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讨伐中宣部(8)-焦国标2012-06-30 05:36:31

 自由出版物的四项出版原则
– 焦国标《讨伐中宣部》序
  
  何家栋(北京)
  我第一次接触国标的的作品,始于他写的《北京的儿化韵》那篇文章,曾为他敏锐所折服,在短短的篇幅中,通过日常生活用语,把北京人那种“站在天 安门,一览天下小”的皇权意识揭示的淋漓尽致,从此我对所谓“京味”什么的就深怀戒心。及至读到他在2004年初引发轰动的《讨伐中宣部》,更是受到强烈 的震撼。虽然也有人批评它“激情有余,智性不足”,但我看重的不是它犀利的言辞和随手可以抓到的“小辫子”,而是它将中国人炼狱似的精神生活状态如此透彻 地表现出来。现在他把与这篇文章相关的文字汇集为《中宣部和兼听权》,不仅为中国新闻史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也为中国文化恐怖档案库留下了一份现场记录。
  中共十六大郑重地提出了“小康社会”和“政治文明”两个概念,前一个源于中国的传统思想,后一个则是通过日本辗转引入的西方概念,但两者都指向 一个相同的目标:即建立文明社会。“文明”一词源自拉丁文“civili”,意指人的开化状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历史阶段。“civili”也有公民的 意思,这就是说,比蒙昧和野蛮社会进步的文明社会应当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不是臣民社会,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在管理机构和被管理者之间还有第三个因素, “这个因素是政治因素,但同时又不是官方因素……这个具有公民头脑和市民胸怀的补充因素就是报刊自由。”“它是国家中的第三种权力。”
  有人说,要实现政治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应当在政治民主化、政治法制化、政治科学化、政治公开化、政治高效化、政治清廉化和政治文化世俗化等方 面不懈努力。笔者以为,政治公开化的位置应提升第一位,,因为马克思曾指出:“新闻出版是人类自由的实现。”希尔斯曼则说,“不管民主的定义是什么,没有 新闻自由,民主本身就无法存在。”政治文明也罢,小康社会也罢,首先都应当是波普所说的“开放的社会”。封闭的社会或者僵化的社会,既无文明开化可言,也 很难长期保持健康稳定的经济发展。
  人们需要新闻自由,是因为他们需要道德的生活、政治的生活、科学的生活、趣味的生活。
  但是中宣部的所作所为却是令人费解的,他们一边宣扬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一边又实行列宁也斥责的“亚洲式的书报检查制度”。甚至还不 如马克思指为“文明化的怪物,洒上香水的畸形儿”的手检查出版物。马克思主义开宗明义第一章就是主张新闻出版自由、反对书报检查制度。中宣部的“马克思主 义”却没有任何诠释,好像是固执己见的一根筋,一根筋后来又变成了一条鞭,用它来驱策新闻出版界,似乎他们所做得一切,都是马克思所设定的,所造成的结果 自然也应由马克思来负责。这不是诚实的政治家应取得态度。
  所以,既然谈到马克思主义,就要正本清源,不能用一根筋或是一条鞭来代替马克思主义。马克思着作浩如烟海,而关于新闻自由的论述却相当集中,主 要文章都收录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中。在马克思时代,只有政府机关报、教派机关报,马克思把它们统统归于“行业出版物”,一种“特殊形式的广告小 报”,“把广告变成社论,把社论变成广告”,都属于“政治投机生意范围内的广告”。恰恰是这些“行业出版物”,却享有超出其他出版物的特权,因此马克思提 出“自由出版物”主张来与其相对抗。中宣部诸公对此视而不见,在此不揣冒昧,分类摘编,冠以“自由出版物的四项出版原则”,以供“牢牢把握舆论宣传导向” 者参考。
