危亡。」等語。仰該師長團 長,查照上情,即派兵前往,切實剿辦,並將剿辦情形,隨時具報,此令。總司令蔣,皓印。
電宋子文催解五省通用票及公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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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18頁
〔第218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於長沙——
 廣州張主席並轉宋部長勛鑒:九月份前方經臨費,尚無消息,究有解出否?念甚!五省通用票及公債券,懇請電到即派專員星夜解來,千萬勿緩,前方困窮情形,不可言喻,務希憐察苦況,勿再稍延,乞復。中正,梗。
國家建設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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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19頁,第220頁,第221頁
〔第219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於長沙——
 (一)中國躋於國際平等地位以後,國民經濟及一切生產力,得充分發展。(二)實業之發展,使農村經濟得以改良,而勞動農民之生計,有改善之可能。 (三)生產力之充分發展,使工人階級之生活狀況,有因其團結力之增長,而有改善之機會。(四)農工業之發達,使人民之購買力增高,商業始有繁盛之新機。 (五)文化教育等問題,至此方不落於空談,以經濟之發展,使智識能力之需要日增,而國家富力之增殖,可使文化事業及教育之經費,易於籌措,一切智識階級之 失業問題,方有解決之端緒。(六)中國新法律更因不平等條約之廢除,而能普及於全國領土;如是,治外法權之收回,租界之取消,然後陰謀破壞之反革命勢力, 無所憑藉。以上諸端,凡屬國民,不別其為何階級,自農、工、商、學,以至實業家,資產階級,皆無不感其切要,亦即為我總理實行三民主義之初步也。……關於 國家者:(一)軍事稍定,當秉承我 總理主張,先召集國民會議預備會議,由此會議召集真正之國民會議,解決國是,建設全國之統一政府。(二)對外廢除不平等條約,重訂雙方平等互尊主權之條 約,求中國國際地位上之平等。(三)撤退外國駐在中國內地之海陸軍。(四)撤銷領事裁判權。(五)收回租界。(六)收回關稅自主權。(七)收回教育權。 (八)嚴定外國非得中國政府許可,不得在中國自由〔第220頁〕設置產業,創立銀行,發行紙幣。關於民眾者:(九)建設廉潔政府,剷除貪官污吏,肅清以前 政府積弊。(十)確定人民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之自由權。(十一)統一財政,掃除釐金積弊。(十二)取消田賦附加稅,停止預徵錢糧,廢除一 切苛捐雜稅,禁止向貧民攤派軍餉。(十三)蠲免災區錢糧及欠租,限制重利盤剝。(十四)禁止種植運輸及吸食鴉片。(十五)嚴令軍隊與民眾合作,不許拉伕擾 民,及強駐民房學校。(十六)整頓國有及各省公有生產,發展實業。(十七)政府設法撥款救濟水旱災荒,抑平米價,立沒收逆產振災。(十八)扶植工、農、 商、學團體之組織與其發展,用全力解除其政治上之滯礙。(十九)軍事底定之省,即遵照我 總理建國大綱,施行訓政,促進地方自治,實行省長民選,縣長民選,鄉村自治機關民選,並得由人民自動召集鄉民大會、縣民大會及省民大會,以改進各鄉、各 縣、各省之政治。(二十)改良農村組織,整理耕地,制定最高租稅額之法律,增進農民生活。(二十一)頒布勞工法及工廠條例、工會條例,制定工人最低工資, 禁止中外廠主及職員虐待工人,並改良工廠衛生,特別保護童工及女工。(二十二)確定教育經費,不准因任何原因提借,並增加小學教員薪資,及減少學生學費。 (二十三)改良士兵生活,提高士兵教育,並沒收逆產,以一部分給老弱殘廢之兵士。(二十四)確定並增加國家行政教育各機關下級職員薪水,並承認其組織。 (二十五)促進男女平等,承認婦女之選舉權、被選舉權,及一切法律上與男子同等之權利。(二十六)清查戶口。(二十七)丈量地畝。(二十八)組織各鄉警衛 團,使人民得以自衛。(二十九)修築各縣馬路。(三十)修濬河道。(三十一)培植森林。(三十二)改良幣制,禁止濫發紙幣。(三十三)〔第221頁〕由政 府財力幫助平民,舉辦生產消費合作事業。以上諸端,其能促其實現者,即當促其實現,此時萬難實現者,中正誓當與我父老兄弟共同努力。
