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7日星期二

49年至76年间自杀现象之剖析-12014-04-10 06:16:12

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及其它阶层自杀现象之剖析
谢 泳
山西省《黄河》杂志副总编辑
一、不同时期的的自杀现象
1. “反右”之前
2. “反右”期间
3. “文革”期间
二、知识分子自杀现象的分析与评价
三、结论
引    子
自杀是一个常态社会中始终存在的现象,本身并不足为奇。之所以考察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及其他阶层的自杀情况,是因为这一期间此类 人士的自杀人数惊人。一个社会突然出现大量的自杀现象,特别是知识分子自杀,显然是不正常的。这种自杀现象的原因可能与正常社会里常见的自杀原因不同。因 此,本文不会从社会学观察通常的自杀现象的视角来分析上述情况,而是通过剖析那个时代的政治文化来研究这一现象的发生。
本文选择的研究时段为1949年至1976年,政治上这一时代可以被称为毛泽东时代。 文中涉及的主要案例起自 1950 年,截止于毛时代结束之时。由于中国大陆有关的档案尚未解密,所以不可能通过正常的档案检索而统计出这一时期知识分子自杀的完整人数(在档案开放的情况下 这并不难做到)。本文只能根据有关的回忆和有限的访谈及调查,选取一部份知识分子的自杀情况作为研究的基本材料。本研究所有的原始材料来源于以下几个方 面:一,当事人的回忆录和相关的回忆文章;二,笔者对死者家庭的访问记录及朋友提供的材料;三,《内部参考》,此刊物为新华社“参考消息”组编辑的内部参 考资料,1949年9月22日创刊,每日一期,供主要官员了解国内国际动态,本文注释均注明引文出处之期号和页码。需要说明的是,1949年至1976年 间自杀的知识分子中,多数人并不知名,但由于相关资料极难收集,所以本文据以分析的知识分子自杀资料偏重于知名知识分子,包括作家、学者、名演员、科学 家、大学生等。
一 不同时期的自杀现象
1.反右之前
1949 年以后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频繁的政治运动。在反右运动开始前,规模较大的政治运动就有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批判电影《武训传》、知识分子思想改 造、抗美授朝、“三反”“五反”、批判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批判胡适思想、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社会主义教育等。这些政治运动的主要对象虽然不同,运 动本身的激烈程度也稍有差别,但都有一个基本特点即整人,都是以毁灭个人尊严和人格为基本特征的,其基本取向是统一思想、消灭个性。由于采取了极为残酷的 方式和手段,所以在五十年代初期,整个国家处在一种恐怖的氛围中。这样的生存环境,给人们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这是知识分子自杀现象开 始大量出现的一个基本前提。
一位研究“三反”和“五反”运动的学者,曾描述过当时的情景:
自二月中旬起,各地即恶噩频传,仅上海一处,自杀、中风与发神经者,即不下万人。自杀方式以跳楼、跃江、触电、吊颈者为最多,毒烈药品尤其是安眠药 片,早已禁止发售,故欲求安卧而死,亦不可得。法国公园与兆丰花园楼丛中,经常悬死三五人不等,马路之上,常见有人自高楼跳下,跳黄浦者更多,棺材店一扫 而空,中共为节约木料,以“反浪费”为名,禁止添制棺木,遂大开火葬场,而亦时常客满。……其它天津、北京、武汉、重庆、沈阳、广州各处商阜,以及凡有工 商业之全国大小市镇,无不有同样事。四月间有人自广州逃出,谓赶早车于晨五时经西关多宝路,见马路上横尸二具,血肉狼籍,迨坐上三轮车,乃不禁向车夫叹息 而道:车夫遂四面瞻顾,见左右无人,乃低声凄然道:“两个算什么!我经过惠爱路时,怕不躺着有十几个?”
