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7日星期一

举报信

XX海关人士,

您好。

我的名字是张广红,英文名Steve Zhang,出生于广州。身份证号码:440106196611210XXX,电话87398815,手机号码:13640258735。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兴南文化里1号102房。

我在2003年七月至2006年5月任香港上市公司利和集团在南京注册的南京英和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物流经理,并主管该公司的位与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的总物流中心。在工作中,我发现了该公司存在大量走私行为,并且已经进行了很多年,并且金额巨大。与此同时,我取得大量、详实的第一手证据,足以证明其走私罪行。

现举报如下:

第一,该公司在取得世界知名奶粉品牌-美国雅培奶粉的中国大陆独家销售权,并且拥有完整的进出口权的同时,却委托中山沙溪伟豪贸易公司代理进口,实质上是为了掩盖其实施走私行为的手段。

该公司在香港将货物卖给中山伟豪贸易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公司,然后由该香港公司转卖给中山伟豪贸易公司。而实际上这家香港公司的一切费用都是由南京英和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的。我曾经亲眼见到该公司向南京英和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要求付款的全套文件,包括办公室租金和人工费用。

第二,该公司采用大柜报小柜,整柜报半柜的方法,向中国境内走私大量货物。逃避关税,时间极长,金额极大。

第三,该公司与中山沙溪伟豪贸易公司结算时,采用金额一样,价格不同的手法,将中山沙溪贸易公司公然从海关走私进国内的货物重新买入。然后再重新将货物转到自己名下。

例如,伟豪以每箱一千元的价格进口一千箱奶粉,以五百箱的数量申报、过关,再用一千一百元的价格卖给南京英和,收入以55万入伟豪帐面。南京英和同样以55万入帐面,但是数量却是一千箱。由于发票没有明细的价格和数量,所以分别查两家公司的帐面,肯定无法查出问题。当然,实际操作的时候价格数量的差额不会那么大,需要经过细致的计算,就可以吻合了。

所以,据我所知道的,这两家公司都被查过很多次,都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关键就在这里,单独地审查他们的帐户,是发现不了问题的。他们都很准确地,合乎逻辑地记录着各自的交易。但是把两家公司的帐放在一起对照,就能轻而易举地发现问题。两家公司买入卖出的金额是绝对相等的,但是数量价格绝对不同。同一笔交易,两家记录的数量价格不一样,问题可想而知。

同时,在2003年中的时候,伟豪遭到中山海关的调查,该两家公司的人员都非常害怕。因为其实只要到伟豪公司的仓库仔细清点一下就可以发现问题了,该公司的实际存货比帐面多了很多。以至我当时的上司-南京利丰英和商贸有限公司华南商务董事林锦华先生感到极深压力,将中山伟豪的存货相当一部分调到英和广州分公司在广州的物流中心存放,并且完全是凭白条调货,不在系统上出具任何单据。

第四,该公司将重新买入的货物同样以合法价格向渠道下线卖出。由于这些存货已经按照英和公司的数量和价格输入系统,这样,就公然使用合法渠道,将其非法所得进行洗钱,并作为合法收入入帐。

第五,我握有该公司02年到06年全部销售记录,包括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详尽的信息。全部取自该公司使用的电脑系统,以此跟该公司从海关进口的记录一加对照,就可以完全证明一切。

第六,该公司因为害怕受到我的举报,2006年5月请求我从该公司辞职,并补偿我六个月工资,有银行帐户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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