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论
当公历一九四九年中国军队侵入西藏时,不管是从国际法的角度,还是根据实际状况,当时的西藏确定无疑地是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国家。对西藏的武装入侵,不仅表现为对一个完全独立之国家的侵略,而且也是违背国际法的行径。直到今天,数万名中国军队仍控制西藏,使其继续处于强权之下。这即是对国际法的违背,也是在践踏人民最基本的独立之权利。
中国政府在声称对西藏拥有主权时,不是以一九四九年对西藏的侵略和一九五九年对西藏的侵占以及一九五一年在他们的强迫之下被迫签订“十七条协议”等为依据而言的。所谓“主权”的主要依据是历史上的交往关系,特别是蒙古和满清的黄帝与西藏的大喇嘛之间的交往关系以及中国的皇帝与西藏的大喇嘛间所发生的交往等而言的。那是在几百年以前,蒙古的势力膨胀,将大部分亚洲地区和东欧的许多国家并入其统治之下的时期,以及公元十八世纪满清统治中国后,势力扩及包括西藏在内的东亚和中亚时期为依据的。
在西藏的历史上,蒙古、廓尔喀、满清、印度政府等外国势力曾大小不等地伸入西藏,这是无可争办的事实。同样在历史上,也有过以中国为首的其它有些邻国被纳入西藏势力范围的时期。在世界上,不管任何国家,在其历史上从未遭受外部势力的干涉或影响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在西藏,凡遭受外国势力的影响或干涉的,不但其力量很小,且时间也都是很短的。特别是西藏与蒙古、满清、中国等的国王之间的交往,即使被认为是具有政治意义的,那也是私人和私人之间的交往。除此之外。绝对不是、也绝无将西藏国家与中国合并或联为一体的含义。
不管西藏古代的历史是任何地吸引人,中国对西藏进行侵略时,西藏的政治地位应以当时的历史状况、特别是公元一九一一年中国赶走外族的满清皇帝、拥有对自己国家的主权以后,西藏与中国间的关系来决定。
翻开任何国家的历史资料,其中都能找到一些对某个邻国拥有主权的“证据”。但是,如果以此为依据的话,则从国际法到习惯上都是不予接受的。
在中国所谓的白皮书中,对一九四九年以前的几十年间的西藏当代史方面只以寥寥数语带过,这点,阅读过白皮书的人们是可以感觉到的。其所以难言之隐是:从公元一九一三年到一九五一年侵占西藏以前,不仅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这一时期中国的势力进入过西藏,
相反的,却有许多
证据明确证明了西藏作为一个自主独立之国家的事实。这点亦为世界上的法学家和中国与西藏问题的研究者所公认。在国际法学专家委员会的西藏问题法律调查小组所写的《西藏的法律状况之报告》中指出:“从公元一九一三年到公元一九五零年间,西藏具备了按国际法,做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性质的全部条件,到公元一九五零年止,不仅拥有自己的国民和疆域,而且,也有管理其辖土的政府。这个政府不依赖任何外部的权力而完全自主地行使对全部内政的管理。公历一九一三年到公历一九五零年间,西藏的外交事务均由西藏政府自己决定,与其发生交往的各国亦通过行为实践在事实上将西藏作为一个自主、独立的国家来对待。对此,可以从官方交往的文件中得到证实。”(《西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1960年,日内瓦)
四十年来完全独立地存在这一点,在国际社会中,是完全可以称之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在联合国现有的成员国中,有许多国家也只有类似的历史
或甚至比这更短的历史,却做为独立、自主之国家而存在的即是。
就西藏而言,中国政府为了制造西藏的主权归属于中国的依据,从而将西藏古代历史中的一些片言断语拼凑在一块加以曲解、编造历史。一般而言,为了证明中国在武装入侵西藏时,西藏当时的政治地位而引据古代历史是没有必要的,但由于中国仍不断地在伪造和歪曲西藏的历史,所以,现下面还要将西藏的古代史简要地予以说明。
中国入侵前西藏的地位 (公元 1911--1951年)
公元一九四九年底,中国开始对西藏的武装入侵,根据国际法,当时西藏具备作为独立国家应具有的全部条件是无可置疑的。西藏拥有明确的疆域以及生活在疆域内的国民,具备管理政府和进行外交活动的能力。西藏的国土面积为二百五十万平方公里。在历史上的各个时期,西藏人为了明确地划分边界而多次进行过战争,签订了许多条约。中国侵入西藏时,西藏拥有六百万左右的人口,那是由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奥文化的特殊民族 藏族所组成。西藏民族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相邻
