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4日星期三

蒋中正文集(133)2013-11-20 04:47:38

通令各級部隊團長以上官長恪守紀律
撫慰災黎電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351頁,第352頁
〔第351頁〕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八月五日——
救國救民,為我軍人之天職,而愛國愛民,乃為我革命之本務,我國經八年抗戰,地方殘破,人民苦痛,不堪言狀,何堪再受匪亂,慘遭蹂躪,乃日寇投降, 已將一年,而共匪猖狂變亂,兇燄肆張,其慘無人道之暴行,日甚一日,各地匪區同胞,劫後餘生,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人間地獄之慘狀,實為有目所不忍睹,有 耳所不忍聞,我各區綏靖部隊,剿匪討逆,責無旁貸,弔民伐罪,義無反顧,全體官兵宜如何恪守紀律,撫慰災黎,以收軍民協力,敉平匪患之效,乃最近視察所 得,並據各地民眾陳訴,我軍紀律,多數廢弛,用是通令我各級主管官,切實負責嚴格糾正,務使我全體官兵,認識救國救民之本務,洗雪吾人所受之恥辱,自重自 愛互相規勸,保持我軍譽,嚴守我軍紀,隨時隨地,勤訪民隱,尊重輿情,整飭部屬,收拾人心,須知我革命軍人,應以仁民愛物是務,悲天憫人為懷,此次進剿匪 區,宜以獻身報國之誠,掃盪建國之障礙,更須以己飢己溺之心,解除同胞之痛苦,務當積極努力,恢復地方秩序,保養人民元氣,一面訓練民眾武力,養成其自衛 能力,一面組織民意機關,奠定民主基礎,保〔第352頁〕護地方,領導建設,以表達吾人實現三民主義之決心,舉凡各地之聖廟教堂、學校、農林、以及各種生 產礦廠機器等,均應切實保護,不得損毀或搬棄,致有損失,對於城市之劇場餐館,以及公共場所,必須嚴守規律,不準無故闖入,強佔坐位,擾亂秩序,對於人民 住宅及物產,必須嚴加保護,秋毫無犯,至於敬老育幼,救死扶傷,尤為我革命軍人親親仁民之武德所由表現,舉凡傷病殘廢,鰥寡孤獨顛連無告者,皆應哀矜憐 憫,予以扶助。總之,其匪軍以殘暴慘酷之手段脅害同胞,吾人必須以仁愛愷惻之心懷解救民眾。上列各點,均應逐層誥勉,努力實踐,方能克敵制勝,完成此次剿 匪討逆之使命,奠定國家統一之基礎,望我全體官兵,深明此義,身體力行,余將依此以考核各部隊各級主管官成績之優劣,並以此為實施獎懲之標準,切盼嚴督勤 訓,一致黽勉,懍遵毋忽。蔣中正手令 八月五日
為說明對共黨之態度與誠意復杜魯門總統函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353頁,第354頁
〔第353頁〕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八月十九日——
奉讀本月十日電示,具見閣下對於敝國福利之關注,不勝感謝。馬歇爾將軍自到達敝國以後,傾注全力以求達到彼此共同之目標,即和平與民主是也。余亦既 竭盡所能排除萬難,與馬歇爾將軍取得合作。但和平必基於雙方,而非單面之願望所能獲致。「共產黨」果有意於和平,則和平之意義,自須包括放棄以武力奪取政 權傾覆政府之策略,及樹立如在東歐現所習見的極權政制之企圖,此乃敝國和平建國之最低條件也。自本年一月間協議成立以後,「共產黨」攻擊並佔據東北之長 春,於六月中停戰期內,攻擊並佔據山東之德州及泰安,且攻擊蘇北,攻擊山西之太原及大同,過去數日內在隴海鐵道地帶,復開始大規模攻勢,以徐州及開封為目 標。政府方面亦不免有少數份子曾有錯誤之行動,但比較「共產黨」之公然破壞協定,其程度相差甚遠。政府方面如再發現類似錯誤,則將予以嚴厲之處治。八月十 四日戰勝日本紀念日,余曾發表政府方針,其綱領乃在使各黨派及無黨派人員加入政府,以擴大政府之基礎,並將一月三十日政治協商會議關於和平建設之決議,付 諸實施。余並切盼「共黨」方面能接受余之意見,政府方面必將盡一切可能使此等達到和平民主之步驟,迅速成為事實。今為實現貴國與敝國共同目標之政策起見, 余將盡力與馬歇爾將軍合作,其能成功與否,當視「共產黨」之有無誠意。余期望閣下〔第354頁〕能繼續為我等之後盾,以求達到彼此共同之目標。
