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9日星期二

墓 碑(5-1)

第四章 安徽不安

20世纪90年代,我利用几次去安徽采访和开会,收集了一些安徽大饥荒年代的资料。2001年5月,我借在合肥讲学的机会,又花了七八天时间,专程到合肥、蚌埠、凤阳进一步查阅资料。从凤阳回来后,又得到了无为、亳州等地的资料,再加上对原中监委李坚老人的几次访谈,安徽情况就很清楚了。在这一章我先介绍几个县的情况,然后再介绍全省的情况。
一、说凤阳,道凤阳
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的“凤阳花鼓”反映安徽农民逃荒要饭的情况:
说凤阳,道凤阳,
凤阳本是好地方;
自从出了朱皇帝,
十年倒有九年荒。
大户人家卖牛羊,
小户人家卖儿郎;
奴家没有儿郎卖,
身背腰鼓走四方。
自从出了“毛皇帝”,风调雨顺也饥荒。大饥荒年代,凤阳农民连“身背腰鼓走四方”逃荒的自由也没有。
凤阳,位于安徽省东北部,地处淮河中游南岸。这里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故乡,在明朝开国功臣的91人当中,凤阳籍的就有41个。这里至今还留下朱元璋修建的中都皇城、皇陵和朱元璋少年当和尚的龙兴寺等古迹。站在中都皇城南门的残垣上北望,想到这块古老土地上的黎民百姓的累累苦难,使我感慨万端。
在800多页、120多万字的《凤阳县志》中,留下了凤阳历史上很多光辉的篇章,而对1959-1961年那场空前劫难只含糊地记下以下文字:
1960年2月15日 全县采集代食品906.8798万斤,其中有薯根、鸡爪菜、茅草根、掐不齐等。
1960年2月15日 据统计,1959年和1960年,全县农村外流人口11196人,占农村原有335698人的3.3%,发病人口102994人,占农村人口的30.7%,有孤老1580人,孤儿2280人。1960年粮食产量9507万斤,比1957年的22760万斤减少了13253万斤。
1961年8月4日,中共凤阳县委学习贯彻中央《十二条》和《农业六十条》的精神,在部、委、科、局负责人会议上,总结了凤阳两年来刮“五风”的失误和教训:1,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卖了过头粮。2,封锁消息,掩盖死人真相。3,是非不分,反右倾中错斗争了一些好人。4,界限不清,共产风一刮再刮。5,占用农村劳动力过多,削弱了农业战线。6,乱出主张,生产瞎指挥。7,任务要求过高、过急,劳逸失当。
这本县志是1999年出版的,离大饥荒年代已经40年,还是极力淡化那场大饥荒的情景,后人很难从中了解当年的历史悲剧。作为县志,不敢记录这个县发生的空前悲剧,本身就是悲剧。
1,凤阳的大跃进
在凤阳,大跃进实际是大灾难。对这场大灾难,历史资料中都有记载。
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1957年凤阳是个丰收年。实收产量为20624万斤。在一般情况下,1958年粮食计划定为2亿斤是比较合适的。县委却上报了8亿斤的指标。1958年实收为1.5000亿斤(《凤阳县志》数为1.64086亿斤),但县委估产为4亿斤。1959年,实际产量只有1.8亿斤左右(《凤阳县志》数1.06918亿斤),但又上报为4.0500亿斤。本来是连年减产,却上报连年增产。
表4-1 凤阳县1957 ─1963年粮食产量

产量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1962 1963
单产(公斤) 58 38 30 28 42 43 50
总产(吨) 113801 82043 53459 47534 65701 66449 62345
资料来源:《凤阳县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第178页。

高指标、高估产的结果是高征购。1958年产粮82043吨,即1.64086亿斤,国家征购了7102万斤,即拿走了43.28%。由于留下的粮要扣除工业用粮、非农业人口供应粮、种子和饲料,剩下才是农民的口粮,所以,通常国家拿走了30%就显得紧张。现在拿走40%以上就更紧张了1959年全县粮食实际产量仅1.06918亿斤,却征购了5974万斤,国家拿走了54.49%。板桥乡淮东社1959年1月份调查,全社240户、1172人,缺粮断炊的有184户、892人。大溪河乡断炊的很多,并有吃青苗现象发生。凤阳县委书记处书记赵玉书说:“1959年冬到1960年春,据不完全统计,外流人口10529人,肿病达3万人,非正常死亡现象普遍布严重。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原有利于163人,非正常死亡率558人,占30%;刘府公社双山大队官帝村原有577人,死亡104人,占18%;太山大队曹端村原有435人,死亡38人,占8.7%。”
在农民吃不上饭的情况下,还要完成高征购任务,只能施加强大的政治压力,进行横征暴敛。1959年冬到1960年春,县、公社、大队层层开会逼交征购粮食任务。县委要求各公社一天三报:早上报粮食入库计划,中午报粮食入库情况,夜里报入库实绩数字。每天晚上对入库多的社队进行表扬,对入库少的社队严厉批评。一级一级地向下施加压力,压力一级一级地放大。1960年春节期间,板桥公社党委副书记兼江山大队党总支书记邓某,在县委的压力下,在安子集召开80多名干部的征购会议,要求各生产队交出粮食。谁说没有粮食就打谁。张信成、狄为朝等10人被打。会后,这些干部就分头到农民家中搜粮食。1960年午季(即收小麦的季节),小溪河公社党委布置统一行动,搜查粮食,被搜查的有8046户,占总户数的73.4%。长塘大队只有一家没有被搜查。山河大队组织一个17人的“挖粮潜力专业队”,人手一棍,到各家东捣西戳,翻箱倒柜,发现社员王坤锅里有烙饼,便一涌而上,开锅吃光。
“共产风”一刮再刮,刮地三尺。“共产风”开始是1958年秋颳起来的,引起了混乱,1958年秋、冬,中共中央采取了一些纠正措施想刹住“共产风”,但怎么刹也刹不往。这股风从上面层层往下颳,一级大一级,一阵紧一阵。到1960年春天又形成第二次高潮。在1961年初的五级干部会上,县委书记赵玉书检查说:“上级虽然下令刹共产风,但没有刹住,原因在县委的指导思想特别是我的指导思想上。我们总是想快点向高一级的所有制过渡,我们曾计划把全县14个公社分三批向基本上公社所有制过渡。我们总是希望社有经济发展快一些,供给制尽可能早一些,公共积累尽可能多一些。”公社为了发展社有经济(当时认为公社所有制比生产队所有制更接近共产主义),大量集中生产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生产大队也以“个人服从集体”、“小集体服从大集体”的名义,把生产小队和社员的财产集中起来。山河大队实行“五集中”:猪集中,把小队和社员的猪集中起来办“万头养猪场”;鸡集中,规定每户或每个劳动力交2只鸡,兴办“万鸡山”,并规定每户只准养鸡3只;鸭子集中,大队在一个早晨趁人不备,统一行动,把鸭子集中到大队集中饲养;厕所集中,扒掉社员的私人小厕所,一个庄建一个大厕所;山芋种子集中,把社员已经育好的山芋种子集中起来。这些集中起来的猪、家禽大部分死掉,集中起来的山芋种子也烂了。山药、毛芋、生姜是凤阳小溪河地区的经济价值高、产量大的特产,过去是家庭种植。干部认为这种生产方式不符合共产主义原则,不让社员种植,出了苗也拔掉。有的地方提出“三年见苗要犯法”的说法。