国家和民族是完全不同的,西藏人民自身并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同样的,中国人亦并不认为西藏民族是中国人,所以,在中国的历史书籍中称西藏人为野蛮人。
西藏政府常驻地是西藏的首都拉萨。国家元首为达赖喇嘛,下属有管理广大的西藏疆域的以内阁噶厦为主的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和大会等。
国家法律是公元七世纪的松赞干布和公元十五世纪的西藏国王帕竹 降曲坚赞,以及公元十七世纪的五世达赖喇嘛和公元二十世纪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所颁布的各部法律。由政府任命的法官们负责实施。
西藏政府进行着税类定额,藏币的制造和发行,印刷邮票和建立邮政以及组建和管理军队等一个政府的全部管理工作。这虽然源于古老的传统,但在当时的状况下是能够发挥其功能的。当然,根据目前世界上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西藏原有的习惯和制度亦必须予以改变。
西藏政府的组织并不是一个权力集中的极权制度,而是将权利分配予各地的总管和各县等部门,让他们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自治。这是由于西藏疆域广大,却又没有现代的通讯工具而造成的。
西藏的外交亦仅仅局限于相邻的周边国家。西藏与尼泊尔、不丹、锡金、蒙古、中国、印英政府等就经济、文化等方面通行过交往,同时与日本和俄国,也有过一些联系。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西藏持守中立。就此亦明确表明了西藏是自主地行使外交事务的。当时,日本占领了在战争中具有重大意义的缅甸运输纤。为此,英国、美国、中国等为了将军事物资通过西藏运往中国而虽然进行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西藏继续坚持中立的政策,使同盟国只好予以接受和尊重。
现在,中国虽然声称没有任何国家承认西藏为独立国家。其实,按国际法:承认一个国家为独立国家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各国公开宣布而承认之;另一种是虽未公开宣布,但通过行为实施,从事实上予以承认。
两个国家之间签订条约、进行协商或外交等都是等同于承认对方为独立国家的。西藏与蒙古于公元一九一三年签订条约,双方宣布承认对方为独立国家的
。尼泊尔则不仅与西藏签订过条约,而且在西藏设立了代表办事处。公元一九四九年,尼泊尔加入联合国时,在证明其为独立国家的条件中,提出他们曾自主地
与西藏、英国、美国、印度、缅甸、法兰西等国进行过外交交往。
尼泊尔和不丹、英国、中国、印度等在西藏首都拉萨设立了外交代表办事处。在中国的宣传中虽声称他们的代表办事处是国民党的所谓蒙藏委员会的分支机构,但西藏政府始终将其认定为中国的临时代表办事处。该办事处的地位与尼泊尔、英国等政府在拉萨的办事处一样,并无任何特别之
处。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代表为寻求西藏政府的协助而前来拉萨时,西藏政府外交部与美国发生外交联系。不仅如此,联合国大会于公历一九五九年、一九六零年、一九六一年、一九六五年等讨论西藏问题时,有许多国家谴责中国政府非法对一完全独立的国家进行侵占。
与中华民国的关系
公历一九一一年到一九四九年是中华民国统治中国时期,他们的政府对西藏问题从无明确的立场。一方面,在中国宪法和对外的文件中声称西藏是中华民国的一个省以及中国五个民族中的一个。另一方面,国民党政府在和西藏政府进行交往时,却又承认西藏不是中华民国的组成部分。
中国的总统向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通过信函,派遣代表等方法呼吁西藏加入共和的中华民国。同样的呼吁也向尼泊尔政府做出过。但西藏和尼泊尔政府都没有应允加入这个共和国家。中国总统袁世凯第一次向达赖喇嘛发出有关的西藏加入中华民国的信函时,达赖喇嘛在回信中声明而又明确地指出:“中华民国现刚建立,国基尚未牢固,所以,总统的精力应投
放于设法使国家安定等方面。至于我们西藏,由于西藏人完全能够保卫自己,所以,总统在任何时候都不必从遥远的地方为此地分心忧虑。”(国民公报,一九一三年一月六日)