  第一,人本原则。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因为只有人生来就有自己的利益与目标。有利益就要表达,表达了才有实现的可能。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报刊=自由 报刊=人民报刊,它们极其忠实地报道人民的呼声,“不通过任何官僚中介,原原本本地把人民的贫困状况反应到御座之前。”这是实现民主化之前自由的新闻媒体 所能发挥的政治作用。在民主社会中,自由的新闻媒介更能成为各社会阶层和政治团体表达意愿、整合意见和凝聚力量的主要载体,相对而言,新闻自由对社会底层 阶级更为重要,有钱人希望通过钱的润滑作用在私底下悄悄运作,没钱的人则更依靠公开的声音和众人的舆论来表达自己的希冀。所以,马克思说过,“自由出版物 是人民精神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整个世界联系起来的有声的纽带。”“自由出版物是人民用来观察自己的一面精神上的镜子,而自我 认识又是聪明的首要条件。它是国家精神,这种精神家家户户都只消付出比用煤汽灯还少的花费就可以取得。它无所不及,无处不在,无所不知。它是从真正的现实 中不断涌出而又以累增的精神财富汹涌澎湃地流回现实去的思想世界。”自由出版物的人民性表现一定的人民精神。出版物是历史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和它公开的表 露。“如同生活本身一样,在报刊上永远不会有终结的东西。它生活在人民当中,它真诚地和人民共患难、同甘苦、齐爱憎。它把它在希望与忧患之中从生活中倾听 来的东西,公开的报道出来;它尖锐地、激情地、片面地(像当年激动的感情和思想所要求的那样)对这些东西作出自己的判断。今天它所报道的事实或所发表的见 解中的错误之处,明天它自己就会推翻。它体现出那种本来意义上的‘独特’的方针。”如果人民看不到反映自己的思想、恐惧和希望的东西,“它就会认为报刊是 某种无关重要的和不值一看的东西,因为人民不让自己受骗。”只有在人民报刊的各个分子都有可能毫无阻碍、独立自主地各向一面发展并各成一行的条件下,真正 “好的”人民报刊、即和谐地融合了人民精神的一切真正要素的人民报刊才能形成。马克思用一个比喻说明这种实践过程:“人要学会走路,也得学会摔跤,而且只 有学会摔跤,他才能学会走路。”党性和人民性的本质区别在于,按照党性原则,报刊是党和人民联系的纽带;人民性是人民和世界联系的纽带,党性把人民从主语 办成谓语,本质就发生了变化,它意味着人民已丧失了主体性,成为被强制灌输的对象,他们被摒弃在世界之外,只能接受来自上面的教育,只能按等级获得信息, 甚至有关自身的信息,一经被装进档案袋,自己将永远一无所知。党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并不总是一致的,在人民连知情权都被剥夺的情况下,他们的命运就完全操 纵在不可知的力量手中。马克思说,寡头政治一旦侵入精神生活领域,特权得势,就要压制人民的呼声,“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到的只是自己的声 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至于人民本身,它们不是在政治上有时陷入迷信有时又什么都不信,就是完全 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管私人生活的人。”“凡是违背你们信念的东西一开始便成为谬误,那么你们的要求和伊斯兰教徒以及其他的一切教徒的要求又有什么两 样呢?”那时,“出版物已不是使人民联系起来的普遍纽带,实际上将成为分离人民的手段。”
  第二,真实原则
  正面的新闻报道可以鼓舞人、感染人、教育人,使人更加热爱生活、热爱事业、热爱祖国、热爱人类。不过,道德熏陶需要潜移默化、细水长流、持之以 恒,发掘和褒扬人性中善良的一面,揭露和抨击人性中丑陋的一面,扶正压邪、扬善抑恶。但是,以往的“正面宣传”却承担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改造人 性,塑造“新人”。为此,就要靠谎言来包装“正面人物”,让他们来说“高大全”(实际上是“假大空”)的语言,做一些违背常情、不可理喻的事情。新闻媒体 在权力的胁迫下说假话已成为常规,偶然说了几句真话反会让人生疑,这是当前社会道德沦丧、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根源。虚伪的世界,令人感到压抑和沮丧,让伦 理道德失去了栖息地,不撒谎,说实话,是一切道德生活的基础。没有新闻自由,人们对有尊严、有道德的生活的渴求就无法实现。没有公民“荣誉感”的社会,即 使人均GPT 再高,也与“小康“无缘。
