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星期五

蒋中正文集(19)2013-04-05 04:29:54

五﹑將來的經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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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五 專著
隸屬章節:專著 \中國經濟學說
版面原件:第33頁,第34頁,第35頁
〔第33頁〕
上面講的是現在中國最高的經濟原則,還不是我們中國最後的經濟理想。我們先民推究經濟的道理,最精最確,而我們 國父認識這一個道理最深。 國父平 生講政策辦法,但 國父又推崇禮運篇的「大同」一章,這一章就是三民主義所要達到的最後經濟理想,也就是我們所應該努力以求得的最後的理想。
世界上一切變化的具體事實,不可以預知,世界上一切變化的抽像法則,是可以全知的。經濟的變化,也是如此。我們不能預知經濟變化之事,我們可以全知經濟變 化之理。經濟變化之理是亙古以來就存在的。在實際的世界上,此理雖逐漸實現,迄於今日,還未能全部實現。但此理並不因實際上未能全部實現,而有所欠缺或減 損。我們中國古代的先知先覺,已經完全體會經濟變化之理,禮運篇大同章的經濟理想,即是此理完全實現的世界。
大同世界的人性發展至於圓滿的極限。沒有人可以不勞而食,也沒有人得不到工作的機會,凡是壯年的人都應該各盡其力。而社會制度,要使每一壯年人,都有義 務,有機會,來各盡其力。這就是所謂「壯有所用」。各人所盡的力,是為了全民的生活,不是為了自己,所以說「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
〔第34頁〕
大同世界的民生,順遂至於圓滿的極限,物質必須開發了為人生之用,不努力開發,是一種罪過。一方面由於生產之發達,使貨財有餘,此有餘之貨財,全無私有的制度與私慾的現象。所以說「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
大同世界的經濟,全依照最圓滿的計劃而進行。生產者為全民生活而生產,分配者,依各人需要而分配。過了工作年齡的人,不及工作年齡的人,以及一切不能自養的人,公眾有義務,也有能力來扶養他。這樣就是所謂「老有所終,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大同世界的經濟為完全的民生本位經濟。在完全的民生本位的世界之中,無犯罪行為,故無刑罰,更無侵略主義,故無戰爭。即所謂「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
由禮運所講的看來,民生本位與計劃經濟的原則,是達到大同世界的唯一正確的道路,除此以外,更沒有別的道路可以實現我們的經濟理想。
禮運的經濟理想,雖不能在短時期內完全實現,我確信這一次世界大戰,可以改造世界經濟,向我們的經濟理想前進一步。這一次世界大戰是世界上經濟侵略主義的 總結算,經濟侵略主義必然歸於失敗,全世界的民族國家,都可以依照各自的精神的物質的力量,得到平等和自由。要知道侵略主義者造成的戰禍,是由於他們的科 學與技術不能為人生服務,不能順應人性,反而控制人生,戕賊人性。這個弊病如果不能改造過來,世界上的人類只有毀滅的一條路。侵略主義者雖濫用科學與技, 取得一時的勝利,他們最後的結局,如不毀滅世界,便是他們自己的毀滅。科學與技術是世界上人盡的公績,是為了〔第35頁〕世界上人類的生存而發達的。我們 中國經濟的道理是「正德、利用、厚生」,是以人性為本,是以民生為本,是要使物為人所役,不要使人為物所役。這一點我們中國認識得最早,信奉得很久,三民 主義所以能應乎人心,就是因為把握住這個最高關鍵。到了今天世界人類備嘗痛苦,也都認識這一個道理了。這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愛好和平的各民族各國家, 一定要改造世界經濟制度和思想,使科學與技術順應人性的發展而為人生服務。如此則戰後的世界,一定可以向?我們的經濟理想前進一步。我們三民主義的信徒, 我們認識這一真理最早的中國國民,不祇要發揚我們經濟的道理,還要努力實現我們的經濟理想。
