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8日星期日

陈雪华的朋友的来信

最近她又在惊恐中,没有人性的官员和警察们就是这样虐待老百姓!

(下面是我的一篇见闻,方便的时候帮助推一下,中国的官员和警察还有人性没有?失踪25个月的孩子“找到了”却不让母女见面也不让母亲知道孩子在什么地方?)

中国警察根据三无家“信”通知“失踪孩子有下落了”
请大家帮帮这个因为上访被神秘失踪的孩子!
她母亲怎么样才见到上海公安通知她的“你女儿找到了”的孩子?

江苏无锡陈雪华的最新消息:据说她的女儿找到了,警察送给她一张无信封、无失踪孩子地址、电话的白纸信(说是她女儿写的)就宣告:“她女儿找到了”
“今天上午接到陈雪华的呼救:“警察又在外面擂门了,来势汹汹,我好害怕啊!”
第一次接到这位坚强母亲的呼救电话,前几天接到她短信“居委带信,女儿找到了,让我去派出所……”
她说已经告诉他们:请将女儿送回来或者将女儿的地址电话告诉我,不去派出所理由是他们欺骗过她几次,并且在2008年7月曾经以女儿开学回来诱骗她再关押过她。
昨晚她发来的短信:“居委干部、保安、辖区警察在我楼下,说明天上午有警察要来,我告诉他们,在女儿出现在我面前,哪里也不去,如果他们不送,就将我女儿电话、地址给我。”
后来又发来短信:“刚才闵行公安局信访办来电话,说女儿有下落了,要和我当面谈,我请他们先将女儿送回来再谈,
警官说:“她在打工,一切很正常,不需要送。他问一个高中的学生失踪25个月为什么不立案?他也说一切正常,不需要立案”
(高中的女孩子突然失踪,母亲寻找了700多个日日夜夜,居然不让母亲见一面?中国有过这样的案例吗?)
今天上午上班后,突然接到这位母亲的呼救电话:“警察们在擂门,气势汹汹,上海闵行古美派出所的女户籍警察郑寒芳也来了,2008年也是在她的配合下,我才被带出小区被关押……,我真的好害怕啊!”后来又来短信:他们走了,在门口丢下一张白纸,以女儿的名义写的,无地址、电话的家“信”,我凭什么就相信这张纸头是我女儿写的呢??
也许这位母亲一直在惊恐中,只是不说出来罢了。从她的博客上可以看出她们已经不止一次面临被突然绑架了,任何神经正常的人处于她的位置都会有这样的担忧和恐惧。
如果警官们真想与这位母亲沟通,为什么不先消除她的担忧和怀疑,电话里告诉她“你女儿在什么地方、电话多少?”
这些不是国家机密也是一个做母亲有权知道的吧?!
既然孩子找到了为什么不直接带她回到母亲身边?
或者至少让她们母女见上一面?
无论于法、于情、于理,人民警察也应该这样做啊?
如果警察的孩子失踪了700多天,别人也以一张没有孩子地址、电话的“信“给他,他接受吗?
胡锦涛先生的孩子“失踪”了,警察们也是这样对待吗?
是想在“世博”会召开前为江苏的某个大人物解决这个心头之患,将她永远诱骗关押起来?
还是想以此阻止她外出寻找孩子?
在这对母女的上空,到底是什么级别的怪兽?可以将一高中女学生蒸发700多天都不立案、不答复?
现在又公然挑战所有父母的神经?一张白纸“信”,无失踪孩子电话、地址就宣告“你失踪700多天的孩子找到了,但一切正常不想要见面,也不需要带她回来”,
哪一个父母谁能够接受这样的宣告?
怎么证明这张“信“不是他人冒充写的?
怎么证明这张“信“孩子不是在协迫下写的?
中国警察不遵守公安部有关妇女儿童失踪的有关规定、也不遵守人性和道德,这样的操作似乎以前还见得不多,上海警察这样处理失踪女学生更匪夷所思!
如果“世博“会期间,某外宾的孩子失踪了是否也这样操作?

《公安部介绍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情况 》 http://www.gov.cn/gzdt/2009-05/ 2009年05月08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各地要像重视侦办命案那样重视侦办拐卖儿童、妇女案件。要采取得力措施, 狠抓立案、侦查和追逃三个环节,尽快见到实效。凡是群众到派出 所、刑警队报儿童、妇女失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立案,迅速开展查找、调查、侦 查,要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
法发[2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 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为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以前人民群众反应孩子失踪了以后,到公安机关报案,有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往往要等到24小时以后才会受理,而儿 童失踪最初的几个小时是查找解救的黄金时期,为有针对性的抓住这个时机进行查找,这次打拐行动开始的时候,公安部打拐办规定凡是接报儿童失踪和被拐的案件,立即要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从上面两个文件的出台时间2009年5月、2010年3月看问题:
2009年5月,有人将陈美含和她人合拍的照片发到人民网上,她的母亲看到、够不着!而且认为这张照片上的女儿非常痛苦。
2010年4月,上海公安通知她母亲,陈美含找到了,只是一张以陈美含名义写的“信”,但她的母亲仍然不知道孩子在哪里?怎么样才能够看到她?
此时距离孩子离开母亲已经30个月左右了。(2008年春节前告别孩子,2008年四月女儿神秘失踪至今)
中国社会究竟是红社会还是黑社会?
中国官员到底有人性还是无人性?
中国政府到底有尊严还是无尊严,?
胡锦涛同志您是否就这对母女的遭遇解释一下?
这个女学生究竟如何失踪?
上海公安受命于谁抵抗公安部的规定?
一张白纸就宣告失踪孩子找到了又不让她们母女见面,也不让母亲知道孩子的地址、电话,这未免欺民太甚了吧?


陈雪华最近大概更不方面出行了,恐怕有人千方百计想消失她,请朋友帮助转贴,希望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社会的真实一面
http://djtx5175.blog.163.com/blog/static/118715186201031465738785/?hasChannelAdminPriv=true
(上面链接有图片,有能力的朋友们帮她转转)
《警官,你对得起身穿的人民警察服装吗? 》
《致香树丽舍居委的一封公开信》

http://djtx5175.blog.163.com/blog/static/118715186201031374859254/

《再看优秀公务员局长的“人文荟萃”》
一个国家,政府官员的素质决定了这个社会的整体风气、也决定了社会是否健康、公平发展, 政府的尊严来自官员对政府法律法规的尊重、对公民的尊重,如果政府官员素质低下,这个国家的秩序就不可能好,政府的尊严也自然在人民心目中大大降低!
保护地球、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保护我们的孩子不受污染!声讨罪恶就是为了阻止罪恶,如果人类中有禽兽们混迹其中,就应该不停声讨,直到它脱胎换骨或者放 下屠刀,不再做法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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