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星期二

中国农民调查(11)(朱熔基推荐的禁书)(陈桂隶/春桃)2011-06-11 03:51:41

第七章:天降大任–6 “十三号文件”诞生
在一九九五年六月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中国的传媒机构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宣传,形成了一个不小的高潮。从《中国改革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到《中国 经济时报》、《经济日报》直到《人民日报》;从《内部参考》、《学习研究参考》到《国内动态清样》,直到《领导决策参考》,盛赞这场改革的文章可以说是连 篇累牍。
  一九九六年的秋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到河南视察。当他了
解到一些地方在打着教育的旗号向农民乱收费,最终又不是把钱全用在教育上,这引起他的不安。视察期间,他还了解到,现在农村中的村提留、乡统筹的收费办 法,随意性太大,本来就是一种“多收有利”的机制,而收多收少又是直接同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挂钩,这就导致了农村的“三乱”屡禁不止,成了老大难。于是他 想这恐怕要从这种收费办法究竟行不行上来考虑一下了。
  出乎他的意外,在河南视察期间,李岚清又听说有的农村已经实行税费合一的规范管理办法,这办法不仅受到农民的欢迎,各方面的经费也有了保证,十 分感兴趣,要亲自去看一看。听说这事就发生在邻近的安徽省阜阳地区,他便临时决定,改变行程,弯到阜阳。在阜阳,他听取了当时的地委书记王怀中和专员乔传 秀的专题汇报。听了以后,觉得这办法的确不错。从汇报中他还进一步了解到,全国政协的几位老同志也到阜阳的农村进行过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回京后,他就派人 要来了他们的调查材料。看过之后,感到颇有价值,于是他就又把要来的材料,附上自己的意见,送给了李鹏总理,同时也送给了朱镕基、邹家华、吴邦国、姜春云 几位副总理共同参阅。
  其实,促成几位全国政协的老同志深入农村搞调查的,正是原安徽省省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王郁昭。我们前文已经提到,在揭开中国农 村改革序幕那惊心动魄的岁月里,王郁昭曾是万里麾下的一员大将,后来出任过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可以说,他是经历了上个 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那场中国农村改革的全过程的。而且直到今天,对中国“三农”问题的关注,依然是他乐此不疲的一件事情。
  打从一九九五年四月开始,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中的几位曾长期在国家领导机关从事过经济工作的老部长们,就组成了一个专题组,围绕着当前农民“减 负”的热点问题,在王郁昭的带领下,不辞辛劳地深入到安徽、河北等地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回京后,又与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 谈。为在更大范围,了解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盛夏七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在四川省乐山市召开了有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四川、贵州、吉林、 广西八个省区相关部门参加的“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研讨会”。着重研究了近年来一些地方进行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改革试点情况,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 的出路和办法。
  专题组的一行八人,一路之上的心情都是十分沉重的。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由于各地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过多过滥,基层党政机构的干部编制严重失 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少数干部横征暴敛,鱼肉乡里,农民苦不堪言,引发出一批恶性案件。特别是发现农民承受负担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而作为国家主要粮源的中国中部农业大省,由于粮棉定购任务较重,农民获得的实际收入被大大打了折扣;而国家原本是想减轻农民负担的“三提五统费”控制在上 年以乡为单位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以内的规定,不但掩盖了农村中的贫富差距,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劫贫济富”的负面效应,反而加重了低收入农户的负 担,成为雪上加霜!
  每当接触到这些沉重的话题,专题组的同志就感到分外压抑。只是当亲眼看到安徽省太和县、河北省正定县正在搞改革试点,亲耳听到这些改革深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才由衷地感到一些欣慰。
  后来,通过与国家有关部、局的座谈交流,经过乐山会议的深入探究,王郁昭亲自主持写出了《关于切实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建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为此在京专门召开了一次主任扩大会议,对《建议》进行了一次认真审议。
  王郁昭在这份《建议》中认为:解决农民负担最根本的出路,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富裕程度。而要真正把农民负担控制在合理范 围内,就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并完善农业税赋的征管制度,坚决堵住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各种调查表明,农民负担过重,往往与政府制定发展目标时的要求过高过急 有直接关系,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上面。
  《建议》几乎是在大声疾呼:要坚决清理那些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凡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都要坚决取缔。
