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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简介
引子
一、《一个“贼”的肖像》
二、《符拉基米尔之路》
三、《梅杜萨之筏》
四、《存在与虚无》
五、《与狼共舞》
六、《涛声依旧》
七、《红框系列》
八、《日无尽头》
九、《晃来荡去的丧钟》
十、《天葬图》
十一、《幻》
十二、《梦中乾坤》
十三、《在黑暗中睁大黑色的眼睛》
十四、《天问!?》
十五、《日全蚀》
十六、《龙柱下》
十七、《火焰山》
十八、《望断天涯路》
十九、《敞开的胸膛》
二十、《甲申350年祭》
二十一、《荒原烈焰》
二十二、 《厄尔尼诺》
二十三、《魂,归去来兮》
【后记】
《背景料材》
《 呼吁书 》
《异议人事发表两份请愿书》
《严正学小档案》
《严正学小档案》
严正学,1944年1月11日生于浙江省海门(现台州市)。
1962年求学于浙江美术学院附中;文革始,美院瘫痪,为追求更真实的生活,严以波希米亚人的生存方式走遍了神州大地,有20多年浪迹天涯的历史,美术史界称其为大陆最早的“职业画家”,中国第一位盲流艺术家。
1962年起参加各类美术展览,并从事壁画及环境艺术创作;
1988年7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严正学、严颖鸿父女两代人画展》;
1989年1月起自传《路漫漫》由中国美术报连载;作品多次发表于各专业杂志及报刊。
1989年1月南京举办《严正学、严颖鸿父女两代人画展》;后入伙城市部落《北京圆明园画家村》,从事艺术创作,严被推为村长。
1993年,因旨在检验中国法制真伪的“行为艺术”,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暴力镇压侵犯人权。
1994年4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诱捕严正学,羁押北京海淀厢白旗监狱一橡皮监牢中。
1994年5月23日,严被押送北京大兴团河监狱,关入黑牢(禁闭室)。
1994年5月27日,严被押送北大荒“北京双河监狱”强劳。
1994年9月27日,在北京监狱局双河监狱,十几名警察将严上下手反背铐,用6根电警棍同时电击、对严进行长达三个多小时的酷刑;监禁服刑期间,严在狱中仍进行绘画及文学的“地下”创作。
1996年3月27日刑满释放。
1996年4月3日在北京西四举办《严正学狱中画展》。
1996年10月定居北京八达岭长城岔道城小区从事艺术创作。
此后,仍继续其民告官的“行为艺术”。相继对北京劳教委、北京监獄局双河劳教所、北京昌平司法局、北京市昌平公证处、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 广东边防局、中国纺织出版社、官办精品购物指南、中国工商银行椒江支行、台州市椒江文化局提起行政诉讼……虽屡訴屡败,但也迫使当局对两名穿警服的执法者 判刑法办,使北京双河监獄监狱長黄战友三开,被剝去警服一开到底,成了严“民告官”行为艺术中第三名受到严惩的执法败类。
1999年5月,严作为负责人向公安部门申请,到国家司法部前举行50人以上的游行集会,公开地进行反腐败签名请愿和演说,6月19日在杭州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
2001年,严“起诉政府卖淫”,被国内外媒体广泛报导,特别是《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中国法学会的《民主与法制》、中国新闻 社的《视点》、新华社《浙江经济报》、中央政法委《法制日报》……等数十家报刊公开曝光,被传媒称为”中国第一公益诉讼人”,是大陆最负盛名的行为艺术家 之一。
2002年8月8日,由满洲里出国,经莫斯科至欧洲,在访问欧共体各国后由巴黎直飞美国纽约、华盛顿、旧金山后返回中国北京。
2003年2月2日,【行为艺术】 官商勾结狼狈为奸鱼肉百姓!严正学九告司法局终赢官司。
2003年9月24日,应邀赴美国纽约举办《严正学狱中画展》。后住曼哈顿97街67E从事艺术和民主活动。
2004年3月20日,为抗议浙江台州公、检、法、黑骚扰与迫害返回中国。
2004年6月28日,呼吁立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致胡锦涛书记、温家宝总理公开信。
2004年7月3日,【行为艺术】私有财产保卫战。
2004年7月27日,发表:“十面埋伏”被强暴“秋菊”再遭强暴。
2004年9月14日,【行为艺术】严正学凶多吉少?
2004年10月28日,【行为艺术】 颠覆父母官,严正学状告公安局今日开庭。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权新闻发布《画家严正学当庭揭穿被告公安部门作伪证》。
2004年11月2日,【行为艺术】 审判“共产”党 清算“刮民”党。
2004年11月8日,【行为艺术】决战公、检、法、黑。
2005年1月25日,【行为艺术】《审判“共产”党、清算“刮民”党》再次立案。
2005年2月5日,【行为艺术】《审判“共产”党.清算“刮民”党》现场直播。
2005年3月8日,【行为艺术】 “可爱的中国”。
2005年3月10日,两会期间,著名画家严正学被暴打抓捕。
2005年3月11日,中国人权新闻发布:“两会”期间公安部门抓捕、拘禁、施暴案件全国各地多有发生。
2005年3月13日,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关于会员严正学失踪的声明。
2005年3月14日,【行为艺术】火戈致习近平的公开信——强烈要求停止侵害严正学先生。
2005年3月14日,【行为艺术】温总理,敬请惩治凶手纠正冤狱释放严正学!
2005年3月18日【行为艺术】画家严正学遭椒江法院迫害。
◆严正学一案的最新消息。
◆从“鸿门宴”到“白虎堂”。
2005年3月21日,◆提高执政能力与权力寻租、权力返祖。
2005年3月24 日,◆借刀杀人、杀人灭口,谁在制造孙志刚第二?
2005年4月4日【严正学行为艺术】审判柠檬。
2005年4月30日,行为艺术家严正学被抓7次不改初衷。
2005年5月9日,【行为艺术】严正学:用行为艺术揭露中共司法黑暗。
2005年5月13日,【行为艺术】上访结束 维权开始。
2005年5月9日,【行为艺术】 将中共区党委办主任扭送中共公安局。
2005年5月25日,【行为艺术】公安局长要“告”我。
2005年5月28日,【行为艺术】著名画家严正学退队 揭党文化面目。
2005年6月15日,【行为艺术】国家权力盾牌后的盖世太保。
2005年6月21日,【行为艺术】画家严正学向警察讨公道被打成重伤。
2005年6月18日,【行为艺术】著名画家严正学起诉610主任纪实(1)(2)
610主任被带至公安局笔录 作书面道歉。
2005年7月3日,【严正学行为艺术】《审判“共产”党 清算“刮民”党》二审审判纪实。
2005年7月19日,【行为艺术】因退党、退队遭迫害,毛国良、严正学先生走出台州!
