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

阴阳陌路-严正学(终)2014-03-26 06:23:48

《 呼吁书 》
(说明:我们在1993年8月份,就起草了这份呼吁书,并征集签名。不过,为了避免使事态复杂化,我们一直没公布这份呼吁书。然而,时至今日,时间已经过 去半年多,严正学一案仍然没有开庭审理,非法打人致伤的警察,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在此期间,严正学先生为等待开庭审理,承担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同时, 还受到种种恐吓。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把呼吁书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作为民意的表示,希望上述国家机关运用法律监督权和司 法权,依法对严正学先生的案件迟迟不能受到审理的原因,进行调查。)
1993年7月2日晚,圆明园艺术家村“村长”、浙江省椒江市人大代表、市美术家协会副会长严正学乘坐公共汽车与售票员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争执,被 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东宫门派出所非法拘禁,并故意戴上手铐,用电警棍严刑毒打四个小时之久,身心遭到严重伤害。这是一起严重的执法犯法事件,其蛮横凶残的 程度,令人发指。目前,严正学先生已为此事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追究公安机关的违法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 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大组织法第30条规定:“县以上人大代表,不经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同意,不受逮捕和审判。”人大代表也是公民的一分子,法律之所以赋予其 这个权利,是让他们能无所畏惧地为人民说话。然而,人大代表尚遭如此非法拘禁、严刑毒打,那么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又会如何呢?严正学事件已不仅仅是他个人的 遭遇,作为知识分子、艺术家、人大代表,他的身份具有普遍意义,应该说,此事为我们每个人维护国家法制和自身权利敲起了警钟。
为此,我们呼吁:
公安机关代表着政府形象,作为执法者,应杜绝任何侵害公民权利和尊严的事件再次发生,以保障我们今天改革开放的形势和安定团结的局面。
我们支持严正学先生的起诉,并希望被告方在诉讼期间依法办事,任何人不能凭借自己的权力干扰或变相阻挠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
我们时刻关注着此案的发展,希望法院能明辨是非,公正判决。
对违法行政所构成的故意伤害罪,应追究违法的刑事责任,并依法严办。
一九九四年元月二十七日
《呼吁书》后共有各界人士350多人签名。
发起人: 马海星 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副主任
袁红冰 北京大学法律系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 助理研究员
王家骐 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
尹 彪 严正学诉讼代理人
邓存枚 武汉市群众艺术馆
签名人(部分)按签名顺序排列:
邓忠 经理
吴祖光 剧作家
方振楠 工人
刘心武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作家
方力钧 画家
张显杨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石忠生
郑仲兵 中国作协,理论家 文音
李前宽 长春电影制片厂总导演,八届全国 毛毛
人大代表,吉林省人大常委 毛益生
刘念春 自由职业者 孔蔚华
闵 琦 自由撰稿人 王勇升 音乐家
周国强 工人 王淑芳 学生
包遵信 史学家 王颂
王丹 自由职业者
王 浩
杜刚建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王建京