表明對解決時局讓步之態度
致馬歇爾特使備忘錄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355頁,第356頁
〔第355頁〕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月二日——
閣下十月一日大函敬悉,政府希望停戰,較任何方面為切,惟鑒於過去經驗,「中共」屢藉談判拖延時日,以擴充武力,向嚴守約束之國軍進攻(藉停戰機會 進攻國軍之重大事實如附表),以致戰事隨停隨起,故必須有切實有效之方法,以保障停戰為永久,而非一時,蓋政府有恢復秩序維持治安之責任,不能任令混亂局 面無限延長也。茲政府為節省時間掬示衷誠起見,特坦率表明其對解決時局可能讓步之最大限度如下:(一)「中共」不斷催促國民政府改組,而改組之關鍵為名額 之分配。政府原同意國民政府委員名額內,「中共」佔八名,「民盟」佔四名,共十二名,「中共」則要求「中共」十名,「民盟」四名。茲政府折衷讓步,「中 共」八名、「民盟」四名,無黨派額中的一名,由「中共」提名,政府同意,共十三名。「中共」應即提出國府委員「中共」方面之名單,及其國民大會代表名單。 但此項協議,由非正式五人小組會談協定後,仍交由綜合小組取得協議。(二)為切實實施整軍方案,先行迅速規定「中共」十八個師之駐地,並遵照限期進入駐 地。此項決議應由三人會議正式協定後,交由軍事調處執〔第356頁〕行部監督施行,如「中共」具有和平合作之誠意,並願迅速解決此二問題,則雙方當於獲得 協議時,立即宣告停止軍事行動。如何,請酌轉告「中共」,並惠復為荷。
重申政府求取和平統一之一貫政策發表聲明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
版面原件:第357頁,第358頁
〔第357頁〕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一月八日——
本年十月十六日餘曾發表政府關於處理目前時局的聲明,並包括八項作為停止衝突協議之基礎的提議,原冀此項聲明能得「中共」之答覆,以達全面停戰之目 的。今當國民大會開會之前夕,余特重新聲明政府一貫之政策,在促進國內和平、全國統一,以求達到結束訓政,開始憲政之目的,政府真誠期望我全國能獲得永久 之和平及政治之安定,為實現此種期望,茲已明令關內外國軍,除為防守現地所必須者外,停止其他軍事行動。依照政治協商會議所決議,國民大會原應於本年五月 五日召開,但「中共」與各黨派拒未提出其代表之名單,復於七月四日政府宣佈國民大會於十一月十二日召開,俾各黨派可於此四個月期間作一切之商討與準備,對 於此點,各黨派曾表示異議,謂政協所同意改組政府之步驟,尚未實行;惟欲有說明者,自政協會議閉幕以來,此半年間一般情勢已大有變遷,關外東北嚴重之戰事 發生,旋又蔓延及華北,而「中共軍隊」之整編,迄未依照協議之方案而開始實行,在此種狀況之下,致政治協議遂未能獲得結果,現國民大會依法選出之代表,均 已如期報到,國民大會實不能再予延期,以增加政治、軍事之不安,而加深人民之痛苦,且召開國民大會,為政府還政於民唯一合法的步驟,亦不能再有稽延,因此 政府已決定國民大會於十一月十二日如期開會。余在十月十六日之聲明,實已表示最〔第358頁〕大之忍讓,希望「中共」予以接受,以解決一切未決問題;政府 對於「中共」期望其與各黨派同循民主之軌轍,而在軍事上必須使任何政黨皆不能擁有軍隊,而任何軍隊均應為國家之軍隊。因此,政府一面保留「中共」及其他黨 派在國民大會應出席之代表名額,仍望其隨時參加制憲,一面希望「中共」立即派出代表參加軍事三人小組會議。根據余十月十六日聲明所擬之各點,商談停止衝突 辦法與今後軍隊駐地分配,以及恢復交通與整編統編等辦法,以期從速施行。關於國民政府委員會之改組望能早日獲得協議,俾能正式改組成立,至於行政院則為實 際負責之機構,其改組必須更加慎重,故國民大會未閉會以前,不能遽作此重大之變更。