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星期日

蒋中正文集(104)2013-09-25 06:21:17

與鄧仲元書討論援桂固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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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年
版面原件:第58頁,第59頁
〔第58頁〕
——中華民國十年二月十四日於香港——
昨議作戰計畫,以兄不在座,諸多未決,援桂之遲速,計畫之當否?是兄一人之事,始終不能辭其責也。弟以為今日之局面,正兄任勞任怨之時,而非避嫌避難之 日,兄以為避怨可以全交,殊不知適足以害事,兄以為避嫌可以遠怨,殊不知適足以招怨,當言不言,應斷不斷,此習一長,小之足以障礙粵軍之進行,大之足以敗 壞全局之基礎,吾知上下同人,皆將不能為兄恕也。吾輩天性質直,染俗未深,如能力矯世之所謂權術與手段者,則終有見諒於人之一日。弟此次來粵,拿定知無不 言,言無不忠之主意,以對上對友;又拿定不生內部糾紛,不失個人情義之主意,以待己待人,而兄之地位與弟不同,雖亦不可不以此為心,惟兄尤當不顧私交,不 避私怨,開誠佈公,遇事立決,而以顧全全局,調劑內部,為今日惟一之責任也。粵軍今日處於苟安保守地位,如不積極進行,以謀發展,則二三月之後,大勢一 變,必悔今日準備之不早,遷延之誤事也。蓋目前粵軍惟一之方針,乃在從速援桂,向外發展,則內部之團結,即可堅強,廣東之根據,即可鞏固,急進一日,即得 一日之利益,遲緩一日,即增一日之損失,如果能迅速出發,雖擲數十百萬金之餉彈,亦不足惜,奈何不計其大而務其細,不謀其遠而圖其近也。吾祗知於大處遠處 幫競公,吾祗知以直接幫汝兄者,即所以間接幫競公,亦即所以幫吾兄,吾又祗知〔第59頁〕粵軍局部之不安全,即為全部之不安全,如不為局部謀安全,即不為 粵軍全部謀安全也,吾以為千百瑣微之務幫競公,不如以一二重大之事幫競公也。今日之援桂,將來之靖國,謀粵軍之展拓,策全軍之安全,即重大問題也。至於局 部之得失,錙銖之出入,是非兄今日之所急耳,吾甚恐兄終以保守為主義,則彼此界限太明,前途無進取之望耳!以兄今日之政策,非特妨礙 孫先生之前途,亦所以限制競公之事業,豈可不猛然改變乎!今日之言,兄必以為責兄太苛,或以弟為偏護汝兄而發,然弟對二兄之感情與關係,不相上下,以私交 言,則對兄或有過之無不及者,而汝兄之辦事無緒,重內輕外,弟所素不滿意,如為我個人計,固無有所希望於汝為者?故弟為此言,毫無左袒之見,亦無自私之 心,若二兄易地而處,則弟對汝兄,亦不能無言矣!處此患難時期,所可共事者,屈指能有幾人?兄與弟更非泛泛之交可比,又豈忍隱默無言,自昧天良,故不得不 為兄罄情一談,是非美惡,信從與否?固非弟所計及也。援桂之計既定,準備之緩急,事實之能行與否?此責不在他人,而在吾兄之主張何如。弟此來面面受屈,處 處見怪,徒傷固有之感情,而無益於事實,自悔來之太早,行之太莽,如動員下令而後來粵,則當此難題者,固不在我而在兄也。
上 總理書謂陳炯明非見危授命尊黨攘敵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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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年
版面原件:第60頁,第61頁
〔第60頁〕
——中華民國十年三月五日於溪口——
中正匆促言旋,途中稍有感冒,致回裡後,身攖微疾,呻吟床第間者四五日,現在熱度雖退,而元氣尚未全復,病體懶弛殊甚,惟對於本黨進行計劃,仍日夕貫注全 神,未嘗須臾忘也。此次勾留廣州旬日,決定援桂要綱,競存、汝為均各贊同,心竊幸之。然目前為中正之所切憂,有一不忍言而又不能不言者,厥為選舉總統問題 是也。上次因此意見紛歧,致滋誤會,嗣經商榷一再,始行解決,惟現在為期伊邇,根基尚虛,桂逆既未剷除,西南難望統一;議員又未足數,國會尚非正式,則選 舉總統一節,鄙見以俯順各方輿論,從緩進行為是。此事前在粵時,亦同汝為細加研究,彼言對黨惟有服從,於此固無異議,然以事實上之利害關係而言,平桂之 後,首舉大元帥,再選總統,則凡百進行,較為穩當。此汝為對中正一人之私言,乃中正對 先生亦一人之私言,諒勿以此視汝為亦反對 先生之人也。 先生之主張早選者,其目的在乎注重外交,與對抗北京政府,為最大關鍵,但由中正觀察,或有未盡然也。回憶吾黨失敗之歷史,無一次不失敗於注 重外交者,民國二年及五年二度之革命, 先生皆借重日本以為我黨之助,乃日本反助袁、助岑,以制我黨之進行,吾黨因以失利。逮乎民國七年, 先生督率海軍 南下,聲勢不可謂不浩大,而又恃美國外交為之援助,宜乎不致失敗,不料西南主張紛歧,內部不能統一〔第61頁〕,吾黨又因以失勢。英國從中妨礙,而美國反 為壁上觀,則外交之不足恃,蓋可知矣。……故無論為美為法,與吾黨個人有極善之感情者,至一顧及其本國之政策,鮮有不為其所反對與阻梗者,故本黨惟有團結 內部,放棄外交,以自強自立為師法,以譚義金等反動軍憑藉外交之失敗為殷鑒,則內部鞏固,實力充足,自有發展之餘地也。將來桂逆一平,或順長江而下,或自 西北而進,直擣黃龍,統一中國,固非難事,若以選舉總統之後,黨見隨以歧異,內部因之不一,西南局勢,亦頓形渙散,仍蹈民國七年之覆轍,所謂對抗北京政府 者安在哉?近聞北京伺南方之選舉總統,以海市蜃樓為倒孫之張本,此言雖未足深信,然亦可作一參考之材料,不無注意之價值也。至論廣州現狀, 先生之於競 存,只可望其宗旨相同,不越範圍,若望其見危授命,尊黨攘敵,則非其人,請 先生善誘之而已。敢布腹心,幸垂鑒焉。