電李總參謀長濟深論閩敵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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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22頁,第223頁
〔第222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於長沙——
 廣州李總參謀長勛鑒:電悉。岳州已於昨申克復,逆敵狼狽退鄂,湘境完全肅清。閩周攻粵,中意如本軍能迅克武漢,必可銷其亂萌,只要攻鄂戰況,無停 頓之象,彼亦不敢來犯。以理與勢觀之,閩、寧兩方,得贛比攻粵為要,如未得贛而先犯粵,於其戰略政策上,皆為失算,故中料其贛戰未啟以前,彼必不敢犯粵 也。即使潮汕為其佔領,彼能佔領全省乎!徒佔潮汕,實無意義,而況其無佔領之把握乎!今計其對潮主力張毅部,除留守地方外,彼所能出之兵力,不過四千五 百,其餘孔昭同二千,第十二師一旅約三千,合計最多不過一萬槍,李鳳祥、蔣雲峰雖能出四千槍,然其決非善戰之兵,況賴師正足牽制乎!共計閩能攻粵主力之 兵,最多不過一萬槍數而已。我方防閩,實有九千好槍,如能聯合賴部,則槍數較敵方為多,此時賴部關係甚重,以其地位優勢,在在皆足制閩敵側背也。中意潮梅 無待省城增兵,此時若由海道運汕,恐為北洋艦截襲,陸行則緩不濟急,以第一軍在潮能戰之部隊應之,加以賴部之輔助,應戰綽有餘裕也。如萬不得已,可調第二 十師之一團,機關鎗一連,逐漸由海道試運,如能速達,則加此一團,槍數實有萬餘,足壯聲勢,不必全師派遣,以免臨時無兵可調,而省城附近,又恐土匪猖獗難 制,且雲南事不可不注意也。如第二十師果抽一團赴汕,則中山之補充團,應調集省城,編歸〔第223頁〕錢師,而以第十三師之一部,墊防中山,希以此意轉電 敬之兄可也。中在前方,無暇兼顧後方,今岳州既克,諸事更繁,粵省與贛南軍事,不必一一請示,以免延誤,請兄負責決定,交由政治會議通過施行,遙制軍機, 必多貽誤,況戰事瞬息萬變,不能不臨時制宜耶!請兄勿存客氣,並已電告張、譚二主席,軍事應容納兄之主張。中正,梗。
電知李濟深、何應欽、朱培德對贛作戰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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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24頁,第225頁
〔第224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於長沙——
 廣州李總參謀長、汕頭何軍長、醴陵朱總指揮均鑒:現時對贛作戰計劃,大體決定分三時期:第一時期,為我中央軍克復武漢時。第二時期,為我軍尚未決 心攻贛,而閩周已犯我潮梅時。第三時期,為閩周不犯潮梅而援贛時。在此三時期中,無論敵方行動如何,我軍皆以進攻江西為惟一方針。在第一時期兵力之部署: (一)贛西方面以第三軍出萍鄉佔袁州,以第二軍出蓮花佔吉安,會攻樟樹,進取南昌,此時中央軍應以第六軍出修水、武寧,截南潯鐵道,斷敵歸路。(二)贛南 方面以第四十六團出上猶,以第五師出大庾,賴師出雩都,合攻贛州,各部隊在未得贛州前,歸李總參謀長指揮,贛州下後,第五師歸還第二軍建制,統受朱總指揮 調遣。(三)潮梅方面又分二種情況:第一情況,如此時閩周犯我潮梅,何軍長以必要兵力,扼險駐守,掌握主力,相機出擊:賴師於取贛州後,迅以大部由平遠入 梅縣應援,受何軍長指揮。第二情況,若閩周不入粵而入贛,必取道於南城、南豐之間,賴師當於取贛州後,迅出寧都、廣昌,襲擊該敵側背,何軍長可以餘力入 贛,以為策應。第二時期之兵力部署:(一)贛西方面二、三兩軍,同第一時期,此時視中央軍作戰之進步,得抽調第六軍出修水以為聲援。(二)贛南方面第五師 及第四十六團之任務,同第一時期,惟賴師以一部會攻贛州,以大部入梅縣援助何軍,或〔第225頁〕入上坑襲擊敵人側背,賴師在攻贛州時,歸李總參謀長指 揮,入粵或入閩後,歸何軍長指揮。(三)潮梅方面同第一時期之第一情況。