在所谓“白皮书”中声称“一九一九年,十三世达赖对北京中央政府派出的代表团说:“余亲英非出本性,余誓倾心内向,同谋五族幸福。”事实上,那是一名非官方的中国代表,借向达赖喇嘛献礼为名,其实却提出希望西藏与中国进行商谈的要求。十三世达赖喇嘛不仅没有答应中方要求,而且还指出了即使进行任何的商谈,也都必须是藏、中、英三方代表在一起会晤。在白皮书中还声称,十三世达赖喇嘛对刘曼乡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等,事实上刘是一位汉藏混血的的妇女,她于公元一九三零年以私人身份经批准前来拉萨的。而后她却代表中国总统向达赖喇嘛提出了一些问题。对此,在中国的“白皮书”中,将达赖喇嘛的回答写成是:“吾所最希求者,即中国真正的和平统一。”然而,不仅从无类似的记载,而且,相反地,据公历一九三零年藏历铁马年四月十五日的官方文件却表明:当时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回答是:“对西藏政教事业皆有益处的幸福之本是太平,为此,通过协商如逐步签订条约,则定能稳固长久。”另一个提问
是:西藏独立的政治权益应以什么范围为好?对此,达赖喇嘛回答道:“从此,中藏在盟誓坚贞之施舍关系的基础上,西藏自主独立的权益在维持现有范围的同时,对于在一些时期被占去的部分无可争议的西藏领土,如照旧能够自主自己的土地,则对未来是有益的。”对此,中国所谓的白皮书却谎称达赖喇嘛的回答是:“都是中国领土,何分尔我。”
其后,和上述一样,中国的代表黄慕松将军( 1934年)吴忠信(
1940年)等到西藏时,西藏明确告诉他们,“西藏是个独立、自主的国家,并仍将继续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而存在”。“在中国所谓的百皮书中还提到:“
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西藏地方政府依传统旧制向中央呈报。国民政府派专使入藏致祭,并批准热振活佛为摄政,代行达赖喇嘛职权。”在此应说明:不管是中国政府或其特使黄慕松等,任何人都无权决定热振活佛为西藏的摄政。
黄慕松是自公元一九一一年以来,西藏政府第一次允许中国人以官方代表的身份来西藏的。所以允许是因为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最后要进行吊唁之故。黄慕松是在热振活佛担任摄政职务后
三个月的一九三四年四月才到拉萨的。热振活佛被任命为摄政的经过是:西藏大会在噶登寺赤巴益西旺德、普秋活佛和热振活佛等三个摄政候选人中,通过在布达拉宫顶的觉吾洛格夏然佛前打卦求签,最后才决定由热振活佛担任摄政的。在中国所谓的白皮书中还声称“公元一九三一年和一九四六年西藏代表分别参加了南京召开的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事实上,堪布贡秋均乃是达赖喇嘛为了在南京设立一个临时代表处,并与南京进行接触而被派去的。同样公元一九四六年,西藏政府向印度和中国等特别派遣代表团,已祝贺他们在二次大战中的胜利。代表团即没有被派去也没有责任去参加中国所谓的全国国民会议。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国际法律协会问到此事时,达赖喇嘛回答道:“他们不是以官方身份去参加会议的,中国政府的宣传被我政府知道后,政府马上拍发电报,命令他们不准参加会议。”另外,国民党还成立所谓的蒙藏委员会,并竭尽所能地企望在外界的印象上制造西藏似乎是中国一部分的错觉,直至现在,台湾国民党政府还保留该委员会,声称西藏和外蒙古等为其管辖范围。外蒙从公元一九二四年开始,是一个为国际社会所承认的独立国家。西藏政府亦从未承认该委员会,所以,该委员会在西藏没有任何权利。
在联合国对西藏问题的讨论
公元一九四九年,红色中国政府的军队展开对西藏的侵略,西藏政府便向联合国发出呼吁要求帮助抵抗中国的侵略。当时,在联合国大会上,英国和印度的代表提出了由于中国对西藏的侵略正在加强,所以,最好不要采取任何行动的意见。联合国的大部分成员也持有中国派兵进入西藏是纯属侵略行为的观点。此点在公历一九五九、一九六一、一九六五年联合国的大会上有明显的表明。在这些会议上,菲律宾政府的代表指出:“西藏是个完全独立的国家,中国政府于公历一九五零年侵占西藏时,西藏未处于任何外国的统治之下。”其它许多国家的代表也提到了类似的看法。菲律宾政府的代表还说:“中国对西藏的侵占,是已经产生或正在出现的所有扩张主义和殖民主义者中最恶劣的例证之一。”尼加拉瓜的代表亦对中国侵略西藏的行为进行谴责的同时指出:“在美洲自由地成长起来的人们,对于侵略、特别是大国对小国的侵略行径是深恶痛绝的。”泰国代表声明:“大多数国家并不承认中国所谓对西藏拥有主权的说法”。美国政府对中国侵略西藏进行了谴责。爱尔兰代表指出:“西藏在一千年或二千余年的漫长时期内,