  马克思曾经问道:“究竟什么样的报刊(‘好的’或‘坏的’)才是真正的报刊?”他给出的好坏与答案是:谁是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而谁是根据希望 来描写事实;谁在表达社会舆论,谁在歪曲社会舆论。在一个“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的国家”,“关闭的门完全不像透明的玻璃”,人民“只是凭道听途说才知道自 己的国家的”,就不免要发生“事实上的撒谎”事情。但这应归于国家“不是公众的国家组织”,而是一个压迫公众的内部制度。它是国家的毛病、不是报刊的毛 病。马克思认为限定“对政府措施所发表的见解,其倾向必须是善良的,而不是敌对的和恶意的”,或以“居心叵测的流言蜚语”为藉口,禁止发表“因热情、尖锐 和傲慢而带有有害倾向”的作品,是“最可怕的恐怖主义”,“反对倾向的法律,既没有规定客观标准的法律,乃是恐怖主义的法律”,结果是,“报刊不仅被剥夺 了对任何官员进行监督的可能性,而且被剥夺了对各种制度进行监督的可能性。”马克思说:“刚刚具有政治觉悟的人民对某一事件的事实可靠性不像对这事件的道 德实质(事件通过道德实质来表现自己的行动)那样关心。”这是事实或是杜撰,往往不那么重要。人民关心的是自己的意愿是否得到真实的叙述。这当然不是说 “撒谎是报刊的必然的因素。”人民报刊有一种自我完善的能力,可以克服本身所带来的缺点。马克思以自己的生活实践证明了这一点,他在担任《莱茵报》主编期 间,曾发表了驻摩塞尔记者彼?科布伦茨关于摩塞尔河沿河两岸居民生活的报道,莱茵省总督冯?沙培尔指责文章“歪曲事实,诽谤政府”,还咒骂当地农民求助的 呼声是“无耻叫嚣”。彼?科布伦茨的反驳软弱无力,不能深刻阐述自己的观点,马克思乃收集有关材料,以记者的名义写出答辩,对普鲁士社会政治制度作出了尖 锐地抨击。马克思说,“只要报刊有机地运动着,全部事实就会完整地被揭示出来。”《莱茵报》因这一事件被查封,该报的股东要求报纸缓和立场,换取政府的取 消禁令,但马克思拒绝作出妥协,为抗议现行检查制度,宣布退出《莱茵报》编辑部。马克思说,他与莱茵省总督冯?沙培尔进行的这一场官方论战,“第一次推动 我去研究经济问题”。可以说,如果没有自由报刊的话,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
  第三,自由原则。
  “每个国家的人民都在各自的出版物中表现自己的精神。”自由,是人民报刊不可缺少的生存条件,正如空气之于人体。没有自由,人民性、真实性也就 无从谈起。切实保障新闻自由,有助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者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因而是科学研究自由、学术探讨自由的前提条件。操纵新 闻、封锁新闻的危害,前有“大跃进”时期导致几千万人死于非命的大饥荒,晚近则有“非典”的案例。有人尖锐的指出:在“非典”危机的前期,政府有关部门的 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情况如此严重,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哪里去了?媒体为什么在长时间里保持沉默、甚至扮演为虎作伥、助纣为虐 的角色?一些媒体的很多社论和文章把要求公布真相的声音说成是“别有用心”、“居心不良”、“恶毒攻击”等等,不仅没有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而且丧失了起 码的职业良知和做人的良心,难道不值得媒体和新闻部门反省吗?政府部门行动迟缓、不公开信息甚至有意欺骗愚弄民众,愚弄国际舆论、公开撒谎、瞒报漏报等行 为,引起的公民受害应该可以起诉政府宣传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十六大报告提出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问题、政府能力建设问题、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等 问题都需要创造良好的有利于实现新闻自由的舆论宽松环境。决不能如马克思所说“官方的命令都是真理”,怎么指示你,你就怎么说;命令你说什么,你就写什 么。马克思认为自由是人类精神“伟大的天赋特权”,出版物是个人表现其精神存在的最普遍的方法,也是自由人联合体相互教育的工具。自由是一种终极价值,对 自由的侵犯,是最大的犯罪。“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自由的一种形式制约着另一种形式,正像身体的一部分制约着另一部分。只要某一种自由成 问题,那么,整个自由都成问题。只要自由的某一种形式受到排斥,也就是整个自由受到排斥,——自由的存在注定要成泡影。”