上海中共当局眼看自杀的人日益增多,为防止蔓延,影响其预定计划起见,乃采取紧急措施:一、公园及僻静之处,均派兵逡巡,不准行游之人逗留。二、黄 浦江岸口偏僻之处,筑是竹笆,要冲之地,均有解放军站岗防守,黄昏以后即不准人行近江边。三、各马路高楼顶上均站岗防守,又因有从四层楼以上楼窗跳下者, 乃严令三层以上楼窗均须装置木栏与铁丝网。四、凡以自杀逃避“五反”运动者之公司行号器物财产一律充公,丝毫不留,籍以胁迫其家属为之监视。除此,更加紧 发动群众,鼓励员工,一面积极予以训练,一面督令严密防范,凡重要目标,派人跟随,寸步不离,虽寝食便溲,亦不放松。
上海工商界自杀的以三月底四月初为最多,因那时除“五反”之外还要催逼 1951年度所得税。跑马厅七层楼公寓那一对夫妇同时跳楼自杀,就是为着欠税。自杀也有一种风气,“五反”的自杀方式以跳楼为最风行,服毒次之。像华成烟 草公司姓沈的副总经理投井而死,究竟少数。跳楼所以风行,也是由于这种自杀方式较简单,而且不易被防范。上海流行这样一个故事:一天一个妇人牵着一个孩子 打霞飞路经过,后面不知哪个熟人喊了她一声,她刚立定脚跟回过头来看时,离开她两步路外,楼上忽跌下一个人来。如果那个人不招呼她一声,她和她的小孩岂不 都被压碎了吗?有一个时期,高楼大厦之下经过的人确都有戒心。跳黄浦是最不聪明,不仅黄浦江边防备森严,就是有机会跳进,遇救的机会也比较多,而且尸首漂 失了只以为失踪,家属还有帮助隐匿或纵逃的嫌疑。自杀一定要达到自杀的目的,万一不遂或遇救,那才受罪,因为你又加了一重罪名,就是“胆敢拿死来威胁政府 和人民!”自杀者的遗书有一个普遍的特点,为了死后不要再给家属以任何的麻烦,总是痛骂自己一顿,然后再歌颂一番人民政府的德政。[1]
面对如此情景,有一次上海市长陈毅在广播里说:“我不懂为什么许多资产阶级,愿意跳楼自杀而不肯坦白。”[2] 他或许不知道,像前金城银行沪行经理殷纪常是在严寒初春之时被迫穿着短衫裤在金城大楼七楼跪了五天五夜,经受了职工的疲劳审问后身体实在忍受不了而跳楼 的。[3] 当时广州的“五反”高潮较上海稍迟一点,四五月间最厉害,自杀的也最多。
一位当时在上海目击过“三反”和“五反”的法官最近写道:反右和“三反”一样,也有自杀的人,如上海民盟中就有华丁夷同志,被批斗而自杀,此外还有 一位市劳动局副局长,也在反右中自杀。估计他们可能过去自诩革命过,一旦遇上反右,自己被斗,戴上右派帽子,好像从万丈高崖一下坠入万丈深渊,心理上实在 承受不起,于是自毁生命,走向自杀。也有心灵脆弱,实在承受不起猛烈的冲击而致自杀的。总之是由于采取逼供信无理批斗所造成的恶果。“三反”时,在延安东 路口,亲眼看到一人从高高的五楼纵身跃下,立时坠地身亡,死壮之惨,目不忍睹。“三反”后听陈毅市长作报告,全市共自杀五百余人,反右自杀者有多少,则不 得而知了。[4]
目前所见到的关于当时自杀规模的主要数字来自一些海外政治避难者的叙述,有人估计,在“镇压反革命”时期有五十万以上的人自杀,“三反”、“五反” 运动又有二十万人自杀。[5] 周鲸文写道:“有一个动人的例子发生在北京钢铁学院。这个案件轰动了北京以及各处的学术界和文化界。可惜我忘却了主角的姓名。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学生平 常很用功,但是拒绝加入青年团。因此党和团的积极分子就想以他为斗争的对象,而且是在大会上开始对他斗争。这个学生性情耿直,以为埋头读书,还闹成这个样 子,人生有什么意味。而且自己也很自尊,受不了他们的污辱。他想这是没法活下去了,于是决定自杀。他的自杀方法新奇,所以也就轰动了远近。他决定自杀之 后,决以头颅抨击这个昏无天日的运动;他选择了学校汽炉的七八丈高的烟囱。事前他买好了一瓶酒、糖果,放在书包里,另外带了十几块碎石头。他就拿着这些东 西向烟囱上爬,忽然被一个同学看见,要他不要上去。他说: 你近前来,我就用石头打你。’