附錄一 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之意義及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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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五 專著
隸屬章節:專著 \中國經濟學說
版面原件:第37頁,第38頁,第39頁,第40頁,第41頁,第42頁,第43頁,第44頁
〔第37頁〕
——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月十四日發表
一、導言
二、國民經濟建設運動與新生活運動之關係
三、國民經濟必須提倡一種普遍的運動之原因
四、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之涵義
五、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之目標
六、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之實施要項
七、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之初步工作步驟
八、總結
一、導言 中國今日根本之危機,全在經濟之殘破。以致國民生活日益困窮,而民族之命運,亦因之岌岌危殆,不能生存於二十世紀之今日。故目前吾國唯一急要之問題,乃為 如何挽救此已就崩潰之國民經濟,而使人民獲得相當之生活;為如何解決貨棄於地而民困於野之矛盾可恥的現象,而謀國民〔第38頁〕經濟之發展。因此認為今日 須有一種運動繼新生活運動之後而起,即國民經濟建設運動是也。
二、國民經濟建設運動與新生活運動之關係 國民經濟建設運動與新生活運動二者實相為表裏,故必須相輔而行。蓋新生活運動為民族的,為修身的,?重於 道德與精神方面為主,實為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之證。而國民經濟建設運動為民生的,為生產的,?重於行動與物質方面為主;實亦為新生活運動之用。新生活運動所 以奠立民族之精神的基礎,而國民經濟建設運動則所以充實民族之物質的基礎,故二者實缺一不可者也。
三、國民經濟必須提倡一種普遍的運動之原因 論者或以為振興國民之經濟,救濟人民之生活,皆國家政策中應有之義;只須政府努力行之可矣,何必別為一種運 動?不知中國國民經濟枯竭疲敝之所由,為人與物之脫節,為人與事之脫節,為生產要素生產事業間之脫節,亦為生產各部門間之不相整調,不相聯繫,而為整個之 脫節。社會不知生產之重要,產業不能得良好之環境以遂其發展。是以欲謀中國國民經濟之更生,非先喚起廣大之自覺不可,非使人才或人力與天然資源發生極密切 之關涉不可,非使各種人力與生產要素為全體適當之配置與全民共同之結合,而使為有效之發揮不可;非改變一切舊觀念而消除有形無形之障礙不可;尢非調劑供求 使生產狀況相應不可。在此運動中,政府固有種種應為之事業;然尤非使人民積極參加成為推進此運動之主力不可也!其在另一方面,則此運動又非如其他之社會運 動僅由人民團體鼓吹倡導,或其團體之分子遵守約束各自努力而即可以收效,以其往往關涉於國家之法令與政策,且其間有許多事項又必賴國家機關之政治力量以推 行〔第39頁〕;故又必集合政府人民各種公私集團一切之力量而後始能推行盡利也。
四、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之涵 義明乎前段所論之意義,則本運動之涵義不難自明。蓋國民經濟建設運動者,為促起人民以自動改善國民之經濟,即為集合全國社會與 生產機關各部分之努力建設健全之國民經濟,政府則以所有之力量為之排除障礙,且與以種種之助力與便利者也。國民經濟建設運動者,以建設國民經濟即解決民生 問題為目的,與國家經濟政策範圍有廣狹之殊。蓋國家經濟政策於民生而外,更須注重於國計;而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之本位,則為國民也,其對像則惟民生也。 總 理以民生主義為三民主義之中心,國民經濟建設運動者,實以三民主義為基礎,亦即民生主義實現之初步也。
五、國民經濟建設運動應有之目標 本運動之總目標為「盡人力,闢地利,均供求,暢流通,以謀國民經濟之健全發展」。更分述之如左:
在積極方面 甲、增加生產總量,解決生活需要; 乙、增加工作機會,解決失業問題;丙、增加輸出產品,藉謀貿易平衡。丁、保障投資安全,鼓勵生產活動。