2005年10月15日,【行为艺术】将法院告上法院 严正学险遭“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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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陌路
—-谨以此书献给我英年早逝的儿子严溯宇
以及同样暴死街头的年轻的生命
简介
1993年,作为中国美术史上的奇观,“圆明园艺术家村”被中外新闻媒体纷纷报道 ,然而,这群狂放的艺术家(包括画家、流行歌手和诗人)的生活方式和多元的艺术主张,却是那个一元化的体系所不愿看到的。尤其是这些艺术家偏偏活跃在京 城,竟敢在历次政治风暴的发源地–北京大学的三角地,举办自由艺术家画展;竟敢在中国人民大学门前结队游行展示他们多元的艺术创作……
于是,一张有形无形的网在他们身边撒开,而首当其冲的人便是圆明园艺术家村的“村长”严正学。7月2日,这位浙江省椒江市的人大代表、市美术家协会 副主席在乘公共汽车时因服务质量问题与售票员发生争执,竟被拉至住地东宫门派出所严刑毒打4个小时。事件发生后,严拒绝私了,并以行为艺术的方式“以身试 法”–检验中国法律的庄严或虚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时,国内外数十家报刊都以醒目标题刊登了《人大代表状告公安局》这一新闻,广大群众纷纷来信来电 向严表示支持,京城350位知识界人士(全国有1000多位)签名要求依法开庭审理,老百姓拭目以待此案的最终结果。
有关部门将此案定为93第一大案。此案成了通天大案后,北京市委控制下的舆论工具对这一事件的全部过程进行了截然相反的报道。“行政诉讼”在开庭前 被有关当局下令中止,无限期地延期下去,被告公安机关的打人的警察逍遥法外。诉讼期间的1994年4月12日,“行政诉讼”的被告北京市公安局作出对原告 严正学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诱捕严正学并关入大牢。但严正学是浙江省椒江市民选人大代表,因此该劳动教养决定明显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严正学终 于被投入监狱,善良的人们当光灯不知道这一切是怎样演变的,更不知道在9个月的等待开庭中,匿名信、恐吓电话,甚至儿子暴死街头都未能使严屈服这一事实, 令统治者恼怒了。
当真正的罪犯凭着手中的特权大肆掠夺人民的财富,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时;在黑牢里,在北大荒的改造农场,严正学却在权力和罪犯的夹缝中九死一生,他 被关过小号,受过电刑,历尽艰辛,受尽磨难,在狱顶那盏长夜不灭的灯光下,偷偷地记着他过去的日日夜夜。两年的阶下囚生涯,他面对苍天和苍生,仰视着昏黄 的灯光,写下他的感慨:世间最黑暗的地方总是以否最光明的形式显现着。于是,就有了他狱中近百幅的巨幅水墨画创作和五十多万字的日记。
这些画和日记能保留下来并送出狱外,其本身就是动人的故事,而日记中所记载的,美与丑,善与恶,被扭曲的人格,被异化的不同人物,更是那个特殊环境的真实写照,再加上严作为画家那种色彩横溢的语言和独特的艺术见解,使这部日记具有一种震憾人心的力量。
假如你读后能够深深地思考并付诸行动:
让类似的事件今后不再发生;
正直的人们不会再迈入那扇铁门;
让真、善、美最终能战胜假、丑、恶;
那么,这便是这位经历了不幸的画家最大的幸福,也是这部日记的价值所在。
无岸苦海、死亡心跳、望断天涯路… “行为艺术”和艺术家的狱中日记
引子
这是一个非常的黄昏。塞北的风卷起昏黄的沙尘,扑面而来;我们伫立在八达岭岔道城的古长城上,看着尘埃落定后徐徐坠落的夕阳……
公元1997年春,我已定居关外。在居庸关北八达岭长城外岔道村居住,是为了逃避一种精神的禁锢。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的封建帝王们,在“长城情结” 下,沉醉在“闭关锁国”“夜郎自大”的麻木中;如今,两千多年过去了,炎黄子孙们却似乎从未反省过“长城情结”带来的落后愚昧的现状……
“走出长城”象征性地表现了对禁锢的抗争;就像当年我们聚居在劫后的废墟,建立起“圆明园艺术家村”的城市部落一样……俱往矣,如今我们被驱赶,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生存。逃亡“关外”是我劫后余生的唯一选择。
踯躅在中华民族引以自豪的古长城上,我感到我们的民族被历史嘲弄了。在这块封建王侯徭役的业绩上,君不见万人坑边鬼影瞳瞳;这用血肉筑成的万里长城下,又掩埋着多少森森白骨。漫步长城,犹如踏着监狱的大墙……
今天(1997年4月27日),王慧由高洪明陪同第一次来我的画室。她要我给她尚在大墙内的丈夫写一份在狱中遭迫害的证词,因此寻出了我的“解除总 结”的底稿,上边有我对那个事件的看法。同时翻出了历尽艰险从难以想象的渠道中带回北京的那些画及“狱中日记”,和一堆发黄的报纸杂志。我们翻阅着这些资 料,无限感慨油然而生……
没有比法律被践踏更让人绝望了!于是我决定整理自己狱中的日记,把那些骄阳下近似于黑色幽默的记述;把那些在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汇流里的荒诞结果,当作曾经有过的哀荣!
这是唐·吉诃德对国家机器的较量。
谁又能知道,我们的故事是否还会在这“长城”圈成的“国度”里重演呢?
故事还得从我说起,我只是一个平常又平凡的画家,来自浙江省的港口城市—台州。
我也像许多经历了“悲壮的绝望”的同时代画家一样,在信仰失落的当代,寻找着精神归宿的家园。为了逃避政治和商潮对艺术的伤害 ,我们摆脱了世俗的一切 ,把生命深埋入线与色的世界,让灵魂在艺术中游弋,并把艺术当做新宗教,以期建构起艺术的“乌托帮”安身立命 。
“圆明园”,这个受尽劫难的废墟,就成了艺术家们朝圣的“麦加”。并聚集了一批又一批的画家、诗人、摇滚乐手,在清水挂面的倒影和啤酒的泡沫中,高谈着绘画、诗歌、音乐和人生,艰辛地呼唤着每一个早晨、白昼和黄昏。
我们清贫,却自诩是精神的贵族。我们的另一种活法却成了国内外新闻的热点,成为曾蚀刻着中华民族奇耻大辱的这片封建王都之上最亮丽的高光。
1992年5月25日,《中国青年报》以整版篇幅对画家村作了曝光,题为《圆明园废墟上的艺术村落》,以写实的手法进行了客观报道。1993年10 月3日,《北京日报》刊出《圆明园的艺术村落》一文,作者江博天则以揶揄的语气,不无忧虑地写道:“艺术村会不会长期存在下去?人们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它 将是中国的‘枫丹白露’,中国的‘苏荷’和‘东村’;有人意见相反,认为只是一种盲目的聚合,不会成为艺术的大潮—这些人只是一群在理想世界中四处撞击的 盲流……”
1992年12月中国艺术研究院《传记文学》刊登《流浪画家—一个画家的传奇和内心独白》一文介绍了我半生的艺术追求。文中写道: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卢梭来到巴黎的枫丹白露定居。随后,朱莱、丢普勒、狄亚兹、杜比尼等青年画家也相继来此定居,由此形成了法国著名的巴比松画派。
二十多年前的纽约苏荷区(SOHO)一座废弃了的工业区里,曾聚集起一群“异想天开”的青年艺术家,后来它终于成为世界著名的现代多元主义绘画的发源地和艺术中心。
九十年代的中国北京。在受尽历史劫难的圆明园废墟上的福缘门村,方圆20余里地、700多户的农家村落里,寄居着一群来自全国各地醉心于绘画艺术而被人们称为“盲流艺术家”的年轻人。
“不管世人如何评论,毁也罢,誉也罢,这些醉心于艺术的青年依然是坚韧地履行着自己的选择,他们是如此地珍爱这生命的每一瞬间和每一种最宝贵的情愫,他们顽强地撑起理想的大树……”
其中最后一句引自《中国青年报》的评述。该文结束语是这样写的:
艺术,已成为这个流浪了三十多年画家的生命的一部分。对这个艺术的虔儿来说,流浪、漂泊,何尝就不是一种人生道路、生活方式和艺术追求的选择?!