这个同学见势不好,就跑去告诉学校当局。不一会,院长、教授和大批同学都围在烟囱底下。院长劝他下来,说:一切都好办。’这 个学生坐在烟囱上,把瓶饮酒,吃着糖果,用沉着语气回答: 你们不必想污辱我这活人了,我是清白的学生,我没有罪。我要以纯洁的学生身份,拿头颅鲜血,评判你们这无法无天的运动。……’接着又是饮酒。谁要上来,他 就投石打,而且说逼他紧了,他就跳下。在全校紧张观望他的时候,他饮完了酒,跃身一跳,他的脑血染红了灰色的洋灰地面。接着是同学们一阵哭泣的声音。” [6] 由此可见当时运动的残酷程度。
虽然上述数字可能是被夸大了的,但是,即使根据官方材料也可以发现,当时自杀显然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并引起了官方的注意,但自杀现象并未得到制止。 1955年的第237 期《内部参考》有一篇“北京市自杀事件增加”的报导,提供了北京市的完整数字: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1954年发生的自杀事件有1,086起,死亡386 人;1955年10个月有1,246起,死亡517人。根据今年10个月发生的自杀事件分析,有如下情况:(一)自杀者的身份和政治面貌:在工厂企业中有 185人,在机关干部中有340人,在家庭妇女中有326人,在学生中有75人,在军警中有13人;临时散工、独立劳动者19人;小商贩、资本家及老弱病 残和无业者共179人;在农村的农民中有109人。其中,党员47 人,团员 57 人,群众 1,142 人。(二) 自杀原因:在肃反运动中自杀的 484 人,其中大部份是因为不了解政策或反革命分子畏罪自杀。……另外,也有由于个别地区在肃反运动宣传中方式简单、对坦白材料处理不及时而自杀的。
五十年代是一个恐怖时期,基层官员在执行上面的政策时有一个基本思路,即“宁左勿右”,这种政治运动方式造成了自杀现象的蔓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对于自杀现象的大量出现,当时无论是上层官员还是基层干部都习以为常;虽然上层官员也提醒基层注意这样的事,但并没有采取措施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从官方 内部材料中,可以看到相当数量的与自杀有关的报导,但从中既看不出对自杀现象的特别关注,也看不到对死者的同情和关怀。从下面列举的《内部参考》中的相关 材料可以看出这一点:
1952 年 11 号 79 页,“ 北区的单位在三反运动中宣传政策不够发生自杀事件”:西北区级机关为迅速展开三反运动,自本月7日起实行首长十日包干制后,部份机关已发生简单急躁宣传政 策不够的现象。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学生铁炳坦已畏罪自杀,西北企业公司经理王德彪等五人自杀未死。
1952 年 16 号 118 页,“上海铁路管理局三反运动开展后高级技术人员贪污嫌疑分子,自杀者已有三起”:该局直属单位三反运动深入后,至17日已连续发生四件自杀案件。自杀的 除一个是铁路公安部队的战士外,其余三个都是高级技术人员中的大贪污嫌疑犯。如上海铁路管理局材料处计划科科长陆逸智(曾留学美国),于1月16日即表现 情绪不安,领导上发现这一情况后即由该局政委谭光启、副局长吴良珂亲自找他谈话,鼓励他坦白,并向他说明不一定要在群众中坦白,可以找个别负责同志坦白。 陆逸智当时很受感动,但回宿舍后又服DDT自杀,经急救后未死。中央铁道部材料局驻沪办事处采购组副组长吴培松被该处采购员涂耀南当众检举后,次日即投黄 浦江自杀,临死前留了一个条子说“我为涂耀南而死”。上海铁路管理局卫生处药济师王英才服吗啡自杀未死。
