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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恶人治村–4 第四种权力 你在哪里
以后事态的发展,就越来越出乎小张庄村民的意外了。
乡里派人威胁被害者家属及现场目击人不许“乱说乱讲”,县有线电视台和省里的报纸把这事说是“错杀”,或是愚氓间的“相互殴打”,这些,其实都 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是并不太了解法律的小张庄村民,也知道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说了的才真正算数。奇怪的是,案子进入法律程序之后,执法机关却并不 完全在依法办事,设在地方的国家法院沦
为代表地方特殊利益的地方法院,这就叫小张庄村民感到真正的恐怖与绝望了。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案子开庭审理,事先根本就没打算要通知被害人,赶听到风声要开庭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就连找个律师的时间也没有了。
有着二十五年党龄的村民代表张家玉,以党籍保证,他说检察院自始至终就没人进过庄,也没谁找过他们,更没听说找谁了解过案发现场的情况,检察院 在《起诉书》上都写了哪些事实,无人知道。死者亲人和现场目击人从“小道消息”听说要开庭,慌慌张张地赶去时,也只准带个耳朵“旁听”,没有发言权,而作 为被告的张桂全父子居然可以在法庭上交头接耳,这把被害人亲属的脸都气青了。
公开宣判时,被害人亲属同样没得到正式通知,闻讯赶去才知道,作为这场凶杀的主谋和指挥的张桂全、杀死张桂月的张加志被判死刑;而杀死村民代表 张桂玉和张洪传的张超伟和张余良,只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显见缺乏公正。这一判决可以说达到了张桂全“数子之罪由一子承担”的目的。
死者亲属强烈要求看法院的《判决书》,法院不给;他们委托律师去要,法院依然振振有词,就是不给。
固镇一中的高中毕业生张家玉,是小张庄村民代表中读书最多的一个,他找来国家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研究,发现这部法律的第一百八十二条白纸黑字 写着:“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依此国法,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没有理由不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家属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手里。剥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这种合法权利,显然不是可以用“忽略”二字能够解释清楚的。
于是被害者亲属找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高院,他们终于得到了“蚌检刑诉[1998]21号”的蚌埠市检察院有关这事的《起诉书》。
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
从《起诉书》上“审查表明”的案件起因中,你压根儿就无法知道被杀害的张桂玉等人是负责清账的村民代表,他们是在行使小张庄八十七户农民赋予的 民主权利;而穷凶极恶的张桂全是有预谋地要对村民代表实施十分残酷的报复;更看不到村民们已是不堪重负、村干部为掩盖罪责才是发生这一惨案的最直接原因。 始作俑者是张杰,激化矛盾的是张乐义,但《起诉书》在陈述到村民代表张桂玉妻子魏素荣一句并不过分的话之后,跟着就做出结论:“从而引起双方对骂”,似乎 引发事端的主要责任在魏素荣。而且《起诉书》竟然没有“审查表明”,原本不是算账小组的张桂全的两个儿子,跟着老子去“算”什么“账”?而这正是此案要 害,却被掩盖。“双方对骂”的内容只字不提,陈述“打架”的过程被“查明”的“事实”居然是:首先拿起凶器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他妻子魏素荣;首先动手 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村民代表张洪传;杀人不眨眼的张加志似乎只是因为他发现张桂毛和张洪传二人又是用伞又是用砖头“准备”(“准备”二字妙不可言!) 打他的老子张桂全一个人时,他才动刀的;后来发现张桂毛“正压在张乐义身上”,张加志“即向”(“即向”二字亦是煞费苦心!)张桂毛下手的;而被压在身下 的杀人凶手张乐义“起身后”(“起身后”三字更可谓用心良苦!)才发难的!
总之,“引起双方对骂”,首先操凶器和最先动手的,不是村民代表就是村民代表的家属,这些算账的村民代表被杀好像是“死有余辜”的!
“审查表明”张桂玉之子张小松的负伤,就更加“有趣”:“张余良从张桂玉手中将木棍夺下,打了张小松一下”。凶犯张余良不过只是用木棍“打了” 张小松“一下”,而且那“木棍”还是从张小松的老子那儿“夺下”的。孰不知,“木棍”“打”的这“一下”,在张小松的右膀上留下的却是一个长六十五毫米、 深达二十毫米的刀伤,住院长达一月之久伤口才痊愈。《民主与法制》杂志后来将张小松砍成重伤的照片公诸于众,没给这份《起诉书》一点面子。
蚌埠市检察院是把张桂全父子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提起公诉的,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特大凶杀案的性质。因为“伤害罪”是指损害 他人健康的行为;而“杀人罪”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便就是从《起诉书》上提供的“法医鉴定”的事实来看,张洪传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脏主动脉 破裂引起急生(应为‘性’——笔者误)大出血死亡”;张桂毛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背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玉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肺破 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月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胸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十分明显,凶手无一不是用凶器直掏心窝子!幸免一死的张小松,也 是因为他躲开了直接砍向脑袋的菜刀,这一刀才砍在了左膀上。
造成如此残忍的四死一伤的局面,前后居然没用五分钟,怎么就可以得出这些凶手是“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呢?照这么“审查”,天下还有“杀人罪”吗?
张桂全在那个阴冷潮湿的早晨让人毛骨悚然的嘶叫,令在场的所有目击者永世不会忘记:“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这是《起诉书》不该遗漏或不敢正视的兽性的嚎叫。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蚌埠市检察院并不是以“杀人罪”起诉张桂全的,但张桂全在听完宣判后竟当庭大骂法官,声言等他儿子出狱后要拿这几位法官开刀!杀人者的气焰如此嚣张,不知《起诉书》上落下姓名的检察官和代理检察官作何感想?
汉朝桓宽著《盐铁论》就曾指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一个社会并不担心没有法令,而是担心没有坚决执行的法令。无法可以制定,有法而不执法后果不堪设想!
通常我们把党、政、军而外的法律监督权,称为“第四种权力”,因为它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力量。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地方决定诉讼成败官 司输赢的,依然还不是案内的是非;神圣不可玷污的法律,其应有的权威还树立不起来;独立办案还常常只是写在纸上的一句承诺。我们的生活与法律之间,有时还 有着一种更加强大的力量在发生作用,使得许多法律还仅仅是一个诱人的美好的愿望。
为制止小张庄的村民进京上访,固镇火车站甚至对购买北京车票的农民严加盘问。连城郊两个农民只是去京看亲戚顺带看病,也遭到拒绝,二人好生解释,最后确认不是唐南乡的农民,又确实不是为了上访,才得以买票上车。
封锁显然是愚蠢的,也是有限的;天下之大,岂可一禁了之。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发生的血案,终于还是不胫而走,引起了各地媒体广泛的关注。
首先赶到现场采访的,依然是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记者李仁虎和葛仁江采访后写了一篇《张桥村干部如此敛财,一种负担两本账》的新闻报道。虽然 只字没提发生在张桥村的“小张庄惨案”,文章中甚至没有多少作者主观的议论,但是,这篇被转发到了全国的新闻报道,却有如“庖丁解牛”,用快刀子割肉,将 小张庄所以会发生凶杀案的背景一丝不挂地裸露在国人面前。其叙事的风格,极像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让事实说话。
大量的事实表明,中央划定的是否构成“农民负担”的界线是:“三提五统”不准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而这里已明显高达百分之十九点八, 接近国家规定的四倍!更为严重的是,明明是在巧取豪夺,却要玩弄掩耳盗铃的伎俩:一种负担两本账。其手段之恶劣可见一斑!其文章最精彩的一笔,还是在村民 和村干部贫富差别的交待上,这是一幅绝妙的图画,画龙点睛地把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揭示出来。
接着《工商导报》的记者也站了出来,旗帜鲜明地发表了《张桂全枉杀四人法难容》的文章。
文前特地标出了一行引人注目的提示:“刑期未满,又任村干部;心中有鬼,反对查账目;光天化日之下,竟疯狂行凶,杀死四名查账的村民代表。”可谓一针见血!
只有一点需要更正:枉杀的确是四人,但查账的村民代表只有三人,另一人张桂月只是村民代表张桂玉的兄长。
紧接着《工商文汇报》也在一版显著位置,披露了“固镇发生特大命案”的真实情况。
被严严实实掩盖着的“小张庄惨案”的真相,终于被撬动,射进了几缕温馨的阳光。固镇县委和蚌埠市委一手遮天的神话被击破!