绘画,凝聚的是画家生命的全部痕迹,焦灼、狂乱、苦闷的灵魂和坎坷的人生道路,这是一条超越了生命极致的–天葬之路。
“天葬之路”不幸被言中,这正是一条真正的天葬之路—-
此后国内数十家报纸,“天葬之路”杂志及电视台都对圆明园艺术家村相继作了报道,连官方最权威的新华社、中新社、电台、电视台也不甘寂寞。其中刊登 在新华社《瞭望》周刊(1993年4月26日第17期)题为《圆明园画家村见闻》最具影响力。该文被《文汇报·电影时报》转载时题为《中国美术史上的奇观 – 圆明园画家村》。
《生活在别处》 曹小鸥
多年前当严正学颠沛流浪以至绝望时,曾写过这样一段话:
“我是为什么而来的呢?人类赖以生存最低限度的温饱都不能满足,还奢望什么艺术?艺术家的名词是多么神圣,然而我却是一个贫贱穷困的流浪汉,一个沉 入社会最底层的茨冈人。在混沌的社会里,唯一支撑着我生存下去的意识是要作为一个画家的强烈愿望。然而怎样去成为艺术家? 能成为艺术家的有几个? 从塞尚、梵高、高更到莫迪里阿尼,他们历尽人生的苦难,叹息着走向坟墓;而毕加索、马蒂斯、克利、达利呢?他们是等待着他们讨厌的权力和资本的认可,在他 们被捧为大艺术家的时候,他们的艺术已经染上了铜臭,成为炫耀财富的象征。现在有谁知道我的存在、我的奋斗,又有谁知道我是谁呢?为了生存,我还不是在找 寻这成为奴隶的机遇吗?”
流浪不是艺术家的本意,他是在寻找心中的净土,对艺术的依托也是对生命的依托,所以这一种生存的意义是无法用常人的眼光来理解的,只有当你看到、接触到并从内心里感受到这种“流浪”心情的真实时,你才会相信:艺术家真是一种“别样”灵魂的人。
--摘自1993年4月3日《消费时报》“生活在别处”
《废墟上的画家村》 刘洪涛 钟诚
严正学,49岁,浙江人,现代水墨画家,已流浪30余年。
在画家村里能遇见严正学这样一位热心公益的“长者”,实在很意外。他的样子使你以为他就是本地土生土长的村民。在我们与画家们举行的一个简陋的晚会上,他被这些流浪画家们公推为“村长”就不难理解了。
1988年,严正学与女儿严颖鸿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两代人画展》,引起美术界的注意。他现在租住一座独门独院,宽大的工作室四周挂满了他的大幅水墨画,他的作品给人以浑厚、沉重、神秘之感。
严似乎意识到了物象已穷于记录和表现人类的复杂心态,他认为传统水墨画已走入穷途末路,必须探索新径。故而他用抽象的方式创造出了一个个神秘深邃、浑沌初开的景象,它们正是画家“内心澎湃的情感”的写照。
在“文革”岁月中曾被诬陷而坐牢的严说:“我对真实人生的关注,超过了对理想、口号的信任,我正视现实,并表现真实存在的人生,特别是人的真实的内心世界。”
--摘自中国新闻社《视点》杂志1993年第四期“废墟上的画家村”
《圆明园画家村见闻》 殷金娣
严正学的3万字的长篇自传《路漫漫》,在《中国美术报》上连载。据说,这家报纸除发表过著名画家张大千、徐悲鸿、林风眠、刘海粟等名人传记外,发表 知名度不高的画家传记还是第一次,为此,他们特别写了一个编者按。编者按中说:“这里发表的不是名人传记,我们发表它,是因为这个无名画家的经历有一种撞 击人心的力量,可以让我们思考许多问题。”《路漫漫》发表后,引起强烈反响。浙江美术学院教授朱金楼说:“读大作深为您苦难的历程、执著的求索、正直的灵 魂、辛辣的文笔所感动。”
中国美术家协会湖北分会会长鲁慕迅说:“真诚正直而又有思想的艺术家,才能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这样的艺术家决不会有平坦的路,而不平坦的路又往往造就出这样的艺术家,幸运儿往往是浅薄的……”。
--摘自1993年4月26日新华社《瞭望》周刊“圆明园画家村见闻”
《中国美术史上的奇观–圆明园画家村》 殷金娣
据说,这是记者采访中见到的人最多的一次。我感到幸运。
他们中,年龄最大的49岁--村长严正学,最小的是他的女儿严颖鸿,26岁,其他均为三十岁上下的年轻人;这些人穿着随便,相貌各异,有的长发披肩,有的推光头,有的留络腮胡,……除了长发多点,其他一点看不出与别的职业者有什么异样。他们为人坦诚,热情,聪明。
他们中,大部分受过美术高等教育,也有自学成材者,曾在各种艺术行业任职,有的还当过公司老板。本来嘛,当今社会,搞美术画画是最容易挣钱的行当。 只要学会技巧,画画广告,搞搞设计、装修什么的,特别容易来钱。但他们都舍弃了挣钱的工作、安逸的生活,辞掉“铁饭碗”,甘愿当“盲流”,成为无职业、无 固定工资和居住地的艺术大家庭中的成员,他们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怎么看, 他们在这里默默耕耘,编织着自己的艺术天堂。
--摘自1993年5月1日《文汇报》电影时报,该报以整版篇幅撰文,
这是其中“不吃皇粮的画家”章节中的一段
1992年12月,在众多的报道之后,《江苏画刊》将圆明园艺术家村评选为1992年中国美术界十大新闻之一……并说:圆明园艺术家村的组村方式是 今后艺术家的一种生存类型。然而,这一新生的艺术现象竟为一元的体制所不容,艺术家们的多元艺术状态被视为“阶级斗争新动向”。于是,一张有形无形的网向 这帮游魂山水、自诩闲云野鹤的艺术拓荒者们撒开。逃避政治、回避商潮成了艺术家们一厢情愿的空想,他们处在一种“进亦忧、退亦忧”的两难境地。
