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星期三

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十二)

(17) 追讨一亿元欠薪
 
 
  姚/立法是教育选区的人大代表。为教师代言,是他不可推卸的、法定的职责。

  当年,他的当选,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被拖欠工资的教师选民对他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够为大家说说话,争取应得的利益。

  在竞选誓词里,姚也曾经向选民作出庄重承诺,一定自费到周边县市走访,调查学校教职工的待遇状况,写出有说服力的调查报告,敦促市政府及时落实解决全体教职工的工资、医药费问题。

  姚/立法能否兑现当初的承诺呢?他真的能身体力行地为选民朋友、为别人的利益奔走呼号吗?选民在观望。

  “如果人大代表占着茅坑不拉屎,我们这些选民能怎么样?”一个选民说。

  “就怕说是一套,做又是另一套。”另一个选民说。

  事实表明,姚/立法没有让选民失望。至少,他一直在为实现自己当初的承诺努力。

  当选为人大代表后,姚立法立即联合几位乡人大代表着手对周边荆州、仙桃、天门三市教师的工资状况进行调查。这几位乡人大代表都是教师,具有正义感,敢做敢当。

  姚的亲密合作夥伴、乡人大代表、小学教师王植福,在学校深孚众望。他简陋的家中,张贴着老教师送给他的几句诗文:植桃育李二十秋,福不祈求名不谋;常秉忠心照日月,时将直语斥公侯;为民请愿是宗旨,上省陈情作领头

  几个有着共同志向、一心为民请命的人大代表,通力合作,进行了长达几个月的周密调查。调查结果让他们深感震惊:同级别教师所领的月工资,潜江要比仙桃、天门少拿100到200元,与荆州的差距则高达300元以上。

  在扎实调查的基础上,再经过向有关部门调阅有关文件后,姚立法计算出一笔数目惊人的账:

  本市从1993年10月起,拖欠国家文件要求下发的“冲减64元后的补助工资”,月人均为139.5元,共欠5644万元。

  本市从1997年7月起,拖欠教师副食补贴每月人均150元,共欠1644万元。

  本市从1997年起,没有向教师颁发国家文件要求支付的每年奖励一个月工资,按人均460元计,共欠265万元。

  根据姚的统计,当年潜江市拖欠全市教师工资的项目多达七项,金额累计高达8200万元。加上相关利息,潜江市拖欠教师工资至少一个亿。

  政府竟然欠教师们一亿元工资!算出这笔数目的时候,姚立/法不由得吓了一跳。

  潜江市城乡一共有7000名教师。一亿元,按照人头分摊的话,平均每个老师被拖欠1万5千元。

  1万5千元,是个什么概念?它既相当于北京、上海等大都市外企高级白领一个月的月收入,也是潜江市月工资三、四百元的教师,辛勤工作三年甚至是四、五年的全部收入。事实上,三、四百元的月收入,是潜江市教师月收入的中上水平。

  1万5千元,能做些什么?它解决了一个普通大学生至少三年的学费,张老师就不必借钱供儿子上大学了;这笔钱在潜江大概能买到1000公斤的猪肉!何老师如果有了这笔钱,就不会每周只买两斤肥肉也不舍得吃,因为肥肉是用来熬猪油的

  一亿元欠薪,姚/立法说,他的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甚至怀疑自己也许算错了。

  姚的怀疑是有根据的。那些年来,潜江市被陆续评为中国明星市、百亿强市、小康市、基础教育先进市、普九教育工作先进市。一个综合实力如此强大的城市,怎么可能付不起教师们微薄的工资呢?

  1998年底,惊愕的姚立/法,写就了平生第一份调查报告《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刻不容缓》。1999年1月中旬开第一次人大会期间,他将这份措辞恳切、严厉的调查报告形成建议案递交。

  教师工资的拖欠,就像城市里的牛皮癣,是个让人头疼的顽症。虽说中央三令五申,严令各级政府不准拖欠教师工资,不准挪用、挤占教育基金,但是,收效甚微。在google网站搜索,关于全国各地拖欠教师工资的新闻有几百万条。

  街头的标语说,教育是百年大计。有人解读说:要一百年呢,哪能几年内就解决得了呢?

