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讨伐中宣部(6)-焦国标2012-06-27 04:04:50

 中国开放报禁的三种途径
 
  焦国标
  日前有美国之音记者打来越洋电话,问以我之见,中国大陆报禁何时开。台湾开放报禁的前例给中国人无限希望,眼巴巴都盼着那一天早些到来。我答道,我掐算不出来具体何时开,但肯定要开,而且我对开禁方式的具体途径有所思考。
  第一种开禁途径,某年月日,全国一起彻底开禁。第二种开禁途径,头一年先几个省一起彻底开禁,比如东北三省,次年再几个省,比如西北数省,三五 年内全国各地报禁全部放开。经济放开,始於东南,我主张这次开放报禁的甘露别再人为地後降在西部地区的人们头上。这里所谓的彻底开禁,是指像开办普通的公 司一样,只要符合某一基本标准,无论是张三,还是李四,谁都可以注册办报(电视台、出版社等),不要留下任何特许制的痕迹。
  第三种开禁途径是,像国家订立五年计划一样,制定出一个开放报禁的五年计划。比如在这五年里,每年可以允许每省创办五家纯私营报纸、五家纯私营 电视台、五家纯私营广播电台、五家纯私营的新闻综合类网站和五家纯私营的出版社。如此到第五年,新闻业准入实现“零门槛”,谁爱办谁办,就像小商小贩登记 注册公司一样轻而易举,完全达到欧美、港台新闻自由的水准。
  就笔者个人的倾向,第二种开禁方式最优。既可以把开放报禁的震荡减至最低,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屏蔽权力寻租。第一种方式,全国一起彻底开禁,固然 可以避免权力寻租现象,可是全国新闻出版界一时可能乱成一窝蜂。第三种方式必然造成权力寻租。假定今年允许河南省开办五家私营报纸,标准一定,而达到这个 标准的却决不可能就这么五家,那么问题就出现了:谁可以进入今年这五家?谁不得进入今年这五家?大家必有一拼。怎么拼?拼什么?很难逃出拼关系、拼钱的窠 臼。鉴於目前有钱就有关系的现实,最後肯定是谁敢下血本送钱谁进入
  顺便说,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胡适之先生就曾企图向蒋介石政府推举第二种方式的思路。当时共産主义的理念正如地火运行,胡适认为,拨出东北三 省,让共产党搞共産主义去。搞成了,全国推广;搞砸了,不待党国兴兵围剿,共产党就自动偃旗息鼓。可惜胡博士胆子太小,文章写成,不敢发表,也不敢上书, 压在箱底几十年,这么好的主意白白浪费掉了。不过话说过来,即便胡敢发表,敢上书,蒋也未必会采纳,甚至决不可能采纳。为什么?因为中国的统治者自古以来 就是一个德行,灭亡的头天晚上,还认为自己的天下金字塔般强固,莫予撼也。
  大陆有关方面多年来一直在喊、在搞所谓的新闻改革。实际上不是叶公好龙,便是大言欺世。之所以如此,除了现存新闻体制的受益人宁与国家同沉,也 决不愿放弃既得权益的原因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认识上存在误区。这误区是什么?就是“党抓新闻不能丢”,而所谓“党抓新闻不能丢”又混同於“宣传部抓新闻 不能丢”。总之无论怎么改,万变不离其宗的一条是新闻出版必须听宣传部的。这个认识误区对於开放大陆报禁,在实际上具有致命性,在理念上是个天大的误区。
  尝试论之。第一,宣传部抓新闻出版都抓五十多年了,它抓出来几家成功的新闻媒体和出版社?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闻出版事业建立了多少丰功伟 绩?尽管它总在摩拳擦掌、赌咒发誓,要培养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和名出版家,可是半个多世纪里它究竟培养出来几粒这样的人物?所谓新闻改革,改的就是 中宣部抓新闻。如果中宣部抓新闻不能丢,还改革什么?
