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

民主与共和-袁红冰(终)

第三节 政治性社会组织



  一、 政治性社会组织的根据

  政治性社会组织是以确立政治秩序和取得执政地位为目标的社会组织。如果承认民主共和精神是政治秩序和国家权力的正义性的前提,那么,政治性社会组织就必须以在民主共和原则下形成的民族意志和社会利益作为其政治要求的思想前提。所以,政治性社会组织不能建立在某一社会阶层或者利益集团的利益的基础上。因为,任何特殊利益都有追求共和精神之上的特权的倾向,而共和只能产生于一种合力,即各种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要求以妥协和互利原则形成的合力。与国家权力的共和性相适应,政治性社会组织必须具备的品质,就在于它应该超越于任何社会阶层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单独的意志之上,并以全社会和民族整体的意志的共和,作为其提出权力要求的根据。而任何一个社会阶层或者利益集团都没有资格单独提出对权力的要求。

  现代专制政治中,垄断国家权力的特权集团,在宣称自己是某一最先进的社会阶层的代表的同时,也宣称自己是民族利益,甚至人类前途的象征。然而,立足于特殊集团的权力意志,必然以权力作为举起其集团私利的杠杆,否则,它就没有必要追求对权力的垄断;不经过被代表者意志的自由选择,而只经过理论逻辑的推导就自命为代表者,不过是一种最无耻的政治诡辩。

  现代专制政治与传统专制政治在垄断国家权力的方式上是有区别的。传统专制政治以高贵家族的名义形成特权集团对权力的垄断,现代专制政治则以某一政治性社会组织的名义体现对权力的垄断。但是,由于这种所谓政治性社会组织实际上是与国家权力绝对合一的,是权力的垄断者,所以,其社会性是虚假的,而虚假的社会性后面则隐藏着特权集团的专断的意志。

  无论在任何社会范畴内,其利益的代表者只有产生于被代表者的选择才具有真实性,而这种选择在狭隘的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为民主程序。但是,专制政治在本性上就完全不能容忍民主原则和共和精神,哪怕仅仅是在真实的程序的意义上,也不能容忍。因此,垄断权力的特权集团,不仅没有资格代表人类和民族的利益,而且也不能真正代表它宣称是自己社会基础的社会阶层的利益--没有民主程序的选择,就不可能产生真实的利益代表者。

  现代专制政治虽然表现为某一政治性社会组织对权力的绝对垄断,但是,由于专制政治彻底反民主的本性,它在名义上垄断权力的社会组织内部也不能真正实行民主程序,所以,现代专制政治实际上甚至只能代表直接执掌国家权力的特权集团的利益,不能代表名义上垄断权力的社会组织内的大部分成员的利益,为了实现狭隘的私利,特权集团不仅要以专制权力压抑社会,而且要对其所处的社会组织内的大部分成员进行压抑,这正是近现代名义上垄断国家权力的社会组织内部,不断反复出现血腥的整肃和清洗的原因。

  对政治提出超越一切特殊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利益和意志的共和要求,这是民主共和精神的根本原则。因为,政治性社会组织只应当从具有全社会意义的各阶层共和中找到合理性根据。而任何宣称要以某一社会阶层的特殊意志垄断国家权力的社会组织,都只能孕育出专制政治的魔鬼。

  二、专制政治下政治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政治性社会组织虽然以确立政治秩序和执掌权力为目标,但是,任何一个真实意义上的政治性社会组织又不能成为权力的垄断者。因为,垄断权力就意味着社会性完全消溶于权力体制之内,就意味着与国家权力的绝对同一,就意味着社会组织已经失去了独立于权力体制的品质;另一方面,专制政治原则上除了垄断权力的组织之外,不能容忍任何其他政治性社会组织的存在,所以,在专制政治下还能有独立的合法地位的社会组织,其独立性必定是虚假的,而真实的只是对垄断权力的组织的依附。这样的所谓社会组织,不过是靠舔食专制政治的排泄物为生的下贱的政治之狗,只有对于奴仆,那种排泄物才是香甜的。

  基于专制政治的本性,专制政治下的真正的政治性社会组织一定不可能具有法律的地位,并且一定是以摧毁专制政治为目标。较为软弱的专制政治可能在社会改良运动中消失,而坚硬的极端的专制政治一定在社会变革运动中崩溃。无论在那种情况下,政治性社会组织的作用都表现为,提出新的社会理想和政治目标,发动、组织并领导社会改良或者社会变革运动。