在新桃换旧符、辞旧迎新的1993年春节前后,有关部门对圆明园艺术家内查外调、取缔画家村的消息不胫而走,成为圆明园上空的铅色阴云。而首当其冲的便是这个被推为“村长”的人。
1993年3月我接到来自浙江省椒江市(现称台州市)人大的电话,告知我被家乡的百姓推选为人大代表,要我回浙江参加两会会议。一个艺术家无意政治 淡漠政治,更对这种参政议政的“举手之劳”没有兴趣,因而我就缺席了。官方岁末的内查外调和我缺席两会的阴差阳错,使有关部门疏忽了我此时已是市级人大代 表的事实,为以后事件的发生埋下伏笔。
1993年6月26日《中国商报》在头版以整个版面的篇幅摘录刊登了我的日记,题为:
《野性·狂情·挣扎–圆明园艺术家村“村长”日记》。
编者在“后语”中写道:
圆明园艺术家村实际上是一个流动的群体,他们自生自灭,完全按照艺术的规律。在他们中间至今良莠不齐。他们对应于大多数中国人的“另一种活法”,无疑是件新闻的素材,而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这儿已被人称作“中国美术史上的奇观”。
鉴于众多新闻报道的雷同,我们选用严正学的日记登载于此,是因为希望以一种新的视角向读者展现这一“奇观”。没有谁能保证这个村落会长期存在下去,也没有人能断言下个世纪中国最伟大的艺术家不会诞生在这里。我们坚信的是:只有真正的艺术才会有永恒的生命力。
“没有谁能保证这个村落会长期存在下去”—六天后,发生的事件正好被编者的推测不幸言中:
1993年7月2日深夜,突然在画家村所在地北京公安局海淀公安分局东宫门派出所发生的严刑毒打严正学事件,成了取缔画家村的白色信号弹。几十年的 生活经验告之,对于执法者的侵害只能忍声吞气才能明哲保身,但我却不认这“不争”的事实。也许,正是受了当时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可 告官”的鼓舞,我毅然起诉了。
警察打人竟有人敢告状,还有新闻媒体敢曝光,这是当局始料不及的。
毒打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消费时报》、《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视点》杂志、《青年时报》、《法苑文摘》、《浙江日报》、《台州日 报》、《山东工人报》、《中国消费者报》、《山西工人报》、《景德镇日报》、《报刊文摘》、《法制文萃报》、《旅游导报》,香港的《天天日报》、《明 报》、《南华早报》、《开放》杂志,美国《新闻周刊》……等都作了报导。
下面文章节录当时《视点》、《浙江日报》等报刊的报导:
《谁来监督执法者》本刊记者
本刊今年第四期《废墟上的画家村》一文曾介绍过的“圆明园画家村”“村长”、画家严正学,自7月2日遭警察毒打以来,正在其同情者的帮助下为自己合 法的公民权益而奔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一些传媒也在为严正学伸张正义。《中国青年报》、《消费时报》、《南方周末》均刊文披露事件经过。
严正学,49岁,浙江省椒江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椒江市人大代表。他在向法院的诉状中陈述道:
“1993年7月2日晚9时多,我乘332路公共汽车返回住地。途中,与售票员因服务态度发生争执,导致警察介入。车至终点时,售票员叫来三名手持 电警棍的警察,对我进行人身围攻;其中两名警察上车后即对我拳脚相加,从车上把我拖下,一直打到东宫门派出所。此间,我一再声明:‘我是人大代表!’一个 警察用警棍边打边说:‘你是人大代表又怎么样? 就是总理,我也要整你。’直把我打倒在地。接着关闭派出所大门,给我带上手铐后又打。后来我连争辩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小声数着打我的次数,仅前后两次就打 了五十几警棍。他们发现我在计数,遂变本加厉,采用不同手段轮番进行。有一警察揪着我的头发让我半蹲半站,我疼痛难忍,躺在地下,想呕吐……另一个警察打 我一嘴巴,并气势汹汹地说:‘你敢吐在这里,就给我舔掉!’我真被他们打怕了,只好含着泪水把已经呕到嘴里的污物强忍着咽回肚里。几个小时的折磨殴打 ,我双手捂着已被踢坏的下身,想记下打人的警察的警号,他骂道:‘他妈的,你还想告我,我整死你!’接着又是一顿毒打。
“凌晨1点40分左右,他们打累了,于是一个老些的警察来给我开了手铐,讯问我与售票员争执的原因,后来三个警察又回来,其中一人仍带电警棍,强迫我赔偿25元钱。后来,我被推到派出所门外便不省人事了。天蒙蒙亮,两位好心的过路人把我唤醒送到医院。
“经海淀医院、西苑、协和医院诊断:头、胸、背、双上肢及会阴部软组织挫伤。左肾外伤挫裂、尿血,左眼结膜出血。十几天来,身体被打的痕迹仍清晰可见,血尿不止,头部昏沉,常发晕,视力下降,左耳丧失听力(鼓膜外伤穿孔)。”
严正学在7月4日给全国人大的情况报告中说:“6点多,我被群众用三轮车拖到海淀公安分局报案,又按他们的意见去海淀公安分局纪律检查办公室申诉。 他们虽然接待我,但都不给开验伤单。……他们说,你当时拿出人大代表证往桌上一放,谁还敢打你,这是护身符。这是多么荒唐的认识。连我这个受法律保护的市 级人大代表为自己申辩都惨遭毒打,那么一般老百姓呢?”