  所以,在潜江市,即便存在教师工资的拖欠问题,有关部门照样底气十足, 并不觉得自己犯了什么大错:“解决不了的,全国都一样。”而那份郑重其事的所谓建议案,不过是一个不懂“中国国情”的人大代表的大惊小怪。所以,这份关乎全市七千多名教师“口粮”的建议案迟迟没有回音。

  教师们心急如焚,焦躁不安。生活中处处离不开钱,新的生活压力,每天把人压得喘不过气来;有关部门似乎不着急。也许,让穿鞋的体会光脚的痛苦,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等待建议案回复的过程中,姚/立法和几个教师一起,找到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当面理论。据说,当时,副市长正在热火朝天的打牌。听说老师们是来理论工资问题的,打牌正在兴头上的领导不由得很生气,脸色阴沉,一声不吭,抬屁股就走人。

  1月份在教师们焦急的等待中过去了。

  2月份学校开学的时候,忍无可忍的教师们,再次通过罢课、围堵政府部门等手段来表示自己强烈的不满。

  3月的潜江,春天浩浩荡荡开始了。潜江市城郊成千上万亩一望无际的油菜开花了。整个潜江市被黄灿灿的油菜花包围着,阵阵芳香扑鼻。

  明媚的春光里,万物生长,居室里的霉味正一点一点的消失。希望也开始发芽了。

  可是,潜江市教师们内心的希望却一点点地、心痛的消亡。拖欠的工资,他们从1993年一直等到1998年,1998年底,终于有一个人大代表为他们振臂一呼了,仅仅一个建议案的回复,他们从冬天等到了春天,又等到了夏天,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半年后的7月24日,盛夏时节,建议案终于得到了回复。回复称潜江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已经商议出解决的办法。

  一、为了解决城区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决定在城区中小学生中人平集资50元;

  二、自今年9月份开始,全市教师的工资由市财政局拨付市教委,再由市教委按月下拨到乡镇教委和市直学校;此前拖欠的工资由各乡镇负责解决。

  姚/立法认为,这份回复表明,潜江市委市政府根本没有诚意解决教师的工资问题。他们把本该由市政府解决的问题,踢皮球一样的踢给了下级(乡镇一级政府)和老百姓(学生集资给老师发工资)。

  满心期待的教师们,万万没有想到,等来的竟是这样的一个毫无意义的答复。

  也曾经有教师拿着这份回复去找乡里领导要工资,乡里领导说:“市里不给我钱,我就是倾家荡产、把裤子当掉,也发不起你们的工资。”至于城区学校通过学生集资给教师们发工资的做法,则遭到家长们的强烈抗议。因为,这是明目张胆的乱收费。

  一年后,2000年的9月29日,潜江市政府办公室下达了一份《关于化解学校教育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文写道:要强化全员的偿债意识,教师津贴、补助和福利发放要与偿债挂钩。凡有债务的学校,其经费必须先保证计划偿债,否则一律停发。

  据了解,潜江市政府这么做的理由是,该市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搞教育建设的过程中,欠下了不少债,所以,请广大教师们体谅政府和学校的难处,帮帮忙,用他们的工资和福利来还这些债。

  这无疑是一份让潜江市所有教师更加心寒的政府文件。“霸王”文件彻底摧毁了教师们拿到被拖欠工资的希望,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而国家文件是早就明令不允许将学校的债务和教师的工资挂钩的。

  写调查报告,递交建议案,当面与市里领导理论,甚至罢课、围堵政府机关该想的办法都想了,下一步该怎么办?没有人知道。教师们由愤怒而茫然,由茫然而绝望。摆在面前的,似乎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放弃。