第三時期之兵力部署;(一)贛西方面同第二時期。(二)贛南方面同第一時期。 (三)潮梅方面同第一時期之第二情況。在右列三時期中,無論在任何時期,若方軍長與唐、蔣妥協時,即以唐出新喻,蔣出峽江,會攻樟樹,三軍隨唐後,二軍隨 蔣後。如樟樹已下,則三軍以主力迅攻九江,奪取各要塞。第二軍視當時情況,如閩周派兵援贛,得以必要兵力,出臨川、崇仁當頭迎擊,詳情容後令發。仰各先行 準備,並將奉電日期報查。總司令蔣。有午。(按此計劃,對於當時情況,應適用第三時期之方略,惟援贛部隊,非閩周而為蘇孫,閩周之兵力,已在我東江方面之 前敵,不足為患,惟蘇孫之援贛,則為生力軍,精銳無匹,故戰略亦略有變更。)
告李濟深、何應欽、賴世璜對吳、孫形勢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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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26頁
〔第226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於咸寧——
 廣州李總參謀長、汕頭何軍長、並轉賴軍長鑒:(一)我中央軍刻已進至咸寧前方三十餘里之駕城鋪一帶,敵在賀勝橋附近抵抗,擬於今晚進攻,此部撲 滅,儘可直趨武昌。(二)孫傳芳派謝鴻勛師、楊鎮東旅由贛寇湘,據確報,已於號日到達九江,即向武寧、修水前進,其先頭部隊,現可到達修水附近,其意在出 瀏陽、平江、通城方面,擾我後方明甚。現朱軍長計劃,擬以第三軍由瀏陽出銅鼓,以第二軍由醴陵出萍鄉,各以一部會出萬載,以中央軍第六軍,由通城出路口 北、義寧截擊,將先擊破此來援之敵,然後再解決江西原有部隊,如此計劃,甚得要領,已電令照辦矣。(三)兩楊盤踞贛南,雖非勁敵,亦多掣肘,?由李總參謀 長查照有酉電令,妥為規劃,飭令賴軍、譚師、陸團,早日將其剷除,肅清贛南,以免後顧。(四)中央軍到達武漢後,江西問題,不難解決,閩周縱有若何之野 心,潮汕無足慮也。中正。艷戍。於咸寧。
令賴世璜軍長限於一星期內
攻下贛州回師東向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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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27頁
〔第227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一日於咸寧——
汕頭何軍長,轉會昌賴軍長鑒:據報周蔭人有意尋釁,共見共聞,我軍急應聲罪,討滅醜類,仰該軍長務依照計劃,於一星期內攻下贛州之後,隨即回師東向,協助第一軍進攻閩敵,並歸何軍長指揮,以收臂指之效,切切!此令。總司令蔣,東印。
電朱培德、魯、程、王諸將領
告以敵情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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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28頁,第229頁
〔第228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二日於蒲圻——
 醴陵朱總指揮並轉魯副軍長、王副軍長、通城程軍長鑒:訓令:(一)據探報修水附近,到有孫逆援贛軍謝鴻勛、楊鎮東等部,約數千人,其先頭部隊約百 餘名,聞已到達銅鼓附近。(1)武昌之逆軍殘部,現猶嬰城拒守,似有待修水方面逆援出動,以圖苟延之模樣。(2)我中央軍右縱隊,昨晨已進偪武昌城下,現 復佔領洪山,將敵完全包圍,準備攻城,旦夕可下;夏指揮所部,刻已到達鄂城,準備截擊武昌潰竄之敵,左縱隊一部,在江左岸,向漢陽前進中,一部沿江右岸前 進,刻到金口附近。(3)我左翼軍賀龍師,亦將慈利、澧縣一帶之敵擊潰,現正向公安、石首追擊前進中。(二)我軍為實施第二期作戰計劃,及策中央軍側背之 安全起見,第二、三、六各軍及第一軍第一師,應於五日以前各到達電令指定位置,準備完畢,即於五日開始攻擊前進。(三)貴總指揮應以第二、三兩軍之主力, 由醴陵及瀏陽之文家市,進攻萍鄉、萬載,佔領袁州,或由醴陵出萍鄉,進攻袁州、萬載之敵,迅將該地區之敵撲滅後,即以相當兵力折出銅鼓,協同第六軍夾擊修 水方面之敵人;進攻萬載時,應以相當兵力對銅鼓警戒,右翼對吉安方面亦應注意。(四)第六軍應於本月三日前集中通城附近,準備截擊修水方面之敵,在予未到 醴陵以前,歸朱總指揮指揮之。(五)第一軍第一師,於本月三日以前到達瀏陽,為總預備隊,在予〔第229頁〕未至醴陵以前,歸貴總指揮指揮之。(六)已令 李總參謀長迅飭賴部及譚師,協同撲滅贛州以南之敵人,此部在三號以前開始攻擊。(七)予現至前方巡視,一俟克復武昌城後,即來醴陵督師。總司令蔣中正,冬 未,於土地塘。