沙裕光 会计师 王庆国
程生达 武汉市美协副主席,武汉市政协委员 王 玉 干部
周三军 法院审判员 王培君
姚剑梅 法院审判员 王利书
李西安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中国音协书记处书记 王建立
林京耀 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员 王经纬 画家
赵竹筠 民主人士 王金桂 画家
李海 自由职业者 王敏帆 技术员
施万春 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教授, 王桂丹
作曲家,中国音协常务理事 王运卿 法官
刘晓波 博士,自由撰稿人 王为德 干部
丁学惠 干部 王海鸥 中国音乐学院留苏学生
丁惠黎 编辑 王永明 中国音乐学院作曲家
刁英华 工程师 王 维
卫明 工人 王汉魁
于青岛 王劲松 北京教育学院艺术系
万延海 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 王广义 画家
马新军 王艳芹 教管所工作人员
马文豹 记者 王桂柄
马正亮 王东成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马德帆 画家 王学儒
王潘连 洪帆
冯金光 洪利 司机
古扎努 个体劳动者 洪 歌
白惠峰 中国科技大学干部 胡源华
召鹏 北京教育学院艺术系 胡骁
节连军 干部 胡默
卢斌 干部 胡丹娃
卢跃刚 《中国青年报》编辑 胡明 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教师
齐晓友 荣淮河 干部
刘兰英 赵勇 公务员
刘箐君 赵克高 工人
刘 芳 干部 赵淑民 干部
刘港顺 画家 赵云江
刘向宏 《传记文学》杂志社编辑 俞心焦 诗人
刘包军 范敏
刘卫民 记者 珑艺梅
刘清旺 工人 罗晓清 公关经理
刘淳 顾军
刘娟 干部 顾云进
刘海 顾丞峰 《江苏画刊》编辑
刘丽俐 殷俊中 武汉市群众艺术馆
刘彦 画家 郑克明 干部
刘廷尧 长春电影制片厂演员 郑长年 长春电影制片厂制片
田京斗 工人 姚建国 个体劳动者
由旭华 姚多遵 北京教育学院艺术系
申春宝 星团建材装饰材料公司总经理
钟鸣 武汉市青年美协理事
申伟光 画家 郭修琳 浙江省八届人大代表
芮雪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 江温岭县人大常委,中国
单年四 美协会员
河流 干部 郭琳洲 中国音乐学院歌剧系主任
罗云琏 中国音乐学院歌剧系副教授
旺忘望 画家 姜秀芳 黑龙江省作协
周艾翎 干部 姜洪 司机
周南 姜则奇
周玉骐 姜波 《电影文学》杂志社编辑
周蔚 栗宪庭 中国艺术研究院
金水 徐利君 干部
郑良 徐磊
杨鸣茧 徐陆英 长春电影制片厂文学副主任
杨虎 干部 高秀英
杨剑 高辉
杨青 高绪 司机
杨东风 农民 高志勇 画家
杨靖
杨东平 北京理工大学副研究员
秋燕 工人
洪 波 高建元 农民
高中魁 魏野 画家
高延松 孙秀
高男杰 中国音乐学院图书馆馆长,
孙 元
教授 孙光深 北京教育学院艺术系
秦成雄 孙大志 北京教育学院艺术系
袁俊 干部 孙伟
梁宇 经理 孙学青 北京昆仑饭店外企公司
梁毅
孙如林
晓丹 记者
孙虹 中国音乐学院副教授
凌幼娟 《中国报道》杂志社记者
孙震博
谢红军 画家 任玉和
谢华 《女子文学》杂志社
纪钢 武汉市书协理事,群众
理夫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家 艺术馆党委书记
龚华娅 武汉市群众艺术馆
牟国辛 领班
康 敏 编辑
朱江 画家
黄贝岭 香港《倾向》杂志主编,诗人 朱学贵
黄彤炜 律师 朱进 画家
黄 薇 画家 朱丽娜 干部
黄建安 工人 朱明尧 工人
黄学铣 干部 许 军
黄超  健
黄晓萍 许见宝 运动员
黄国林 许如福
黄德林 武汉市书协秘书长
许明 北京教育学院艺术系
初秀英
秦宝和 工人
毕世海
崔风岭 化学集团公司
任建国 工人
崔卡兴 北京国贸大厦
汪纳 医生
崔沧日 画家
牟森 话剧导演
曹思原 司机 邵今东
曹伏典 职员 岛子 诗人
蒋中流 克石 记者
蒋智雄 工人 何毅 学生
蒋 樾 独立制片人 何文富 教师
常继严 何波 干部
常健英 护士 何德莆 干部
符友明 何润源 中国音乐学院副教授
程晓洁 中学生 沈继周
贾京生 经理 吴静波
贾建英 管理员 吴臻 公关经理
贺勇 干部 吴 保 北京长城饭店
詹彬 干部 吴亦洁 学生
杜钧 领班
杜健
魏文芳 工人
杜 憾
魏劲强 余峰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
