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9日星期二

墓 碑(5-2)

1959年8月29日,县委传达了庐山会议精神和省委反右倾会议,全县反右倾运动迅速展开。“保卫食堂”是反右倾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委负责人在大会报告中对食堂特别强调:“人民公社的食堂为什么会被一风吹掉?主要是对敌人打击得不狠。有人认为食堂一片黑暗,有人在动摇军心。”县委认为,办不办食堂,农民参加不参加食堂,是拥护不拥护共产党、拥护不拥护社会主义的一场阶级斗争。因此,农民绝对没有“入堂自愿,出堂自由”,即使是无粮下锅,喝清水,吃菜汤,也得集中在食堂喝。在反右倾运动中,对停伙的食堂人人过关,个个检讨。对那些所谓“污蔑食堂、攻击食堂”的给予严厉打击。十九里公社薛菜园大队小陈庄生产队长程中德曾编过顺口溜:“食堂食堂,经常没粮,小孩没吃,饿得叫娘。”因此将他定为右倾,撤销了队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进行了多次批斗。
在这种形势下,县委还对时开时停的食堂,要求一村一堂地全面起伙。为了巩固食堂,采取了分户不支粮和收尽社员饭锅的“两头挤”的办法,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农民全部到食堂去吃饭。为了显示“一大二公”,把食堂合并起来,越办越大,农民到食堂吃饭越来越远,吃一顿饭要跑好几里路,雨雪天苦不堪言。观堂公社沙土集850人一个食堂,锅小笼少,经常不能按时开饭,晚饭经常等到9点多钟。有人编了打油诗:“早饭等到日正南,午饭红日偏西山,晚饭等到更鸡叫,不知明日再多晚。”为此,在干部和教师中广泛排查,要找出编这首打油诗攻击食堂的“坏人”,最后没有查出结果。
农民为了生存,搞些野菜、树皮,但是,没有锅成了社员家庭的一大难题。有些生产队把锅部分还给社员,但一到粮食收获季节为防止吃青或上级检查时又把锅收回来。农民白天不支锅,把锅藏在柴草中或沉放在河边的水中,等到晚上再拿出来煮些野菜、树皮充饥。
靠反右倾恢复起来的食堂口粮标准很低,一般日均每人2两左右。大部分食堂两年没有吃油,更谈不上吃肉。有的食堂几个月没有盐。冬天不供应热水和开水。食堂缺柴也是一个普遍问题。解决缺柴的办法一是砍树,二是拆房。全县树木被砍达80%以上,全县房屋倒塌和被扒10万间以上。有的地方挖坟劈棺当柴烧。在田野劈棺后剩下片片白骨,令人胆寒。
1959年秋,县委副部长以上干部从县、人委机关食堂撤出,成立了县委小食堂。小食堂里吃细粮,一切副食品满足供应。县委主要负责人有时还另加小餐,公社党委书记来往也在小食堂用餐。在小食堂虽然凭票用餐,但粮油月月透支,透支的全都由县委财贸部解决。
公社食堂一般说来有明有暗。明的是公社机关食堂,按标准凭票用餐;暗的是可以多处饱食。如在小农场,火箭营(以武装民兵为主体的单位)、公社饭店、公社菜园等地方,采取多留粮、多供粮的办法,以满足一些领导人的需要。有的公社不仅暗吃饱食,还聚餐、饮酒。
在大队一级,先办食堂,后被统一撤销,大队干部到所在生产队食堂吃饭。多数干部是明餐不饱暗餐饱,东庄不饱西庄吃,千方百计地安排好自己和家属的生活。还有不少干部贪占粮食,以保证自己家属饱餐。个别作风恶劣的干部不顾农民死活,采取硬卡农民口粮、偷盗食堂粮食,除满足家属需要以外,还高价出售。在农民日均口粮二三两的时候,食堂的粮食被干部吃掉了三分之一左右。
干部不仅自己多吃多占,还把食堂当作摧残农民的工具。古城公社一名干部说:“我就靠食堂的一把勺子一杆秤,想叫谁死谁就得死,想叫谁活谁就能活。”当时的食堂有“五多吃”、“八扣饭”。“五多吃”是:干部多吃,干部家属多吃,干部近亲多吃,炊事员多吃,上级检查人员多吃;“八扣饭”是:病事假扣饭,少干活扣饭,上工迟到扣饭,不服从领导扣饭,吵架闹不团结扣饭,对上级检查人员说实话的人扣饭,偷吃青苗的扣饭,偷庄稼的扣饭。五马公社李集大队社员段刘氏因病不能干活,被扣饭,上吊自杀而死。城父公社宿庄生产队长宿某,除满足全家吃饱以外,还从食堂偷粮卖私馍,并利用馍饭诱奸妇女10人,全队饿死80多人。立得公社修刘大队乔园分支部书记乔某,扣饭致死农民11人。亳县农村流传着:
刮大风,
起大雾,
饿死社员留干部。
当时,也有一些好干部坚持与农民同甘共苦,不用手中的权力多吃多占,其中不少人饿死。五马公社罗庄大队陈楼生产队的苏如章等四名党员全部饿死。这个公社颜集大队有一位生产队长也死于饥饿。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农业十二条》) 对食堂有所宽松。在冬季为分户取暖,县委规定:“经县委批准可采取食堂统一管理、各户分散做饭的临时办法。”接到指示后,县委原打算分两批报地委批准以后实行分户做饭,但没等到报批,食堂就一哄而散。据11月底统计,全县4438个食堂,没有分的只有287个,全是小农场、敬老院等不宜分开的食堂。1961年4月26日,发出了《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1]323号,文件宣称办不办食堂由农民自愿,在这之后共食堂才正式解散。
3,全县饿死20万人
饥饿使人口大量死亡。
  当时农村流传民谣:“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政府说假话”;“夺高产,放卫星,饿死的社员填满坑”;“今反右,明反右,反得社员吃人肉。”
1960年冬整风整社以后的若干年内,县委曾经研究过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的数字,梁志远见到过三组数字:
1961年3月17日,县委在亳县三级干部会上整风检查,在一份绝密材料中说:全县非正常死亡人口为4.4万人;
1979年阜阳行署计委、农林局编印的《解放以来30年(1949-1978)农业统计资料》,其中亳县1959和1960年两年全县农业人口减少了28824户,占原有户数的15.9%,150503人,占原有人口的21.1%;
1996年2月出版的《亳州市志》第75页刊载:1960年城乡总户数比1958年减少了29400户,总人口负增长9.6万人。
那么,究竟1959年和1960年农村非正常死亡人口有多少?梁先生用自己当年调查研究的材料作了分析。
1960年5月上旬,县委为了对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人口心中有数,让他安排一个中等大队人口死亡比例调查。他选了古城公社李8大队作为调查对象,并拟好分姓名、性别、年龄、成份、死亡时间五项内容的提纲,交县委生活检查组组长王心斋去调查。调查的结果是:该大队原有3130人,1960年1月至5月8日,共死亡719人(不含外流死亡他乡的人数),占总人口的25.3%,同时还在继续死亡。回报后,县委认为,选点不准,死亡比例过大,要重新选点调查。
接着,由县委书记亲自选点,以十河公社十河大队为全县中等大队。梁志远派县生活检查组组长李运曾等人前往调查。调查结果是:从1960年1月1日到5月15日,共死亡909人(缺东关分支三个生产队,没查),占被调查村队原有人口的29.15%,同时还继续死亡。
这两个生产队如果加上1959年和1960年1月到12月底的死亡人数,总共死亡人口都占原有人口的30%以上。
1960年底,梁志远带领姚志远等,在双沟公社王阁大队调查了饥荒偏重的大王支庙等六个村庄。这里原有127户,575人,两年死亡239人,占原有人口的41.5%,其中死绝18户,占原有户数的13%,小李庄原有75人,死亡36人,占原有人口的48%,小许庄原有65人,死亡32人,占原有人口的49%。