在消極方面 甲、解除阻礙生產發展之外在的原因;(如捐稅產業法規勞資關係等)〔第40頁〕乙、解除阻礙經濟發展之內在的原因;(如缺乏經營方法與人才 等)丙、解除阻滯貨物流通之障礙;(如交通金融運銷制度等)丁、解除妨礙生產建設之心理因素。(如愚昧迷信保守缺乏勞動習慣及漠視經濟等等)
(說明)本運動之首要急務為使人盡其才,一方面使專門人才,有貢獻能力於經濟建設之機會;一方面使有勞動力之國民,盡量發揮其勞動力於經濟建設;同時並須養成中級人員有實際之經驗與指導之能力。蓋必先人盡其才,而後地盡其利,此為我國從事國民濟建設時所不可忽略
者也。
六、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之實施要項:
(一)振興農業 增加農業生產,凡製肥、選種、改良農作方法、活潑農業金融、流暢農產運銷,悉以合作社為基礎,指導並改進之,以達到糧食自給自足為初步目標。一方面增加農業原料之生產量,同時提倡農業之就地加工製造。
(二)鼓勵墾牧 鼓吹大規模之移民墾荒與經營畜牧,實施軍區屯墾制,恢復並增進牛羊馬匹與農村各種副產物(如豬魚鴨之類)之生產;同時提倡各省所有荒廢土地之開墾與耕作,以地無曠土〔第41頁〕為目標。
(三)開發礦產 調查礦產狀況及摧殘礦業發展之原因,建議政府改善礦業法規,鼓勵礦產投資,扶助礦商之獨立經營與自由發展,以闢天然之富源,而容納眾多之勞力。
(說明)總理有言:礦業為物質文明與經濟進步之最大主因。中國過去礦業可謂一事無成,地方官吏與人民往往加以阻礙。此後務須採用積極之保護與獎勵,首宜考 慮礦業條例之改善,以減輕負擔,便利開採,保障投資為主要。除有關基本工業之少數礦產外,應一概獎勵民營,尤應歡迎外資,同時禁止地方政府人員及特殊勢力 把持礦權,與民爭利。
(四)提倡徵工 贊助政府實施徵工制度,鼓勵民眾參加義務勞動。尤以開發交通道路,修治水利,培植森林,開闢墾地為徵工之基本工作。同時實施兵工政策,與徵工制並行。以軍隊補助各地徵工工務之不足,並為建設地方公共工程之倡導。
(說明)築路、濬河、築堤、植林、墾荒等等,均為開發天然富源之必要條件,且需要多數勞力,宜於以徵工制度行之,吾人主張全國成年民眾均應有對國家 地方服工役之義務,宜由政府明定一生對國家服義務工役若干月日之期限,及每年為地方服義務工役若干日之期限,前者從事於較大規模之公共工程,後者則為其本 縣區或所在農村作有關農田水利、道路衛生、公共建築等等之工作。又各地實施徵工,必先之以宣傳與訓練,而繼之以指導與實施,必須告以利益,且為準備一切 (例如食物住所工具之類),事先必有負責人員與機關周到之設備,使時力不能延〔第42頁〕曠,勞動出於志願,則久之自成習慣矣。
(五)促進工業 對農村簡易工業及農產品加工製造之簡單工業,提倡就農村或其附近按合作系統經營之。對於一般工業,由政府分別保護並獎勵之。一面設立勞資調節機關。遇有勞資糾紛,經以公平調處。並須賦與機關以最後強制執行之權,藉以保障企業之安全與勞動之工作。
(六)調節消費 統計各地方尤其農村之消費品種類與數量,力謀供求之調劑,必須消費者盡量自己生產。其不能生產者儘量節約其消費。此項工作,須由當地職業團體及合作社協力進行,並須取得進口業同業公會之贊助。
(說明)此項之主要目的,在防止內地與農村資金之耗溢,其進一步之用意,則在謀對外貿易輸出入之平衡。故便利原料輸出,減少輸出品之負擔,解除輸出品之困難,亦為本運動任務之一,應徵求出口業同業公會之協力贊助。
(七)流暢貨運 一方面盡量發展各縣各省區間之通路交通,改進水陸貨運,力謀貨物流通之便利,一方面設立各重要地區之主要農產品如梅、麥、米、絲、茶等之公共倉庫與運銷機關。
(八)調整金融 鼓勵民間之儲蓄,活潑資金之融通,由政府執行健全貨幣政策與彙兌政策,而人民衷誠擁護之。
七、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之初步工作步驟:
〔第43頁〕
1·關於調查統計者 凡與本運動有關之對人對事物之各種材料,均應有詳細之調查統計及搜集。由總機關支持,並徵求全國公私機關協助之,各地所需材料,總機關供給之。
2·關於集中人才者 設立專門人才之調查登記機關,類別其事務上或技術上之專長,遇有國內產業機關需要專門人才時,總機關應設法介紹供給之,如國內無適當專家時,則介紹國外之專家擔任之,此項調查人才及供給人才之工作,盡量利用各學術團體之協助。
3·關於研究及設計者 如軍區屯墾制之實施,如兵工政策之實施,如徵工制度之改進,如輸出入貿易之如何使之平衡,如合作社之系統如何擴大運用,以解決生產 消費運銷及簡易工業與農村之運銷等,均應加以實地之研究,此項研究工作,由總機關主持或委託相當機關辦理之,並徵求主管機關及公私團體協作。
4·關於訓練人才者 關於擔任初步宣傳調查及指導之工作,招收國民經濟建設運動志願服務員,施以短期訓練後分派服務。關於繼續進行本運動所需之服務人員,委託各大學設立國民經濟建設運動各種訓練班訓練之。