孙晓宁 北京大学法律系教师
牟晓彬 工人
王仲秋 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
牟晓卫 工人
肖碧光 北京大学副教授,博士
牟树立
温需敏 北京大学教授
翟墨 画家中国艺术研究院
金和 彭星海 主管
宋书元 干部 彭加瑾 作家
华继明 画家 温洪学
华夏 画家
窦英才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
李 鹏 领班 崔玉如
李 涛 蔡锦 画家
李丽 中国科技大学学生
韩天墨 画家
李净 干部
潇潇 诗人
李矛 谭敬朴 工人
李淑华 谭 洁
李 明 干部 佟举 北京顺义县委干部
李宁 石达林 中国银行干部
李志宏 记者
王瑞庭 中国艺术研究院
李桂荣 尹光中 画家
李力 伏利公司 谢志华 记者
李贤辉 孙克 美术编辑
柴小刚 画家 乔晓光 画家,中央美术学院
李矩 肖幼娟 学生
李燕映 中国音乐学院教育系学生
沙林 记者文艺报
闫驰 北京昆仑饭店外企公司
邱玲 画家
陈恒 张国利 干部
陈越全 张希英
陈 曦 工人 张卫
陈京霞 张勇 个体劳动者
陈勇 张耆
陈蔚 张秀生
陈伟 张春林
陈 稹 大学教师
张卫民
陈娅道 张朝翔 西安画家
陈晓光 武汉市书协办公室主任
张利华 工人
韩晓文 干部
张 平
曹艺英 张华明
张勇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师
张永平 工人
张少善 武汉市美协办公室
曹利华 张秀华 教练
曹靖宇 张晓平
莫欣 东方科技公司保税中心
张庆康
鲁松 东方科技公司保税中心
张锋 中国科技大学干部
舒晴 张美厚
储海蓝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张凤泽 个体劳动者
鲍建梅 干部 张银成 干部
鲍世歧 张粉银 工人
张志坚 化学集团公司
张跃 干部
1994年1月28日《世界日报》报道:
《异议人事发表两份请愿书》
–一促杜绝侵害民权事件再发生 一要求释放秦永敏
[本报新闻中心报导]北京大学法律系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袁红冰,和专门受理“民告官”案件的北大法学硕士研究生王家骐,廿七日公开发表各界联署呼吁 书,要求公安机关杜绝任何侵害民权利益和尊严的事件再发生。这项呼吁书的签名人数,是内地自八九年六四事件后最多的一次,共三百五十人。
事缘于九三年七月二日,圆明园艺术家村村长,浙江省椒江市人大代表严正学,因坐公车时与售票员发生纠纷,严正学称,其间和其后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拘留,并以电棍打了一番。严氏已作出行政诉讼,要求追究公安机关就违法行为负责。
呼吁书指出,人大代表尚且遭如此拘禁刑打,普通市民更不用说,呼吁书支持严正学作出起诉,并要求当局依法办事,法院独立审判,追究责任。签署者会密切留意案件的发展。
这次联署行动,因为是警民之间的纠纷,掀起六四以后最大的一个签名活动,其中包括学者、艺术家、记者、律师、工人、干部、省人大常委、市民等。
呼吁书原在九三年八月起就,但起草人称,为免使事态复杂化,在五个月后见当局仍末加以改善,更对严正学作出威胁,因此迫不得已必须公开此书,并已将呼吁书递交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
…………
1994年3月2日深夜,严正学的诉讼代理人北大法律系研究生王家骐被身份不明的人绑架上来路不明的两辆轿车。在昌平的一个关押地关押后送唐山公安 局关押。同日深夜,支持起诉的北京大学法律系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袁红冰、律师周国强及诗人王慧被抓捕。至此,几位“呼吁书”的发起人,全部投入监狱。
1994年3月3日严向北京市公安局抗议非法拘禁严的诉讼代理人王家骐等人士。
1994年3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中止“行政诉讼”而改由刑庭审理。3月11日严正学向法院及有关部门递交:
《 坚持行政诉讼的声明》
事态的发展使人担忧,因此《青年时报》在长篇报道最后发出了沉重的感叹:人间自有公道在,人们期待着这一案件的公正裁决。
善良人们的愿望、人间的公道,甚至是法律,早被执法者撕成碎片,践踏脚下。执法者“永远正确”的统治惯性早深入到它的每个统治细胞,连一个小小的派 出所的过错,都绝不能认帐。这也成了不争的事实。因此我在法庭前讲话中所说的“从法庭出来,不知等待我的是精神病院还是拘留所”,又一次被不幸言中!