  不说别的指标,单说我们的出版业,这五十多年里我们中国大陆的学术着作被翻译成外文的有几本?简直少得可怜。据笔者手头的一本《汉籍外译史》, 近半个多世纪里,被翻译成外文的人文社科类学术着作,不出十本!其中有几本还是冷战时期翻成俄文的,其学术含量可想而知。以新闻学科为例,被翻译成外文的 新闻学着作,五十多年里,到目前为止,一本都没有。我们有13亿人啊,我们占世界四、五分之一呀,难道这就是我们中国人在漫长的半个多世纪里“对人类做出 的较大贡献”吗?岂止是脸红,简直不配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简直是罪孽。
  试问这个罪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长期实行和目前仍然死抱不放的“宣传部抓新闻不能丢”这个一切新闻改革必须遵行的所谓前提造成的。五十多年里宣传部抓新闻出版,真可谓伐南山之竹,写不尽其失;倾东海之波,冲不完其罪。宣传部早该撤掉扔到历史的垃圾堆里了。
  第二,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上的新闻出版机构,都必然要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试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是按谁的意志制定 的?不屑说,当然是按中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意志制定的。这不就齐了!任何新闻出版机构,无论是党政机关报还是纯私营媒体,只 要按照中国现行的宪法和法律运作,就等於党和政府的意志实现了。党和政府的意志实现了,就等於“党抓新闻”了,何必还硬要在新闻出版业与中国现行诸法律之 间加进一个全权的宣传部?
  简言之,新闻出版机构只要依法运作,就等於“党抓新闻”。在新闻出版业、宣传部和法律三者组成的这个三明治式的结构中,试问宣传部除了给宪法和 法律打折扣,除了在这折扣中间夹带宣传部长及其部员们的个人意志(而有别於宪法和法律的意志)以谋取私利之外,它究竟还能起到别的什么作用?
  欧洲中世纪的神学家常常表达这样一个的逻辑:世间百书,无非两种,一种是与《圣经》相合的,一种是与《圣经》相悖的。如果与《圣经》相合,一本 《圣经》足矣,其他无须存在,纯属多余;如果与《圣经》相悖,那它们根本就是错的,更无存在之理,更是一本《圣经》足矣。套用此逻辑:如果新闻出版机构的 産品有问题,宪法和法律追究足矣,何必再听宣传部喝?中宣部的指令与宪法、法律的关系无非两种,一是相合,一是相背。如果与现行法律相合,宣传部就是多余 的;如果与现行法律相悖,宣传部就是错误的。无论合与悖,宣传部皆无存在之理。说俗俚一点,中国新闻出版事业的运作,听宪法和法律的足够了,根本无须宣传 部中间再插一杠子。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毛泽东这句话在中国大陆的任何一个改革中,都会放出刺眼的毫光,犹如迎日不可逼视。既然不可逼 视,就糊里糊涂把“党是领导一切的”搞成实际上的“书记是领导一切的”,新闻出版界则弄成是中宣部是领导一切的。实际上,法是执政党意志的産物,法领导一 切,就等於党领导一切。如果“书记领导一切”,书记必然夹带自己的私货,必然扭曲法的笔直,从而侵害执政党的意志。执政党欲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美意良 政,只有通过法律,而不是通过书记。通过书记,实现的是书记的意志,不是执政党的意志。同理,新闻出版之运作,通过宣传部,实现的就只能是宣传部的意志, 而不是法的意志。当然,法与书记、与宣传部,未必总是矛盾的,可是一百次里矛盾一家夥就够中国受了,哪用处处都矛盾啊。实际上矛盾率哪止1%呀,白分之九 十九都与法矛盾。中国怎么能受的了,怎么能不乱,怎么能不潜伏危机。
  如果报禁放开,让新闻媒体甩开膀子自由行使其舆论监督之职,一份报纸比一千间法庭更能保证社会公正,一张自由的《人民日报》比一千个中纪委反腐效果还要好,一个自由的中央电视台,检视腐恶的功能远远超过一万个国家审计署。
 
 
 
 论兼听权
 
  焦国标
 