5·關於宣傳及指導者 除技術上之指導需供給專門人才及曾受較高訓練之人員外,關於本運動之初步宣傳指導工作,應由(一)各地中等以上之學校員生、社會教 育機關人員及小學校校長教員;(二)各地農工商會進出口同業公會及其他地方團體之主持者;(三)各地已成立合作社之職員;(四)各地駐在軍隊之高級長官; 及(五)各地方政府及各級自治機關職員擔任之。
〔第44頁〕
(說明)本運動推行時,宣傳工作殊為必要。舉凡改變人民漠視生產之習慣,掃除迷信苟安之舊觀念,闡明各種地方經濟建設及接受國家關於經濟建設政策之必要以 及義務工役之意義,生產方法及經營方法之改進,其他有關於促進生產調節消費諸事項,皆須有多數人員及各種方法向人民宣傳之。其已在進行中有關國民經濟建設 之事項,並同時解決其疑問,且指導其進行。
八、總結 國民經濟建設運動所包含之方面既多,其所賴以推行之人力物力亦無限量。政府固當盡主持推動之力量,而尤賴於全國國民對此生死存亡所關之一運動有 衷誠贊助之自覺。必當專家盡其才,人民盡其力;有宣傳指導之能力者,勿辭奔走工作之勞;其屬於產業團體之分子,則又必發於自救本國經濟危亡之熱誠,樂受團 體之約束而不憚有所犧牲。至於進行之道,不一其途:有宜於利用合作系統者,有宜於利用教育系統者,有宜於利用軍隊組織者,有必須學術機關或學術團體之協作 者,有必須產業團體與生產機關本身之自動者。要之:須集結全國國民之熱誠與聯合農工商學兵之全力,以不分彼此之精神,分工協作之方法,向同一目標而努力, 爰舉本運動之主要意義及實施要點粗發其凡,以就正於國人,並以蘄求廣大之同情與協助,至於如何組織與實施,除必須組織一種機關以資推動外,其具體節目至費 研究,本文所舉各點,不免掛漏,當有隨時補充與修正之必要。甚望全國關心經濟建設之專家,與實業家,發抒高見,以使此一運動能充分發揮其功效也。
附錄二 土地國有的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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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五 專著
隸屬章節:專著 \中國經濟學說
版面原件:第45頁,第46頁,第47頁,第48頁,第49頁,第50頁,第51頁,第52頁,第53頁,第54頁,第55頁,第56頁
〔第45頁〕
並闡明總理所說「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的意旨
(一名「民生主義與共產主義是根本不能相容的」)
——中華民國四十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陽明山莊講——
一、三民主義絕對不同於奸匪的共產主義謬說——民生主義是堅決反對階級鬥爭的
二、民生主義的兩大原則是「平均地權,節制資本」
三、「均富」是民生主義的真諦
四、「均富」的方法
五、總理所說的「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決不同於今日俄匪式的共產主義
六、土地國有的涵義:就是「土地國有而民用」或「國有民享」
七、在土地國有原則下,允許私有財產制度(包括土地所有權)的合理存在
八、土地問題,沒有不能解決的道理
最近我們黨中研究黨的主義、理論和方案的,不少很有見地的同志,而且很有成就的地方。就是我〔第46頁〕黨革命與建國的計劃、法規,也可說已燦然大備。至 於人才的話,實在全國有經驗有能力的才智人士,大部份都集中在本黨。所可惜的是我們雖有完善的主義、政策、計劃和方案,卻缺乏具體精密的方法,和篤實踐履 的行動。大家當然知道,我們是要擔負革命與建國雙重責任的一個革命民主政黨,決不能空疏迂闊,離開實際,去空談理論,而抹煞現實。過去我們的失敗,就失敗 在雖有計劃而沒有行動。雖有行動而缺少方法,即使有了行動而又是與現實不合的。 總理說過「方法不是一種玄妙理想,不是一種空洞學問,是一種事實。」又說 「三民主義能影響及於人民,俾人民蒙其幸福與否,端在其實行之方法與步驟如何?」這教訓大家要切實記住,否則離開事實,就不能發生影響,沒有方法,亦就不 能獲致效果。所以我們今後對任何事物,最基本的研究態度,首先就要針對現實,解決問題,不可再為誇大的方案,和空洞的理論,來貽誤革命。換言之,就是要把 握時間,即知即行,更不可徒逞脣舌,放過時機。革命者尤其是特別要注視敵情,兩眼所看的,兩耳所聽的都要以敵情為前提,以敵情為研訂對策和革命方法的有力 依據,那才不會落空,不會失策。