1994年3月的最后一天,北京海淀法院刑庭的石庭长等二人专程来椒江告诉我此案将由刑庭开庭审理,由检察院向打我的警察之一张驰提起刑事诉讼,要 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说“这是政府为你伸冤”“更实惠”。我说:“我是在公安局内被毒打致重伤的,已提起行政诉讼,我告的是行政机关,不可能再去刑庭立 案。”我接着又提出了几条原则:首先,你们用我的被告调查的材料开庭,我无法接受;而打我致伤是在派出所内进行,是公安局的行政行为。我不同意把责任推给 其中一个警察,让他作替罪羊,这是不公正的。第二,起诉书上把法医鉴定的“重伤”改为“轻伤”,我不同意,要求重新鉴定。第三,你们没有对我这个受害人作 过调查和笔录,如此草率就要开庭,我不同意提起附带民事请求,我的所有要求都坚持在行政诉讼中解决。他们在我家软磨硬泡,口头答应补充调查,再次作法医鉴 定,坚持要我与他们同车返回北京。但到北京后,什么许诺都不曾兑现。
1994年4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戒备森严,在不允许记者及旁听者列席的小法庭里,由刑庭作不公开审理。
4月7日北京市所属报纸及电台传媒作了歪曲事实的报道,严向有关部门及市属各报纸递交:《 严正学严正声明》
《浙江日报》1994年4月12日对这次刑庭开庭作了报道,摘录其中一段如下:
对这一判决,受害者严正学在开庭审理前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上申诉了四点:一、我在海淀公安分局东宫门派出所内,被铐上手铐严刑毒打致重伤,是一起 发生在行政机关内的执法机关的违法行为,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对待,更不能将原告作为证人出庭;二、去年法院受理后作的法医鉴定,结论是重伤,检察院起诉中却 变成了轻伤,这是一种违背事实的行为;三、此案的直接参与者有3人,现在却只追究一个人的刑事责任,于法于理都有失公允;四、我坚持在行政诉讼中解决。
4月6日,法官要求严正学在法庭笔录上签字时,严正学又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作为本案的受害人,法庭不让我参加全过程的审理和法庭辩论。而进入法庭 不到20分钟竟强迫我离开,不让我在法庭上叙述伤害的经过和伤情。法庭这样做侵害了刑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庭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我要依法 申诉。”
…………
《严正学小档案》
严正学,1944年1月11日生于浙江省海门(现台州市)。
1962年求学于浙江美术学院附中;文革始,美院瘫痪,为追求更真实的生活,严以波希米亚人的生存方式走遍了神州大地,有20多年浪迹天涯的历史,美术史界称其为大陆最早的“职业画家”,中国第一位盲流艺术家。
1962年起参加各类美术展览,并从事壁画及环境艺术创作;
1988年7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严正学、严颖鸿父女两代人画展》;
1989年1月起自传《路漫漫》由中国美术报连载;作品多次发表于各专业杂志及报刊。
1989年1月南京举办《严正学、严颖鸿父女两代人画展》;后入伙城市部落《北京圆明园画家村》,从事艺术创作,严被推为村长。
1993年,因旨在检验中国法制真伪的“行为艺术”,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暴力镇压侵犯人权。
1994年4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诱捕严正学,羁押北京海淀厢白旗监狱一橡皮监牢中。
1994年5月23日,严被押送北京大兴团河监狱,关入黑牢(禁闭室)。
1994年5月27日,严被押送北大荒“北京双河监狱”强劳。
1994年9月27日,在北京监狱局双河监狱,十几名警察将严上下手反背铐,用6根电警棍同时电击、对严进行长达三个多小时的酷刑;监禁服刑期间,严在狱中仍进行绘画及文学的“地下”创作。
1996年3月27日刑满释放。
1996年4月3日在北京西四举办《严正学狱中画展》。
1996年10月定居北京八达岭长城岔道城小区从事艺术创作。
此后,仍继续其民告官的“行为艺术”。相继对北京劳教委、北京监獄局双河劳教所、北京昌平司法局、北京市昌平公证处、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 广东边防局、中国纺织出版社、官办精品购物指南、中国工商银行椒江支行、台州市椒江文化局提起行政诉讼……虽屡訴屡败,但也迫使当局对两名穿警服的执法者 判刑法办,使北京双河监獄监狱長黄战友三开,被剝去警服一开到底,成了严“民告官”行为艺术中第三名受到严惩的执法败类。