復外交部長陳友仁保護外僑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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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30頁
〔第230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三日於武昌南湖——
 廣州外交部陳部長鑒:有電悉。關於保護外僑一層,已經通令各軍遵照,對於外人設立之教堂及學校等,尤禁各軍不得佔住妨礙,請轉達知照。中正,江午,於距武昌三十里之地。
致張、譚兩主席報告
漢陽、漢口、武昌戰況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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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31頁
〔第231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七日於武昌南湖——
 廣州中央執行委員會、國民政府張主席、譚主席鈞鑒:我第八軍第二師何鍵部,及鄂軍第一師夏斗寅部,自上月感日起,分向嘉魚、寶塔洲、新堤等處,陸 續渡江,向漢陽攻擊前進,因堤潰水漲,運動困難,至微日始與敵接觸,節次將敵擊退,進逼漢陽;時我第八軍四師劉興部,復由金口渡江,加入作戰,遂於魚日未 刻,克復漢陽城,何部佔領龜山及兵工廠,所獲軍械,有如山積,劉佐龍部亦與我合作,凡逆軍近漢口者,均被繳械。現我夏師已由蔡甸出孝感,兜截殘敵,期在圍 殲,何師正準備渡過漢水,進展漢口,協同劉佐龍部,向武勝關追擊,唐總指揮生智,擬於今日馳往漢口督師。至武昌方面,我軍自東日以來,即逼城圍攻,乃陳逆 親率殘部,據城死守,城上遍架機關鎗、迫擊砲,復將野砲集中蛇山,向我射擊,我軍在敵威猛火力之下,兩次強迫登城,均未奏功,傷亡二千餘人,但我士氣振 奮,進攻益力,近又搜獲敵遺野砲十二尊,砲彈八千餘發,如敵仍頑強抵抗,祗得實行轟擊。依事實上觀察,逆軍困守孤城,為待援耳。而我第七軍夏部,已克鄂 城,可阻蘇、皖逆眾西援,我得兩漢,亦足阻直、豫餘逆南下,武昌城敵,實同甕中之鱉,定可一鼓盡殲也。謹此電陳,敬祈鑒核!蔣中正呈,虞申,於武昌南湖。
嘉獎何鍵、劉建緒及其部屬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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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32頁
〔第232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八日於武昌南湖——
 我軍自巧日攻擊開始以來,軒舉義旗,力摧強寇,跨長江之天塹,破漢上之名城,犁彼逆庭,揚我黨義,若茲偉績,實未前聞,非兄等策畫周詳,將士忠勇 激發,曷克臻此。除將各該員等此役戰績,電呈政府,請予獎敘外;?先傳令嘉勉。至在事出力人員,仍仰彙案詳報,以憑論賞。所有我江左部隊,特犒銀二萬元, 用彰勞績。所望臨勝勿喜,奮勇直前,掃寰宇之欃槍,固黨國於磐石,本總司令有厚望焉!總司令蔣,齊。
致張、譚兩主席請政府常務委員
來鄂主持政治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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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33頁