即如大家在研究三民主義的時候,就要知道針對朱毛奸匪的所謂共產主義,並要把握其中最主要的一點,那我們的理論才不至於偏差,亦不至令人迷惘,這主要的一 點,是什麼呢?那就是我們的民生主義,是要絕對的堅決的反對朱毛奸匪的階級鬥爭。朱毛奸匪只許一個階級存在,一個階級專政,我們乃是要堅決消滅階級觀念, 及反對階級鬥爭。朱毛奸匪既是一個階級的代表,自然只顧一個階級的利益,但其實在他所謂無產階級本身的內部,也在不斷的一層一層的自相剝削,無處不在清算 消滅之中,他所〔第47頁〕真正代表的,只是他極少數的奸匪頭目的統治階級,及其共產「祖國」俄帝的利益而已。我們的黨,乃是代表全民的政黨,我們所進行 的是國民革命,我們所要求的是全民利益,乃為代表全體國民和各階級之利益而奮鬥。大家惟有把握住了這一點,那我們才能確定自己的立場,堅持自己的武器,去 打擊朱毛奸匪,消滅敵寇漢奸了。
講到民生主義的精神, 總理在民生主義中揭櫫的兩大原則,就是「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總理在解釋平均地權時說:「平均地權之法:(一)照價徵稅; (二)土地國有。」並「聽其自定地價納稅,但以土地國有權以限制之。」還說:「其法若何?(一)即照價徵稅;(二)即土地國有。二者相為因果,雙方並進, 不患其不能平均。」又說:「貴地必在繁盛之處,其地多為富人所有,多取之而不為虐,賤地必在窮鄉僻壤,多為貧人所有,故非輕取不可。」又說:「要耕者有其 田,那才算是我們對於農民問題的最終結果」,並曾聲明平均地權,「非如封建時代井田之法。」同時也不是「從實均」。由這幾段指示裡,我們可以看出 總理所 稱的平均地權,無論對市地對農地,則皆以「照價徵稅」,與「土地國有」為其手段,以「地盡其利」與「耕者有其田」「人人有平等的地位去謀生活」為其目的。  總理在解釋節制資本時說:「民生主義者非反對資本……但反對少數人佔經濟之勢力,壟斷社會之富源耳。」又說「各企業,或有獨佔性質,或規模過大,為私人 之力所不能辦者,如銀行、鐵道、航路之屬,由國家經營管理之,使私人資本制度,不能操縱國民之生計。」又說「多征資本家之所得稅和遺產稅」,「所得稅就是 節制資本之一法」由這裏可以看出 總理對節制資本的看法,是「不但要節制私〔第48頁〕人資本,還要發達國家資本」,而以「反對壟斷社會富源」「由國家管 理經營規模過大之企業」「多征所得稅和遺產稅」為達成節制之手段,以「做到人人生計上經濟上平等。」「要求社會上機會平均,貧富平等。」「掃除社會之不 平」為節制之目的。 總理還說:「我們實行民生主義,國家發了大財,將來不但是要那一般平民能夠讀書,並且要那一般平民都能養活。」所以我以為民生主義的 「平均地權,節制資本」兩句口號,可以很簡單地說,就是「均富」兩個字,我今天為什麼要提出這「均富」的口號呢?就是要使人人容易知道其民生主義的道理, 再明白點說,「均富」是要使人人有田種,人人能發財,但是不許每個人在限田額數之外,再壟斷土地成為大地主,亦不許財主集中社會財富,成為托拉斯,而再有 社會不平的現象,這就是我們革命要為窮人打不平,而使社會沒有太窮的現象。換言之,要使國內人民貧富相平,而無特殊階級,這就是我所說的「均富」,亦就是 總理民生主義的真諦。至於這個「均富」的方法,那第一就是要實行限田與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亦就是要遵照 總理所說的「照價徵稅和土地國有」的原則,使之實現。但這與朱毛奸匪的所謂「土改」是截然不同的,朱毛奸匪的土改是以獸性的、血腥的清算鬥爭為其手段,而 其「土改」結果,則更是相反地使人口消滅,土地荒蕪。第二就是節制資本。這節制私人資本的政策與目的,不但是要發達國家資本,而且要使每一個人民都有良好 的生活,都有發財的機會,亦就是使大家能均享財富,而不再有獨佔財富與貧不自存的懸殊現象,若是像朱毛奸匪那樣的共產,就是他要使全國國民共歸於盡而已。 真所謂是共慘而不是共產啦!由於這一認識,我們可以瞭解 總理的民生主義,就是在使人人有土地,人人有工作,人人有權利,人人有自由,亦就〔第49頁〕是 人人能自由的生活,人人能自由的生存,人人皆能享受其康樂的幸福。所以 總理說:「民生主義……就是大家都可以發財……享人生的幸福。」然而在朱毛奸匪敲 剝搾取之下的所謂共產,不僅是要將我同胞本有的土地,皆要一律清算剷光為止,即使人民在其土改時所分得的土地,「土改」以後,將來亦必將遵循他俄國所謂集 團農場、國營農場的道路,及用合作農場等等各種合作名義,使農民原來分得的土地,再收歸於其偽組織徹底統制,這在事實上就是要將其在土改時所分得的土地, 仍求盡歸於其偽組織,這不是等於完全「沒收」和「充公」一樣麼?