  姚/立法没有放弃,依然穷追不舍。

  此后,几乎在每年的市人大会上,他都会不依不饶的提交一份内容大致相同的建议案──关于解决拖欠教师工资的建议。

  市人大某工作人员曾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姚说,教师工资的建议案,眼睛都看出老□来了,你以后别交了。市政府没钱,我们也没有办法解决啊。

  事情就这么拖下来了。一拖又是好几年。

  当选为人大代表的第三年,也即2001年3月,倔强的姚/立法带着几千教职工的联名信进京,到财政部、教育部、人民日报社、中新社“上访”。

  看过姚递交的材料后,《人民日报》派出记者先后几次到潜江市进行采访,并于5月22日刊出《盲目举债“达标”,“普九”失去根基──潜江市片面追求“普九达标”引发诸多问题》的报导,披露、批评潜江市将债务强行加在教师们身上的不法行为。

  权威邪党报的的批评报导,对于潜江市教师工资问题的解决,同样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在潜江市,教师工资的问题,好像是一个死结,是一个根本无解的题。

  一百多年前,康有为骂道:中国的政治是无人负责的政治。可是,教师的工资问题,不只是政治,更是生活,是活命钱。

  “一个这么简单、这么合情合理的要求,几千人争取了好几年,却毫无进展和结果。我们的人民政府为什么会置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呢”姚立/法神情激愤。

  “选民责怪你了吗?”我问。

  “没有。大家还是理解的,我真的尽力了。”说到这儿,姚立法的眼圈红了。




(18) 占道费
 
  自从当上人大代表后,姚/立法的生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忙乱之中。由于对教师工资拖欠问题的穷追不舍和救灾款截流的秉公调查,姚立/法赢得选民的信任,声名大振。

  从早到晚,姚/立法家里的电话响个不停,大多数是选民打来的。姚妻说,每天早上一睁开眼睛,电话就响了;晚上睡得迷迷糊糊,电话还在响。

  姚立法不在家或者忙不过来的时候,姚妻便充当起忠实的接线员,将电话内容记下。这样的记事本,日积月累,已经有十来本了。

  选民们不仅给姚立法打电话,还给他写信。

  一个姓熊的教师在信中说:

  黑市教师是1990年市教委为解决教师子女就业问题,承诺我们进入师范学习三年,合格毕业后安排工作,并解决工资待遇的教师子女。

  我是第一批黑市教师,至今工作了五、六个年头,工资分文没有我已经三十岁了,每月连自己都养不起,谈何成家。借钱上班,真是苦不堪言

  姚老师,您是大家的朋友,是我市杰出的人大代表。您正在为老师的工资而奔走,请您也帮帮我们这些无助的人吧。

  选民们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为此,五年来,姚/立法提交了五十个与教师权益相关的建议案。这意味着,平均每周,他都会提交一份和教师权益相关的建议案,他当之无愧的成了“建议案大王”。

  2000年,姚提交了《关于荆江化工厂向全市教职工借钱已超期,应该及时还钱的议案》等建议案;

  2001年,姚提交了《关于将持有聘书且聘期未到的民师辞退应给予赔偿的建议》等建议案;

  2002年,姚提交了《关于落实国办发[2001]14号文件精神的建议》、《关于落实810名“民转公”教师待遇的意见》等建议案;

  2003年,提交了《关于规范学校领导岗位的建议案》《关于市实小民主理财应规范的建议》等建议案

  教育系统内,哪里有不公,哪里有不平,哪里有拖欠工资的现象,就一定能听到人大代表姚立法的“嚷嚷”。 教育系统有那么多的市人大代表,给人的印象,好像只有他一个人忙前跑后,就他的意见最多,也最大。

  如果问题没有解决,姚/立法会不断的嚷嚷,声音很大,声嘶力竭,恨不得全世界都能听见。 事实上,几年后,通过媒体的宣传,他为民请命的声音的确传到了全世界。

  50多个建议案!每一个建议案的调查、核实、起草和追踪解决,姚/立法都必须亲力亲为。这些庞杂的工作,耗去了他绝大部份时间。停薪留职后,他一直依靠经营液化气的微薄收入过日子。代表工作的超常忙碌,使他不得不麻烦七八十岁的老母亲帮助自己料理生意。