致陳炯明請速清桂孽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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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年
版面原件:第62頁
〔第62頁〕
——中華民國十年四月四日於溪口——
默察時局,蒙亂日亟,復辟在即,偽政府財政,陷於絕地,奉直戰釁,箭在弦上。凡此種種,皆足制北方死命,桂孽如不速清,本軍無起而乘之之機勢,病中深念不置,乞賜明教。中正叩,支。
復陳炯明汎論對吳問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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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年
版面原件:第63頁,第64頁,第65頁
〔第63頁〕
——中華民國十年八月十五日於上海——
各電均奉讀,屢蒙眷顧,感愧無已。昨日由鄉來滬,奉上一電,想可先此察閱。中正決於下月起程,惟來粵之前,擬先繞道湘、鄂一行,或可藉此洞察大勢,以為將 來進行地步,未知尊意以為可否?蕭就鄂督,固為意中事,而吳任兩湖巡使,殊出意料之外,如吳果就職,無論其第三政府能否出現,而時局嚴重,必較前更甚,中 央政府決不可以等閒視之也,第三政府之陰謀複雜,不能縷述,且其果能成立否,亦未可必,以吳為第三政府之中心,如其無推倒南北兩政府或倒其一之把握,而即 行組織政府,則於吳之本身,諸多不利,且直軍亦非常危險,惟直與奉已處於極端地位。為吳之計,第一步當先聯南倒奉以倒北,蓋其已無聯奉之餘地,亦無同時推 倒南、北兩政府實力也。中正以為今日時局,仍當視吳為重心,而其第三政府尚在其次,蓋無吳即無第三政府,吳倒則第三政府雖暫時成立,亦未有不倒者。故於今 日舉足輕重之吳佩孚,不能不首先研究也。此時吾黨對吳,不出聯絡與反對二途,反對則為敵,當與之戰;聯絡則為友,當與之合;然而無論為友為敵,最後則必出 於一戰,以主義不同新舊之二軍,未有能久合而不分者也,此層須注意及之。中正以為吳果有三分誠意,與我聯合,以對付北方,則吾黨亦不宜拒人於千里之外,且 與之暫時攜手,或可為我主義所感化,以期其終能結合,未始非國家之福。蓋〔第64頁〕粵軍出動長江,須在三月以後,如此時與吳先樹敵幟,於我甚為不利;即 使其無誠意,則吾黨亦須忍痛一時,以待其奉直決裂之機,然後承其敝疲而倒之,則用力較易。故吾黨於此數月內,對吳問題,急須確定,如果與之決戰,則吳亦無 多大力量,不必視之過重。默察吳部三師之主力軍隊,王承斌師在保定對奉軍,而不能移動,閻相文師在陝西對陳部及民軍,尤不能移動,其長江以南之勢力,厥惟 蕭耀南師,而其兵力實為有限,且在鄂之靳雲鶚旅與趙傑旅(此二旅直可當作奉軍看待),皆有監視直軍性質,以一地而集性質不同之軍隊,未有能久戰而不敗者 也。倘於此三月之內,本軍能出二師兵力,以進長江,則吳未始不可倒,而時局之轉移,未始不可由我也。故吾人不能與普通人同一心理,以過重視吳也。且自湘鄂 事起,一般輿論,甚不直吳,如其再就兩湖巡使,則其從前之信用,掃地盡矣。至論本軍對吳作戰之期有二、一主急進,從速準備,定此三月內進取長江,利用其 奉、直暗鬥,各軍妒吳之時以倒吳;一主緩進,暫俟奉直決裂,待其首尾不相應時,吾軍乘機出動武漢以倒吳。惟奉軍內部,暗鬥甚烈,孫烈臣與張作相之間,似有 決裂在即之勢,故張作霖在奉不能移動一步,如欲待其首先攻直,誠非易易。至於直軍方面言之,其勢力既到長江以南,亦無即時倒奉力量,可以斷言,即其第三政 府,欲推倒南、北兩政府,由其自身統一中國,解決時局之計劃,以事實上言之,決難辦到。惟第三政府發生後,徐世昌必倒無疑,出而代徐者,仍是張作霖之派張 勳統兵入關,重行復辟,而日本人為之暗助,或且明加干涉,使奉、直不能決戰,延長中國之內亂,以達其太平洋會議預定之計劃。於是奉、直二軍各地所有之兵 力,安置不動,暫成停頓之象。中國三政府亦毫無增減,形成相持不下。如果時局至此,第三政府〔第65頁〕地位稍穩,彼既不能向北前進,則必向南發展,是時 日本或他國,利用第三政府以攻兩廣,則我政府地位,至此更加為難。竊意本軍第一目的敵,先在於吳,以吳不倒,時局之轉移,終在於吳也。即外人之視中國之軍 人,亦專重於吳,而外交或且為第三政府佔優勝,更可懼也。今日本軍之對吳,如其有誠意可合則合之,以倒北政府而打破其第三政府之野心;否則不如急起直追以 為倒吳之準備。今日吳軍之弱點,不在奉軍之牽制;而其兵力分散,不能集中,是為其第一弱點。至於吳、馮意見水火,不能團結,王承斌怨望於吳,不受調遣,尤 以其北洋派如魯田、豫趙、甚至直曹,亦無不妒吳而妨礙其發展。於此三月內,吳軍在鄂地盤未固之前,如果粵軍攻鄂,吾可斷其無一人以援吳,而且多有妨礙者。 至於粵軍先攻鄂直,吾不能必其外援之有無與多寡,而其先聲奪人之機,則操之在我而不在吳。總之,吳之勢力,至今已達極點,此後必日見減少;蓋所謂力者,必 以各方之潛勢力及其四面之外力與後援,方可成一大勢力,如以本身之勢力為勢力,則其所謂勢力者必有限,且必孤立而不能久長者,況吳之本身勢力,充其量亦不 過六師兵力而已,粵軍與之相較,有過之無不及,本軍決心備戰,未始無幾分勝算可操也。公意以為何如?