  但是,历史却常常以悲怆的语调,对人们讲述这样的事实--为摧毁专制政治而沛然飘洒的血雨,常常并不能使满山满野的民主共和政治之花盛开;撕裂了专制政治的黑暗夜幕的社会革命之后,迎来的却只是新的专制政治的黑色的太阳。这样的事实就成为某些人否定社会变革的意义的根据。

  然而,应当否定的并不是革命性变革,因为,社会改良还是社会革命首先并不取决于人们的愿望,而是取决于专制政治本身是较为软弱的,还是坚硬的,极端的。社会革命也并不必然导致新专制,专制政治循环的现象主要是由领导社会运动的政治性社会组织品质的缺陷造成的。而这种缺陷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组织以某一阶层的名义,而不是以社会共和的意志提出对权力的要求,一是社会组织以社会变革运动领导者的资格直接提出垄断权力的要求,而不是以创建民主共和的政治秩序作为权力之上的政治目标。

  当历史处于社会革命时期,领导社会革命运动的政治性社会组织的意志,就成为历史的精神。这种历史的精神中孕育着未来的命运。只有以共和意志命名权力,而不是以特殊阶层的名义追求权力,社会组织才可能在专制的废墟上再造民主共和的国家;只有以创立民主共和的体制为政治目标,而不是以掌握权力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才能避免堕落为新的特权集团。

  历史已经为专制政治的循环流了太多的血,因此,我愿不惜笔端的墨,再说一遍--摧毁专制政治的过程中,领导社会运动的政治性社会组织应当以民族和社会共和的精神确立国家权力观念;应当以创立在公民权利的基础上产生国家权力的政治机制为目标,并将自己对权力的追求置于这种政治机制的选择之下。因为,特殊阶层垄断国家权力必定导致政治特权,不由民主机制的选择而产生的国家权力,必定是专制政治。

  三、 民主共和政治下的政治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通过民主程序使共和意志上升为国家权力意志,乃是民主共和政治的基本要求。然而,生命活动不仅仅是政治活动,而是在更为广阔的领域中展开的社会历史进程。只是为了使生命活动具有公正的规则,社会才需要政治。政治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正义性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是一种社会性消费。为了降低这种消费,就需要有专门的社会机制从社会中提炼出共和的意志,供公民权利进行选择。而政治性社会组织就是这样的机制。所以,在民主共和政治下,政治性社会组织的作用主要就表现为,它是社会与国家权力的中介。

  政治性社会组织将根须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的阶层,吸取各种特殊利益集团的愿望的汁液,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具有全社会共和性的意志。当这种意志以其真理的美色赢得了公民权利的选择之后,社会组织就拥有了执掌国家权力的资格,并使这种意志成为民族和社会特定时期的国家目标。

  设定国家目标,运用国家权力,需要超群的政治能力;以民主共和原则设定国家目标,运用国家权力,既需要超群的政治能力,又需要高尚的人格魅力。只有那些领导政治性社会组织通过民主选择的途径走向权力的生命,才配称为政治精英。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性社会组织又是铸造政治精英的熔炉。

  政治性社会组织当然要以执掌权力为目标。但是,为了民主共和的政治精神,政治性社会组织又必须具备独立于国家权力体系的品质。即使在执政的情况下,政治性社会组织也只能以其领袖执掌国家权力为政治限度,而不能如现代专制政治那样以其组织体系实际与国家权力系统合一,更不能以其组织系统实际取代国家权力系统的功能。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意味着国家权力体系必须具备独立于一切政治性社会组织的品质,即国家权力体系中直接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机构应当是非政治性、派别性组织。

  政治性社会组织独立于国家权力体系,是保持其社会性的不可缺少的条件。而社会性又是政治组织产生并保持共和意志的根据。与国家权力体系合一,就意味着社会性的丧失,而社会性的丧失就意味着权力的专断化。同时,国家强制力的非政治派别性,又是政治性社会组织在执政的情况下仍然能保持独立于国家权力体系的条件。

  政治性社会组织同国家权力体系之间,是互相独立的主体间的关系。政治性社会组织通过民主程序使其领袖执掌权力体系,权力体系则以非政治派别性为前提,执行经民主程序选择出的由政治性社会组织构造的意志。在这里,国家权力机构最终服从的乃是民主程序化的公民权利的政治选择,而不是某一个政治性社会组织的意志。

  政治性社会组织既是政治的,又是非国家强制化的;国家权力体系既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又要非政治派别化。因为,某一政治性社会组织的国家强制力化,或者国家权力的政治派别化,都是专制政治的同义语。

