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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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衛立煌總指揮、宋希濂師長指示閩境剿逆軍事電
提議「確立今後物質建設根本方針」案
空軍訓條
電告四川收復區難民代表
電勉南京陸軍軍官學校第九期畢業學生
致陳濟棠、何鍵總司令加強碉堡工事防匪西竄電
呈中央政治會議請速訂華北通郵通車方針電
電知陳濟棠總司令派何鍵赴粵晤談
致黃郛委員長請回北平坐鎮電
致於院長右任請勸各監委對彈劾顧孟餘案適可而止電
電衛立煌總指揮指示剿匪機宜
復四川程澤潤特特員等促各軍重整陣容合作剿匪電
致汪兆銘、孔祥熙請維持川省金融電
致盛世才督辦妥慎處理新疆事務電
復汪兆銘院長商五全大會展期召開電
電令剿匪各將領努力追剿西竄之匪
為華北通郵事致汪兆銘院長電
致衛立煌總指揮、宋希濂師長指示
閩境剿逆軍事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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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91頁
〔第91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一月三日於建甌——
延平城逆共為三營,現以兩營移駛城南九峰山等處,而以一營留守城內,其防守城外部隊待我攻擊開始時,必向下道尤溪方面道路逃竄,故我軍須在各該路酌
留少數部隊,扼要埋伏,勿使漏網。又電云:據劉和鼎軍長稱,九峰山如由西向東仰攻,甚難生效,以其工事皆向西構築,且為劉軍長所親築也。故進攻時必須待飛
機轟炸奏效,或暫取包圍監視姿勢,以待延平城攻擊之結果,再定部署。惟我軍進攻延城時,九峰山方面亦須佯攻協助,望相機處置。
提議「確立今後物質建設根本方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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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92頁
〔第92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於南京四中全會提案——
(一)確定國民經濟之中心,於富有自然蓄積並不受外國商業金融支配之內地,以下列步驟達到之:(1)統一於中央政府之下;(2)國家及私人大工業今
後避免其集中於海口;(3)以各種合作社籌劃農業金融,並以政府之力推銷其農產物,使經濟中心區之農業復興;(4)改訂賦稅捐納制度,以保工商事業之發
達;(5)道路航路之開闢,以此地為線網之中心,尤須首先完成西向之幹線,使吾國於海口外,尚有不受海上敵國封鎖之出入口。
(二)於經濟中心區附近不受外國兵力威脅之區域,確立國防軍事中心地。
(三)全國大工廠鐵路及電線等項之建設,均應以國防軍事計劃及國民經濟計劃為綱領,由政府審定其地點及設備方法。
空軍訓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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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93頁
〔第93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二月八日於杭州——
第一、至高無上,為空軍救國,獨一無二的責任。
第二、為國捐軀,為空軍救國,殺身成仁的精神。
第三、有我無敵,為空軍救國,至大無畏的膽量。
第四、服從命令,為空軍救國,共同一致的要素。
第五、再接再厲,為空軍救國,盡忠黨國的氣節。
第六、冒險敢死,為空軍救國,死中求生的出路。
第七、精密週到,為空軍救國,持顛扶危的基準。
第八、親愛精誠,為空軍救國,共同生死的德性。
第九、質素樸實,為空軍救國,光明磊落的本色。
第十、自強不息,為空軍救園,雪恥復仇的志氣。
第十一、克服天然,為空軍救國,戰勝一切的本能。
第十二、堅忍不拔,為空軍救國,最後勝利的要素。