〔第233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九日於武昌南湖——
 廣州張、譚二主席鈞鑒:漢陽、漢口既克,而武昌城敵,因無退路,故尚負嵎,現在正在設法勸降中,城雖未下,而軍事實無問題;武昌克後,中即須入贛 督戰,武漢為政治中心,務請政府常務委員先來主持一切,應付大局,否則遷延日久,政治恐受影響,請勿失機,最好譚主席先來也。如何乞復。中正叩,佳。
致宋子文以大元為本位並速設湘、鄂
中央分行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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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34頁
〔第234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十二日於武昌南湖——
廣州財政部宋部長鑒:電悉。中行關係政府根本,關懷豈獨兄一人,但湘、鄂皆以大元為本位,所發毫票,無法活動,現在總部尚有二百萬元兌換券,在長沙印者, 不過五百萬元,頃擬向漢口商會籌借二百萬元,似此以二百萬而兌五百萬,當不虞竭蹶。此外每月稅收,至少尚有二百萬,不足,尚有不動產二千一百萬元,如果中 行大元票能速運鄂,兌換券尚可暫留不發,否則前敵軍需將成麻木。總之,此事當由中正負責,決不搖動本行,如何尚希速復,並速派人至湘、鄂籌備分行為盼。中 正,文印。
駁復孫傳芳電應速撤退駐贛各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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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35頁,第236頁
〔第235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十三日於武昌南湖——
 南京孫馨遠先生鑒:中正出師討吳,迭經宣言,陳義至為詳盡,比讀執事陽電,誤會滋多,殊深怪異。中正受 先總理之遺教,以完成國民革命為職志;而吳佩孚怙惡不悛,近復受帝國主義之嗾使,勾結叛軍,陳師湘境。中正受黨國之委託,督師討伐,師行所至,敵眾望風披 靡,人民載道以迎,賴將士勇於犧牲,人民樂為贊助,不旬日間,用能底定湘鄂,迅奏膚功,豈如尊電所云竊國厲民而雄者,所能得此。吳既已敗亡,執事素以救國 救民相號召,自當乘此時機,合力以圖建設,庶免戰禍蔓延;乃竟為吳張目,移江、皖、閩、浙之兵於湘、粵邊圻,希圖一逞。執事卅日所下作戰命令,反對湘、粵 作戰計畫,中正可持以宣示國人,執事禍湘禍粵之心,實已如見肺腑,來電反謂我軍擾汝邊圉,侵汝贛西,未免自欺欺人。前者,令唐福山、謝文炳擾我湘南,尚謂 未越電池一步;苟延北洋正統之生命,不惜引起南北之爭,反謂中正強分南北;中正只知主義之異同,無分南北之界域,彰彰在人耳目,如馮、樊各軍皆北方健兒, 以其同情於革命,無不視為同志,期共安危,此其明證。至於我軍所用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係 先總理立志革命時所手訂,稍知吾黨歷史者,當能言之。夫動輒目人赤化者,此吳之故智也,執事明達,何必蹈此窠臼。執事以保境安民為職志,應速撤退駐贛各 軍;關於建設諸端,自當從長計議〔第236頁〕;東南各省得免兵禍,固中正之所欣願,惟執事詳察焉。蔣中正,元。
致張、譚兩主席告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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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37頁
〔第237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十六日於武昌南湖——