  恩格斯曾一再使用“绝对的新闻自由”这个字眼。他在《普鲁士军事问题和德国政党》中进而指出:没有出版自由,就不可能有工人运动;工人永远不能 争得自身解放;争取出版自由就是工人政党本身呼吸所需的空气。他指出,“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是一个政治、法律、社会意义上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哲学概念。 在这里, “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不经国家事先许可自由无阻地发表自由的意见”。但是,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制的自由,新闻自由也不例外,它要受到 新闻真实性和公正性的限制。现代自由主义所谓的自由,都是指“公正的自由”,而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自由出版物的死敌是书报检查制度,自由是通过反对书报 检查制度争取来的。马克思出道的第一篇论文就是《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随后又写了《第六届莱茵省议会辩论》,对议会发言中种种反对出版自由的论调 都做了驳斥。并且指出,把检查法和出版法混为一谈是荒谬的。检查法只具有法律的形式,出版法才是真正的法律。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出版法也根本不能成 为压制出版自由的手段,“在出版法中,自由是惩罚者,在检查法中,自由却是被惩罚者。检查法是对自由表示怀疑的法律。出版法却是自由对自己投的信任票。出 版法惩罚的是滥用自由。检查法却把自由看成一种滥用而加以惩罚,它把自由当成罪犯。”“在法官面前受审的是出版物的一定过失,而在检查官面前受审的却是出 版物的精神。法官最多可能表现出个人理性的不可靠,而检查官表现出的却是品行的不可靠。法官根据一定的法律来审理我的行动,检查官不仅惩罚罪行,而且他自 己还捏造罪行。”“法律不仅惩罚我所做的,而且还要惩罚我所想的,不管我的行为如何。法律惩罚我不是因为我做了坏事,而是因为我没作坏事。”书报检查法的 制定是以无原则和对国家的不道德而粗鲁的看法为基础的。有人为中宣部的阅评小组评功摆好。但问题不在于这个草台班子是“糟得很”还是“好得很”,而在于它 的存在有没有法理依据,因为宪法和党章都没有赋予它现在拥有的这么大的权利。正如马克思所说:因为“它把反国家的东西却表现为国家的意见。”“任何国家都 不敢把它利用书报检查官这一工具实际上所能干出的事情明确的规定在法律中。因此,专司书报检查的不是法庭而是警察机构。”检查官集原告、辩护人和法官三种 身份于一身,“被委任去管理精神,然而他是不负重责的。”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即检查本身也需要受检查。马克思问道,“除了人民的出版物还有谁能够检查政 府得出版物呢?”结论是:“治疗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
  第四,公正原则
  任何权利都会导致腐败,不受制约的权力则会导致绝对的腐败。既然新闻媒体是“国家中的第二种权利”,出现新闻腐败就是情理中的事情。根据恩格斯 “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只能通过立法和司法程序来制约它,以保障新闻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而不能由行政长官来任意干预。正如马克思所说:“应当认为没有关 于出版的立法,就是从法律自由领域中取消出版自由。因为法律上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因此出版就是出版自由在法律上的认可。” 有人将自由与法制对立起来,视国际社会公认的人权——新闻自由为洪水猛兽,迟迟不出台《新闻法》,认为《新闻法》会成为“持不同政见者”的保护伞,竟然还 好意思吹嘘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
