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茶场是由四川省农业厅于上世纪50年代投资创办,1980年由宜宾县代管的四川省最大的国营农垦企业,现共有土地1.05万亩,国有资产总值2亿元以上,被宜宾县政府强行以340万元的价格于2003年9月卖(送)给私人老板,黄山茶场的国有资产就这样完全流失了。
宜宾县银伍公司老板冉银伍曾用800万元现金来购买茶场,县府不同意。
五粮液酒厂曾来人,愿以3000万价格购买茶场,县府不同意。
为什么这位私企老板340万元就能"买"走茶场呢?官商勾结是最通行的方式,这笔交易也不例外。职工们都清楚,这位私企老板同宜宾市某常务副市长关系太深了。据说,这位副市长三次出国(美国、加拿大等)访问,该私企老板都派专人陪同负责住宿、吃喝、购物、买机票等全部费用。为了回报这位老板的恩情,这位副市长大人曾下令宜宾市属九县一区茶叶出口交由该私人公司总负责。为了能够服众并稳获这一特权,就要使该公司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这样的公司必须为宜宾茶业龙头企业,二是按规定该公司必须自己拥有万亩以上茶园。在这位副市长的督战下,问题很快得到解决。他指示宜宾县委一主要领导将黄山茶场强行改制,黄山茶场1.05万亩茶园就这样轻易变更了主人。"改制"成了名副其实的掠抢!
图示:这是四川宜宾县工会大楼,楼上的横幅上写着“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门栏上的横幅写的是“向劳模学习,向劳模致敬!”。办公楼已完全商业化,楼对面是下岗工人排队待客载人。不知道劳模究竟是何许人士。
时任县农业局的熊局长并不同意这样的"改制",在他来茶场发现"宜宾县黄山茶场"的牌子已经改换门庭成了一家私人公司的牌子时,当即发话:"黄山茶场没有卖嘛!把它的牌子给我取了!"(我亲自在场)青年工人们当即执行。没过几天,县府即下令撤销了这位县农业局局长的职务。黄山茶场党委和董事长不同意卖茶场,县委书记于2003年4月29日带领上百名公安兵来茶场宣布:"党有党纪、国有国法;谁不卖,是党员的要按党纪处分……"县公安局长在会上宣布:"我们是来保驾护航的!"大有谁不卖就抓谁的架式。四川省最大的国营农垦企业就这样变成了个别官商的囊中物。
宜宾县黄山茶场是上世纪50年代由省农业厅投资开办的,那时规模不大,经过三代工人五十年的艰难创业,含薪茹苦、刀耕火种、流血流汗开创了这份基业,今天却被这群狼心狗肺的官商勾结葬送了、抢劫了。广大职工实在心有不甘。多么希望中央能按胡总书记说的--"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求"的指示,为民做主啊!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文编辑自宜宾县黄山茶场退休职工的上访材料)
宜宾国营七九九厂系中央国防企业,主要生产陶瓷尖端产品。由于体制改革中实行厂长负责制,重大决策由少数个别人说了算,工人群众被蒙在鼓里,一切为了赚钱,将产品质量弃之脑后,不知对国防事业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
厂总工程师兼109分厂厂长龚金容决定(经厂长尹祥文同意):用(50多万元/吨)代替99瓷(140多万元/吨)进行生产,以次冲优、牟取暴利、中饱私囊、置国防产品质量于不顾。去年下半年109分厂职工朱德均向中央反映了此事,引起了你的重视,亲自批示“……一查到底”,由总装备部和国防科工委牵头成立了中央联合调查组,调查组到宜宾当晚,就直接到109分厂拿了各种原料,并召开了厂长等人的紧急会议,拘走总工程师龚金容等5人,当晚厂里的气氛很紧张。谁知十多天后,厂里秘密对中央调查组每人发了五万元“辛苦费“,调查组才撤走,此事就不了了之。请总书记看看,国家如此下去怎么得了。
还有,厂里个别人给自己定工资,厂长:月工资2400元,外加年薪20万;分厂厂长:月工资2400元,外加年薪10万;而工人加班加点能关8、9佰就不错了。和厂长等 人比,十倍!这也是职工群众 极为不满的。也是生产关系在分配上的大倒退。说明少数人权,就。请中央派人调查。
七九九厂:职工群众
2005年9月3日
卢文庆,男,被害时年48岁,任副厂长期间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卢文庆因代表广大职工心声,抵制并整理材料上报中央、省、市有关部门,揭发宜宾市翠屏区个别人利用职权打着对企业改制、整活的幌子与社会上个体户勾结,疯狂鲸吞集体财产、使集体财产流入个人腰包。一旦这些揭发材料得到上级重视、查处,个别人不但被罢官,还有刑惩之灾。估计,这些揭发材料转回地方。卢文庆正义之举成了个别人捞大钱、发横财、搞腐败的眼中钉,并遭致个别人的极度愤恨。终于在2001年1月22日早上6点左右,卢文庆被人杀死于市中心,被杀地点距市公安局100米左右。卢文庆后脑被击碎,眼被挖一只,耳朵被割去,足筋被挑断。
谋杀者们妄图以杀死卢文庆来警告全厂职工必须听他们的话,否则下场与卢文庆一样。卢文庆被杀害震惊了全厂职工,但职工们心知肚明卢文庆为啥会被杀?卢文庆被坏人杀死一年余,家属多次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杀人事件。至今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有关部门未作任何答复,妄图绝化了事。
试问:人命案关天关地,不追究不认真查处、不查个水落石出行吗?一些人违反党纪国法、靠搞恐怖能维持得住巧取豪夺的利益吗?我们再次向上级反映,并只有上级亲自查处,方可查出杀害卢文庆的前因后果。我们坚信,卢文庆被害查清之日,便是为谋杀者们敲响警钟之时。(我们还整理有个别人与个体业主勾结违法鲸吞集体财产的确凿材料,请上级提取。)请答复为盼。
前任厂长兼书记侯国清
彭世礼厂长、党支委