  《建议》有着十分具体的建言:如提出要加快制定《农村税费征管法》,加强农村税费征管队伍的建设,绝不允许运用公安警力或民兵小分队征缴税费; 如提出要坚决精简机构,改革干部的考核制度;如提出要在现有各种经济技术协会的基础上考虑建立农民自己的群众组织,沟通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以便于贯彻执行 国家的各项政策的法令,又有利于真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对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一直很关心,看了由经济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报告,十分高兴。这一天,他约来王郁昭,明确表态:“你们提的建议我完全赞同。如果需要开协商会,请李鹏同志参加,会我主持。”
  李瑞环还指示,将《建议》分别送往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当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建议》按组织程序送出去之后,王郁昭的心情还是难以平静。他考虑到在中央领导中,温家宝是各地农村跑得最多,因而也是最熟悉中国的农村工作的,就又以个人名义,直接给温家宝呈送了一份。
  当然,王郁昭并不知道,他的这份报告,早在十天以前,李岚清副总理就已经把它直接送给了李鹏总理和其他几位副总理参阅,李鹏、朱镕基也都批转给 了财政部;更不知道,姜春云副总理在读到李岚清送来的报告后也已经转给了温家宝,并表明了他的意见:“请家宝同志阅批起草小组认真研究。”这时温家宝领导 的一个起草小组,正在为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一个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文件。
  两份《建议》温家宝都收到了,他和姜春云的看法是一致的,认为它对正在起草中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即将颁布的一个决定极有参考价值。按说,这事温家 宝已经批办了,对王郁昭个人呈送上来的《建议》,就无须再作处置了,不过,他是个做事认真得一丝不苟之人,虽已有过交待,却仍然又一次拿起毛笔,将《建 议》批转给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和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并且多写了几句话。他的批示,每一个字,都写得端端正正,甚至连标点符号也绝不马虎,像他以往处理 任何一件工作一样的严谨和认真:
  “济民、宝瑞同志: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这份建议,对研究和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其中许多好的意见,在中央起草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文件中已经吸收;一些带方向性的改革措施,也在积极进行试点。请将这些情况告政协并郁昭同志。”
  这份由王郁昭执笔的《建议》被送达中办国办后不久,一个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农业部、 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央纪委以及中央电视台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很快奔赴离京最近的河北省进行农业税制改革的专题调研。从中央党校学习归来的省委副书记李炳 良,接待了调查组的全体同志,并汇报了河北省三年多来公粮制改革的情况,同时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
  这期间,一个令人鼓舞的消息,也悄悄在安徽广大农村流传:江泽民总书记派出秘书,一竿子插到最早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太和县。这位秘书 在太和县的各处进村入户,所到之处,一概是认认真真地听,仔仔细细地看,边听,边看,边认真地往本子上做记录。临了,太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希望他能够 谈一谈调研后的看法和意见,这位秘书却只是谦和地笑笑,说:“我的任务就是看,就是听,然后回去,如实汇报。”
  公元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最著名的“十三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这 个《决定》,具体地提出了“三减”:减免贫困户的税费负担,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减少乡镇机构和人员的开支;明确提出了“五个严禁”: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 物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在农村搞法律规定之外的集资活动,严禁对农民的一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 钱物;而且提出“两个加强”:加强领导,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
  《决定》特别指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对有些地方进行的负担分流和一些粮食主产区进行的税费改革探索,可以继续试验。”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在“红头文件”中,对各地正在进行着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验,公开表明了肯定的意见!
  “十三号文件”下达的第十四天,即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温家宝便代表中央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就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他说:“近年来,一些粮食主产区,主要是安徽、河北等七个省的五十个县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积累了一些有益 的经验。中央认为,这项改革可以继续试验,但目前还不宜在面上普遍推广。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这项改革触及到了一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一些重大改革 方向,继续改革必须与现行的粮食购销体制和以农业税为主的财税体制的改革统筹考虑,这件事涉及面广,而且较为复杂,需要全面设计方案。试行工作要有领导地 进行,已经批准开展试点的地方,要认真试好,并注意总结经验。”
  温家宝不但肯定了各地税费改革试点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而且精辟地指出这项改革触及到了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了重大的改革方向,因而需要全面设计方案。
  温家宝的这个讲话,高屋建瓴,振奋人心;他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诠释,更是高瞻远瞩,入木三分!
