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5日星期四

蒋中正文集(142)2013-12-06 05:18:48

中華民國二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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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已外強中乾
希望中、法兩國確保和好
日本已外強中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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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八 談話
隸屬章節:談話\中華民國二十九年
版面原件:第130頁,第131頁,第132頁,第133頁,第134頁
〔第130頁〕
——中華民國二十九年一月二十日
與法國駐華大使戈思默談話——
時間:二十九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時
地點:重慶曾家巖德安裡官邸
委座:前聞大使偶沾寒疾,現已痊癒否?
大使:微恙告痊,謝謝!前次謁見 委員長談及貴我兩國間許多小誤會,當曾電達敝國政府,現奉敝內閣總理覆 委員長一函,囑為面呈,函中對此已有解釋,並謂貴我兩國邦交正睦,敝國對貴國之政策亦無變更。
委座:接到大函,請先轉致謝意!關於滇越鐵路,大使近得何項電報否?
大使:今晨獲河內方面來電,對滇越鐵路炸壞部份已動工修理,沿路承貴國政府派人幫助修築,敝國政府甚為感謝!回憶去年六月謁 委員長,曾以外交上理由陳明該路有遭受日本威脅與轟炸之危險,現在,不幸已成事實,且近來日本對此在外交上迭予敝國以壓迫,但敝國對貴國之政策迄無變更, 亦望貴國政府努力防範,使日本施於敝國之外交壓迫方能減少。至請貴國政府盡力設法保護此路,此非僅為保護敝國之資產,實為保護貴我兩國共有之利益,因此路 乃兩國國際〔第131頁〕交通之孔道也!
委座:此次敵機轟炸滇越鐵路,敝國政府自當負責,以後對於該路,敝國必用一切可能有效之方法,盡力保護。
大使:盛意至謝!
委座:此次日政府參謀部派高級參謀到安南,請求勿允敝國假道安南通運軍火貨物,貴國安南政府當即予以拒絕,敝國對此甚為感激!
大使:乘此次滇越路之被轟炸,本人已據此理由向敝國政府提議請於鐵路之外,另築一公路,以備鐵路運輸發生障礙時,仍有公路可資交通,當立蒙批准,並撥安南政府一萬八千萬佛郎為修築經費,由河內至老街一段,且已動工,希望貴國政府對於昆明至老街一段,亦能提前修築!
委座:在敝國境內之一段,余已派某赴昆明專責進行修築事宜。貴大使近來尚接到有關日本方面之情報否?
大使:據敝國駐東京大使電告,近來日本政府與汪精衛之談判甚為緊張!
委座:貴國政府對此事作何看法?
大使:該電稱汪精衛與日政府談判之最困難者,為一軍隊問題,日本政府要求汪承諾日軍在中國採合作之方式,但汪已拒絕,故此項談判,恐終至破裂!
委座:現在日本對天津法租界有何行動否?
〔第132頁〕
大使:日本對天津法租界尚無何行動,敝國亦不感如何困難,所感困難者為上海之租界,即難予應付日軍與偽組織之紛擾也。至天津方面,日本之所以對法租 界採取溫和有禮之態度者,即彼以為既與天津英租界以封鎖壓迫,只待英國對日讓步,敝國亦必隨?作相當之讓步也!總之,敝國目前在遠東最感困難者,即為所受 日本外交上之壓迫,此乃有關中法之邦交,故今天特為陳述,希望貴我兩國邦交因此更能日趨親密,此不僅由兩國對於滇越鐵路之合作以促成,並且可設法從其他事 件上以促成此種關係,因為日本對於敝國,並非軍事上之壓力,而為外交上之壓力。
委座:大使所謂日本對貴國施行外交上之壓力,究何所指?
大使:此種外交上壓力之表現,於日本外務省與敝國駐日大使之談話可以見之,此次談話,外務省負責人慎重表示謂在中日戰爭中,法國如任令中國利用滇越 路運輸軍火,則與法國之中立實相違背。但於中日戰爭,敝國實與貴國同情,政府方面且有一堅決之意志以維持敝國對中國不變之政策,惟敝國採取此項態度,對日 外交,實感覺許多困難,此點亦不能不說明。請予保守秘密!
委座:大使之意,甚謝!余意日本現已外強中乾,其對貴國與安南之威脅,僅此一藉口而已,然此實無足過慮,只須貴我兩國對於滇越鐵路修復迅速,保護周密,使 其轟炸破壞之技無所施,則日本雖欲意存威脅,亦無可奈何!余今日並可以一言以告貴大使,即日本對貴國儘此可能之外交〔第133頁〕威脅,亦不久即可消釋 矣。
大使:委員長之意見實與敝國政府與鄙人之意見,不謀而合!茲奉敝國內閣總理之命有一重要問題就商於 委座!即自貴國抗戰兩年半以來,敝國已予貴國以相當之幫助,現敝國軍需工業對於鎢礦之需要甚切,而貴國產量甚豐,故亟盼貴國有一更親密之表示,能以一部份之鎢礦,供給敝國。
委座:此事可以考慮,余已令經濟部切實籌辦,但現在敝國已定運售於第三國之貨,請勿截留。
大使:余已電安南方面迅將截留之貨放行,至以後商購事,敝國已派專員杜蘭格士東來,現已抵河內,今明即可飛渝,請 委員長允可其與貴國經濟部接洽,如承貴國允售一部份之鎢礦,則敝國政府,實甚感謝!
委座:此事容易辦到,因敝國有三省皆產鎢,且儲量甚富,但余有一要求即敝國所定汽油汽車經過安南時,應請盡量予以便利,儘速運到,敝國有此運輸工具與器材,則交通便捷,貴國所需之鎢,亦易於運出。
大使:對委員長之盛意,甚為感激!余即當以之電告敝國政府,至貴國貨物——如汽車汽油之類之通過安南者,要求盡量給予便利一節,敝國政府當竭力照辦。又德 國貨物一萬八千噸,經由安南運入中國者,前以安南政府奉行封鎖之規定,未予放行,現正與貴國外交部長換文,敝國願取消此項封鎖規定,並將已扣留之貨即予放 行。
〔第134頁〕
委座:此事承貴大使之鼎力贊助,甚謝!