据严正学透露:公安局曾提出请他去局里由打人的警察当面道歉、“私了”,被严拒绝。
严正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大组织法第30条规定:县以上的人民代表,不经各级人大的同意,不受逮捕或审判”。法律之所以赋予人大代表这个 权利,就是让我们敢于为人民说话,监督执法机关按法律办事。……对于极少数严重违法乱纪又屡教不改的执法人员,必须坚决清除之。我是个人大代表,我必须处 处为人民说话。我不怕再次被整被打,我必须行使人民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利,阻止这种严重违法现象再次发生,也不允许任何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尊严的事再次发 生。
然而事情似乎并未结束。《中国青年报》8月12日的一篇《人大代表被打以后》的文章说:“7月24日,严正学召开新闻发布会,大约有40多家新闻单 位记者出席了会议。严正学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大学法律系王家骐向笔者介绍,发布会的地点变了好几次,最后在一个自由市场进行,几张桌子一拼便成了会场,简 陋得不能再简陋。”据了解,因为有关方面的干涉,使新闻发布会的气氛有些紧张,好似“地下活动”。
上述文章还说:“7月26日早9时左右,笔者在办公室接到了严正学的电话,严很激动,介绍自己的情况时有些语无伦次,笔者本想留下他住地附近的街道 传呼电话,但严说不方便。他的家离街道传呼电话仅30米,看来‘不方便’不是指距离。严的诉讼代理人王家骐律师还在读硕士。王说接手此案是完全自愿的,他 为案件发生在‘二五’普法期间的北京市执法队伍中感到震惊。据王周围的人反映,有关部门曾到北大校党委办公室了解王的情况。王家骐还告诉笔者,在《消费时 报》刊载了严正学事件之后,很多想了解该事件的北大师生没能买到该报。听报摊上的老板说,曾有人大批量收购此报。”
该文所指,明眼人一读便知。看来,严正学事件不仅仅暴露了公安机关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的问题,一些执法机关在对待自己内部的违法乱纪问题的态度和做法亦令人不解。
广大公众,对案件的开庭审理正拭目以待。
--节录自1993年10月10日中国新闻社《视点》杂志《谁来监督执法者》(警察施暴,人大代表上告)一节
北京专电《受害者京城讨“说法”》陈燮衡
日前,北京市爆出了一则令人震惊、让人愤慨的新闻–椒江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圆明园画家村“名誉村长”严正学无故被3名警察毒打并非法监禁长达4个多小时,造成严正学眼、耳、肾、头、会阴部等多处受重伤和挫伤。
……
7月12日,严正学委托北大法律系王家骐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严正学透露:状纸送出后,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曾用 小轿车将他接到局里“恳谈”。局领导以给打人警察处分并向严正学赔礼道歉以及满足经济要求等承诺和暗示想与他“私了”。与此同时,还有好心人打来电话对状 告警察晓以利害关系,要他当心车祸;要他从法院撤回行政诉讼,到检察院进行刑事诉讼,只告打人警察,还可多得一些钱。
严正学向记者介绍了这些情况后认为:“我在派出所的遭遇,不是某个警察与我的个人恩怨,而是作为执法者知法犯法,践踏了公民的权利。作为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控告,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我深信不疑地以为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以为向法院起诉和公安机关对薄公堂,就能向法律讨个“说法”。
文章接着写到:
作为人大代表的严正学遭警察殴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消费时报》等报刊在事件发生不久就相继作了披露。椒江市 人大常委会获知消息后,立即向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发函,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张扬、白桦、吴祖光等社会名流纷纷登门或打电话向严正学 表示慰问。著名文艺评论家吴甲丰还寄来亲笔信问候。文化界名流联合签名,支持严正学状告警察的正义之举,要求法院公正判决!
据悉,此案已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公安部关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于7月19日正式受理此案,不久将公开审理。
--摘自1993年8月26日《浙江日报》北京专电:“受害者京城讨‘说法’”
实际上什么公民的“权利”,什么“神圣的法律”,以及善良人们的愿望,早就被执法者……
《访中国“巴比松”村》白桦
8月19日上午我赶到圆明园,找来找去才知道中国的“巴比松村”叫福缘门村。很巧,严正学父女都在家,家里已经坐着几位艺术界新闻界的朋友。他们的 院落不是旧式的草房或瓦屋,而是简陋的水泥房子,一个较大的画室和两小间卧室,租金是四百五十元,算来是一个高级干部的月薪,我真为他们捏一把汗,他们每 月能有这么多的收入吗? 他们告诉我,唯一的电炉坏了,没法给我喝一杯开水。画室中间吊着一只十瓦特的玩具风扇,只能算是一个清凉的象征。四壁都挂着他们父女的巨幅绘画,父亲画的 是抽象水墨画,女儿画的是变形古代人物。阿鸿告诉我,她母亲来过,墙上有一幅肖像画的就是她的母亲,手里拿着一张《消费时报》。这张报纸是最早一份报道严 正学挨毒打的报纸,我在来京之前就看过。阿鸿的意思是:妈妈走了,不能出庭旁听,开庭时她把这幅画带到法庭上去。好大一个姑娘还如此天真! 7月2日警察残酷拷打严正学的事件除《消费时报》有过报道之外,《南方周末》也做了报道,但我看不懂,不明白为什么在天子脚下会发生这种荒谬绝伦的事情。 时时会想到我也可能会遭此厄运。
……
尽人皆知,中国的公(安)、检(察)、法(院)是一家人的三个大院,这正是中国法制制度的先天缺陷。当时海淀区法院以行政诉讼受理此案是十分无奈 的,因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公安分局。从受害人上诉至今,时而有人送钱来,时而有人来说项,时而暗施威胁,而受害人和许多支持他的平民百姓都表示不能撤诉或 私了,因为如果这一案件得不到公开的公正的判决,不仅圆明园的艺术家们人人自危,全中国的老百姓也将惴惴不安。王家骐律师介绍,他的当事人遭打昏迷前后做 了两件非常有意义的事,一是记下一个违法者的警号,二是及时拍下了违法后果的伤情照片和医院的伤情诊断,为追究违法行为留下了重要资料。截至在我探望严正 学父女之日,仍未开庭。此案必须公开开庭审理,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使原告变被告的戏法全无可能。结果那些违法者至少会在形式上败诉。但圆明园艺术村的前景如 何呢? 实堪忧虑。在这群不修边幅、口无遮拦、只会埋头念诗作画,不会待人接物、察颜观色而且轻信的自由艺术家身上找毛病可是太容易。“圆明园,这个同时凝聚着荣 耀和耻辱的地方”,“这个古老残败而带有悲剧性的东方园林” 会不会再蒙上一层耻辱呢? 我没有充分信心大声喊出我应该喊出的那个“不”字。因为有些人太粗暴,智商太低,太缺乏远见了。在中国历史上,“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故事重复过无 数次还会重复。我只想给明智的中国人提供一条历史资料。
十九世纪四十–六十年代的法国是一个多事之秋,残暴的拿破仑三世并没有取缔枫丹白露的巴比松画家村。
--摘自1993年9月8日、9月24日《明报》《南方周末》白桦《访中国的‘巴比松’村》
《若干个为什么?》
今年7月2日,圆明园画家村名誉村长、浙江椒江市人大代表严正学,被北京市的一伙警察殴打与非法监禁4个多小时,造成多处受伤。当他向公安局投诉 时,曾有人提出“私了”(又是“私了”)的建议,被他拒绝(据8月6日《南方周末》)。笔者只是不解,为什么有种警察“专整”人大代表“这号子人”,还敢 往死里整(我整死你)? 他们有什么权力“取缔”画家? “取缔”一个平民百姓不就更不在话下了吗?
--摘自1993年11月20日《中国青年报》“若干个为什么”一文(《报刊文摘》11月25日转载)
我当时的想法也和这位老诗人的推测一样,以为“公正判决”已成定局,在社会广泛关注和舆论不断披露下,也就是诗人说的“在众目睽暌之下使原告变被告的戏法全无可能,结果那些违法者至少会在形式上败诉。”其实,我们都太幼稚了,在中国活了一辈子竟不明白中国社会的现实!
而诗人的推测 --“中国历史上‘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故事重复过无数次还会重复” --倒是再一次被不幸言中!!