中華民國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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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陳炯明書望其服從 孫先生主張帶兵北伐
  與許崇智書列述防範陳炯明異動部署
  與廖仲愷、汪兆銘籌定進行方略書
  與許崇智籌定閩粵策畫書
  與胡漢民陳述閩局意見書
  致黃大偉暫退以維上下感情書
致陳炯明書望其服從 孫先生主張帶兵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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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66頁,第67頁
〔第66頁〕
——中華民國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於廣州輪次——
中正昨朝晉謁,公已離省回惠,徒令徬徨無措,不知所歸,事既至此,夫復何言。惟此事關鍵,不得不約略陳之:當改道攻贛之議表決以後,中正乃隻身馳抵昭平, 即致仲愷先生電,請為轉告一切,吾公既知中正既回粵,則待中正抵省晤面之後,再定進退,尚不為遲,奈何突然辭職,激成不可挽救之形勢耶?中正抵梧後,乃知 公已辭職,進退維谷,無法持後,蓋知辭職必准也。故不能不待 孫先生到梧,問明意旨,然後設法補救,以為轉圜之地,迨其到梧,乃知其決意准辭,中正此時,只望駕蒞梧肇,與 孫先生面晤妥商之一法,而吾公不果來,然尚冀其有緩和之法也。及中正抵省,吾公已行,是誠善後無策矣。中正惟有獨行其道,不復預聞內部事情,然至今日,如 為吾公個人計,則當力勸高蹈,暫時不出;而為大局計,為民黨計,又為個人之過去與將來之關係計,似不能固執己見,違反前議,是則猶願吾公統兵北伐,不即全 身引退為得計,蓋公與私,前與後,不能不兼顧兩全也。中正與吾公共同患難,已非一日,千里咫尺,聲氣相通,故敢直言不諱,中正以為如吾公主觀過甚,則本黨 前途愈趨混沌,無論其結果如何,必致兩敗俱傷,演成不可思議之禍害,而最後結果,敗者固自喪元氣,徒墜昔日之令名,即勝者亦煎豆太急,授人以殘殺同志之口 實,而其精神痛苦,較諸敗者為更烈,吾公如欲消滅痕跡〔第67頁〕,免除內訌,捨再出任重以外,別無妙法,以此而論,則吾公不能不出,且不能不速即表明態 度,服從孫先生之主張,帶兵北伐也。吾公如能深信中正之言,採納一二,勿聽細人之讒,勿墮宵小之計,服從孫總理,共圖北伐,則中正雖守制未終,尚思待罪疆 場,執鞭以從,聊供指臂之助,敢布區區,以攄衷藏,披瀝陳辭,伏維垂鑒。
與許崇智書列述防範陳炯明異動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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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68頁,第69頁
〔第68頁〕
——中華民國十一年六月一日於湖州——
二十九日,奉上一電,想已察及。近聞某部備戰甚急,且在新街等處,挖溝築壘,並傳競存有即日回省之言,以弟懸揣,本軍未深入贛境未見敗仗之時,競存必不回 省也。蓋彼於此時回省無辦法,如其回省,而不出兵北伐,或剿桂,則其回省無名也,回省無名,即為作亂,試問此時彼敢冒此大不韙之名乎?弟意彼必不敢回省, 竊料其不久必令其舊部集中東江,以表示和平之意,以惑吾黨諸同志及國人也。倘吾黨習焉不察,信以為真正和平,乃即漠然置之,則其禍患更甚於盤踞省城也。以 其五十餘營之部隊,集中東江,則彼乃可戰可守,可進可退,於斯時也,如得本軍敗耗,彼當以主力進佔省城,另以一部進駐贛邊各縣,斷我後路,否則本軍深入贛 境,彼與直系聯絡妥當,亦必不顧名義,移駐省城,亂我後方,此固意計中事也。故無論其退讓至何地步,非從速回兵,解決廣州根本,決無安全和平之道,不然則 徒中其計,而吾黨殆矣!本軍殊無倖免之理,萬不可以其退讓即可了事也。解決之法,如其主力盤踞省城不退,則本軍主力,決由贛南至連平、河源,以攻惠州,如 果出此一?,則彼駐省部隊,未有不退回東江,以固其惠州之老巢,則吾韶州方面之部隊,仍可直達省城,以與吾出連平之主力,協同海軍,由石龍前進,夾攻惠 州,聞近時淺水兵輪,可以直抵惠州,則更不費力矣。如其以退讓為名,先以全〔第69頁〕力集中東江,進駐贛邊各縣,如連平、和平等處;則本軍主力,或由韶 關先抵省城,再與海軍協攻惠州,或仍以主力由連平前進,先攻東江,似皆可行。但須韶關部隊,先回省城,與海軍由石龍前進,脅逼惠州,則在贛邊之主力,與之 確實聯絡,雙方並進,乃可協攻耳。如吾果能先發制人,則無論其集中東江,或盤踞省城,不難一網打盡;否則猶豫不決,遷延隱忍,必致有束手無策,噬臍莫及, 不可挽救之一日,惟願吾言之不中耳!至在新街備戰,實無意識之舉,恐非競存之本意;吾故料其不久必撤回東江,是乃實行此?也。夫粵中同志,空氣不純,見解 各異,竊恐再聽對外即以消除內訌之謬見,反將本來先定西南後統中原之主張,抹殺不顧,竟致今日之禍亂,然及今為之,亡羊補牢,猶為未晚。吾以為果能掌握兩 廣,則革命基礎鞏固,元首地位穩定,以後政局變遷,即可進而統一中國,雖不佔據長江,只有兩廣基礎,亦可造成強有力之政府。否則不問外事,先將西南內部平 定,然後再圖中原,亦未始非計,何必急急求展於外也。至於廣西得失,吾以為三月以內,無甚緊要,即使廣西全失,吾知桂軍於此數月之內,必無東窺之力,且西 江與海岸,有海軍可以防備,如果廣東能從速收束,則廣西不難失而復得也。不然,時過境遷,一再貽誤,數月之後,則桂軍蠢動,競存必又攘臂以起,不待本軍敗 仗,亦將藉防桂之名,回省主持。是故無論如何,急進則患小,遲疑則害大,且將不可收拾矣。以上所陳,統希卓裁!並乞示覆。弟雖在家守制,而心殊不安,臨書 不覺蹙然。
與廖仲愷、汪兆銘籌定進行方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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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70頁,第71頁,第72頁,第73頁,第74頁