大使:貴我兩國之邦交,從未如今日之親善者,此後凡事貴國政府必能得敝國政府之同情,敝國政府亦必能得貴國之同情,可為恭賀也!
委座:貴我兩國邦交之敦睦,不僅現在如此,將來必更能密切合作,貴大使對此盡力已多,今後繼續努力,必可達到兩國進一步合作之目的!
大使:對此,余當竭盡棉薄!
委座:貴國內閣總理之函,先為謝謝,以後當函復!
希望中、法兩國確保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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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八 談話
隸屬章節:談話\中華民國二十九年
版面原件:第135頁,第136頁,第137頁,第138頁,第139頁
〔第135頁〕
——中華民國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
一日對法大使戈思默談話——
時間: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午後五時
地點:重慶德安裡官邸
(寒暄詞略)
大使:今日晉謁 委座,奉敝國政府訓令有數事請商:
第一、滇越鐵路問題,根據中法滇越鐵路協定於某種情況之下,中國政府有管理該路之權,但以無礙兩國之合作為條件。現此路由中國管理後,兩國對於該路合作之辦法,業經路局局長與中國交通部商洽妥當,但法國政府希望中國政府對於兩國原訂有關該路之協定章程,仍確認其存在。
第二、滇越鐵路,在中國政府管理之下,法國政府特聲明保留其損失賠償之權。
第三、最重要者,為中國軍邊區司令就職佈告,明言取銷滇越路之治外法權,以後該路區域法國人民,須受中國法律之統治,此恐係出於貴國方面之誤會,請 委座以公平之眼光,與本中法兩國友好之精神,早予解決,尤其對於滇越路之破壞,固出於軍事上之理由,但亦有不〔第136頁〕應破壞而已破壞者,或未臨緊急 必要之時期,即過早予以破壞者,此點亦請 委座注意。(附書面說帖)
委座:大使所述各點,余即交外交、交通兩部主管人員研究辦理。
大使:貴國政府此次對於滇越鐵路之處置,用意余甚明瞭,惟就敝國政府立場言之,該路為敝國在遠東唯一重要權益所在,而非敝國國民私人利益可比也。
委座:中國政府對於此路處置,自當慎重考慮為之,貴國可放心。
大使:關於邊境兩國軍隊衝突事件,已照會貴國政府,據貴國外交部答覆,謂此事純係謠言,但安南政府之報告,邊境法越軍確有因衝突而致死傷者,余今日無特別 要求,但希望 貴國方面予以嚴重之注意,兩國應本友好合作之精神,交換情報,避免衝突,敝國已令安南政府,嚴格約束邊境軍隊,避免發生衝突事件。請 委座命令中國軍隊;亦照此意辦理。
委座:交換情報,避免衝突,中國政府亦甚願意,中國軍隊絕對不致進入越境,只要越南政府不接受日本之脅迫指使,侵犯中國,中國政府甚願協助法越政府商處邊境事件。
大使:為避免日本之藉口挑撥,貴我兩國軍隊,更應密切合作。
委座:中國甚願如此,關於合作辦法,請越南政府擬一具體計畫,雙方商量辦理。
大使:如承 委座接受此議,余即囑敝國武官進行此事。總期兩國邊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委座:余確信並確切擔保,如法越軍隊不侵犯中國國境,中國軍隊決不致進入越南境界,大使所述兩〔第137頁〕國邊境已發生之衝突,必係法越軍隊侵入中國境界所生之結果,此種事實,務請予以確認,並確信余之擔保,決無稍誤。
大使:委座所言,余確信不疑,余即電呈敝國政府請嚴令約束邊境軍隊。
再關於滇越邊境封鎖事,不僅阻斷敝國人民之往來,使彼等今後出入滇越須繞道香港或緬甸,感受至大之困難,而且在目前封鎖情況之下,貴我兩國交通無異完全斷 絕,此事敝國政府認為確甚嚴重,曾向貴國政府交涉,請求予以邊境交通之便利,已遭拒絕,於貴國此次封鎖邊境,原則上固甚諒解,但於敝國官民有出入邊境之必 要時,仍請特予便利。
委座:中國政府封鎖滇越邊境,乃軍事上之必要,如法越政府與我國關於滇越邊境軍事上之密切合作,能獲解決,則此事亦可連帶解決矣。
大使:委座所言「軍事合作」,余意認為即係指兩國交換情報防止刺探軍情等而言。
委座:余所謂「軍事合作」,即指兩國在邊境上關於軍事之種種諒解而言,不僅軍事,即其他一切事件,如法越政府能有誠意願與中國和好,中國政府未有不願予以善意者慮者。
大使:法越政府此次確有誠意與貴國政府妥議邊境事件。
委座:大使雖雲其確有誠意,無如越南政府事實上現正受日本之壓迫,不能實行其誠意。
大使:越南政府對貴國甚有好感,對於邊境事件之交涉,亦確具誠意,但因受日本之壓迫,處境甚為困難,此點惟請諒解。前此日本千方百計欲搶奪貴國所存海防之 物資,越南政府始終拒絕,而〔第138頁〕允由貴國商人標價出售,收回資本,得免損失,此固我方交涉之勝利,亦越南政府對貴國友好之表示也。
委座:對於中國所存越南海防等地之物資,不能因法越與日本最近所生之變動而遭受任何損失,此乃法越政府應負之責任,今天且不必詳談,僅就大使所述各節,余 願本私人之感情,與中法兩國之關係,交主管部研究辦理。今後只要越南政府確具誠意,能與中國和好,中國方面,毫無問題,此意請大使通知越南政府。
大使:越南政府確有誠意,但現非昔比,處境困難,不能盡量自由行使其意旨,請予諒解。
委座:余固甚諒解,故不求全責備。
大使:余今尚有一事願以私人友誼之地位請示 委座,即最近上海法租界法籍巡捕與法廷顧問被刺事件,對此余固無何要求,但請 委座以最高統帥名義勸告上海貴國青年凡事處以鎮靜,防止恐怖事件之發生,因在上海,往往一件小事可以發生很大影響,致使各國人士不安,反授日本以口實。