为了尽早地进入共产主义,自1958年以来,搞了很多“大办”,如: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大办土铁路,大办文教卫生事业,大办土化肥等等。这些大办所需要的资金、物资、劳动力都是通过“一平二调”(即平均主义,无偿调拨)的办法,剥夺生产队、剥夺农民而得到的。
“共产风”颳的范围很广,从社队集体的土地、劳动力、畜力、农具、资金、粮食、以及社员家庭的生活用品,如家禽、家畜、房屋、树木、家具等。扒社员的房屋,捉社员的家禽,砍社员的树木,收社员自留地和自留地里的庄稼。有的地方把社员自留地里的南瓜苗拔出来栽到集休的地里,结果全部死光。强占房屋,逼人搬家,不搬就强行把东西扔到外面。强行收走各家做饭的锅,甚至当着社员的面把锅砸烂了,老人要求留下一口锅烧水也不行。大通桥大队为了办农场,乘社员下地生产之机,将大通桥东头一个小庄子社员家的东西全部抛了出来,房屋由大队占领。社员无家可归,痛哭流涕。
为了给“共产风”造声势,到处树牌坊,扎“跃进门”,在屋顶上、田埂上、山头上,路边上,到处都写上大标语,形成了一个很快就要进入共产主义的热烈气氛。
公社以建设共产主义新村的名义,强行拆掉社员的房子。小溪河公社由于拆房并庄,有7个大队的25个村庄无人居住。石马大队大郢生产队将5个村庄并成1个,男、女、老、少分四处居住。乔山大队31个村庄,1960年6月,总支书记梅某强迫群众在半天之内并成6个庄子,拆掉房子300多间,党员不干开除党籍,团员不干开除团籍,社员不干不给饭吃。说是建新村,实际上旧房子拆了新房子没有建,社员无家可归,100多人被迫集中居住,有14户40人住在3间通连的房子里,晚上大门上锁,民兵持棍把门,尿尿拉屎都在一起。
1958年底全县共有房子224143间,两年来共拆掉、倒塌39555间(其中倒塌25266间,拆掉13400间),占17.7%。全县有29个村庄的房屋拆光、倒光。在小庄并大庄时,社员像躲避日本鬼子一样,造成田地荒芜,草苗丛生,群众流离失所,大伯子和弟媳妇同住一室,连撒尿都听得到。有的妇女只要一提并庄子的事就哭。
荒唐的瞎指挥。在生产上追求形式,不求实效。要求红旗插满田间,一边干活,一边唱歌,一边喊口号。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把大部分人力、畜力、肥料,都调到公路铁路两旁,调到社与社、县与县的交界处,做出样子,而里面却是大片土地抛荒。全县只有耕地141.2万亩,1960年春夏种上报播种面积184.8万亩,超过了耕地总面积40多万亩。
农民一早起来不知道当天要干什么,连生产队长也不知道当天要干什么。生产指挥权和调度权高度集中,由公社甚至县里统一指挥,公社或县领导人像战争年代指挥淮海战役一样,组织“大兵团作战”。小溪河公社13个大队,1960年春季以来,参加大兵团作战的有86个小队、284个小组、3395个劳力。从“开秧门”起连续40天,有的持续达3个月之久。有的大队,犁田搞大兵团作战,收麦子搞大兵团作战,栽秧搞大兵团作战,甚至连铲草皮也都搞大兵团作战。大兵团作战打破了生产队、生产小队和生产小组的界限,取消了评工记分、按劳分配、劳动定额和生产责任制。新华大队900个劳力,参加“大呼隆”劳动的就有700人。有一天,代圩生产队干部带领100多个社员,抬着2000多把秧,到大韩家庄插秧,因地未整好,就又抬到刘园,刘园也毫无准备,又抬到前庙。到了前庙,天色已黑,无法栽秧。一天行程12里,空跑4个庄,棵苗未栽,秧苗全部死光。劳力大量乱调,东调西,西调东,乱成一团。
在凤阳,瞎指挥到了荒唐的地步。违背农时,不按节令种植,有些地方出现了春节种玉米、清明栽水稻、三月种麦子、立秋栽烟叶的离奇事情。这是因为,虽然农时错过了,但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还没有撤消,虽然违了农时,但计划还是完成了,向上级也好交待了。为了完成县委定的70万亩水稻的任务,有些地方把没有水源的旱地也改成了水田,甚至犁掉已经长得不错的旱粮栽水稻。门台公社宏光大队本来不适合种水稻,上级强令“旱改水”。1958年旱改水1600亩,平均亩产50多斤;1959年旱改水850亩,平均亩产31斤;1960年旱改水900亩,平均亩产只有2-3斤。为了种水稻,本地无水下秧,派了48个人、25条耕牛运了3万斤稻种到60里外的总铺公社去泡种育秧,干了29天,连种子也丢了。第4生产队有500亩黄豆,已有半尺高,大队硬叫犁掉改种山芋,社员不愿意,还是犁掉了480亩。结果每亩只收300斤山芋,而剩下的20亩黄豆每亩产200多斤。还是门台公社宏光大队,1960年春,麦子一版金黄,正当收割之际,却被调出500多个劳动力去黄湾支援。行程两天,到那里安了一天家,找工具一天,口粮没运到饿着睡了一天,回来又走了两天,花了8天时间,只干了半天活。结果,自己的麦子遇上了雨,损失很大。
这样荒唐的事还有很多:小溪河公社乔山大队8亩大麦已经盘根,干部硬叫犁掉,种豌豆,每亩下种200斤,一粒未收。这个大队的涧西生产队,春天撒播花生80亩,用种1200斤,秋天只收三斤半。新田大队秦塘小队1960年3月种麦子7亩,采取拔苗助长的办法,每亩施化肥100斤,不仅烧死麦子,连草也不生。光明大队的驻点干部,竟布置下雨天割麦 ,晴天栽秧。长塘大队为了扩大面积,竟把3万多斤稻种撒在花园湖一尺多深的水里,还强迫社员在水田栽烟250亩,片叶未收。万保大队张庄生产队干部,大雨刚过,就叫社员在满田是水的稻田里栽烟32亩;石马大队在水里播黄豆120亩,颗粒无收。李武大队社员钟万祥每亩下麦种25斤,大队却说下种少了,叫犁掉重种。新华大队把全部土地划成三个作业区,规定作业区的其他作物一律废除,仅1960年一次就犁掉已种上的庄稼近千亩。小溪河大队街西小队,田里麦子未运完,劳力就被调去抗旱栽烟叶,结果因苗小天旱,栽的全部死光,地里的麦子也损失7000多斤。
县委要求密植,密到不合理的程度。提出“四个不种”:不“条播”不种,下不足多少种子不种,不施多少肥不种,不“畦田化”不种。在农业上还要搞很多“化”,如车水风力化,运输车子化,车子轴承化。结果一化不化,劳民伤财。
刘府公社下令一律批旱秧,不能打水秧。刘府大队生产队长汪贵珍因地制宜打了一亩半旱秧,公社王书记知道了,开会斗争汪贵珍。汪辩解说:“我电因地制宜,为了多打粮食。”王书记说:“听党的话,就应该打水秧,一粒不收也是好干部;不听党的话,打多少粮食也是坏干部。”结果撤了汪的职。
由于全县统一指挥,不断地有“中心任务”。每一个中心任务来了以后,就要动员社员不分昼夜“突击苦战”,在工地“安营扎寨”。要求社员“雨天当晴天,黑夜当白天”、“大雨小干,小雨中干,不雨大干”,不少妇女因饥饿和劳累过度,患了闭经、子宫下垂等疾病。长期饥饿和过度劳累,造成了大量的非正常死亡。
大量抽调农业劳动力,削弱了农业生产。凤阳从1959年11月10日到1960年5月8日,全县农村劳动力投入水利建设的每天就有3万到5万人,最高时达7万人,占当时劳动力总数的63%。此外,还常年修土铁路的劳动力3700多人,修公路的2000多人。县委计划1959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比1958年增长14倍,工业职工从1957年的924人增加到1961年的8724人。还抽调了25000多农民搞工业。秋种没结束就动员农民上工地,第二年春耕大生产已经开始,还不让农民回来。留下来搞农业的全是妇女和小孩。
大办钢铁运动最高峰时,共有63000多人赴钢铁前线。县委的总结报告说:全县“建成平炉3000余座,1立方米高炉875座,1.5立方米高炉163座,6.5立方米洋高炉2座,冲天炉18座,红炉129座,炼钢炉3290座之多。现在临淮、门台两地的钢铁基地已初具规模。”