许多人们想象不到的情节发生了……
一、《一个“贼”的肖像》
1994年4月6日
以公安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拖延了9个多月,没有开庭;而刑庭突然介入,以警察个人作被告的“公诉”却强行开庭。当日,海淀法院戒备森严。在一个很小 的法庭上,关注此案审理的记者们都被拒之门外。作为被害人的我,只准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不到20分钟,既不让我在法庭上讲话,也不准我出示证据。这个有如闹 剧般草草过场的官司,终于使我看清了法律的虚假和无奈。但我却万万未曾想到另一个陷阱正张启大口等待着我。
4月18日上午,我正在一个朋友家, BP机响了。接通电话,是公安局让青龙桥派出所李所长出面邀我赴宴,他们说:“这事完了,今后我们仍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双方要沟通、谅解……”
警方的盛情难却,我没有多考虑就推了自行车向西郊骑去。到了圆明园画家村,我的画室的转角处站了个陌生的人,在另一旁也站着个陌生人,没看见有画家 过来,鹿林倒是闪现了一下,没说一句话也走了。我觉得气氛凝重,放下背包,锁上画室,就去了青龙桥派出所。李所长热情迎我而来,重复说着:“你看订了桌酒 菜,都等你到十一点半了,不见你来……”他让我坐在办公室等着。此时我的BP机又响了,是我妻子从浙江椒江打来的长途呼叫。我起身走到自行车棚,欲骑车去 打长途电话。所长笑嘻嘻地紧跟上来,他说要陪我去电话局。奇怪,我怎么连电话局都找不到啦!我说不必劳驾。刚抬头,就看到大门口严严实实地倚门立着两个壮 汉,用同样的一种姿势,把两手交叉在前胸,十分警惕地注视着我。李所长看我不同意他陪我去电话局,马上就说:“在我办公室打吧,何必去电话局呢?真是。” 这个“真是”牵制了我仍坐在他的办公室里。但电话怎么也打不通,我还是起身要走,所长仍是“热心”随同。僵持之中,杨晓利来了。这个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的 官员,一改过去和善的颜面,目无表情地仍把那只掌握生杀大权的手伸过来,而那只举足轻重的脚却在门槛上磕碰了一下。他站稳后,狠狠地说:“你的事完了,我 的事还没完。”
我们握了手,两只手都在暗暗地较劲。我对杨说:“我们双方心里都明白,我回答你的任何问题和辩解都是徒劳的,今天我是鱼肉,你是刀俎,该杀,该剐, 你就看着办吧!”杨说:“你是被别人当枪使,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攻击中国的人权。”“你知道不知道,美国之音、 BBC 、海外的报刊叫嚣:这是继6·4以来中国最大的一次知识分子签名呼吁。”杨晓利拿出一张纸,接着说:“你要维护党的信誉和公安的形象。只要你写个声明,你 的事就完了!”自由,自由在招手,这垂手可得的自由正诱惑着我,但我甚至想都没想,便拒绝了。我宁愿坐牢,也不愿出卖良知。我说:“执法者的形象应用执法 者的行动去维护,而不是我的所谓声明!”我知道我要为我的抉择付出代价,这代价是自由的丧失和永无休止的折磨。既然我成了他们的囚徒,他们便能一百次的审 讯,一千次的逼迫威胁。在全封闭的监狱里,折磨我的精神,摧残我的肉体,送入苦役犯的集中营,去干超负荷的体力劳动,我完全明白,我拒绝声明的结果是自由 丧失的地狱之旅。
果然,我被宣布拘捕,并由4名警察轮班看管着。丧失自由以后,我第一次静心思考问题。在我之前,已有许多的支持起诉的人以种种借口投入监狱,我想我 命运的归宿也必然如此。为什么我会成为特权的眼中钉?一是圆明园画家村受到中外媒体的关注,成为热点。二是圆明园画家村处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 大学等敏感区域的中心。因此早有传言警方要取缔圆明园画家村,毒打“村长”只是取缔画家村的前奏……艺术对于政治家真有那么可怕吗?从不愿意关心政治的艺 术家竟在政治家眼里成为天敌,在政治家铁腕的操作下非被置于死地不可。
我是一名画家,从默默无闻的边远城市–浙江台州来到京城,只是为了潜心追求和发展自己热爱的绘画艺术,历来不愿涉足政治。我无辜被警方非法拘押,惨 遭毒打致重伤,起诉海淀公安分局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尊严和合法权益,这是我国现行法律赋于每个公民的权利,我是只为了讨一个公道,去起诉公安局一个小 小派出所的违法行政。政府如能依法审判,起码能得到人民的信任,增强人民对于法律的信心。当权者不是天天喊着“要法治,不要人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吗?人民法院只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的判决,我就满意了。这样做,对我来说,有了说法,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对执法机关公 安局来说则体现了依法行政,有错必纠的良好形象。
可是执法者是不能认错的,统治者永远伟大正确的统治心态,已深入到它的每一个统治细胞,连一个派出所的错都不能认,报复和陷害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不 开庭、不认错,甚至在我为追查儿子死于非命事件的重要关头,竟用一纸开庭的传票,骗我回北京,背信弃义地给一个“不开庭”的结局,致使京城各界人士签名呼 吁,要求法院公开审理公正判决这件侵权行政案件,其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和维护我国改革开放的形势和安定团结的局面。签名的人士中知识分子占了多数,签名呼吁 行为并未触犯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作为被告的公安局为什么却讳莫如深,难道知识分子至今仍被打入另册吗?
至于美国之音 、BBC、法广报道什么,不是我能干预的。如果美国之音 、BBC、法广报道了我的行政诉讼,报道了各界人士的签名呼吁,就要认定我犯了罪,那简直是对法律的戏弄。
把知识分子当异已对待,真不知他们的作为又倒退到文革的何年何月?用抓我、监禁我的方式去解决行政诉讼,不仅说明了法律的虚假,而且是对法治失败的承认。
圆明园画家村在国内外媒体上备受关注的同时,也备受北京市警察的关注,凡冠以圆明园画家的展览,总是被警方封杀。92年10月,画家村集体展示的 《自由艺术家画展》,在北京大学三角地展览一天后被禁。接着在1992年12月份,因在中国人民大学展览受阻,迫使我们在人民大学门口手举作品展示和游行 抗议。93年初圆明园五人画展流产;原定3月初在炎黄艺术馆的展览,也被官方以消防安全为借口予以取消;后在圆明园村的露天展览再遭夭折;至93年5月 份,画家村设立的“圆明园艺术家作品陈列室”在开张的第一天,即被前来的警察查禁……
一帮聚居在福缘门村的画家被警方视为洪水猛兽,千方百计地要予以取缔。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在春节前就秘密调查了每一个画家,而被推为圆明园画家村村 长的我,更是首当其冲。没想到的是,他们2月份作了调查,3月份我却被椒江市人民选为市人大代表;这一时间差的身份改变,并没有阻止“7.2”事件的发 生,反倒使“被殴打的人大代表状告北京市公安局”成了中外舆论的热点。
一开始,我仅仅是要讨一个公道,亦天真地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换句话说,我是在用艺术家的“行为艺术”检验法律的公正。但接踵而来的事实却证明 了“逆我者亡”的古训。中国的法是特权赋予的,权大于法,法又能怎么样?法维护的就是这个权力。今天你敢于对中国最大一级政府北京市的公安机关起诉,不治 你,能治天下吗?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只是,他们要以什么罪名来惩治我呢?