關於憲草,政府擬向國民大會提出憲草審議會未完成之修正草案,此次國民 大會閉會以後,六個月內,即依照憲法舉行全國普選,各黨派與全國人民屆時均可自由競選,以產生下屆國民大會,根據憲法所規定而行使其法定之職權,故各黨派 在下屆國民大會對於憲法如有修改意見,仍可依法提出修正。此數週內實為關係國家盛衰之重要關鍵,吾人如能竭盡努力,即不難樹立強盛繁榮民主的中國之基礎, 吾人必須克服任何偏見、猜疑、仇恨之情緒,並應超脫一切困難,以貢獻於全民之利益;而今日全國人民最迫切之需要,實為和平與安定,余深望本黨同志、各黨派 人士、社會賢達、政府同人、全體官兵,以及各有關方面之人士,務必精誠團結,通力合作,以和平之方式,達成「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之目標。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
——————————————————————————–
致杜魯門總統函稱讚馬歇爾特使之勞績
為追念張靈甫師長剿匪成仁通告國軍官兵
明令獎卹守衛四平街軍民
制定剿匪作戰四大守則與六項要目之手令
致胡璉軍長函指示剿匪機宜
致杜魯門總統函稱讚馬歇爾特使之勞績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
版面原件:第359頁
〔第359頁〕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七日——
茲乘馬歇爾元帥遄返美京述職之便,謹具書奉候起居,在過去一年間,馬歇爾元帥對於在華日俘之遣送,中國光復地區之接收,以及中國共產黨問題之調解, 盡心竭力,曾予中國以極大之協助。馬歇爾元帥所遇之環境,至為艱難,任何其他使節將不能有如斯重大之貢獻。馬歇爾元帥之勞績,為中國人所銘感,亦必為貴國 政府所讚許,中國在此困難之時,能獲得馬歇爾元帥之贊助,實屬幸事,余殷盼其能早日返華協助吾人從事建設及復興工作也。
為追念張靈甫師長剿匪成仁通告國軍官兵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
版面原件:第360頁,第361頁
〔第360頁〕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查「共黨」蓄謀,毀滅國家,製造赤化,挾其絕滅人性之暴力集團,實行全面叛亂,中央鑒於戰後人民之疾苦,國力之損耗,非統一莫由圖存,非安定莫由建 設,不惜再三忍讓,委曲求全,冀能獲致蘇息生養之機,俾免陷於萬劫不復之地。無如奸黨暴亂成性,迄無悔禍之誠,中央為保障國家之統一,拯救人民於水火,萬 不得已,乃實施軍事綏靖,以挽救國家之危機,保全抗戰之成果,凡此苦心孤詣,余已掬誠昭告我全國同胞暨我忠勇之將士,顧自國軍進行綏靖以來,赤燄猖獗,迄 未少戢,以我絕對優勢之革命武力,竟每為烏合之眾所陷害,此中原因,或以諜報不確,地形不明,或以研究不足,部署錯誤,馴至精神不振,行動萎靡,士氣低 落,影響作戰力量,雖亦為其重要因素;然究其最大缺點,厥為各級指揮官每存苟且自保之妄念,既乏敵愾同仇之認識,更無協同一致之精神,坐是為敵所制,以致 各個擊破者,實為我軍各將領取辱召禍最大之原因。若其不惜犧牲一己,以策全局之安危,犧牲本軍以赴友軍之急難,而確能至死不屈,捨身取義,如我陸軍整編第 七十四師全體官兵,在最近魯南一役之壯烈殉職者,實為國軍截擊奸黨以來最悲壯之史詩,亦為我革命軍人莫大之光榮。查該師此次乘勝深入敵巢,當進至坦埠附近 地區,遭遇敵四個縱隊以上之兵力,血戰凡四晝夜,前仆後繼,裹傷浴血,愈戰愈堅,〔第361頁〕尋以眾寡勢殊,奉令退守孟良崮之高地,該地石崖層疊,目標 暴露,形成彈巢,數日之間,死亡相繼,飲水斷絕,糧彈俱盡,全師孤懸,四面受敵,而該師官兵明知無法達成任務,仍以澈底遵奉命令為職志,一心一德,再接再 厲,死守陣地,誓共存亡,卒致當時陣亡者,有副旅長明燦等官兵一萬餘人,最後不屈相率自戕者,有師長張靈甫、副師長蔡仁傑、旅長盧醒、團長週少賓高級將領 凡二十餘人。嗚呼!悽慘壯烈,可謂史無前例,能不悲哀痛憤,為我忠勇將士復仇雪恨,繼承其遺志大業乎!