这一年的六月十五日下午二时许,中央电视台四位记者顶着烈日、扛着沉重的摄像器材,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远离公路的小张庄。他们是看到新华社转发全国的那个电讯稿后做出这次专访决定的。进了庄,他们就开始随机采访和录像。
记者首先走进村民黄自先的家,问黄:“你们的负担重不重?”
黄自先显然是有顾虑的,犹豫良久,才说:“确实很重。”他随后找出村里发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以及村组开出的一张张白条子给记者看。
记者提出要见村民代表张家玉,正在田里干活的张家玉被喊回村。张家玉不仅照实说了小张庄“一种负担两本账”的情况,还谈到了村民代表因清查张桂全副村长的贪污账,张桂全父子连杀四人砍伤一人的事件经过。
后来,记者请张家玉带路,他们分别对被杀代表张桂毛、张洪传的两个孤儿进行了采访。
最后记者又让张家玉把他们带到张店凤家,要采访一下这位村支书。不过,当时书记不在家,便决定采访书记老婆陈云侠。不曾想,陈云侠的态度十分恶 劣,先是将记者拒之门外,然后,把门一锁,管自扛着锄头扬长而去。记者却并不介意,手中的摄像机也并没有放过这难得的镜头,一直跟拍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 见为止。
记者们刚准备要离开,就发现张店凤推着自行车正巧往家赶来,远远地,他发现一群村民向他喊话,还有人扛着录像机已经对着他,感到不妙,掉头想跑,也许觉得这样子太狼狈,跑了几步又折了回来。
记者迎上去问:“你是这村的书记吗?”
“是。”
“我们想了解你一些问题行吗?”
张店凤显然调整好了情绪:“行,回家谈。”他答得十分爽快。可走到家门口才注意到门上挂着锁,钥匙也被老婆带走了,很是尴尬。
记者于是就在门口进行了采访:“你们村的账目都公开吗?”张店凤接口说:“公开,全公开。日清月结。每个月的五号张榜公布。”记者问道:“张榜 都贴在什么地方?”张跟着就说:“三个自然庄都贴。”记者盯住不放,又问:“贴在什么地方你看见了吗?”张顿了一下,这才说:“我没看见,反正我都安排 了。”
记者露出了几分幽默,正准备再问,在场围观的村民见张店凤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都忍不住笑起来。笑声中,不知谁大嗓门叫了一声:“书记胡说!”张店凤顿然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逼视着在场的村民。
村民代表张家玉这时站了出来,当着张店凤,毫无惧色地走向摄像机的镜头,实话实说:“我们小张庄就从未看见张贴过公开的账目!”张店凤一听,咬牙切齿地指着张家玉说:“你张家玉还是不是个共产党员?你失职!张贴你看不见,这不是失职是什么!”
在张店凤看来,村里的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和他这位村支书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否则,就是不称职。
中央电视台来人的当天,已经是深夜两点多钟了,唐南乡一位领导还把电话打到村支书记张店凤家里,询问记者进庄后采访了哪些人?调查了一些什么事?有没有谁说了清账的村民代表被杀的事?
如临大敌。
第三天大清早,村委会主任张凤知跳出来开骂了。这位文盲主任在村里的广播大喇叭中喊道:“有个别共产党员,弄几个臭记者来采访,说我们搞的都是 假的;还弄来个中央‘焦点访谈’记者,‘焦点访谈’不‘焦点访谈’,我看这是有些群众在起哄!我让你们好好在下边起哄,到时查出来非得治你不可!”他把广 播喇叭的音量调得很大,他的嗓门就更大,哇啦哇啦的大喊大叫,震耳欲聋。村民们刚从睡梦中醒来,听着这样一个大字不识的“村长”在广播里张牙舞爪,真不知 小张庄究竟是谁家的天下了。
六月二十日晚,中央电视台就在《社会经纬》的栏目中,把小张庄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予以“曝光”,在全国范围产生影响。几乎是前脚跟后脚地,《南 方周末》也拿出头版一整版的版面,直击小张庄惨案,发表了记者朱强的长篇报道:《五父子称霸固镇小张庄,四村民查账惹杀身之祸》。且图文并茂地配发了评论 与漫画,漫画作者方唐,画得简约而辛辣:一个村委会领导人物酒醉饭饱之后,从放着酒瓶的办公桌子上,不可一世地又踏到诚惶诚恐向他顶礼膜拜的村民头上和身 上,嘴巴里烟囱似的喷吐着云雾。评论文章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印之手,他的震惊愤慨之情跃然纸上:“我们有一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 中央政府,又毕竟处于文明时代,怎能容忍恶势力猖狂!”不过,他提出:“对一切违反中央政策和国家法规的村干部坚决予以制裁,这当然是需要的,而且也会有 一定的效果,但这只是治标的办法,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让农民富裕起来,让农民拥有组织自己的能力,并给农民的组织以合法地位,使农民有力量抗 衡乡村权势阶层。”
这期间,《民主与法制》杂志社郑苏、福殿和成远三位记者,也从“民主”与“法制”特有的视角,深入到小张庄,并于这一年的第十七期刊出现场纪实 报道。题目极平实:《村民代表查账惨遭毒手》,文章却写得内容详实、引人入胜,不乏雄辩之笔、警策之句。令三人甚为诧异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他们采访之 时,潜逃在外的张乐义使用过的那把带血的杀人凶器,依然静静躺在溧涧村医院办公室的抽屉里,一直无人问津。是他们,把拍到的这张照片,触目惊心地展示于世 人。
随着各种新闻媒体的相继介入,特别是在全国极有影响的几家报纸杂志的轮番轰炸,小张庄村民代表因为行使自己民主权利惨遭杀害的真相再也捂不住了,事情才渐渐有了转机。
人们首先看到,唐南乡政府派人把张洪传的两个孤儿接到了乡里的敬老院。
接着,这一年的旧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固镇县政府安排给遭难的几家每家发了一百元的慰问金。
午收大忙时节,固镇县委机关下来了几位同志,帮助几户受害者家庭抢收麦子。他们从上午一直干到下午一点多钟,没吃农民一口饭,没喝农民一碗水,这让死难者的家属多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一丝温暖。
一九九八年九月八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桂全父子一案下达了终审裁定。终审《裁定书》上“审理查明”的“事实”,其实与蚌埠市检察院《起诉书》上当初“审查表明”的“事实”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使得小张庄广大村民再一次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失望。
不过,有一点是应该予以肯定的,这就是省高院终于裁定张桂全父子“不存在防卫问题”,亦非“伤害(致人死亡)罪”;“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张余良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明确,诉称其没有杀人故意的理由无事实根据,不能采信”。
这让小张庄已经十分失望的八十七户农民,终于感到了一点欣慰。
第二章:恶人治村–4 第四种权力 你在哪里
以后事态的发展,就越来越出乎小张庄村民的意外了。
乡里派人威胁被害者家属及现场目击人不许“乱说乱讲”,县有线电视台和省里的报纸把这事说是“错杀”,或是愚氓间的“相互殴打”,这些,其实都 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是并不太了解法律的小张庄村民,也知道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说了的才真正算数。奇怪的是,案子进入法律程序之后,执法机关却并不 完全在依法办事,设在地方的国家法院沦
为代表地方特殊利益的地方法院,这就叫小张庄村民感到真正的恐怖与绝望了。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案子开庭审理,事先根本就没打算要通知被害人,赶听到风声要开庭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就连找个律师的时间也没有了。
有着二十五年党龄的村民代表张家玉,以党籍保证,他说检察院自始至终就没人进过庄,也没谁找过他们,更没听说找谁了解过案发现场的情况,检察院 在《起诉书》上都写了哪些事实,无人知道。死者亲人和现场目击人从“小道消息”听说要开庭,慌慌张张地赶去时,也只准带个耳朵“旁听”,没有发言权,而作 为被告的张桂全父子居然可以在法庭上交头接耳,这把被害人亲属的脸都气青了。
公开宣判时,被害人亲属同样没得到正式通知,闻讯赶去才知道,作为这场凶杀的主谋和指挥的张桂全、杀死张桂月的张加志被判死刑;而杀死村民代表 张桂玉和张洪传的张超伟和张余良,只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显见缺乏公正。这一判决可以说达到了张桂全“数子之罪由一子承担”的目的。
死者亲属强烈要求看法院的《判决书》,法院不给;他们委托律师去要,法院依然振振有词,就是不给。
固镇一中的高中毕业生张家玉,是小张庄村民代表中读书最多的一个,他找来国家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研究,发现这部法律的第一百八十二条白纸黑字 写着:“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依此国法,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没有理由不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家属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手里。剥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这种合法权利,显然不是可以用“忽略”二字能够解释清楚的。
于是被害者亲属找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高院,他们终于得到了“蚌检刑诉[1998]21号”的蚌埠市检察院有关这事的《起诉书》。
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
从《起诉书》上“审查表明”的案件起因中,你压根儿就无法知道被杀害的张桂玉等人是负责清账的村民代表,他们是在行使小张庄八十七户农民赋予的 民主权利;而穷凶极恶的张桂全是有预谋地要对村民代表实施十分残酷的报复;更看不到村民们已是不堪重负、村干部为掩盖罪责才是发生这一惨案的最直接原因。 始作俑者是张杰,激化矛盾的是张乐义,但《起诉书》在陈述到村民代表张桂玉妻子魏素荣一句并不过分的话之后,跟着就做出结论:“从而引起双方对骂”,似乎 引发事端的主要责任在魏素荣。而且《起诉书》竟然没有“审查表明”,原本不是算账小组的张桂全的两个儿子,跟着老子去“算”什么“账”?而这正是此案要 害,却被掩盖。“双方对骂”的内容只字不提,陈述“打架”的过程被“查明”的“事实”居然是:首先拿起凶器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他妻子魏素荣;首先动手 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村民代表张洪传;杀人不眨眼的张加志似乎只是因为他发现张桂毛和张洪传二人又是用伞又是用砖头“准备”(“准备”二字妙不可言!) 打他的老子张桂全一个人时,他才动刀的;后来发现张桂毛“正压在张乐义身上”,张加志“即向”(“即向”二字亦是煞费苦心!)张桂毛下手的;而被压在身下 的杀人凶手张乐义“起身后”(“起身后”三字更可谓用心良苦!)才发难的!