委座:大使須知上海方面此種恐怖事件,完全為日本人與漢奸所作,而決非中國政府之所為,如大使確能深明此理,今天必不致提此請求,更須知凡被騙幫助日本侵 略中國者,其本身往往首先遭受日本之殘害,此事久後當有水落石出之一日,即可確知非中國政府所作,且證明余言之不謬也,而且現在凡有關法國之事,無論在上 海或安南,中國政府不僅不願有所阻擾,而且甚願幫〔第139頁〕助。
大使:上海法租界當局近正竭力設法遇事願與貴國和好,但其處境一如越南,頗受日本之壓迫。
委座:對此貴國政府應特別留心。中國人凡有常識者必不作此擾亂之事。
大使:余當轉請特別注意,今天謁見 委座後,擬即離渝返滬,即此敬祝 委座與夫人健康。
中華民國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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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決對日抗戰到底
堅信公理正義必能戰勝邪惡
中國決對日抗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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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八 談話
隸屬章節:談話\中華民國三十年
版面原件:第140頁
〔第140頁〕
——中華民國三十年九月十日接見
合眾社駐渝記者發表談話——
中國抗戰已四年有餘,破壞世界和平的禍首——日本,雖仍在掙扎,企圖實現其侵略野心,然其戰鬥實力已大減,其睥睨一世之氣燄,亦已大殺,此種局勢之 造成,大半由於兩個因素;一為中國之喋血抗戰,一為美國所領導的對日封資禁運等經濟制裁,日本侵略者目前的企圖,也就不外希望中國放棄抗戰或美國鬆懈其經 濟制裁,余敢鄭重告吾美國友人,在遠東乃至世界永久的與合乎正義的和平,未獲切實保障前,中國必繼續喋血抗戰,決不畏避繼續犧牲,同時余亦期望並且相信在 中國喋血抗戰期中,美國及其他友邦對日經濟制裁,今後只有加強,決不鬆弛,這應是太平洋上反侵略國的精神盟約。九一八以來,日本政府時軟時硬,在外交上有 很多狡猾的行為,中國政府與美國當局均有不少苦痛的經驗,我相信我友邦政府不致再蹈以往的覆轍。
堅信公理正義必能戰勝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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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八 談話
隸屬章節:談話\中華民國三十年
版面原件:第141頁,第142頁,第143頁
〔第141頁〕
——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一月七日接待中外報社駐渝記者發表談話——
今天在座諸位之中,很多是代表著像中國這樣實際抵抗侵略的國家,或是像美國那樣偉大地援助抵抗侵略者的國家,我尤其覺得今天有這個機會和各位見面, 不勝欣幸!現在是我們民主國家聯合奮鬥的一個極重要時機,然而主動之權還仍舊操在侵略者手裏,現在不論東方或在西方抗戰的精神皆正在發揚著,然而不幸,仍 舊是由侵略者在計劃、在選擇他們第二步打擊別人的目標,因之在這個時候,我們民主國家也就是反侵略國家的聯合陣線,亦必需要更堅強,來打擊侵略者的新攻 擊,抵禦侵略者的新威脅,這種日漸增強的團結精神,我們中國早已敏銳地意識到了,我們在第一線戰鬥得最為長久,我們清楚地認識,在每一個戰場,每一條戰 線,從守勢改成攻勢,以及最後勝利的機會,有賴於我們全世界各方面合作的程度而定,我們並相信這次世界戰爭之後,對於人類的思想與生活,必有一個根本的改 造,可以以下幾點來作證明;讓我回溯到過去一個時期,其時除了我們中國人自己和極少數友邦人士,知道我們確有支持抗戰到底的意志與力量,但是很多人以為我 們無法忍受敵人這樣優越武器加於我們血肉上的摧殘!可是,我們已是支持到四年以上,因為我們能夠支持到今天,還能屹然抗戰,且使敵軍深陷泥淖,無法投機, 不敢冒險,所以我們就成為保衛國境以外各友邦領土的戰線中,尤其在太平洋上的主要分〔第142頁〕子。接著還有一個時期,除英國人自己以外,亦很少人相信 英倫能夠不被其敵國所侵佔,但是中國的人民,尤其是在前線的戰士,卻都相信英國能與我們一樣的可以堅苦卓絕的抗戰,而對於保護英倫海峽的英勇戰士,表示? 無限的欽敬與讚美,我們對於英國不惜犧牲自己,勇敢地在挪威、希臘、克利地及利比亞等地,與侵略者搏鬥,尤其覺得尊敬。接?又一個時期,除了蘇俄自己而 外,又是很少人認為俄國的抵抗能夠持久,因為他國戰場的地形,特別適宜於德國裝甲部隊的馳騁,而又在德國軍隊到處獲得勝利之後,但我們前線的戰士及後方的 同胞,都一致地深信著,蘇聯的抗戰精神,以及將空間換取時間的戰略,必能獲得勝利,這一個戰略,我們在第一期抗戰的時期,也曾獲得了很大的成功。這些階 段,都重演?中國一九三一年以來所得到的教訓,凡是一個戰場開始抵抗侵略的時候,必須要堅持抵抗下去,否則,就要威脅到新的戰場;抗戰開始於一個以上戰場 的時候,各個戰場必須要聯合起來,方能得到團結一致,打倒共同敵人,獲得最後勝利。否則,主動將操於侵略者,現在因為我們從事抗戰諸國的後面,又有一個國 家的人民及其偉大的領袖,願意作一切被侵略民族的後盾,貢獻其經濟上武力上的犧牲,源源以物力人力接濟我們被侵略的國家,所以上述的教訓,尤其見得重要 了。美國的主義與他們的努力,惟中國認識最久亦最清楚,而且深表感佩。