電告四川收復區難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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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94頁
〔第94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於南昌——
赤匪竄擾川北,迄今已閱年餘,諸君所身受之荼毒慘苦,實已至矣極矣。茲幸劉總司令秉命督剿以來,各路剿匪將士奮發用命,宣(漢)、綏(定)、儀
(隴)、營(山)各縣相繼收復,二期進剿亦已開始,雖匪勢已窮,肅清有望,然一般民眾其當日身陷匪區,創鉅痛深,自無論矣。即係流亡在外,今得故里重歸,
而室破家亡,親故被害,哀傷之情,又何可言。況復赤匪所經,百物蕩然,貲財倉廩,焚掠一空,飢寒交迫,生計維艱,嗟我同胞,更何堪此!本委員長殺賊救民,
忝膺職責,睠懷西顧,彌切痛傷。茲已懇電中央,請撥賑款,妥籌救濟;惟是赤匪殘餘,現尚負嵎巴通,殲滅收拾,固軍政當局之責,而協助防範,則惟地方民眾是
賴。所冀我被難同胞,懲前毖後,自今以往,務須努力善後,緊嚴組織,充實自衛,清除奸宄,各盡其才,各竭其力,使地方有洽和嚴整之象。軍民互助,聯成一
片,則區區殘匪,曾不足平,福利安康,永無後患矣。
電勉南京陸軍軍官學校第九期畢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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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95頁
〔第95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五月六日於南昌——
國難嚴重,日甚一日,軍人職責,愈益艱鉅,諸生畢業後,服務於各部隊之幹部,同時即為保衛黨國民族之中堅,必須抱定實行主義之信念,發揮禮義廉恥與
信智仁勇之德性,砥礪勤勞堅忍犧牲之精神,艱難困苦所不畏,物質缺乏所不計,上以是承命,下以是馭眾,必能脈絡貫通,眾志成城,以完成革命,而獲最後之勝
利。平時訓練所部,尤須注意食衣住行之規律,務合於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之原則,俾養成良好生活之習慣,以陶鑄軍紀於自然之嚴整,此其成功之關鍵,尤
在長官率先躬行,樹之模範,使部下涵濡感化,增其尊敬信仰之心,是又軍隊之精神魂魄所寄,望諸生務各深切體會而力行之。
致陳濟棠、何鍵總司令
加強碉堡工事防匪西竄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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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96頁
〔第96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五月十八日於南昌——
贛南殘匪,將必西竄,酃縣、桂東、汝城、仁化、始興一線碉堡及工事,務請組織西南兩路參謀團?手設計,一面準備部隊,一面先徵集就地民工構築碉堡為
第一線;其次郴州、宜章、樂昌、曲江乃至英德為第二線;先待第一線工作完成,再修第二線,總期於此兩個月內,第一線碉堡設法趕成,以為一勞永逸之計。
呈中央政治會議請速訂華北通郵通車方針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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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97頁,第98頁
〔第97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於南昌——
華北停戰,瞬屆一年,以通郵通車問題不決,致撤兵遷延,交通梗塞,始終保持戰時之狀態,不特戰區善後要政,無從進行,而社會不安,人心不定,尤足深
慮。且東北土地,為中華之土地,而東北人民,皆為我國之同胞,其原籍多隸冀魯,休戚相關,精神相感,若長此隔絕,不設法補救,豈惟失地,實亦等於棄民,曩