总之,“引起双方对骂”,首先操凶器和最先动手的,不是村民代表就是村民代表的家属,这些算账的村民代表被杀好像是“死有余辜”的!
“审查表明”张桂玉之子张小松的负伤,就更加“有趣”:“张余良从张桂玉手中将木棍夺下,打了张小松一下”。凶犯张余良不过只是用木棍“打了” 张小松“一下”,而且那“木棍”还是从张小松的老子那儿“夺下”的。孰不知,“木棍”“打”的这“一下”,在张小松的右膀上留下的却是一个长六十五毫米、 深达二十毫米的刀伤,住院长达一月之久伤口才痊愈。《民主与法制》杂志后来将张小松砍成重伤的照片公诸于众,没给这份《起诉书》一点面子。
蚌埠市检察院是把张桂全父子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提起公诉的,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特大凶杀案的性质。因为“伤害罪”是指损害 他人健康的行为;而“杀人罪”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便就是从《起诉书》上提供的“法医鉴定”的事实来看,张洪传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脏主动脉 破裂引起急生(应为‘性’——笔者误)大出血死亡”;张桂毛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背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玉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肺破 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月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胸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十分明显,凶手无一不是用凶器直掏心窝子!幸免一死的张小松,也 是因为他躲开了直接砍向脑袋的菜刀,这一刀才砍在了左膀上。
造成如此残忍的四死一伤的局面,前后居然没用五分钟,怎么就可以得出这些凶手是“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呢?照这么“审查”,天下还有“杀人罪”吗?
张桂全在那个阴冷潮湿的早晨让人毛骨悚然的嘶叫,令在场的所有目击者永世不会忘记:“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这是《起诉书》不该遗漏或不敢正视的兽性的嚎叫。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蚌埠市检察院并不是以“杀人罪”起诉张桂全的,但张桂全在听完宣判后竟当庭大骂法官,声言等他儿子出狱后要拿这几位法官开刀!杀人者的气焰如此嚣张,不知《起诉书》上落下姓名的检察官和代理检察官作何感想?
汉朝桓宽著《盐铁论》就曾指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一个社会并不担心没有法令,而是担心没有坚决执行的法令。无法可以制定,有法而不执法后果不堪设想!
通常我们把党、政、军而外的法律监督权,称为“第四种权力”,因为它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力量。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地方决定诉讼成败官 司输赢的,依然还不是案内的是非;神圣不可玷污的法律,其应有的权威还树立不起来;独立办案还常常只是写在纸上的一句承诺。我们的生活与法律之间,有时还 有着一种更加强大的力量在发生作用,使得许多法律还仅仅是一个诱人的美好的愿望。
为制止小张庄的村民进京上访,固镇火车站甚至对购买北京车票的农民严加盘问。连城郊两个农民只是去京看亲戚顺带看病,也遭到拒绝,二人好生解释,最后确认不是唐南乡的农民,又确实不是为了上访,才得以买票上车。
封锁显然是愚蠢的,也是有限的;天下之大,岂可一禁了之。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发生的血案,终于还是不胫而走,引起了各地媒体广泛的关注。
首先赶到现场采访的,依然是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记者李仁虎和葛仁江采访后写了一篇《张桥村干部如此敛财,一种负担两本账》的新闻报道。虽然 只字没提发生在张桥村的“小张庄惨案”,文章中甚至没有多少作者主观的议论,但是,这篇被转发到了全国的新闻报道,却有如“庖丁解牛”,用快刀子割肉,将 小张庄所以会发生凶杀案的背景一丝不挂地裸露在国人面前。其叙事的风格,极像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让事实说话。
大量的事实表明,中央划定的是否构成“农民负担”的界线是:“三提五统”不准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而这里已明显高达百分之十九点八, 接近国家规定的四倍!更为严重的是,明明是在巧取豪夺,却要玩弄掩耳盗铃的伎俩:一种负担两本账。其手段之恶劣可见一斑!其文章最精彩的一笔,还是在村民 和村干部贫富差别的交待上,这是一幅绝妙的图画,画龙点睛地把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揭示出来。
接着《工商导报》的记者也站了出来,旗帜鲜明地发表了《张桂全枉杀四人法难容》的文章。
文前特地标出了一行引人注目的提示:“刑期未满,又任村干部;心中有鬼,反对查账目;光天化日之下,竟疯狂行凶,杀死四名查账的村民代表。”可谓一针见血!
只有一点需要更正:枉杀的确是四人,但查账的村民代表只有三人,另一人张桂月只是村民代表张桂玉的兄长。
紧接着《工商文汇报》也在一版显著位置,披露了“固镇发生特大命案”的真实情况。
被严严实实掩盖着的“小张庄惨案”的真相,终于被撬动,射进了几缕温馨的阳光。固镇县委和蚌埠市委一手遮天的神话被击破!
这一年的六月十五日下午二时许,中央电视台四位记者顶着烈日、扛着沉重的摄像器材,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远离公路的小张庄。他们是看到新华社转发全国的那个电讯稿后做出这次专访决定的。进了庄,他们就开始随机采访和录像。
记者首先走进村民黄自先的家,问黄:“你们的负担重不重?”
黄自先显然是有顾虑的,犹豫良久,才说:“确实很重。”他随后找出村里发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以及村组开出的一张张白条子给记者看。
记者提出要见村民代表张家玉,正在田里干活的张家玉被喊回村。张家玉不仅照实说了小张庄“一种负担两本账”的情况,还谈到了村民代表因清查张桂全副村长的贪污账,张桂全父子连杀四人砍伤一人的事件经过。
后来,记者请张家玉带路,他们分别对被杀代表张桂毛、张洪传的两个孤儿进行了采访。
最后记者又让张家玉把他们带到张店凤家,要采访一下这位村支书。不过,当时书记不在家,便决定采访书记老婆陈云侠。不曾想,陈云侠的态度十分恶 劣,先是将记者拒之门外,然后,把门一锁,管自扛着锄头扬长而去。记者却并不介意,手中的摄像机也并没有放过这难得的镜头,一直跟拍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 见为止。
记者们刚准备要离开,就发现张店凤推着自行车正巧往家赶来,远远地,他发现一群村民向他喊话,还有人扛着录像机已经对着他,感到不妙,掉头想跑,也许觉得这样子太狼狈,跑了几步又折了回来。
记者迎上去问:“你是这村的书记吗?”
“是。”
“我们想了解你一些问题行吗?”