更有甚者,1960年底,梁志远在五马公社泗合大队杨庄调查,原有68人,除4人外流未归外,全庄仅剩18人,两年死亡46人,占原有人数的70%以上。
1960年3月中旬,古城公社李腰小学课间休息时,两个十二三岁的学生坐靠在教室门前的墙根前死去。3月19日一次降雨,检查主要公路,发现19人饿死路旁。
梁志远根据以上调查判断,全县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应当在20万人以上,有近3万户彻底毁灭。留下了一大批鳏寡孤独,仅观堂一个公社,就有孤儿400余人。有的孤儿被收养后饿死。十八里公社羊庙大队幼儿园收养11个孤儿,饿死10个。
据典型调查,1960年1-5月间,在非正常死亡人口中,贫农占本阶层的28.25%,中农占本阶层的12.5%,地主富农占本阶层的44%。
在地方上一些颇有影响的人物也死于饥饿之中。例如,魏岗公社后孙湾生产队饿死了烈士的母亲孙*氏,烈士的弟弟孙石头沦为孤儿。五马公社罗庄大队陈楼生产队苏如章,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复员时为营级军官,他女儿饿死后,他吃了女儿的尸体后也腹泻而死。五马公社草寺大队彭小庄,1960年3月饿死了归国华侨彭广胜夫妇,彭在饥饿无奈时曾给他旅居40年的法国友人去信,待友人回信时,彭已死数月。十九里公社明洼生产队知名人士李琴丹(清末秀才)饿死,李已编入1996年出版的《亳州市志》名人传略,但其死因则写为“病故”。
有的家庭死人不报,继续到食堂领饭,有的死人无法抬埋,留在家中。大杨公社许洼生产队,1960年3月有一农妇将其死去的丈夫和女儿用被子盖在床上5天,多领两人5天的稀饭,使她和另一个孩子没有饿死。
没有饿死的人饥饿无力,不能掩埋饿死的人。在路旁、田间、集镇街巷、食堂门口、学校教室,.....到处都可以看到尸体。1960年春,十河公社宋大大队薛竹园村因没有劳动力抬埋,就用一车多尸的办法把尸体拖往地里。双沟公社高范生产队,因无力挖坑,就把不少尸体投在田间的枯井里。1960年10月,梁志远在十八里公社集南杨庄的肿病“治疗点”上看到,浅埋在河坡上露头露脚的尸体就有7具。
由于饥不择食,全县因吃野草、蘑菇等中毒而死的人数以千计。五马公社丁双庙生产队高思曾家因吃臭大麻籽,一家五口全部死亡。1959和1960年,每当新粮接口季节,饥饿过度的农民因暴饮暴食而死亡也相当多。张集公社北曹大队早庄生产队, 1960年月5月15-24日10天之内,因暴食青麦、生麦,撑死10人。
4,饥饿之外再加摧残
农民在死亡线上挣扎时,各级党委都闭眼不承认,还说是假象,是“西北风”,是“右倾势力的反攻”,不准返销粮食。1960年春人口大量死亡时,才开始返销粮食,但每人每天只有2两左右。农民不得不向外求救,而求救信被定为“反革命信件”,写信的人有的被捕入狱。
不让饥民外出讨饭。县、公社、大队遍设有“劝阻站”,阻止饥民外出逃荒。劝阻站星罗棋布,村头、路口、车站、码头,都有劝阻站的人站岗放哨,此外还有流动岗哨。劝阻人员对过往行人和企图外出农民盘查、搜身、扣留、打骂、捆绑、关押。过往行人带有食物一律没收,连青菜也属查禁之列。
1960年春,立德公社修刘大队乔园分支书记乔某,在食堂以各种名义经常对社员扣饭,致使11人死亡。观堂公社观堂大队夏庄夏耿氏和古城公社油河大队梁景志,都是在因有病不能干活,在1960年春天被扣饭后上吊自杀死亡。
五马公社泗合大队四个村庄,大队副书记焦某不喜欢其中的一个30多口人的小村庄,对这个村庄的缺粮、饥饿、病死不闻不问。到1960年这个小村庄30多口人全部没有了,房子拆了,树砍光了,蒿草满庄,80亩地全部荒芜。
1960年初春,五马公社党委在罗庄大队召开扒茅草根(找代食品)现场会,为了不让参加会议的人看到罗庄大队的浮肿病人,就把这些病人集中驱赶到边远的荒野里,到会议结束时,数人冻饿而死。
农村基层干部对饥饿而“吃青”的农民或拿庄稼的农民进行逮捕、拘留、劳教,不少人死在狱中。个别地方对农民施行惨无人道的刑罚:对妇女打掉裤子不准穿,裤裆里装麦芒,系头发将人悬空吊在梁上,用铁丝穿耳朵.....
5,人吃人的惨状
梁志远在《关于“特种案件”的汇报――安徽亳县人吃人见闻录》中记录了大量的人吃人的惨状。
该文称,在农民大批非正常死亡中,人吃人并不是个别现象。“其面积之广,数量之多,时间之长,实属世人罕见。从我三年近百万字农村工作笔记中查证和我自己耳闻目睹的事实来看,绝对没有一个公社没有发现吃人的事,有的大队几乎没有空白村庄。”这个严重问题是由少到多,到1960年4月达到顶峰。有时路上死人被人埋后,一夜就不见尸体了。有些地方,农民家里死了人,为了防止被人扒吃,就守坟多夜,待尸体腐烂发臭为止。有的吃人家的死人,有的吃自家的死人;人肉有吃熟的,也有吃生的;有吃死尸的,也有杀吃活人的;有吃自己搞来的,也有从市场上买来的(多为熟肉)。在城郊、集镇、村头摆摊卖的熟猪肉中,有不少是人肉冒充的。在吃人肉的人当中,约有40%引起腹泻而死亡;另一些人常吃人肉而没出事主要是吃瘦弃肥、肉菜混吃、少食多餐、腌咸常吃等。
针对人吃人的情况,县政法部门也惩办了一批,先称“破尸案”,后按上级指示,统称“特种案件”。这种处理是先严后宽,以后就不告不理,不了了之。这种案件能办不能说,对外只字不漏,对上汇报慎之又慎。稍有泄露,就大祸临头。在文化大革命中,提及此事的人也受到打击。因此,这些情况一直不为外人所知。梁志远在这篇文章中提供了一些案例。
县委亲自处理的第一起“破尸案”
1959年春,城关公社涡北派出所抓获了一起正在煮死小孩肉的盲流农民,遂将“犯人”和小孩肉送到县公安局。公安局当时不知如何处理。一位副局长向县委第一书记赵建华作了汇报(当时梁志远在场听了汇报),当即定为“破尸案”,并决定逮捕“犯人”。县委政法书记李庭芳亲自审讯后认为,“犯人”身体瘦弱,无政治目的。于是未经请示县委,发了两个馍,将“犯人”教育释放。县委知道后,李庭芳受到严厉批评。李又让公安局将“犯人”抓回,重新入狱。经过半个月的审讯,确定“犯人”没有政治目的,县委批准将其释放。本案到此终结,但办理案的派出所所长李玉贤,因向别人说过历史剧《打銮殿》中的剧词:“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饿得啃砖头”,在1959年的反右倾斗争中,当作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进行批斗,并开除党籍,撤销职务,降两级,调出公安系统。李庭芳也被调去带民工到皖南修铁路,再没有回亳县工作。
饥饿残忍吃亲人
叔父吃侄女。据民政局离休干部葛现德回忆,其家乡城父公社葛鱼池生产队有一名社员,吃了其侄女的肉。1960年,其兄嫂死后,一个不满10岁的侄女被其收养,不久侄女饿死,被其吃掉。因吃人肉,精神紧张,患病多年。
儿子吃父亲。1960年5月25日,县委生活检查组长孙振林(中共党员,县文化馆副馆长)等人汇报:在魏岗公社逯楼大队陈营村检查,群众强烈反映农民马某,在其父亲死后被煮吃掉,并将一部分充当猪肉以每斤1.6元卖掉。由于当时政府对这类事采取回避态度,所以没加追究。
父母吃儿子。1960年3月28日,双沟公社王阁大队王庄王某,在小儿饿死后,被煮吃,吃后夫妻两人腹泻,三天后二人均死去。全家七口饿死五口,剩下两个孩子被送进大队孤儿园。
母亲生吃女儿肉。1960年春,大杨公社刘匠大队朱寨村朱李氏,在全家4口人已饿死3口的情况下,自己饿得无法忍受,就在死去的女儿身上啃掉几块肉吃下去,因此引起腹泻,拉出许多烂肉。当检查人员任怀赞(大杨公社烟酒专卖主任)发现时,该人已全身浮肿,处于半昏迷状态,但知道要馍,要饭,要医,要药。生产队长朱本善把真实情况告诉检查人员,并说昨天刚把生吃的女儿埋在地里。