我們知道現在世界戰場,真已從工廠延長到戰壕裏了,如此可以證明,自我們中國抗戰以 來,以及以上的幾點事實,以後人類思想與生活,必有一個根本的改變,就是以後世界人類皆能知道武力是不足怕的東西,再沒有人會怕武力的侵略與威脅了,因 之,以後侵略者武力主義,亦決不能再在世界上存在了,世界各民族必能以其基督博愛主義,互助合作,我們相信〔第143頁〕人類真正平等與世界真正的和平, 就全在這為公理一戰的勝利下而獲得實現了。現在我們抗戰,在軍事的努力與生產的努力兩方面,我們有了密切的聯繫,我們友邦的軍事代表團與經濟代表團在我們 前後方,在我們的各兵工廠裏,各交通線以及金融經濟各方面,皆已經積極的工作起來了,這實在是聯合我們反侵略國家的一個最有力的基礎,我們的團結已發生極 大的效果,且已成為彰明的事實了,侵略者現在皆陷入於泥淖之中了,雖然他在各地方仍然施其威脅恫嚇手段,但只是一張紙畫的老虎,誰也不會受其威脅了,這就 是表示主動之權,快要落到我們的掌握之中了,相信不久的將來,要請各位看我今天所說的話,皆可得到事實的證明,到這時候,我們大家再約期相會罷。
中華民國三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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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史迪威參謀長有關指揮我軍作戰要領及對緬戰略之指示
授予史迪威參謀長在緬賞罰官兵之全權
查詢緬甸作戰經過
商討安頓入印國軍
對俄使談關於新疆之事應與我國政府交涉
呼籲人類建立平等互賴的世界
對史迪威參謀長有關指揮我
軍作戰要領及對緬戰略之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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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八 談話
隸屬章節:談話\中華民國三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144頁,第145頁,第146頁,第147頁
〔第144頁〕
——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三月十日接見史迪威參謀長談話——
委員長(中國戰區統帥): 將軍明日以余之參謀長資格赴緬,故應確知余之意見及對現局之觀點,茲就余所知者,坦白為將軍言之;深信此必有助於將軍之執行職責。須知應付緬甸之適當與 否,實足影響整個太平洋戰局之成敗,戰術之如何應用,將軍知之必稔,不願贅言。敵我與英國之心理,昨日已多分析,今日亦可不復重申,昨日除提地形、給養、 及汽油供給外,余復歷舉我軍作戰必具之條件,願將軍皆注意存記,異日我軍之成敗,繫於此各項條件之能否實踐,其重要性實超過任何戰略之運用。我軍此次入緬 作戰,能勝不能敗,蓋第五、第六兩軍為我國軍隊之精銳,苟遭敗挫,不但在緬甸無反攻之望,即在中國全線欲再發動反攻,滇省與長江流域後備不堅,亦將勢不可 能,故此項出師之成就,絕不能視為二、三個軍戰爭之效果,其勝敗之機,不獨足以決定全部軍心之振頹,且足以影響全國人民之心理。至余最近派五、六兩軍入緬 之目的,原在固守仰光,今仰光淪陷,全部戰局頓改舊觀,敵或將乘我軍入緬之隙,由越南襲我雲南,苟此舉得手,滇省告急,大局將不堪設想,故調回入緬部隊以 固守滇省及〔第145頁〕長江流域之防務,實為應有之考慮。況仰光已失,我軍入緬之目的已不存在,苟謂有留緬之必要,其任務當為克復仰光,然我軍能否完成 此項任務,余實未敢斷言。蓋我方步兵,無空軍與砲兵之掩護,而敵方不獨可源源獲得空軍與砲兵之補充,且可得海軍之支援,因是無由堅我克復仰光之自信。苟無 自信,安敢企圖卓越之戰果,將軍既為入緬國軍之司令官,自應深切注意彼等之態度與心理,將軍既為余之參謀長,則以反攻對國人心理之影響如何,詳告將軍,亦 為余之責任。使國軍信任將軍,能瞭解彼等之感覺與心理,此為把握全軍信仰之第一要?,故最初判斷稍有差池,影響最大,此點余籌之熟矣。今願掬誠奉告,幸恕 我率直:第一、國軍對外人最初印象,輒以外人不瞭解中國人之心理,故應切戒有任何舉動足以證實彼等之判斷,然後逐漸使彼等感覺將軍與一般外人不同,確能瞭 解彼等,則此後措施事半功倍矣。第二、應深知國軍對英軍之態度,此點尤宜特別注意,深信將軍入緬之初,我方軍官慎於發言,必不願盡情吐露其對英軍之感想。 然坦白奉告,彼等稔知英軍在香港、新加坡、馬來亞、仰光等處之行動,實已喪失其對英軍之信任。緬甸英軍尚有坦克一百四十輛,此說固確,然我軍不願認此為作 戰之助力,寧無視英軍之存在,一切依靠自己力量,較為妥善;將軍曾言既有坦克一百四十輛,自較無坦克作戰為佳,此言固有至理,所當考慮者,如何能使之真正 發揮其戰鬥實力耳!此外應告將軍者,則為國軍絕無畏懼日軍之心理,作戰時,不奉命,決不後退,彼等所戒懼者,惟緬人對英人之仇視與憤恨,將予日人以種種援 助耳!此後決定戰略之時,應將此二點牢記在心。將軍此去,更有三點應加注意:第一、為給養、應充分供給不應每日發領,余三月三日在臘戍時,囑戴尼斯將軍經 常為我籌儲十日之糧,迄今〔第146頁〕尚未得彼答覆,蓋每日發餉,只可行之於平時,一至戰時,最少應儲一月之糧於適當地點,我國各戰區儲糧,皆以三個月 為標準,此為安定軍心之要?,倘軍無匝月之糧,士懷斷炊之懼,安得堅其鬥志哉,將軍對此應加注意。第二、每月應供給我汽油七十二萬加侖。苟無此數,我無法 輸送軍隊砲兵與坦克入緬,昨日曾告將軍,林參謀團長蔚文自臘戍來電報告,英方表示無法供給汽油,今日下午,續接來電稱,英方已允每月供給汽油三十二萬加 侖,並未明言何時何地交油。