  不只是为选民的事情,五年的代表生涯中,他常常身不由己地去“多管闲事”,常常为一些和自己、和选民毫不相干的事情打抱不平,并惹“祸”上身。这是后话。

  从姚/立法家出来,走大概60米,是潜江长途汽车站。这是一个小商小贩云集的地方。

  每天,天刚蒙蒙亮,小生意便开始了。

  卖茶叶蛋的大娘早就把便携小炉子的火升起来了,茶叶蛋“咕嘟咕嘟”的煮着,发出诱人的香味。每个茶叶蛋五毛钱,大娘辛苦一天,也许能挣个一二十元。

  有人拉着大板车叫卖水果;有的孩子在车辆之间穿梭着叫卖报纸;有的妇女兜售小商品;有人推销香烟;有人给旅店拉生意;有人支起了早餐摊,热情的请过往的乘客尝尝自家的豆腐脑

  这些人大多有着黝黑的脸,骨节粗大、适合劳动的手,穿着廉价而整洁的衣裳。他们之中有些是下岗工人,有些是来自农村的乡下人。

  他们是无照经营者,对每一个乘客笑脸相迎,小心的经营着自己的卑微生活。车站因为他们而喧哗、热闹、温暖,也因为他们而变得拥挤、肮脏、杂乱。

  突然间,几个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出现了。

  “你,有照(执照)吗?”城管口气强硬地问卖茶叶蛋的大娘。

  “没有”大娘怯怯的, 象个知错的孩子,声音蚊子一样大。

  “交罚款吧。15元。”城管说

  收钱后,城管拿出几张票,问大娘“要发票吗?”见大娘摇头,随手就把票给撕了。撕得粉碎,随风一扔,纷纷扬扬落了一地。

  城管收的是占道费,老百姓称作买路钱。就是说,这个地方按照规定不可以摆摊设点,你如果要摆摊设点,就得交占道费。买路钱交了,违章经营变成“合法”经营了。在这里,城市管理简化成了“收费”二字。

  也有不识相拒绝交钱的小商贩。

  城管一声令下,小商贩的板车立刻被掀翻了,水果撒了一地,圆圆的苹果滚得到处都是。随后,大板车被扔进了城管的车里。再然后,小商贩不顾一切地朝汽车扑过去。他想抢回自己的大板车,抢回自己的生活。

  在旁人看来,仅仅为了一辆大板车和几个苹果,这个卖水果的男人又哭又闹,简直把一个男人的尊严和脸面丢尽了。 可是没有了大板车和苹果,孩子就没法上学了,家里没米下锅了,还要尊严、脸面干什么用?

  这一幕,1998年前后,经常发生在姚立法家门口的这个车站外,也经常发生在全国各个中小城市和乡村。

  这样一个毫无尊严、羞耻感的小商贩,伤心绝望,蹲在马路边失声痛哭的情景,无论大江南北,你我都曾经看到、听到过。

  看到这一幕,有人习以为常;有人麻木;有人觉得本该如此;有人不屑;有人看热闹;有人摇头;有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有人愤怒,并为之拍案而起。

  姚/立法拍案而起:“城管太过份了,看不下去了。”

  通过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姚得知,潜江市城管部门根本就没有罚款的权利。他们这样做纯属违法行政。

  细心的姚将城管撕碎的票据一张张捡起来,拿回家,用浆糊粘好。之后,他发现,这些票据都没有加盖公章,既不是发票,也不是收据,几乎就是一张张白条。

  为什么收了钱后,城管不开具正规的发票?这笔不明不白的钱最终到了谁的手里?会不会被某些谋私利的人独吞瓜分了?为一笔违法的费用,把小商贩们逼得哭爹喊娘,是否是野蛮执法?