据张催粮回忆,1960年春,我家观堂公社集东一里张庄张韩氏,全家4口人,饿死两口之后,身边只有一个瘦弱的女儿,她迫于饥饿,丧失理智,打死了女儿,将其煮吃,之后精神失常,有时呼叫女儿的名字。
据市农业银行离休干部、中共党员王体忠回忆:他家在五马公社泥店西南王楼村,社员王某的老婆(1922年生人)在1960春因饥饿打起了十来岁女儿的主意,将女儿打死煮吃。此人在90年代初还健在。
父亲杀吃亲生儿子。据大杨财政所离休干部、中共党员孙传玺回忆,大杨公社丁国寺西南邵庄孙某(孙传玺妻子娘家的邻居),1960年将其亲生儿子小秃子打死煮吃,全家8口人先后死光。
据法院原秘书尚振华(离休干部)回忆,他所经办的案件中,有一个先吃小孩的惨案。案犯是大杨公社钓台村农妇张某,1960年吃掉自己的死孩后,不久又打死邻居的小孩吃掉。案发后被捕,判决后死于狱中。
梁志远的一个亲戚吃了死去的儿子,夫妇腹泻病危,其婶母说他们不该吃人肉。他说:“情愿一顿吃饱死,不愿长饿活着生。”结果两夫妇死亡,全家7口人死去5口。
哥哥杀吃弟弟。据市技术监督局、中共党员、退休干部杨心宽回忆:1960年春,我在城父公社任组织部长,该公社龙台庙大队韩老家村,韩某(16岁),其父母死后,即与其弟韩四生活在一起。1960年3月,他因饥饿将其弟弟打死,头和脊背放在泥圈里,肉放在锅里煮时被干部发现了。经审问供认杀弟煮吃的事实。因未满18岁,公社党委作决定时我参加研究,将韩某抓送公社“火箭营”(一种强化劳动的组织)扣留关押,数月后在“火箭营”死亡。
据亳州市原书记李兴民回忆:我家原住亳县大杨公社郭万大队李老家,与前瞿庄石某家相距很近。石某家是一个18口人的家庭。1960年春,18口人饿死近一半的时候,老三的小孩死了被留下煮吃。全家人都吃了,全都腹泻。除石有亮一个活着以外,其他人全都死去。
一些多户吃人的村庄
据古城公社沼北大队原副大队长、共产党员马占坤回忆:1960年春,该大队河西王村多户农民吃人肉。大队多次检查屡禁不止。王某的母亲屡教不改,被大队书记耿某打后送公社“火箭营”关押致死。
据县委生活检查组长、中共党员陆美(女,已离休)在1960年3月3日汇报:魏庄公社蒿庄村,全村40多户有25户吃人肉,严重时几乎每天夜里都有人下地扒死尸。社队都知道此事,认为无法制止就听之任之。
观堂公社集东一里张庄是一个多户吃人肉的村庄。他们吃人肉是半公开的。张某氏,用人肉加稀饭救活了近门的一个孤儿张催粮(即回忆本村张韩氏杀吃女儿的张催粮),张催粮现已年近半百,有时还谈论这方面的事。
埋不住的盲流尸体
1960年4月,梁志远去县劝阻站(县城到西北角、南京西路北)检查盲流人员的生活情况,站内医生杨文德说:“劝阻站盲流死亡人员被扒吃了不少。”随后,梁志远与杨医生一起去坟地看,确实有不少被扒的站盲流人员墓坑,地上烂衣狼藉,还看到一个未理发的中年男子的头。梁问杨医生:“公安人员怎么处理?”杨说:“我已向公安局反映过多次了,没人表态。”
一次批斗吃人肉者的大会
据立德教育办公室会计、中共党员李士远回忆:立德公社杨王大队李寨村,1960年春,吃人肉的越来越多。大队、生产队制止不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采取了抓典型召开群众大会批斗的办法。抓了一个多次吃人肉的老中农李某的老婆,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批斗,要求人人参加,不参加者食堂扣饭。几个干部在会上发言。指摘她“犯法”,“往政府脸上抹黑”等。还说:谁再这样(指吃人肉),就把谁关死在监狱里。批斗会后,吃人肉的就少了。
一场抢吃人肉的闹剧
据农业银行离休干部、中共党员王体忠回忆:1960年春,他家乡五马公社泥店西南王楼村,有不少农民因饥饿而吃人肉。为制止这种情况蔓延,大队下决心抓典型示众。该村王某的前妻某氏,多次吃人肉。有一次刚把煮熟的人肉捞到盆里,被干部查获,把人和人肉一起送到大会场里,立即召开群众大会对她进行批斗。参加大会的人闻到香喷喷的人肉,想吃又不敢吃。有个大胆的人说一声“我尝尝”,伸手拿了一块人肉大口吞食,接着众人一哄而上,你抢我夺,乱成一团,转眼间一盆人肉抢得精光。王体忠的妻子也抢了一块,当时吃了感觉很香。批斗大会无法开下去,只好宣布散会,不了了之。
人肉的市场交易
1960年春,由于吃人肉的情况不断发生,人肉的市场交易也随之出现。城郊有,集镇有,农民摆摊设点和流动串乡卖人肉的也有。
1960年3月下旬,城父公社党委电话汇报:丁楼大队李楼生产队农民吕某,于3月17日至21日,共扒掘三具女尸,煮熟后充当猪肉,在菜桥闸工地摆摊出售。
1960年春,核桃林场王庙林区邢庄邢某,常以人肉充当猪肉串乡出卖,在当地广为人知。
1960年春,十九里公社薛菜园大队任寨农民周某,以人肉煮熟充当猪肉在本村出卖,被县委农工部科长李延荣等人发现后令其埋掉,周某害怕追查,当即逃跑。
1960年春,五马公社黄营大队郭桥村,一个57岁的农民杀死本村13岁男孩连臣,当夜煮熟自己吃了一部分,第二天在村头路口当猪肉出卖。县公安局田朝珍等人侦破此案,将犯人逮捕,判处死刑,执行前死于狱中。
四、跳出三县看安徽
介绍了三个县的饥荒情况,再看一看安徽省当年的全貌。
安徽是毛泽东重视的地方,1958年9月16日毛泽东到安徽视察,从《人民日报》的报道中,可以看到当时领导人对共产主义的热衷。人民日报记者记述了当时的情况。对毛泽东活动的报道是要经过中央、甚至毛泽东本人审批以后才能发表的。这则报道是真实地反映了毛泽东等当时的思想状况的:
舒茶人民公社今年的农业和茶叶生产都有很大发展,今年的粮食总产量预计可达7200万斤,平均亩产1600斤,比去年增加138%,每人平均有粮1900斤,比去年增加136%。这个公社办公共食堂以后,已经实现了吃饭不要钱。毛主席说:“吃饭不要钱,既然一个社可以办到,其它有条件的社也能办到。既然吃饭可以不要钱,将来穿衣服也可以不要钱了。”曾希圣同志告诉毛主席说,舒茶人民公社8600户现已养猪32000头,现在这个公社的食堂每星期每人可吃到半斤猪肉,将来全社计划养猪6万头,如果吃一半,卖一半,这样每人每天平均可以吃到四两猪肉。曾希圣同志说:这个公社的食堂目前还不供给蔬菜,由社员自带蔬菜吃,将来也是要供给蔬菜的。毛主席听了很高兴,指示说:“人民公社将来要集中种蔬菜,种蔬菜也要专业化。”
毛泽东在这里谈到人民公社要实行供给制,吃饭、穿衣都不要钱。这对几辈子缺衣少食的农民来说,是多么大的鼓舞!基层干部认为自己要亲手建成共产主义,感到无比自豪。
人们急切地希望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急切地希望将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将私有财产变为公有财产。既然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消灭私有制一定是正义之举。“共产风”就是这样刮起来的。而率先反对“共产风”的干部就当作右倾机会主义份子被打了下去。省委书记处书记李世农、省委书记处书记张恺帆、治淮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刘秀山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反右倾使“五风”迅速蔓延。
1,“五风”是怎样摧残农民的
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是全国的普遍现象,安徽省也不例外。
1958年的安徽可谓意气风发。
