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日星期一

蒋中正文集(118)2013-10-22 05:22:54

軍事告竣上國民政府呈請辭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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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33頁,第434頁
〔第433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六月九日於南京——
呈為軍事告竣,懇辭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權,及軍事委員會主席,俾遂初志事。竊中正自十五年七月,受命中央,統軍北伐,幸賴 總理之靈,與鈞府之威,屢挫逆軍之燄。洎乎去夏,師次江淮,黨國多艱,補苴乏術,爰自劾去職,期促黨內之團結,而利大計之進行,徒以時機迫切,未俟核准而 去,待罪海外,負疚彌深;嗣承中央督責,以殺敵補過,勗其自效,復奉 鈞府電令,督勵備至,聞命感激,未敢再稽;遂忘譾陋,重效馳驅。復職以來,夙夜兢兢,蒐簡師旅,料量軍實,籌策粗定,誓師遄征,賴將士用命,同志努力,兩 月之間,戡定齊魯,收復燕京,雖革命全功,有賴繼續之努力,而軍事程序,已去最後之障礙;此後統一區宇,肅清遺逆,唯賴中央以政治力量,漸謀收束;顧瞻大 勢,已無待於用兵,軫念民瘼,應早息乎金革。伏查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制定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組織大綱,其第一條云:國民政府為圖戰時軍令之統 一,特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一人,是作戰目的完成之時,即總司令職權當然解除之日。中正本年二月復職之際,亦經剴切陳明,一俟北伐完成,即當正式辭職,以謝 去年棄職引退之罪,息壤在彼,尤蒙昭鑒;為此瀝陳緣由,懇予明令俯准,將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權解除,並准辭去軍事委員會主席,所有各軍,悉令復員,此後軍 政,統歸鈞府軍事委員會辦理,〔第434頁〕以一事權而專責成。至前方出力官兵,應行獎敘,戰亡遺族,及傷病殘廢,應予撫卹,及其他軍事收束事宜,仍當條 舉,以備採擇,庶國府開始建設,與人民以深切之觀感;而軍職及早解除,在中正得稍慰乎初志。所有懇准解除總司令職權及軍事委員會主席各緣由,理合備文呈候 鑒奪施行。
致閻錫山總司令團結雪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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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35頁
〔第435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六月十一日於南京——
佳申電悉,立國雪恥之方,惟有團結同志,消除私見,共赴國難;自濟南事變以來,各省武裝同志已趨一致;請兄與煥章,亦須事事推誠;如能全國精誠團結,則不須五年,國恥必能雪也,願共勉之。
致中央政治會議請辭主席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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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36頁
〔第436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六月十一日於南京——
中正猥以菲材,謬承諸同志不棄,推為本會議主席。當時以北伐大計,亟待籌策進行,政治軍事,息息相關,權宜之計,不得不暫承其乏;迨督師前線,未遑 兼顧,賴諸同志之努力,中樞庶政,經制攸宜,前方軍事,實深利賴。茲值北都奠定,軍事告竣,即宜一遵 總理手定之大綱,?手於以黨建國之工作,外交內政,經緯萬端,宜有高瞻遐舉之長才,主持滌舊布新之風會;中正服習軍旅,不諳治術,未便長此濫竽,延誤至 計;特此函請辭去本會議主席職務,務懇公決照準,另以推選,俾中正退居委員,追隨獻替,藉紓負荷,而重黨政,實紉公誼。
派孔祥熙部長北上致馮玉祥、閻錫山總司令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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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37頁