这些高级技术人员大贪污犯的自杀事件,该局领导上很感棘手。
1952 年 19 号 143 页,“沈阳三反运动中发生工人自杀事件数起”:沈阳在三反运动中发现几起工人自杀事件,其中沈阳市电车厂就有两个 20 多年工龄的工人,因为自己有贪污行为,基于阶级的自觉,认为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而自杀。市委书记凯丰认为这一问题严重,他提出,在工人中不要搞坦白运 动和相互检举(检举工厂领导和奸商在外),对工人应着重进行阶级教育,否则就会紊乱了斗争的阵营,模糊了斗争目标。
1952 年 35 号 125 页,“上海市在打虎运动中强打硬仗老虎自杀、翻案现象十分严重”:华东区级机关亦发现老虎自杀翻案现象,如合作总社至16日为止,已捉到大老虎17只,但 其中有8个人坦白后又重新翻案,其中有一个人坦白七次,翻案七次,有二人企图自杀未死。华东财委办公室主任蔡辉(一只很大的老虎)撤职查办后,于11日卧 轨自杀,影响到该重大贪污案已无法破获。
1952 年 35 号 130 页,“私营轮船业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畏罪自杀”:我国最大私营轮船业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突于2月8日自杀身死。自杀原因尚待了解,外间揣测可能是: (一)解放前卢与蒋匪勾结很紧,可能有政治问题,怕“三反”、“五反”运动中追出。(二)民生公司盗窃国家财产很严重,害怕坦白和被检举,据说民生公司内 部已有职工检举卢贪污事情。(三)民生公司内部有派系斗争,近有轮船两艘被特务击沈,卢的周围也有特务,卢死的原因甚为可疑。卢是国内航业巨头,在四川影 响尤大,但死后却少见议论,主要是因为工商界进行“五反”甚紧,人们不便顾此,有的人也不敢发言或表示态度。记者与工商界人士谈话时,他们均故作镇静,但 言语之间仍透露了他们的心意。上层人物如李仲平(重庆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认为卢死并不突然,甚至说:“死得其时”,意谓再活下去将来查出政治问题仍不得 好死;中、小、工商业者则传说纷纷,揣测死因,表示惋惜。目前工商界消极情绪很浓,有的说“五反后我把产业卖了,不干了”。民生公司内卢所培养提拨的高级 职员曾号啕大哭,童少生也哭了,该公司附属的民生机器厂副厂长说:“卢作孚白手兴家(卢青年时候是一贫苦小职员,由于攀附得法,迅速变质为资本家, 以后从掠夺性的原始资本积累,成为大资本家),平生也没有干过什么坏事,落得这般下场,有些可惜” 但在该厂工人中则确认为卢有政治问题,情绪未受影响。
1952 年 40 号 185 页,“三反简讯”:在三反运动中,南京市自杀的贪污分子已有26人(其中有12人未死),还有8个贪污分子的家属自杀。贪污分子用“自杀”吓人的手段抗拒运动以及在斗争大会自打自伤的现象也有。
1952 年 55 号 95 页,“西北铁路干线工程局问题严重相持二十多天还未打中老虎要害”:徐鹏飞(日本留学生、工程师)在打虎战斗开始不久投井自杀了。
1952 年 82 号 133 页,“重庆五反转入处理阶段以来自杀案件增多”:重庆市“五反”运动转入处理中小户,复查四、五类违法户以来,自杀案增多。截至9日止,自杀总数达120 多起,死者70多人,未死者46人。其中除一部份为情节严重的大盗窃犯外,有一部份系中小工商业者,本身违法不大,有的才几十万元,有的还是职员。一般多 是问题严重或与政治问题有联系的畏罪自杀;个别的是由于检查人员逼供;造成中小户自杀者多是由于检查人员工作方式简单,政策交代不够,未安定其情绪;有的 摸不清罪情大小;有的被坏份子恐吓,造成自杀。二、三区均发现有中小户为“大虎”逼死的严重事件,群众影响极不好,对死者多表同情,坏份子并乘机造谣,情 节恶劣的奸商甚至藉此反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集体自杀的现象出现。牙刷业有几个奸商被管制后,互相递条子商量自杀。大美绸布店股东之一的翟大庆四月八 日晚与妻子、母亲一同自杀而死,原因尚未查明。对此问题有的单位已引起注意。