第七章:天降大任–7 是非功过凭青史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经国家主席江泽民的提名和与会代表的选举,朱镕基出任了国务院总理。
  在担任总理两个月后的六月六日,朱镕基签发了一项国务院令,发布实施《粮食收购条例》。
  早在四年前的一九九三年,朱镕基就过问过粮食的收购工作,不同的是,以前是通知,不遵照执行还只是工作态度或认识上的问题;这次却是国务院令, 这就把通知上的许多规定,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不执行就是违法。并且,这次的《条例》,还特别增添了一些硬性的规定,制订这些新的规定,其目的,显然是为 了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国家每年一千亿斤粮食的定购需要,并对国家粮食部门实行有效的保护。当然,它的意义,还远不止这些,因为《条例》上明确规 定:除农业税外,粮食收购时“不得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这里指出的“组织”,显然包括各级政府;这里提到的“个人”,自然 包括党政领导干部。新的《条例》无疑是想从“粮食收购现场”,对愈演愈烈的搭车收费现象予以坚决的狙击,从而彻底减轻农民负担。
  可以说,制订这部《条例》的良苦用心,是无可置疑的,却又是一厢情愿的。因为,当今农村基层税费的征收背景十分复杂,比如就像《条例》上提到的 “统筹款、提留款”,这也正是国务院过去正式下文要求向农民征收的,而其中的许多费用本来就应该是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国家财政该给不给,这才造成农民负 担,现在这许多十分具体的问题避而不谈,不去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却硬性规定乡(镇)村干部不得在收购现场坐收除农业税外的任何税费,这其实就把农村基层政 府和村级组织推向了极端——要么就只有阳奉阴违,拒不执行你的《条例》上的规定;如果要执行,结果也只能是迫使下面更多地以“小分队”、“工作队”或是 “突击队”的形式,甚或运用司法手段,挨家挨户上门强收强要。
  更为严重的是,这个《粮食收购条例》明确无误地指出,粮食的收购只能通过国家的粮食系统,而且要求粮食的收购,必须“户交户结”,资金又只能“封闭运行”,这就与各地正在试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做法有了无法调和的矛盾。
  当时,河北省还正筹划着要将公粮制改革的试点进一步扩大到全省去呢,作为这一课题组主持人的杨文良,正劲头十足地张罗着“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 研讨会”。当他弄懂了《粮食收购条例》上的那些具体的规定后,等于挨了一记闷棍,他立刻意识到,这五六年来三任省委主要领导重视的,自己更是倾尽了大量心 血的公粮制改革,即将中辍;全国所有的税费改革的试点也都不得不面临在一个早上完全停止的厄运。
  杨文良心急火燎地坐下来,把《粮食收购条例》反复地看了又看,试图从中找到对税费改革有利的字句。显然,他无法找到,不过他依然乐观地认为,从 总体上和本质上看,公粮制的改革同《粮食收购条例》,都是为了规范农民的负担,确保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二者的关系并不是互相排斥,非此即彼的。
  于是,他连夜向省委写了一份专题报告:《公粮制改革试点应当继续进行》。
  但是,除了像他们这些对税费改革情有独钟者,其他人并不如此认为。就在杨文良将专题报告送上去不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金融贸易处也向省委书记程 维高、省长叶连松和分管副书记赵金铎写了一份相反的报告,指出:“‘公粮制’和‘费改税’试点的做法,不符合《粮食收购条例》的具体规定,也影响到农业发 展银行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我省应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粮食收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我们这个国家,在我们这种特殊的体制下,下级是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令还是畅通的。正因为如此,河北省的主要负责人就不可能也不敢不执行中央的《条例》,于是,就只有放弃才刚刚推行的公粮制改革。
  省委副书记赵金铎,因为同时也兼任河北省县级综合改革小组负责人,他对公粮制改革给农村带来的新的气象,是十分清楚的,接到金融贸易处送上来的 报告,心情是极其复杂的。就在前几天,他刚在杨文良起草的一个《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议程表》上批出“同意”两字,可是现在,他必须作出相反的决 定。
  赵金铎在后来的一次会上曾这样说道:“河北省公粮制的改革可以列上十条八条的好处,但除农业税外任何税费不准代扣代缴这一条,是刚性约束,《条 例》就是法规呀,在执行上打折扣是不允许的,我们只能和中央保持一致。但是停了公粮制改革,并不等于是否定了这项改革,只是因为它与《条例》有了抵触。”
  杨文良参加了这个会,赵金铎代表省委在会上的这番解释,他听清楚了,但似乎又变得更糊涂了。既然公粮制改革有那么多的好处,值得充分地肯定,为什么就一定要中止它呢?
  接下来,省长叶连松也批道:“全省都要统一按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执行”,还特别指出:“即召集省综改办、地税、粮食、农发行研究,并即联合发出通知,依法执行。”
  在叶连松作出指示的当天,综改办、财政厅、粮食厅和农业发展银行四家就迅捷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坚决执行国务院发布实施的《粮食收购条例》。
  杨文良几乎都要急疯了,就在四单位联合下发通知的同一天,他再次上书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求就继续进行公粮制改革试点的问题向中央紧急请示。
  也巧,这期间,国家计委的一个调研小组到河北省了解夏粮收购情况,回去后给温家宝写了调查报告。温家宝在调查报告上作出了这样的批示:
  “‘公粮制’问题可纳入税费改革继续研究,目前应统一执行《粮食收购条例》。”
  温家宝的指示其实是十分清楚的,他说了两层意思。作为国务院副总理,他必须强调由朱基总理签发的国务院令的严肃性,要求坚决执行《条例》;但 过去他曾就高度评价过安徽、河北等七省五十个县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现在,他的态度依然没有变,他对河北省搞的公粮制改革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 定,如果我们再仔细地加以领会,就会发现,他在两者的提法上还是有区别的。他在“应该执行《粮食收购条例》”一句前面,加有“目前”二字,也就是说,作了 时间上的界定,而提到税费改革时,则要求“继续研究”。因此,至少可以这样认为,温家宝主张在执行目前的《条例》时,不应该影响到对具有更深远意义的税费 改革的试验与探索。
  遗憾的是,叶省长并没有全面地去领会温家宝指示的精神,便作出了措词更加严厉的批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家宝副总理批示。必须做到敞开收购、户交 户结、不准乡村干部在粮站坐收统筹提留款,以往的‘公粮制’试点县统一执行《粮食收购条例》,这些问题都要很坚决。如我们的干部不听招呼,查出典型要严肃 处理。”
  于是一个早晨,一场轰轰烈烈历时五年之久的,已扩大到了三十七个县市的公粮制改革,就从河北省的地平线上消失得干干净净。
  与此同时,全国七个省已经发展到了六十多个税费改革的试点县市,也都几尽终止。
  这消息,使得杨文良心急如焚。
  然而,不管杨文良如何认为公粮制的改革是在探寻解决农民问题的治本之策,继续进行试验是十分必要的,但改革毕竟由于《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而停了下来。
  公粮制的改革被停了下来,问题也就跟着来了。在有些人看来,被宣布停下来,等于被坚决否定,而作为这一研究课题的实际负责人杨文良,这五年多的忙活,就都是在瞎折腾了!