之百般搪塞而欲有所期待者,原屬觀望國際形勢,深恐自蹈事實上承認偽組織之嫌,致失法律地位耳。今者國聯諮詢委員會決議通郵原則,已認為基於事實之必要,
聽由會員國之郵政機關與偽滿之郵政機關發生關係,而釋為與承認偽國無關,則通車問題我國獨當其衝,自屬無可避免,且敵燄因此益張,與其坐待強迫,不可收拾
而後為之,不如即速自定方針,自動主辦之為愈。竊以為通車應准另組商業機關,自備車輛,居中承辦,祗通客車,不通貨車,每日客車亦以對開一次為限,偽國車
輛則絕對不許入關,凡涉及偽滿及可解釋為承認偽國或其政權存在之處者,概從避免,擬以此為通車之標準原則,悉力與之週旋。中正焦思熟慮,捨此別無他道,應
請中央責成行政院督同主管人員,即依此與對方商洽,俾得突破難關。在商洽進展之過程中,為力求慎密起見,並請中央授汪同志兆銘及中正以考慮決定之全權,如
所擬之標準原則相距尚遠,不能辦到,則中正等仍當請命中央,重加指示,不敢稍有〔第98頁〕踰越。祗期中央密為授權之決定,俾便進行,則汪同志與中正當負
其全責,並不作為中政會議通過之議案,以維持中政會議之尊嚴,迫切陳詞,敬候公決電示。再者通郵問題,較之通車尤為複雜,今國聯業已議決原則三項,急轉直
下,我國亟應有以自處,尚祈併責行政院悉心計議,早日妥訂應付方針,另呈候核奪進行,以免自損立場,益陷艱困,不勝企禱。
電知陳濟棠總司令派何鍵赴粵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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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99頁
〔第99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六月十一日於牯嶺——
世界戰雲,幻變愈急,宗邦運命,漸達最後之試驗時期,吾人生逢其時,適當其衝,責無可諉,能否力圖自贖,挽救危亡,亦祇餘此最迫最促之機會。中正見
聞較切,憂心如焚,兩三年來,祇期糾合全國之力量,以清心腹大患之赤匪,並融洽各方之意見,共拯空前未遘之國難,埋頭苦幹,自信恩怨渾忘,成見悉捐,苦心
孤詣,原不求世人悉諒,第蓄意搗亂者,仍挾其造謠挑撥之慣技,資為簧鼓,別有會心,當此國命不絕如縷之時,豈容糾紛再起,自促滅亡。吾人實負中央地方之重
責者,似有掃蕩一切疑雲,速謀一致努力之必要。兄等所見想必相同,在剿匪進行中及匪患平定後,凡安內攘外之大計,與治標治本之方法,不妨交換意見,徹底磋
商。芸樵(何鍵)兄關懷尤切,茲特托其赴粵晤談,尚盼開誠相示,以求一當,此間情形及個人所感,芸樵兄知之較悉,諒能面罄,不復@縷,特電密達,諸希察
洽。
致黃郛委員長請回北平坐鎮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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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100頁
〔第100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七月七日於南京——
弟等詳商各點,列舉如下:(一)國危至此,吾人即負起責任,只有不計成敗利鈍,努力做去,且此事,如數人共負一擔,一人息肩,餘人亦只有放下,吾兄
辭意切望打消,否則,弟等只有共同進退。(二)吾兄辦事困難,弟等所深知,有可即謀解除者,有須假以時日始能謀及解除者,當分別做去,並隨時電商進行。
(三)吾兄稍事休息,固為健康所必須,但恐過久,則華北諸人失卻指導,工作懈弛,且野心者更得機會,以肆其挑撥離間,故望吾兄稍事休息之後,仍回北平坐
鎮,總之,吾人在今日祇有從積極做事方面?想,中國始或有生路,良心亦得稍安,若從消極?想,則前顧茫茫,危亡洊至,吾兄去歲五月挺身出任艱危,耿耿之
心,良所共喻,惟望始終共同擔負責任及共同解決一切困難,消極之言,幸勿再提,是所切盼。
致於院長右任請勸各監委對彈劾
顧孟餘案適可而止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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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101頁