  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数是宇宙之本质的理念,虽然并不能在生命现象的范围内得到普遍确认,但是,数量在生命活动的某些方面却又确实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在政治性社会组织的数量问题上就是如此。

  为了使国家权力不被某一个社会集团垄断,政治性社会组织就不能只有一个,因为,唯一性的政治组织,就意味着权力的垄断;为了使公民的政治选择权利具有真实性,政治性社会组织也不能只有一个,因为,选择对象的唯一性必然使选择权失去意义;为了保证国家的政治意志趋向真理,政治性社会组织更不能只有一个,因为,真理只能产生于思想的竞争,而竞争需要以不同的主体并存为前提。

  政治是一种社会消费。政治性社会组织的数量同这种社会消费的成本是成正比的。在民主共和政治中,政治性社会组织的数量越多,社会政治消费成本便越高。因此,以最少的政治性社会组织数量来确保民主共和精神的实现,应当成为政治活动家的基本目标之一。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存在具备独立于国家权力的法律人格的政治性社会组织的专制政治,是一种社会政治消费成本最低的政治。消费是以利益为归宿的,社会性消费要以社会利益为归宿。专制政治不是以社会利益为原则而是以特权集团私利为原则的政治,所以,对于社会而言,专制政治不是一种政治消费,只是被迫承担的不以利益为基础的政治负担。同时,为了实现对全社会的剥夺和压抑,专制的国家权力必定要形成极其庞大的体系。权力体系并不为社会利益服务,社会却要为权力集团的利益而存在。事实上,即使经济并不发展,只要清除掉专制国家权力这个沉重的社会负担,社会成员的生存条件就会极大地改善。

  从另一个角度看,能否以最少的政治性社会组织的数量实现民主共和的政治原则,乃是判断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是否具有成熟的民主共和政治能力的标志。

  如果出现了超出实现民主共和原则必需的数量众多的政治性社会组织,就说明这个民族缺乏共和良知,缺乏形成共和意志的能力;如果数量众多的政治性社会组织之间以决死的气概为政治琐事而喋喋不休地争论,政治就会因为这种争论而堕落为政客政治,社会也将在这种争论中陷于精神的分裂。因此,以坚硬的民主意识和同样坚硬的共和良知来铸造民族的政治法律精神,乃是视社会正义为生命责任的政治精英们必须首先注视的历史性挑战。  





结 语



  一、 生命竞争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

  自由是生命的原则,而生命竞争则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

  自由是与宿命相对应的概念。任何先在者,即使是具有史诗魅力的命运,即使是太阳般灿烂的理念,都有成为现在者的宿命的倾向。先在者一旦成为现实的绝对的规范,过去就成为现在的宿命,现在者就是过去存在的遗嘱执行人,未来就失去了意义,历史就停滞了。

  自由正是起步于对宿命的超越,对先在者的超越。而超越需要创造 , 创造意味着以新的命运取代旧的命运,意味着在历史的晴空中铸造新的思想太阳,意味着在宇宙冰冷的背景上雕刻新的生命形象。创造,不是先在者的内涵在现实中的展现,而是在过去的历史精神中涌现出的新的生命个性,新的精神意境,新的存在方式--创造不是展现,而是涌现。

  创造是自由之母,是超越意志的象征。生命竞争则是创造之母,是创造的灵感源泉。创造意志是只在生命竞争的暴风雨中飞翔的鹰;优美的个性是只在生命竞争的天空中升起的星辰;更为强悍的征服自然的能力是只在生命竞争的过程中崛起的山峰。

  生命竞争不同于生存竞争。生存竞争是人文世界之下的竞争,是自然状态的竞争。生存竞争以存在为原则,以存在的纯粹物性的时-空扩展为最终的目的。生命竞争则以高贵、自由、优美的存在为原则,以不断强化和美化生命为目标。生存竞争是在无意义的物性存在的水平上进行,生命竞争则是以生命意义为根据的竞争。人类由生存竞争进入生命竞争的道路,也是生命由无意义的享乐动物进入意义领域的道路。

  生命竞争产生两种结果,即征服自然能力的强化和精神意境的丰盈。历史就是通过这两种结果显示其前进的足迹。无论是征服自然的能力,即生产力,还是精神能力本身,都没有资格戴上历史发展动力的桂冠,因为,它们都是生命竞争的结果,它们都不具备历史的最终根据的意义。唯有在生命竞争中孕育出的创造意志才是历史发展的根据。自由就是在创造性的超越宿命的过程中体现,历史就是在生命竞争中进展。