  一些流言蜚语随之而来,一些异样的眼神也接踵而至。
  杨文良顷刻陷入到四面楚歌之中。
  在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里,杨文良万般无奈,一遍又一遍地重读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他固执地想在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中找到答案。他坚信,农村的税费改 革,必将会继续下去,因为它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他甚至认为,中国已经走上了市场经济这条不归之路,就不应该继续推行粮食的统购统销,逐步放开粮食 市场才是良策。
  他多么想找一个志同道合可以倾诉苦闷的对象,可是,除了何开荫,他又能找谁呢?一想到何开荫,就料定老何的处境肯定也不会比自己好到哪里去,他的心里便充满了牵挂。
  何开荫此时的处境确实已变得十分狼狈了。十年了,为了农村税费的改革,他饱尝了人生的艰辛与世态的炎凉,但他无怨无悔,一直信奉着邓小平的一句 教诲:“不争论,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大胆地干。”好不容易走到了今天,改革已经受到七个省六十多个县农民的普遍欢迎,现在却突然都相继夭折,他确实无 法接受这个事实。最不能接受的,还是随着税费改革的被迫中止,他发现,原来的情况全变了:过去热情支持、笑脸相迎的人,一下子换了面孔,好像不认识他了; 而一向冷眼旁观的,这时却纷纷出来证明他们的先见之明;本来就持有反对意见,等着看笑话的,开始走出来“秋后算账”了,将各种各样的屎帽子扣在他的头上。 说他的那些改革设想,纯粹就是异想天开;说他写的那些文章,更是在胡说八道;说他把国家的粮食政策和财税制度已经搅成了一锅粥;说他做这一切都不过是为了 自己出风头,为了欺世盗名。随之而来的是,他写出的文稿,因为无人为他签字,在省政府办公厅已不能再打印;早在一九八七年,由于得到当时的省长王郁昭、常 务副省长孟富林的特批,他就参加了当年的高级职称评审,并于次年获得“正高”职称,现在碰到工资改革了,却再没人为他兑现,只能享受到科级待遇。更加令人 想不通的是,省政府办公厅在为干部职工解决住房时,何开荫在分房的打分中明明得分高居全厅第二,但是,如今办公厅机关的每一位干部,包括分来不久的小青 年,都享受到了政府办公厅的住房,惟独他,依然住在原来行管局房管所十分尴尬的老房子里。
  夫人顾咸信,见老何成天心事重重,走在大街上也是勾着脑袋,怕他出事,更怕他会跑到什么会上,或是去什么场合,像过去一样想到什么说什么,就动员老何去学学抽烟喝酒。因为,她听人说,酒可以消愁,烟能助人深虑,她只希望老何平安地度过这段日子。
  “这些年来,你身为高级农艺师,经常有人找上门来,请你去作这方面的技术指导,放着又省心又来钱的好事不干,偏要光着脑袋朝刺棵里钻,图啥呢?现如今,话已难说,就别说了,改革的事也不要瞎操心了。”顾咸信劝着何开荫。
  不过,在难耐与苦闷之时,他真的接受了夫人的建议:抽烟,喝酒。于是,平日从不沾酒也无烟瘾的何开荫,开始正儿八经地抽上了烟,每天晚上喝上两盂酒。谁知,一抽一喝,竟然发现,烟酒这东西确实好使,他的心情真的平静了下来。
  可是,没过多久,他的心潮又一次涌动起来。他发现,安徽省的税费改革并非全军覆没,发现了这一点,他又变得激动不已了。
  原来,安徽省省长回良玉,在《粮食收购条例》下来之后,就以安徽省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国务院写了一份报告,强调安徽省阜阳地区是经国务院备案的 全国第一个农村政策试验区,为探索减轻农民负担新途径,要求继续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为解决税费改革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相衔接的问题,安徽的试点 决定将按耕田征实调整为按人付款。
  由于回良玉的据理力争,当全国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都停下来的时候,安徽阜阳却是一花独放,税改的试验工作一天也没有终止。
  有了这种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何开荫终于放下心来,更令他鼓舞的是,在他已年满六十应该退休的时候,回良玉省长聘任他为省政府参事。这就是说,只 要身体康健,他就可以干到七十岁,给了他深入研究农村改革十年的时间和更为广阔的空间。他在感奋之余,立即又开始酝酿一个新的计划:那就是,把我们今天的 粮食收购政策,作一次系统的研究!