〔第101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七月十五日於牯嶺——
關於監院彈劾顧(孟餘)案,前接兄復電謂:宥在監委,即為失職,宥在中央,則監委當無異詞,維持體制,兼顧中樞,苦心調護,欽佩殊深。現此案事實,
漸次明顯,而中政會亦已議定適當解決之辦法,收帆息紛,此正其時,尚希我兄轉勸各監委同仁,適可而止,不可再起波瀾,激成意氣。國家危難至此,無論內外,
均有人企願中樞解體,以起大紛,吾輩於互相規勉之餘,正宜益加團結,以期免於棟折榱崩之局,想賢明當亦謂然也。
電衛立煌總指揮指示剿匪機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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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102頁
〔第102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九月一日於牯嶺——
羅匪竄陷浙邊慶元,進逼龍泉,保安團失利,匪計必乘閩贛邊境空虛之時,使我東顧有慮,牽制我圍剿之軍。惟龍泉、浦城、麗水公路已通,故不必患匪入浙
內地,此時已令第四十九師主力向松溪追擊,並令補充旅兩團由撫州經上饒開浦城,約灰日可以集中,如兄能於灰日前抽兩團以上兵力,於七日由延平先集中建甌,
指揮各部,相機圍剿,並已令派杭州飛機聯絡各路對匪偵炸,則不難一鼓殲滅也。
復四川程澤潤特派員促
各軍重整陣容合作剿匪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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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103頁
〔第103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九月十四日於牯嶺——
綜合各路近日情況,五、六兩路受挫後,三、四兩路又不支而退,一、二兩路亦復後撤,似此情形,匪已得寸進尺,我則全線動搖,曷勝焦慮。其實川軍決非
兵力不足,即各路兵力亦應皆有獨立作戰之能力,所缺乏者祗合作精神與剿匪經驗耳。年來一再接戰,則匪之情偽已悉,經驗想已增進不少,匪雖長於突擊,而最缺
持久力,我軍縱一時不能犁庭掃穴,然穩紮硬陣,沉?部署,俟匪之來,自亦不難迎頭痛擊,挫其凶鋒,何至望風而退,牽動全局,推原其故,皆由各軍中心畏怯,
互相猜疑,利害不相顧,步調不協調所致。此種病根,如不徹底剷除,縱增加援軍,亦於事無濟。為今之計,一、各路軍應就巴河附近現陣地盡力死守,毋得再行擅
退,否則中央必予嚴懲。二、甫澄(劉湘)應即遵令復職主持,不得諉卸責任。三、各路將領應勘透利害,大徹大悟,認定赤匪為公私唯一之仇敵,惟有併力會剿,
乃為自救救川最捷之生路。四、剿匪全般計畫,中央統顧兼籌,自屬責無旁貸,惟遠水莫救近火,且川省不缺兵力,祗能就各路現有部隊,重整陣容,再接再勵,不
可妄存倚賴之心。以上四端,兄等應本此旨,一致動作,切實勸告,鼓其頹敝,化其隔閡,以達成任務。除另電各將領誥誡,並再促甫澄負責外,特電遵照。
致汪兆銘、孔祥熙請維持川省金融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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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104頁
〔第104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九月十六日於牯嶺——
頃劉湘派代表到牯略稱:一年來剿匪共用去軍費一千三百萬元,目前餉項支絀萬分,而重慶金融尤有岌岌崩潰之虞,擬向中央請求關於維持金融及籌措餉項之
辦法:一、劉湘歷年已發行公債九千數百萬元,雖其發行手續條件,不能切合中央規定之公債條例,或不易邀准正式通過,但祗求呈報備案,中央祗須批復一悉字,
俾川中商民知此項公債業報中央備案,人心得以安定,債價不致慘落。二、劉湘所辦地方銀行,一年以來,已發紙幣八百餘萬元,擬請中央准予發行權,當告以財部