〔第70頁〕
——中華民國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普陀天福庵——
返甬後,連日腹瀉不止,現來普陀天福菴靜養,回滬之期,不能如約矣。汝、協各處,有否確息,不勝繫念,閩邊、湘邊與廣西各處軍隊,弟意急須派相當專員,分 往慰勞,並授其以後進行方略,俾有所依據也。對於軍事之意見。約分三項:(甲)先謀桂、湘、閩、贛四省中之一省或二省為根據,然後進攻廣東。(乙)待各軍 聯絡確實後,約三個月內,分向各路前進,準備合擊廣東,先定廣東為根據,然後統一西南。(丙)各軍如不能一致,而平閩之計,亦難實行時,則許軍只有聯絡某 軍,強襲汀永為根據,第一步為先取潮梅之計,第二步為平粵之計,惟對湘桂各友軍,皆須指定其任務,如湘邊各軍取北江,桂梧各軍取西江,令其牽制西、北江逆 軍,使許軍專擊潮梅。此乃各自為戰,本不相宜,然得步進步,隨打隨想,亦未始非計,較之不變不動,漫無頭緒者,則聊勝一著也。對於作戰準備事件,陳述大略 如下:(一)湘滇各軍,皆退入湘邊,即可令其聯絡廣西之滇軍;共計湘桂兩方友軍聯合,約有一萬餘人,以後攻粵,當以在湘桂各軍為主力,而以閩邊各軍為助 攻。(二)指揮全權,委諸協和,並責成其積極籌備。(三)以三個月為期,即以本年十一月間為戰鬥開始之期。(四)餉項以二萬人計算,發動時,至少鬚髮餉一 月,當籌備三十萬以上之款,方可如期應付。(五)子彈缺乏,無法接濟,亦須〔第71頁〕與各軍言明。(六)滇軍以朱培德部為主體,請 孫先生手書慰問,益之對於廣西之滇軍,能否設法統一,或應如何處置,弟查金黃之歷史及言行,皆不及朱;如孫先生有意令朱統一滇軍,彼或較易為力,能使滇軍 指揮統一,亦一美事,否則朱雖不能統一,其必能設法聯絡,引為本黨用也。總之,廣西之滇軍張、金、鄧、楊各方面,皆有一部分勢力,皆當顧全其體面,不能抑 此揚彼,注重片面也。弟意以湘、桂兩部滇軍合言之,則以朱為主體,以桂中滇軍言之,仍認張為主體,而不拒絕金、鄧,使其各自進行,利用其各人固有勢力,期 在合力攻粵而已。否則徒聽金言,而以金為主體,不認鄧之勢力,並不認張統率來桂之勢力及功效,似難集事,如張於滇軍毫無勢力,豈能統率來桂至今而不散乎? 故廣西滇軍,以不變其現有建制與名稱,仍認張為中心,不使其紊散無緒,而以聯絡與處置各事,隨時詢於朱培德,並令其注意統一指揮之事,則兩方滇軍,或皆能 為我用也。至於梧州之關、鄭各部,三月之後,不知其有否變化,尚難預料,只有聽其自然,不能十分顧慮。而劉震寰部,尚須設法聯絡,如其果能為吾所用,則目 下上海與廣西滇軍之聯絡,即可令其擔任,且彼為桂人,如彼能與滇軍聯絡,則彼此互助,必非淺鮮。今陳既聯陸,則劉對陳,必無善意,由此一點觀察,劉當不致 反顏,似可信用也。黃明堂部,亦只可聽其自然,如彼能退入桂境,或能與劉與滇軍聯絡更好,否則散竄山中,將來未始不可為我用也。默察現勢,可為吾用之軍 隊,在湘、桂者,約有一萬至萬三千人之數,在閩邊者,約有五千至八千人之數,總數則在二萬左右。以閩邊部隊為東軍,以湘桂部隊為西軍,籌足三十萬以上之 款,如期解往,約三月後,合攻廣東,若善用之,則年內必可奏東西夾攻之效。如各方同時發動,逆軍必首尾不相應〔第72頁〕,吾軍如果有一二處得利,則逆軍 全局必敗,否則各軍各自認其目的,而各自為戰,亦必可逐步進行,潮梅不難平定。現在最要一?,即分頭派員慰勞各軍也。沈部果能聯絡,於我未始無益,且將來 或可為我所用,此時對於桂、湘、贛、閩各省有力者,如皆能設法聯絡,不為我後患,亦一重要之事。否則桂如果為陸有,陳、陸聯合,則桂中滇軍攻粵,又須為其 牽制,故不得不設法消除其障礙。如劉、關、張能確實提攜,先將廣西平定,然後東下攻粵,則陳逆不足平也。此計較諸先平湘、平贛、平閩為便而易舉也。蓋陳逆 諸將,視廣西為畏途,我軍平桂,彼必不敢派大隊來援,一也。陸林在桂,地盤未穩,如劉、關、張合力,較易平定,二也。我軍平桂,滇唐無力能為其後援,北軍 亦無牽涉,較之平湘、平贛容易多矣,三也。有此三者,則我軍如果不能先平粵,當先平桂以為平粵之基,亦非下策也。且湘邊之湘、滇軍,移至桂境,亦較便利, 平桂則粵不足平矣。如果先平桂,後平粵,則延長時日,在所不計,未知 孫先生與兄等之意以為如何?致函於前敵將領時,可作三案:(一)先合力攻粵。(二)先合我在湘、桂各軍之力,為桂人平定廣西,然後東下平粵。(三)在湘部 隊,以全力助譚平湘;在閩部隊,以全力助閩人平閩,或助王驅李;然後合而攻粵。如攻江西,則恐牽涉北軍,陳逆且必來夾攻,蓋今後作戰,仍認定西南本身問 題,而不牽涉北軍勢力範圍之江西為是。倘奉、直之爭復作,則攻贛考案,亦未始不可實行也。以現勢論之,譚、王在湘、閩各有勢力,如能利用其固有勢力,乘此 機會,聯合我軍,佔領全省,則事半功倍。故本軍如先謀根據,則以閩、湘二省為第一目的,其次如以本軍現有勢力為根據而謀進取,則當以廣西為目的也。弟意以 為如能先得一省為根據,然後再謀廣東,較為穩妥。不然〔第73頁〕,既無根據,即無接濟,又難聯絡,對內對外,皆甚困難也。蓋對外聯絡,亦須有一標準,對 於少川在粵作為,亦極須注意,弟以為聯新不如聯舊,聯直不如聯奉,聯吳不如聯曹,聯奉又不如聯浙,浙、奉、曹皆可聯,而吳則非待其心悅誠服時,請勿派遣代 表,輕與之聯也。弟意北方各派皆可聯,而吳則必欲其投誠降服,而後方可容納;不然,益未得而害先受,未有不為其所侮辱利用也。以吳所信用者,如□□□杜錫 珪等,皆與吾黨極端反對之徒,彼所為重,而吾所為輕者,弟以是知 孫先生與吳不易聯絡,非至吳真有悔悟時,決不向吾黨輸誠也。且吳之勢力有限,決不能久, 不必視之過重。直曹如能與我聯絡,即可以牽制吳力而有餘,彼之助陳,勢所不能,欲其助我,更不可得,故對吳態度,不能與對其他各派同日語也。未知兄等以為 然否?萬一吳果有誠意與我聯絡,須得盧之保障,或竟由其間接交涉,則聯絡或較可靠,即對盧亦可加一層誠意,以感動其心也。總之,現時武力,不得不注重浙 盧,故對浙盧,當養成其東南勢力,使其懷德感惠,期他日為吾黨所用。至於政治主張,不能不容納伯蘭若干意見,授其若干權力,任其活動,或對直交涉,無論何 方接洽,歸其一人辦理,及至最後,或有幾分成效可觀;如政治委員會有會長時,弟意以為不妨委伯蘭,以免黨員新舊界限也。此皆弟偏見,其中不無疵病,可否尚 祈兄等與 孫先生商酌之。滄白意頗牢騷,乃由對人問題而發,彼自願專任文牘之職,其長處亦在於此,以後關於文牘往來,可否專委於彼;而以惠生專管黨部事務,是亦調劑 內部之一法也。家內之事,非筆墨所能達意,對人問題,尚請 孫先生注意及之。黨約不改,黨務終難整頓,乘此時機,改正誓書,收容一般有為青年,則黨勢必能 增大。國聞通訊社每月津貼五百元之數,似難中止,商報如能〔第74頁〕維持,則言論多一機關,即多一分勢力;以現在武力既窮,如輿論再不注重,是更難為力 矣。