 廣州中央執行委員會、國民政府張主席、譚主席鈞鑒:(一)我第八軍自佔領兩漢後,即派第三、四兩師及夏斗寅部,分途向北追擊,節次將敵擊潰,佳克 黃陂,蒸克孝感,寒克廣水,進至東篁店附近,適敵田維勤部五六千人,新來增援,向我反撲,並以鐵甲車衝鋒,勢甚洶湧,我正面矢死抵禦,右翼猛力抄擊,敵始 不支,逐漸退卻,但仍步步憑險頑強抵抗,我軍肉搏銳進,連奪陣地,遂於刪戌佔領武勝關,另一部佔領雞公山,殘敵向信陽方面潰竄。溯自戰鬥開始以來,吳南犯 賊眾,已均被我各個擊破,所倖存者,僅魏益三一股耳。(二)孫傳芳現竭全力對付贛局,原集重兵於九江、修水一帶,企圖乘我進展,襲我側後,實未可輕視;但 我贛南、贛西各單,均甚得手,第六軍亦於攻克修水之役,將逆軍謝鴻勛股殲滅過半,足寒賊膽。第七軍復集結鄂城、大冶一帶,相機向九江出擊,衡度情勢,可無 顧慮。(三)武昌殘敵,尚困城中,但態度頑硬,不允繳械,現在一面封鎖,一面轟擊,決以城破為止。(四)中正因鄂局漸有端緒,可交唐總指揮主持,擬於篠日 轉赴醴萍,入贛督師,謹聞。蔣中正呈,銑。
復孫傳芳電仍望先撤援贛之江浙各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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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38頁
〔第238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十七日於武昌南湖——
 南京孫馨遠先生鑒:鹹電悉,雙方既經衝突,和平不可託之空言,應有確實之保障,以昭信義。此時惟有先撤援贛之江浙諸軍,實踐前約,必須江西不遺吳 之餘毒,則東南和平乃有真正之希望,而五省範圍,於此亦能確定。我軍革命,乃在打倒軍閥,愛護民眾,決不敢稍存地域之見,擴張勢力,重苦國民也。至於戰釁 誰啟,是非自有公論,卅日攻擊命令,是否執事所下,於此無待弟之置辯而自明矣!蔣中正,篠。
致方鼎英電希帶學生來前方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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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39頁
〔第239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十七日於武昌南湖——
 黃埔方教育長勛鑒:此期畢業學生,除後方應用外,其餘自團長,以及學生,皆整隊帶來前方候用可也。教官中確有經驗可任團、營長者,請挑選十名,前來行營為盼。中正,篠。
致宋子文電催躉發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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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40頁
〔第240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二十日於萍鄉——
 廣州宋部長勛鑒:本日抵萍鄉,明日即向袁州、南昌前進,經濟困難已極,大洋票及公債券,何不整數寄來,以此零星分寄,致不能有計畫之使用,且失信用,豈兄至今猶未能深信,而必欲如此遲延耶?如何盼復。中正,號。
電令李宗仁所部速向九江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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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41頁
〔第241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萍鄉——
 鄂城、大冶李軍長勛鑒:中昨抵萍鄉,定明日向袁州前進。第二軍昨克高安,第三軍克清江,逆軍主力楊鎮東、鄧如琢全潰,南昌或不成問題,駐九江之浙軍周師斯旅,向有接洽,請貴部速向九江前進,並請與斯旅以中正名義聯絡,勿使誤會。近況如何?甚念!希隨時電告。中正,馬。