規定各省地方銀行發行紙幣最多者以六百萬元為限,今川既逾此額二百萬外,將使中央為難,復據謂四川比較他省地廣人多,擬請中央據此特別通融,准發行至一千
二百萬元為限。蓋紙幣既經中央准發,則信用亦增,金融可固。否則,恐即時發生擠兌風潮,以上兩項,如能辦到,則金融賴以維持,籌餉自亦勉可鬆動等語。川省
金融為川軍餉源,自有相當維持之必要,惟可否准如所請,希兄等詳加核議電復。
致盛世才督辦妥慎處理新疆事務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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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105頁,第106頁,第107頁
〔第105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於牯嶺——
彭(昭賢)廳長抵贛晤談,並?到手書暨軍政報告省府呈文各件,均一一閱悉,具審新省種種近情。吾弟努力戡亂,既平張馬,收復南疆,固圉集勛,矢忠許
國,大義昭然,嘉慰殊深。中央對弟始終以新事付託,倚畀極專,屬望尤切。第以邊遠阻隔,弟處對中央之實情,不易詳悉,遂不免尚多疑沮,茲特為弟剴切一詳道
之:去歲黃次長慕松奉派赴新,純屬宣慰性質,絕無他意,歸後黃來謁談,亦極稱許弟之才能,除略述在新誤會原因外,別無間言。嗣後羅部長(文幹)續往,則以
彼時中央方免去其外交部長兼職,乃自請赴新,考察邊情,並無特殊任務,所謂以汪院長名義發致張培元之艷電,若非此次彭廳長帶呈油印電文,中央任何方面均未
夢及,日前汪院長來牯,當示以此電,甚為詫異,回京後立即澈底追查,忠密電碼雖屬張羅特約專用之本,然遍檢當時外部致俄使館各電原底,均無此稿,並約羅部
長面加究詰,亦根本否認,有捏造院令冒名發電情事。惟張培元曾致羅江電,有事機緊急,不能不矯造中央命令以行之語,則艷電由張偽造,張已自承,而艷電內容
如何措詞,即羅亦未深知。蓋邊防督辦及該電所列南北疆總司令各職,均為軍事長官,其任免皆應由軍委會呈請,非行政院所能決議,且艷電中有呈由國民政府公佈
字樣,而實際國府始終並無此令。凡茲種種,其確出假託,更可一目瞭然。迄今春孫〔第106頁〕逆殿英抗命綏寧,中央鑒於逆部多至五六萬人,土匪共黨烏合混
雜,深恐萬一不能就地殲滅,彼必西竄甘新,斷非甘新原有部隊所能遏堵,將貽西北無窮大患,同時蘭州綏靖主任朱紹良又屢電乞辭,是時中央確有撥派晉綏部隊交
由黃部長紹竑率領駐甘主持而為跟蹤追擊孫逆西竄之準備,嗣孫部即在寧夏繳械,於是派黃之議遂亦久已根本打銷。要之新疆內則種族複雜,外則強鄰環伺,其情勢
艱危,無異昔日之東北,中央最願得一忠勇明幹之才,擔當其間,弟年來奮發有為,正符斯選,堪膺重寄,故曩時張培元、馬仲英雖迭派代表來謁,絕未納其任何請
求,然亦唯其如此,舉凡新省內外之圖逞志者,遂莫不故造謠言,淆亂黑白,陰肆挑撥操縱,使中央與吾弟之間情感疏隔,而自墜其彀中,此實不可不注意嚴防者
也。今後治新方針,吾弟函陳各節,允為扼要,惟其間尚有最大之關鍵:第一、以新省環境論,比鄰俄、英,對俄自尤有與謀親睦之必要,然必須為中國為中央而和
俄,決不可為蘇俄而和俄,尤不可採取緊閉後門大開前門之政策。蓋蘇俄鐵路已環繞新邊,朝發夕至,而新省與內地則儼同封鎖,循此不改,恐內地之睽隔愈久,則
新省必愈陷孤危,一切任人支配而不能自拔,不特將為東北之續,即弟亦終必為所犧牲,甚望弟於此猛省。一方應切靠中央,以求外交運用之得宜;一方應趕緊恢復
內地交通,切取聯繫,使新省物產,內地商貨,彼此暢流,以促進地方經濟之繁榮。中央既對吾弟優加倚畀,絕無歧視,一切更有中正力為主持,吾弟慎無稍存疑
慮,自趨疏遠。第二、新疆全省人口四百餘萬,漢族僅佔百分之五,總數不過二十餘萬,而實際漢人在新之一般官吏,大抵衰朽庸闇,積習甚深,不能潔身振作,足
以召他族之反感,而損其對漢人之威信,前途實堪危慮。吾弟尤宜參透此中病根,亟應從國內多多羅致有〔第107頁〕國家思想及事業觀念之忠誠廉幹人才,邀約
赴新佐治,則吾弟所謂修明內政,乃克收刷新面目之實效,否則弟雖勵精圖治,其如眾醉獨醒,一傅眾咻何。總之,吾弟在新,值此大有為之機會,必須秉承中央,
以為肆應,延攬人才,以共功名。無論為國家為個人計,均必力循斯軌,乃為最安全之長策,不然,行見內外交迫,禍患之來,誤國自誤,將有不堪設想者。中正以
弟昔嘗患難相從,屬望倍殷,甚願吾弟為班定遠、為左宗棠,集大勛於邊陲,作黨國之長城。彭廳長謂弟處前曾迭來各電,惟此間多未接到,凡已接者則無不即復,