这一年安徽部分地区发生旱灾,《安徽日报》头版通栏标题是“端起巢湖当水瓢,哪方干旱哪方浇”,大话说得没边儿。1957年秋,淮北水利建设动工,按当时的能力,整个水利工程每年只能完成4亿方土,计划用10年时间,完成40亿立方任务,基本解决淮北水旱灾害。开工以后,省委制定了一个冬春完成8亿方土的计划。据当时报纸报道,这个任务不到两个月就完成了。过了一个月,第二个8亿方土的任务又完成了。1958年2月,省委又下达了第三个8亿方土的任务。为此,《安徽日报》发表了《八亿,八亿,再八亿》的文章。文章写道:“上山可以擒猛虎,下海可以缚蛟龙。可以翻天覆地,可以移山倒海。一个、两个、三个8亿土方算得什么!”可见口气之大。
在这五风中,“共产风”处于灵魂地位。它是其它“四风”的出发点,也是其它“四风”的认识依据。
所谓有“共产风”,就是农村基层干部(其中主要是十八九岁到三十岁左右的青年干部)搞的一种群体性、强制性的行动,他们将私人和小集体的财产无偿变为大集体的财产。当时的说法是“一平二调”,即从小集体和农民家庭中,无偿拿走各种财产(物资、资金、劳动力、土地、生活用品等),以满足兴办公共事业(如办公共食堂,办养老院,幼儿园、办学校,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大炼钢铁等)的需要。既然“一平二调”是为了兴办公共事业,又消灭了私有财产,因此,搞“一平二调”的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义的,他们不仅不负疚,还有一种自豪感。
在安徽,共产风像其它各省一样,是从1958刮起来的。毛泽东在安徽讲供给制无疑会给这股风增加了动力。
1959年蚌埠大办土机床,没有原材料,就让社员将家里的门板、门框、板凳、甚至连棺材都拿去做机床架子。做出来的土机床全是废品。1960年春天,蚌埠市委提出,在郊区5个公社建立15个万头养猪场,每个大队建立一个千头养猪场,每个生产队建立一个百头养猪场,还要建立若干个养鸡场、养鸭场。为此,强迫社员交出自己家庭的猪羊鸡鸭,还强迫社员搬家拆房盖猪圈。结果,集中起来的猪羊鸡鸭大量死亡,有的被少数干部偷吃偷卖了。
和“共产风”相关的是“浮夸风”。浮夸风就是吹牛说假话成风。这种说假话的风气是强大的政治压力的产物,也与当时全社会的气氛有关。明眼人一看就会知道,《人民日报》关于毛泽东在安徽活动的报道,其中说的粮食产量和养猪数量显然是浮夸的。曾希圣明目张胆地向毛泽东说假话,还得到了毛泽东的认可。这种假话在《人民日报》上登出来,对各地干部当然会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各地、县在省委的压力下,说假话也就不足为奇了。
1961年3月,蚌埠市委书记程光华代表市委在三级干部会议上的检查报告中谈到浮夸风时说:“我市盲目赶风头的现象是很严重的,甚到为赶风头而造假。1958年,看到其它地方放了粮食高产‘卫星’,我们郊区也假造了一块‘卫星田’,将三亩半稻子移栽到6厘面积的稻田里,实际亩产只有200斤,却吹嘘为11000斤,并拍了照片,开了现场会,登了报纸。……我们提出‘人家有的我们要有,人家没有的我们也要有’,组织干部翻阅种种报纸,寻找新鲜报道,并派出干部常年在外地取经,强调‘先进经验不过夜’,听到风就是雨,看到其它地方的新消息,不加分析,不问需要,就盲目跟着干起来,就造成了严重的浮夸风。”程光华的话反映了当时干部们的心态。
既然粮食产量这么高,征购任务也就相应地高了。而实际情况是,从1957年到1961年,粮食产量农年下降,征购任务逐年提高,农民口粮逐年减少。

表4-2 1957-1961年安徽粮食情况

项目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产量(亿斤)
原粮 204.00 184.00 147.00 150.48 121.75
贸易粮 177.39 160.00 127.82 130.85 105.87
征购(亿斤) 68.42 58.47 57.09 35.06 25.68
销售(亿斤) 40.95 59.10 50.67 32.44 23.16
净拥有(亿斤) 149.92 160.63 121.40 128.23 103.35
总人口(万) 3356.00 3426.70 3445.50 3085.60 2987.70
人均净拥有(斤) 446.72 468.76 352.34 415.57 345.92
资料来源:产量、征购、销售数据取自1962年8月25日《粮食部计划司粮食资料提要》。总人口数取自《中国人口·安徽》。
注:表中粮食产量为生产年度,购销为粮食年度。
表4-2中的“净拥有粮食”其用途包括:口粮,饲料,种子,工业用粮。从人均净拥有量来看,人均口粮(贸易粮):1957-1958年度,为312.7斤,1958-1959年度为312.7斤;1959-1960年度为246.64斤;1960-1961年度为291斤;1961年1962年度为242.1斤。这里是平均数,由于压农村、保城市,农民人均口粮比这个数少得多。再加上层层克扣,农民吃到口里就更少了。不过,虽然1961-1962年度数字最小,但这时曾希圣放开了政策(包产到户,三边地),农民实际掌握的粮食比前三年要多。
安徽的饥饿从1958年冬天就开始了,1959年春天已经很严重了。可悲的是,广大农民因饥饿濒于死亡,而从省委到中央还不相信农村没有粮食。1959年,《经济消息》第9期发表了安徽省的一篇文章,题为“是缺粮问题,还是思想问题”。文章一开头就说:
安徽省委工作组最近对桐城县闹粮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材料表明,目前农村的所谓粮食问题,不是缺粮问题,也不是国家征购任务过重的问题,而是思想问题。安徽省委认为,桐城县的材料,可以代表全省一般情况,要求各地批判那些具有右倾保守思想的人,认真地做好当前粮食工作。
这篇文章援引调查报告的材料说:“所谓粮食问题,主要是思想问题,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思想问题。原来各农业社瞒产私分的现象非常普遍,且瞒产数字很大,花样也很多。有的生产队平均亩产1700斤,只报700斤,有的搞秘密仓库,一个生产队在一夹壁墙中藏粮3万斤,另一个生产队把五万四千斤粮食藏在稻草堆里;有的干部带头集体私分,有一个生产小队每户分粮200斤。”
  文章列举了大量的“瞒产私分”的情况以后写道:
为什基层干部普遍瞒产和带头闹粮呢?据了解主要是公社化以后,由于宣传工作没做好,一些(不是一些,而是大多数,或者全体--毛泽东注)基层干部和群众以为“成立公社以后一切都要归公”,再加上卖粮时采取了“小社卖粮,大社结帐”的办法,使小社到卖粮以后粮钱两空;某些公社又对增产的大队几次追加征购任务,使基层干部对统购不摸底,因此,思想上有几怕:一怕实行“三包”办法,由公社统一分配;二怕报实产量会追加征购任务;三怕春荒时公社在各队间调剂余缺;四怕自己报实产量而别人不报,自己队吃亏。这样,瞒产私分就成了普遍现象。至于吃糠,吃菜,叫喊没有粮食吃,只是一种以攻为守的办法,目的在于希望不再追加他们的征购任务。
文章接着讲,在做好宣传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以后,“不到一个星期,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原来停伙的食堂恢复了起来,原来吃糠吃菜的又变成了两干一稀,暗仓变成了明仓,干部群众闹粮变成了议论丰收,无精打采变成了兴高采烈,田野里又开始出现了红旗招展热火朝天的局面。”