與許崇智籌定閩粵策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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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75頁
〔第75頁〕
——中華民國十一年十月八日於上海——
閩局不定,則本軍回粵為難,李在閩境,閩必不定,如李攻漳廈,則贛敵必前進攻延,海軍亦必在省響應,如是王不能支,臧亦難成,而本軍處境更難,弟意如克泉 州,則以興、永、泉為根據,對贛主和,使其退兵,對海軍仍主聯絡,王、臧二方,以其何人能與我誠意聯合為斷。如臧果能與我聯合以逐李攻粵,則以重臧為是, 因其地在漳、廈,為本軍攻粵要道。如泉州果為我克,將來或可以泉換漳,惟仍須其擔任一路,以為牽制。至其願入粵與否,則另一問題,如臧無誠意,則不如聯 王,要求其分兵若干,助我回粵,蓋臧、王二人中,如無一人出兵牽制一路,則本軍兵力不足,且多顧慮,弟之所以重臧者,以臧兵多地要,若臧為我障礙,則本軍 回粵,其事更難,若彼無誠意,則我與王聯,以臧視李,先除其障礙,以開回粵之路,事亦易易,惟總須王出兵,必使其知能捨乃能有全之理方可耳。我與陳逆兩軍 比較,其兵力過我,後方接濟,與前方軍實,皆優於我;惟其軍心不固,紙幣低折,內部離散,是其精神則不如我軍之優。至於西江牽制,不能在計劃之內,以軍事 全靠本身為主也。餉項須催子超速發公債票,而加之永興特別收入,或不過難也。弟即日回閩,在滬觀察情勢,或較到閩後為正確,故特預告,以資參考。
與胡漢民陳述閩局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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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76頁,第77頁
〔第76頁〕
——中華民國十一年十二月八日於奉化——
昨日所擬汝兄報告,如交盧閱,則打破臧之觀念一層,尚須反覆詳明,使其改變態度,但此種話頭,當面不便口述,文章又須檢點,蓋為人代謀之事,易起人疑,亦 易為人笑也。夫臧之觀念:一、以為借擁李之名,必能為李恕諒。二、以藉浙之聲援,必可得陳逆深信,不知彼既有在廈逐李之事實,雖百喙擁李,亦莫能自辯其矛 盾,陳逆如果誠意聯浙,則其必能用臧而滅許,然陳之觀念,決不容有浙之勢力在閩,故寧用李以亂閩而滅許,且假李以滅浙在閩之勢力,是臧之自信必能為閩粵緩 衝之見解,已可知其難靠矣。今陳已實行其用李亂閩之計,不僅統率其殘部,而且統率粵軍以攻漳廈,此時和齋當知李與陳聯絡而不易分離,亦當知受惡於李者,即 不能不受忌於陳,知此則所謂緩衝之計者,吾知其必不能行也。敵既聯合而攻我,我反分離而觀望,其可乎?總之,臧與我應否聯合,且能否團結,其關係在彼而不 在此,即應否守閩,及能否攻粵,其關係則在敵而不在我,惟對於李逆不能不從速驅逐,即使李能知難而退,則對於李逆在閩之殘部,亦不能不從速肅清,我之所 憂,乃在驅李,而不在急急攻粵。如恐我之攻粵,因之以拋棄驅李之計,是因噎廢食也。烏乎可?今日平閩之計,其一則肅清李部,與在閩之陳部。其二則驅逐入閩 之蔡部。至於攻粵攻贛之計,則尚在其次,如欲實行以上計劃,則在閩有力之部〔第77頁〕隊,非團結一致,作共同作戰始終不渝之計,則閩局決無樂觀之一日 也。
致黃大偉(子蔭)勸暫退以維上下感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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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78頁,第79頁
〔第78頁〕
——中華民國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於奉化——
弟以感冒回裡,至今尚未痊可,是以不克返滬。近接閩中函電,本軍內部,略有變更,第一軍所部,已照 孫先生命令實行改編,統歸總司令直轄,弟以為此舉無足輕重,而其關鍵,仍在兄本身對上對下之關係與感情如何,如能保持舊日之感情與關係,則今日息肩,未始 非福,將來事急求將,必有羽檄紛馳再趣戎車之一日,而吾兄重公捐私之心,於此亦可以表白於天下也。此次弟從兄回滬,對於吾兄之進退及本軍之成敗,皆有極大 關係,弟願負全責,決不使吾兄終身高蹈,擯諸國事黨事之外也。當離閩之前,弟之所以勸兄速回者,其關係不惟對上,而從旁觀察,即對下亦有不得不勸兄還滬之 勢。弟所以力主吾兄對總司令呈報就職,以安上下之心者,弟意以為既經呈報,他人無從指摘,各種謠言及風潮,亦必由此而息;又以為用弟個人感情,必能周旋疏 解於其間,故敢勸兄回滬,並且從兄行也。當抵滬之日,以 孫先生客多事繁,故未將吾輩離閩前之情形,詳細報告,以安其心,各同志亦不問吾輩離閩之情形如何,惟恐 孫先生固執成見,盤詰不已,竟將吾兄回閩之事,成 一問題,大背吾輩回滬之初意,而其責任則在弟之一人,初不關諸同志之事,如無此問題,則改編無從而起,豈復有如今之所謂彼此進退之商議,即弟亦無左右為難 之情勢。今事既至此,百思而不得補救之方,惟弟決不願以此卸責推諉,〔第79頁〕以自負而負友,但對黨事與軍情關係,欲求一公私兩全之道,惟有從長計議, 另圖補救。同志中不知軍情者,皆以為 孫先生不願兄行而不行,其實 孫先生愛才如命,愛兄尤切,吾輩不能不曲諒其用心之苦。以事實言之,其關鍵則全不在於 孫先生一人也。兄當勸告諸同志,不必為兄個人關係以致稍啟釁隙,諒兄亦不願以兄之關係,而損本黨上下之感情也。總之,諸同志果能各以其誠愛兄愛黨,則須認 清題目,倘仍如今日之所為,不惟無益於本黨之大局,亦且徒妨吾兄之前途耳。兄之行止及本軍關係,自有負責之人,亦無須諸同志急急求全也。弟之行止,尚難自 決,要當以兄之行止與本黨之利害如何為斷。兄意如何?乞示知為禱。