〔第437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六月十四日於南京——
本月三日返寧,向中央報告軍情,本擬即行北來,適因中央黨務及一切善後建設,急待與中央諸同志面商,因是暫留首都,規畫進行。弟於復職之初,即以總 領師干,深滋慚悚,今幸北京克復,軍事粗平,當實踐我革命軍人,不嗜權位,暨素抱和平統一之宗旨,解除總司令職權,業於九日呈請辭職。唯軍事告終,訓政即 行開始,吾黨同志,正宜團結一致,實行總理遺訓,與民更始,特託孔部長庸之兄代表北上,與兩兄共籌大計,以奠國基,務使久困軍閥鐵蹄下之北方同胞,早慶昭 蘇。庸之兄為吾黨忠實同志,且與兩兄與弟,均為多年至交,關係密切,一切主張,又復與弟相同,視弟親來面商,初無二致也。
復中央執行委員會北上祭告 總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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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38頁
〔第438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六月十六日於南京——
中央執行委員會:寒電奉悉,當遵命北上致祭;惟中正之意, 總理陵墓已成,靈柩亦應遷葬,可否於全會以前,遷至南京安葬,以償素志而安靈魄也。
通電勗勉國人以三民主義為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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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39頁
〔第439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六月十六日於南京——
各黨部、各報館轉全國同胞公鑒:本日為我 總理孫先生廣州蒙難第六週年紀念日,願我全國同志繼續 總理大無畏之精神,努力奮鬥,以竟國民革命之全功。並須知 總理之三民主義為今日惟一救國主義,吾人欲求中國之不亡,惟有以三民主義為中心統一國民之思想。 總理嘗示吾人以革命須先革心,吾人又應知欲統一中國,必先統一思想。北伐雖已完成,革命實未成功,中國雖將統一,而思想猶未統一。未有中心思想不定,而能 統一國家者;未有三民主義不行,而能完成中國國民革命也。過去種種之紛擾與現在人心之不安,可一言以蔽之曰:國人祇知三民主義之重要,而不能努力實行三民 主義。自今紀念之日起,願吾國人之思想統一於三民主義之中,以完成國民革命,望吾同胞共勉之。
上國民政府請設立裁兵善後委員會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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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40頁
〔第440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於南京——
呈為擬請設立裁兵善後委員會,謹呈管見,仰祈鑒核施行事。竊我軍此次誓師北伐,賴 總理在天之靈,與夫諸將士之奮勇肉搏,不兩月間,奠定幽燕,北伐已告完成,軍事應謀結束,裁兵之舉,斯其時矣!惟是一切善後敷施,經緯萬端,既須有精密之 規畫,尤應有專責之機關,以期事半功倍,成效易於昭著。中正籌思所及,爰擬設立善後委員會,由中央選委重要人員為主任,協同各部及建設委員會,辦理裁兵事 宜;一方面設備生產機關,將被裁士兵,分途收納,以從事於築路治河開礦造林墾荒等事業。此外,並應統計各省警備隊及警察護路隊之總數,挑選士兵中之精壯 者,分別訓練,對於被裁官長,分別設立各種研究班,授以各種高深學問,儲為國用;至於此項裁兵所需經費,擬請由財政部發行軍需善後公債若干萬元,限以若干 時期內募集之。凡此諸端,胥屬當今切要之圖,是會似應於最短期一月內籌備成立,切實進行,庶幾化兵為工,可期早日實現,匪特貫澈 總理之宣言,亦正所以慰國人之喁望也。所有擬請設立裁兵委員會辦理裁兵生產各事宜緣由,是否有當,理合備文呈請鑒核,迅予施行,不勝翹企待命之至。附呈 者,裁兵善後委員會會長,可否委張委員之江充任,並請先由第一集團軍在江浙皖之部隊,開始裁併,然後推及於各省。敬此附呈。
告馮玉祥、閻錫山、李宗仁各總司令主張
實行裁兵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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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41頁