第三、為聯絡參謀問題,英方要求在國軍每一團部中設一聯絡參謀,余要求對等待遇,彼等拒之,繼復要求凡與國軍接觸之英軍,至少 每一旅部中設我聯絡參謀一人,迄今未見答覆,此舉之重要性,至為顯著。例如敵方廣播稱,三月七日佔領庇古,八日佔領仰光,然林參謀團長及其參謀,迄今並未 接得此項報告,尚待渝方抄送敵方廣播以告之。余仍主張,我軍主要任務為保衛曼德勒,曼德勒距仰光約一千里,約合五百公里,曼德勒距我後方據點則無此遼遠, 故我增援與給養之供給,尚佔優勢,地點應請注意。惟我第二百師守禦同古之時,仍必集結大軍於曼德勒,蓋一旦普羅美失守,我當待敵深入,及其到達曼德勒附 近,予以痛擊,即可開始反攻。至我軍保衛曼德勒問題,余經再度考慮之後,決將原議稍加修改,蓋曼德勒為緬甸首都,具有政治意義,守衛該城,理應顧及英方之 心理,故余今決意守衛該城之責,仍由英軍任之,余則擬立調第五軍之兩師駐守其近郊,惟此項部隊開拔之前,應光籌儲其給養與汽油,必待確知其儲藏地點與數 量,始可下令入緬。餘月初赴臘戍,目的在保持仰光,此亦為國軍入緬之目的,前已言之,仰光失守,國軍入緬已喪失其目的,如欲克復仰光,我必反攻,然我集結 部隊需時半月,在此期間中,敵方必儘量增援,仰〔第147頁〕光戰略地位有類廣州,敵在各方面皆佔優勢,具備海、陸、空之便利,我如無足量空軍與砲兵之掩 護,克復仰光,殊非易事,克復仰光之信心不堅,實為國軍之心理,將軍必注意及之,故我方欲反攻,必另有策劃,其最妥善者,厥為集結主力於曼德勒附近,誘敵 深入,待與交鋒之後,再反攻突破之,國軍習於此種戰略,將軍應儘量利用之。
史迪威(戰區參謀長):蒙坦誠賜示,如開茅塞,自當敬謹記憶,視如圭臬。
授予史迪威參謀長在緬賞罰官兵之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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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八 談話
隸屬章節:談話\中華民國三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148頁,第149頁,第150頁
〔第148頁〕
——中華民國三十一年四月二日接見史迪威參謀長談話——
委員長:余已決派羅卓英秉承將軍命令,指揮在緬甸作戰之第五、第六兩軍,以及其他部隊,羅卓英較杜軍長年齒為長,且多經驗,將軍如有命令,可隨時告 知羅將軍,由彼轉令杜軍長以及其他軍事長官執行之。此項辦法有二種優點,第一、將軍可不必與各軍長直接接觸,俾得保持與彼等間之好感。第二、羅將軍一方面 可聽從將軍之命令,一方面可切實督責此項命令之執行。未識將軍對此項辦法有何意見?
史迪威:本人亟盼能與羅將軍順利合作。
委員長:林蔚文在余左右時,指揮軍事效率頗強,惟不在余側時,彼或不能當機立斷;羅將軍則為一飽經訓練之軍人,彼能為林將軍所不能者。倘將軍能同意此項辦 法,余當令羅將軍於最近數日中搭第一班飛機赴緬,先作準備,羅將軍到達緬甸後,林將軍仍當留緬一、二星期,俾將當地現局向羅將軍一一解釋,俟羅將軍熟習之 後,彼即當返滇。
史迪威:此項辦法甚佳,至足滿意,蓋本人惟一關心者,為能推動各方耳!
委員長:每次軍郵,余必有指示一二千字寄林將軍,並囑譯示將軍,未識曾見此項指令若干?
〔第149頁〕
史迪威:本人曾閱數次,恐未能全閱。
夫人:委座每於飛機將起飛時書此指令,故在此間,實無翻譯時間,此後擬由余本人擇委座指令中要點,摘譯英文,同時逕送將軍,或可糾正過去疏忽。
史迪威:如此辦法甚佳。
委員長:將軍所擬具聯合國參謀部之組織草案,未識進行如何?
史迪威:兩星期前本人之參謀長海恩將軍,業已完成草案,送交聯合軍事會議討論,迄今尚未有所聞。
委員長:此草案之內容如何?
史迪威:此草案大意,係聯合在中國派有軍隊之諸聯合國代表,組織參謀部,由本人為參謀長,受鈞座指揮。
委員長:此參謀部是否屬於中國戰區?
史迪威:然。本人推測,恐只有中、美兩國能參加此參謀組織中,蓋尚無他國能派軍隊來中國也。美國眾議院有軍勳獎牌,今擬請美政府以此項獎牌頒贈中國作戰有 力之軍官與士兵,未識鈞座能核准此項辦法否?倘荷允可,當即電請華盛頓提出眾議院,請予通過。在同古作戰時,有一中國尉官,作戰甚勇,即擬以此眾議院獎牌 贈之,惟未得鈞座核准以前,不願有舉動。
委員長:此意甚佳,惟贈送獎牌,應一批人員同時舉行,勿每次一人。
夫人:如同古作戰軍官,單獨贈與此項獎牌,亦可予他人以鼓勵。
〔第150頁〕
委員長:此項建議,余原則可予同意,凡在緬作戰之軍官、士兵,應賞應罰,予將軍以全權。
史迪威:謹謝盛意。
查詢緬甸作戰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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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八 談話
隸屬章節:談話\中華民國三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151頁,第152頁,第153頁
〔第151頁〕
——中華民國三十一年六月四日接見史迪威參謀長談話——
委員長:將軍在緬甸之時,曾否接得余之電報?
史迪威:共接得鈞座電報三通,但各電電文均有錯誤,無可尋繹其中之意義,自五月一日以後未接鈞座電報。惟自羅卓英將軍處得悉鈞座命令軍隊集中密支那,後羅 在印道復告命令已改,囑軍隊西開。據云:原擬將軍隊向密支那移動,但後悉日軍即將攻抵八莫,遂不得不西撤矣。其時余與杜軍長之間已無法通訊,遂離緬赴印, 佈置一切,準備軍隊之前往。
委員長:將軍最後一次與羅卓英在緬見面,係在何時?