和与会的各成员国一样拥有自主和自治的权利,甚至比与会的许多国家要高过于千倍地拥有自主的权利。”
在这些联合国的讨论中,支持中国立场的只有红色集团的各个国家。而从各国代表在这些会议上的正式发言中已明确地表明:中国在所谓的“白皮书
”中声称的,没有一个国家承认西藏为独立国家的说法不是事实。
总 结
中国政府如不歪曲历史就无法否认从一九一一至一九五一年间,西藏完全独立、自主之国家的事实。中国最后一任驻拉萨代表沈宗连(音)于公历一九四八年离开西藏后承认:“从公历一九一一年开始,拉萨(西藏政府)事实上在享受完全独立的权利。”
由格尔 色诺(音)所写的《中国上空的红星》一书中,记述了红军长征经过西藏境内时,西藏人给他们食物并给他们借宿,对此,毛泽东高兴地说:“这是对外国的唯一的欠债。”以及“
我们不得不从西藏和满清人手中拿走必需品,以后要偿还”等情节。事实上,毛当时是承认西藏为一个不同于中国的外国。
达赖喇嘛和班禅大师的称号与称号的来源
在中国“ 白皮书
”所谓:“满清皇帝于一六五三年、一七一三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达赖喇嘛在拉萨统治西藏的大部分地区,
班禅额尔德尼在日喀则统治西藏的另一部分地区”的说法纯属无根据的凭空捏造。由宗喀巴大师创建的格鲁派是西藏四大教派之一,班禅根顿珠是宗喀巴的大弟子,其第三世嘉瓦索南嘉措被蒙古汗王俺答汗请去后,赠予达赖喇嘛的尊号。由此其历辈转世都有了达赖喇嘛这个尊号,而绝非在百余年之后才由满清皇帝确定达赖喇嘛的尊号。
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与蒙古汗王俺答汗之间的关系仅仅是宗教上的交往。此后,在蒙古王固实汗的帮助下,公元一六四二年,五世达赖喇嘛成为西藏的政教领袖。五世达赖赐于固实汗“法王”的称号以示褒奖。从此,历辈达赖喇嘛更成了西藏国家至高无上的领导。
扎什伦布寺是由班禅根顿珠、即第一世达赖喇嘛于公元一四四七年创建。从班禅根顿珠开始,历辈扎什伦布寺主的姓名前都冠有“班禅”的称号。其后,第五世达赖喇嘛给自己的老师班禅洛松确吉坚赞奉献了扎什伦布寺的所有权和额外增加了寺院庄园。从此,班禅洛松确吉坚赞的历辈转世拥有了享受扎什伦布寺之所有权的权利。以此相同,萨迦总座、昌都帕巴拉、察雅洛登西然等许多大喇嘛也得到西藏政府给予的类似的权利。然而,这一切在政治上并无特殊权利。以班禅大师为首的西藏各大喇嘛除了宗教上的权利而外,在西藏的任何地方都不能过问政治上的管理问题。
日喀则地区和扎什伦布寺的政治管理之权属于由拉萨任命的日喀则宗。因此对达赖喇嘛政教方面的名号,权益等以及班禅大师的地位方面,满清皇帝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中国政府在侵略西藏后,为了使其对西藏的统治合法化而利用班禅大师,予给班禅大师各种政治上的职务,随后则多次强逼班禅大师诬篾达赖喇嘛,并接替达赖喇嘛原有的权位,由于班禅达大师拒不从命。从而引致许多年的身陷囹圄和饱受折磨。
和国民党以往所说一样,现在的中国政府亦声称主 持了对十四世达赖喇嘛认定和公历一九四零年吴忠信主持了登基典礼等等。在白皮书中还声称:仅
十四达赖喇嘛要经国民政府批准方得继承这一点,就充分说明了当时的西藏根本没有什么独立的权利。
实际情况是:十四世达赖喇嘛是按照西藏原有的宗教仪轨认定的。即不是、也没有必要在得到中国政府批准后才确定。
在登基典礼的时间还未公布,十四世达赖喇嘛还正在从出生地的达泽向拉萨进发之时,摄政热振活佛于公元一九三九年,藏历土兔年六月二十八日向西藏大会提出在安多出生的拉毛顿珠无庸之疑是地为十四世达赖喇嘛的报告,并在西藏大会一致通过后被确定了下来。
在登基典礼上,吴忠信并无任何超过不丹、锡金、尼泊尔、英国等国代表的特殊职责。英国代表沙 比色哥扎(音)指出:“中国所说的谎言,是由于在登基典礼还未进行时,中国政府即抱有类似的愿望而造成,事实上并没有发生(中国所说的)那样的事情。”当时在国民党的报纸中刊登了一幅达赖喇嘛与吴忠信在一切的照片。并将其解释为吴忠信在主持达赖喇嘛的登基典礼。但是,在一九八九年八月三十一日的西藏日报上却刊登了拥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头衔的阿沛 阿旺晋美的讲话,指出那张照片是在登基典礼结束几天后,吴忠信前去拜见达赖喇嘛时所拍的。吴自称主持登基典礼的说法是对历史的歪曲。
揭露真相,抨击恶警!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
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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