2,三年饿死九万人
凤阳,一个不到40万人的县,在三年大饥荒期间,饿死9万人,饿死人口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根据新修《凤阳县志》,1961年全县人口比1957年净减少了89113人,减少的人数相当于1957年总人口的23.41%。全县人口直到10年以后的1967年才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即全县人口为38万人。如果按1952年到1957年人口平均增长率2.44%计算,1961后全县应有人口419315人,照这样计算,1961年比应有的人口少了127353人,这个数字包括非正常死亡和应当出生却没有出生的人口。如果考虑外流人口,死亡人数会小一些。
以上说的是全县总人口,若单看农村人口,情况更为严重。根据《凤阳县志》同一资料,1961年农村人口比1957年减少了89125人,相当于1957年总人口的26.56%,即减少了四分之一以上。值得注意的是,直到1967年,即10年以后,人口才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如果考虑人口自然增长因素,人口减少远远高出26.56%。在这期间有人口外流逃荒,但同时又接收了蚌埠等城市下放的城市人口。外流和城市下放人口相抵,净外流人口一万多人。
中国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郭书田说:“根据我们80年代初考察的安徽省凤阳等县的情况,当时饿死的人大约占全县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有的公社每三个人就有一个饿死。按郭书田四分之一的估计,以1957年380711为基数,则饿死95178人。这和陈振亚说的1959-1960年两年饿死60245人大体相符。新华社记者张万舒写道:“1960年虽然风调雨顺,一派好年景,由于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田园荒芜,大批人口外逃死亡。据定(远)凤(阳)嘉(山)三县1961年的统计,共少了四十多万人。”凤阳沁岗村,“全村34户,175口人,逃的逃,死的死,剩下了10户,39人。”
据原安徽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凤阳工作组组长陈振亚1961年2月1日的《关于凤阳问题的报告》,1959年和1960两年,共饿死60245人, 占农村人口的17.7%。其中,武店公社,原有53759人,饿死14285人 ,占26.6%,这个公社半井大队原有4100人,饿去1627人,占39.7%,大庙公社夏黄庄原有70人,死亡48人,占68.6%。全县死绝8404户,占总户数的3.4%。死、跑而空的村庄27个。武店公社凤淮大队李嘴庄20户,死绝4户。小溪河公社饿死14072人,占26.9%。宋集公社原有4743人,饿死 1139人,占24.2%。大庙公社夏黄庄原有70人,饿死48人,占68.6%。全县死绝的有2404户,占总户数 的3.4%。饿死和外跑而空无一人的村庄27个。小溪河公社曾有21个村庄饿死和外跑而空无一人。县实验小学校长王焕业家中12口人全部死光,曹店公社和平大队北山下小队社员曹宜乐家34口人,死去30人。小溪河公社长塘大队赵庄子张玉璞的父亲,死后两天还抱着未死的女儿。有的人家两口子一夜同时死在一张床上。有的地方人死了没有抬埋。由于人口大量死亡,出现很多孤老与孤儿。
时间已经过去了40多年,现在很难了解当年死人的具体情况,只能从档案中了解过去。1961年1月,凤阳县召开了五级干部会,目的是纠正“五风”,会上发动参加者“大鸣大放”,揭露问题。会议由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振亚主持,开得严肃紧张,会上发言的有90%以上是家里死了人的,一边说,一边痛哭流泪。现摘录1961年1月《中共凤阳县委五级干部扩大会议简报》如下:
总铺公社鹿塘大队张洼小队社员代表王庭华质问副县长宋兆银说:“58年你带我们去官沟水库去挖干渠,饭都不给吃,还叫五天五夜不睡觉,哪个能吃得消?去年,我们村饿死了一二百人,县长你知道吗?”
总铺公社国光大队社员代表说:“县委官僚主义太严重了,死了人不敢反映,我们庄300多人就死了87个,说起来真痛心哪!”
殷涧公社凤阳山大队占家小队支部书记武善兰说:“60年春天,县委给群众吃的山芋干,由于已经变质,苦味难闻,群众说是吃汤药。结果加剧了浮肿病,4月份仅10天时间就死了27人。”
武店公社党委书记万德元说:“59年在武店开烤烟现场会,县委明知道没有这么多烟叶,硬说有。县委书记处书记董安春让一个驮子的烟分三个驴了驮,显得烟卖得多。他还布置,对饿得脸色不好的社员要看紧,不让他们上街,免得让外面知道。饿死的人要埋3尺,上面还要种上庄稼。”
武店公社山王大队代表李金明说:“1959年我们收35000斤粮食,叫征购58000斤,结果我们交33000斤,社员只吃2000斤。真的没有粮食了,群众吃麻叶子,什么都吃光了,我向董安春汇报:我们没有吃的了。他说我带头闹粮,要开除我的党籍。结果我们280人,死后还剩170 人。我家5口人,死掉4个,就剩下我自己,你叫哪个不痛心!”
武店公社全心大队代表说:“1959年秋,一点吃的也没有,天天死人,他(董安春)到我们那检查工作,还向干部说:目前是大好形势。我们队原有2500多人,现在只剩1300多人,死那么多,我们向董安春汇报,他还说我们玩花样。我们带他去看死人 ,他说:‘人要不死,天底下还装不下呢!’”
曹店公社和平大队社员代表王夕周说;“这两年尽说鬼话,以上压下。58年谁讲真话就揪谁。这两年死了这么多人,就是以小报大的结果。报的都是千斤田、万斤田,这颳的是鬼头风,颳一年人都死光蛋了。我们那里北山下有一户叫曹玉乐的,一家34口人,就死了30人,只剩下4人。曹泽祥死了没人埋,耳朵被老鼠吃掉了。”
黄湾公社荷花大队生产组长杨大松说:“59年我们队实际只有2000斤粮食,大队干部周友香硬叫我们报10000斤,我说没有这么多,就说我思想右倾,批我两天。结果,我们庄子原来582人,死了80多人。”张湾小队支部书记崔厚军补充说:“大队书记周友香不准白天埋死人,说影响不好。有一次,黄德良替人家抬了一个死人,就批斗他两天。”
板桥公社江山大队总支书记王焕业说:“60年春天,工作组钱轩家里死了11口人。开始死人时家里来人送信,他摇摇手,不让讲,带几个钱回去处理就算了。最后只剩3个人,实在没办法了,就请示领导把3个孩子户口粮油关系迁到机关来。请示再请示,到批准时,3个孩了也饿死了。他因此精神失常。”
板桥工作组张玉朴说:“张牙庄原来42个劳动力,现在很少了。我母亲死了,老百姓吃代食品屙不出屎,屎带血,用草棍捅。我回单位向检察长反映,说我反三大万岁,诬蔑人民公社,斗我三天,写了6份检查。要不是徐部长,就把我划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了。1960年春天,我家5口人都死了,我就带出一个小孩来。死了哪敢讲,就说病死了算了,只好睁眼倒瞎霉。”
被毛主席表扬过的合作化带头人陈学梦在会上发言说:“今年(1960)春天,生活困难,顿顿饭都不离草。王家湖有37户人家,大人大部分都死光了,现在每户只有一个少老子无娘的孤儿。小孩子们看到我说:老主任,我们家大人都见不到你了,就剩下我一个人看看你,多痛心,多凄惨哪!”
考城大队代表王家凤说:“我家20口人,去年(1960)死掉10口。我的4岁的小孩有一天对他娘说:‘把我送走吧,再过几天我就要饿死了!’”