且皆深致期許,不審弟均得接否。關於省府所呈整理財政問題,當轉中央院部妥為核辦,此後新省一切情形,尤希隨時電告,俾慰遠念。罄布腹心,幸加深察,並盼
電復。
復汪兆銘院長商五全大會展期召開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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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108頁
〔第108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月三日於牯嶺——
目前生死關頭,厥為剿匪問題,石城、興國月中可下,寧都、長汀月底亦必收復,現已一切準備完成,復值秋高氣爽,實為進剿最便之時機,倘三個月內,時
局不生枝節,則殲滅贛赤,饒有把握。弟連日苦思,竊以為於此剿匪工作浮屠合尖之際,苟粵方暫能相安,則對其大會展期之請求,似不妨再為讓步,否則,萬一因
此引起變端,彼縱不以兵北犯,然南路撤退,網開一面,或並集會組府,虛張聲勢,均足使匪燄復張,致隳垂成之功,則數年來人力財力之集中以赴者,將同虛擲,
國事前途,必益不堪問。查此次大會雖格於黨章規定,不能再展,然曩歲三全大會實際固照黨章已逾期兩年之久,始行召集,業有先例,本屆大會去歲亦以陳(濟
棠)李(宗仁)等一電之請求,而延期一年,倘今年西南方面仍可正式申請,似以勉徇其意,繼續展緩為最宜。但使黨內黨外咸知此舉非出之中央,則各方當無可責
難,將來彼輩亦無法反唇相譏。且開會早遲,於黨國一切大計之進行,毫無影響,而不授以隙,則賴以安定人心,完成剿匪者所裨實多。不審尊意謂然否?尚希兄等
詳加考慮酌籌電示。
電令剿匪各將領努力追剿西竄之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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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109頁
〔第109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於北平——
贛南匪部已由贛州與大庾之間向西逃竄,此匪不滅,不惟民無?類,而且國亦難於倖存,故民族之存亡與革命之成敗,及吾人之是否能為國為民真正努力,均
將於此覘之,即就個人歷史之榮辱而論,亦全繫於此,望切告各將士努力截追,期獲最後之勝利。茲特責成伯南(陳濟棠)、芸樵(何鍵)、墨三(顧祝同)諸兄,
務將西竄匪部聚殲於湘江以東地區,勿使漏網。如果堵剿不力,以後再任匪蹤在其防線之內竄過,以鄰為壑,則貽害黨國甚大,不問其情形如何,當概以縱匪論,令
出法隨,決不寬假。除西路與北路各軍如前電部署追堵外,切望南路軍抽出二十團以上兵力,限十一月十日前集中郴州以北地區,與西北兩路軍協力兜剿,以期克奏
膚功也,如何部署,盼復。
為華北通郵事致汪兆銘院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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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
版面原件:第110頁
〔第110頁〕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於南昌——
膺白(黃郛)庚亥電計已達覽,渠所擬通郵案之最大希望,係斟酌雙方距離而為之折衷者,果能辦到此步,自己煞費苦心,鄙意此中最大問題,一為通郵交
換,不可以總局直接當衝,而應指定一地方郵局為之居間承轉,二為郵票花紋種類之制定與變通,必須預經我方之協議。由前言之,無異地方局部之解決,頗與通車
辦法相類;由後言之,郵票既經我方之協議,自足為非偽滿主權行使之證明。弟日前在平亦曾持此與膺白暢言之,今第三者居間或片面設置商業機關承辦,既絕不能
獲得對方之諒解,為打破僵局計,似唯有依此限度與之週旋。若於通知書內附入各國與偽滿郵件通過關係通知書之例,僅作為機關與機關間之關係;或加重其不能視
為承認偽滿之語意,則似無流弊,如荷同意,請即電復膺白加工運用,以謀解決為幸。
谁是造谣者?-广州市越秀公安分局治安队滥用职权滥用警权该当何罪?