似此臨難不苟之正氣,見危授命之精神,允足發揚我革 命軍人之崇高武德,而無愧為我 總理三民主義之真實信徒。綜覽此役戰鬥被害之經過,詳加檢討,實以地形過於惡劣,遂致損失特別慘重,同時友軍應援不力,召此慘敗,亦為重大原因。中追念忠 烈,既深痛悼,尤增憤激,除特對該故師長以下殉職及負傷官兵分別優予褒恤,用昭國家卹典外,另發臨時撫恤費五億圓,撫慰遺族,以示特恤。至於當時之應援各 師,其作戰不力者,除整編第八十三師師長李天霞已?革職拿辦,交軍法審判外,並將鄰近各師長與作戰應援有關者,迅即查明責任,依法嚴處,以昭炯戒。自今以 後,務望我全體將士懲前毖後,激發志節,同伸義憤,奮患難相共之精神,袪畏葸卑怯之劣性,果能協同一致,互助不懈,首尾相應,左右相顧,則以我國軍雄強之 威力,彼奸黨一切飄竄偷襲之鬼伎,悉將歸於粉碎,永無再逞之時,掃除氛熸,克奏膚功,必可計日而待。所以慰我成仁先烈張師長靈甫等之英靈者在此,所以挽救 國家危難湔雪國軍恥辱者亦即在此。惟我忠勇許國之全體官兵共勉之!
明令獎卹守衛四平街軍民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
版面原件:第362頁
〔第362頁〕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七月二日——
我軍八年抗戰,其目的在捍衛國土,收復東北,保持主權與領土之完整。不料勝利以來,共黨朱毛等逆背叛國家,荼毒人民,對我國軍接收東北領土主權,蓄 意阻撓,迭次竄擾,近月以來,更在遼、吉各省發動大規模攻勢,對於四平附近,集結其十倍於我守軍之兵力,連續進犯,其鋒尤為兇猛,我守軍第七十一軍陳軍長 明仁所部,與當地官民,團結奮鬥,捨死忘生,英勇防衛,經十八晝夜之血戰,前仆後繼,屢挫頑鋒,我兩路軍,轉戰前進,內外夾擊,卒於六月三十日晨,掃除兇 殘,立解重圍,暴力既潛,逆謀乃折,東北重鎮,巍然屹立,國家民族之大義,從此炳若日星,戡亂平逆之事功,行見捷於指顧,不有懋獎,何勵忠勛,?東北行轅 迅就守援四平各軍將士,及參加防守官民,一體傳令嘉獎。同時,查明勛績事實,分別報候獎敘,其死事軍民,並即優予撫恤,以示矜式,而昭激勸。
制定剿匪作戰四大守則與六項要目之手令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
版面原件:第363頁,第364頁,第365頁
〔第363頁〕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七月十七日——
我軍剿匪,以匪部避強擊弱之戰法,故不易覓獲匪之主力所在,往往為其兜圈牽磨所誤,不克如期決戰。惟匪避免決戰,目的乃在專尋我軍之弱點,否則彼決 不敢主動向我進攻或襲擊。因之,只要我軍處處立於主動地位,一切行動部署皆能準備週到,毫無弱點,使匪無隙可乘,則彼匪就將處處避戰,立於被動地位,如此 即可任我痛剿,貫澈我預定之計劃。茲就共匪被動之戰略及其消極避戰與投機取巧、伺弱偷襲之慣性,特制定剿匪戰術之原則與守則,指示簡單具體實施之綱要如 後:
第一、剿匪攻勢之要則(尋覓匪部主力之對策),只要我軍主動直接向我所預定之目標,即對匪之要害或於匪最關痛癢之處,及其補給要地,積極進取,則匪就不能不追隨於我軍之行動。如此匪之主力不待我去尋而即可自得矣。
第二、剿匪守勢之要則(防制匪部伺我弱點及其突然來襲之對策),只要我軍隨時隨地準備臨時猝遇匪部之包圍與不意之襲擊,必須以嚴密之警戒與廣正面之搜索偵 察,各部隊間能確實連絡,互相掩護,而在接戰時特別注重火網之構成,勿使其陣地週圍有一弱點為匪所乘。且對射界距離與遠近之武器火力之配置,務求其切當。 再加以彈?點之觀測,專對匪之官長及其前線指揮所之命中,則無論共匪任何〔第364頁〕之戰法不難為我制勝矣。故剿匪戰術,應特別注重防禦陣地火網之構 成,使其密集衝鋒,不能生效。蓋對密集部隊衝鋒之戰法,只要集中火力於其衝鋒方向之一點,則其縱深隊形,七級之波浪形衝鋒,亦無所施其技。所謂「七級波浪 形衝鋒」者,系最近匪在陝北所慣用之戰法,即以其佈置進攻之先,必對我陣地,經過長時間詳密之偵察,選定我全部陣地中最弱之一點,乃使用其七個單位。