府城公社红旗大队生产组长陈守先说:“60年春天,光蔡庄一个地方就死80多人。当地干部还组织一个送病专业队,专门抬人。”武店公社今天在会上发言13人,就有4个伤心痛哭。考城大队社员代表王家来说:“我们大队原有5000人,现在只3200人。日本鬼子来我们也没有死这么多人。日本鬼子来我们还可以跑呢,今年我们往哪里都跑不掉,到处有劝阻站,就算跑出去了,没有粮票,到哪里也没饭吃,只能活活在家受死了。我家6口人,死掉4口,还有两口人。我是最后一个喂牛的,快要接上夏收,才没有死,12个喂牛的人都死了。”讲着,讲着,就哭起来了。
武店公社光明大队姚营生产队社员代表姚继山说:“党和毛主席的政策好,就是凤阳县委不好。58年秋种每亩地下种四五十斤,甚至几百斤,结果搞的不能收。59年没有粮食硬叫报,没有办法就报空。说这里有几千斤,那里还有几千斤。报过不算还要兑现,朝屌上兑!我们光明原有1630多人,死了800多人。姚正会家饿急了扒死小孩吃。人心都是肉做的,眼泪往肚里流。这都是县委一手造成的,破坏党和毛主席的名誉。”
殷涧公社社员代表发言指出他那里饥荒的严重情况,殷山生产队,原来有217人,一冬春就死了95人,小殷家一个庄子39人就死了22人,夏黄小组原来70多人,死了48人。
曹店公社中心大队上宋小队耿沈小组社员代表耿*说:“今春上(指1960年)上宋小组劳动力死得太多了,没有人埋,从我们耿沈抽人去埋。我们埋了半天只埋5人。这么惨的事由谁负责呀?我看主要是县委。” 府城公社社员代表洪冠群说:“金传之因偷几只山羊,队长葛**不给饭吃,全家四口人被活活饿死。”杨学群(小队书记)说:“马玉新生病还叫犁田,跟不上犁说是装病,结果被绑打,扣饭致死。她死在家里没人知道,小孩还趴在身上吃奶,三天没吃着也饿死了。”
板桥公社江山大队社员代表宫学仁说;“我们宫李家80户不到,就死掉59人,牛、驴死光了,房屋倒塌50多间,全队1400多亩田,去年就荒掉1000亩。干部还像活阎王一样,排着队打社员,哪有百姓过的日子!” 山河大队1958年有5536人,现在只有2970人,其中死亡1558人,占总人口的28.1%;劳力下降1375个,占整半劳力的48.8%。
武店公社凤龙大队生产组长唐秀棋说:“60年我们那里死人很多,小唐家死了一半,门西、武庄两地,一家一家全死光了。现在我们那里犁田的都是小孩。”
与会代表还揭露了大量惨无人道的事实。大溪河大队郑山生产队社员常介翠的母亲有病(饿病),找生产组长花某要点面给母亲吃,花说:“还给她饭吃?都快要死了。还不如趁犁田人中午没回来给她埋了算了。”常不同意,花说:“你不同意就死在家里,埋在家里。”常没办法,只好把没断气的母亲埋掉。
一些地区规定死人后“四不准”:一不准浅埋,要深埋三尺,上面种上庄稼;二不准哭;三不准埋在路旁;四不准戴孝。更恶劣的是黄湾公社张湾小队规定死了人不仅不准戴白布,还叫人披红!
由于死人太多,留下了大量的孤儿。据不完全统计,1961年底全县孤儿2389人,其中男1493人,女906人。以年龄分:1-3岁48人,4-6岁296人,7-9岁798人,10-15岁124人。孤儿已收容247人,未收容1964人。孤老1527人,其中男658人,女869人。按年龄分:60 -65岁910人,66 -70岁359人,70岁以上258人。孤老已收容258人,未收容1269人。1962年全县有孤儿3304人。其中:公社收养702人,大队收养704人,群众代养908人,单独生活990人。有在大人死了,小孩子没有死,睡在死人怀里一两天。
从1959件到1960年,全县发现了不少人吃人的事件,有记载的就有63起。大庙公社五一大队陈章英和她的丈夫赵夕珍,将亲生的8岁男孩小青勒死煮着吃了。武店公社中拌井大队王兰英不仅拾死人来家吃,还把人肉冒充猪肉卖掉二斤。
武店、曹店等地反映人吃人的事件多起。**棋说:“有一天晚上我开会回来,看到唐永丁家劈人骨头,放在锅里煮,吃人肉,唐永丁自己端一瓢在门口吃,他说,我已经吃掉几个了。现在庄上的孩子都喊唐永丁是毛猴子。”
1961年8月9日晚,拖拉机站王站长在科局长整风会议上的发言说:“1959年我在板桥公社浙塘大队整社,汇报人死问题时不敢说是因缺粮,就说是因卫生工作没搞好。一个妇女吃死小孩,向季文祥(副县长)汇报后,季派工作队夜里把这个妇前女捆起来送到公安局,说她破坏社会主义。.....从板桥回来看到一个坟堆上有六七具尸体。”
考城大队王家凤说:“西泉发现人吃人了,张正九汇报给董安春,他不让汇报,还叫查,说,吃人的人是坏人。”
对人吃人的现象,县委书记赵玉书不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还怕暴露真相,一律当作“政治破坏案件”,指使公安局进行密捕,关死为算,以此断口灭踪。全县密捕63人,关死33人。
不过,中国农村有一种传统,认为人肉是不能吃的。有人说吃了人肉的人活不长,也有人说吃了人肉会生病。所以,吃人还是个别现象,多数人宁可饿死也不吃人肉。即使是个别现象,由于中国人口多,从总的数字上看,吃人的情况也是很多的。
农民明明是饿死了,还不能说是因饥饿而死的。县委领导人赵玉书和董安春到武店公社考城大队检查浮肿病情况,问医师王善良:“为什么浮肿病总是治不好,少什么药?”王医生回答说:“少一味粮食!”赵、董二人立即决定,将王医生交大会批斗后逮捕。
农民大量死亡,而各级干部却向上级向外面封锁消息,隐瞒情况。1960年端阳节,殷涧公社党委书记张少柏在临准化名“石求明”上书党中央、毛主席:“我打跑了个人得失念头,确立以党和人民得失为重,才下决心反映去冬今春人口大量死亡的情况。...据我知道的三个公社的4个庄子的人口死亡是极其惊人的。一个死亡5%,一个死亡率1%强,一个占15%,一个占20%多。....在死人最严重的时候,有的村子一天死亡5-6人。有的村子几乎无人了,跑的跑,死的死。我亲眼看到住在我们临淮关上的招收起来的被大人丢弃的儿童约有三、四百人,已死了的有100名左右。”结果,张少柏一度受到迫害。
1960年春天,蚌埠市副市长马骞听到家乡(小溪河公社新四大队)人口大量外流和死亡,即从蚌埠市支援豆渣1万斤,运到临淮关,通知家乡来运。结果遭到总支副书记杨云春、副县长缪坚的拒绝,阻止群众起运。而且缪坚还去信给地委检举了马骞,说马“思想右倾,有问题!”