中新网广州8月30日电(奚婉婷 龚璇)广州警方30日通报了3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案例,其中广州一男子在新浪微博上造谣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据警方介绍,8月27日0时27分,新浪微博有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
致当 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该信息引起众多网民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广州越秀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不实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于29日21时许在越秀区文化里某居民楼将信息发布3人张某(男,广州人,46岁)抓获。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目前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朋友们看到我转这条“新闻”,自然不难猜到,这个广州的“张某”就是我,拈花时评。但是,大家肯定不知道,造谣的到底是谁。
”广州越秀警方“称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意思很清楚,这条微博帖子是我拈花原创,目的在”散布谣言“。果真如此吗?幸好我有
一个为网友称赞的习惯,如果是我转的帖子,只要字数足够容纳,我一定会将帖子的原创者或者被我转贴者名号注明。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尊重原创,避免侵犯作者的
知识产权。大多数的原创作者都很注重这一点,毕竟作者是花费了心血的,微博虽短仍是一种创作。
有的时候帖子转来转去的,原创者早已成了佚名,但我至少会将被我转贴人注明在帖子里面,毕竟转贴者也是花了心血的。这条帖子便是如此,在警察给我签名的打印件上,清清楚楚地注明了这是一条转贴。这一点我也向警察作了说明,他们是绝对心知肚明的。
但是为什么越秀区警方要发布新闻说: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这样说有没有目的,目的是什么?我当然不好妄加推测。不过
联想到大约两周前也是这个”越秀区警方“的三名警员造访寒舍,要求我删除两条微博帖子没有得到满足的事实,大家应该可以看到这件事情的端倪了。
经我这两天搜索查证,这条帖子的内容早在零七年就出现在网络,与我拈花何干?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信息,撒布谣言”?
这是我在北京青年报搜到的信息:
2OO7年7月18日,有网友在百度贴吧里发布名为《被吹得夭花乱坠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的文章,不少网友跟帖回复试图进—步了解鲜为人知的“故事”。
2O11年12月14日,百度贴吧里—篇名为《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原来是这样!》的帖子里作者写道:“1985年我曾随—个‘上山下乡’工作组在狼牙山所在地的易县管头乡做过半年的农村状况调查工作,有幸聆听了—位老先生对五壮士故事的另—种描述。”
“这
5人只不过是几个共产党的散兵游勇,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个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对他们怎么样。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
他们的行踪告诉了日本人,于是日本人就来围剿他们。”传言中对于细节的描述十分生动,也让不少网友对五壮士的英雄形象感到怀疑,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他
们也成了这则传言的二次传播者。“听说5个人中有3个是当场被打死的,后来清理战场把尸体丢下悬崖。另两个当场被活捉,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从日本人
手上逃了出来。”http://epaper.ynet.com/html/2013-09/01/content_6168.htm?div=-1
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我比越秀区警方更傻吗?公开向各大新闻单位散布谣言?居然还没有做好功课,没想到这是一条六年前的“谣言”!更为
可笑的是,给我的罪名居然是“扰乱公共秩序”,我转发了一条帖子,居然能扰乱了公共秩序?我有那么大神通吗?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还把我的手提电脑
给没收了,真是没地方讲理了。
更为蹊跷的是,这次对我执法的居然是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什么时候治安大队管到网络上来了??治安大队对网络有执法权吗?如果有的话以后会不会
扫黄的、禁毒的、甚至行政科什么的高兴就能管到网络上来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成立网络分局?不如都给治安大队管好了,看谁不顺眼就给他安个扰乱秩序的罪
名抓起来,天下太平!再把“作案工具”给没收了,还能赚一笔。
我自问玩网多年,从来没有编造过一个自的谎言,这也是我能得到不少网友错爱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没有人是喜欢读谎言的,要得到网友们的喜欢,至少必须
是一个比较诚实的人。那么言论自由有边界线吗?如何划分言论自由与犯罪的区别?以警察的水平能做到正确区分吗?我个人认为法院、法官更加适合担任这样一个
角色。假如我受到了公正的审判,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而无怨无悔!
这次的这件事情,我不希望就此结束。我希望我的遭遇能拿到法庭上接受审判,所以我希望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乃至诉讼。但是多年来对我施加的经济封锁使
我失去了经济能力。有律师愿意免费同我一起做这样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吗?我希望有,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希望这个国家不再有文字狱,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另外,当天我被越秀区治安队关在一件审讯室内,在一把用不锈钢焊成的椅子上整整坐了将近二十四小时。如同我当天承诺的那样,我希望问候各位经办人员的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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