每一 單位之編成以一個團為基礎,有時亦有以一個營為單位,作七層梯次配備,前後縱列,作七層波浪形連貫衝鋒。每一個單位為一層,每一層以兩個連並列前進,即在 我陣地薄弱部,狹小地區內,實施衝鋒。第一個單位第一級衝鋒不成,則以第二個單位作第二級之衝鋒,如再不成,則繼之以第三個單位,直至第七個單位第七級之 衝鋒,再不能奏效,乃認為其最後之無效與失敗也。共匪此種戰法,如我長短武器,與遠近火力之配置無誤,不僅可將其陣地前最先層之密集衝鋒部隊,可以掃射殲 滅,即其準備衝鋒之各層級,各個單位,亦可在其預備陣地內,同時作梯次與橫縱之掃射,不難一網打盡。故守勢陣地之火網構成,特別重要,當為剿匪戰術之特 點。除火網之外,即以搜索、偵察、警戒、連絡、掩護、與觀測六項原則,乃為剿匪戰術之要目。無論攻防戰,於此六大原則,必須同時併用,缺一不可。凡我高級 將領,尤應切實服膺,時時遵循,果能如此,乃可攻無不克,守無不固矣。希我團營長以上各級將領,身體力行,是為切要。總之剿匪作戰之要則,「第一」必須取 積極攻勢。「第二」必須行動秘密與迅速,故應時時設法加強機動性。「第三」無論攻守須特別注重火網之構成。「第四」必須獎勵夜間行動與夜戰方法能發揮機動 性能。以上四項茲規定為剿匪戰術之四大守則。蓋剿匪戰術惟有當機立斷,勇往果決,方能打破共〔第365頁〕匪消極遲疑與徘徊被動之慣性。亦惟有迅速秘密, 注重夜間行動,增強機動性能,積極進攻,使之無伺弱偷襲豫裕之時機,而後方可達成我積極攻勢之目的。否則逡巡徘徊,遲疑停頓,無異予匪以伺隙蹈虛投機取巧 之良機,未有不為其所算也。各將領應知我軍自去年進剿以來,凡我取積極攻勢之戰役,無不勝利,皆能如計達成其目的。反之,凡為匪所算而失敗之戰役,亦未有 不是我各高級將領,遲疑莫決,因循卻顧所致也。綜上所述:一、積極進攻,二、迅速行動,三、特別注重火網之構成,四、夜間行動,定為剿匪作戰之四大守則。 此外搜索、警戒、偵察、掩護、連絡與觀察,應定為剿匪戰術之六項要目。希將此四大守則與六項要目,時刻研究,上下一致,勿稍疏忽,切實遵行,必能早日達成 我剿匪建國之任務也。
致胡璉軍長函指示剿匪機宜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
版面原件:第366頁
〔第366頁〕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伯玉軍長吾弟勛鑒:此次隴海路被匪拆毀,全由於我軍之被動,不能於本月初先對隴海路北陳毅股匪先取攻勢所致。當時週司令官如不專以保衛歸德本身為 念,而令第五軍積極取攻勢,則匪力甚弱,必被擊破,隴海路自可保全,乃不此之圖,而將第五軍分駐數地,防守據點,坐失良機,殊為可痛。今匪第八縱隊,分佈 於民權附近之鐵路兩側,其專為牽制弟部,又第二次拆毀西段之鐵路也,務乘陳匪主力全在永城亳縣之間,而其第八縱隊孤立之時,會合劉師長所部以全力擊破該第 八縱隊之匪,並協助劉師佔領曹縣,或先佔舊考城(總使柳河至蘭封段鐵路兩側五十公里以內之匪,完全肅清,並注重夜間襲擊為要)。則路北乃有掩護其完整之鐵 路,當易保全也。今後剿匪只有以攻為守,並需求輕求速,乃可制匪,而方不為匪所制,切盼弟部所有重武器,全部移置於鄭州或開封,勿再在前方拖攜妨礙,今後 之進剿,以重武器在現階段之剿匪戰術原則,完全背反,有大害而無一利也。甚望接此函時立下決心,速將所有重裝備即速移置後方,勿稍猶移,並以此為對統帥之 信仰與是否服從命令之測驗也。茲抄錄致邱軍長一函,以供參考,蓋函中所言者,亦皆類為弟言之也,希切實研究為要。接閱此函後,望即覆電,對於函中所言各 節,如有不便之點,或可辦之點,皆須詳告,以慰懸念。順頌戎祉。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
——————————————————————————–
勉羅友倫師長雪恥滅匪電
致廖耀湘司令官勉以徹底執行命令誓死達成任務電
致麥克阿瑟將軍致謝售讓太平洋區域剩餘物資電
為解決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糾紛發表聲明