焦国标在美国耶鲁大学谈新闻自由
  一、人性权利和动物性权利
  人类演进至今,积累下来的各种权利大体可分两种:人性权利和动物性权利。什么是人性权利?由进化到人类以後才出现的生理能力转化而来社会政治权 利。什么是动物性权利?由进化到人类以前就已经存在的生理能力转化而来的社会政治权利。比如生命和性是人在动物阶段就已经存在的生理能力,进化到人类以 後,生命的能力和性爱的能力就转化为生命权和爱的权利,於是我们把生命权和爱的权利划归动物性权利的范围;而诸如隐私权、言论权和财産权是在进化到人类阶 段以後才産生的权利,我们称其为人性权利。
  听和说常常幷行,可是听和说幷非孪生;说只有几万年的历史,而听起码有几千万岁了,听和说都是人类进化中自然获得的生理能力。进入人类社会以 後,这种生理能力转化为相应的社会权利,即听的权利和说的权利。人非人时听的能力就出现了,因而听的权利属於动物性权利;人为人时说的能力才出现,因而说 的权利属於人性权利。
  到了啓蒙主义时代,人类的各种权利和自由均被称为天赋人权。然而,正如中国古人所言:“天何言哉?”天什么都没说,一切都是人说的。所谓天赋人 权,其实是人矫天传道,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人赋人权。听和说的权利都是天赋人权或人赋人权的一部分,可是我们发现,自古希腊以来,西方所有的思想家都只研究 说的权利,无论是主张言论自由,还是主张言论控制,总归都是说的范畴;而在听的权利问题上,几乎看不到他们有什么高见或低见。即便是後来的报刊四种理论, 也是以说的自由度为标杆而立论的。
  这可能出於如下原因:第一,听和说通常同步,而以说为主,说在先,听在後,争得说的权利,听的权利也就不在话下;控制了说的自由,听的自由自然 被节制,因而只研究说的自由和权利就可以了,无须单独再要求或节制听的自由和权利;第二,讨论说的权利的人们,从柏拉图到约翰?弥尔顿,从法国《人权宣 言》的起草者到美国宪法修正案的定稿人,他们都是发言者,都居於说话者的地位,因而他们只关心说的权利和自由的问题;而听话者从来没有说话的机会,所以他 们的内心需求是不可知的。一旦听话者有了说话的机会,可以表白内心了,就立马成了说话者;成了说话者,所关心的自然是说的问题了。第三,听与看一样,是人 类最为古老的能力之一,人还远远不成其为人的时候,听的权利就开始存在了。说的自由被剥夺,尚且可以作为不会说话的动物苟活於世;倘若剥夺了听的权利,人 就沦为动物。长期以来,听这种动物性权利一直没有受到挑战,因而一直没有被关注。
  人类听说读写四种能力可以合幷为两组:一组是听和读,一组是说和写。听和读是接受外界信息的途径,说和写是表达内在信息的渠道。人类在听的基础 上习得一门新的接受外界信息的手段–读,在说的基础上习得一门新的表达内心的手艺–写。这两组四能在中国和西方形成两个完全不同的话语系统。说和写无论中 西都发育出一套说辞和制度。在西方,两千多年来说和写的自由後来被总括在一个名词之下,即言论自由。所谓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着眼点就是说和 写的自由。无论自由主义的言论传统,还是集权主义的言论理念,总之都是关心说的问题,都是围绕说的权利做文章。中国则全然不同,说和写之上幷未发育出一套 言论自由的说辞。从周厉王时代的“道路以目”,到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莫谈国事”,再到张志新被割喉;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到清代文字狱,再到反“右”,始终 都是对说的禁锢。无论中西,禁听禁读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可是听和读的自由和权利一直处於潜在的、不被关注的状态。