1961年凤阳县委书记马维民在总结两年经验教训的三级干部会上的报告中说:“对死人的情况,我们大家基本是了解的,开始个别死人的时候,认为是个别情况,对上不讲,自己想办法解决了就算了。以后死的人多了,问题搞大了,就惊慌失措起来,对上更不敢讲了。死人明明是饿死的,而说成是年老死的,疾病死的,把非正常死亡说成是正常死亡。有些地方还不允许死者家属哭丧带孝,不准埋坟,对反映死人情况的来信加以扣压,甚至对来信者进行打击;有的干部因为如实向组织反映了死人的情况还挨了斗争。”“因为怕犯错误,怕受处分,怕摘掉乌纱帽,而不敢暴露真实情况;越不敢暴露,问题就发展越大;问题越大,就越不敢暴露。”
3,饿死农民,撑死干部
在1961年初的五级干部会上,与会者揭露,一方面社员大量饿死,一方面干部生活特殊化。1960年春弃婴很多,县委书记赵玉书责令下边不准收拾,如果收拾,谁收谁养。相反,赵家不见了一只老母鸡,他先后责令派出所长、公安局长查处,限期3天破案。群众说:赵家一只老母鸡,比街上丢弃的小孩还重要。赵家一年到头精米白面,鱼肉不断。县委书记杨某,1960年春天群众生活都那样困苦,他在总铺公社带着文工团整天吹打弹唱,花天酒地,打枪照相,借以取乐。大批农民饥饿而死,干部们却请客成风,大吃大喝。有一次,县委开会,有部分委员当场吃醉,开会胡说八道,会议无法进行。副县长兼小溪河公社党委书记缪某,下去检查工作带酒带肉带厨师。浙塘大队总支书记孙某,有一次大吃大喝时,一个病人要口鱼汤喝,非但不给,反打人一顿。县委工作组林兴甫说:“县委江一舟主任不但吃细粮,还不定量。不在食堂吃饭,用油炸锅巴吃。赵政委一家不吃粗粮。”赵政委就是县委书记赵某。武店工作组杨义全说:“县委生活特殊,东西都被他们吃了,吃细粮。这叫什么‘四同’?群众有肿病,买不到糖,商业局送给县委每人一包。病人为什么吃不上糖?都给他们吃了!”强华说:“武店现场会浪费很大。公共食堂没有饭吃,赵楼两天饿死13人,现场会还大吃大喝。炸油条,炸糖糕,水饺子,馒头,早晨12个菜,中午24个菜。喝的是金字酒。双营子庄上的浮肿病人,被锁在家里,怕外人看见。”总铺工作组贵(档案字迹不清)说:“59年冬60年春,在群众肿病死亡的时候,县委大请客,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吃鱼吃肉,水库经常送鱼来,都分给几个书记、常委,从来没有一个人给钱。招待所随便吃,县委每个月都吃几百斤粮食,这些粮食救济一个生产队,要少饿死多少人?”
当时凤阳社员中流传一句话:“一天吃一两,饿不死小队长;一天吃一钱,饿不死管理员。” “一两”、“一钱”指的是县里给社员的粮食定量。既然小队长和管理员饿不死,更大的官大吃大喝也就见怪不怪了。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从大队书记到小组干部和炊事员,几乎人人都多吃、偷吃、吃好。后来整社时初步统计,仅几个大队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1960年5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副县长兼公社党委书记缪某到山河大队检查工作,对食堂断炊、群众死亡不闻不问,竟与梅某等人在大赵小学吃肉喝酒。社员盛长英的弟弟看到了,支部书记端了一碗饭给他。缪竟把饭夺了下来,批评支部书记说:“你们是怎样教育社员的?”公社开了一个小吃部,专供公社几个干部吃喝。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石玉平一直单独起小灶,从1960年7月到11月,只在食堂吃过6顿饭,家里不少腊鱼腊肉。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某,代销店的鸡蛋、洋糖包供给他。他下去检查工作,总是大吃大喝。乔山大队书记梅某和会计梅某,以办“三八”农场为名,挑选全大队最漂亮的妇女8人,其中7人被他们奸污
4,政治高压,鱼肉百姓
上述的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风等其所以泛滥成灾,主要原因是通过政治运动,造成了强大的政治压力,消灭了不同意见。
政治高压从“大跃进”以前就开始。自1957年10月至1958年6月13日止,通过整社、鸣放、揭发检举,搜集整理了“地、富、反、坏”分子单人材料4196份。其中,经研究批捕1327人,管制1406人,斗争批判和监督生产1025人,不予处理的127人,尚未研究决定的313份。此外,通过侦察破案、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逮捕366人,内部肃反和搜捕外逃共捕45人,对国家机关、企业、学校清除出来的“反、坏”分子及城镇“反、坏”分子,集中劳教59人。综上,地富反坏分子受到各种打击的共4214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89%,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强。其中,依法逮捕1736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16 %,占全县人口总数的0.43%;依法管制1406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13%,占全县人口总数的0.35%。
如果说以上是对当时所谓“敌我矛盾”的打击,那以,从1958年开始,就重点打击“人民内部”的不同意见,在办人民公社过程中,全县共辩论和斗争722人,其中贫农96人,下中农58人,上中农438人,富农63人,地主32人,其他35人。1959年反右倾时(在农村称为以两条道路为纲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不同意见的打击更是变本加厉。一些说真话的人,一些对上述胡闹提出的人,被扣上了“反党”、“右倾”、“怀疑派”、“保守派”、“否定成绩”、“攻击三面红旗”等政治帽子,对这些人以开辩论会的名义进行批判斗争。县长赵从华由于对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有些看法,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反右倾斗争中,共排出有问题的党员和干部41人,其中右倾机会主义分子8人,严重右倾思想的10人,严重个人主义的8人,右派分子14人,坏分子1人。省级劳动模范陈学孟反映了一些真实情况,反对生产上的瞎指挥,被戴上了“资本主义”和“右倾思想”的帽子。而对那些有不同意见和因饥饿而偷吃的普通社员则是取捆、绑、吊、打、关等残酷手段。