為總統候選人提名問題對本黨六屆臨時全會鄭重說明
熱河承德解圍嘉勉石覺軍長電
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
勉杜聿明副總司令決心急進不可避戰迂迴電
勉羅友倫師長雪恥滅匪電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367頁
〔第367頁〕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一月十二日——
每接弟部奮勇日進之報,無任快慰。此次在瀋相晤,以時間匆促,仍未能面詢詳情,為念。尚望益自奮勉,雪恥滅匪,依照昨日會中指示,努力發揚革命精神,時時以澈底執行命令,誓死達成任務二語,為各軍之倡導,共勉為革命之信徒也。
致廖耀湘司令官勉以徹底執行命令
誓死達成任務電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368頁
〔第368頁〕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一月十二日——
匆促話別,未克詳談,為念。惟望吾弟益加振奮自勉,為各軍之模範,須知東北國軍乃以弟部為骨幹,故弟應以恢復革命精神,實行主義為己任,尤以澈底執 行命令,誓死達成任務二語為倡導,任勞任怨,有難先當,有急必援,先人後己,埋頭苦幹,養成寬厚胸襟,磨鍊偉大人格,有厚望焉。
致麥克阿瑟將軍致謝售讓太平洋區域
剩餘物資電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369頁
〔第369頁〕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美國戰時在太平洋區域剩餘物資之售讓,諸承關懷,予敝國甚多之協助,殊深感荷。對於閣下力謀安定遠東大局所表現之深謀遠慮,以及對吾人共同目標所遭遇危機之深刻認識,尤所佩慰,特電申謝。
為解決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糾紛發表聲明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370頁,第371頁
〔第370頁〕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此次國民大會之召集,具有兩種意義:其一、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完成民選政府之組織。其二、為結束一黨負責政制,使全國和平合法之政黨,循憲法 所規定之軌道,共負政治責任,導國家於民主憲政與政黨政治之境域。余為國民政府主席,在民選政府尚未成立以前,對國家負有責任。余又為中國國民黨總裁,對 中國國民黨及國民革命完成憲政之目標,亦負有責任。國民政府委員會與中國國民黨之中央全會及中央常會關於選舉之決議,旨在實現政黨政治,樹立民主憲政規模 為一貫之方針,余對於國民政府與本黨之決議,皆負貫徹之責,亦有執行之權。茲當國民大會開會之前夕,若干代表當選資格,因政治與法律觀點之不同而尚未解決 者,余乃負責予以解決。余以為本黨同志相互間的問題,應依一般選舉之通例,使得票比較多數者當選。至本黨同志與友黨候選人之間的問題,則應以政治方法為之 解決。本黨同志應本於尊重政黨協議與政黨提名之精紳,放棄其當選資格,俾友黨候補人膺選。惟有如此,始能符合召開國民大會之宗旨。……余為國為黨為革命歷 史與革命權責,茲已將有關之代表當選證書令選舉總事務所依前述兩項原則分別頒發。須知選舉固為選民表示意志之方法,而紀律則為革命黨員所必守。余今日根據 黨的協議,依照黨的決定,信守黨的諾言,執行黨的紀律,對於本黨同志應否當選代〔第371頁〕表,能否出席大會之問題,行使黨章所賦予總裁之最後決定權, 予以決定,此係代表中國國民黨集體之意思,應無悖於選舉法規制定之本旨,為功為過,聽諸公論。際此國家實施憲政肇始之時,但求有利於國家,有補於戡亂,有 裨於憲政,有助於政黨之合作,則本黨同志應奮發本黨黨員為革命不惜犧牲一切之傳統精神,對於個人之利益,無不可以犧牲,深望諸同志體念黨的決策,遵守黨的 紀律,犧牲小我,顧全大局,協助中正解決此遷延不決之問題,個人雖因退讓而不能參加國民大會,而其對於民主憲政所著之成績,由於忠黨愛國所享之榮譽,必不 在出席大會者之下也。