  从听到写这四种自然能力,其年齿是递减的,听最古老,写最年轻。随着它们年齿的递减,呈现出易受伤害度递增的趋势:越年轻的能力和权利越容易被 侵害,越古老就越不容易被触及。越不容易被触及的竟被触及了,就意味着受侵害的程度越发深重了。换言之,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遭遇困厄的程度与被剥夺的权利 的古老程度成正比:其被剥夺的权利的历史越古老,其受困厄的程度越深重。生命的权利最古老,因而最後被剥夺;写作的权利最新出,因而出版自由最容易被侵 害。一个人被关进监狱,写作权利的被剥夺总是发生在阅读权利被剥夺之前;中外历史上,禁书、封报屡见不鲜,而在民衆的嘴上、眼上贴封条却很少见;我们常听 说某人因言获罪,却似乎不曾听说过谁因听得咎。我们还可以用剥离法证明这一点:一个人被剥离了写的权利,他仍然不失为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被剥离了读的 权利,他充其量是一个文盲;一个文盲被剥离了说的权利,他就成为一个动物;一个动物被剥离了听的权利,他就接近於一具僵尸了。
  从听到写也是人类文明程度不断加强,动物性不断减弱的过程。在可能被剥夺的次序上,听的权利仅次於生命的权利。如果说人类听的权利也出现了危 机,就意味人类动物性的权利也开始被动摇了。人类动物性的权利如果受到伤害,那就离动物不远了。正因如此,听作为一种动物性权利,历史上很少发生独立被剥 夺(它往往是连带着说的权利被剥夺而自然消失的)。既然听的权利几乎从不成其为问题,所以两千多年来它一直没有进入思想家的视野。
  二、动物性权利出现危机
  可是最近五十年不一样了,几千万年间从动物阶段以来一直从不成问题的问题而今成问题了:听的自由和权利出现危机了。这场危机是随着一种新的传播媒介的産生而産生的,这种新的传播媒介就是无綫电广播。
  广播与此前印刷媒介的最大不同乃在於它不受国界的限制。印刷媒介的覆盖面与国家的幅员等宽,所谓国门也是印刷物发行半径的终端。剥夺了在纸媒体 上的出版权,听(和读)的权利也随之终止。纸媒体的时代,可以叫做听和说幅员重叠的时代。到了广播媒介(以及稍後的卫星电视媒介)时代,情形完全不同了, 只要技术许可,其讯号便无远弗届。国家的疆界与媒介的覆盖面在边际上出现了巨大幅度的龃龉,听和说幅员重叠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即是说,自无綫电广播出 现,人类社会进入听与说不同幅员的时代。
  在这个国界与媒介覆盖面犬牙交错的时代,某国国民的出版自由(出版是说的延伸)可以被剥夺,可是他们听的权利幷不会像纸媒体时代那样随着书报被 禁而自然消失,他们可以收听境外广播以满足自己听的欲求,实现听的权利。这一局面的出现,其最直接後果就是民衆的心理和行为与政府所希望的发生分歧,甚至 南辕北辙,直至反对政府,图谋颠覆。於是一些政府出於维持其统治的目的,开始制订政策,发展技术,设置收听障碍,限制和干扰外国广播无綫电波落地入境。说 与听本是自然平衡的信息交流状态,而今,城外在自由地说,城内则不得自由地听,听与说遂失去自然平衡,听的自由和权利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危机。
  如前所述,听的权利是动物性权利,在排序上是非常靠後的可能被侵害的权利。因而,听的权利被侵害,是比说的权利(出版自由)被侵害深重得多的人类权利危机。
  三、国际传播领域的信息围城
  一方是境外的强势信息凭藉无边界性的广播、卫视媒体急欲入境,另一方是人为地设置信息屏障,划定信息边疆,拼命抵挡,拒敌於国门之外,从而在全球传播领域里形成鼓噪攻城与高垒固守的矛盾对峙局面,我把这种局面叫做国际传播领域的信息围城。
  信息围城有许多重,互相之间又有交错。东方构筑信息壁垒,西方大举信息围困,构成全球范围内最大规模的信息围城。西方国家之间,如法国抵御英语 文明,或者东方单个国家或某种宗教集团构筑信息壁垒,抗衡整个西方或某一个西方国家的信息围攻,这些都属於次一级的信息围城。构筑信息壁垒诸国,其设置壁 垒的动机、防御的信息对象和所抱目的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两类:一类以法国为代表,为保护法语和法兰西文化的正统地位,拒绝英语和美国大衆文化。法兰西是欧 洲仅次於希腊和罗马的最古老最发达最优雅的文明,其抗拒英语信息漫堤的第一因素是对不可一世的英语文明的醋意和对十八、十九世纪法兰西文明的历史优越感。