〔第441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七月五日於北平——
保定馮總司令、北平閻總司令、李總司令、南京李參謀總長、何參謀次長、暨各總指揮勛鑒:最近全國經濟會議通電,想均鑒及。關於實行裁兵及尊重財政統 一各案,皆我同志所欲言,或巳言者。募集裁兵公債,亦有具體決議,尤徵全國屬望之殷;將以實力促裁兵之進行,而不僅以空言相督責,此尤我同志所欣慰無量 者。今日非裁兵無以救國,非厲行軍政財政之統一無以裁兵;凡我同志,必當以真正之覺悟,與全國人士切實合作,以完成此重大之職責;中正尤當竭其棉薄,與我 同志共勉之也。
致段祺瑞勸以愛惜令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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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42頁,第443頁,第444頁
〔第442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七月五日於北平——
弟子蔣中正謹致敬於芝泉夫子座前,而問起居:中正與先生別垂二十三年,知先生或憶當年門弟子中有蔣志清其人者。此二十三年中,先生幾度秉國大政,備 極?赫;而中正始終追隨 先總理,奔走革命,致力撲滅奉先生為領袖之北洋軍閥,歷盡艱苦,而未嘗偶一修音問者公也。今燕雲收復,北伐即告完成,中正身臨舊都,未遑寧處,上書敬候起 居者私也。公私之間,截然有鴻溝在。嘗思共和創建以來,先生屢立殊勳;國事敗壞至此,先生亦難辭咎。辛亥之役,先生以北洋宿將,首贊共和,一電遙傳,清社 遂屋,此固大有造於民國者。顧當時 先總理以北都帝居閎侈,易起奸人妄念,瑕穢叢積,蕩滌尤難,因議建都南京,以立民國萬年不拔之基。袁氏早蓄野心,宜持異議,而先生亦依違阿附,未伸正論, 必待籌安勸進,始表消極反對,焦頭爛額,所損已多;此先生未明革命之真理,故不能接受 先總理之主張,而貽禍於建國之始也。袁氏既死,先生誤於僉壬,已足深惜;張勳復辟,復授先生以再造民國之機,愛先生者鹹謂君子之過,將如日月之食;乃先生 仍為群小包圍,創為安福國會,雖 先總理崎嶇嶺嶠,堅持護法,卒難破先生武力統一之迷夢。直至徐世昌竊位於前,曹錕賄選於後,先生始稍稍覺悟,遂有共討曹吳之舉。 先總理以為和平統一,未可再失時機,力疾北上,提出國民會議之方案,以求〔第443頁〕解決一切政治問題;乃先生復為群小所惑,必以善後會議代國民會議, 使人疑先生別有用心,遂至先總理?志以終,中國自此擾亂不已;先生尤躬罹其害,權位不保,勳名亦幾於澌滅。此先生始終為宵小所蔽,不能接受 先總理之主張,以自誤誤國也。先生所擁護者乃共和虛名,所培成者盡軍閥餘孽,此必非先生始願所及;然未能篤信三民主義,與 先總理主張之足以救國,而使縱橫捭闔之徒得逞其技,則其結果必至於此。今幸北伐軍事成功,中國已屆統一,此實我中國出於危亡之惟一時機也;苟有人心,孰不 欲促成新治;且軍閥完全崩潰,所謂北洋正統者,決無死灰復燃之希冀。革命勢力始終團結,自 先總理逝世至今,帝國主義者與軍閥屢次造作國民黨即將破裂之謠,無一得售,稍有智識又孰願自召滅亡。乃道路藉藉,鹹謂天津、大連之間,有託庇外人勢力,運 用政治手腕,於大局鼎革之時,蟻聚蠅附,極挑撥離間之能事,若惟恐中國果能統一,即無若輩活動之地者,而若輩之招搖煽惑,則莫不假託先生名義為重心。中正 深為先生危,不敢不為先生告:以先生曩昔之愛護共和,必不欲淪為亡國編氓;惟若輩舉動,既託先生之名以行,譸張所至,必累盛德,甚望剴切誡諭,加以制止; 其猶不從,則望先生悉揮之門外;而中正為擁護革命利益計,將不能不加以嚴重之制裁。北伐勝利,非即革命成功,欲求中國之平等自由,尚賴國民之共同努力,苟 能皈依三民主義,共圖新中國之建設,從前種種,自可屏置不問;但革命時代,亦斷不能容反革命者之活動,尤不能容其隨處投機,危害全局。先生靜思往事,熟審 潮流,必將確信三民主義為救國唯一良藥,而痛恨政客者流之害國,以圖自救也。中正對于先生已往翊贊共和之勳績,深致尊重,無敢或忘;並深願先生愛惜令名, 善用勳望,以固革命之基,而奠共和〔第444頁〕之實,使天下後世皆知先生救國愛民之真誠,而不終為奸邪宵小之所誤,是則公私之幸也。語曰:君子愛人以 德。輒敢以弟子之私,布其誠悃,惟希鑒察。
軍事整理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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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45頁,第446頁,第447頁,第448頁,第449頁
〔第445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七月十四日於北平——