在1961年以后的纠偏中,群众揭发出前两年违法乱纪的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有1920人,占干部总数的34%。被体罚的群众达28026人(包括扣饭的15001人),占农村人口的12.5%。因体罚扣饭致死的有441人,残伤383人。赵玉书曾在一次电话上布置说:“凡吃山芋种、油菜苗的,给我打!”杨某在总铺公社“蹲点”时,对完不成征购任务的大队干部不给饭吃。县委候补委员、原检察院院长陈某,亲手打人17名。1960年全县逮捕和拘留2078人,经过正式批准手续的只有300多人。在2078人当中,1076人是因饥饿偷吃的。由于关人过多, 牢房拥挤,死在牢里的就有382人。
以上是全县的数字,一面的情况更为严重。分工在小溪河公社的李某、板桥公社的季某、总铺公社的宋某等县委委员,私打手铐、私设公堂,擅自关押群众,成立劳改队。1959-1960年,武店公社被体罚的群众有1285人,其中被处死95人,被扣饭的1622户,3760人。小溪河公社犯有各种违法乱纪、强迫命令错误的干部有391人,占干部总数的39.1%。受体罚的群众3175人,占人口总数的9.4%,被打逼和扣饭致死的有96人,致残的103人。乔山大队总支书记李某、大队长张某,在1960年夏季的一天就活埋4个小孩,埋到腰深才经人再三劝说,才扒出来。1960年5月,大溪河大队牛同生产队长岳某将一个拔玉米秸吃的岁小孩丢到水深3尺的田头窖里,幸亏其母发现才被救出。小溪河公社小溪河大队北夏庄生产队有社员240人,挨过大队长打的就有237人。下放在山河大队工作组的展某,先后在大赵生产队捆绑吊打群众33人,扣饭30多人,罚款27户。一次社员王尚同老婆有病,展却说她装病偷懒,不给打饭,王妻饿得到食堂要饭,展看见后,强迫来打饭的社员每人用筷子刮她一下鼻子,谁不刮不准谁打饭,结果王的鼻子被刮得皮破肉烂。大溪河大队郑山生产队社员常介翠母亲有病,常找生产队长花某为母亲要点吃的,花说:“还给她吃的?都快要死了,还不如把她埋了算了。”常介翠不同意。花说:“你不想埋,就让她死在家里,埋在家里。”常介翠无法,只好把没的断气的母亲埋掉。大溪河大队尹陈生产队社员郭传良放牛时牛吃了庄稼,队长陈某当即用劈柴将郭的手指砸断三根。
1960年2月,殷涧公社白云大队赵窑生产队,社员赵小锅,17岁,有一个7岁小弟弟,因饥饿偷了一些山芋,被生产队干部韩某用棍子打得晕死过去。因饥饿无奈,又偷山芋2斤,韩将赵小锅的手指头砸烂四个。赵又疼又饿,两天内死去。又以偷山芋的罪名,5天不让7岁的弟弟吃饭,也随之饿死。这位姓韩的队长,共打了23人,骂了60多人。
1960年3月中旬一个中午,在板桥公社安乐大队山西生产队,队长缪某硬说15岁的女孩小苗偷山芋种吃,将她捆起来,用铣把和毛竹乱打,小苗当场晕过去两次,醒来又打,尿一裤裆,胳膊被打断了。被缪打过的人有35人。1960年3月24日早晨,52岁的社员叫刘金友。队长缪某说刘金友放牛去晚了,不让刘吃饭,刘只好下田挖野菜吃,又说刘破坏生产。这天天气很冷,缪强行脱掉了刘的棉衣棉裤,捆绑起来用棍子毒打。刘疼得喊“爹爹饶命”,始终没有松绑。胳膊被打断,全身青紫。打后卧床不起,两天不给饭吃,5天后就死了。
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被干部捆绑、打骂、吊罚、扣饭、游庄的群众就有1078人,占总人口的36.3 %,被打死2人,逼死1个。北夏生产队共有社员240人,被队长李某打过的就有237人。社员王功良死后,工作组展某叫王的老婆去燃灯工地做工,因其小孩在家有病不愿去,展要斗争她。这个妇女被迫上了工地以后,小孩就在家里死了,小孩死后几天无人问,尸体被老鼠咬得不像样子。大队副书记史某,借口寡妇王氏母女俩要外逃,不给饭吃,并罚王氏苦工一天,晚上,又把王氏同一个男社员捆在一间房子里,同时把王氏的小孩捆在食堂里。第二天,王氏母女俩外逃后,史又把她家的三间房扒掉。工作组李某发现社员庙永产偷了几个山芋,就把庙捆起来,把几斤山芋挂在庙的颈子上“游庄”。三官庙生产队团员鲁维安,从水库工地上回家看小孩时,生产队长史某一连两天不给饭吃,还要史到小溪河去挑水灌秫秫。鲁维安饿急了,偷了半碗秫秫,史某就把鲁绑了两天不给饭吃。不几天,鲁就病死了。
1960年麦收时,山河大队总支书记陈某叫社员苦战三昼夜。有一天鲁殿发在场上打瞌睡,被陈用开水浇头,颈子上面皮都烫烂了。乔山大队长邓某,去年春天以劝阻外流为名,将一个过路人捆到大队吊打,从身上搜出12斤粮票和12块钱,自己入腰包了。总铺公社凤兴大队生产队长王某逮到小偷李某,用铁火叉烧红了烙嘴。殷涧公社赵窑生产队长韩某,逮到一个偷青的小孩,用刀砸劈了小孩的4个手指。黄湾公社淮丰大队小队长张某逮到偷青的社员王小脚,用铁丝穿上耳朵,并用铁丝捆着手吊在木梁上。三小队社员吴开聪的两个小孩饿得偷吃青苗,支书黄某指使打手用铁丝把两个小孩的耳朵串在一起,并对小孩说:“你们俩打个电话吧。”星火大队支书钟某利用妇女偷青的过错,在田里强行奸污。板桥公社浙塘大队长孙某,逮到一个偷青妇女,打倒在地,用枪捣妇女的阴部。
李武大队社员徐开兰曾当面批评过队长苏某贪污病院的油,当徐开兰发生严重浮肿病后,苏不叫医生进行治疗,说:“痨病鬼,治不好。”以致徐病日趋严重。之后,苏乘乡里来人检查病院的机会,企图将尚未断气的徐开兰活埋。当时徐的小孩在场大哭,不好下手。就用饼乾将小孩哄走,把徐用稻草盖上,抬到外边活埋了。徐在被活埋前还惨叫:“给我稀饭吃!”
武店公社赵楼大队副大队长赵某说:“群众是奴隶,不打不骂不扣饭就不行。”1960年,他打过30多个人,有的被打伤,就的被处死。全社原生产小组以上干部1163人,犯有违纪错误的有265人,占22.2%。被他们捆绑吊打、拘留关押、扣粮扣饭、罚劳役等有1285人,其中被处死的95人,被扣饭的1622户、3760人。
5,在水利工地上
大跃进以来,凤阳搞了不少水利工程。兴修水利应当是好事,但由于缺乏科学态度,不少水利工程劳民伤财却得不到“水利”。在水利工地上,农民的处境不如奴隶,他们饿着肚子从事极其繁重的体力劳动,大批人在饥饿、疲劳中死去。
建设电灌站是凤阳当年的一项水利工程。这项工程的工地经常加班加点,增加劳动强度,还克扣民工口粮12万余斤。县委书记处书记张道厚提出“三天三夜不吃饭,工效还要翻三番,下雪还要光着脊梁干”的口号。县委委员、副县长杜某,看到民工不脱衣服干活,就骂人家没有干劲。水利工地上还规定:多劳多吃,少劳少吃,不劳不吃,照出勤人数发口粮,炊事员、勤杂、病号不超过10%。民工请假非经指挥部批准的不给饭吃。民工生病就撵回家,被赶回家的病号因不发口粮或少发口粮,有的就死在路上。宋集公社宋集大队民工王土中有病不能上工,两个民工架着他去抬土,被折磨致死。据统计,电灌站共死民工2474人,占民工总数14293人的17.3%。这还不包括折磨得奄奄一息抬回家后死亡的人数。利民公社上电灌站的500人,死掉307人,占60.4%,宋集大队上电灌站的40人,死掉29人,占72.5%。群众叫杜思俭“杜阎王”,把电灌站叫做“阎王殿”。县医院周医生到电灌站检查病情,向地委汇报说浮肿病人较多,张政委把桌子一拍,说:“这个傢伙扩大病情,思想右倾!”