  另一类是衆多欠发达的东方国家。这些国家都有着漫长的封建专制历史,现在仍然生活在历史的阴影里。它们构筑信息壁垒所抵御的中心对象是西方的意 识形态,诸如自由、民主、三权分离、多党制之类政治信仰和制度。所采用的抵御手段各不相同,比如干扰境外广播,严禁或严格管理境外卫星电视,将境外报刊删 剪之後才放上公共图书馆的书架供民衆阅读,等等。据《参考消息》,罗马尼亚曾经不允许公民个人拥有复印机,前苏联曾经规定公民不得使用国际直播电话,还有 一些国家不允许公民个人使用短波收音机,在中国“偷听敌台”曾经是极大的罪名。
  信息围城的攻守双方,有老文明与新秀之争,更有殖民时代和冷战时代遗留下来的旧隙。法兰西对英语文明,在本质上是老文明与新秀的争风吃醋,却阴 错阳差成为欠发达国家坚持本土文明(或抱残守缺),排拒现代文明的藉口,於是封建专制主义排斥现代资本主义文明与资本主义文明之间的互相排斥成为等值的行 为和现象。在这个意义上说,法国的立场和选择在国际传播舞台上是被一些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利用了。“即便是法国,为保存民族文化尚且对英美文化说‘NO’, 我们就更应当珍惜自己的文化传统,排拒西方文明。”这个逻辑听起来是很顺畅的。在这浓厚的“打断骨头连着筋”的文化亲情里,一些落後的思想意识得到安息, 一些落後的制度得以苟延,一些充满厉气的国家因而看上去很祥和,一些对人民欠有血债的政府因而僞装得似乎无比合法。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新的国际传播秩序。这个愿望是合理的,但是几十年下来,自身的对外传播力量幷没有得到太大的增 强,而屏蔽境外信息的能力却是见长了。过去是闭海关闭陆关,关起门来做皇帝;在新的时代,有些国家则是屏蔽境外广播、电视信号,关起国门来做独裁者。信息 封锁与山林封锁大异其趣。山林越封锁,林木越茂盛,可是信息封锁的程度与封锁区内的信息量却成反比,封锁越紧严,信息越匮乏。信息围城造成信息落差,信息 落差是一种物质的力量,内部信息越匮乏,外部信息的迫促力量就越大,好比大坝越高,上游水流对坝体的压力越大,超过负荷,坝体溃跨。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竟 存在着一些一股信息之风就能吹翻的政府和国家,比如前苏联,档案一解禁,信息一平流,这个国家便不堪一击。
  四、兼听权理论
  信息围城之内听的权利危机,幷不是公衆的耳朵均被灌以松香或蜂蜡,塞听全聋,而是屏蔽掉围城外的全部或部分信息。因而,准确地说,所谓听的权利 危机,幷不是听到听不声音的问题,而是听到什么声音的问题。信息围城之内幷不是真空,里面也有信息传递,公衆幷不存在能不能知情的问题,而是存在知的什么 情的问题。一言以蔽之,听的权利危机实乃兼听权的被剥夺。
  兼听一词来於“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在汉语里,兼有同时具备若干方面或加一倍的含义,也有同时具备相对两个方面或彼此各不相同的几个方面的含 义。比如兼人指一个人兼有几个人的本事,兼味指兼具多种美味,都是同时具备若干方面的意思,兼旬、兼程、兼道则都是加一倍的意思,而在兼资文武、兼容幷包 等语境里,兼的含义就侧重於相对的两个方面或彼此不同的几个方面。兼听即属後面这一种含义。兼听不同於多听:多听可能包含着重复,而兼听必然包含着差异乃 至对立。只有“兼听”才可能“明”,多听有可能纯粹是浪费时间。由此可以说:所谓兼听权,指的是公衆通过不同媒体,尤其是立场、观点不同的媒体,听取彼此 各不相同的信息和观点的权利。
  与汉语成语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相对应,英语中有谚语Listen to both sides,兼听权可以对译为Right to Listen to Both Sides。Both Sides就不是Two Sides,它强调的是对立,是不同。因而即便你能收听收看一百家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节目,如果这一百家台是一个声音,那就仍然不叫兼听,那叫重(复) 听。如果你被规定只能收听这一百家电台、电视台的节目,那就意味着你的兼听权受到了侵害。
  兼听权从哪里来?兼听权来源於听的权利。所谓听,就意味着听可能听到的一切,几百万年来幷不存在什么可以听、什么不可以听的问题。什么都可以听,就意味着兼听。听,直到冷时战代一直是自由的和无辜的。上帝之所以给人类两只耳朵,其用意就是让我们兼听。