北伐完成,軍事急應結束,裁兵節餉,從事建設,已成全國一致之要求。惟革命尚未成功,建設尤須保障,整軍經武,亦未可視為緩圖。職是之故,吾人於顛 覆北方軍閥之後,乃有兩種極大之責任:一面當裁汰兵額,移巨額軍餉為建設之用;一面當充實軍備,保持國家與社會之安寧。此二者必兼籌並顧,無使偏廢;否則 北伐之目的,所以永絕軍閥禍根,並抵抗帝國主義之侵略者,將決不能達到,吾儕同志無以自解以暴易暴之譏,尤無以自完其捍國衛民之責。故裁兵節餉與整軍經 武,必當同時並進,無論前途若何艱鉅,吾人誓盡全力,排萬難以赴之也。欲達上述之目的,有一必要之前提,即尊重國家之統一,應在黨與政府指揮之下,確定今 後之軍政計劃而努力實現之也。依據 總理手定之建國大綱,在憲政開始時期,中央與省之權限採取均權制度,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今日就在軍政、訓政遞嬗之時間,尤應促進國家之 統一軍政,為全國一致之性質,其應劃歸中央,自無疑義。即裁兵問題,必確定全國應有之兵額,通盤籌算行之,方能有效。吾人今日當力戒軍閥把持分裂之惡習, 而厲行軍政統一,如軍隊編制,軍官任免,至軍事教育,與海軍、要塞、航空、兵工廠、被服廠等,宜由中央制定法規,劃一施行。至於軍需獨立,尤宜厲行軍人不 得擅自截留國稅,亦不得私自徵收或增加地方稅〔第446頁〕。據國家稅與地方稅嚴格劃分以後,國軍經費概取給於國家稅,由財政部支付或指定撥用;若吾人日 言打倒軍閥,而耽蹈軍閥擁兵自肥之覆轍,則覆亡之禍,將不旋踵而至,此我同志所亟宜共同覺悟者也。吾人以促進統一為職志,而反對軍人把持地方,但若有人藉 口統一以把持中央,吾人亦堅決反對之。裁兵能否實行,軍政能否切實整理,今已為國家存亡之關鍵。進行之始,必以大公無私之心,故集思廣益之效,非任何人所 得阻撓,亦非任何人所得把持。宜在中央執委全體會議,同時召集特別軍事善後會議,其列席會議者當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代表,國民政府主席,參謀總長,及第一、 第二、第三、第四各集團軍總司令,此會議所應決定之事項,為北伐完成以後之復員事宜,與裁兵有關之各種具體辦法,及根據國防方針而確定軍額軍費之數目,與 夫釐定軍制、劃分軍區等等,會議之結果,應呈送中央執行委員會與國民政府核議公佈,交由軍事委員會執行,全國軍人皆應遵守,如以私意違抗者,由中央命令全 國共討之。軍區劃分以後,各總司令與總指揮之不任軍區長者,宜會集於中央,實行主持軍事委員會事務,並分任教育、參謀、訓練、檢閱、兵工、軍需、軍醫、砲 工各總監,或與海陸軍有關各部之政務官,庶幾人才集中,威信確立。裁兵之先決問題,為確定全國統一以後應有之兵額,決定裁兵方法標準。中國現有兵額,尚無 詳確之調查,約略計之,當在一百五十萬以上,假定統一以後之兵額為五十萬,應被裁汰者幾及一百萬人,如此鉅大之人數,若空言裁汰,不為妥籌善後,饑寒所 迫,鋌而走險,或流為土匪,或為反革命派所利用,社會紛亂,將無已時,建設事業,仍難收效;是宜切實奉行 總理兵工政策,如築路、治河、開礦、造林、墾荒等事,皆以被裁之兵任之,仍施以嚴格之管理與教育。統一之始,〔第447頁〕伏莽未清,地方治安尤須特別注 意,各省警備隊、警察,及護路隊等均宜切實整理,亦可就應裁之兵,挑選精壯,分別訓練;其被裁官兵,除以上各項,仍可酌量容納外,並得就視其學力,分別設 立各種研究班,授以高深之軍事教育,儲為國用。裁兵所需經費,應由財政部發行軍事善後公債三千萬至五千萬元,限若干時期內募集之,同時組織一裁兵善後委員 會,或名編遣委員會,一方面辦理關於裁兵事宜,一方面創辦生產機關,收納被裁之兵,以施行化兵為工之制。所募之善後公債,當由此會負審核監督用費之責。統 一以後之兵額應暫定為五十萬,其理由極為明顯,以中國幅員之廣,人民之眾,若以土地人口為練兵標準,與現代軍國主義國家相比例,雖養兵三百萬,尤未為過 多。然果審察國情,更以本黨三民主義為準的,則有執持此議者,可斷然斥為誤國之談。兵額之唯一標準,當為國家財政,與人民負擔之能力。倘養兵之錢,侵佔國 家保育民生必須之政費,或橫徵暴歛,增加人民之痛苦,無論其養兵之目的為公為私,結果與軍閥之禍國殃民無異;本黨民族主義,但求爭得國際平等之權,固無侵 略他國之野心,即狹隘之復仇主義亦所不取,兵額實無故多之必要。今宜以全國軍費至多佔現時國稅收入之半為準。因我國負外債賠款等項,年需支付鉅額,如軍費 佔歲入之半,祗能得十分之三四也。今日全國總收入約每年五萬萬,全國軍費當為每年二萬萬至二萬五千萬元。假定練兵五十萬,每十萬人月費二百萬,五十萬人月 須一千五百萬元,即每年一萬八千萬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對內政策第七條注意改善下級軍官及兵士之經濟狀況,並施行軍隊中之農業教育及工業教育;北 伐完成以後,必須逐漸遵行,每一官兵之平均支出,至少非三十元不可也。
〔第448頁〕