下午6时,福缘门村的片儿警小白给我送来一碗蛋炒饭和一杯水,这个警察学校毕业的警察是管画家村的,他也最明白我的为人和画家村是怎么回事。因此, 当我们目光相对时,他似有什么劝慰的的话要说,但却一句话都没说,只是默默地看着我。我想起当初我被打后,他曾几次来我画室,义愤地说起他们内部那些素质 不高的警察确实应该好好管一管。可如今,挨整的却是被打的人,这是不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呢?我望着他苦笑了。
我被严管后,在青龙桥派出所的临时拘留室,4个警察不眨眼地盯着我,陪我渡过漫漫长夜。
4月19日下午,一辆蓝白相间的警车载着我一路呼啸着,从颐和园青龙桥派出所开出,经一巷相隅的东宫门派出所前(也就是非法拘禁殴打致我重伤的派出 所),驶往圆明园东侧的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公安分局厢白旗看守所。看守所前早已聚集着扛着摄像机和举着照相机的记者,戒备森严中,我被挟持下车,进入看守 所。全面抄身后,我被搜走身上全部物品,BP机、钥匙、手表,连皮带鞋带都被撸走了。在照相机的频频闪光中,我被推入一道又一道铁门,扛着摄像机的摄影 师,将镜头对准我倒退而行,我被引进了精心安排的审讯室。
我第一次看见杨晓利身着橄榄绿的警服,戴着警帽坐在堂上,而过去,他一直是穿着便服的。在聚光灯的反射下,他帽子上的国徽闪闪发光,那熠熠生辉的光 芒,那庄严的气氛,实在是该具有威摄力的。然而,恰恰因为在这光芒笼罩下的是他,使我不禁哑然失笑了。仅仅不到一个月前,他还对我说过:“你想得太多了, 我们干嘛要抓你呢?”此刻,他堂而皇之地坐在权力的宝座上,毫不脸红地向我宣布以盗窃自行车罪对我作出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宣读《劳动教养决定书》后。杨 晓利扬了扬头,阴冷的脸上泛着阴狠的笑,极其傲慢地抛下一句话:“不服,你可以申诉”。我说:“不是申诉,而是起诉,我要起诉你们违法的劳教决定。”
滑稽,真是太滑稽了。一时间,我想大骂,大哭,甚至大笑!我脑子中突然呈现出一幅画面–《一个贼的肖像》,是民选的人大代表!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说你是贼你就是贼!我曾以为,栽赃陷害是流氓、地痞的无耻伎俩,岂能相信执法机关机关算尽,竟操起权力的铁腕去干无赖的勾当,而且显得这般正义,这般庄 严,这般理直气壮!我早已想到当时设自行车的圈套总得派上用场;但还是认为,就算这卑劣的伎俩成立,按法律,最多也就是行政拘留15天。然而我错了,劳动 教养是公安机关绕过法律独断的强制手段,它不需要法庭审判,它想怎么摆布你就怎么摆布你,这就是中国特殊的“法律”,谁还能说什么?!你不相信也得相信, 这铁一般的现实就发生在眼前,眼下的一幕不正是我的被告公安局要把我禁锢在暗无天日的大牢里所精心策划的吗?
两年,也许不只两年,甚至一辈子,我不能再说话。尽管这场旷日持久的行政诉讼,仍在无限期地延期着,但我的被告却已经抓捕了原告,判处了原告,劳动 教养了原告,将原告投入了大牢。在身兼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和北京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官员双重身份的杨晓利得意洋洋的声音中,貌似公正的法律永远地缄默了。
对着摄像机镜头,我被挟持着跨过了一道道铁栅门,被推进了4筒2号约6个平方米的囚室,“咣铛”一声,我身后的铁门关闭了。我的眼前漆黑一团,看不 清自己的所在。一阵昏眩以后我摇晃着向前移动了一步,伸出的手,触摸到的竟是柔软的有弹性的墙,我揉了揉眼睛,才看清这是由60公分宽、近3米多高仿人造 皮革海绵包成的一块块背垫,它们齐整整地树立着组成一圈弹性的狱墙,连狱门后壁转角都包裹得严严实实。原来,这就是橡皮监狱,是个特殊的单人牢房。牢房的 2/3用木板铺设严密,大概这就是铺位。铺前西侧地面上挖着个水泥坑,是大小便的蹲坑,一股难闻的臭味从那里散发出来。紧靠蹲坑是一个埋入地面下的方槽, 是倒水、洗脸、洗衣的地方。牢房高5米多,一束昏黄的灯光从狱室的天顶洒下。围着灯光,飞舞着成群飞虫,让人眼花缭乱。由此我想起了白蚁,它们总是在大厦 的要害部门筑巢、繁殖,最后导致了大厦的倾倒。
朝西靠着壁顶有一扇天窗,武警战士正在值班巡逻,他们的皮靴挡去了唯一的天光,使天窗的铁栅更加黝暗。燃烧的晚霞在皮靴的阴影中时明时暗,并被铁窗 割裂成块块碎片。那玫瑰色的光束频频闪动,和阴暗的牢房形成强烈的反差。突然,我发现阴影中还躺着一个囚犯,他一边用眯缝的小眼瞅着我,一边昂着头吐着烟 圈,而另一只手正毫不顾忌地伸在裤裆里“喀哧”、“喀哧”地抓着阴毛。他并不因为囚室中多了我而挪动一下身躯,仍是旁若无人地大字形半躺着。在这二人的世 界里,我像一只进入狮笼的羔羊,蜷缩在那阴冷的角落里,没有食物,没有被褥,没有水……
此时,我才看清我的同号是个虎背熊腰的壮汉。他正大口大口地啃咬着火腿肠,把一包方便面嚼得格吱吱响。为了摆脱诱惑,我闭紧了眼睛,由于疲倦,我进入了朦胧状态……
“现实越黑暗,艺术越抽象。”我不记得这是哪一位大师的语句。艺术进入现代,为了表达内心真实,往往借助于抽象的语言。所有自然主义地用具象手法的 描绘均显逊色。弗洛伊德对于梦幻世界的描述,开阔了对现实的新的认识。朦胧中,似乎有人对我施行催眠术,只见壮汉所吐的烟圈,一圈圈向我飞来绕在我的脖子 上,使我窒息。潜意识中,为了打破令人气闷的沉默,我向壮汉问询:“喂,朋友,你是为何来此的?”“歇×,轮得着你来问爷的事吗?说出来可吓破你的胆,我 是个杀人犯!”沉默,长时间的沉默,致使心灵紧缩。难道这是死牢?我正和死囚共同等待死神的召唤?壮汉仍一支接一支地吸着烟,一小瓶二锅头拿在他手里不停 地呷着,并一口一口咬着他那一堆肉肠,对他饥肠碌碌的同号,毫无半点怜悯,并不时射来一束令人毛骨悚然的目光。这目光更包含几分讥笑,使人心寒。
在青龙桥派出所拘捕我时,我早已作好以死抗争的准备,我的西装下部的小口袋里装有一块小玻璃片在搜身时未被发现。但我不想这样无声无息地死去。我曾 在圆明园画家村所记日记《梦断圆明园》的题记中写道:“我崇拜死亡,因为只有死亡才是永恒的。”此刻,尽管死亡是对苦难人生的解脱,尽管我已陷入求生不 得、求死无门的境地,但我仍为我将如此无声无息地死亡而悲哀。
片刻,窥视窗打开了,一个阴冷的声音命令我去接递进来的两个窝头、半块咸菜、一碗水。我把它们并放在地上。盯着窝头,黄金色渐渐放大,又渐渐模糊, 我的眼前出现了权势者杯斛交错的酣饮场面。盯着那块咸菜,茶褐色放大模糊后,是一滩滩鲜红的血色。它重叠出许多杀人的场景……滚动着“反腐败”“反官倒” 呐喊的百万人大游行、队伍前用布条束住嘴巴的绝食者……之后,又重叠出一片火光,那火光被黑夜包裹,在黑暗中挣扎颤抖,在一声接一声的“法西斯”、“刽子 手”的反抗声中,持枪的军队在隆隆战车和子弹呼啸声中过去了,留下的是一滩滩冒着热气的血迹。我合起眼皮,黑暗中,我的眼前又出现一滩鲜血。那是我死于非 命、暴死街头的儿子严溯宇躺在血泊中的镜头。一辆未开车灯的货车在夜色中急驰而去……儿子死了,这是我最不忍目睹的场面;我掉下一串串热泪,它滴在那碗清 水中,荡漾起波澜。那波澜一圈圈向外扩展,变成怒涛……此刻我就在那片黑色的旋涡中挣扎。北京市公安局对我泼尽污水。当权者在它的电视、广播、以及铺天盖 地而来的报纸中,把我说成个“贼”……我要抗议,我要呐喊……而如今我面对的竟是禁锢的监狱。我还能说什么呢?所有的权利早已被剥夺殆尽,剩下的只有“绝 食”这最后的抗争。我看着并列在眼前的窝头、咸菜和水,苦笑着。尽管我已一整天没吃没喝了,但我还是决定绝食。我只有以死抗争这一点点可怜的权利。
(待续)
谁是造谣者?-广州市越秀公安分局治安队滥用职权滥用警权该当何罪?