  第一份包含有兼听权思想的文献是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该宣言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 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其中“不论国界寻求、接受……信息和思想”, 通常被理解为媒体的采访权,我认为理解为公衆的兼听权应该更合乎宣言的本意。衆所周知,《世界人权宣言》颁布的时代,全球范围内的信息围城已经初见端倪, 围城内的公衆“寻求、接受”信息和思想已经非常困难。所以由“寻求”和“接受”这两个词推断,当时宣言的文本起草者和通过者已经隐约感到,有些国家的公衆 在信息接受方面存在着只能偏听、只有偏信的问题。《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不论国界寻求、接受……信息和思想的自由”之规定,是兼听权理论的萌芽。
  媒介是人类视听器官的延伸,信息壁垒则是对已经获得了延伸的视听器官的撅折。人为的视听器官撅折,是两千多年来一直被视为荒诞不经的庄子“绝圣 弃智”思想的实现。兼听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行为,因而兼听权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它不仅是每个人的自然权利,而且是公民的社会权利,个人个性的发展与 完善,社会的改良与进步,皆与兼听权息息相关。兼听权是比言论权更古老、更基本的人权。兼听权理论的现实基础是整个冷战和後冷战时代全球范围内的信息围 城。它的理论视野是人类整个听和说的文明历程。如前所述,兼听权的丧失是人类动物性权利的被剥夺;历史根基越深的权利被侵害,对人类利益动摇的程度便越 重。兼听权危机,是人类亘古未有的劫难。
  五、实情不自叫理论
  人们认知世界越来越倚重媒体,兼听权问题将越发突出和不容忽视。我们通常说公衆有知情权,那么“情”是什么?不言而喻,所谓“情”,就是“实 情”。知情权,即公衆知晓实情的权利。可是什么是“实情”?公衆如何实现知道“实情”?同一个新闻事件,中国媒体说自己说的是实情,美国媒体则提供了完全 不同的事实和说辞,幷且也号称自己说的是实情;媒体甲说自己说的是实情,媒体乙提供了完全不同的事实和说辞,同时也号称自己说的是实情。如此以来,究竟谁 说的是实情?公衆何从知道实情?
  对此,本人提出实情不自叫理论。所谓“实情不自叫”,意思是实情不会自己叫自己的名字,所有的实情都是人为加上去的。“自叫”一词,起源於《山 海经》。《山海经》中有一个常用的表达式:某处有某山,山上有某鸟,某鸟长某样,“其名自叫”,云云。所谓“其名自叫”,即它的名字就是它自己的叫声。比 如精卫鸟 “其名自叫”,即是说精卫鸟的叫声就是“精卫”。这幷不奇怪。从词源学的角度考察,鶏、鸭、鹅的名字也都是根据它们自己的鸣叫声获得的。模仿《山海经》的 表达法,我们也可以说鶏(或鸭、鹅)“其名自叫”。最着名的“其名自叫”的例子是布谷鸟。
  既然实情不能跳出来自己指着自己的鼻子高叫“我是实情,只有我是实情,其他都不是实情,它们都是冒牌货”,既然实情都是由各个媒体自命的,而媒 体从业者又不可避免地在客观上存在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在主观上存在立场、观点的不同或相反,那么公衆只有多方听取信息,才有可能获得实情。所谓多方,既包 括多家媒体,同时还必须包括不同观点、不同立场的媒体。多家媒体如果一个声音,公衆同样得不到新闻事件的实情。
  类似的情形很多。通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欧美说他们的实践检验出来的结果是三权分立才是真理,可是中国说自己的实践检验的结果是“一 党领导,多当合作”才是真理,那么究竟谁的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西方说新闻自由是真理,中国说喉舌论是真理,究竟哪个是真理?原告的律师说这是事 实,被告的律师说那是事实,究竟哪个是事实是事实?改革开放之初,中国新闻理论界就新闻的本质真实性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讨论的结果只是一些文字游戏而 已。真理不会自己喊自己的名字,本质也不会自己喊自己的名字,它们与实情一样,都是不同人类主体自命的。