张店凤显然调整好了情绪:“行,回家谈。”他答得十分爽快。可走到家门口才注意到门上挂着锁,钥匙也被老婆带走了,很是尴尬。
记者于是就在门口进行了采访:“你们村的账目都公开吗?”张店凤接口说:“公开,全公开。日清月结。每个月的五号张榜公布。”记者问道:“张榜 都贴在什么地方?”张跟着就说:“三个自然庄都贴。”记者盯住不放,又问:“贴在什么地方你看见了吗?”张顿了一下,这才说:“我没看见,反正我都安排 了。”
记者露出了几分幽默,正准备再问,在场围观的村民见张店凤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都忍不住笑起来。笑声中,不知谁大嗓门叫了一声:“书记胡说!”张店凤顿然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逼视着在场的村民。
村民代表张家玉这时站了出来,当着张店凤,毫无惧色地走向摄像机的镜头,实话实说:“我们小张庄就从未看见张贴过公开的账目!”张店凤一听,咬牙切齿地指着张家玉说:“你张家玉还是不是个共产党员?你失职!张贴你看不见,这不是失职是什么!”
在张店凤看来,村里的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和他这位村支书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否则,就是不称职。
中央电视台来人的当天,已经是深夜两点多钟了,唐南乡一位领导还把电话打到村支书记张店凤家里,询问记者进庄后采访了哪些人?调查了一些什么事?有没有谁说了清账的村民代表被杀的事?
如临大敌。
第三天大清早,村委会主任张凤知跳出来开骂了。这位文盲主任在村里的广播大喇叭中喊道:“有个别共产党员,弄几个臭记者来采访,说我们搞的都是 假的;还弄来个中央‘焦点访谈’记者,‘焦点访谈’不‘焦点访谈’,我看这是有些群众在起哄!我让你们好好在下边起哄,到时查出来非得治你不可!”他把广 播喇叭的音量调得很大,他的嗓门就更大,哇啦哇啦的大喊大叫,震耳欲聋。村民们刚从睡梦中醒来,听着这样一个大字不识的“村长”在广播里张牙舞爪,真不知 小张庄究竟是谁家的天下了。
六月二十日晚,中央电视台就在《社会经纬》的栏目中,把小张庄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予以“曝光”,在全国范围产生影响。几乎是前脚跟后脚地,《南 方周末》也拿出头版一整版的版面,直击小张庄惨案,发表了记者朱强的长篇报道:《五父子称霸固镇小张庄,四村民查账惹杀身之祸》。且图文并茂地配发了评论 与漫画,漫画作者方唐,画得简约而辛辣:一个村委会领导人物酒醉饭饱之后,从放着酒瓶的办公桌子上,不可一世地又踏到诚惶诚恐向他顶礼膜拜的村民头上和身 上,嘴巴里烟囱似的喷吐着云雾。评论文章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印之手,他的震惊愤慨之情跃然纸上:“我们有一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 中央政府,又毕竟处于文明时代,怎能容忍恶势力猖狂!”不过,他提出:“对一切违反中央政策和国家法规的村干部坚决予以制裁,这当然是需要的,而且也会有 一定的效果,但这只是治标的办法,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让农民富裕起来,让农民拥有组织自己的能力,并给农民的组织以合法地位,使农民有力量抗 衡乡村权势阶层。”
这期间,《民主与法制》杂志社郑苏、福殿和成远三位记者,也从“民主”与“法制”特有的视角,深入到小张庄,并于这一年的第十七期刊出现场纪实 报道。题目极平实:《村民代表查账惨遭毒手》,文章却写得内容详实、引人入胜,不乏雄辩之笔、警策之句。令三人甚为诧异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他们采访之 时,潜逃在外的张乐义使用过的那把带血的杀人凶器,依然静静躺在溧涧村医院办公室的抽屉里,一直无人问津。是他们,把拍到的这张照片,触目惊心地展示于世 人。
随着各种新闻媒体的相继介入,特别是在全国极有影响的几家报纸杂志的轮番轰炸,小张庄村民代表因为行使自己民主权利惨遭杀害的真相再也捂不住了,事情才渐渐有了转机。
人们首先看到,唐南乡政府派人把张洪传的两个孤儿接到了乡里的敬老院。
接着,这一年的旧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固镇县政府安排给遭难的几家每家发了一百元的慰问金。
午收大忙时节,固镇县委机关下来了几位同志,帮助几户受害者家庭抢收麦子。他们从上午一直干到下午一点多钟,没吃农民一口饭,没喝农民一碗水,这让死难者的家属多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一丝温暖。
一九九八年九月八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桂全父子一案下达了终审裁定。终审《裁定书》上“审理查明”的“事实”,其实与蚌埠市检察院《起诉书》上当初“审查表明”的“事实”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使得小张庄广大村民再一次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失望。
不过,有一点是应该予以肯定的,这就是省高院终于裁定张桂全父子“不存在防卫问题”,亦非“伤害(致人死亡)罪”;“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张余良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明确,诉称其没有杀人故意的理由无事实根据,不能采信”。
这让小张庄已经十分失望的八十七户农民,终于感到了一点欣慰。
第二章:恶人治村–4 第四种权力 你在哪里
以后事态的发展,就越来越出乎小张庄村民的意外了。
乡里派人威胁被害者家属及现场目击人不许“乱说乱讲”,县有线电视台和省里的报纸把这事说是“错杀”,或是愚氓间的“相互殴打”,这些,其实都 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是并不太了解法律的小张庄村民,也知道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说了的才真正算数。奇怪的是,案子进入法律程序之后,执法机关却并不 完全在依法办事,设在地方的国家法院沦
为代表地方特殊利益的地方法院,这就叫小张庄村民感到真正的恐怖与绝望了。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案子开庭审理,事先根本就没打算要通知被害人,赶听到风声要开庭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就连找个律师的时间也没有了。
有着二十五年党龄的村民代表张家玉,以党籍保证,他说检察院自始至终就没人进过庄,也没谁找过他们,更没听说找谁了解过案发现场的情况,检察院 在《起诉书》上都写了哪些事实,无人知道。死者亲人和现场目击人从“小道消息”听说要开庭,慌慌张张地赶去时,也只准带个耳朵“旁听”,没有发言权,而作 为被告的张桂全父子居然可以在法庭上交头接耳,这把被害人亲属的脸都气青了。
公开宣判时,被害人亲属同样没得到正式通知,闻讯赶去才知道,作为这场凶杀的主谋和指挥的张桂全、杀死张桂月的张加志被判死刑;而杀死村民代表 张桂玉和张洪传的张超伟和张余良,只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显见缺乏公正。这一判决可以说达到了张桂全“数子之罪由一子承担”的目的。
死者亲属强烈要求看法院的《判决书》,法院不给;他们委托律师去要,法院依然振振有词,就是不给。
固镇一中的高中毕业生张家玉,是小张庄村民代表中读书最多的一个,他找来国家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研究,发现这部法律的第一百八十二条白纸黑字 写着:“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依此国法,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没有理由不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家属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手里。剥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这种合法权利,显然不是可以用“忽略”二字能够解释清楚的。
于是被害者亲属找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高院,他们终于得到了“蚌检刑诉[1998]21号”的蚌埠市检察院有关这事的《起诉书》。
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
从《起诉书》上“审查表明”的案件起因中,你压根儿就无法知道被杀害的张桂玉等人是负责清账的村民代表,他们是在行使小张庄八十七户农民赋予的 民主权利;而穷凶极恶的张桂全是有预谋地要对村民代表实施十分残酷的报复;更看不到村民们已是不堪重负、村干部为掩盖罪责才是发生这一惨案的最直接原因。 始作俑者是张杰,激化矛盾的是张乐义,但《起诉书》在陈述到村民代表张桂玉妻子魏素荣一句并不过分的话之后,跟着就做出结论:“从而引起双方对骂”,似乎 引发事端的主要责任在魏素荣。而且《起诉书》竟然没有“审查表明”,原本不是算账小组的张桂全的两个儿子,跟着老子去“算”什么“账”?而这正是此案要 害,却被掩盖。“双方对骂”的内容只字不提,陈述“打架”的过程被“查明”的“事实”居然是:首先拿起凶器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他妻子魏素荣;首先动手 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村民代表张洪传;杀人不眨眼的张加志似乎只是因为他发现张桂毛和张洪传二人又是用伞又是用砖头“准备”(“准备”二字妙不可言!) 打他的老子张桂全一个人时,他才动刀的;后来发现张桂毛“正压在张乐义身上”,张加志“即向”(“即向”二字亦是煞费苦心!)张桂毛下手的;而被压在身下 的杀人凶手张乐义“起身后”(“起身后”三字更可谓用心良苦!)才发难的!