海軍、要塞、航空、兵工廠及軍事教育五項,每月六百萬元,即每年七千二百萬元,如此則全國軍費,仍不超過每年二萬萬至二萬五千萬元之規定。軍額既已確定, 編製亟宜統一,全國軍隊皆應以師為單位,師之編制則視現制酌加擴充之,擬定每師為三旅,每旅為三團,每團為三營,每營為四連,以下仍如舊制;每師設砲兵、 工兵、騎兵、輜重兵各一營。師直隸於軍事委員會,現有之團與軍,皆一律廢置。軍長以上之官員,除改充師長外,餘皆調至中央,或補習高等軍事教育,或送往各 國考察,或服務各種軍事機關,各予以相當階級之薪餉。師長以下各軍官概由中央委任,並須更番調入高等軍事學校訓練,或互調委用,務使軍官之學術思想與時俱 進,並杜絕以國家軍隊為個人私有之觀念。惟改組之始,手續繁重,中央與地方之間,宜有一過渡機關,即上文所述之軍區制。軍區之畫分不宜過多,擬暫分全國為 十二軍區:一、蘇皖贛,二、閩浙,三、兩廣,四、兩湖,五、四川西康,六、雲貴,七、陝甘,八、魯豫,九、燕晉,十、熱察綏,十一、東三省,十二、新疆、 青海、外蒙、西藏,當別定辦法。每一軍區所駐軍隊,以四萬人至五萬人為限,各軍區長人選,由各集團軍總司令與總指揮推薦軍事委員會審議,分別任命,每軍區 內裁兵剿匪及一切整理軍隊事宜,予軍區長以全權,責令於一年以內總理完善;或疑軍區制有分割地盤之嫌,則可明定軍區長官不得兼任省政府主席,以杜把持政治 之弊。北伐以來,各軍將士奮勇作戰,甘為主義犧牲,先後陣亡者不下十萬人,因傷殘廢者尤不知凡幾,吾儕後死者,若因權利意氣之爭,使北伐之功虧於一簣,或 北洋軍閥雖倒,而我輩仍繼軍閥而起,則陣亡之先烈,殘廢之勇士,其犧牲將毫無代價,而死不瞑目,生不甘心矣!今宜由中央特設撫恤委員會、殘廢療養院、〔第 449頁〕遺族學校,以盡恤死養生之責,而我袍澤同志尤須有根本覺悟,軍閥既已剷除,內戰永宜止息,此後無論何種糾紛,皆當服從中央命令,以政治或法律解 決之,不得訴諸武力,苟違此旨,戰勝者當視為全國之公敵,奇恥大辱,無與比倫;其有陽為裁兵,陰實增募,欲以自利,必至自害,自裂自剜,以至蹈張作霖,軍 閥覆轍,歷歷可數,當其始亦祇日以增兵購械為事耳。凡我同志,當立誓於 總理暨諸先烈之靈,有不能切實裁兵與治兵,不以國家為前提者,則當受本黨最嚴厲之懲罰,最公正之裁製也。
於中央常務委員會報告北上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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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50頁,第451頁
〔第450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七月三十日於南京——
前奉中央及國府命,耑赴北平,祭告 總理,收拾北方軍事,解決奉天問題,並召集各總司令商議裁兵,進行建設,但此時有人誤會閻總司令之收編軍隊者,蓋不知其收編實係中央授意,以和平收拾直魯 殘餘軍隊也。當我軍至天津時,外人又想從中干涉,釀成第二次濟案,幸閻總司令處置得當,未發生其他事變,現徐源泉部約七萬人,收編三萬,鄭俊彥部約六萬 人,編成一師,將開往大同一帶。奉天張學良曾派代表來商,表示誠心服從中央與國府,中正當答之曰:能精誠服從本黨,統一中國,甚佳;如係勉強,作形式統 一,不如待瓜熟蒂落。彼表示絕無二心,並決定於二十日發表通電。不料二十一日晚來說,因日本駐奉領事,正式用書面勸告:一、東三省應保境安民;二、東三省 不宜實行三民主義云云。中正則告之曰:此宜自己覺悟,外人干涉中國內政,勿再為所愚,將來正式與日本交涉時,本諸正義,外交決不失敗,俟中央決定方針後, 再行通知可也。至於各總司令在北平會商裁兵問題,外人以為打破從前擁兵自衛之割據局面,甚形驚奇,因對中國前途,謂有無限希望雲。當中正與各總司令及北平 各界代表,祭告 總理時,見 總理面目如生,靈櫬保護周密,可為各同志告慰。中正於今更希望各同志,以至誠之心,依照 總理主義,倍加努力,以求主義之實現。現聞有人不滿 意於黨務與政治,須知在〔第451頁〕此軍政訓政交替之時,一切當以 總理建國大綱、建國方略、三民主義及各種遺教為依歸,遵守黨紀,不得意氣從事;否則,各同志以前犧牲努力之成績,將立見消滅,能不生畏。大有青年同志不滿 意於老同志者,須知吾人一切當以 總理為法,對 總理所尊敬親愛之人,安得不尊敬親愛之;如去年共黨危害本黨時,幸監察委員起而護黨,其功績不能埋沒;當此訓政開始,尤賴老成持重之人,共濟國艱,否則各 自為計,將予共黨以復活之機會。希望各同志本 總理親愛精神,要團結一致,共同奮鬥。
對時局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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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52頁,第453頁,第454頁
〔第452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八月二日於南京——