县委委员兼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某在燃灯水库私设“法庭”、“牢房”,“劳改队”,任意关押民工。他指使人打了20多副手铐,专门对付所谓“调皮捣蛋”的社员。被他关押和上铐的群众有70多人,被整死的有28人。在这个水库工地,白天强迫劳动,晚上不分男女关在一起。规定每头牛、半里路每天要拖480趟,完不成任务就送去劳改。牢房里的刑罚多种多样:罚站,捆绑,吊打,用铁丝穿耳朵。大溪河社员王占满,还没断气,就叫民工把他埋掉。民工把他放在外面没有埋,他苏醒过来爬了4天,爬了20里路才回家。燃灯大队黄庄小队社员丁学然因偷宰了老母猪,被李某押到水库工地劳动,白天强迫干重活,晚上铐上铐子关禁闭,一个月后,丁学燃被活活折磨死在牢中。小溪河大队南刘家生产队社员宋维勤因从水库偷跑回来,李某知道后,就把这个社员抓起来,白天劳动扣饭,晚上关禁闭,被折磨致死。民工病死了不上报,不通知家属,随便把死者埋掉。
1960年春,山河大队副队长缪某带民工上水库,强迫社员像奴隶一样劳动,他亲手吊打社员100多人,并先后死去35人。新华大队副队长张某把社员许山友捆绑送水库,许不愿去,张将许反绑,用牛拖,许被拖得皮开肉绽,直到许惨叫“愿意”后才放下,接着就捆绑送水库,不允许有病送回,第4天死去。张某对在1957年整风运动中向他提过意见的社员史前山进行报复。他利用民工上水库的机会,将史家两个劳动力分别调去修水库和铁路,还强迫在家的老母和两个孩子像男人一样,每天交70斤野菜,否则不给饭吃,同时规定:不准家里冒烟,否则没收。与此同时,又诬史家两个小孩偷东西,将两个小孩捆绑吊打。第二天,两个孩子就病了。孩子的病越来越重,老母哀求张,请求住院治疗,张某竟恶毒地说:“还住什么医院!我非叫你家死得没有开门的没有关门的!”没几天,两个小孩死去,接着老母也连气带饿死去。
6,分田到户 渡过难关
食堂断炊,饿殍遍野,外出逃荒又受到层层“劝阻”,即使通过重重关锁逃了出去的也找不到活路,因为其它地方也是大饥荒,没有粮票吃不上饭。外逃的人不少饿死路旁。在这生死关头,有些生产队不顾共产主义思想的禁锢,偷偷地把田分到户,让农民自己在土地中找吃的,以渡难关。1961年,府城公社四凤大队实行了“三包四定”的办法,平均亩产超过了1957年的水平。县里总结这个队的经验,在全县推广。当时,安徽各地也搞起了分田到户,在全省范围内搞起了“责任田”,当时农民称为“救命田”。到1962年改正责任田时凤阳县委报告,凤阳县的2993个生产队中,集体经营的只有564个,只占18.8%。包产到组的有1254个,占41.9%;实行责任田的有1176个生产队,占39.3%。实际上实行责任田的比例比这个数字大得多。这些分到户的田的确救了农民的命,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全家老小在地里精耕细作,当年就可以吃饱肚子,两年形势就好转起来。刘府公社有的社员说:“单干单干,快活一年,四两烧酒,两个鸭蛋,逢双赶刘府,逢单赶车站”。他们认为搞责任田有三大好处:一是政府省心,生产不要问;二是干活的人多全家老少一齐干;三是粮食产得多,家家有余粮。“但是,分田到户毕竟和共产主义目标是相悖的。中共中央很快“纠正”了这一作法(安徽称为“改正”)。1963年,工作组在凤阳“改正”责任田和包产到组时,人们也比较理解干部的苦衷,有人说:“责任田是瓦上霜,是见不得太阳的;是看鸭船,是经不起风浪的”,也有人说:“人随王法草随风,中央要这么做,你不随也不行”。但在改正中还遇到了重重阻力。黄泥铺公社有的小孩在街上唱:“成乡长,你想想,没有责任田,哪有米和粮。”城南公社的农民说:“前年我们像雀子一样,关在笼子里闷死了,刚放出来溜了两年,现在又要把我们关起来了。”也有人很坚定地说:“我不改,坚决干责任田。”也有人准备搬家到山沟里去搞责任田。原来搞责任田的积极分子和坚决反对“改正”的人都受到了惩罚。全省有10万农村干部被斗争、关押,有的家破人亡。尽管如此,但没有消灭农民搞责任田思想,10多年以后,又是凤阳的小岗村最先搞起了责任田,并且在全国得到了普遍推广。
二、无为风波
无为,在风景秀丽的黄山脚下,是安徽的一个大县,面积有2900多平方公里。1950年,人口为943397人,1369302亩耕地。它位于长江北岸,与全国四大米市之一的芜湖隔江相望。
1,大步奔向共产主义
1955年春,全县成立了1119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不久,毛泽东发表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论述,全县一气呵成“社会主义合作化”。不少人在秋后即缺米少柴,随之纷纷要求退社,有的成群结队抢分集体的存粮;有的硬行私分集体保留的稻种;有的公开责怪政府,咒骂干部。省、地派来了工作组,“对富裕农民的资本主义思想和干部、党团员中的右倾保守、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平均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想,都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在整社期间,还派来了一位华东地区一级宣传员XXX, 他在一次万人群众大会上提出。谁要退社,政府将和他把账算清楚:有大军渡江时的损失账,刚解放时的救灾账,几年来的救济贷款账,成立农业社时的贫农合作基金账,全国各地派来救灾医生,从云南、四川等地调来大米和种子的各项费用账……。这一连串的“帐”,把老实的农民说得目瞪口呆,一个个只得背地叽咕;“原来说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现在又变卦了。”从此再也没有敢说退社了。
大跃进那年,安徽省委从安庆地区调来一个叫姚奎甲的干部担任无为县委第一书记。当时,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农民们,纷纷逃到江西省。姚奎甲视此情况,一面向省委反映,要求省委干涉,批评江西省随意接收安置,一面派人前去动员返回。还要求各个车站、轮船码头,凡没有各级政府开具的正式证明的,一律不卖票。断炊的农民,逃命遭到阻拦,已经逃出者又被追回。被追回后,又得不到生活上的安排,遭厄运者数量很大。
1958年9月,全县原有435个农业社并为31个人民公社。县委又拟了一个“关于试办共产主义人民公社问题”草案,不到10天的时间,“共产主义的人民公社”在全县普及。
严桥区响山农业社的社长叫陈广复,是个老退伍军人,此人在部队搞过供给工作,他在1955年就在农业社实行过共产主义分配制度,公社化时搞起供应制更是轰动一时,连毛泽东主席都知道了他的名字,说“安徽省无为县在三国时曾出现一个黄文炳,现在又出了一个陈广复”。毛泽东视察安徽时,还要到他们社去看看,因交通不便,未能成行。陈广复的响山社供给制有这么一段顺口溜:
     发米发柴又发盐,
     过年过节样样全。
     有酒有肉有香油,
     红糖鞭炮带挂面。
     到热天,发草帽,
     另有一把芭蕉扇,
     有毛巾,有香烟,
     还有肥皂洗汗衫。
     要结婚,就支款,
     生了孩子更安然,
     有产假,还不算,
     糯米红糖加鸡蛋。
继后《人民日报》发出了《安徽省响山社最早实行供给制》的报道和《一棵共产主义的幼芽》的通讯。文中肯定地说:“响山社许多可贵的创造,是发人深省的。全国农村正在大跃进,时代逼着我们必须考虑共产主义的具体形态。共产主义,应像列宁指出的那样:‘那时,社会就不必在分配产品的时候,规划每人应当领取的产品数量,每人将根据需要自由地领取’”。
无为除实行“供给制”外,还大刮“平调风”。“平调”的种类有土地、劳力、耕牛、农具、房屋、家具、家禽、家畜、现金、粮食、柴草、木料、砖瓦、芦席、毛竹、稻繁、车辆、鱼、藕、棉被、棺材等。据袁乃平、吴克明、朱宗新 3人于1960年12月12日调查的红旗公社新民大队情况:“全大队共平调的房屋471间,拆掉房子109间。 平调土地119.9亩,平调耕牛21头,平调水车119辆,母猪21头,手推独轮车35辆,船1条。”