毛泽东真是相信了这篇奇文中讲的情况。相信瞒产私分,相信农村粮食很多。他比一般干部高明的是,不是就事论事地反对“瞒产私分”,而是从所有制上找原因。1959年2月28日,他在这篇文章加了以下按语:
  政策是对的,理由没有说清楚。基本的队有制,部分的社有制,不但1958年如此,1959年及往后几年还是如此。要翻过来,变为基本社有、部分队有制,需要多年时间,这是一个由小集体所有制(队有)到大集体所有制(社有)的逐步发展过程。不认识这个客观真理,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不能说服人。
  这篇文章,加上毛泽东的按语,转发全国。虽然对抑制“一大二公”的“共产风”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使全国各地的高层干部对粮食形势产生了错误的估计,加强了全国各地对农民的反瞒产私分的斗争,从而加剧了农村的饥饿。死人越来越多。
1960年安徽农村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我的一位老同事、现在和我同住在一座楼里的陈大斌,他的家乡在安徽淮北平原,他是这样描述当时他家乡情景的:
1960年,我正在邻省上大学。春节前收到父亲的一封信,他再三告诫我:“千万不要回家过年!”我想这太不近情理,可能家乡出了什么变故吧!可是,即使我从最坏处着想,也没想到会出现那种局面!
半年后我回到故乡,简直是被吓呆了!下了火车找不到回家的路,老路废了,挖了深坎横沟,长满荒草荆棘;而新路没有修通。深翻五尺的土地,留下一条条深沟,一道道土岭.....绿油油的故乡大平原被挖得遍体鳞伤,成了“人造丘陵”!
还没进村,远远地就看到了村里的塌屋和断墙,过去村里里三层外三层密密匝匝的绿树荡然无存,代之而起的是半人高的野蒿、荒草。许多屋子倒塌了,水井、池塘似乎移了位置......故乡的人呢?许多看着我长大的前辈们,甚至有一些同辈人,包括我的一些亲友在内,都在那年春天亡故了!我的奶奶饿死,母亲逃往准南,婶婶带着几个孩子逃往宁夏,父亲躲过这场大劫,吃草末树叶作下了胃病,几年后肠胃大出血亡故。可是,比起来,我家的灾难还算轻的,村里好些正是壮年、青年人都饿死了。有几户人家老老少少全部死绝。。..
夜间,我躺在没有一棵树木、院墙几乎倒尽的空空荡荡的院子里,呆呆地望着满天繁星和耿耿天河,村子里死一样的寂静,偶尔有什么声响,父亲告诉我,那是野狐子在蹿,人烟少了,野物白天也敢在村里乱跑……
 这就是“大跃进”之后的农村,人口大量死亡,土地荒芜,村庄破败……
  与群众大批因饥饿而死相对应的是,干部们却照样享乐。留下来资料是这样记载的:
“曾庆梅到蚌埠检查工作时,一到蚌埠就要跳舞,还以书记的名义让女演员连夜学跳舞陪伴。当时蚌埠已经有饿死人的现象,影响很坏。”曾庆梅是安徽省委常委、省监委书记。主管党纪的高官如此,其他官员就更放肆了。
  “1960年安徽省出了这么严重的问题,地委却抽了许多人去盖宾馆。中秋节时,街上饿死人,而地委、县委书记却在交际处大摆酒席,不是星期天也办舞会,找人去跳舞,吃夜宴。”
  既然刮“共产风”的人们有一种“替天行道”的自豪感,那么,对于他认为阻碍这个伟大目标实现的人,进行无情打击,当然也是天经地义的。基层干部素质本来很差,有了这种为了共产主义而横扫一切的心态,什么极端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对共产风不满、或有与共产主义风格相反的行为,那就要遭殃了。
省监委书记曾庆梅1960年8月4日的一份报告反映了一个公社干部迫害农民的情况。萧县马井公社有专业组长以上的各级干部909人(公社一级34人,大队一级161人,生产队一级403人,专业组一级311人),据揭发的材料统计,犯有不同程度的违法乱纪错误的干部有368人,占干部总数的40.5%。其中,公社干部违法乱纪的占33%,大队干部违法乱纪占64%,生产队干部违法乱纪的占50.4%。违法乱纪的具体表现是:
捆绑、吊打、关押、体罚群众。据不完全统计,全社被捆绑、吊打、关押的有1026人,占全社总人口的3.8%。打人的花样很多,打耳光,扭耳朵,让人自己打自己,让人互相打,带驴笼嘴,冷水浇头,等10多种。更加疯狂的是以下刑罚:活埋人。郝庄大队党支部书记王保民今年春天埋过5个小孩,土埋齐腰深,社员苦苦哀求才扒出来。用针剌。范庄大队党支部书记胡念堂麦收前发现两个10多岁小孩在地里吃豌豆秧,因为这两个小孩太瘦,身上无肉,就用针剌耳朵。脱女人裤子。陈坡生产队队长吴某看到社员陈徐氏搓了几穗麦子偷放在裤腰里,吴即当众把陈徐氏的裤子撕掉,陈徐氏羞得当场投河,被救回家后晚上自缢身死。让社员吃屎。郝庄大队郝庄生产队社员郝明良在地里摘了几根豆角吃,支部书记硬逼他吃下一块牛屎,吃下去后还逼郝说“牛屎好吃,又香又甜”。
扒灶砸锅。不准社员在家生火做吃的。据不完全统计,仅生产队干部直接砸锅的就有151人,共砸锅234口。
扣饭。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公社被扣饭的就有537户、1558人,其中因扣饭而饿死多人。有的还采用“一人犯错,全家扣饭”、“一户犯错,邻近四户都要受辩论”的连环保制度。社员朱宗道有病,多喝了一碗稀饭,当即扣饭10天,不到10天,朱宗道就死了。
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萧县,几乎每个县都有类似情况。
农民在下面挨整与干部在上面挨整是并行不悖的。如前所述,因张恺帆而被牵连的人达两万八千多人。此外,还有大批干部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以蚌埠为例,这个以交通枢纽为特征的城市,1958年10月,彻底清算罗霞光(市委第二书记)、王荣华、杜宏本、李世农、史坚、李斌、吴正等反党联盟,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一大批干部受到牵连。1959年11月,又揭发出以市长朱德兴等为首的机会主义分子,这一次被批判的干部有236人。蚌埠共有1000多名干部受到批判斗争。1962年甄别时,这些被打下去的干部全被平反,恢复党籍、恢复名誉、恢复职务和原级别。在“共产风”最为猛烈的时候,这种以打击不同意见为目标的政治运动,把“共产风”推向了极端。
2,捂盖子和揭盖子
安徽省的饥饿状况一直被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捂着盖子,既不向上面汇报,也不让下面说真话。毛泽东很相信他,还让他兼任山东省委书记,到山东揭盖子。但安徽的盖子不能长期捂下去。严重的饥荒使大批人死亡,在外地工作的军人、学生、干部回安徽家乡探亲,发现乡亲大批饿死,不断有人向中央写信。但写信的人反而被迫害。在省委捂盖子的指导思想下,各级领导都封锁消息。
1960年3月13日,省委财贸部向省委了一份《关于当前粮食工作上的几个主要情况》,当时是饿死人最多的时候,作为主管粮食的部门财贸部的这个报告只字不提死人的情况,却对人民反映饥饿的来信百般曲解。请看:
从人民来信的数字看,今年一二月份比去年同期增加,1月收到182件,2月收到283件,计476件,比去年一二月增加187件。以阜阳、蚌埠最多。从已经检查的31件内容看(省查2件,地委查17件,县查12件)部分属实的8件,占26%,完全不实的23件,占74%,其中13件匿名信有12件是揑造的,是恶毒攻击的。例如,江西省军事医学科学院何承才(安徽人)来信说:金寨县关庙生产队政府不给一点粮食,群众生活问题很大,人口外流死亡很多。当即进行调查时发现,这个地方群众每月都能吃到35-40斤粮食,每天一干两稀,外有蔬菜,没有一个人因生活困难而外流或死亡。这封信及调查结果已转该学院。