這樣到了最後,不論人民為貧為富,都要使他同歸於盡。至於一般國民個人僅有的生命,自然亦 都要聽他鬥爭殘殺,根本無所謂人民的生命財產,更談不上什麼保障了。這樣生命即無保障,生活又無自由,這些事實擺在大家眼前的,實在太多太多了,過去朱毛 奸匪所謂「土改」「分地」的這套匪話鬼語,還有人能相信麼?當然,我們對合作農場的原意和方法,其旨在使人民互助合作多得福利的政策,我們自不反對,但對 俄匪今日所行的以合作為名,而以沒收充公為目的的政策方法,是要絕對反對的。由此可以證明我們的民生主義與朱毛奸匪的所謂共產主義,無論在內容與事實上, 或方法與目的上,都是絕不相容的。講到這裏,或許會有人要問,那末 總理所說「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的話,究竟如何解釋?不錯, 總理曾經說過這句話, 但是我要反問一句,總理有否說過「共產主義就是民生主義」的話呢?大家都曉得 總理只說過「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而並沒有說「共產主義就是民生主 義」。由此可知 總理所指的共產主義,是民生主義式的共產主義,而決不是指的像俄匪現在所行的這樣「共歸於盡」的共產主義,這樣反轉來看,更可瞭解我們 〔第50頁〕總理的民生主義決不同於今天俄匪式的共產主義,於此乃可證明 總理當時所指的「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的意義,乃是只指其主義的原則,而不是 指其主義的內容和方法,更不是指其民生主義的目的,就是今日俄匪所行之共產主義的目的,至於主義的原則,那是有很多不同與相反的主義,而其原則倒是有很多 相同的地方,所以主義的分別,要在其內容方法和目的上來研究,而決不可僅在籠統抽像性的原則上來爭辯。那麼 總理所指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乃是指民生 主義的原則,就是共產主義的原則,換句話說, 總理當時所指的共產主義,乃是以民生主義為原則的共產主義,而決不是說像今天俄匪那樣共產主義的原則,就是 民生主義的原則了。而且共產主義是有多種方式和多種不同的說法,而決不是僅限於俄匪所行的一種,因而 總理所說的「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亦可以說是指 民生主義式的共產主義,當無不可。這樣,我們可以瞭解總理所說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的意義,並沒有錯誤,所以今天我們對於「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的話, 不必特別注意辯解,而倒是將來或有人會說共產主義就是民生主義的話,那情形就不同了,我們自然要嚴正的駁斥,關邪說正人心了。大家還要瞭解 總理說這句話 的時候,是有其不同於現在的時代,和不同於現在的環境的。當時俄帝試行共產,還只有六年,尤其是他們當時實行新經濟政策的時候,在其外面的人,更是莫明真 相。特別是其所提倡的所謂「扶助弱小民族,打倒帝國主義」等口號的假面具,亦沒有揭穿,誰也想不到他俄國當初所謂共產的意義和目的,其後果會有像今日那樣 空前絕後的浩劫發生呢?如果今日還要拿 總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的話,為曲解民生主義,那我以為他除了甘心願充俄匪走狗或有意誣蔑 總理以外,再無其他作 用可言了,〔第51頁〕我相信 總理如果至今還依然健在,看到俄帝今日這樣侵略中國與征服世界奴役人類毀滅人性的共產主義,我敢代表 總理對我們黨員說, 我要首先堅決領導大家來抵抗俄帝侵略,徹底反對共產主義,並重加說明「我們的」民生主義,決不是「俄匪式的」共產主義。更要闡明共產主義決不是民生主義 了。因之,我們今日要以民生主義的「均富」口號,和實踐平均地權、節制資本、實現民生主義的行動,來作為粉碎朱毛奸匪「共產」和其「土改」的武器。總之, 我們的口號越簡單明瞭,越有力量,我們的行動,越堅定確切,也越能昭信於人民。所以我今日特別提出「均富」的口號,來消滅「共產」的毒素,這一點是今日要 大家特別辨認清楚的。