  那么世界上还存在不存在客观的真理、客观的本质、客观的规律和客观的实情?存在。它们存在於人类无穷接近它们的过程之中,存在於彼此不同的主体 独立发言的争论之中。真理、本质、规律和实情在这样的动态中不断地自我呈现,无言地“自名自叫”,经过多数原则的检验,最後完成自我证明。这个过程与约 翰?弥尔顿的观点自由市场理论相通,是观点的自由市场理论的另一种表达。真理、本质、规律、实情之类不是专卖店经销的商品,凡是号称“只此一家,别无分 店”者,他们经销的货色决不是真正的真理、本质、规律和实情。实情不会喊叫自己的名字;实情存在於对立媒体各自的言说之中;一家之言决不是实情。这就是实 情不自叫理论的精义所在。
  基於上述实情不自叫理论,我们说:只有兼听权得到保障,才可能谈及真理、本质、规律和实情,知情权才可能实现。否则,所知之情就可能只不过是一面之词或虚假之情。
  六、实情马赛克理论
  如果说实情不自叫理论是关於实情的认识论,那么实情马赛克理论则是关於实情的本体论。
  实情是全方位的,其构成因素是无穷的。比如9?11事件,两幢摩天大厦倒塌,几千人死难,是实情的构成部分,再如阿富汗战争,美国投下的炸弹数 目和炸死的人数是实情的构成部分,依目前的技术水平,我们完全可以弄清楚美国究竟投下多少枚炸弹,多少人被炸死,可是世贸大楼里有多少蟑螂被烧死、砸死, 阿富汗战场有多少头毛驴被炸死、炸伤,对这些我们就不可能弄清楚,甚至无须弄清楚。尽管弄不清楚,或无须弄清楚,可是你不能不承认它们也是实情的一部分。 再细化一步,即便你能弄清炸死、炸伤多少头阿富汗毛驴,可你也不可能弄清多少头是公的,多少头是母的;即便连毛驴的公母数你也弄清了,你也绝不可能弄清有 多少跳蚤随这些毛驴一起死掉。然而尽管弄不清楚究竟与阿富汗毛驴一起遇难的跳蚤有多少个,可是你不能否认它同样也是阿富汗战场实情的一部分。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实情是一个微积分,或者说实情就是一件开片的瓷器,你不知道它总共有多少小片组成。为使实情的这个特点指称起来简洁明晰, 我们抛弃了 “实情是一个微积分”或“实情是一件开片的瓷器”这两个命题,而选择“实情马赛克”这个词组。实情是由一片片马赛克拼贴出来的,公衆要想知道一个新闻事件 的实情,只有尽可能多地了解不同观点和立场媒体的报道。这一个个不同媒体的报道,就好比是掀开一片片不同的马赛克。
  我们以地球为例。地球可以被看成由无数片水面、沙漠、高山、平地、森林等拼贴出来的马赛克作品,欲知晓地球的实情,肯定不可能只看太平洋这块马 赛克,还要看撒哈拉、青藏高原、亚马逊丛林之类。如前所述,既然认知实情是一个各方面不断接近它的过程,那么方面越多,方面越不同,便越可能接近实情。你 在太平洋上哪怕选择多达一千个立足点加以报道,最後的结论仍然地球只是一大片水。然而地球的实情是这样的吗?完全不是这样。可是你如果在太平洋上选一个立 足点,而在大陆上再选一个立足点,虽然总共只有两个点,可是对於了解地球的实情,後面这两个点远胜於前面的一千个点。
  实情马赛克理论给我们的啓示是:新闻事件本身的马赛克特徵决定了兼听权之必需。
  七、兼听权的丧失与恐怖主义的猖獗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出现知情权(Right to know)的概念。到七十年代末,法国学者让?达尔西又提出传播权 (Right to communicate) 概念。他说:相信总有一天人们将会承认一种比《世界人权宣言》中阐述的基本人权更重要、更全面的权利概念,那就是传播权。此後,传播权观念随着关於世界新 闻新秩序的国际论争逐步普及开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数次召开国际讨论会专题研究这一问题。198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属的世界传播问题委员会,在 《多种声音,一个世界》的报告中专有一节谈及传播权问题。