中正束髮受冠,素抱革命之志,從 先總理奔走革命者二十餘年, 先總理不以為不肖,付以軍旅之事;諸同志不以不才,任以北伐之責,正以黨國為重,受命而不敢辭;深幸藉 先總理之威靈,諸同志之信義,各將士之同心戮力, 得以定兩廣,靖兩湖,清除長江下游之敵,以長驅北進。祇以寧漢分歧,發生誤會,中正深恐以一身為諸同志合作之梗,於是決然去職,以明素志,此中正不得已 也。繼以同志之誤會既明,四次全會之督責甚切,中正不自量力,以為北伐未成,軍旅之事未畢, 先總理與諸同志付責之任未盡,於是毅然復職,竭其心力,以圖完成北伐之功,藉減半途棄職之罪;又幸諸同志之督飭,軍事各首領之協力,乃得清除直魯,底定北 平,此雖中正懷抱之志願,而始料猶不謂若是之速也。中正以為戰事既已大定,中正之責可告結束,於是乃有撤消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及一切要職之請;諸同志以為東 三省之統一未定,軍隊整理之方策未決,因而不許;中正乃勉為北行,致力於斯二者;今大體已定,中正自應退於黨國同志之下,以聽黨國同志之驅策。蓋黨非一人 之黨,國非一人之國,黨國同志之有需於中正者,中正肝腦塗地,或不敢辭;其必需團結一切同志,合群策群力以為之者,中正惟當效個人能及之力,隨各同志者, 一也。
〔第453頁〕
中正曩所最傷感者,以諸同志之間或因主義見解之不同,或因環境所處之有異,而不能一致,遂見日離而日遠,中正深望日後諸同志互諒,以至恕之情,以黨國為重,以至義為界,而不復互相詆毀,此中正切望於同志間者,又一也。
萬事當草創之始,人才不能一一周備,故對於用人每以急切之故,各就所知以使,其間庸有不當者,在任職之人,固思各自謹勉,以防隕越;而反對者亦宜明以考 校,指其事實,不宜為推度,以起猜疑,更不以籠統之詞,定人罪孽。如有玩法亂紀者,無論何人所用,皆當盡法以治,不必有所姑息而容情;此中正對於用人一 端,願為同志告者,又一也。
既曰以黨治國,政府與行政人員斷不能離黨而獨立,黨與黨員又不能離民眾而不顧,民眾與民眾之間,亦不能任其衝突而不問。中正以為政府行政人員與黨,黨部黨員與民眾,民眾與民眾之間,各宜立一至嚴至明之標準,使之不生直接之衝突,此中正對於調治各部之見解者,又一也。
中正以為對於今日之言論,縱之過甚,不免龐雜,起紛紜擾亂之機;束之過甚,不免有閉聽塞明之害。宜就其利害,定一準則,有擾亂主義、鼓惑人心、反背本黨之 主張者,皆在絕對禁止之列。其餘根據事實,以批評行政之得失、闡發利害、以補助黨國之耳目者,皆當僅對於個人負責之外,不更有所束縛,此中正對於言論之處 置,又一也。
又有一端,為中正所欲不言而不得者,方今軍事形式初告成功,而所以能成此功之由,一廣義言之,除劇烈反抗之少數人外,直接間接無不有若干之力在內。然革命 所為公眾,為革命出力者,又為公眾〔第454頁〕應盡之責分,革命即使完全成功,亦不過各公眾應出之力不為虛費,非若以前為一人一家者之可以居功國家。故 有功於革命之人,無論其成績大小,苟有秋毫居功之心,以望日後之報酬收穫者,殊非革命者應有之心地,此乃中正所不得不為全體曾有預於革命者告也。黨國成 敗,前途利鈍,與中正方茲數者,至有關係,必以為急,故不敢緘默而不言也。
對各方批評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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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55頁,第456頁,第457頁
〔第455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八月四日於南京——
近來本黨同志及外界對余個人,有種種不同之批評。或謂余近來太軟弱,太不澈底,缺乏除惡務盡的勇氣;或謂餘處事不公允,對功罪是非不明;或謂余妥 協,北伐成功以後,似有持盈保泰之趨向,對舊勢力不免過分遷就;或謂余不應持消極態度,使一般人心懷疑不安;余深知此等批判之詞,皆出於責我者、或期望我 者之善意。但各方面似皆從各種不同之觀點上對余加以責備,而於余所以取此委曲求全之態度,尚未能明瞭。余敢言余始終不離革命的立場,亦決不忘國家社會之利 益,所以忍譏蒙詬而始終保持此一態度者,蓋由於自身體驗所得之兩個極深切之覺悟:
(一)我國革命對像為侵略中國之帝國主義,帝國主義與革命勢力及我國家民族之利益根本不相容。
(二)革命成功乃至革命進行之基本條件,為內部團結一致。
必全國一致團結在本黨三民主義之下而努力,方足以圖民族之生存;必本黨內部一致團結,方足以領導國民革命,救國家於危亡。帝國主義侵略我國之事實,不待予 之贅言;而予個人在從事革命中所受之痛苦,亦以帝國主義壓迫為獨深。回溯本黨在北伐出師以前,中央許多同志多不在廣州,彼時鮑羅廷〔第456頁〕等秉承蘇 俄共黨意旨,指揮寄生本黨之中國共產黨,恣行搗亂,對本黨百般欺凌,種種壓迫,余實為身當其衝之親受者。及至克復武漢以後,鮑羅廷等分化政策大奏功效,陰 謀益復顯著,其間挑撥離間,跋扈縱橫,凡余所身受之痛苦,實不可以言語形容。大抵本黨團結有一線破綻,即外力之進攻加緊一度;蘇俄帝國主義蓋早已窺見我國 革命勢力之虛實,不惜以國民革命為犧牲品,以中國民族之生民為戰具,達到其本身之目的;所以一方面極力破壞本黨之團結,同時又乘本黨團結被破壞之時,恣行 搗亂,此雖事隔二年,而在余心目中實永鐫不忘,如昨日事。