電令程潛迅以主力協同第三軍猛攻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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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42頁
〔第242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宣風市——
 奉新、南昌探送程軍長勛鑒:效未電悉。我第二軍現與敵在樟樹隔河對峙中,第三軍諒與貴部取得聯絡,一軍二師,已於養日到袁州,若再使用於修水方 面,實有未能,敵既佔領修水,為策貴部後方安全起見,應以少數兵力,向後方擇要扼守,稍為延遲其時日,一面迅以主力協同第三軍猛攻南昌,若南昌已下,則我 方即應付裕如矣!至要,至急。中正,養酉,發於宣風市。
飭王萼、方鼎英遵照外交部漾電優待麥使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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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43頁
〔第243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於宣風市——
 虎門王司令,即轉黃埔方司令均覽:頃接外交部漾電稱:「駐北京美國公使麥加利,敬日乘省港輪抵粵,依國際慣例,外使有優待之禮文,所攜各物,有免 稅之權利,其隨從人員,亦一律加以禮貌;此次麥使進出虎門等海口,對於該使及其隨員與前往迎接之船隻,務請免除一切檢查,以重邦交。」等語。合亟電飭遵照 辦理。總司令蔣,漾申印。
定作戰計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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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244頁,第245頁
〔第244頁〕
——中華民國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於袁州——
 (一)綜合各方情報,蘇孫援贛部隊,係佈防於南潯鐵路,及武穴、富池口一帶,南昌、樟樹間,則為鄧如琢所部,及唐福山、張鳳岐、楊鎮東殘部,蔣鎮 臣尚盤踞吉安。我二、三兩軍,於十八日以前,已將新喻、清江、高安之鄧如琢、唐福山、張鳳岐諸部擊破,分向樟樹、南昌追擊中。我一、六兩軍,已將修水之謝 鴻勛,銅鼓之楊鎮東等部擊破,楊鎮東部退經高安、奉新間,十八日,復經我三、六兩軍夾擊,銷滅幾盡,我軍現向南昌追迫中。(二)我右翼軍,應努力攻擊當面 之敵,務將贛境之敵人,掃數殲滅,並將蘇孫援贛敵軍,驅逐於江西境外,完成我軍第二期作戰之目的。(三)各軍之任務:?第二軍:應以不待援助自行佔領樟樹 之目的,努力向樟樹攻擊;為進展容易起見,令第一軍第二師,於二十四日由分宜出發,在樟樹、峽江間,渡過贛江,抄襲樟樹敵人之側背。?第三軍:應以全力由 瑞州進攻南昌,務將敵之策源地佔領,以期根本銷滅。?第六軍及一軍一師:應視當時情況,或以主力由奉新會攻南昌,以一部牽制建昌方面之敵,或以主力出建昌 塗家埠之線,截斷南潯鐵路,防止蘇孫之援軍,遮斷鄧如琢之退路,以一部會攻南昌,由該軍長自行決定(但使用於南昌方面部隊,歸朱總指揮指揮之)。?第十四 軍及第二軍第五師、第五軍第四十六團:應以主力沿贛江左岸猛攻吉安,以一部由江右〔第245頁〕抄出吉安東北,截擊敵人退路,此時駐安福之第二軍第十六 團,亦應迅出固江,會攻吉安(攻吉安各部隊,統歸賴軍長指揮)。吉安下後,二軍各部隊,應歸還建制,並協同四十六團尾追敵人;第十四軍以敏捷動作,繞出樂 安、宜黃、撫州,截擊南昌潰退之敵而殲滅之。?為解決蘇孫之援贛主力起見,特調中央軍第七軍全部,已於十三日集中於大冶、興國,該軍應以一部沿江警戒,以 主力由瑞昌方面進攻九江,為使我第七軍進攻九江容易,及側背安全起見,應以第八軍及第十五軍,分防黃州、蘄春之各旅,向田家鎮推進,牽制武穴之敵,以第八 軍葉師,進駐興國,以獨立第二師,進駐趙李橋,相機由通山出興國,或由通城出修水,兩師俱受李軍長指揮。(四)各軍於奉到訓令後,即開始攻擊,並將進展情 況,隨時具報。(五)余本日在袁州,明日擬向新喻前進。
谁是造谣者?