总之,“引起双方对骂”,首先操凶器和最先动手的,不是村民代表就是村民代表的家属,这些算账的村民代表被杀好像是“死有余辜”的!
“审查表明”张桂玉之子张小松的负伤,就更加“有趣”:“张余良从张桂玉手中将木棍夺下,打了张小松一下”。凶犯张余良不过只是用木棍“打了” 张小松“一下”,而且那“木棍”还是从张小松的老子那儿“夺下”的。孰不知,“木棍”“打”的这“一下”,在张小松的右膀上留下的却是一个长六十五毫米、 深达二十毫米的刀伤,住院长达一月之久伤口才痊愈。《民主与法制》杂志后来将张小松砍成重伤的照片公诸于众,没给这份《起诉书》一点面子。
蚌埠市检察院是把张桂全父子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提起公诉的,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特大凶杀案的性质。因为“伤害罪”是指损害 他人健康的行为;而“杀人罪”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便就是从《起诉书》上提供的“法医鉴定”的事实来看,张洪传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脏主动脉 破裂引起急生(应为‘性’——笔者误)大出血死亡”;张桂毛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背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玉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肺破 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月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胸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十分明显,凶手无一不是用凶器直掏心窝子!幸免一死的张小松,也 是因为他躲开了直接砍向脑袋的菜刀,这一刀才砍在了左膀上。
造成如此残忍的四死一伤的局面,前后居然没用五分钟,怎么就可以得出这些凶手是“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呢?照这么“审查”,天下还有“杀人罪”吗?
张桂全在那个阴冷潮湿的早晨让人毛骨悚然的嘶叫,令在场的所有目击者永世不会忘记:“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这是《起诉书》不该遗漏或不敢正视的兽性的嚎叫。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蚌埠市检察院并不是以“杀人罪”起诉张桂全的,但张桂全在听完宣判后竟当庭大骂法官,声言等他儿子出狱后要拿这几位法官开刀!杀人者的气焰如此嚣张,不知《起诉书》上落下姓名的检察官和代理检察官作何感想?
汉朝桓宽著《盐铁论》就曾指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一个社会并不担心没有法令,而是担心没有坚决执行的法令。无法可以制定,有法而不执法后果不堪设想!
通常我们把党、政、军而外的法律监督权,称为“第四种权力”,因为它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力量。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地方决定诉讼成败官 司输赢的,依然还不是案内的是非;神圣不可玷污的法律,其应有的权威还树立不起来;独立办案还常常只是写在纸上的一句承诺。我们的生活与法律之间,有时还 有着一种更加强大的力量在发生作用,使得许多法律还仅仅是一个诱人的美好的愿望。
为制止小张庄的村民进京上访,固镇火车站甚至对购买北京车票的农民严加盘问。连城郊两个农民只是去京看亲戚顺带看病,也遭到拒绝,二人好生解释,最后确认不是唐南乡的农民,又确实不是为了上访,才得以买票上车。
封锁显然是愚蠢的,也是有限的;天下之大,岂可一禁了之。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发生的血案,终于还是不胫而走,引起了各地媒体广泛的关注。
首先赶到现场采访的,依然是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记者李仁虎和葛仁江采访后写了一篇《张桥村干部如此敛财,一种负担两本账》的新闻报道。虽然 只字没提发生在张桥村的“小张庄惨案”,文章中甚至没有多少作者主观的议论,但是,这篇被转发到了全国的新闻报道,却有如“庖丁解牛”,用快刀子割肉,将 小张庄所以会发生凶杀案的背景一丝不挂地裸露在国人面前。其叙事的风格,极像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让事实说话。
大量的事实表明,中央划定的是否构成“农民负担”的界线是:“三提五统”不准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而这里已明显高达百分之十九点八, 接近国家规定的四倍!更为严重的是,明明是在巧取豪夺,却要玩弄掩耳盗铃的伎俩:一种负担两本账。其手段之恶劣可见一斑!其文章最精彩的一笔,还是在村民 和村干部贫富差别的交待上,这是一幅绝妙的图画,画龙点睛地把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揭示出来。
接着《工商导报》的记者也站了出来,旗帜鲜明地发表了《张桂全枉杀四人法难容》的文章。
文前特地标出了一行引人注目的提示:“刑期未满,又任村干部;心中有鬼,反对查账目;光天化日之下,竟疯狂行凶,杀死四名查账的村民代表。”可谓一针见血!
只有一点需要更正:枉杀的确是四人,但查账的村民代表只有三人,另一人张桂月只是村民代表张桂玉的兄长。
紧接着《工商文汇报》也在一版显著位置,披露了“固镇发生特大命案”的真实情况。
被严严实实掩盖着的“小张庄惨案”的真相,终于被撬动,射进了几缕温馨的阳光。固镇县委和蚌埠市委一手遮天的神话被击破!
这一年的六月十五日下午二时许,中央电视台四位记者顶着烈日、扛着沉重的摄像器材,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远离公路的小张庄。他们是看到新华社转发全国的那个电讯稿后做出这次专访决定的。进了庄,他们就开始随机采访和录像。
记者首先走进村民黄自先的家,问黄:“你们的负担重不重?”
黄自先显然是有顾虑的,犹豫良久,才说:“确实很重。”他随后找出村里发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以及村组开出的一张张白条子给记者看。
记者提出要见村民代表张家玉,正在田里干活的张家玉被喊回村。张家玉不仅照实说了小张庄“一种负担两本账”的情况,还谈到了村民代表因清查张桂全副村长的贪污账,张桂全父子连杀四人砍伤一人的事件经过。
后来,记者请张家玉带路,他们分别对被杀代表张桂毛、张洪传的两个孤儿进行了采访。
最后记者又让张家玉把他们带到张店凤家,要采访一下这位村支书。不过,当时书记不在家,便决定采访书记老婆陈云侠。不曾想,陈云侠的态度十分恶 劣,先是将记者拒之门外,然后,把门一锁,管自扛着锄头扬长而去。记者却并不介意,手中的摄像机也并没有放过这难得的镜头,一直跟拍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 见为止。
记者们刚准备要离开,就发现张店凤推着自行车正巧往家赶来,远远地,他发现一群村民向他喊话,还有人扛着录像机已经对着他,感到不妙,掉头想跑,也许觉得这样子太狼狈,跑了几步又折了回来。
记者迎上去问:“你是这村的书记吗?”
“是。”
“我们想了解你一些问题行吗?”
张店凤显然调整好了情绪:“行,回家谈。”他答得十分爽快。可走到家门口才注意到门上挂着锁,钥匙也被老婆带走了,很是尴尬。
记者于是就在门口进行了采访:“你们村的账目都公开吗?”张店凤接口说:“公开,全公开。日清月结。每个月的五号张榜公布。”记者问道:“张榜 都贴在什么地方?”张跟着就说:“三个自然庄都贴。”记者盯住不放,又问:“贴在什么地方你看见了吗?”张顿了一下,这才说:“我没看见,反正我都安排 了。”
记者露出了几分幽默,正准备再问,在场围观的村民见张店凤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都忍不住笑起来。笑声中,不知谁大嗓门叫了一声:“书记胡说!”张店凤顿然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逼视着在场的村民。
村民代表张家玉这时站了出来,当着张店凤,毫无惧色地走向摄像机的镜头,实话实说:“我们小张庄就从未看见张贴过公开的账目!”张店凤一听,咬牙切齿地指着张家玉说:“你张家玉还是不是个共产党员?你失职!张贴你看不见,这不是失职是什么!”
在张店凤看来,村里的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和他这位村支书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否则,就是不称职。
中央电视台来人的当天,已经是深夜两点多钟了,唐南乡一位领导还把电话打到村支书记张店凤家里,询问记者进庄后采访了哪些人?调查了一些什么事?有没有谁说了清账的村民代表被杀的事?