為總統候選人提名問題對本黨六屆
臨時全會鄭重說明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372頁,第373頁
〔第372頁〕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四月四日——
(一)余對總統事,未於事先表示參加與否之原因,乃因本人為一黨員,應尊重黨之決策,接受黨之命令,在黨未決定以前,余個人不能有所表示。(二)近 有人擅自競選副總統,余認為違反黨紀。如余為總統候選人,亦必先由黨公決,否則,亦違反黨紀。在其他黨員或可違紀,而余自為黨魁,決不能違反黨紀。故余業 已決定不參加總統之競選。今後雖不任元首之職,但仍將鞠躬盡瘁,為國效勞,貫澈黨之政策,繼續與共匪鬥爭。(三)總統一職,最好由本黨提出一黨外人士為總 統候選人,此一候選人應具備下列條件:(甲)富有民主精神及民主思想。(乙)對中國之歷史文化有深切之瞭解。(丙)對憲法能全力擁護,並忠心實行。(丁) 對國際問題,國際大勢,有深切之瞭解及研究。(戊)忠於國家,富於民族思想。至於有人或將認為本人拒絕為總統候選人,勢必在軍事、經濟各方面發生不良影 響,然本人可以就此提出保證:「縱然小有影響,但絕無任何危險。」因此一決定,為本人數月來深思熟慮,本於革命形勢所得之結論。今日宜以黨國為重,而不應 計較個人得失,以達成中國國民黨數十年來為民主憲政奮鬥〔第373頁〕之本旨。
熱河承德解圍嘉勉石覺軍長電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374頁
〔第374頁〕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六月九日——
頃接北平陳總司令(繼承)轉來弟十日電,承德解圍,吾弟智勇兼全,指揮若定,我主要重鎮在短期間得轉危為安,欣慰何如。所需械彈糧秣,已令聯勤總部 提前運補,勿念。已死官兵及其眷屬之撫恤,希弟就近先行撥發,准予實報實銷。吾弟久駐熱河,屢著勛勞,甚望謙敬自持,不驕不矜,無論對上下,對軍民,須特 加修養,保持大將風度,發揚我親愛精誠革命之傳統精神,以期養成長材,備為大用也。全體軍民希代為獎勉慰勞。
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
——————————————————————————–
內容來源:卷三十七   別錄
隸屬章節:別錄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
版面原件:第375頁
〔第375頁〕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八月十九日——
茲依動員戡亂臨時條款之規定,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頒布財經緊急處分令,其要旨如下:(一)自即日起,以金圓為本位幣,十足準備發行金圓券,限期收 兌已發行之法幣及東北流通券。(二)限期收兌人民所有黃金、白銀、銀幣及外國幣券,逾期任何人不得持有。(三)限期登記管理本國人民存放國外之外匯資產, 違者予以制裁。(四)整理財政,並加強管制經濟,以穩定物價,平衡國家總預算及國際收支。基於上開要旨,特制定(一)金圓券發行辦法;(二)人民所有金銀 外幣處理辦法;(三)中華民國人民存放國外外匯資產登記管理辦法;(四)整理財政及加強管制經濟辦法;與本令同時公佈,各該辦法視同本令之一部份,並授權 行政院對於各該辦法頒布必要之規程或補充辦法,以利本令之實施,此令。

谁是造谣者?-广州市越秀公安分局治安队滥用职权滥用警权该当何罪?