1999年5月,严作为负责人向公安部门申请,到国家司法部前举行50人以上的游行集会,公开地进行反腐败签名请愿和演说,6月19日在杭州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
2001年,严“起诉政府卖淫”,被国内外媒体广泛报导,特别是《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中国法学会的《民主与法制》、中国新闻 社的《视点》、新华社《浙江经济报》、中央政法委《法制日报》……等数十家报刊公开曝光,被传媒称为”中国第一公益诉讼人”,是大陆最负盛名的行为艺术家 之一。
2002年8月8日,由满洲里出国,经莫斯科至欧洲,在访问欧共体各国后由巴黎直飞美国纽约、华盛顿、旧金山后返回中国北京。
2003年2月2日,【行为艺术】 官商勾结狼狈为奸鱼肉百姓!严正学九告司法局终赢官司。
2003年9月24日,应邀赴美国纽约举办《严正学狱中画展》。后住曼哈顿97街67E从事艺术和民主活动。
2004年3月20日,为抗议浙江台州公、检、法、黑骚扰与迫害返回中国。
2004年6月28日,呼吁立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致胡锦涛书记、温家宝总理公开信。
2004年7月3日,【行为艺术】私有财产保卫战。
2004年7月27日,发表:“十面埋伏”被强暴“秋菊”再遭强暴。
2004年9月14日,【行为艺术】严正学凶多吉少?
2004年10月28日,【行为艺术】 颠覆父母官,严正学状告公安局今日开庭。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权新闻发布《画家严正学当庭揭穿被告公安部门作伪证》。
2004年11月2日,【行为艺术】 审判“共产”党 清算“刮民”党。
2004年11月8日,【行为艺术】决战公、检、法、黑。
2005年1月25日,【行为艺术】《审判“共产”党、清算“刮民”党》再次立案。
2005年2月5日,【行为艺术】《审判“共产”党.清算“刮民”党》现场直播。
2005年3月8日,【行为艺术】 “可爱的中国”。
2005年3月10日,两会期间,著名画家严正学被暴打抓捕。
2005年3月11日,中国人权新闻发布:“两会”期间公安部门抓捕、拘禁、施暴案件全国各地多有发生。
2005年3月13日,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关于会员严正学失踪的声明。
2005年3月14日,【行为艺术】火戈致习近平的公开信——强烈要求停止侵害严正学先生。
2005年3月14日,【行为艺术】温总理,敬请惩治凶手纠正冤狱释放严正学!
2005年3月18日【行为艺术】画家严正学遭椒江法院迫害。
◆严正学一案的最新消息。
◆从“鸿门宴”到“白虎堂”。
2005年3月21日,◆提高执政能力与权力寻租、权力返祖。
2005年3月24 日,◆借刀杀人、杀人灭口,谁在制造孙志刚第二?
2005年4月4日【严正学行为艺术】审判柠檬。
2005年4月30日,行为艺术家严正学被抓7次不改初衷。
2005年5月9日,【行为艺术】严正学:用行为艺术揭露中共司法黑暗。
2005年5月13日,【行为艺术】上访结束 维权开始。
2005年5月9日,【行为艺术】 将中共区党委办主任扭送中共公安局。
2005年5月25日,【行为艺术】公安局长要“告”我。
2005年5月28日,【行为艺术】著名画家严正学退队 揭党文化面目。
2005年6月15日,【行为艺术】国家权力盾牌后的盖世太保。
2005年6月21日,【行为艺术】画家严正学向警察讨公道被打成重伤。
2005年6月18日,【行为艺术】著名画家严正学起诉610主任纪实(1)(2)
610主任被带至公安局笔录 作书面道歉。
2005年7月3日,【严正学行为艺术】《审判“共产”党 清算“刮民”党》二审审判纪实。
2005年7月19日,【行为艺术】因退党、退队遭迫害,毛国良、严正学先生走出台州!
2005年10月15日,【行为艺术】将法院告上法院 严正学险遭“车祸”。
回邮地址:中国北京回龙观天慧园5号楼1单元101室 邮编:102208
北京电话:86-010-81735903 台州电话:86-0576-8657593
E-mail: yanzhengxue@hotmail.com ytr20050308@gmail.com
全文完
揭露真相,抨击恶警!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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