一件匿名信说定远县沛河公社荒沛大队,从去年6月到现在光吃青菜和树皮,有的还吃死小孩,人口大批外流死亡。经查对结果,这个队从去年6月到8月,每人每天吃1斤小麦,9到12月吃1斤杂粮、4斤菜,今年1-5月每人安排12两原粮,另外还有蔬菜和代食品,也没有因生活问题外流和死亡。
朱升平来信说,凤台县清泉集附近有两个月吃不到粮食,有不少病人死了,有一个村就死了十几个人。又说,上河堤的只吃到6两粮,在家的还吃不到6两。经查结果是,清泉集附近的新庄、孟庄,老姚湖等村庄,每人每天吃粮6两、淀粉6两,加上干菜,合1斤以上。清泉集整个大队3个月来死了23人,是因老弱病而死的。
不知道是曾希圣的指导思想促使财贸部写出了这样的报告,还是这样的报告使曾希圣坚信没有饿死人,从而更坚定了自己的认识。更大的可能性是,这种说假话的情况是上下互动的。
回乡探亲的人因反映真实情况大都受到迫害。1960年春节时,福建空军后勤部副部长潘康,回到家乡凤阳小溪河公社新华大队,看到了南毛小队和石马大队大韩小队饥饿的惨状,他家里也死掉多人,到公社又见以缪坚为首的公社干部大吃大喝,极为不满,与缪坚进行了一次争吵,并且拿出自己的工资给小队买种子。潘回部队后,缪坚等发动大队、小队干部向福州空军连发三封检举信,说潘康“思想右倾”、“立场不稳”,回家“攻击人民公社、大跃进”,缪坚亲自向福州空军写信,说潘康是“牛鬼蛇神”。福州空军第一次来调查,县里还编造假情况欺骗调查的人,福州空军第二次来调查,才得知这个小队饿死了66个人。但是,潘在部队还是受到不应有的处分。
1960年7月2日,蚌埠地委办公室转来一封信,这封信是殷涧公社党委书记(另一资料说他是凤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少柏化名“石求名”给毛泽东的。信中说:“据我知道的三个公社四个庄子的人口死亡是极为惊人的。一个死亡占百分之五,一个死亡占百分之十五,一个占百分之二十多……有的村子几乎无人了。我亲眼看到,住在我们临淮关上收集起来被大人遗弃的儿童有三四百人,死亡有一百名左右。”事后才知道,饿死的人这个数字还要多,但此信被定为“反动信件”由公安部门追查,对张少柏横加迫害。
  一方对外面封锁消息,一方面在安徽制造假象欺骗从外面来安徽的人。董必武到安徽阜阳视察,安徽省事先作好准备,清理沿途死尸,把浮肿病号集中看管,不让董必武看到真实情况。1960年在新华社工作的外国专家休假,国内部副主任方实陪同外国专家去合肥游览。安徽省委安排他们去逍遥津公园等有限的地方。在外宾所到之处,完全布置了一派丰饶、富裕的景象:湖里有穿着漂亮的女子悠闲地划船唱歌,在路旁的小店里食品丰富。省委所划定了外宾活动的地方,不让老百姓进入,特意布置假象欺骗外宾。
  由于捂盖子,民众饥饿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直到1961年秋后,饥饿还相当严重。地处交通枢纽的工业城市蚌埠一份报告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浮肿病有2330人,干瘦病141人,子宫脱垂2936人,闭经病2895人,小儿营养不良尤其突出。据卫生部门9月份对9个幼儿园、托儿所、五个居民段、二个铁路职工住宅点的调查,在3181名7岁以下儿童中,营养不良的就有1176人,占总数的36.9%。其中有328个儿童得了不能站、不能走的软骨病。
越是弄虚作假,死人就越来越多,情况也就越难封锁。反映安徽问题的信件有一部份送到了中央。1960年4月,中央监委派审查处处长刘力生和信访科长张珉去安徽潜山了解群众生活情况。8月,中央监委派张珉、曹思恒去安徽宿县、萧县、全椒县了解群众生活情况。11月,中央监委派李海去安徽阜阳地区临泉等县了解人口外流情况。这几次调查得到了一些真实情况,但由于从上到下封锁,他们没有得到安徽的全面情况。12月,中央根据中央监委反映的情况,派以中央监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维纲为首的工作组去安徽了解肿病死人的问题。参加工作组的有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监委、共青团中央、和农业部等部门的干部。不久,安徽省委书记、省监委书记曾庆梅和蚌埠地委书记单敬之为了掩盖真相,向中央告工作组的状,说工作组听信坏人的话。工作组被撤回。
1960年12月28日到1961年1月3日,王从吾主持中央监委会议,听取派往安徽工作组的汇报。王维纲、杨海波、王愈明、朱农分别汇报了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地区群众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发生原因,以及有关当地领导封锁消息的情况。安徽的曾庆梅、单敬之也参加了这次会议。会后,安徽省仍然认为中央工作组反映情况不实。
  由于安徽省委不让人向中央反映真实情况,还派人监视中央工作组的活动,向中央告工作组的状,因此,在这次中央工作组汇报工作之前,王从吾向中央组织部长安子文作了汇报。接着,谭震林、柯庆施一同找曾庆梅、单敬之谈话,严厉批评了他们,把张少柏(署名“石求名”)的检举材料向他们谈了,他们表示认错。
1961年1月3日,王从吾在中央监委会常委会上说:昨天,我与曾庆梅、单敬之同志谈话,指出:第一,你们回去以后,一定彻底揭开盖子;第二封锁消息不对,单敬之也要写出书面检讨报中央监委;第三,对张少柏应给予表扬,党内这样的人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在那种情况下,敢于说老实话,是好同志,你们要保证对他不打击报复;第四,安徽省委为什么不反映真实情况,这是违背党章规定的。曾庆梅说,他完全同意检查组的意见,他们准备检查处理。扣压人民来信问题他们有责任,向中央写信反映检查组的问题是错误的。
1961年4、5月间,中央监委又派农村处处长李坚、张珉等人去安徽进一步调查。李坚等先不到合肥,而直接到下面了解情况,他们得知蚌埠15个县、阜阳8个县、肥东、肥西宣城等28个县大量饿死人情况。蚌埠监委书记邓衍才告诉他们,蚌埠地区15个县就饿死了100万人。李坚等又到凤阳、定远,得知更多的情况才回到省里。他把省监委的人集中起来,要求他们如实向中央反映情况。省委怕从监委打开缺口,对监委施加压力。曾希圣看到李坚的调查材料,拍桌子骂:“他们在安徽搞特务活动!”老红军翁可业(省监委副书记)调查了蚌埠15个县,曾把调查情况向省委作了汇报,省委置之不理。翁可业把调查汇报的底稿交给了李坚。李坚向王从吾作了《安徽省肿病人、封锁消息、大批惩办干部的情况报告》。这个报告称,安徽饿死了300万人。王从吾将这个材料以调查组李坚的名义送给了中央书记处。面对血淋淋的事实,曾希圣辩解说,是下面向他封锁情况。中央监委王从吾拿出翁可业给省委的报告底稿,对曾希圣说,已经有人向你们报告了,怎能说下面封锁你们?曾希圣才无话可说。
安徽的盖子迟迟没有揭开,所以饿死的人很多。直到1962年1月7000人大会上,才彻底揭发了安徽的问题,中央批评了曾希圣的错误,曾希圣作了检讨。
  2001年春,83岁的李坚对本书作者说:盖子揭开得早,死人就少一些,安徽盖子揭得晚,死人就多,四川盖子一直没有揭开,死人就更多了。
3,欺骗肚皮
在粮食极度短缺的情况下,安徽省各地采取了欺骗肚子法。一种办法是让同样的粮食多出饭,营养价值降低了,但肚子可以显得更饱。
