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

中国的法律是常备用品?

在全国上下一致声讨房地产业赚取暴利,官商勾结,强抢如劫掠的时候,三家央企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天内三创地王。厉害呀,厉害。最难得的是,他们居然是利用我们的存款赚取我们的房款,两头在民。不是吗?没有我们的巨鹅存款,银行哪里有那么多钱贷给他们?他们又怎么会有那么松的头寸?他们赚取的,实际上是抢夺的,难道不是我们的房钱?

于是北京市政府一天之内大赚一百四十多亿地价,简直赚翻了。中心城市房价应声而涨,房奴们,掏钱吧,信共产党者得永久沉沦。于是舆论一片哗然,国民声讨央企,纷纷要求禁止央企进入地产业。这时候,砖家们出来了,出来的恰是时候。他说禁止央企进入地产业于法无据,似乎还非常在理呢。

实在令人咋舌,原来中国的法制进步了那么多的?突然间人人具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没有规定能做的就不能做了?那还是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吗?我们党难道不是一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吗?法律不仅仅是用来解释我们党的行为的合法性的吗?居然要事前查法律了?告诉你一个定律:凡是中共事先查法律条文的时候,这法律一定是用来做贞节牌坊的。

这一次是不是?想想?果不其然啊。中共跟央企的关系是什么?是老板跟打工仔的关系。因为央企是国有的,央企的资金是从政府居然还是中央政府的腰包里掏出来的, 并享受中共的垄断待遇的。央企的老板是谁?是国资委,是李荣融同志。各位打工仔朋友,你们的老板每次下命令要你们干活的时候,会事先查查有没有法律条文支持的吗?除非他是傻的,否则一定不会。央企跟政府的关系难道不就是如此吗?政府对央企的行为不是行政行为,不是国民与政府的关系,是老板跟下属的关系。所以不存在法律是否有条文支持的问题,他就是一个通知这么简单的事情。

为什么砖家都没有搞明白这么简单的逻辑关系呢?因为他不是不懂,他是装傻,他在忽悠大众。有这么好赚的钱,又有那么宽松的头寸,央企为什么不参与抢劫?兄弟,这是合法的抢劫,利润比毒品还要大,你说他怎么能够不参加?他手上又不是没有枪,对吗?所以啊,用法律把大众都绕晕了,就没有阻力了。大家听听这是多么强的法制观念啊,只不过这次法律被砖家强奸了,被砖家卖进窑子了。可怜的法律,可怜的房奴,可怜的党奴。

法律既然进了窑子,那当然就可用可不用了。这是个不用的例子,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潭局长最近出名得很啊,一本香艳的日记弄得知名度比当年小燕子还要高。前天看新闻还说他矢口否认日记是真的,昨天听说他被开除党籍和官职了,今天听说他被批捕了。我不想替潭局长说话,假如日记是真的,他活该。

问题就在这里了,假如是真的,他受贿几十万,当然要抓。但是假如是不够的,要有真凭实据才行的,这是执法行为。光凭几个帖子,据说是他的日记,这样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司法行为的。至少也要时间去调查清楚吧?从网络信息看,他自己就否认日记的真实性,那没有任何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怎么能双开并且批捕呢?大家都恨贪官,我也恨,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司法行为是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支持的。因为法律的尊严比区区一个小局长重要太多了。

为什么广西忙不迭地双开他,批捕他?很简单,因为影响太坏了,当然这是对中共而言的,对国民来说这影响再好不过了。中共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一定是加快处理,然后把事情冷冻下来让大家赶快忘记这件事情,这对他们是“最好”的处理方法。于是谁管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把他先办了再说。谁让这小子官职这么小,事情闹那么大?这时候就不能查法律了,明知道没有足够证据做的事情,做了再说,反正媒体都是自家办的,硬把他摊凉了再说。

所以说,在中国,法律就是中共玩官场游戏的玩具。当他们需要的时候,就拿出来忽悠一下国民。当他们不需要的时候,打进冷宫再说。反正大多数国民是看不明白的,还真以为法律是个玩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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