  尽管这种研究,在当时是件十分敏感的事,更是颇多风险的事,可他决心已下,就奋不顾身了。
  他早就注意到,一九九三年夏收之前,还是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就下达了一个《关于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粮食要按保护价 敞开收购。但是,这项旨在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农民增产增收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却随着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分税制的推行,各地就难以贯彻了。因为政策规 定是中央定价,敞开收购,出现亏损,要由地方财政补贴,问题是,产粮大县连工资都发不下去,哪有钱补贴?没有补贴,文件对粮食系统提出的那些要求,就等于 没说;政策还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只能顺价销售,但中国的粮食系统养了那么多吃闲饭的人,又如何能做到顺价销售呢?政策规定的保护价,其“保护”的资金,并 不是直接“保护”给卖粮的农民,而是有相当一部分被那些不法的投机倒把分子或垄断寻租者渔猎而去。对广大农民来说,这些政策不过是画饼充饥,反而误导农民 多产粮食,而粮食又是粮食部门垄断着市场,结果就把农民坑得更苦!这些年来,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速度已是逐年下降,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已经低于人均负 担额的增幅。
  “这些情况,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是清楚的,不清楚讲不过去啊!”何开荫感到难以理解。这种明显不合理的粮食收购管制政策,过去下达的还只是《通知》,而这次颁布的却是具有了法律效力的《条例》,这就使得它变得天经地义,不容置疑!
  可是何开荫依然对这一《条例》表示了怀疑。
  他承认,《粮食收购条例》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国有粮食部门的利益。税费,在这一点上,税费改革与《条例》是有矛盾的。但他并不认为改革的试点在 这方面就是错的,相反,正是这种税费改革,触动了国有粮食部门的既得利益,才推进了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这些年,广大农民对国家实行粮食低价定购制早就表 现出强烈不满,探索解决农民负担治本之策的税制改革,理所应当地要把取消这样的定购制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毫无疑问,这样的改革试验,它在从根本上解 决了农民长期所承担的“隐性负担”的同时,也截断了粮食系统牟取部门利益的一条主要途径。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国有粮食部门依靠着政企不分、官商一体的管理 体制,左右逢源,下坑上骗:在收购环节上,通过压级压价、扣杂扣水的不良手段坑害农民;在销售环节上,通过乱摊成本、涨级涨价坑害城镇居民;在贷款的使用 上,大量挪用挤占粮食收购资金,或利用少收定购粮、多收议价粮,虚报、冒领政策性贷款;在财务的结算上,又通过“平转议、议转平”等卑劣伎俩骗取国家财政 补贴,层层截留储粮补贴。总之,这次改革改的就是国有粮食部门官商一体、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改革的规定之一便是“粮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 展、自担风险,不再承担任何国家行政职能,国家也不干预其经营行为”,迫使粮食企业转换职能,走向市场。
  既然改革是利益的再调整,那就不可能会使所有部门的所有人都满意。
  他认为,中国的农村改革,是在理论准备和政策准备都不完善的情况下启动的。第一步改革,基本上是在农村内部进行的,有相当的独立性,改革的主要 内容也只是破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而我们又有着几千年家庭经营的历史,农民有着这种传统意识,只要政策允许去搞就行,农民家家户户都会。可 这一次的改革就不同了,它势必深入到金融、财政、价格、计划、物资、内外贸易等等诸多领域,触及到城乡之间,以及部门之间,大量的深层利益结构的调整,面 临着空前复杂的局面。第二步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要在经营主体变革的基础上去建立现代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如何去建立,我们的历史没有这种记忆,农民不晓 得,我们的政府也不清楚。因此,今天所面临的问题,有许多是超经验的,凭以往的经验是无法把握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我们把以往的改革定义为破旧的话, 那么新一轮改革,就应该认定为创新,即组织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是在为市场运作夯实基础。
  中国有十二亿人口,人均不过一亩一分多地,永远不可能存在粮食过剩问题,为什么在发达国家人均拥有一千公斤粮食也没有出现卖粮难的问题,而我国 的人均只有四百公斤就会出现粮食过剩呢?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应该从粮食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几个方面去分析,更应该从我们的思想观念和粮食的政策上寻找 原因。
  我们经常强调:“粮食是一种特殊商品,关系到国计民生。”从这个前提出发,就往往会得出应由“政府统管”的结论,把粮食视为一种统管产品,但同 时应当看到,粮食有其特殊性,但它毕竟又是一种商品,仍应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只是如何调控市场的问题。再说,就全国而言,现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有百分之六 十八来自农业,农业收入中种粮的收入又占到百分之五十二,种粮收入对今天的中国农民来说依然至关重要,而提高粮食生产的收入,所有的研究都在表明,只有走 优质优价和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的两条路,但现在的很多政策实际上已经把这两条道不能说基本管死,也是大部分管死。可以说,不触动现有粮食体制中的利益分配 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就永远只能是一句空话。
  何开荫经过几天痛苦的思考,一鼓作气,拿出了一篇《彻底解决粮食购销体制问题,必须进行农、财、粮、价、税、费联动的综合配套改革》的沉甸甸的文章,决定再次进谏中央。
  直言无忌,自是坦荡的君子所为!