  竞争就需要规则,生命竞争需要高于自然法则的人性的规则。人性有善有恶,而生命又有能力创造只体现生命之善的规则,并用以限制人性之恶成为竞争的尺度。生命对社会正义的基本观念就在于竞争规则的公正性。人类的整个政治法律史就是不断追求公正的生命竞争规则的过程。

  公正的竞争规则不仅是社会正义的象征,也是生命竞争造就强大的生产力和充满活力的精神意境的价值保障。不公正的规则必然以压抑创造性意志为补充。创造性意志受到压抑,竞争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同时,不公正又必然导致对不公正的反抗。当历史不得不把注意力专注于摧毁不公正的竞争规则时,生产力的发展就难于成为长久稳定的过程。所以,那种无视专制政治造成的竞争规则的不公正,而只以经济的发展为唯一重心的努力,只能在深刻的社会动荡中找到归宿。因为,不公正的规则长期存在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的过程。在不公正的规则下,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不公正的程度是同步前行的。矛盾的积累越沉重,矛盾的爆发能量便越大。社会终将会由于再也无法容纳这种能量而崩溃。所以,可以得出结论,以民主共和精神铸造公正的生命竞争规则,不仅是社会正义的需要,而且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和民族以公正与正义的名义凝聚在一起的需要。

  生命竞争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公正的竞争规则又是竞争具备铸造强大的生产能力和丰盈的精神意境的前提。在公平的竞争中,生命失去的只是怯懦软弱的意志和庸俗沉闷的命运,他获得的将是以无限为地平线的自由的原野。

  二、 以英雄意志创造历史

  在宿命的阴影下安于洞穴中的奴性存在,是为庸人;愿以殷红的血在宿命的岩石上迸溅为紫色的自由之花,乃是英雄。

  庸人的意志中充斥着贪婪的私欲,蠕动着粘乎乎的本能,喧嚣着没有血色的理性。强化的庸人意志以私欲攫取专制的权杖为目标;弱化的庸人意志则以媚笑换取专制政治下的生存。庸人意志只懂得物性的存在,而不能理解自由精神的美色;只相信本能说出的赃话,而不相信生命的神圣感;只具有以受虐狂者的温情注视过去的眼睛,却没有炽烈拥抱未来的愿望;只有在宿命的丛林中以渺小的狡诈要求个体的物性生存的理性,却没有创造史诗般的民族命运的激情。

  英雄意志是对自由的爱和对宿命的恨在互相撞击中迸溅出的命运的火焰,是人性之善的秀丽而冷峻的锋芒,是开辟自由命运之路的强悍的精神。即使在民族因私欲绝对观念而陷于普遍堕落的阴沉时分,英雄意志也坚信生命的神圣感是生命值得存在的前提,因为,生命只有以宇宙之神的资格才能确认自由,生命只有以宇宙精神的资格才能成为世界的主体;即使在沉重的宿命低垂的艰难时刻,英雄意志也坚信必须撕裂宿命的云层,才能使灿烂命运的阳光普照大地,因为,屈从宿命,生命就将在过去的阴影中枯萎,超越过去,就必须摧毁宿命。

  宿命是过去对现在的统治,是自在必然性对生命的绝对统治。在政治法律意义上,宿命就表现为产生于自然本能的私欲绝对观念国家强制力化的状态;在思想领域,宿命就表现为产生于过去时代的理论以绝对真理的名义摧残现代精神的发展。处于宿命之中,历史就只有过去,而没有现在和未来;命运就只有死亡的腐朽气息,而没有生命的活力。历史只在超越宿命中才会确认现在并注视未来,历史的发展与对宿命的超越是熔铸在一起的。

  庸人的生命是处于自然本能状态的存在,所以,它与宿命一致。因为,先在的必然性是宿命的最深刻的根据。英雄意志则以对宿命的冷峻的恨作为超越宿命的最深刻的情感根据,所以,它与自由一致。因为,自由就是对先在必然性的超越,就是对宿命的超越。

  历史是生命的创造。然而,生命所创造的历史一旦成为历史再创造的障碍,它就转化为宿命。生命只有在不断的创造中,才能使命运之树长青。庸人的生命没有创造历史的意志,却只有保持宿命的能力,或者说只有葡伏在宿命之下保持个体生存的能力。庸人本来就是宿命铸造的生命形象。唯有英雄意志才以超越宿命为生命的天职,才有能力创造属于生命自由的历史,才渴望在每一个历史的辉煌之后,创造更为辉煌的历史。英雄意志具有雷电的魂魄,灿烂的命运就是那轰鸣的雷声吟颂的诗篇,就是那锐利的闪电雕刻出的历史秀色。