1952 年 287 号 444 页,“上海二期失业登记中发生自杀事件四起”:有一个人是因为申请登记后害怕追查他们的历史,不登记又没有办法,最后只好自杀。
1952 年 231 号 67 页,“甘肃武都专区在土地改革试办中干部宣传不够连续发生自杀事件”:甘肃省武都专区在试办土改中先后发生自杀案件 30 起,其中有中农 14 人,地主9人。发生自杀事件的原因,一方面是有些恶霸和不法地主畏罪自杀。另方面是由于该专区在土改中宣传政策不普遍,不深入,一般干部的政策思想很不明 确,观点模糊在工作中存在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的现象。
1953 年 58 号 370 页,“重庆因婚姻问题自杀者增多”:重庆市“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在上月下旬开始后,因婚姻问题自杀的案件骤然增多;仅据一、二、三、五等四个区不完全的统 计,截至3月3日止,已发生自杀案36起,因领导机关先有布置。控制较严,全市自杀者只死了2人,其余获救未死。……上述自杀案大半是在二月下旬发生的, 三月以来已减少了,如二、五两区已有五六天未发生此类事件,其原因是各区工作干部已经下去,根据中央补充指示进行了宣传纠正了急躁现象,同时各区负责同志 都下去亲自指导,由专人掌握和照管可能自杀者,并分别情况进行了教育和处理,所以群众情绪已超稳定。
1953 年 66 号 573 页,“西南各地大中学校连续发生学生自杀事件”:西南各地大中学校连续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学校中的青年团组织对所谓“反动”、“落后”的学生采取孤立 和打击的态度。严重的如四川大学团委,仅1951年3月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到去年7月为止,被孤立的学生共达418人,占全校学生总数14%以上。被 “孤立”的学生,包括曾经参加过反动党团者,社会关系复杂者,个人历史复杂者,生活作风恶劣者, 有没落阶级情绪者”等等。 孤立”的办法是不让他们和同学们接近,常常被斗争和打击。……该校相继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去年暑期,历史系四年级学生周彦能投河自杀(未死);去年 12 月,历史系二年级学生张可成坠楼自杀(伤);同月,农学系三年级学生冯寿夫用剪刀割喉自杀(伤)。该校前后得神经病者三人,并有退团退学者。又如重庆高级 工业学校团支部,于去年 3 月,将 32 个所谓有“反动思想”的学生进行集训,其中3人挨过打,两人挨过捆。 “五一”游行、成渝路通车、以及“七一”、捷克文工团来渝都不准这些人参加。对这些学生的行动限制直到去年 10 月团市工委的检查组下去后才停止。
1953 年 132 号 183 页,“山西省人民政府人事厅通报农村转业干部李文元自杀事件”:山西榆次区企业公司营造厂秘书李文元因工作不适应自杀。
1953 年 141 号 355 页,“ 河南、湖北、湖南夏荒情况”;祁东、嘉乐、耒阳、临武等县已先后发现饥民因病饿自杀和自杀未遂的事件多起。
1953 年 168 号 316 页,“贵州王家司选区审查选民资格时发生死人事件”:贵州都匀县纸坊乡王家司区在审查选民资格时发生偏向,致选民王继华自杀。主要原因是由于以往的历史问题,不给王继华选民资格。