如临大敌。
第三天大清早,村委会主任张凤知跳出来开骂了。这位文盲主任在村里的广播大喇叭中喊道:“有个别共产党员,弄几个臭记者来采访,说我们搞的都是 假的;还弄来个中央‘焦点访谈’记者,‘焦点访谈’不‘焦点访谈’,我看这是有些群众在起哄!我让你们好好在下边起哄,到时查出来非得治你不可!”他把广 播喇叭的音量调得很大,他的嗓门就更大,哇啦哇啦的大喊大叫,震耳欲聋。村民们刚从睡梦中醒来,听着这样一个大字不识的“村长”在广播里张牙舞爪,真不知 小张庄究竟是谁家的天下了。
六月二十日晚,中央电视台就在《社会经纬》的栏目中,把小张庄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予以“曝光”,在全国范围产生影响。几乎是前脚跟后脚地,《南 方周末》也拿出头版一整版的版面,直击小张庄惨案,发表了记者朱强的长篇报道:《五父子称霸固镇小张庄,四村民查账惹杀身之祸》。且图文并茂地配发了评论 与漫画,漫画作者方唐,画得简约而辛辣:一个村委会领导人物酒醉饭饱之后,从放着酒瓶的办公桌子上,不可一世地又踏到诚惶诚恐向他顶礼膜拜的村民头上和身 上,嘴巴里烟囱似的喷吐着云雾。评论文章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印之手,他的震惊愤慨之情跃然纸上:“我们有一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 中央政府,又毕竟处于文明时代,怎能容忍恶势力猖狂!”不过,他提出:“对一切违反中央政策和国家法规的村干部坚决予以制裁,这当然是需要的,而且也会有 一定的效果,但这只是治标的办法,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让农民富裕起来,让农民拥有组织自己的能力,并给农民的组织以合法地位,使农民有力量抗 衡乡村权势阶层。”
这期间,《民主与法制》杂志社郑苏、福殿和成远三位记者,也从“民主”与“法制”特有的视角,深入到小张庄,并于这一年的第十七期刊出现场纪实 报道。题目极平实:《村民代表查账惨遭毒手》,文章却写得内容详实、引人入胜,不乏雄辩之笔、警策之句。令三人甚为诧异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他们采访之 时,潜逃在外的张乐义使用过的那把带血的杀人凶器,依然静静躺在溧涧村医院办公室的抽屉里,一直无人问津。是他们,把拍到的这张照片,触目惊心地展示于世 人。
随着各种新闻媒体的相继介入,特别是在全国极有影响的几家报纸杂志的轮番轰炸,小张庄村民代表因为行使自己民主权利惨遭杀害的真相再也捂不住了,事情才渐渐有了转机。
人们首先看到,唐南乡政府派人把张洪传的两个孤儿接到了乡里的敬老院。
接着,这一年的旧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固镇县政府安排给遭难的几家每家发了一百元的慰问金。
午收大忙时节,固镇县委机关下来了几位同志,帮助几户受害者家庭抢收麦子。他们从上午一直干到下午一点多钟,没吃农民一口饭,没喝农民一碗水,这让死难者的家属多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一丝温暖。
一九九八年九月八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桂全父子一案下达了终审裁定。终审《裁定书》上“审理查明”的“事实”,其实与蚌埠市检察院《起诉书》上当初“审查表明”的“事实”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使得小张庄广大村民再一次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失望。
不过,有一点是应该予以肯定的,这就是省高院终于裁定张桂全父子“不存在防卫问题”,亦非“伤害(致人死亡)罪”;“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张余良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明确,诉称其没有杀人故意的理由无事实根据,不能采信”。
这让小张庄已经十分失望的八十七户农民,终于感到了一点欣慰。
第三章:漫漫上访路–1 享受冷漠
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这是共和国第四十五个诞辰。到处是欢歌笑语,到处是火爆的鞭炮声,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村民王俊彬,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这里是河南省沈丘县留府镇李大庄,虽然离他的家乡只是近在咫尺,他却是有家不能归。
临泉县公安局于两个月前的七月三十日,下达了《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通知》上虽把他的名字都给写错了,但他十分清楚,随着这个《通知》
的到处散发,他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同时,也被剥夺了声辩权,他已不可能再回临泉县申诉自己的冤情,回去申诉无疑等于自投罗网,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更让他感到伤心、震惊的是,二十多天之前,临泉县纪检委又做出了《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
他带人找党的上级组织,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其后果却是开除出党!这是最叫他想不通,也是最痛苦的一件事。事情走到这一 步,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他痛切地感到:今天的农民,不仅面临着物资匮乏的困扰,还将承受着从精神到心理上的巨大的压力。虽然农民有许多话想说,可是让农 民说话的渠道并不畅通,民意和民情还无法能够得到正常表达,难怪一些地方有的农民不得不将早已“站起来了”的身子,又在“父母官”面前屈膝下跪;有的甚至 不得不采取古人“冒死拦轿”的办法,在公路上拦截领导的车队喊冤。
“文革”结束那年才六岁的王俊彬,是在铺着阳光的新时期的大道上无忧无虑地走过来的,接受的教育中,除了改革、开放,就是民主与法制。十八岁那 年,高中还没毕业呢,他就响应祖国的召唤,走进了军营,从此又多了几分军人的奉献精神。特别是当他在党旗下庄严地举起右手,向党宣誓,更懂得随时随地维护 党的决定和人民的利益,是一个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今天的王俊彬,显然不会像有的农民那样向谁屈膝下跪,他认为民主的权利不是靠谁恩赐的,他当 然也不会去干出那种“冒死拦轿”的事情,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丧失了,惟独没有丧失的是民主的权利。
他要申诉。
虽然他还并不清楚向哪一个具体的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更为合适,他却毫不犹豫地在纸的上端写出“诉状”二字。
尽管他知道被申诉人一般只应该是部门的法人代表,一个党的县委书记不可能成为被告,但他不管这些,依然坚定不移地在“被申诉人”下面,写上张西德的名字。他认为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在那起性质恶劣的“白庙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临泉县隶属被称作安徽“西伯利亚”的阜阳地区。这是饱经历史沧桑的一块土地,黄河无数次溺辱过它,留下了无边的淤泥沙土,成为著名的黄泛区。当 年刘邓大军突破敌人的黄河天堑防线,千里挺进大别山,就是从这里杀出一条血路,揭开了解放战争大反攻的序幕的。今天,天性淳朴的临泉人民,凭着勤劳的双 手,正在改变着家乡的面貌,但由于人口的众多,一个小小的平原县,竟拥有一百八十多万人,堪称“华夏第一县”;再加上交通闭塞,土地瘠薄,至今仍是远近闻 名的贫困县。王俊彬就出生在这个贫困县最贫困的白庙镇。
我们是事隔六年后的2001年的冬天走进那片土地的,那里的贫穷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一路看过去,没有一家乡镇企业,田里种的全是清一 色的大葱和大白菜,很多年以来,这里的农民就靠种大葱和大白菜为生。在村庄旁边不远,有一条公路直通外省,路两边到处是堆积如山的大葱,等着过往的司机顺 便买走。我们一问价钱,不免吃了一惊,一斤仅卖六分钱,一板车葱也就抵个两三元钱;大白菜价钱稍微好一点,也只卖到一斤一角钱。然而,就是这么便宜的蔬 菜,种菜的人还舍不得吃。我们进村的时候,看见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农民端着碗蹲在门口吃饭,碗里只有饭,没有菜,我们问他,这么便宜的大白菜为什么自己不炒 点吃,他说了一句令我们心酸不已的话:“我吃掉一斤不就少赚了一毛钱吗?”