今年五月濟南事件,全國皆認為空前之國恥,然余等在前線親歷之侮辱,更非國人所能想像於萬一,明 知種種挑釁舉動,為帝國主義與革命勢力兩不相容之確證,卻又不能不為避免革命頓挫而竭力忍耐。但對方當時之態度,簡直不復以國家待我中國,且不以人類待我 國人,此種欲忍不能、欲發不得之苦況,永久留存余之腦海,雖千萬年亦難磨滅。天下事間接感受者,總不如親歷其境者更為刺心刻骨;果使任何同志親歷余之境 遇,余知必與余懷同一之感想。余從彼時起,益復深切感覺國民革命之最後對像為帝國主義,打倒幾個軍閥,在革命進程中,實不算什麼一件事;而欲達到國民革命 最後之成功,則非本黨同志痛切解悟,永久團結,切實負起責任來幹不可。同時又必須全國同胞認識國勢之危殆,同心一致,服從本黨之領導,為實現三民主義而努 力。余之見解以為國內苟有一分力量可以保全為救亡圖存之用,即應積蓄培養;舉凡兵力、財力、民力不必要之摧殘,苟可避免,務必竭力避免。至於本黨同志有領 導革命之責任,更應竭力保持黨的尊嚴,堅固黨的團結。黨內任何意氣皆應犧牲,任何破裂皆應消弭,任何痛苦皆應忍受,任何委曲皆應忍耐。余唯懷此見解〔第 457頁〕,是以近來更深信集中力量之必要,更深信國內黨內團結一致之必要,誓必不避種種困難,以促成而保持之,遇有足以引起破裂之意見上的異同,余必苦 心以調和之。蓋本黨今後能否不辱革命建國之使命,中國能否依國民革命而獲救,全為事實問題,且需要長期刻苦的努力,凡輕率偏窄,務求貫澈一己之主張,以加 重革命環境之困難者,是為不諳革命方略,不得謂忠於革命,更不可有國可亡,黨可滅,而個人意氣不能不爭之概。吾人此時惟有共禦外侮,共雪國恥,除固執 總理遺留之一切教訓,絲毫不能搖移外,其他應無不可以調和,無不可以容忍。故有人批評我為太軟弱,不澈底,或太遷就,不公平等等,余皆忍受,余惟有在事實 上表示余始終盡力革命之真意。此余個人對黨國之見解,亦所以期望於全體同志同胞者也。
告張學良舉其為國民政府委員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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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58頁
〔第458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十月八日於南京——
本日中央黨部及政治會議,已正式舉兄為國民政府委員,其餘譚、胡、戴、閻、李、李、馮、孫、林、何、王、陳、楊、蔡與弟共為十六人。以弟為主席,定雙十節行受任禮,請兄同時就任為盼。
促張學良易幟並宣言就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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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59頁
〔第459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十月九日於南京——
昨電諒達,委員既經發表,應乘此時機,更換旗幟,宣言就職,以十七年雙十節,為兄完成統一之紀念日也,盼立復。
飭各省政府選舉賢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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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61頁
〔第461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十一月六日於南京——
建設伊始,萬端待舉,勤求民隱,以資興革,應由各省府就舊道區內,選出公正廉明,富有學識經驗者一人至三人,並令各縣,訪查一人至三人,彙報政府,以備錄用,隨時諮詢地方情形,於必要時,召集來京;?行政院迅定人選資格及辦法,聽候核定。
復張學良等嘉勉東北易幟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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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六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462頁
〔第462頁〕
——中華民國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南京——
電悉,該委員等效忠黨國,慷慨宣言,嘉慰之餘,尤資倚畀。完成統一,捍衛邊疆,併力一心,相與致中國之獨立自由平等之盛,有厚望焉。
谁是造谣者?-广州市越秀公安分局治安队滥用职权滥用警权该当何罪?