  改进做饭的办法,同量的粮食多出饭。粮食严重不足,不少食堂创造了“先进的”做饭方法,1960年1月26日,中共蚌埠市委节约粮食领导小组发文推广。文件说:“这些先进的方法大大提高了出饭率,最高达到一斤米出饭8斤,山芋干出饭达四斤四两,都较原来的出饭率提高了二三倍。”对此事“必须政治挂帅,加强思想教育,对各种右倾思想应给予坚决的反对和批判”。这个文件介绍的方法如下:
净米饭先进制作方法:
高温双蒸法。每碗放米1.25两,再兑入开水5两,然后将碗放入盛有开水的锅内,用大火蒸到九成熟时,再兑入开水4两复蒸,前后约60分钟即成。每斤米可出饭8斤。
一炒三蒸法。先将米入锅炒10分钟,再用开水浸泡10分钟,泡透后再将水除去,入锅干蒸20分钟,再盛出摊凉后加水(每斤米放4斤7两水)复蒸10分钟后,再盛出凉干(10分钟),最后加水再蒸。每斤米可出6斤饭。
浸泡双蒸法。先把米用开水浸泡半小时,连同盛米器具放入盛有开水的锅内蒸,半小时后拿出摊凉(约10分钟),每斤米再加水4斤6两,再蒸40分钟,每斤米可出饭6斤2两。
双蒸法。每碗放米1.25两,参水6.6两,放在开水锅内蒸煮,30分钟后每碗再加水2.5两,复蒸20分钟后,每斤米可出饭7斤半。
泡米复蒸法。先把米用水泡10分钟,水除去摊凉以后,将米放入锅内蒸20分钟,再拿出摊凉并再进行复蒸即成。每斤米可出饭6斤半。
蒸煮法。先用热水将米浸泡20分钟后,入锅煮,到米涨开时捞出复用笼蒸,每斤米可出饭5斤4两。
干、湿双蒸法。将米干蒸后,以1.7两米兑2.6两水的比例,加水复蒸,每斤米可出饭5斤6两。
山芋丁饭先进制作方法:
双泡双蒸法。先将山芋丁用水泡2小时再蒸,蒸后1小时取出,用凉水浸泡后,再放入笼内兑水复蒸,每斤可出饭4斤4两。
浸软复蒸法。先用温水洗淘山芋干,待浸软后,入锅干蒸,蒸熟取出摊凉,10分钟后再加水(每斤山芋加水1斤1两)复蒸,一个半小时后成饭,一斤山芋丁可出饭4斤4两。
山芋面饭先进制作方法:
炒烫法。先将山芋面干炒,炒后用开水烫,山芋面凉透后用水拌合,制成馒头,入笼蒸后,每斤山芋面可出饭4斤4两。
发酵蒸馍法。将山芋面进行发酵,制成山芋面包,一斤山芋面可蒸出馒头3斤。
小苏打拌制法。用混合面做饭时,先用水烫一烫后加小苏打拌合,做出馒头蒸熟。每斤可出山芋馒头4斤。
豆粉面制饭法。先将豆粉面炒熟,冷凉,用开水烫后,用温水拌合制成馒头蒸出,每斤面可出馒头4斤4两。
很明显,上述“先进”制作方法,并不能真正能增加食品的量,只是吸水多一些,膨胀得厉害些,而且反复蒸煮,破坏了营养。农民说,这是“欺骗肚皮的”的办法,但是,只要把肚皮装得满一些,农民还是愿意接受的。这种量不增多、营养下降,而显得很多的食品,今天可以作为减肥食品。因为它可以满足生理感官的需要,而不增加营养。
大力寻找代食品。上述“先进”的制作方法,还是需要粮食(包括山芋)的,到后来粮食完全没有了,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只好发动群众寻找代食品。大搞代食品是中共中央的号召,当时的各级党报也大力宣传某些代食品的营养如何丰富。
1960年,安徽省全省各地都大量采集代食品。以蚌埠为例,1960年11月29日,市委第一书记程光华在全市小秋收会议上作了《全民动手,大办代食品》的专题报告。他指出,“搞好以代食品为中心的小秋收运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是我们过好生活搞好生产的一个关键性措施,我们必须在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把大搞代食品的小秋收运动推向新的高潮。”1961年3月26日,中共蚌埠市委以发出了《中共蚌埠市委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中共蚌埠市委文件 [61]52号),文件一开头就指出,“自今年春季以来,我市出现了一个群众性的采集野菜的高潮。”报告进一步强调野菜的好处,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抓住清明前后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掀起一个采集野菜的新高潮。
1960年11月29日,蚌埠市委第一书记程光华在发动群众采集代食品的报告中,列出了以下代食品的营养价值:
表4-3 一些代食品的营养价值

品种(公斤) 蛋白质(克) 脂肪(克) 碳水化合物(克) 热量(卡)
玉米芯(粗粉) 66 25 68 812
红芋叶(粗粉) 185 58 128 1900
红芋藤(粗粉) 168 59 116 1785
红芋茆(粗粉) 90 70 113 2273
黄豆荚(粗粉) 100 47 113 1356
榆树叶(干粉) 185 47 101 1663
桑树叶(干粉) 163 92 40 1853
化生桔(粗粉) 122 32 91 1221
红芋叶(淀粉) 92 66 294 2260
红芋藤(淀粉) 101 49 470 2727
黄豆荚(淀粉) 103 27 394 2227
资料来源:程光华:《全民动手,大办代食品》,1960年11月29日。
  上述的代食品是与庄稼有关的,或一般荒年吃的榆树叶、桑树叶之类。几个月之后,这些代食品吃光了,就把一般荒年不吃的野草当代食品了。1961年3月26日,中共蚌埠市委发出的《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中,列出了这些代食品的营养。
表4-4 每1市斤各种代食品的营养成份

代食品名称 脂肪(克) 蛋白质(克) 糖分(克) 热量(卡)
地豆子 3.75 27.9 32.4 275
猪牙菜 1.5 17.9 2.5 95.5
荠菜 0.5 36 35 288.5
香荠菜 1.5 24.9 22.5 203
豆瓣菜 1.75 23.8 19.6 180
芙莉苗根 1.25 12.4 95.7 443.5
拉拉藤 1 21.9 24.6 195
野辣菜 4.25 18.6 17.9 157
蒿兰菜 1.75 18 27.3 197
草鞋底 1 20.6 16 155
双叶苗 2 23.2 35.5 253
剪子股 2.45 22.6 13.9 168
面条菜 1.15 25.7 19.5 191
羊蹄棵 0.2 31.1 20.7 209
资料来源:中共蚌埠市委:《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1961年3月26日。
蚌埠市留下来的上述两个文件中,都提到一个月有数十万人次上山、下田采集代食品。然而,野菜、树皮也是有限的。不出多久,树皮没有了,野菜也没有了,代食品也很难采集了,人们只好坐以待毙了。
我在凤阳看到一份文件:《中共凤阳县委通知(1960.10.1)》,粮菜混吃,是节约粮食、保证吃饱吃好的一个重要方法,在大抓蔬菜生产、大种萝卜的同时,还应大搞各种代食品,以弥补当前蔬菜之不足。每亩约计可采集豆叶100 ─150斤。采后用水煮八成熟,手揉、挤出绿水,变成豆叶块,煎、炒、熬菜或兑粮食做饭都可以。   
4,“救命田”救了农民
挽救危局最有效的办法是从共产主义倒退回来。1958年各地搞“一大二公”,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是乐观其成的。“一大二公”引起的“五风”造成了很大破坏,中共中央才被迫退回来,强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三级是指公社、大队、生产队,即人民公社的财产由这三级共同所有,而生产队是基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对遏制“共产风”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还没有改变“上工一条龙,干活大咚呼隆,出勤不出力,记的一样工”的状况。生产仍然上不去。