中新网广州8月30日电(奚婉婷 龚璇)广州警方30日通报了3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案例,其中广州一男子在新浪微博上造谣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据警方介绍,8月27日0时27分,新浪微博有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 致当 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该信息引起众多网民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广州越秀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不实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于29日21时许在越秀区文化里某居民楼将信息发布3人张某(男,广州人,46岁)抓获。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目前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朋友们看到我转这条“新闻”,自然不难猜到,这个广州的“张某”就是我,拈花时评。但是,大家肯定不知道,造谣的到底是谁。
”广州越秀警方“称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意思很清楚,这条微博帖子是我拈花原创,目的在”散布谣言“。果真如此吗?幸好我有 一个为网友称赞的习惯,如果是我转的帖子,只要字数足够容纳,我一定会将帖子的原创者或者被我转贴者名号注明。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尊重原创,避免侵犯作者的 知识产权。大多数的原创作者都很注重这一点,毕竟作者是花费了心血的,微博虽短仍是一种创作。
有的时候帖子转来转去的,原创者早已成了佚名,但我至少会将被我转贴人注明在帖子里面,毕竟转贴者也是花了心血的。这条帖子便是如此,在警察给我签名的打印件上,清清楚楚地注明了这是一条转贴。这一点我也向警察作了说明,他们是绝对心知肚明的。
但是为什么越秀区警方要发布新闻说: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这样说有没有目的,目的是什么?我当然不好妄加推测。不过 联想到大约两周前也是这个”越秀区警方“的三名警员造访寒舍,要求我删除两条微博帖子没有得到满足的事实,大家应该可以看到这件事情的端倪了。
经我这两天搜索查证,这条帖子的内容早在零七年就出现在网络,与我拈花何干?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信息,撒布谣言”?
这是我在北京青年报搜到的信息:
2OO7年7月18日,有网友在百度贴吧里发布名为《被吹得夭花乱坠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的文章,不少网友跟帖回复试图进—步了解鲜为人知的“故事”。
2O11年12月14日,百度贴吧里—篇名为《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原来是这样!》的帖子里作者写道:“1985年我曾随—个‘上山下乡’工作组在狼牙山所在地的易县管头乡做过半年的农村状况调查工作,有幸聆听了—位老先生对五壮士故事的另—种描述。”
“这 5人只不过是几个共产党的散兵游勇,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个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对他们怎么样。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 他们的行踪告诉了日本人,于是日本人就来围剿他们。”传言中对于细节的描述十分生动,也让不少网友对五壮士的英雄形象感到怀疑,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他 们也成了这则传言的二次传播者。“听说5个人中有3个是当场被打死的,后来清理战场把尸体丢下悬崖。另两个当场被活捉,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从日本人 手上逃了出来。”http://epaper.ynet.com/html/2013-09/01/content_6168.htm?div=-1
我为什么要承认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我比越秀区警方更傻吗?公开向各大新闻单位散布谣言?居然还没有做好功课,没想到这是一条六年前的“谣言”!更为 可笑的是,给我的罪名居然是“扰乱公共秩序”,我转发了一条帖子,居然能扰乱了公共秩序?我有那么大神通吗?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还把我的手提电脑 给没收了,真是没地方讲理了。
更为蹊跷的是,这次对我执法的居然是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什么时候治安大队管到网络上来了??治安大队对网络有执法权吗?如果有的话以后会不会 扫黄的、禁毒的、甚至行政科什么的高兴就能管到网络上来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成立网络分局?不如都给治安大队管好了,看谁不顺眼就给他安个扰乱秩序的罪 名抓起来,天下太平!再把“作案工具”给没收了,还能赚一笔。
我自问玩网多年,从来没有编造过一个自的谎言,这也是我能得到不少网友错爱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没有人是喜欢读谎言的,要得到网友们的喜欢,至少必须 是一个比较诚实的人。那么言论自由有边界线吗?如何划分言论自由与犯罪的区别?以警察的水平能做到正确区分吗?我个人认为法院、法官更加适合担任这样一个 角色。假如我受到了公正的审判,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而无怨无悔!
这次的这件事情,我不希望就此结束。我希望我的遭遇能拿到法庭上接受审判,所以我希望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乃至诉讼。但是多年来对我施加的经济封锁使 我失去了经济能力。有律师愿意免费同我一起做这样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吗?我希望有,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希望这个国家不再有文字狱,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另外,当天我被越秀区治安队关在一件审讯室内,在一把用不锈钢焊成的椅子上整整坐了将近二十四小时。如同我当天承诺的那样,我希望问候各位经办人员的高堂!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