2001年的白庙尚且如此贫穷,六年之前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听他们介绍,那时白庙镇的人均年收入只有二百七十四元,就是说,每人每天的收入不过 八毛钱,谁都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尽管已经贫困到了这个地步,县、镇、村还是层层加码,不断地把各种各样的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强加到村民的头上,而 绝大多数的村民对这种巧取豪夺却只是敢怒不敢言。
这天,王俊彬找到王向东和王洪超,他觉得总要有人敢站出来替大伙说句公道话。王向东和王洪超,也都是村里思想比较活跃的年轻人,特别是王洪超,提到乱摊派,他就恼得直摔头,简直就是深恶痛绝。
王洪超的岳父是乡村中比较有商品头脑的精明人,除了种庄稼,农闲时就走村串乡去卖老鼠药,这行当成本不多,收入却是可以的。王洪超早已看出,光 靠种庄稼日子过得太艰难,就跟着岳父去卖老鼠药。一天,正赶在王洪超外出卖药,村支书高建军带着苛捐杂税的突击队,大呼小叫地摸上门,每家要收六块钱的 “建校费”。村里学校校舍好好儿的,没有一间危房,怎么又冒出个“建校费”呢?王洪超的母亲想不明白,也掏不出这六块钱,就说:“洪超不在,改天再交 吧。”话音刚落,高建军搬起电视机就走。王母一看,忙追出门说:“家里没人,你们这么搬东西,合来不合来呀?”她说的是当地话,是在查问村支书这么干“划 算不划算”。
因为高建军与王洪超还有一层亲戚关系,她想不到高建军当上了支书就会干出这种翻脸不认人的事来。谁知,高建军理也不理,扬长而去。
王洪超后来知道村支书抱电视机的事,气得直骂娘。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人一合计,决定先去镇里讨个说法。当时,他们三个人想得都过于简单:既然有党的“减负”政策,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再说向上级机关反映下情,这也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他们差不多是怀着无比信赖的心情,去找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王俊彬更是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去寻求组织上的帮助的。他们永远记住了那个日子: 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那一天,让他们刻骨铭心,在镇党委办公室,他们终于懂得了什么叫“推诿”,什么叫“糊弄”,什么叫“对人民群众感情麻木”。
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不闻不问,助长了村支书高建军的肆无忌惮。当高建军得知王洪超把他抱走电视机的事情也告到了镇里,恼羞成怒,不仅拒不归还,还再次明目张胆地闯进王家,又推走了他家一辆自行车。
欠交所谓的六块钱的“建校费”,竟然抱走一台电视机还觉不够,又推走人家自行车,这事显然做得太过分,一下激起了公愤。于是,更多的村民站了出来。纷纷向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提供村干部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人证物证。
我们在王洪超家就见到过当年村民们的三份证据。一份是盖有“临泉县白庙镇人民政府”大印的“农民负担税费卡”,卡上承包耕地的亩数明显有改动的 痕迹,而且,是一改再改,由最初的“六亩四七”改作“六亩八五”,涂抹了之后,又写成“六亩八七”。涂改承包耕地亩数的目的,不言而喻,是为提高“农业 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各项应交的税金。至于卡上填写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数字,更是叫人雾里看花:两组十四项“应付费 用”款,数字是十分具体的,但其中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村民交这么多?谁也说不清。总之,十四项钱款加起来,应该是九十三元一角整,“合计”栏里也是这 么填写的,却不知为什么,又用红笔给杠掉,改成了九十一元五角六分。在另一份盖有“临泉县白庙镇邵营村民委员会”大印的“农民承担费用收款收据”上,“乡 统筹村提留”的九十三元一角整,又变成了九十一元四角七分。看上去,越改收的钱款越少了,而且收款人还在这份收据的空白处写上了一行醒目的大字:“依此据 为准其他单据作废。”就是说,再加上“应交”的税金,这户农民总共就交了一百四十元三角六分。然而,富于讽刺意味的是,这户农民提供出的又一张油印的“邵 营行政村农户一九九三年午季交款通知单”,无疑应该被看做是“作废”的“其他单据”,“通知单”上通知午季必须交纳的竟是一百八十四元零一分!他“承包耕 地”的数字不仅又变成了“六亩八八”,应交税金也由四十八元八角九分变成了一百五十五元二角七分!
一份“税费卡”,两本不同的账。一本是要村民如数交纳的,一文钱不能少;一本是写在纸上专门给上边来人检查用的。掩耳盗铃,欺上瞒下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掌握了村民们提供的这许多证据,更坚定了上访的信心。由于镇里对村干部的问题极力包庇,他们不得不“越级上访”,这以后就找到了县里。
使他们大感意外的是,在县里,他们遇到的竟然也全是冷冰冰的面孔。
于是,三人横下一条心,决定去找一把手。
“我们要见张西德同志。”他们认为,县委书记是全县党组织中最高的领导,党性肯定也是最高的,不会看着下边公开违背党的减负政策不管不问的。
但是办公室的同志诧异地抬起头,发现闯进来的是几个农民模样的年轻人,很不耐烦地说:“知道张西德是谁吗?”
“县委书记呀!”
“你们是哪里的?”
“白庙王营的。”
对方一听就奚落道:“县委书记也是你们随随便便就可以见的吗?王营村的事,你们应该找白庙镇党委和政府去解决。”
“可是镇里不问。”
“他不问,你们就来找县委书记?如果全县所有村都像你们王营,有事没事就跑到县里找书记,这县委书记还能干吗?”
三个人全傻了眼。
王向东的脑子来得快,忍不住地问:“镇里不管,你说不找县委领导找谁?”
对方一下站了起来,冲动地扇着两臂,像轰赶一群鸭子似的大声喊道:“去去去,我们还有事!”
有着几分心计的王洪超,一直没言声,这时冷静地说道:“我们要求县委落实中央‘减负’的政策!”
“谁不给你落实,你去找谁!”
“我们就找张西德书记!”王洪超声音不大,却说得十分坚定。
“不行!”
“为什么不可以?”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对方终于把话说死了。
对方冷嘲热讽道:“快走!否则,这种态度都不会再有!”
从县委大院走出来的时候,三人的脸色都十分难看。王洪超后来谈到走出县委那一瞬,他强烈地感觉到,原来心中一种最圣洁的情感,忽然间被人粗暴地玷污了,他痛苦极了。
回村后,村民们凑在一起开了个会。大伙都觉得,既然三个人去县里反映问题,势单力薄,得不到重视,那就各家各户能去的都去。这以后,王营村三百多村民一齐出动,坐着十几辆农用车和四轮拖拉机,浩浩荡荡开进县城。
然而,人多势众,不但于事无补,反倒引起县委更大的反感,说他们这是在“聚众闹事”。几次受挫之后,村民们感到,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在临泉县 已毫无解决的希望,剩下的,就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找地区,二是去省里,再就是直接进京。去地区和去省里,不少人都表示心中无底,因为无论地区还是省里, 都与临泉县委和县政府有着太多的联系,不能说他们就一定会是“官官相护”,但把上访的材料层层下批,最后又批到被上访人手里的事,却是完全可能的,这样的 故事,当今的报纸、广播、电视上已屡见不鲜。假如是那样,人家指个兔子叫撵,一圈撵下来,不说村民们的时间和精力赔不起,也没有那些钱朝外拿呀!
大伙七嘴八舌,各抒己见,到了后来,意见就渐渐集中起来,这就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去找党中央、国务院!因为,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政策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同咱底下农民的心贴得最近!
当然,大家也都知道,这样“越级告状”,将会承担很大风险。一个严峻的事实是:进京上访,反映白庙镇和王营村的问题,客观上看,告的却是临泉县 的“黑状”。至少说明,临泉县拒不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是给党抹了黑,是为国家添了乱。县委书记张西德对此绝不会善罢甘休。
提到张西德,大伙在临泉县的电视上早就熟悉了:五短身材,说话爱挥手;做报告的稿子可能是秘书们给写的,文辞还可以,可他一到脱稿讲话时,就没 有了一点文雅气,说的话跟个粗人没啥两样。一次会上,在强调计划生育不准超生的时候,张西德竟挥着拳头信口开河道:“我宁要七个‘坟头’,不要一个‘人 头’!”说得大家全伸舌头。这句充满杀气和血腥的话,被流传得很广,谁听了,谁脊背发凉。
总之进京上访,前途难卜,谁有能力有胆识担当此任呢?