安徽的责任田酝酿于1960年秋,试点于1960年底,形成于1961年春,结束于1962年底。对于安徽的责任田,毛泽东态度暧昧,他前后四次表态值得玩味。
1960年8月28日,曾希圣提出了在生产队下划份三个组,分别包产:一组包口粮,一组包饲料,一组包商品粮。10月,他进一步提出:“生产队下面均设生产组,避免生产大呼隆。”这年10月,曾希圣接替舒同,兼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11月,安徽省委贯彻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批示信》,曾希圣从山东赶回安徽,在会上他强调:“我们是三级半所有制,小组是半级所有,以加强生产责任制。包产仍实行双包制,小队向大队包产,小组向小队包产。”此后,这个办法在安徽省得到全面推广。但以生产小组为单位还是没改变“干活大呼隆,分配大锅饭”的问题,只不过是“大锅”变得小了一点。
1961年元旦后不久,安徽省委派副省长张祚荫和郑锐到山东向曾希圣汇报情况。曾希圣听完汇报后向他们讲了几件事:第一,关于恢复农村经济问题,他说可以走包产到户的路子,并说已给黄岩同志打过电话,请他亲自去金寨县搞包产到户的试点。第二,已经向毛主席请示,农村食堂制度不成功,要取消,让社员一家一户自己做饭吃。第三,安徽也出了大问题,主要责任在他,他向毛主席请示,拟不再担任山东省委书记,回安徽纠正自己的错误,把安徽生产搞起来。
看来,曾希圣深知安徽问题的严重,他捂盖子的目的是想在外界知道安徽问题之前,自己把问题先解决掉,而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包产到户。
1961年2月,曾希圣从山东卸职回安徽,路经蚌埠时,在此地驻点的省委常委张祚荫向他谈了一件事:宿县褚兰公社苗光大队73岁的农民刘庆兰带着有肺病的儿子上山开荒,没有牛,没有犁,只靠一把锹,第二年收了粮食3300斤,除了口粮种子外,还卖给国家1800斤粮食,向公社交了60元钱。可见,包产到户不仅是农民的要求,而且的确能解决问题。
一回到合肥,他就提出“按劳动底分包耕地,按实产粮食记工分”的办法。“劳动底分”就是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如成年男子每天底分是10分,妇女为6分,少年为5分,是事先评出来的。按底分包地就是按劳动能力包地。这样,就把土地分包给劳动力了,只要上交承包的粮食就行了。曾希圣强调,这不是单干,因为土地和大型农具还是公有,包产得到的粮食还是统一分配(超产的归自己)。他强调“五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超产部分归自己),大农活和技术统一,用水管水统一,抗灾统一。尽管开始推广,但干部还是有顾虑,怕说是分田。1961年3月15日和16日,在中央召开的广州会议上,曾希圣向毛泽东汇报了这个作法。毛泽东回答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10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好事。”曾希圣立即叫秘书把毛主席的话电告诉省委,并说:已经通天了,可以搞。这样,安徽就全省搞起责任田来了。正在全面推广的时候,在广州会议上,毛泽东又让柯庆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华东局第一书记)转告曾希圣:责任田“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由于看到毛泽东态度和上次表态有所不同,3月20日,曾希圣又给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彭真、柯庆施写了一封信,比较详细地说明了责任田的作法和积极作用,也指出了这个办法的缺陷。信中说“我们的做法,并不是单纯接受部分群众的要求,而不顾可能发生的危险;而是吸取它的好处,又规定办法防止它的坏处。”毛泽东看信后没有表态。3月28日,曾希圣回到合肥,当晚召开省委常委会,简要传达广州会议,说:“这个办法(指责任田),现在看来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能够增产,我们就今年试验一年,如果实践证明是好的就继续搞,如果证明不好,就不搞了。”为了减少搞包产到户的阻力和猜疑,1961年4月27日中共安徽省委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了《安徽省试行包工包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中说:“我省试行包工包产责任制的办法是从3月6日开始的,到3月20日接到希圣同志由广州发来的电话后即行停止。总计个省试行这个办法的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39.2%。”这里说的广州来电后“即行停止”应当是一种谨慎的试探。因为毛泽东在广州说了“如果证明不好,就不搞了。”实际上此时并没有停止。为了消除中央的疑虑,这个报告对外面的批评作了解释:“在试行中,有些地方由于宣传工作做得不深不透,以致有少数群众把这个办法误解为包产到户,甚到误解为分田,也有的希望多吃超产粮,故意把它说成包产到户写信给工厂做工和给部队服役的亲属回家生产。实际上,这个办法不是包产到户,更不是分田,这和六十条中所说的’实行严格的田间管理责任制’,’有的责任到组,有的责任到人’,是完全一致的。”1961年7月,曾希圣又一次在蚌埠向毛泽东汇报了责任田的问题。毛泽东回答说:“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曾希圣立即向省委常委和地市委书记传达了毛主席的指示,部署继续推广责任田。到10月中旬推广面达84.4%。
责任田的效果很好。全省大部分地区一年就消灭了荒地(1959-1960年,因人口大量死亡土地也大量抛荒)。牲畜农具很快增加(1958-1960年农具大量破坏,牲畜大量死亡)。1961年10月份36个县的典型调查,实行责任田的36个生产队,粮食平均亩产比上一年增产38.9%。粮食多了起来,交了公粮以后基本能够吃饱。因此,农民称责任田为“救命田”。为了吃饱,第一年种的主要是红薯。当时不少河南人到淮北来捡地里没挖净的红薯。
在形势刚有好转的时候,毛泽东对责任田的态度发生了变。1961年12月,毛泽东在江苏无锡把曾希圣找去,用商量的口吻说:“生产开始恢复了,是否把这个办法(指责任田)变回来。”曾希圣回答说:“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还让群众搞一段时间。”当时毛泽东没有表态。1962年继续推行责任田。但是,为了怕人家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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