该县统计资料标明:1958年期间,县向公社调支的劳力所做的劳动日就有736万个,连同各种器材物资总共价值746万多元。大江公社1959年提出要实现“七个万”:万头猪场、万鸡山、万瓜棚、万鸭棚、万鱼塘、万鹅滩、万亩丰产片。公社提几个“万”,大队跟着提几个“千”,生产队也提几个“百”。要实现这些目标,层层要从下向上调集物资和财产,千方百计集中凑数,最终剥夺的还是社员。从1958年秋到1960年春,大集中、大平调、大搬、大拆和大兵团作战之风,一刮再刮。1959年秋后,全县实行家禽、家畜大集中,普遍出现大杀、大吃、大卖等现象,搞到最后,家禽家畜几乎绝迹。农村被搞得满目荒凉,农民家贫如洗。
共产风给无为带来了前所未见的灾难。据有关资料表明:
一、大量的饿死人。杨金声在《我亲历的瓜菜代生活无》中写道:“据县公安局统计,1959年县饿死82278人,1960年饿死126524人。1957年底,全县总人口为982979人,1960年底只有662557人,减少了320422人。再加上1961年饿死的人数,无为县总共饿死人应当在30万以上。”谢贵平调结果是,全县饿死20余万人,占“大跃进”发动时总人口的20%左右。
二、耕牛农具大大减少。 1957年全县耕牛共有38597头,到1960年只有28100头,减少10497头;大型农具原有294805付,到1960年只有118561件,减少176244件,其中减少程度最严重的是无城区,达80%。
三、土地荒芜,粮食减产。从1958到1960年,粮食产量年年下降。粮食总产量1957年为6.7亿斤,1958年为6.2亿斤,1959年为4.4亿斤, 1960年为4亿斤,与1957年比,减少36.5%。
2,父母官从农民嘴里夺粮
无为县委第一书记姚奎甲,受到上级的压力,也对下级施压。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是6.2亿斤,却上报13亿斤;1959年总产量是4.4亿斤,上报11亿斤。当时任职县粮食局的夏可文[4]回忆说,1958年他奉上级命令去调查农民亩产的真实数,他随机抽取3块土地肥瘠程度不同的田分成3个等次,亲自监督收割和打谷,结果发现上等田平均亩产120斤、中等田80斤、下等田40斤。他想将真实数字上报,但区里干部怕影响政绩,不给盖章,最终粮食产量还是按区里干部虚报的数字盖章上报。
中共无为县县委书记姚奎甲为了保官,编造了瞎话。千千万万农民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姚书记反而说农民“不缺叫缺”、“闹粮”,下命令要基层干部反“瞒产私分”。
1958年底粮荒日渐严重,大多数农民都在嗷嗷待哺。一次姚奎甲却在县委扩大会上说:“现在农村到底有没有粮食?我们回答是,粮食不仅有,而且很多。粮食问题,关键是领导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问题。”
1959年12月11日, 姚奎甲在区、社书记会上还强调说,“要认真清理仓库、种子、加工厂和食堂,查草堆打未打,场基上有没有稻,查代食品找未找尽……”
12月12日,他在红庙公社召开的生产队芳以上的干部会上,用斗争、吊打、扒掉衣服罚冻、打嘴巴等刑罚,威逼催粮。在会议期间和会后不久,红庙公社就饿死7600多人,其中,闸北大队原有4944人,饿死2260人,占该大队总人口的45.7%。
14日,姚奎甲亲自主持的大江公社反瞒产会议,追逼十分激烈。一个大队书记赵宪成被撤职,官镇大队骆以寿被斗被打;东河大队牌坊生产队一姓魏的小队长,姚还叫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朱治华组织人专门斗争了两天。姚对精华大队会计赵同庆说:“你不交代瞒产账,就法办你,审你罪,看你狠还是我狠。”东河大队生产队长汪为山,被斗时,受到打、拖、冻,还把衣服扒掉用冷水浇。姚奎甲怀疑赵渡大队副书记刘长山瞒产3000斤稻子。姚找刘个别谈话,严加追逼,姚说:“你还蒙我吗?你不讲,我比你知道得更清楚。”这次谈话到深夜,刘长山一回家就自缢而死。姚奎平宣布刘长山叛党畏罪自杀。
  12月中旬,姚带领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等人,在六洲公社新华大队搞反瞒产重点时,亲自和通信员张修白吊打了生产队长李必松,并指使民兵和通信员捆绑生产队长胡必喜、陈能富和会计李必华3人,以后又捆吊打12人。
姚奎甲一面逼迫下面反瞒产,把农民中的口粮搜尽,一面逼迫干部,千方百计抓粮入库。1960年秋粮入库时,虚报的受到了表扬,还登报说“一马当先”。 开城公社实际入库只有3万斤,粮站站长如实上报,姚叫办公室副主任打电话说:“把这个狗娘养的绑上来”。一次姚打电话要土桥公社书记马玉根继续送粮,马说:“只剩30万斤种子,实在无法送了。”姚说;“口粮也要送。”
  1959年10月,尚礼公社已饿死人。姚在公社书记会上对该社书记刘谊宽说:“ 你回去,如3天完不成24万斤征购任务,下次来开会就提头相见。”第二天晚上姚召开电话会,刘因吐血病倒,由副书记任士好接电话,姚命令刘马上到县里来,刘还不敢说自己吐血,连夜跑到县里,结果被逼得将30万斤种子送进了国库。
姚奎甲对下抢夺农民的口粮,对上汇报还说对农民的口粮已作了“很好的安排”。无为县委不顾农民死活,大量的饿死人。但几年来连连得到上级表扬;1958年得中央的超纲要奖状,1959年得地委的超纲要红旗。上级的表扬使姚奎甲有恃无恐,在征购上任务一加再加,既卖了口粮,又卖了种子,前面卖粮,后面挨饿。1959年冬,部分食堂停伙断炊几十天,仍布置加快粮食入库,每天要入库数量,少报不行,多报欢迎,刘渡公社先报一天完成20万斤,批评后,逐渐增加到每天70万斤。
3,农民的苦难
农民们由于饥饿乏力,个个都骨瘦如柴,走路都摇摇晃晃,甚至青年人走路都须带拐杖,无法下田劳动;即使被干部用棍棒驱赶下田,农民两腿也深陷淤泥中而无力拔出,只好在田块四周播种、插秧,消极应付,于是田块中央长满了稗草。
上行下效。为了从农民口中夺粮,县里逼公社,公社逼大队。本来素质不高的农村干部就采取种种手段摧残农民。一份调查报告称:该公社严重强迫命令的干部35人。他们对农民打骂捆吊来完成征粮任务。被他们捆绑吊打的达2049人,致伤14人,致死5人,被逼自杀1人。
1960年11月,县委在一份调查报告中说:“少数干部任意体罚群众,捆绑吊打,尅扣伙食,罚跪、罚冻、罚晒太阳。有的私设监牢、小劳改队。有的还采取用石头砸手指、钢针扎手、剪刀剪耳朵、火棍烫鼻梁、针缝嘴巴等等令人发指的刑罚。”下面是这个材料中列举的具体事例:
1、新河公社公路大队第二小队妇女熊德兰,因饥饿难忍,偷了一点蚕豆,被指导员宋某发现,当场狠打了一顿,晚上开辩论会,随后把她调到另一生产组劳改,因羞愤自杀而死。
2、汤沟公社姜桥生产队农民龚维经,患浮肿病,生产队长江某叫他参加劳动,他因体软无力未去,队长一天不给他饭吃,第二天被迫下田,死在田边。
3、姚沟公社共产党员李某捆打14人,1960年利5月,在第7队,把偷吃蚕豆的女社员叶玉英的嘴巴用针线缝上。
4、红旗公社花疃生产队党支部书记张某,全生产队47户人家,除他自己家外,其余46户都被他扣过饭,并摔碎社员的打饭盆10个、小饭桶一个和一些其它打饭用具。社员蔡大喜有病,把田沟整理得粗糙了一些,就遭张某毒打他一顿,回家上吊而死。春季栽早稻时天气很冷,浮肿病人张本胜、张成年不能下田,生产队长张某硬要他们下田,张本胜上午下田,下午死去。
5、羊山公社阮井生产队长任某捆打社员19人,其中被迫外逃15人,死1人。社员周可法有病,1960年4月的一天,他牵牛跌进水里,任某硬说周可法不想下田劳动,故意把衣服跌湿。周不服回了嘴,任某当即打了他两个耳光,并且扣饭,周当天中午上吊而死。
6、陡沟公社官圩大队队长蒋某,1960年前后,共捆打社员24次,打伤致死2人。1959年10月的一天,蒋召开会议,因下雨,徐村有7名社员迟到,蒋即打每人一大棍,到会场还给5人罚跪。社员许以民因妻子被罚跪不服,说:“你就搞我们贫下中农”,蒋某即抓住许以民,施用“人搭桥”的刑罚。即把人脚放在一个桌子上,手扒在另一桌子上,全身悬空,然后将两张桌子同时向两边拉开,使人跌下。许以民摔伤后几天就死去。
7、《无为县三级整风运动开展情况》中写道: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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