中新网广州8月30日电(奚婉婷 龚璇)广州警方30日通报了3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案例,其中广州一男子在新浪微博上造谣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据警方介绍,8月27日0时27分,新浪微博有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 致当 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该信息引起众多网民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广州越秀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不实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于29日21时许在越秀区文化里某居民楼将信息发布3人张某(男,广州人,46岁)抓获。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目前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朋友们看到我转这条“新闻”,自然不难猜到,这个广州的“张某”就是我,拈花时评。但是,大家肯定不知道,造谣的到底是谁。
”广州越秀警方“称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意思很清楚,这条微博帖子是我拈花原创,目的在”散布谣言“。果真如此吗?幸好我有 一个为网友称赞的习惯,如果是我转的帖子,只要字数足够容纳,我一定会将帖子的原创者或者被我转贴者名号注明。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尊重原创,避免侵犯作者的 知识产权。大多数的原创作者都很注重这一点,毕竟作者是花费了心血的,微博虽短仍是一种创作。
有的时候帖子转来转去的,原创者早已成了佚名,但我至少会将被我转贴人注明在帖子里面,毕竟转贴者也是花了心血的。这条帖子便是如此,在警察给我签名的打印件上,清清楚楚地注明了这是一条转贴。这一点我也向警察作了说明,他们是绝对心知肚明的。
但是为什么越秀区警方要发布新闻说: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这样说有没有目的,目的是什么?我当然不好妄加推测。不过 联想到大约两周前也是这个”越秀区警方“的三名警员造访寒舍,要求我删除两条微博帖子没有得到满足的事实,大家应该可以看到这件事情的端倪了。
经我这两天搜索查证,这条帖子的内容早在零七年就出现在网络,与我拈花何干?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信息,撒布谣言”?
这是我在北京青年报搜到的信息:
2OO7年7月18日,有网友在百度贴吧里发布名为《被吹得夭花乱坠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的文章,不少网友跟帖回复试图进—步了解鲜为人知的“故事”。
2O11年12月14日,百度贴吧里—篇名为《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原来是这样!》的帖子里作者写道:“1985年我曾随—个‘上山下乡’工作组在狼牙山所在地的易县管头乡做过半年的农村状况调查工作,有幸聆听了—位老先生对五壮士故事的另—种描述。”
“这 5人只不过是几个共产党的散兵游勇,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个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对他们怎么样。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 他们的行踪告诉了日本人,于是日本人就来围剿他们。”传言中对于细节的描述十分生动,也让不少网友对五壮士的英雄形象感到怀疑,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他 们也成了这则传言的二次传播者。“听说5个人中有3个是当场被打死的,后来清理战场把尸体丢下悬崖。另两个当场被活捉,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从日本人 手上逃了出来。”http://epaper.ynet.com/html/2013-09/01/content_6168.htm?div=-1
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我比越秀区警方更傻吗?公开向各大新闻单位散布谣言?居然还没有做好功课,没想到这是一条六年前的“谣言”!更为 可笑的是,给我的罪名居然是“扰乱公共秩序”,我转发了一条帖子,居然能扰乱了公共秩序?我有那么大神通吗?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还把我的手提电脑 给没收了,真是没地方讲理了。
更为蹊跷的是,这次对我执法的居然是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什么时候治安大队管到网络上来了??治安大队对网络有执法权吗?如果有的话以后会不会 扫黄的、禁毒的、甚至行政科什么的高兴就能管到网络上来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成立网络分局?不如都给治安大队管好了,看谁不顺眼就给他安个扰乱秩序的罪 名抓起来,天下太平!再把“作案工具”给没收了,还能赚一笔。
我自问玩网多年,从来没有编造过一个自的谎言,这也是我能得到不少网友错爱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没有人是喜欢读谎言的,要得到网友们的喜欢,至少必须 是一个比较诚实的人。那么言论自由有边界线吗?如何划分言论自由与犯罪的区别?以警察的水平能做到正确区分吗?我个人认为法院、法官更加适合担任这样一个 角色。假如我受到了公正的审判,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而无怨无悔!
这次的这件事情,我不希望就此结束。我希望我的遭遇能拿到法庭上接受审判,所以我希望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乃至诉讼。但是多年来对我施加的经济封锁使 我失去了经济能力。有律师愿意免费同我一起做这样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吗?我希望有,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希望这个国家不再有文字狱,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另外,当天我被越秀区治安队关在一件审讯室内,在一把用不锈钢焊成的椅子上整整坐了将近二十四小时。如同我当天承诺的那样,我希望问候各位经办人员的高堂!
我是一个MBA,曾经任职财富五百大公司的物流经理,历任香港上市公司/美国上市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的部门经理。做好面对任何事情的准备。为了替我老母亲复仇,为了我心爱的儿子能有成长的自由和尊严,为了我自己的尊严和自由,我愿意面对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果我坐牢了,或者死了,我的良心就可以平静了。所以我买了六十万的人寿保险,足以让我儿子成长和自立了
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
阴阳陌路-严正学(1)2014-02-11 05: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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