  对于新闻媒体的行政干预与司法审理是有本质区别的。行政干预往往是事前审查和禁止,司法审理则只能是事后追惩;行政干预通常是黑箱作业,司法审 理则必须公开进行;行政审查的理由往往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司法惩处则必须依据法条并形成判例。现在有些地方的宣传部门进行行政干预时,连红头文件或首长批 示都没有,只是通过电话或口头下达指令,可见他们是多么的心虚。但是,更重要也更经常使用的的方法应该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使报刊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 不应该从外部施加任何压力,必须承认它具有植物也具有的那种为我们所承认的东西,即承认它具有自身的内在规律,这种规律不能也不应该由于专横暴戾而失 掉。”“从出版自由本质所产生的真正的检查是批评。它是出版自由自身产生的一种审判。”另一方面,,“在报刊上治人者和治于人者同样可以批评对方的原则和 要求,然而并不是在从属关系的范围内进行这种批评,而是作为——已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理智的力量,作为合理的观点的体现者——在权力平等的情况下进行 这种批评。‘自由报刊’是社会舆论的产物,同样的,它也制造这种舆论。唯有它才能化私人利益为普遍利益。”“检查制度是政府垄断了的批评。”而且,这种批 评不是公开的而是秘密的,只想进行批评而不想受到批评,把粗暴蛮横当作论据有理,因而是不合理的。有了压制真理的法律,就会激发真理更英勇地追求自己的目 的。
  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界乃至整个知识界的分歧,既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分歧,也是专制主义、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分歧,但最根本的分歧则是真假马克 思主义的分歧。今日的当权者都是文革中“继续革命”理论培育出来的红卫兵,当年的小将已经成为中将、老将了,他们念念不忘的就是一个“权”字,专政之权、 镇压之权, “有了权利就有一切,失去权利就失去一切。”因此,在他们的思维中,提高执政能力不过是“加强专政能力”的另一种说法。他们的最大本领就是把一切不同意见 当作敌对思想,而且还要假借马克思的名义来发号施令,剪除异己。我以为要辩明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是什么内容,最好的办法是将马克思有关言论自由的文章汇编 成册,由读者去学习去领会,再由他们自己来作出判断,不要让马克思去做暴虐机关的挡箭牌和替罪羊了。马克思的新闻观大部分反映在他担任《莱茵报》主编时写 得评论中,列宁认为这些论文“表明了马克思怎样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的”,可以说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之作,特别是考 虑到作为思想家的马克思,把君主专制制度和封建反动势力作为批判对象,而这正是我们思想启蒙运动尚未完成的任务,这些论文对我们今天该具有的现实意义是不 言而喻的。不知道中宣部有没有勇气编一本诸如《马克思论新闻自由》的册子?或许有人会说,在马克思谈论这些问题时,共产党还没有掌权,因此这些认识会有一 定的历史局限性。不过,马克思早已声明过,这些原则不是为执政党也不是为在野党提出来的,而是根据“报刊自己的内在规律”提出来的。马克思终生都没有改变 过自己关于人民报刊的立场。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也说过,“难道我们要求别人给自己言论自由,仅仅是为了我们自己队伍中又消灭言论自由吗?”马克思最值 的学习的地方,也许还不是他说了什么,而是他观察、分析问题的思想方法和批判精神。教人沉默易,令人开口难。我们期待着中宣部对马克思提出的原则作出正面 回应,在新闻出版界开展一场大辩论,澄清思想,辨明方向,进而把宣传工作纳入正确地渠道。
 
 
 
 中国后集权时代的“焦国标现象”
 – 读焦国标新着《讨伐中宣部》有感
 
 
  张伟国 (美国)
  自2004年3月焦国标在互联网上发表“讨伐中宣部”一文后,中国大陆社会和焦国标本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国家社会方面,胡锦涛接掌了军委 主席之后,发表了要向朝鲜、古巴学习的高论,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了不少向毛泽东时代复辟的迹象,对于焦国标所讨伐的中宣部,胡锦涛变得更加依赖了,对舆论对 网络控制的力度也前所未有的加强了;而焦国标本人遭受的迫害压力也在不断升级,先是丢掉了教职——被剥夺了上讲台授课的权利,甚至他的名字在网路上面成为 非法词语被屏蔽,在国内媒体上发表文章和出版书籍的权利也被剥夺,接着因为他不顾校方的反对,接受美国民主基金会邀请到美国作访问研究,而被做了“自动离 职”的处分。