  通过这几年税费改革的风风雨雨,何开荫确实领悟透了毛泽东说过的那句至理名言:“中国的事情别着急,慢慢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没谁不知道它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我们确实也不应该忘记,正是在那样一次伟大的会议上,“原则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还曾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而后来中国农村的伟大变革却正是以“包产到户”、 “分田单干”为实质的“大包干”取得重大突破的,所以,当那次会议的精神一传达,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伤心地说:“早也盼,晚也盼,盼来了两个‘不许 干’!”
  三中全会是“不许”,四中全会就改成了“不要”。“不要”无疑比“不许”宽容了许多,严禁变为劝告,变成“对已经搞包产到户的不批评、不斗争、 不强制纠正”。再后来,中央三十一号文件,对“不要”也有了松动:“深山区孤门独户可以搞”,网开一面了;到了中央七十五号文件,其范围就被进一步扩大, 又成了“三靠地区可以搞”。
  终于,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三年之后,经过许多次反复,几十遍修改,作为集体智慧结晶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被送到了中央最高决策层; 先是中央书记处讨论,继而由中央政治局研究,最后政治局常委通过,于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将此《纪要》作为该年度的一号文件,印发全党——明确提出:包括 包产到户在内的“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而且,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这就是中国的特色!
  何开荫后来在给杨文良的一封复信中,不仅回顾了中国农村改革走过的那段曲折的历程,还试着步杨文良诗作的原韵,和诗一首,以此明志。
  他很喜欢杨文良诗中透出的万丈豪情,特别是“成败得失靠实践,利弊是非问群众”两句,他觉得是可以称之为神来之笔的。
  是啊,人民群众喜欢不喜欢,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这永远应该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后的归宿!
  在农业和农村的问题上,农民拥护,政策就对头;农民反对,政策便出了毛病。世界上的事情什么叫好?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欢迎的,就叫好;否则,就不能叫好。
  他告诉杨文良,他的最近一篇分析粮食购销体制、希望综合改革的文章,经新华社以最高内参形式,已经发给了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领导同志。
  何开荫对“大包干”历史的回顾,以及捎来的安徽继续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消息,都成了深陷苦闷中的杨文良的兴奋剂。
  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杨文良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直接向党中央、国务院写出要求继续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报告。
第七章:天降大任–8 中国农民的福音
事情到了这一年的九月便有了转机。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在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周年的日子里,江泽民总书记在安徽省城合肥,就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
  江泽民指出:尊重实践,尊重群众,这是过去二十年来我们在领导农村改革的立足点
,获得的根本经验,也是我们今后推进农村改革,做好农村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正确对待农村中出现的新事物,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
  对于农村改革,他强调坚持两条:第一,鼓励试,不争论;第二,坚持“三个有利”的判断标准。在改革的实践中,要不断帮助群众总结提高,加以引导,对的就坚持,不对的改正就是了。
  江泽民还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六大课题。其中特别指出:“改革和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这是党的总书记第一次坚定而明确地倡导和鼓励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要求大家“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他在讲话中最后强调:“深化农村改革是一篇大文章,我这里只是点一点题。希望各地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当地实际出发,继续大胆探索和实践。”
  总书记的讲话像一股强劲的春风,从八皖大地迅速吹向了全国各地,驱散了笼罩在人们心头的疑团与迷雾。
  于是,看似停滞已呈胶着状态的农村税费改革,顷刻间,获得了巨大的动力,步伐骤然加快了。
  一个月后的十月二十七日,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农业部部长陈耀邦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段应碧,三人就农村税费改革问题专题致信朱基总 理。他们提出,中国的农村税费改革大致可分“方案起草”、“论证修改”及“试点实践”三个阶段,并把每个阶段的大体设想也作了汇报,还把实施的时间也作了 确定。
  既然江泽民总书记已经十分明确地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着重抓好”的工作提了出来,许多地方过去又早已进行过这方面的试点,并取得许多宝贵一定的经验,所以,朱基对项怀诚、陈耀邦和段应碧提出的这种按部就班的做法,就感到了不满意。他在他们的材料上作了明确的批示:
  “三个阶段可交叉进行,实行时间不必拖到2000年。先出个文件,各省市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改革时间,争取有几个省明年出台。”
  那段时间,朱镕基南下考察,考察期间仍念念不忘税费改革的事。据《广西日报》十月三十日报导,朱鎔基在北海和南宁的谈话中就指出:“农村中的提 留、统筹等费用是目前腐败的原因之一。有些地方以这些‘三提五统’费用为借口,加收各种名目繁多的费。政府年年喊钱不够用,农民天天怨负担重。这个事不能 拖了,你们要多做调查研究,及时解决。”