中華民國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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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廖仲愷汎論粵局與政治及主義之關係書
  與許崇智披陳黨事軍謀書
  上 總理書請轉電許崇智疏解
  致胡漢民、汪兆銘、楊庶堪電商請 總理緩行
  復上 總理書請先平定潮梅
  致楊庶堪、古應芬書談處置粵局問題
  與許崇智談鞏固省城根本策略
  與楊庶堪書談整理粵政之道
  與楊庶堪書縱談粵局與個人行止
  致俄外長齊采林書談本黨民族政策
復廖仲愷汎論粵局與政治及主義之關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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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二年
版面原件:第80頁,第81頁,第82頁
〔第80頁〕
——中華民國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於上海——
來示敬悉。 孫先生明日赴粵,不知近日粵情如何,故不便武斷,以弟推測粵局之將來,可得數解如下:一曰,粵局早已確定,不能轉移。二曰,此次行動,不過徒達驅逐陳逆之 目的,而不能殲滅陳逆之實力,將來難保其不死灰復燃。三曰,今日決非根本解決之時期,不過多此一舉而已。四曰,粵局以後變化,三月一小變,半年一中變,一 年一大變,其或不能延長至半年或一年之久也,惟此變化,不可徒作悲觀,一方面?想如何運用得當,應付有方,未始不可化亂為治也。 孫先生此行,欲求一治本 方法,實無善策,不得已只有先求治標之法,亟圖維持現狀,不使內部紛擾,然後再求進步之道,因時措施,則較易為力也。到粵後第一要?,即對於各軍當一視同 仁,萬不能有一毫軒輊之分。弟於去年粵變之初,已屢與諸同志解釋此旨,倘再如昔日顯然以第二軍為政府基本部隊,則其餘部隊,皆不能不以化外自沮;此洪兆麟 等中立部隊之所以不能不接近陳逆,以至叛變,而魏邦平等之仇視陳逆部隊,亦不能附從 孫先生樂為我用也。 孫先生如對於各軍,以大公無私之態度,一體相待,不惟各部皆樂為我用,而且互相牽制,易於駕御也。其次,則為用人一端。弟意欲求達政 治目的,不能不略講政治方法,且不能不用新式政治家,以求達政治目的也。對於此層,弟與兄等見解或略有出入,但弟以為今日就西南〔第81頁〕而言西南之政 治,則不能輕棄唐、李,如謂此二人對 孫先生消極抵制,或其不忠於黨,正惟其消極抵制,而致政府於敗;正惟其不忠於黨,所以政府屢遭顛蹶;回憶六年來,吾黨失敗之原因安在,則不能不追想此二人 之關係,故欲免除其抵制與困難,不能不設法補救,補救之方,惟使其樂為我用而已。蓋其人非與 孫先生絕對的不相容者,有時且樂為我 孫先生用,是其所畏者,孫先生之主張太堅,不能容納其言也。弟意如欲達政治目的,但期與我所定之目的無礙,而有益於政府,則其餘各事,不妨容納若干,蓋黨 務與政權二者,此時尚難鎔為一爐,今日吾黨政策,約言之只有二道:一曰,先求得政權而後實行主義。一曰,先行主義而後求得政權。然此時欲急急求得政權,而 又欲在先行主義上?手,則十年二十年後之事,非今日中國之所能也。弟意以為只求實行主義,而不問政權之得失,則日久時長,固必有見效之一日,故此時不應急 求政權也。倘欲實行主義,兼欲求得政權,則進行步調,當先求政權而後推行主義,較為簡易也。若果如此,則吾黨幹部,決定方針,五年之內,不加入政府,專注 重於黨務之推行,只做實行主義之事;而政治方面,則當另招一班中國式的政治人才,如唐、李者,來求政權,則政府與黨,當暫分而為二,其進行之效,或較迅速 也。弟意以為政府與黨之手續之範圍不明,不惟政治混雜不清,易致紛擾,即主義亦因政治關係,而不能貫澈也。如果組織政府,以舊日黨員辦理黨務,而以少川、 伯蘭、組安等,皆予其閣員一席,則政務或較有起色,而政權目的,亦不難求得也。蓋歷年以來,益覺黨員與政客,性質不同,才能亦各有所長。如專恃黨員而辦政 治,不惟範圍太狹,外人望而卻步,且其結果,必起外界惡感,社會反對,難得完美之成效也。此節弟自以為有一得之見,兄等如〔第82頁〕以為然,則展兄任省 長時,以兄與精衛二人介於政府與黨之間,則主義不致偏廢,而政權亦不致旁落。蓋弟發此議:其一,乃在欲速得政權,先以政治方法統一中國,而求實行主義。其 二、則以黨與政府明定範圍,組織政府,不妨先用中國式政治家。如譚、唐、李、孫,專為統一中國之預備,不然,以今日中國局勢,仍固執從前之主張,則政府決 無統一中國之望,吾黨政府之所以屢屢失敗者,其最大原因,未始不在乎此,惟恐其弊陷於偏重政權,而放棄主義,故二兄不能不在 孫先生左右,以防此偏重之弊耳。 孫先生行時,留滬何人,從者幾人,兄自隨行否?尚乞一一示知,弟目疾難愈,不能長書。耿耿此心,無時或已。此函如以為可,請呈 孫先生一閱。
與許崇智披陳黨事軍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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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二年
版面原件:第83頁
〔第83頁〕
——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九日於上海——