史迪威:五月三日,地點為印道,羅在該處告知接得軍隊西撤之令,事前於四月三十日,余於士威波要求同飛臘戍視察,及挽回該方面局勢,約定五月一日成行,當 時表示願意同往,不料晚間羅忽乘火車自士威波赴密支那,事前未將行蹤告我,是日羅以該區之指揮事宜交杜軍長,自此而後,余即不能統轄各部隊矣。余乃至士威 波北面第五軍司令部所在地雪港,羅不在該處,遂訪亞歷山大將軍,並決定立刻撤退,然後余往覓杜軍長,未見杜而將該決議告其參謀長,但翌日清晨方見杜氏。計 余途中第一次在平沙見羅長官,第二次在溫索見之,第三次在印道見之,余乘〔第152頁〕卡車而行,且帶有多人,須隨時照料,而羅乘火車,彼因未接受車站之 勸告,在士威波之北曾遭火車相碰之意外,自印道而後即未相見。
委員長:緬甸失利之原因為何?
史迪威:失利原因在於缺乏空軍,我人盲目作戰者先後凡兩個月,而敵人則有適量之空軍,且處主動地位。至於士氣、訓練、配備、人數、交通、供應、指揮、組織 均優於我方,即以人數而論,棠吉戰役之後,第二百師僅餘五千六百人,第五軍軍額應有四萬七千人,而實僅二萬人。此外我方陸地偵察效率欠佳,每到一地,竟不 知該處有無道路可通,我方將領謂照地圖看來,並無道路,當余要求派人探索,則所派者恆為少數人員,難得圓滿結果。
委員長:將軍記得余於緬甸戰役之初,所告將軍之言否?當時余謂中國入緬軍祇能勝不能敗。
史迪威:記得此言。
委員長:此次吾人已學得一好教訓,值得所付之代價。
史迪威:取攻勢較守勢代價為小,我方如於平滿納獲一勝利,戰局將大為改觀,平滿納自緬語譯華文為「平蠻」之義,余得悉甚為欣喜,蓋預兆吾人將予日本以重創也,結果實為失望。
委員長:擬請將軍到黃山與余同處數日,將軍此次自緬赴印,途中備嘗辛苦,待略事休息之後,再商談組織中國戰區總司令部,以及組織空軍及訓練部隊等問題。
史迪威:因與白理雷頓將軍約談空軍問題,本星期恕不能赴黃山,余敬於下星期接受鈞座之邀請。
〔第153頁〕
委員長:如此,盼望將軍下星期前來。
史迪威:下星期必遵命前來。
商討安頓入印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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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八 談話
隸屬章節:談話\中華民國三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154頁,第155頁,第156頁,第157頁,第158頁,第159頁,第160頁
〔第154頁〕
——中華民國三十一年六月十五日接見史迪威參謀長談話——
委員長:余擬今日赴成都,啟行前有數事欲與將軍一談,我國在印軍隊應如何安頓,此其一。組織中國戰區參謀本部,此其二。中印空航,此其三。中國戰區組織空軍,需要偉大之計劃,此其四。
恢復緬甸,此其五。願先聆將軍對此五問題之高見。
史迪威:關於第一問題,本人前曾囑格羅伯將軍呈奉計劃,擬在印度訓練中國軍隊十萬人,配備以當地可能獲得之武器,惟目前交通阻隔,實行此項計劃,恐已非易 事。至入印之第五軍如何安頓,本人尚未獲得任何消息,前第五軍係奉命回國,今又奉命赴印,目前到達印度人數究有若干?愧皆無以奉告,本人亟欲明瞭者,該軍 抵印者若干?在赴印途中者若干?今歸何人指揮?
委員長:今擬暫擱置訓練十萬軍隊之計劃,先討論在印度之第五軍問題,余欲解決者,究應令該軍留駐印度或調國內。
史迪威:在解答此問題前,似應先考量該軍是否已有多人身染瘧疾,苟然者,遽調回國,實甚危險,未識該軍之衛生現狀如何?
委員長:予祇得報告謂第九十六師今在葡萄,衛生狀況甚佳,且得居民之善意款待,其他在印緬部隊之〔第155頁〕狀況,迄今未得任何報告。
史迪威:北緬糧食供應不足,不宜長期駐軍,彼等如作返國之嘗試,恐將受惡性瘧疾之襲擊,擬請將該軍調至印度氣候較佳之地點,將來魏菲爾將軍部下入緬作戰之時,深盼中國軍隊亦能參加,即可由該軍任之。
委員長:魏菲爾將軍之克敵制勝,固為余所深盼,然余對英方此役之能否成功,尚不無懷疑,倘魏菲爾將軍以為其部下陸空軍之實力,足以完成克復緬甸之任務,則 余自將調我部隊返國,另任國內戰區之其他任務。惟願坦誠相告,就余判斷魏菲爾將軍之成功,實多困難,因是予一方面固願樂觀英國單獨完成其克復緬甸之戰果, 一方面仍不能不作我方對此役貢獻之準備,余意第五軍在印之安頓,應由美方負責。
史迪威:鈞座以為應由美方完全負責耶?
委員長:余意應由美方負完全責任,及負統轄之全權。
史迪威:根據訓練華軍十萬人之原議,美國實願負完全責任以訓練之,配備以在印可得之大砲等武器,供給以營房及醫藥設備,並希望得升降黜陟之全權。凡此各點,皆於前呈備忘錄中詳述之。
夫人:第五軍杜軍長應如何處置?
史迪威:調之返國。
夫人:其部下之軍官如何?
〔第156頁〕
史迪威:用考試甄別制度,擇其精良者留印,次劣者調回本國。惟軍官中或有身染瘧疾不能立即返國者,可休養四個月,再行繼續服役。
委員長:關於訓練十萬部隊計劃,可另行討論之,目前應先研究在印第五軍之安頓問題,將令留印乎?