  屈从宿命是轻松的,尽管那种轻松常与琐碎卑微的存在相伴。创造历史则不仅是艰难的,而且是艰险的。因为,创造历史就意味着摧毁宿命,而宿命是长期的力量的积淀,是凶残的兽性的力量的积淀。创造历史要以创造真理为先导,创造真理同样不仅是艰难的,而且是艰险的。因为,真理常常需要创造者的腥红的血来献祭,来证明她的高贵的人性。

  然而,艰险之中才出英雄,锋刃上的舞步才最动人。生命的意义是需要以决死的勇气才能采摘到的险峻高山上的花朵。在英雄意志和庸人意志之间的选择,同时也是在意义和非意义的存在之间的选择,自由与宿命之间的选择。选择了英雄意志,就必须准备以青铜铸成的勇气面对宿命的艰险,面对政治宿命的兽性的利爪,即使为此而血如泉涌也在所不计。在那血雨纷飞中响起的历史车轮前进的隆隆声,将是英雄意志的安魂曲。

  只有英雄意志的血才能使历史激动起来;只有英雄意志的血洗涤过的历史,才能在自由的旷野上呈现为翠绿的白桦林。

  庸人只配被历史选择,英雄却要选择历史。

  三、 以高贵的人格净化政治

  政治往往是肮脏的。肮脏的政治来源于人性之恶。当政治成为私欲攫取权力的角斗场时,它便是肮脏的;当政治充盈着民主共和精神时,它才可能是纯净的。

  政治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生命竞争的规则,为社会行为立法。专制政治乃是特权集团的私欲成为生命竞争规则的灵魂的状态,是人性之恶成为社会准则的状态。人性之恶成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准则,人格的普遍沉降和政治的脏化就无法避免。

  民主共和精神同生命自由对社会秩序的要求一致,因此,民主共和政治是人性之善成为社会准则的状态。善的准则当然具有铸造真诚而高贵的人格的功能,但是,制度的作用毕竟有其局限性;即使是善的制度也有局限性,即使是善的准则,也需要高贵人格的支持。因为,这种制度和准则是生命政治性活动的结果和前提,而生命活动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种人格活动,所以,制度和准则的内涵在何种程度上真实地展现,直接受制于人格的品质。如果进行政治活动的,都是一些为私利而焦虑得脸色青黄的人格,都是一些鼠眼中阴沉地燃烧着贪欲、虚荣、嫉妒之火的人格,那么,民主共和政治也就只能成为被卑贱渺小的人格污染了的纯净。

  许多缺乏对生命精神性的深刻理解的学者们也追求民主政治。但是,在那追求中凝结着对于私欲得到绝对确认的渴望。他们以私欲是一种生命的真实为私欲绝对观念论证。

  私欲确实是一种生命的真实,但不是生命的独特性的真实,因为,善也是生命的本能。优美而高贵的人格必定是真实的,但是,真实的并不一定优美高贵。人毕竟不能象驴一样真实到可以挺着膨胀的生殖器在大街上昂视阔步的程度。如果说以特权集团私利的国家权力化为特征的专制政治,有可能造成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的停滞中的稳定,那么,专制政治之后的堕落人格的政治行为,则必定在私欲的争执中造成社会的混乱和民族的分裂。

  命运在专制政治的阴云下呼唤民主共和精神的同时,也在呼唤纯净的政治;历史在不公正的社会中呼唤正义的同时,也在呼唤高贵的人格。纯净的政治是社会净化的前提,而高贵的人格是政治净化的前提。所以,没有高贵的人格,就没有纯净的政治,就没有高尚的社会。而肮脏的政治中不可能产生伟大的民族命运,污秽的社会中不可能产生辉煌的历史精神。

  民主共和精神需要高贵人格做神圣的祭品,体现人性之善的社会准则需要高贵人格的纯洁的白骨做基石。为民主共和而进行的战斗,需要新的圣徒精神,那战斗应当是圣徒领导的圣战。

  让眼睛里燃烧着真理之太阳的高贵人格成为民族的政治人格吧--我以纯净的政治的名义,以民主共和精神的名义,以社会正义的名义,以伟大民族命运的名义,以辉煌的历史精神的名义提出这项要求。  








揭露真相,抨击恶警!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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