  他还说,“几年前我就已经有了个好的想法,思考了许多年,我的想法就是把所有合理的收费纳入农业税的范畴,让村干部吃‘皇粮’,稍微提高一些税 就可以了,农民也负担得起,除了农业税,其他收费都属于非法的;除了税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向农民收费,谁收谁违法。这样乱收费的人就找不 到借口了,农民拒绝乱收费也就更加理直气壮了。在这个问题上,只要中央和地方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是完全可以做好的。这对农民有好处,对国家有好处,对有 效制止乱收费、搞好干群关系、杜绝腐败都大有好处的。河北省搞了几年试点,实践证明是不错的。”
  没过多久,朱镕基再次给项怀诚、陈耀邦和段应碧作出批示:
  “根据我同许多省市领导交谈,此项改革业已成熟,不必拖那么长时间。当然工作要做细,也不必由中央规定一切细节,划一实施时间。实际上一些省已在一些地区实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越多越办不了事,需要哪个部门办事和商量,国务院已授权你们可以召集。”
  这一年十二月四日,新华社信息中心编印的《决策参考》第四十七期《权威论坛》,朱镕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又一次说到了税费改革,他说:“河北省 一个地方已经推行了好几年了,采取公粮制,一律桥归桥,路归路,不向农民收乡统筹、村提留,都在农业税里面收,非常有成效。”这年年底,在全国经济工作会 议上,朱基再次谈到“乡村费改税”时,又十分明确地说道:“乡村费改税九九年要开始搞,安徽、河北的这项改革搞得还是好的,要继续搞。”
  一九九九年三月五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在京召开,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承诺:“抓紧制定农村费改税方案,并付诸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会后,国务院办公厅本年度第六号《参阅文件》,就刊出了项怀诚、陈耀邦、段应碧三人合写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重大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
  到了这时候,河北省因《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被推迟了九个多月的“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终于在石家庄隆重召开了。会上,省委副书记赵金铎,对这么多年锲而不舍地从事公粮制改革研究的杨文良,给予了最充分的肯定和表扬。他充满感情地说道:
  “文良同志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非常执着。无论是这项改革顺利的时候,还是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他都是一往无前的,也确实费了很大的心血。特别 是在《粮食收购条例》出台后,他写了一系列的文章,这些文章的观点是有分量的,我看许多观点是很有说服力的,也有一定的现实性。这些文章分别寄给了朱总理 办公室、中财办、国务院研究室等单位。”
  安徽省政府参事何开荫,作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倡导者也应邀前往石家庄并作了专题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中国农民的福音:农业税费改革是农民减负增收、理顺农村利益关系、发展农业生产的得力措施》。他的发言在研讨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一九九八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省市区“抓紧制定并实施农村‘费改税’方案,积极探索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
  至此,农村税费改革终于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各地都在积极的探索和抓紧实施减轻农民负担的税改方案,一个新的改革高潮,在中国各地的农村呼之欲出了!
  这期间,新华社编印的《半月谈》杂志从全国各地眼花缭乱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探索中,排出了最具代表性的“三大模式”,这就是:安徽省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总额大包干”模式、河北省正定县的“公粮制”模式和湖南省武岗市的将“三提五统”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模式。
  到了十一月十三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就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坚定地表示:“要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并公开了推进的时间表:“明年国家先在几个省区进行试点,其他省区也可在个别县(市)试点,争取后年在全国推开。”
  现在,朱镕基把改革的步伐骤然加快了。
  确实没有理由不再加快这项改革试点的步伐了。尽管项怀诚、陈耀邦、段应碧拟就的改革试点方案,尚未正式出台,更不了解各省市自治区对这个试点方 案持何种意见,而且眼看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便到了“明年”,朱镕基还是把“几个省区进行试点”的时间,定在“明年”,同时宣布,几个省区大约只要一年的试 点,就可以“争取后年在全国推开”。
  朱镕基的决心和信心都很大,改革起来,依然是他那以暴风骤雨的方式强力推进的施政特色。
  然而,当国务院授权财政部长项怀诚等人组成的专门领导小组,拿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意见》,将他们拟就的试行方案发到全国各有关的省区以后, 因为这个方案并没有集中起各地试点工作中成功的经验,有着明显的政策缺陷,执行这个方案,农民的负担可能会被减轻,但地方财政由此出现的巨大的财政缺口, 却无力填补。所以,除安徽省委书记回良玉因是这方面的专家,显得胸有成竹,信心很足,其余各省都先后打了退堂鼓。但就是这惟一坚持试点的回良玉还因为工作 的需要,不久就又被调离安徽,出任江苏省委书记,这就使得农村“费改税”的试点工作,顿时变得扑朔迷离,陷入僵局。
  但是,朱镕基的决心没有变。早在一年前,他在给财政部长项怀诚、农业部长陈耀邦、中央财经办副主任段应碧的批示中,就指出过:“实行时间不必拖 到2000年”,“实际上一些省已在一些地区实行”,“此项改革业已成熟,不必拖那么长时间”。随后又在全国经济会议上明确提出:“乡村费改税九九年要开 始搞。”显然可以看出,他确定的时间表却一再被耽搁,最后还是拖到了“不必拖到”的2000年!