1954 年 8 号 124 页,“ 安徽省粮食统购中发生十五人自杀事件”:在粮食统购中,已发现十五人自杀。 其中一个原因是:在与投机粮商斗争中,没有注意策略。望江县洒口区区委书记江良,在公审投机粮商徐树华的群众会上,用“打鸡骂狗”的办法,点了私商胡效祝 (开屠宰店、南货店、兼营粮食生意)的名字,胡回家后,很畏惧,与妻一同自杀。
1954 年 76 号 33 页,“辽西第二批基层普选中发生自杀事件十四起”:绥中县某村工作组因对政策交待的不全面,不清楚,该村一个富农因没有得到选民证上吊自杀了。
1954 年 131 号 174 页,“ 南省在第一季度内因家庭和婚姻问题死了六百人”中说:跳河自杀者536人。
1955 年 163 期 219 页 ,“河南省今年有 25 万初中、高小毕业生不能升学学生的不满情绪日益表面化”中说:全省已发生自杀事件五起。
1955 年 25 期 43 页,“旅大市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发生十起自杀事件”:旅大市在打击刑事犯罪中,由于调查方式不当和政策交代不明确,在不到一个月内,已发生十起自杀事件 (其中六人自杀已死,四人自杀未遂)。……有不少报告员和宣传员对打击刑事犯罪的政策领会不深,在宣传中“信口开河”地乱讲,有的还歪曲了党的政策。金县 十区山后村宣传员在群众大会上讲, 歪戴帽子、斜瞪眼、喝酒的、搞恋爱的都是流氓,都应检举。 已引起许多青年男女不安。金县六区河阿尔宾村农民侯忠良爱喝酒,有时酒醉骂大街,在 1 月 6 日晚召开打击刑事犯罪的宣传大会上,有人提到:“我们村里有喝酒骂人的,为什么不处理?”当时公安派出所的同志也未进行解释便散会。因而引起侯忠良不安, 他回家后便上吊自杀。大连机车车辆制造工厂 61 岁的老工人邱馨齐,1月7日在工厂听报告,当听到“有偷窃行为的人自己说吧”的话后,表现惊慌,过了两天便投井自杀,并留有遣书一封,上写:“我拿了工厂 一点钉子,东西虽少,很可耻。”
1955 年 37 期 213,“浙江省在粮食统购统销等工作中副死群众 113 人”:浙江省在粮食统购统销和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等工作中,逼死人命的情况严重。根据最近不完全的统计,全省自去秋粮食统购统销以来,群众被迫自杀已遂者达 133人。嘉兴专区在土改扫尾、统销补课、发展互助合作组织以及这次统购统销等工作中,逼死了109条人命。金华专区在粮食统购统销中,自杀 74 人。据省委办公厅在一月份的统计材料分析,自杀者除地主、富农外,贫农和中农要占到50%以上。嘉兴专区三个乡受逼害的224人中有地主13人,富农18 人,雇、贫中农193人。据金华专区的了解,自杀和受逼害者,还有青年团员、村干部、劳动模范、互助组长、人民代表、转业军人和军属。
1956 年 2103 期 231 页,“江苏复员军人自杀事件逐年增多”:从 1950 年到 1956 年共有395起。
1956 年 2105 期 287 页,“吉林的十所中学这一学期有七名学生因失学失业自杀身死”。
从上述中共内部关于1952年到1957年4月前发生的自杀现象的通报中可以看出,因正常生活出现障碍(如升学、婚姻、失业、饥饿、工作中压力等) 而自杀的只有少数几例。绝大多数自杀现象都与政治相关,特别是在“三反”和“五反”运动中,工商业者和知识分子自杀达到了1949年以后自杀现象的第一个 高峰。1956年没有发生大的政治运动,从以上的官方报导中可以看出,就只发现两起常态情况下的自杀现象。
揭露真相,抨击恶警!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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