二O0二年三月十八日
彭世礼 0831-8214060 厂长、党员
钟传英 0831-8235635 受害者家属
蔡江平 0831-2324025 厂办公室主任,党员
李代群 0831-8233700 职工
代华英 0831-8245170 职工
王明松 0831-3558295 职工,职代会常委
[乌有之乡编者按]我们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分散的小农户面对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很弱,如何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法回避的问题。现在党中央又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那么其中一定包含如何组织分散的小农户增强抵抗各种灾害的能力的命题,这是关心三农的各界人士务必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发出这个呼吁,既是让大家对这个问题能够进行关注研究,又是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的关切。
四川宜宾灾民呼唤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救援支持
春节来了,受灾农民的生活怎样?又有谁能够理解我们的遭遇和苦难。
我们是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思波乡农民,地区条件差,经济十分困难,处于贫困状态。2005年我乡三百多户农户种的杂交水稻种“冈优336和川丰七号”两个品种造成严重减产绝收,经过半年多的辛勤劳动,一年的唯一希望变成了失望,生活无着了。
灾难发生了,我们先后找了乡农技员,他说造成这种现象是“该品种抗病能力差,不适合我们山区种植”。农民代兰萍今年种的“冈优336”同往年一样,往年3亩半田要收4000斤左右,今年3亩多田只收了一百来斤谷子,其中一块田未栽满,去别人田里找来几个秧苗,为什么同一块田,那几个秧苗谷子没受损失,这显然就不是管理问题。
2005年8月8日,宜宾晚报记者赶到现场,调查采访,情况属实,农民都是严格按照该品种的技术规程操作的。当我们找到翠屏区政府时,政府领导避而不见,支我们找农牧局,区农局的农技师对此做了鉴定,结论为该品种是穗颈瘟,通过特治农药防治,也无法挽救。农民相信科学种田,但一年就靠这几亩保命田维生,而面对这样的灾难无人问津,胡总书记讲的“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要我们找谁去落实?地方政府能够袖手不管吗?
在毛泽东时代,有公有制的保障,遇到这样的灾难有集体负责,还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后盾,而现在谁来支援我们?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我们怎么就不能分享?为此,我们特向上级各级人民政府请求,向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请求,帮助我们灾民度过难关,给我们一条生路。
像这种类似情况有很多,我们期待人民知识分子和社会各界予以关注。
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思坡乡八个组:
英雄组、新民组、大历组、茶林组、
顺利组、同心组、白社组、超额组
三百多户全体受灾村民
2006年1月11日
揭露真相,抨击恶警!
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
实。可惜拈花时评(张广红)并不是完全没有话语权
的普通民众!事实真相:
跟大家说真话!我的案件其实跟那条“狼牙山五壮士”的帖子根本毫无关系! 实际上是某单位挟私报复我。那条帖子发出前大约半个月,我发了几条帖子揭露他们毒打广州市白云区示威民众。然后他们到我家来要求我删帖子,遭到了我的拒 绝。因此他们悍然打击报复,拘留我七天泄愤!此信息出自我所属片区片警!
大批网站都登载了广州越秀区法院的通稿,内容是他们驳回了我(张广红)的诉讼请求。理由之一是越秀区公安局调查后确认我编造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谣 言”,越秀区法院予以采信。但是我上来搜了十分钟就找到了我转发的原帖并截图!为什么我十分钟就查到的事情两单位查了那么多天查不到?你们都是饭桶白痴?
如果说我对帖子比较熟悉所以容易查到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和越秀区法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你坚持帖子是纯转发的,那么你从哪里转来的?难道两单位实际上对帖子是否转发根本就没有兴趣查?难道只想找个理由入我于罪???
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到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再到广州越秀区法院,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一句:你说你的帖子是转的,那么转自何处?所以实际上一 个单位是为了打击报复,另两个单位是为了互相包庇!如果蒙冤的是一个普通民众,他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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