  此势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2000年必须推行改革,这一点,不能再有丝毫的动摇了。
  于是,2000年三月二日,中央正式发出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我们注意到,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国务院领导写出的后来曾轰动全国,反映“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一封信,正是2000年三月二日。
  这既是一种巧合,却更像一个寓示,它至少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这个《通知》,不仅顺应民意,还是十分及时的!
  《通知》指出:“中央确立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少数县(市)试点,具体试点工作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决定和负责,试点方案报中央备案。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积极支持和配合搞好试点工作。要适应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工作 思路、工作方法和有关政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方针,可办可不办的事情不办,能缓办的事情缓办,决不能用牺牲农民利益的办法求得事业发展。”
  确立安徽作为税费改革惟一的试点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徽最大的信任与鞭策,当然更是对安徽率先提出税费改革并连续七年进行大胆探索的充分肯定。
  这期间,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当安徽省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朱镕基总理来到了安徽代表们中间。
  他坦诚直言道:“我一直关心农业的问题,考虑增加农民的收入,减轻农民的负担,这已经是现在最大的政治,但能拿出的办法却又不多,只有‘减 负’。这是必须下决心的。‘费改税’,是一揽子工程,不合理的收费很多,什么二百种、三百种,我看只有一种,就是农业税,其他都是属于非法的,不能再叫种 田的吃亏了。这项工作,已经搞了一年的调研,也定了一些试点,可是到今天却只有安徽不打退堂鼓,而现在良玉同志还到江苏去了。”
  朱镕基望着新任省委书记王太华,问道:“你太华还搞不搞呢?”
  王太华非常清楚这场改革意味着什么。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什么可能都会出现,什么困难都会发生,但是,为了让亿万农民过上幸福富足的日子,他还是愿意承担一切风险,迎难而上。也许此刻,他有许多话要说,却只是庄严地一笑,说了一个字:“搞!”
  朱镕基高兴地点了一下头,说:“有这个勇气,是要表扬的!”
  接着,他指出:“这条路很艰难,也很光荣。万里同志当年在安徽搞‘大包干’,那是开创了一个历史;今天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不亚于‘大包干’,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件事的重大意义。”
  说到这,他的感情变得复杂起来。他认真地环视一周,动情地说:“我是南陵人,南陵县是我的祖籍,我有安徽的血统。安徽的历史上,有浮夸的‘美 名’,当然,全国都有,安徽却是比较严重的,我担心这次税费改革,下面还会搞浮夸。现在,大家都怕我,但安徽不怕,尤其南陵人不怕,九八年我去南陵粮站视 察,他们就对我弄虚作假。今天只有搞‘费改税’这样一条路了,我们必须扎实工作,一定要谨防虚报,农民的税费不能再搞得太重了。假如这一次搞不好,我就只 有撤职。”
  他感慨道,“这么多年,我们培养了一批会汇报的干部,这些干部不去访贫问苦,不去做调查研究。今天我们搞税改,就是要讲实的,要讲成绩,也要讲缺点,讲问题。我希望安徽省的同志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能听得进不好听的话,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他最后说道:“太华同志比我年轻,风险我替你担了,但我依然为你捏把汗啊,因为‘费改税’的工作是会非常艰巨的。我马上要下了,(任内)看不到结果了,可我希望安徽全省上下团结起来,勇敢地挑起这个担子!”
  就在那次全国人大的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也来到了安徽省的代表团中间。
  他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意见和建议之后,亲切地对来自家乡的代表们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措施。工作中,会有不少困难,安徽作为试点,我们就一定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有步骤地进行。”
  历史,又一次降大任于八皖大地。一场亿万农民期盼已久的,中国农村第二步伟大的改革,就在这世纪之交,在“大包干”的发源之地,终于拉开了序幕!
  江淮儿女又一次勇立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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