還有關於土地國有的涵義與界說,過去已有過許多爭論,其實這在遺教中, 總理已經一再指示過,平均地權的方法之二,就是「土地國有」。又在建國大綱中標明 「凡山林、沼澤、水利、礦場,悉歸公家所有,由公家管理開發」,並且還解釋「公有即為國有,國為民國,國有何異於民有,國家以所生之利,舉便民之事,我民 即共享其利。」由此可知, 總理對土地國有的原則,決非如俄匪搾取人民的土地,使之集中於政府,徹底予以統制,用作控制人民的生活與生命的工具。亦非如朱 毛奸匪今日所謂「土改」「分地」的方法,作為其階級鬥爭控制人民的魔術, 總理對於土地國有的政策與方法,曾經有了很多明確的指示說:「土地國有之法,不 必要收歸國有,若修道路,若闢市場,其所必須之田園廬墓,或所必須之田畝,即按照業戶稅契時價格,國家給價而收用之。」以及「……惟地不必盡歸國有,收取 其需用之地,斯亦可矣」的話,我們如能將 總理以上所說的話,再簡單而明瞭地演繹出來,那就是〔第52頁〕「土地國有而民用」,換句話講,亦可說是「國有 民享」。大家要知道,土地國有,不過是一個原則,至於這個原則,如何運用使之能有益於國計民生,更能增加國利民福,不違反我們三民主義民有民治民享的原 則,那就在於政策問題了。我今日對於 總理土地國有的思想,可以確定土地國有的政策,就是在土地國有的原則之下,允許私有財產制度(包括土地所有權)的合 理存在,像前面我已經引用過總理所說的「聽其自定地價納稅,但以土地國有權以限制之」的方法,這不是已經非常明顯了嗎?再以淺近的道理來說,如果土地國有 的原則還有問題,那麼民眾為什麼還將他私人的土地,仍要向國家繳納賦稅呢?這向國家繳納其私人土地的賦稅,豈不是明白承認私人土地,原是國家所有的嗎?不 過他向國家承領得來而已。古今中外各國的政治體制,容有不同,但是人民必須繳納賦稅的原則卻是相同的。這不也是可以證明土地國有的必然性了嗎?我認為土 地、人民、軍隊三者,都是屬於國有的,如果任何一個國家不能保有其土地,不能保有其人民,不能保有其軍隊,那其國還能成國麼?當然,這樣的國家,就不成其 為國家,而非滅亡不可了。不過一般人也許要反問,國家不獨對於土地要課徵稅收,就是對人民一切所得——例如貨物、遺產、薪給、房屋等等,不也是都要課稅 嗎?何以說土地課稅,就證明土地應該屬於國家所有呢?這個觀點是極不正確的,大家須知,田賦與普通稅收的意義,是截然不同的,因為田賦,決不是普通的稅 收,田賦的制度,早在我國三千年以前,專是為土地制定的一種特例,就是禹貢的「厥賦惟上上」,以及周禮的「以時徵其賦」。這種田賦的字義,就是特定於徵收 土地所得的,我們從夏後殷周以來,對田賦的制度,雖然代有改變,像「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第53頁〕徹」,各個時代的制度各有不 同,但究其實際,還是如孟子所說「其實皆什一也」,這所說的什一,就是十賦其一的意思。孟子又說:「耕者助而不稅」,所謂助,可以說是助種公田,也可以說 就是繳納田賦,這意思也是非常明白的。再說田賦不同於普通稅收的道理,我以為最明顯的,還有兩點:第一、就是田賦所課徵的,是田地孳生所得的糧食,亦即 「賦粟倍他日」的賦粟,所以又稱為「完糧」,不像其他稅收,是僅止於徵收所得的孳息,和物產價值的羨餘而已。第二、就是田賦的性質,實在還包括了「出丁」 的義務在內,所以田賦在從前又稱丁糧。在唐代還有過租、庸、調之分,租、庸、調就是都包括了輸租、輸絹、和役力的義務,這種義務對國家所賦予的責任之重 要,與一般納稅的意義,不更是大相逕庭的嗎?歸結來說,繳納田賦的用意,就是要出其田地所生產的糧食,來繳納他自己的國家,並出其丁壯,來保護國家和他的 土地,所以田賦的意義,不僅是有田的人家要納糧,而且還要其出丁服兵役。大家看,這田賦的意義,是不是可與其他租稅並論呢?因之土地的性質,無論在理論上 或事實上,自古以來,無不是屬於國有的。不過這裏所指的國有,是指國家所有,而不是指其政府所有,所以政府對於國家賦予人民的土地,必須根據國家法律,予 以保護其應有之權利,亦必須根據國家法律,政府方能處理其人民的土地,決不能如今日朱毛奸匪那樣借「土地國有」的名義,對國家所賦予人民的土地,為所欲 為,以便其奸黨偽組織將全國土地完全收集起來,歸於他一個「專政」魔王毛匪的掌握,完成國中唯一「大私有主義」的大地主,這那裏可說是土地國有呢?總之, 我認為土地、人民、軍隊三者,是屬於國有的,也可以說,土地、軍隊、國家都是人民的,我在前面曾引述 總理所說「國為民有,國有何異〔第54頁〕於民有」 的話,明白了這個意思,那不惟土地是人民的,就是軍隊與國家,亦都是人民所有的了。所以我們民主國家的人民,不怕土地國有,只要土地真能國有,亦就是等於 民有,可是要徹底反對今日朱毛奸匪魔王利用土地國有之名,以達到其「大私有主義」的大地主的目的。全國同胞,都要大聲疾呼的說,今日朱毛奸匪的所作所為, 不是「土地國有」制,而是「大私有主義」的大地主制,大家都應該鳴鼓而攻才行。