弟目疾加劇,不能多作書。 孫先生擬十四日起程,精衛兄今日起程,弟昨日來滬,定明日即回裡,以上海不能養病也。弟到滬,對於本黨內部,即生一種不快之感,此非如覺生與 孫先生間之關係可比,思之但有悲觀而已。省長問題,至今尚不能解決,亦以此也。弟剛愎浮躁,善謀不足,敗事有餘,素蒙諸同志謬愛,而不自量,亦以患難之友 自命,雖先慈逝世,亦不敢終制偷安,以負愛我者之盛情,昔日以陳逆未除,此責終不能了,故不能不勉為負重。今陳逆既去,且屢出自試,愚拙益甚,以致無言不 失,無事不乖,徒形己拙,無補黨國,如再不自反自悟,知恥藏拙,深恐重累吾兄,此弟之所以躊躇再三,不敢應命也。否則人非木石,豈肯自暴自棄,以負愛我者 一片赤忱乎!本軍進至大埔、三河、平和、饒平時,如汕頭問題不解決,不宜前進,洪、翁諸逆,無論為公為私,無論何時何地,終無好意對我,非我制彼,則彼必 制我,弟所念者在此,吾兄高明,當能預防之也。負疚之身,無以應召,乞恕罪戾。
上 總理書請轉電許崇智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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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二年
版面原件:第84頁
〔第84頁〕
——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十二日於溪口——
日前面陳,以 先生抵粵,則粵局乃平,故建議以 先生速行為是。今一再審慎,如 先生獨行,而中正不來隨侍,心實不安,中正之所以不能從者,實有委曲之苦衷,非筆墨口舌所能形容。今中正必行,請 先生致電汝為兄,言明:「赴粵左右乏人,閩、粵比較,閩重於粵,本欲促介石來閩,茲因時局變遷,不得不攜之赴粵,到粵後,佈置略妥,即當囑其來軍相助,可 否?盼復」等語。待其復電到後,中正再起程,則其誤會或可減少若干,否則不但汝為兄與中正更生誤會,且恐對 先生亦生誤會,則中正之罪累,更加一層矣。此則許電未到,中正不能行之一端也。因中正不能隨從,所以今日主張 先生緩行,至於緩行理由,其端不一,亦非盡如致胡、汪電中所言者,而其大要,緩行數日,利多害少,有益無損,非如延遲至一月半月之久,有礙大局者可比。如 果先生同意,則請將代擬致各處稿改正分發,中正待汝為兄復電到後,必來隨從,以副厚望,決不敢方命也。
致胡漢民、汪兆銘、楊庶堪電商請 總理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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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二年
版面原件:第85頁
〔第85頁〕
——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十三日於溪口——
季滄二兄想已抵港, 孫先生行期,當俟江門各部移至三水新街,滇軍佈置穩妥,能完全負責護衛之電到滬後,始能決定。否則不怕沈逆搗亂,惟恐滇軍不能負責,則一蟻潰堤之患,可不 預防乎!默察粵局,緩行數日,決不誤事。滇軍態度雖佳,其真相如何?務乞細探詳復。弟不從行,於心不安,準如尊命來粵效勞,惟約待 孫先生在粵安定無患時,聽我假歸為荷!
復上 總理書請先平定潮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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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二年
版面原件:第86頁
〔第86頁〕
——中華民國十二年三月五日於溪口——
各電敬悉。粵局支離,諸事不敢遙斷,中正意:沈軍如一時無法處置,不如暫且放任,即以滇軍與粵軍供指揮部隊,令其全部移往東江,進攻惠、梅,復以海軍或江 防艦隊佔領汕尾,即運一部分陸軍,由汕尾上陸,以斷逆軍惠、潮間之交通,便與許軍夾擊潮、梅,倘滇軍必欲駐省,不願移駐東江,則在省粵軍,亦須令其單獨進 攻惠、梅,使敵軍首尾不能相應,以便許軍之作戰。 先生總以駐省城為是,如有一部分可靠滇軍擔任衛戍,沈軍不敢作怪;如以此為不妥;則當與攻惠、梅部隊,同時前進,惟若此,則省城難保,恐攻惠部隊後方動 搖,殊非上策。總之,惠、潮逆軍未滅,沈軍無法處置之時,不如放任沈軍,先以全力撲滅陳逆,平定潮、梅,則沈軍不成問題,即暫棄省城,亦無不可。而海軍佔 領汕尾,是制敵死命之要?,務請注意。中正當約季、展二兄同來,行期俟晤面後再告。
致楊庶堪、古應芬書談處置粵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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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二年
版面原件:第87頁,第88頁
〔第87頁〕
——中華民國十二年三月五日於溪口——
前接 孫先生巧電,本擬即日來粵,因汝為兄復電未到,不知其中情形如何,且目疾亦未痊癒,故一時未克成行。昨又接 孫先生有電,及湘芹兄電,暨滄白兄致靜江兄電,知事已緊急,雖目疾未覺十分痊癒,亦當前來。惟精衛、展堂二兄到滬,弟尚未晤面,弟意擬約二兄與之同來,乞 轉請 孫先生為電致二兄,或電靜江兄一催之,萬一展堂兄不能來,弟準邀精衛兄同行。至粵局如何進行,弟因未親臨其境,殊難遙斷,沈軍如近在省城附近,粵省局面, 與二星期前無所變更,鄙意在省滇軍與粵軍聯合,先行撲滅之,最為上策。否則以省城交與一部分滇軍衛戍司令守衛,其餘大部分滇軍與粵軍,先攻克惠州,預備放 棄省城,俟惠州破後,與許軍夾攻潮、汕,則潮、汕餘孽,方可肅清。惟須與省城粵軍各將領說明,使各明瞭不得不放棄省城之理由,及將來之利害,方能見效。如 能即日照行,沈、陳、蔡必不及聯合,否則我攻惠州,沈軍可攻我後方,非常危險。 孫先生大本營行動,應當仍在省城,滇軍能擔任衛戍,沈軍必不敢來犯,如以 孫先生在省為不安,亦可與攻惠州軍隊,一同出發,指揮一切。若滇軍均不願攻惠州,可先使在省粵軍盡行出發,粵軍果能一致攻惠,以應援粵之許軍,使陳逆潮、 惠各部,首尾不能兼顧,則削平陳逆,亦非難事。總之,沈軍在省,現如無法處置,不如暫且放任,沈軍在省〔第88頁〕附近,與潮、惠未下以前,不當顧念省 城,徒滋紛擾,貽誤進行之程序,依此計劃,應速放棄省城,以全力肅清潮、惠,則沈軍自無問題。處置粵局,於此中求之,或有一二端緒之可尋,諸公以為如何?