然中國不願向印度英國當局直接提出此項交涉,此項任務,應由將軍負之,倘將軍無意為此,則余寧調該軍返國,不願向英方要求留印也。
史迪威:本人願任向英方交涉之責,惟不識交涉之方針如何?
委員長:余深信第五軍有仍歸杜軍長指揮之必要,蓋一旦杜離該軍,該軍或有瓦解之虞。至美方向英方交涉,可以該軍留印數月後仍調回本國為辭。
史迪威:本人以為華軍駐紮地點,似以加爾各答東北二百英里靠近仁溪(Ranchi)之萊姆卡(Ramga)為最佳,蓋該地在霪雨區外,衛生環境較佳。倘不能得萊姆卡,當另覓適當地點,以駐該軍。
委員長:大吉林如何?
史迪威:軍隊駐彼供應恐甚困難。
委員長:余知鐵道可通至大吉林,國軍在彼略事休養以後,即可經西藏返國。
史迪威:另有一點尚祈明示,未識杜軍長是否將自求供應?
委員長:杜軍長無法自籌供應。
史迪威:最佳當由英方供應米糧,醫藥設備又應如何?
〔第157頁〕
委員長:可由將軍負責辦理之,將軍若能派聯絡參謀在印常駐,第五軍中最所切盼。最妥佈置,第五軍應仍由將軍統率,將軍即以此資格與英方談判,余當令杜軍長服從將軍之命令,望將軍熟加考慮。
史迪威:英方託言萊姆卡之營房屋頂敗壞,不能撥歸華軍應用,今似應通知英方,華軍留印係暫時性質,且仍歸本人統率。
委員長:第二問題,為組織中國戰區參謀本部事,不識將軍曾加考慮否?
史迪威:本人曾閱悉關於該參謀本部組織之系統圖表二份,並曾將鄙見所及附註其上,該二圖奉還後,未識有何舉措?
委員長:此圖表當在何總長處。
史迪威:本人對此圖表,曾發一問,不識該參謀本部之組織成員,是向亦包括並未派遣軍隊來華各國之參謀在內,抑祇限於中、美兩國之人員。
委員長:余所指者為中國戰區參謀本部之組織,非指每星期四舉行會議之軍事會議也。
史迪威:目前人員祇限於中、美兩國,未識令英、蘇兩國亦參加如何?
委員長:將軍可與何總長一討論之。(顧董副部長)汝可告何總長於星期四會議時,提該參謀本部之組織問題討論之。第三問題即為中印空航問題,吾人雖遇事應顧到現實,然運送量最少應合規定標準;今擬規定每月運送來華五千噸為標準,並應規定,可以達到此項標準之時間。
〔第158頁〕
史迪威:鈞座所定此項標準,幾有不可達到之勢。蓋運送來華物資之數量,要皆以可以應用之飛機場之狀況與數量為標準,蓋以氣候之影響亦大,就目前言因氣候關係,每星期只能飛航三日,故運華物資不得不大加削減。
委員長:目前美國空航運來中國之物資究有若干?
史迪威:吾人估計在六月中當可運來一百二十五噸,七月中當可增至二百噸。蓋吾人除運送物資之外,尚運來人員八百名,及其所用配備與食糧,以備在桂林、成都、昆明各成立一空軍戰鬥中隊。
委員長:擬請將軍擬具一建設中國戰區空軍之計劃,規定其實力之大小,所需運來中國器材之品種與數量期限,或可分三個月及一年兩種,其規模務必宏大。蓋其目的在守此戰區,不令陷敵人手也。
史迪威:未識所謂中國之空軍,係指純粹中國空軍,抑係中美兩國混合之空軍?
委員長:余意為兩國混合之空軍。
史迪威:將來訓練中國空軍亦成問題,在美國訓練中國空軍,需時六個月至十個月,為期似覺長,如就近在中國訓練,則因缺乏教練機,勢不可能,故印度似為最好訓練地點。
委員長:余同意在印度訓練,惟吾人應規定空軍實力之標準,余意第一線作戰實力應經常保持五百架之數。
史迪威:苟然者,除第一線作戰實力五百架外,吾人尚須每六個月有後備實力五百架之數。
〔第159頁〕
委員長:如以一年為計算標準,則吾人所需後備實力當為一千架。
史迪威:目前美國撥歸中國戰區應用之美國空軍第十軍,祇有飛機一百五十架,如欲得此數三倍之飛機,吾人在華在美皆須作最大之努力。例如中國飛機場數量即不敷應用,目前可以停駛四發動機之飛機場,在中國祇有三處。
委員長:吾人用兩發動機飛機較妥。
史迪威:此點當可辦到,兩發動機飛機所耗汽油較少,比較經濟,然即此中國機場數量仍不敷應用。
委員長:吾人可舖設多量飛機跑道應用,中國民眾,正期待大批美國空軍之來華,藉可激發民氣。
史迪威:本人對中國民眾此種態度,至感欣慰,彼等聞有大批美機升空擊敵,必騰歡聲。
委員長:余仍主張將軍於擬具建設空軍整個計劃之時,當以每月空航能運送物資五千噸來華為計算基礎,同時將軍可聲明欲達成此項計劃,必先實行某種條件,例如建設飛機場等。
史迪威:本人當遵囑擬具此項計劃,分三個月、六個月及一年三部份。第五軍之供應及購備菜蔬,未知是否仍由派遣軍兵站總監林將軍負責?
委員長:林湘今在印度業已撤職,並已令俞飛鵬將軍將彼押解回國,候軍法裁判。余意倘能由英方代辦購備菜蔬,所需款項由我方如數結還,手續比較簡便。
史迪威:當遵辦。醫藥問題如何處理?