那末「土地國有」的制度,今日究竟如何才可名實相符的合理實現呢?無他,我 認為以「在土地國有的原則之下,允許私有財產制度(包括土地所有權)的合理存在」的話,來解釋 總理遺教,這是不會有什麼差誤的。當然這還是我一個人的見 解,今天所以特別提出來,就是希望參加第十七期研究的同志,能夠再加辨明民生主義,對於土地國有的內容方法和政策,是與共產主義絕不相容的。總之,研究土 地問題,大家不必在原則上有所爭辯,我以為這土地國有的原則是天經地義,無論如何不能動搖的。現在大家對於土地國有原則,為什麼要如此激辯不休,豈不是因 為共產主義是主張土地國有的,所以我們民生主義,就不要再跟到共產主義喊土地國有了!否則我們就會做他的尾巴了。大家是不是有這個心理呢?大家如果為了這 個心理來反對土地國有的話,那就是很錯誤的思想,切不可如此的。大家要知道,本黨主張土地國有,早在民國元年, 總理就已經倡導了,那時候俄國還在沙皇統 治之下,蘇俄正在他帝俄胚胎難產之中。至於朱毛奸匪所謂「中共」也者,在那時候真是連影子都還沒有一點的時候,怎麼能說我們實踐「土地國有」還會做他尾巴 呢?現在如果你們有人以為「土地國有」,已經成為了朱毛奸匪所獨佔的口號,就不敢再提我們民生主義土地國有的大原則,那真是太怯懦、太自賤了。須〔第55 頁〕知我們革命者,非但對土地國有的問題,不應該諱言卻顧,而且更應該設法使民眾瞭解我們所主張的土地國有的真義是什麼,共匪所詭稱的土地國有的邪說又是 什麼,那才能幫助民眾認識共匪,闢邪辨謬,也才能使民眾更加信服我們的主義,奉行我們的主義。而且我們對這些革命建國的大問題,必須公開的來研究,並應該 彼此放棄主觀,用客觀的態度來切實檢討,方不致錯誤,亦方不致被朱毛奸匪冒充抄襲,以偽亂真才行,大家切不可因為朱毛奸匪冒充土地國有的名詞,而對我們自 己的民生主義,就諱言土地國有,甚至反對我們自己三民主義的大原則,這種因噎廢食的態度,豈是我們革命者研究主義的態度麼?這是絕對不可的,我不是在研討 「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前段裏說過,不要在其主義原則上,論斤較兩的爭辯,而要在其主義的內容和方法上,尤其是要在其目的上,著量研究才好,我們民生主 義的土地國有的原則,固然是與共產主義土地國有的原則相同的,但是其內容方法和目的,是完全不同,而且是不能相容的,所以我們對土地國有問題,今日所要詳 加研討的,還是在政策與方法上來多加註意,尤其是土地國有與土地收歸國有的方法及其目的,是大有區別的,大家要知道土地國有的原則,並不一定要將所有全部 土地收歸國有,關於這一點 總理所說「土地國有之法,不必要收歸國有」的話,我們不能不特別重視,和深切瞭解才行。我以為我們中國要消除土地兼併現象,而 要根本解決土地問題,以及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除了 總理平均地權的方法以外,再無其他更好方法了,我以為今後我們只要能照平均地權的法則,擬定計 劃,按照步驟,來切實推行,那是土地問題,沒有不能解決的道理,問題只在我們大家,能不能遵照 總理的指示,一致努力,實踐篤行而已。
〔第56頁〕
最後我要告訴大家,只要我們有實行主義的決心,有實行主義的方法,躬行實踐,守死善道,那時革命決沒有不勝利、決沒有不成功的。我今年雖然已經六十六歲 了,我堅信我們必能消滅共匪,打倒俄寇,及身完成復國建國的革命任務,你們大家更是年富力強,那更不用說了,現在正是你們建功立業的時候!我相信只要我們 一經對大陸反攻,就不論朱毛奸匪的組織如何嚴密,朱毛奸匪的勢力如何膨脹,凡屬大陸上未死的同胞,未死的同志,就將必群起響應,對朱毛奸匪鳴鼓而攻,這是 無可置疑的。在最初反攻的半年至一年期間,自然會遇?相當的艱難,但過此以往,就必能迅速展開掃蕩,全力殲滅奸匪,這是我常說的「初難而終易,先弱而後 強」必然的形勢。特種黨部第一屆委員以及高級班第三期研究員,你們都是各級軍事主管和上中級的將領,你們要認清自己在反攻時期的軍事責任,十七期研究員你 們在反攻期間,亦將多是黨政負責的幹部,你們更要認清自己在反攻時期,對戰地黨政的責任,惟有大家相互勸勉,相互策勵,團結精神,協同一致,務期反攻一經 開始,就能全面推進,迅速開展,爭取勝利,完成任務。本黨全國代表大會就將是大家重起爐灶、重建革命的里程與指標,希望大家在致力於復國建國的工作當中, 要先完成你們這一個共同的使命,來開拓本黨國民革命新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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