  然而焦国标并没有屈服,他把这种不幸的遭遇看作是“为打破传统需要付出代价”,反而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拿起笔,作刀枪”,连续不断地撰写文 章,对与中国相关的各类敏感话题,发表着焦国标特色的评论。一些约定俗成的观念或传统,比如祭拜黄帝陵、比如中国租界、比如对战争和当代国际关系等等,在 他的笔下遭到了史无前例的颠覆性批判。他那敏锐的思想和犀利的文风,尤其是他“阳光男孩”式的做派,那种不知道躲闪、不善于掩饰、不谙世故的勇往直前精 神,勇于深入核心问题的大无畏胆魄,“横扫千军如卷席”的全方位出击,已然开了风气之先。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北京着名记者、作家戴晴以她别具一格的深入调查报道,也曾开倡了当时的风气,尤其是她对《梁漱溟王实味储安平》(江苏文 艺出版社)历史冤狱的揭露,被外界视为“颠覆了共产党的意识形态”。相比之下,焦国标面对的是严酷的现实社会中的现实问题。焦国标自称“ 我的所有做法就是要麻木掉一切敏感,把一切(中国的)敏感(问题)变成正常状态下可以处理的关系。”把戴晴和焦国标放在一起,可以看到这两位开创风气的新 闻工作者,代表了中国社会两个不同的时代。有共产党高级干部血统的戴晴,代表了推进中国开放改革的第一级火箭;而农家出身的焦国标已然超越了传统中国知识 分子“补台”的境界,更像是代表中国知识分子进入了向中共体制直接宣战的新阶段。
  焦国标的探索在付出巨大代价的同时也开始结出了果实,目前正在美国访问研究的焦国标,今年4月出版了来到海外的第一本文集,该书收入了由二十一 世纪中国基金会资助的“二十一世纪中国丛书”,仍以《讨伐中宣部》为书名,全书分四个部分,汇集了他的政论和新闻学论文,第一部分除了“?伐中宣部”的原 文,其他事与这篇文章相关的“我的后《讨伐中宣部》时代后“讨伐”时代之随感录、“不能给焦国标这个讲坛”、给北京大学领导的四封信、我为什么要写《讨伐 中宣部》。第二部分是以写政治人物为主的评论,主要有“人权三题”“毛泽东二题”、“赵紫阳三题”、《环球时报》专捧老年独裁者。第三部分内容是国家制度 和对外关系方面的评论,如“我反对台独,更反对动武”、“外国记者对中国是有恩的”、“评中说西”、“论列邻邦”、“上帝死了,真主咋办”、“丑陋的东 方”、“联合国的合法性及其未来”、“为美国辩护”。第四部分集中了近年来的新闻学论文和随笔,如“中国信息猪圈共有几块顽石砌成”、“中国开放报禁的三 种途径”、 “论兼听权”、“谁是对外传播学之父”“美国归来答客难”。北京新闻界的老前辈何家栋先生写了序言。
  《讨伐中宣部》自发表以后,通过互联网迅速传遍了全世界,焦国标一举成名,他的着作文章洛阳纸贵,风行一时,并被公认为二十一世纪初期对中国知 识界、新闻界影响最大的一篇文章,洛杉矶加州大学的校刊评价道,“因为他公开地站出来反对对新闻和媒体进行检查的宣传部门,焦国标已经成为中国精英的一个 典型……成为中国社会反对限制新闻自由的一个英雄。”《纽约时报》的评论则说,“他的文章很快成了轰动一时的地下出版物。这不仅仅是因为它公开地说出了许 多记者和知识分子在私下表达的意见,更因为他的公开批评尽可能地尖锐直率。”
  如今在北京的知识分子中间,甚至在共产党的官场中争看焦国标的文章已经变成一种风气。五月二十四日,《纽约时报》刊登了该报专栏作家、前驻北京 首席记者、普利策新闻奖获得者纪思道(Nicholas Kristof)从北京发回的报导,报道称“已被官方列入黑名单的着名学者焦国标,仍在撰写一些措辞严厉的文章,并在全中国的电子信箱内流传着。一名中国 政府高级官员向纪思道表示,不读中共文件也无所谓,但绝对不能不读焦国标的文章。”
  焦国标已经变成一种象征,他的精神勇气已经成为中国知识分子的一面旗子,他的思想观点甚至他的生活遭际,也成为中国知识分子和新闻界的一个重要参照系数,观察这种“焦国标现象”,毫无疑问是研究中国迈入后集权时代的一个重要课题,相信他的新书可以提供第一手的素材。
  七月七日,焦国标先生荣获美国纽约的万人杰新闻文化基金会第十三届新闻奖。表彰他为争取新闻自由奋斗,为支持社会公益发声,在险恶环境中,挺身 而出,言人之所不敢言,为中国新闻界树立令人钦佩的典范。与北京当局的倒行逆施形成鲜明对比,时代潮流和历史正义成为焦国标的坚强后盾,焦国标对此感到安 慰和无比的荣耀。范文澜说研究历史“板凳要坐十年冷” ,焦国标则轰轰烈烈“发誓用十年时间唱衰中宣部”,如今还只是第二年而已,后面的路还很长,我深信坚持到第十年的焦国标,将会有比今天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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