谁是造谣者?
中新网广州8月30日电(奚婉婷 龚璇)广州警方30日通报了3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案例,其中广州一男子在新浪微博上造谣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据警方介绍,8月27日0时27分,新浪微博有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 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该信息引起众多网民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广州越秀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不实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于29日21时许在越秀区文化里某居民楼将信息发布人张某(男,广州人,46岁)抓获。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目前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朋友们看到我转这条“新闻”,自然不难猜到,这个广州的“张某”就是我,拈花时评。但是,大家肯定不知道,造谣的到底是谁。
”广州越秀警方“称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意思很清楚,这条微博帖子是我拈花原创,目的在”散布谣言“。果真如此吗?幸好我有 一个为网友称赞的习惯,如果是我转的帖子,只要字数足够容纳,我一定会将帖子的原创者或者被我转贴者名号注明。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尊重原创,避免侵犯作者的 知识产权。大多数的原创作者都很注重这一点,毕竟作者是花费了心血的,微博虽短仍是一种创作。
有的时候帖子转来转去的,原创者早已成了佚名,但我至少会将被我转贴人注明在帖子里面,毕竟转贴者也是花了心血的。这条帖子便是如此,在警察给我签名的打印件上,清清楚楚地注明了这是一条转贴。这一点我也向警察作了说明,他们是绝对心知肚明的。
但是为什么越秀区警方要发布新闻说: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这样说有没有目的,目的是什么?我当然不好妄加推测。不过 联想到大约两周前也是这个”越秀区警方“的三名警员造访寒舍,要求我删除两条微博帖子没有得到满足的事实,大家应该可以看到这件事情的端倪了。
经我这两天搜索查证,这条帖子的内容早在零七年就出现在网络,与我拈花何干?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信息,撒布谣言”?
这是我在北京青年报搜到的信息:
2OO7年7月18日,有网友在百度贴吧里发布名为《被吹得夭花乱坠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的文章,不少网友跟帖回复试图进—步了解鲜为人知的“故事”。
2O11年12月14日,百度贴吧里—篇名为《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原来是这样!》的帖子里作者写道:“1985年我曾随—个‘上山下乡’工作组在狼牙山所在地的易县管头乡做过半年的农村状况调查工作,有幸聆听了—位老先生对五壮士故事的另—种描述。”
“这 5人只不过是几个共产党的散兵游勇,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个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对他们怎么样。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 他们的行踪告诉了日本人,于是日本人就来围剿他们。”传言中对于细节的描述十分生动,也让不少网友对五壮士的英雄形象感到怀疑,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他 们也成了这则传言的二次传播者。“听说5个人中有3个是当场被打死的,后来清理战场把尸体丢下悬崖。另两个当场被活捉,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从日本人 手上逃了出来。”http://epaper.ynet.com/html/2013-09/01/content_6168.htm?div=-1
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我比越秀区警方更傻吗?公开向各大新闻单位散布谣言?居然还没有做好功课,没想到这是一条六年前的“谣言”!更为 可笑的是,给我的罪名居然是“扰乱公共秩序”,我转发了一条帖子,居然能扰乱了公共秩序?我有那么大神通吗?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还把我的手提电脑 给没收了,真是没地方讲理了。
更为蹊跷的是,这次对我执法的居然是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什么时候治安大队管到网络上来了??治安大队对网络有执法权吗?如果有的话以后会不会 扫黄的、禁毒的、甚至行政科什么的高兴就能管到网络上来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成立网络分局?不如都给治安大队管好了,看谁不顺眼就给他安个扰乱秩序的罪 名抓起来,天下太平!再把“作案工具”给没收了,还能赚一笔。
我自问玩网多年,从来没有编造过一个自的谎言,这也是我能得到不少网友错爱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没有人是喜欢读谎言的,要得到网友们的喜欢,至少必须 是一个比较诚实的人。那么言论自由有边界线吗?如何划分言论自由与犯罪的区别?以警察的水平能做到正确区分吗?我个人认为法院、法官更加适合担任这样一个 角色。假如我受到了公正的审判,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而无怨无悔!
这次的这件事情,我不希望就此结束。我希望我的遭遇能拿到法庭上接受审判,所以我希望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乃至诉讼。但是多年来对我施加的经济封锁使 我失去了经济能力。有律师愿意免费同我一起做这样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吗?我希望有,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希望这个国家不再有文字狱,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另外,当天我被越秀区治安队关在一件审讯室内,在一把用不锈钢焊成的椅子上整整坐了将近二十四小时。如同我当天承诺的那样,我希望问候各位经办人员的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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