  传播权与出版自由实质上幷无不同。如果一定要做出区分,传播权是广播电视媒体时代的概念,因而侧重於广播电视媒体传播的自由;而出版自由是印刷 媒体时代的概念,因而侧重於书报媒体传播的自由。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信息围城的状况下,传播权和知情权幷不能包括所有的传播环节。事实很明显,围城之外 你有传播权,围城之内他照样不知情。传播权与知情权出现断裂。那么谁能把它们衔接起来?兼听权。围城外有传播权,围城内有兼听权;有了兼听权,知情权就可 以实现了,思想权–言论权–传播权–兼听权–知情权,信息流通的所有环节齐备了。
  “多种声音,一个世界”的本意是消解西方媒体的独大,可是这个口号在不少欠发达国家里发生偏差,成为设置信息壁垒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从而形成一 座信息围城之内只有一个声音的局面。公衆的兼听权被剥夺了。信息围城里公衆丧失兼听权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了,实际的恶果早已铸成,其中最着者就是全球恐怖主 义的泛滥。关於恐怖主义的根源,目前最流行的说法是贫穷。其实这是一个是似而非的理由,也可以说是一个万能理由。任何罪恶都可以归罪为贫穷,可是无论怎样 富裕的国度和地方都照样産生罪恶,可见罪恶与贫穷的关系幷不十分直接。实际上,任何一个大量滋生恐怖分子的国家,如果追究其贫穷的原因,内政不堪是首要原 因,远远重於所谓国际经济秩序原因;恐怖分子更应该找他们的政府算帐,而不是找美国出气。欧美之所以成为恐怖分子的头号敌对目标,第一位的原因既不是贫 困,也不是欧美邪恶。如果说贫穷,那些滋生恐怖分子的国家在殖民地时代更贫穷;如果说邪恶,近年的欧美远比不上作为殖民者的欧美更邪恶,为什么殖民地时代 没有産生这么多极端分子,而贫穷和邪恶都大为改观的近些年极端分子反倒如雨後春笋般地冒出?我们的回答是:在那些滋生恐怖分子的国度里,近二三十年里民衆 被剥夺了兼听权,他们只能听到“一种声音”。他们能听到的那“一种声音”是什么呢?是宗教的一根筋狂热,是对欧美文明的妖魔化和仇美恨欧情绪–欧美历史上 就是妖魔,现在还是妖魔,他们参与国际事务的动机是妖魔的,他们的价值观是妖魔的,他们的意识形态是妖魔的,诸如此类。
  人类文明是一体的,欧美文明是人类文明最新的生长段落,妖魔化欧美文明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糟践,最终必然丧失整个人类文明的方向感。恐怖主义的 价值理念分明就已经是这样了,他们只有宗教狂热,没有关於人类文明的理性的整体方向感。如果说有方向感,也是公元七世纪的方向感。就这样,个别狂热分子的 私欲膨胀借助於本土文化的膨胀,形成耸动全球视听的恐怖主义浪潮。如今,稍开化一些的国家是借保护民族文化之名而行剥夺民衆兼听权之实,封闭的国家则借保 护宗教的纯洁性而肆无忌惮地剥夺国民的兼听权,最後整个国家都滑向原教旨主义,沦为滋生和庇护恐怖主义分子的渊薮。
  因而,国际新闻传播领域信息围城之内民衆的兼听权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国际人权委员会和世界新闻传播问题委员会应该就世界新闻新秩序的发展方向做 出全新的打量和检讨。否则,借助现代传媒,人类的优秀文明有可能继续被一些反现代文明的极端分子指为箭垛。面对恐怖分子架机撞击世贸大厦的镜头,不少媒体 观衆的第一个反应是拍手欢呼;许多公衆已经完全丧失了有关国际事务最起码的正常理性。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们在国际事务上偏听偏食太久了。欲健全公衆的国 际事务理性,恢复其兼听权是不二之途。优秀的人类文明决不会因文明残渣的捣蛋而倾覆,可是如果听任兼听权沦丧的局面继续下去,人类文明必将因此付出额外的 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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