中新网广州8月30日电(奚婉婷 龚璇)广州警方30日通报了3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案例,其中广州一男子在新浪微博上造谣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据警方介绍,8月27日0时27分,新浪微博有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 致当 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该信息引起众多网民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广州越秀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不实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于29日21时许在越秀区文化里某居民楼将信息发布3人张某(男,广州人,46岁)抓获。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目前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朋友们看到我转这条“新闻”,自然不难猜到,这个广州的“张某”就是我,拈花时评。但是,大家肯定不知道,造谣的到底是谁。
”广州越秀警方“称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意思很清楚,这条微博帖子是我拈花原创,目的在”散布谣言“。果真如此吗?幸好我有 一个为网友称赞的习惯,如果是我转的帖子,只要字数足够容纳,我一定会将帖子的原创者或者被我转贴者名号注明。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尊重原创,避免侵犯作者的 知识产权。大多数的原创作者都很注重这一点,毕竟作者是花费了心血的,微博虽短仍是一种创作。
有的时候帖子转来转去的,原创者早已成了佚名,但我至少会将被我转贴人注明在帖子里面,毕竟转贴者也是花了心血的。这条帖子便是如此,在警察给我签名的打印件上,清清楚楚地注明了这是一条转贴。这一点我也向警察作了说明,他们是绝对心知肚明的。
但是为什么越秀区警方要发布新闻说: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这样说有没有目的,目的是什么?我当然不好妄加推测。不过 联想到大约两周前也是这个”越秀区警方“的三名警员造访寒舍,要求我删除两条微博帖子没有得到满足的事实,大家应该可以看到这件事情的端倪了。
经我这两天搜索查证,这条帖子的内容早在零七年就出现在网络,与我拈花何干?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信息,撒布谣言”?
这是我在北京青年报搜到的信息:
2OO7年7月18日,有网友在百度贴吧里发布名为《被吹得夭花乱坠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的文章,不少网友跟帖回复试图进—步了解鲜为人知的“故事”。
2O11年12月14日,百度贴吧里—篇名为《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原来是这样!》的帖子里作者写道:“1985年我曾随—个‘上山下乡’工作组在狼牙山所在地的易县管头乡做过半年的农村状况调查工作,有幸聆听了—位老先生对五壮士故事的另—种描述。”
“这 5人只不过是几个共产党的散兵游勇,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个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对他们怎么样。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 他们的行踪告诉了日本人,于是日本人就来围剿他们。”传言中对于细节的描述十分生动,也让不少网友对五壮士的英雄形象感到怀疑,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他 们也成了这则传言的二次传播者。“听说5个人中有3个是当场被打死的,后来清理战场把尸体丢下悬崖。另两个当场被活捉,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从日本人 手上逃了出来。”http://epaper.ynet.com/html/2013-09/01/content_6168.htm?div=-1
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我比越秀区警方更傻吗?公开向各大新闻单位散布谣言?居然还没有做好功课,没想到这是一条六年前的“谣言”!更为 可笑的是,给我的罪名居然是“扰乱公共秩序”,我转发了一条帖子,居然能扰乱了公共秩序?我有那么大神通吗?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还把我的手提电脑 给没收了,真是没地方讲理了。
更为蹊跷的是,这次对我执法的居然是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什么时候治安大队管到网络上来了??治安大队对网络有执法权吗?如果有的话以后会不会 扫黄的、禁毒的、甚至行政科什么的高兴就能管到网络上来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成立网络分局?不如都给治安大队管好了,看谁不顺眼就给他安个扰乱秩序的罪 名抓起来,天下太平!再把“作案工具”给没收了,还能赚一笔。
我自问玩网多年,从来没有编造过一个自的谎言,这也是我能得到不少网友错爱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没有人是喜欢读谎言的,要得到网友们的喜欢,至少必须 是一个比较诚实的人。那么言论自由有边界线吗?如何划分言论自由与犯罪的区别?以警察的水平能做到正确区分吗?我个人认为法院、法官更加适合担任这样一个 角色。假如我受到了公正的审判,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而无怨无悔!
这次的这件事情,我不希望就此结束。我希望我的遭遇能拿到法庭上接受审判,所以我希望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乃至诉讼。但是多年来对我施加的经济封锁使 我失去了经济能力。有律师愿意免费同我一起做这样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吗?我希望有,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希望这个国家不再有文字狱,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另外,当天我被越秀区治安队关在一件审讯室内,在一把用不锈钢焊成的椅子上整整坐了将近二十四小时。如同我当天承诺的那样,我希望问候各位经办人员的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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