中新网广州8月30日电(奚婉婷 龚璇)广州警方30日通报了3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案例,其中广州一男子在新浪微博上造谣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据警方介绍,8月27日0时27分,新浪微博有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 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该信息引起众多网民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广州越秀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不实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于29日21时许在越秀区文化里某居民楼将信息发布人张某(男,广州人,46岁)抓获。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目前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朋友们看到我转这条“新闻”,自然不难猜到,这个广州的“张某”就是我,拈花时评。但是,大家肯定不知道,造谣的到底是谁。
”广州越秀警方“称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意思很清楚,这条微博帖子是我拈花原创,目的在”散布谣言“。果真如此吗?幸好我有 一个为网友称赞的习惯,如果是我转的帖子,只要字数足够容纳,我一定会将帖子的原创者或者被我转贴者名号注明。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尊重原创,避免侵犯作者的 知识产权。大多数的原创作者都很注重这一点,毕竟作者是花费了心血的,微博虽短仍是一种创作。
有的时候帖子转来转去的,原创者早已成了佚名,但我至少会将被我转贴人注明在帖子里面,毕竟转贴者也是花了心血的。这条帖子便是如此,在警察给我签名的打印件上,清清楚楚地注明了这是一条转贴。这一点我也向警察作了说明,他们是绝对心知肚明的。
但是为什么越秀区警方要发布新闻说: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这样说有没有目的,目的是什么?我当然不好妄加推测。不过 联想到大约两周前也是这个”越秀区警方“的三名警员造访寒舍,要求我删除两条微博帖子没有得到满足的事实,大家应该可以看到这件事情的端倪了。
经我这两天搜索查证,这条帖子的内容早在零七年就出现在网络,与我拈花何干?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信息,撒布谣言”?
这是我在北京青年报搜到的信息:
2OO7年7月18日,有网友在百度贴吧里发布名为《被吹得夭花乱坠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的文章,不少网友跟帖回复试图进—步了解鲜为人知的“故事”。
2O11年12月14日,百度贴吧里—篇名为《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原来是这样!》的帖子里作者写道:“1985年我曾随—个‘上山下乡’工作组在狼牙山所在地的易县管头乡做过半年的农村状况调查工作,有幸聆听了—位老先生对五壮士故事的另—种描述。”
“这 5人只不过是几个共产党的散兵游勇,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个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对他们怎么样。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 他们的行踪告诉了日本人,于是日本人就来围剿他们。”传言中对于细节的描述十分生动,也让不少网友对五壮士的英雄形象感到怀疑,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他 们也成了这则传言的二次传播者。“听说5个人中有3个是当场被打死的,后来清理战场把尸体丢下悬崖。另两个当场被活捉,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从日本人 手上逃了出来。”http://epaper.ynet.com/html/2013-09/01/content_6168.htm?div=-1
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我比越秀区警方更傻吗?公开向各大新闻单位散布谣言?居然还没有做好功课,没想到这是一条六年前的“谣言”!更为 可笑的是,给我的罪名居然是“扰乱公共秩序”,我转发了一条帖子,居然能扰乱了公共秩序?我有那么大神通吗?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还把我的手提电脑 给没收了,真是没地方讲理了。
更为蹊跷的是,这次对我执法的居然是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什么时候治安大队管到网络上来了??治安大队对网络有执法权吗?如果有的话以后会不会 扫黄的、禁毒的、甚至行政科什么的高兴就能管到网络上来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成立网络分局?不如都给治安大队管好了,看谁不顺眼就给他安个扰乱秩序的罪 名抓起来,天下太平!再把“作案工具”给没收了,还能赚一笔。
我自问玩网多年,从来没有编造过一个自的谎言,这也是我能得到不少网友错爱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没有人是喜欢读谎言的,要得到网友们的喜欢,至少必须 是一个比较诚实的人。那么言论自由有边界线吗?如何划分言论自由与犯罪的区别?以警察的水平能做到正确区分吗?我个人认为法院、法官更加适合担任这样一个 角色。假如我受到了公正的审判,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而无怨无悔!
这次的这件事情,我不希望就此结束。我希望我的遭遇能拿到法庭上接受审判,所以我希望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乃至诉讼。但是多年来对我施加的经济封锁使 我失去了经济能力。有律师愿意免费同我一起做这样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吗?我希望有,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希望这个国家不再有文字狱,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另外,当天我被越秀区治安队关在一件审讯室内,在一把用不锈钢焊成的椅子上整整坐了将近二十四小时。如同我当天承诺的那样,我希望问候各位经办人员的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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