大伙心里当然全清楚,只是谁也不忍心先开口。推选进京的代表时,村民们一双双充满期待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注视着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个年轻而又有文化的后生。
第三章:漫漫上访路–2 感受温差
一九九三年年尾最寒冷的一天,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经过简单的准备,把收集上来的“三乱”证据小心地整理停当,就匆匆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当三人第一次步入北京车站的月台,一种受了委屈的孩子终于来到母亲怀抱的冲动,使得他们异样的激奋。他们多么想去看看魂萦梦绕的天安门广场和人民大会堂、看看雄伟壮观的英雄纪念碑和金水桥畔的华表、看看中南海的红墙啊,但是,他们知道大伙凑出的这点
上访经费来得太不容易,一角一分都必须花在当紧的地方。
在中办国办信访局,他们受到热情的接待,没有想到事情的进展会如此顺利,不免有点儿受宠若惊。接待的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情况反映,还就他们提出的问题,允诺将很快给安徽有关部门发去专函,促成这事的调查处理。
北京如此严寒的气候,这是他们有生以来没有碰到过的,迎面卷过来的又冷又硬的风,直扎肌骨,但三人的心里却都像揣进个腾腾燃烧的火炉子,打心里往外冒着热气。
“既然来了,”王洪超说,“能找的地方咱都找一找,不枉此行。”
于是三人一路问过去,又跑了一趟国家农业部。
在农业部的信访接待站,三人就像回到自己家似的感到亲切与温暖。接待站的同志听了他们反映的问题,看了他们带去的证据,当场就明确表态:白庙镇和王营村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主动为他们开出介绍信,要他们回到安徽后,拿着这封信直接去找省农委的一个单位。
信访接待站的同志一直把三人送出大门,还送了一本《减轻农民负担劳务管理法》的小册子,分手时,竟突然感慨了一句:“上面三令五申,下边照样胡搞,怎么得了!”一句话说得三人的心不由一热。
尽管,在北京的每一天,他们都沉浸在无比的亢奋与激动之中,奇怪的是,在亢奋与激动的同时,又有一种异样的酸楚,不时会从心里毫无准备地冒出 来,破坏着他们的好心情。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当时三人都说不清,此刻,列车远离北京了,他们才恍然大悟:北京虽好,不是属于他们的,他们毕竟是临 泉县白庙镇人,他们的命运更多地还是掌握在临泉县县委书记手中,甚至只是掌握在白庙镇王营村个别人的手里。
只要他们还从属临泉县白庙镇的权力磁场之内,纵使远离千里万里,也逃不脱任人宰割的命运!
车过黄河以后,三人似乎都无话可说了,可谁也睡不着。整整一夜,他们就这样枯坐着,似乎什么也没想,一直无聊地听着脚下车轮与铁轨忽轻忽重的碰 撞声,这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竟是那样震撼人心。赶到天都大亮了,三个人才昏昏晕晕地有了倦意,不过省城合肥却已经到了。下了车,顾不上休息,三人 就按农业部介绍信上写着的单位,找到了安徽省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减负办的同志听了三人的陈述,十分重视,也觉得问题严重,当即写了一封态度十分明确的函,希望他们亲自交给临泉县减负办。临分手时,也送了一本他们自己汇编的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中央历次做出的具体规定。
走出农业厅大楼时,三人在京曾有过的那种亢奋与激动,再次溢满了胸襟。王洪超甚至下意识地回头看看这座已经相当陈旧的建筑,心中油然荡起一股感激之情。
在合肥期间,他们还找了一趟省纪委。省纪委接待的同志也相当重视,希望他们放心地回去,这事,他们会过问的。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再次走进临泉县委办公室。他们出示了国家农业部和安徽省减负办的有关信函,这一次,办公室的人 没有再刁难。显然,这时的临泉县委,已经接到中办国办信访局的公函;县委书记张西德,也知道了白庙镇王营村村民代表把他们告到北京的事。他笑容满面地走了 出来,并当场给白庙镇党委、镇政府写了个便条。写道:
“邵营行政村王营自然村群众上访要求退多提留的款,请努力做好工作,抓紧时间将多提的款全部如数退给群众。”
三人接过县委书记的条子,认真看了看。因为字比较潦草,有的字写得也不规范,看了一会才闹清上面的内容。不过,又好生纳闷:“多提的款”,这是 个什么概念?作为党的一级组织的负责人,为什么不能够像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省减负办那样,按照党中央文件规定的精神,指出这件事的严肃性?既然下决心要镇 里解决,为何不通过组织的程序,而是随手写了个白纸条子交于上访群众?再说,“群众上访”了这些日子,三番五次地来找县委,县委就是装聋作哑;如今,上边 批下来了,马上“笑脸相迎”,既然如此,何必当初呢?
不管怎么说,从九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开始上访,到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县委书记“签字画押”,前前后后折腾了八十九天,总算看到了结果。当村民们听说张西德书记表态将“多提的款全部如数退给”,一个村子顿时沸腾了。
可以想到,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镇长马骏看到张西德的“手谕”,心情是何等复杂。他们当然清楚这件事情的性质。闹到这一步,不用说,是他们为 县委、县政府捅了娄子。不过,村民们拿到的,毕竟只是一张白条,细细揣摩,他们既从张西德的“群众上访要求退多提留的款”一句中听到了不满,却也从“请努 力做好工作”这句话上读出了县委书记的无奈。
白庙镇不解决农民的负担问题显然不行了。这时,县纪委在地区纪检委的督促下,也组成了调查组开进白庙镇,对镇村“减负”的问题立案调查。其实, 只要查,许多问题都是明摆着的。县纪委调查组只是查了一下镇村两级一九九三年的“提留统筹”的账,就发现了十一万多元的农民负担问题。王营村的村民代表在 帮助村里的自查中,不但发现村里的财务管理混乱不堪,经费的开支也极其随便,莫名其妙的单据太多,还发现镇里随意平调或挪用村里的提留款及集体资金也十分 严重,甚至将镇村两级的调款情况,合做在一张表格上,仅“一九九三年秋季调款”,查出的明明是四万七千六百五十元,但到了“调款表格”上,竟然就变成了三 万三千七百六十元四角六分,这一笔,就隐瞒了一万三千八百八十九元五角四分!
镇村干部徇私舞弊的恶劣行为,引起王营村广大村民极大的愤慨,但是,从县委书记为村民代表写出便条算起,在长达六十二天的时间里,行政村只退回 给村民点“皮毛”,而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两件事,就不能不让王营村村民甚感不安。一件是,领头上访的王俊彬,此前一直为镇的土地管理所聘用,这当儿被突 然解雇;再就是,王向东和王洪超接到镇里的通知,要他们去镇机关“清算账目”,二人刚进镇政府的大门,就被早有准备的机关人员一顿毒打。
退款不过是虚晃一枪,打击报复却动了真格的,王营村的村民们,忍无可忍,又一次集合起几百人的队伍,找到县城,要求张书记履行他给大家的承诺。
张西德一看来了这么多村民,而且带有明显责怪的口吻,首先就变了脸,再不提如数退给加重农民负担的那部分钱款的事。他的话一下就变得十分严厉,也很难听:“有本事,你们只管狠狠地闹,我就是不给你们处理!”
村民们问:“这符合中央文件的精神吗?”
张西德越发火冒三丈地说道:“有本事你们就往上找!”
张西德显然早失去了忍耐性,他高声大嗓门地喊道:“你们尽管给我闹,闹得越大,我才越好处理!”
村民们百般无奈,于是又去找县纪委。因为县纪委曾经派出过调查组,并且查出了白庙镇和王营村“提留统筹”上的不少问题。可是,纪委书记李树成听说下面就是不愿清退多收的钱款,也无可奈何地说道:“我让他们退,他们不退,我又有什么办法?”
主管一个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书记,对下面干部的胡作非为感到无能为力;统管全面工作的县委书记又是这样蛮横不讲理,村民们感到难以理解,也感到十分气愤。
不过,这时候王营村的村民代表,已经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他们表现得十分冷静。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个人下了也许是这辈子最大的一个决心:一定要和这些对党的政策阳奉阴违的人斗争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从县城回来不久,王洪超便得到了一个足以使全村人不寒而栗的消息,这消息,是白庙镇派出所的指导员施灿洲透露给他的,王洪超同施灿洲私下交情不 错。这年三月三十日这一天,施灿洲把他拉到一边,悄悄给他打招呼:“你不要再插手上访的事了。”还用了当地一句土话,叫他“赶快‘薅手’”,意思是说“赶 快收手”;并严肃地提醒道:“马上要抓人!”
当时,王洪超心中一惊。他知道施指导员不是和他开玩笑,也不是在吓唬他。他一点不敢怠慢地就把这一消息告诉了王向东和王俊彬。
王俊彬和王向东听了似信似疑,却也不得不马上通报给广大村民。
一时间,王营村笼罩在一种莫名的恐怖之中。
村民们自发地组织起巡逻队,以防不测;王洪超干脆把村子里的广播喇叭安在了自己家的院子里。
村民们虽然思想上有了准备,却没有想到“抓人”的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我是一个MBA,曾经任职财富五百大公司的物流经理,历任香港上市公司/美国上市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的部门经理。做好面对任何事情的准备。为了替我老母亲复仇,为了我心爱的儿子能有成长的自由和尊严,为了我自己的尊严和自由,我愿意面对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果我坐牢了,或者死了,我的良心就可以平静了。所以我买了六十万的人寿保险,足以让我儿子成长和自立了
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
中国农民调查(3)(朱熔基推荐的禁书)(陈桂隶/春桃)2011-05-18 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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