委員長:可由將軍部下辦理之。
〔第160頁〕
史迪威:本人當派遣部下醫官前往。
對俄使談關於新疆之事應與我國政府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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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卷三十八 談話
隸屬章節:談話\中華民國三十一年
版面原件:第161頁,第162頁
〔第161頁〕
——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七月九日與
蘇聯駐華大使潘友新談話——
潘友新:今天余奉史達林之意旨,代表蘇聯政府,有一事必須報告委座,即蘇聯政府對於新疆督辦之態度頗為懷疑。在不久以前,盛督辦對於蘇聯駐新疆工作 人員,提出完全無理由無根據之話,作出對於他們很不友誼令人很不滿意之事。盛督辦認為蘇聯在新工作人員完全是反對新疆的,其實這都是謠言,蘇聯政府就此事 為向盛督辦說明蘇聯政府對盛督辦之態度起見,特由莫洛托夫、史達林與提摩盛科覆盛督辦一函,意在勸請盛督辦不可作錯誤之事,蘇聯政府認為貴國政府對於此事 必甚明瞭,故特將此函遞呈委座。函中所述盛督辦之作法,對於貴國政府,固屬錯誤,對於蘇聯政府亦屬錯誤,而察其用意,似非偶然,且可證明盛督辦過去對於貴 國政府種種作為,與今日對蘇聯政府之態度,似皆有敵人為其背景,其左右更不無敵人所派之間諜。今莫洛托夫、史達林、提摩盛科之覆信,已送致盛督辦,諒盛閱 此函後,必可獲一結論,即由於此函之勸告,對於彼之工作,必有許多裨益。
委員長:盛督辦種種表示,是否已詳具此函中。
潘友新:此函內容所舉各事,皆描寫盛督辦之行為與態度。
〔第162頁〕
委員長:貴國政府對於凡關於新疆之事,應與敝國中央政府交涉,不可與盛督辦逕行談判。對於大使今日所述之事,待余詳閱此信後,再行辦理。
谁是造谣者?-广州市越秀公安分局治安队滥用职权滥用警权该当何罪?
中新网广州8月30日电(奚婉婷 龚璇)广州警方30日通报了3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案例,其中广州一男子在新浪微博上造谣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据警方介绍,8月27日0时27分,新浪微博有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 致当 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该信息引起众多网民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广州越秀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不实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于29日21时许在越秀区文化里某居民楼将信息发布3人张某(男,广州人,46岁)抓获。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目前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朋友们看到我转这条“新闻”,自然不难猜到,这个广州的“张某”就是我,拈花时评。但是,大家肯定不知道,造谣的到底是谁。
”广州越秀警方“称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意思很清楚,这条微博帖子是我拈花原创,目的在”散布谣言“。果真如此吗?幸好我有 一个为网友称赞的习惯,如果是我转的帖子,只要字数足够容纳,我一定会将帖子的原创者或者被我转贴者名号注明。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尊重原创,避免侵犯作者的 知识产权。大多数的原创作者都很注重这一点,毕竟作者是花费了心血的,微博虽短仍是一种创作。
有的时候帖子转来转去的,原创者早已成了佚名,但我至少会将被我转贴人注明在帖子里面,毕竟转贴者也是花了心血的。这条帖子便是如此,在警察给我签名的打印件上,清清楚楚地注明了这是一条转贴。这一点我也向警察作了说明,他们是绝对心知肚明的。
但是为什么越秀区警方要发布新闻说: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这样说有没有目的,目的是什么?我当然不好妄加推测。不过 联想到大约两周前也是这个”越秀区警方“的三名警员造访寒舍,要求我删除两条微博帖子没有得到满足的事实,大家应该可以看到这件事情的端倪了。
经我这两天搜索查证,这条帖子的内容早在零七年就出现在网络,与我拈花何干?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信息,撒布谣言”?
这是我在北京青年报搜到的信息:
2OO7年7月18日,有网友在百度贴吧里发布名为《被吹得夭花乱坠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的文章,不少网友跟帖回复试图进—步了解鲜为人知的“故事”。
2O11年12月14日,百度贴吧里—篇名为《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原来是这样!》的帖子里作者写道:“1985年我曾随—个‘上山下乡’工作组在狼牙山所在地的易县管头乡做过半年的农村状况调查工作,有幸聆听了—位老先生对五壮士故事的另—种描述。”
“这 5人只不过是几个共产党的散兵游勇,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个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对他们怎么样。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 他们的行踪告诉了日本人,于是日本人就来围剿他们。”传言中对于细节的描述十分生动,也让不少网友对五壮士的英雄形象感到怀疑,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他 们也成了这则传言的二次传播者。“听说5个人中有3个是当场被打死的,后来清理战场把尸体丢下悬崖。另两个当场被活捉,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从日本人 手上逃了出来。”http://epaper.ynet.com/html/2013-09/01/content_6168.htm?div=-1
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我比越秀区警方更傻吗?公开向各大新闻单位散布谣言?居然还没有做好功课,没想到这是一条六年前的“谣言”!更为 可笑的是,给我的罪名居然是“扰乱公共秩序”,我转发了一条帖子,居然能扰乱了公共秩序?我有那么大神通吗?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还把我的手提电脑 给没收了,真是没地方讲理了。
更为蹊跷的是,这次对我执法的居然是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什么时候治安大队管到网络上来了??治安大队对网络有执法权吗?如果有的话以后会不会 扫黄的、禁毒的、甚至行政科什么的高兴就能管到网络上来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成立网络分局?不如都给治安大队管好了,看谁不顺眼就给他安个扰乱秩序的罪 名抓起来,天下太平!再把“作案工具”给没收了,还能赚一笔。
我自问玩网多年,从来没有编造过一个自的谎言,这也是我能得到不少网友错爱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没有人是喜欢读谎言的,要得到网友们的喜欢,至少必须 是一个比较诚实的人。那么言论自由有边界线吗?如何划分言论自由与犯罪的区别?以警察的水平能做到正确区分吗?我个人认为法院、法官更加适合担任这样一个 角色。假如我受到了公正的审判,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而无怨无悔!
这次的这件事情,我不希望就此结束。我希望我的遭遇能拿到法庭上接受审判,所以我希望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乃至诉讼。但是多年来对我施加的经济封锁使 我失去了经济能力。有律师愿意免费同我一起做这样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吗?我希望有,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希望这个国家不再有文字狱,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另外,当天我被越秀区治安队关在一件审讯室内,在一把用不锈钢焊成的椅子上整整坐了将近二十四小时。如同我当天承诺的那样,我希望问候各位经办人员的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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