  姚/立法决定为这些小商贩鸣不平。

  虽然,姚立/法是教育选区的人大代表,他的主要职责是反映本系统选民的呼声。为这些小商贩呼吁,并不能为他赢得哪怕一张选票。但是,即便吃力不讨好,他照样认认真真。

  1999年5月,姚立法写了一个建议案《关于城建执法队员在执法中裁票不规范的情况反映》,质疑城管的野蛮执法,也质疑城管的乱收费问题。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组织人大代表的活动,并为代表履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姚将建议案交到潜江市人大常委会。

  见到姚,某工作人员说“天哪!姚代表,怎么又是你?你过去交的教师建议案,还堆在桌上没处理完。你又交来了。我们每天忙你一个人的事情都忙不完。”

  这是姚立法当选人大代表的第六个月。这半年里,他前前后后一共交了十多个建议案。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姚几乎每周,有时候甚至每天,都要去“麻烦”市人大常委会。

  “你怎么一天到晚给政府添麻烦?我们人大代表应该给政府帮忙,而不是添乱。”某工作人员教育姚。

  “请政府解决老百姓的问题,怎么能说是给政府添乱呢?”姚很生气地反驳。

  某工作人员想了一个折衷的办法,“你自己去找市建委,听听他们什么意见。”

  按照《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后,一般不直接参与问题的处理,建议案应该由人大常委会监督处理。

  姚/立法说,因为潜江市人大常委会某些工作人员总是做“甩手掌柜”,“逼”得他不得不一次次超越法定的权限,亲自追问、参与各种问题的处理。

  走出市人大,心灰意冷的姚立/法来到市建委的办公大楼。

  峰回路转。市建委主任听说来访者是人大代表姚立法,非常客气,当即吩咐某科长配合姚代表的工作。

  姚说,在所有的市局级单位领导里,市建委主任应该算是比较开明、友善的一个。

  并不是每次“运气”都这么好。一次,姚曾经找到市公安局某负责人。当时,该负责人捶着桌子厉声威胁:“你就是姚立法?我们早就想抓你了!你是人大代表又怎么样?”

  公安局某负责人的粗暴,显然与《代表法》中规定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履行职务。”的精神相违背。但是,在一些地方,一个科级、处级干部的权力大过一部《代表法》,甚至大过《宪法》,是稀松平常的一件事情。

  10月份,市建委对姚的建议案作出回复。

  姚/立法代表: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建执法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的《关于城建执法队员在执法中裁票不规范》的情况反映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上述问题,我委特安排管理科孟长江同志对此事进行调查,确认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并作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成园林建管所,对当班带队领导李志民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体监察队员会议上进行检讨。

  二、针对这一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所主要领导对此事监督教育不力,经委领导研究决定,已于9月8日对该领导班子做出了调整。(所长被撤职)

  回复中,没有涉及到敏感的“占道费”去向问题。据姚/立法介绍,从反映问题到做出处理并回复代表,前后经历了5个月的时间。在他五年来所提交的187个建议案中,这已经是效率最高、速度最快、态度最诚恳的一个回复。

  此后,在汽车站,城管部门再也没来收过所谓的“占道费”了。

  经过这件事情,姚/立法成了汽车站小商小贩的朋友。小商贩们这才知道,原来这个每天路过、穿着和他们差不多的好心人,是个市人大代表。这是他们第一次对一个人大代表有了直观的感性认识。以往,在他们的印象中,人大代表是那种坐在高档小车里的领导干部,吃得好,穿得好,有一份收入很好的工作,和他们这些穷人没什么关系的。

  对于绝大多数小商贩而言,在一个市人大代表和一个好人之间划上等号,是一种非常奇妙、惊喜的心理感受。大家高兴地奔走相告:潜江出了一个专为老百姓说话的人大代表──姚代表。

  此后,每当姚/立法从汽车站门口经过,一些小商贩会问候一句:“姚代表,忙呢?吃饭了没有?”

  和过去一样,一年到头,姚立/法依然很少买水果吃,价格太贵了。至多夏天西瓜便宜到两三毛钱一斤的时候,才会偶尔买些西瓜降降暑。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





草泥马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治安大队!王八蛋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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